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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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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优秀8篇)
2023-11-12 20:02:47    小编:ZTFB

为了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总结是必不可少的。总结是一种重要的思考方式,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遇到不懂的问题,可以请教老师或同学,一起解决。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一

1.你认为本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xxx决定、与核心价值理念相悖的言论或文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

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维持xxx权威是原则和底线。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xxxxxxxxx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x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讲法治。我个人未发现领导干部存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xxx决定、与核心价值理念相悖的言论或文章,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等现象。

2.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四个服从”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存在“七个有之”情形等问题。

“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忠诚是xxx人必须具备的优秀品格,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时的庄严品格。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单位领导干部能够政治忠诚,在树牢“四个意识”和践行“两个维护”上做到政治自觉;能够思想忠诚,在坚定“四个自信”和强化理念武装上做到思想自觉;能够行动忠诚,在践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到行动自觉。

“四个服从”,主要指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是党的政治纪律的核心内容。“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坚持“四个服从”,才能使我们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有力,确保各项决策的有力执行。单位领导干部作为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能够坚持“四个服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保持政治生态的风清气正。

“七个有之”,主要指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七个有之”是xxxxxx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单位领导干部不存在“四个服从”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存在“七个有之”情形等问题。

但是,党组在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执行不严。党组会决策一定程度上存在决而不行、行而不实的现象。比如保密工作总题,目前存在泄密的个别现象,党组很重视,明确要开,但保密工作会议一直未开。

3.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将“四个意识”当口号,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山头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盛行,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严重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增强“四个意识”,集中体现了根本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志、政治要求,是检验党员干部政治素养的基本标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xxx保持高度一致,因此不存在上述提到的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和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

4.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不及时报告和请示,甚至报假情况、捂盖子等问题。

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措施,既是重要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也是重要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是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确保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安排。本单位领导干部能够坚持政治站位,不折不扣、严格请求报告制度规定,把各项规定落实到位,让制度落地生根,不存在上述问题。个别部门在例行工作报告方面不够主动,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不全面,容易导致党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陷入被动局面。如本单位聘任制书记员在疫情期间去韩国的事情。

5.你认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蔑视巡视巡察权威,“开小会、统一口径”,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对抗政治巡视巡察监督等问题。

巡视巡察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落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要求法院干警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对组织坦诚相待,不存在蔑视巡视巡察权威,“开小会、统一口径”,以各种方式干扰巡视巡察、对抗政治巡视巡察监督等问题。

6.你认为党委(党组)是否把学习贯彻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存在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入脑入心不够;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缺乏计划性系统性,形式单一、只学习不讨论、以会代学等现象;调研报告、学习心得、学习笔记等存在抄袭造假现象;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存在他人代学等形式主义现象。

我们党历来重视理念学习。中国xxx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党委(党组)把贯彻学习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1、党组班子带头学习的表率作用不明显。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主要以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为主,且参学率达不到100%,学习记录也不完整。2、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党委(党组)干部只是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学习书目,未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浮于表面的现象,不能做到入脑入心。

理想信念是xxx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坚守xxx人精神追求,始终是xxx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是xxx人的政治灵魂。本单位党员干部能够坚定理想信念,心中有党,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心系群众,为民尽责任,不存在上述问题。

党委(党组)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方面,能够聚焦教育主题、紧扣教育焦点,坚持早预热、早谋划、早安排,将主题教育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牢思想建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通过主题教育,我们普通干警能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把坚定的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中有坚守,工作有坚持,以实际行动为法院审判事业增光增彩。

9.你认为本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是否存在学用“两张皮”,形式上学习新思想、新方略,具体工作中仍然走老路等问题?有哪些具体表现?请举例说明。

开题主题教育,切忌学用“两张皮”。本单位领导干部在主题教育学习时,针对性不强。没有针对一线干警开展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部分党支部没有围绕学习新思想开展专题研讨,理论武装与执法办案结合得还不够紧密。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二

附1:

依照省委工作安排,省委第一巡视组将对汕头市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为期二个月的巡视。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谈话提纲发放给您,请您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谈话准备。

六、对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德、能、勤、绩、廉”情况的基本看法。

请您结合以上6个方面,谈谈对市党政领导班子自2008年以来工作的总体看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及对工作的建议和期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广东省委第一巡视组。

2011年6月13日。

附2:

应到会而没有到会的人员名单。

姓 名  单位及职务。

市委委员(18人)。

李 锋  市委书记、市xxx会主任。

徐红  市委常委、汕头警备区司令员。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于云臣  市政协原主席。

王良源  市民政局局长。

宋汉杰  市政协原副主席。

张泽华  市政协副主席、市委xxx部部长。

陈少宏  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少麟  澄海区委副书记、区长。

陈俊凯  市卫生局局长。

林 平  市中级法院院长。

林 梃  副市长。

林达生  市地税局局长。

林合坤  市政协副主席。

周振南  市工商局局长。

郑炳灶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

童怀德  市政协常委。

蔡炳锐  市长助理。

蔡婵英  市政协副主席。

市委候补委员(共3人)。

黄文魁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李菁  龙湖区副处级干部。

xxx雄  潮阳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共2人)。

周镇松  副市长。

许瑞明  市政协副主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共1人)。

林惠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县)党政正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共4人)。

张胜光  金平区委副书记、区长。

黄建固  龙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邓夏思  濠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王槐峰  潮南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直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3人)。

纪思复  市委xxx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蔡佩侬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余金富  市长助理、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陈开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怀丹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陈汉雄  市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乐群  市xxx(馆)局(馆)长。

陈特顺  市政府驻深圳办主任。

李楚佳  市礐石大桥建设总公司总经理。

周武扬  中国贸促会汕头市分会会长。

林锦杭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校长。

李子华  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庄锦城  市林百欣科技中专校长。

市直副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人)。

陈泽华  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

王普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郑 强  市礐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

市各xxx主要负责人(共2人)。

罗晓红  民盟市委会副主委。

蔡苗  民建市委会副主委。

市属、省属市管高校、企业负责人(共1人)。

李国俊  汕头海洋(集团)公司总经理。

中直和省直驻汕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2人)。

孙世和  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黄红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壮茂  市气象局局长。

罗利明  银监汕头分局局长。

许长明  工行汕头分行行长。

王文鸿  农发行汕头市分行行长。

晏 杰  农行汕头市分行行长。

陈东升  交行汕头分行行长。

关苏华  中国移动汕头分公司总经理。

陈赛伦  中国电信汕头分公司总经理。

张新雄  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九三一队队长。

方 斌  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党的xxx代表和xxx代表,部分省党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共4人)。

杨静娟  全国党代表、金平区金厦街道党工委委员。

黄炳章  xxx代表、省xxx爱国会主席、市xxx爱国会主席。

陈潮钿  xxx代表、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炳文  省政协委员、市东风印刷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三

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巡视组的谈话围绕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洽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xxx的xxx能否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领导干部是否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阳奉阴违的情况;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是否立场坚定,是否存在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言论的情况;是否坚决制止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是否有对政治谣言等态度暧昧、抵制不力等问题。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的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认真履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是否存在违xxx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否存在刻意隐瞒、虚报、漏报的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和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切实改进作风;是否能够正确处理、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是否存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4.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情况。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能够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能否做到一律上会,集体研究决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化涣散、分帮结派、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否存在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资格条件和用人程序把关不严问题,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5.对巡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需要向巡视组反映或说明的情况和问题。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四

按照党章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党员有对党忠诚和如实向组织反映情况的义务。请您围绕此次巡察“三个聚焦”内容,实事求是地谈谈大队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县管干部以下方面的情况,重点谈问题和不足。(时间界限原则上为2015年至今)。

答:学习程度不深不实,学用脱节,学习方法单一,重形式,轻实效,没有真正的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例如:对于学习强国的学习,只是仅限于打开手机,让其播放内容,没有真正的去听,深入学习。这次教育整顿个人自学的较多,组织起来学习谈体会的时间少。

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政治攀附、人身依附,以及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请举例说明。

2.您认为大队领导班子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能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答:发挥领导核心职能作用欠佳,工作中满足于现状,不求开拓,工作主动性欠佳,在解决问题上有懒惰思想。

例如:在县防大气污染工作中,对污染大气的车辆不主动去排查,仅限于联合行动去排查。

答:配置工作资源和人员力量方面不匹配,存在中队配置人员少,任务量大的问题。

例如:随着经济的发展,车流量增加,交通压力日渐增大,现有的人员在维护交警秩序上工作量大。

请举例说明。

3.在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答:政治站位不高,认为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与交警关系不大,发挥各部门联动上没有创建长效机制。

例如:在查纠严重超载车辆时,应于xxx门联合查纠,实行一超四罚,但平时联动的少。

答:执法不规范,语言生硬,服务态度欠佳,重处罚,轻教育,执法理念有偏差。

例如:在给违停贴条时,人在车上时,应批评教育劝其离开,但有些执法者,还是给贴上条。

请举例说明。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五

巡察谈话是巡察工作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方式之一,也是使用率最高的巡察手段,能否在巡察工作中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获取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

目前巡察谈话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不会谈。巡察人员没有充分研究巡察谈话有关要求,准备不足。二是不敢谈。巡察人员缺乏担当精神,怕得罪人,瞻前顾后。解决这个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既要提高巡察人员综合素质,又要提高政治觉悟,勇于担当,也要在技术层面加以完善。

1.站位要高。要讲政治、讲党性,从党的事业出发,审视谈话内容和过程。

2.定位要准。谈话不是政治审查,不是司法调查,要站在普通党员同志的立场,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谈话是同志之间坦诚的交流。

3.态度要诚。带着感情、带着诚意谈话,消除顾虑,听取心声。

4.内容要精。要言不繁,控制谈话节奏,最大限度获取有用信息。

5.思维要活。要根据谈话人情绪变化和现场情况随机提问。

1.针对被巡察单位制定简要谈话方案。包括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间、谈话人分组等。

2.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业务特点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做到谈话有的放矢。

3.对已掌握的有价值的信访件、审计报告等资料进行研判,相对明确谈话重点。

巡察谈话是巡察工作最重要、最基本的工作方式之一,也是使用率最高的巡察手段,能否在巡察工作中有效运用,直接关系到获取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

目前巡察谈话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数量不多、质量不高。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不会谈。巡察人员没有充分研究巡察谈话有关要求,准备不足。二是不敢谈。巡察人员缺乏担当精神,怕得罪人,瞻前顾后。解决这个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既要提高巡察人员综合素质,又要提高政治觉悟,勇于担当,也要在技术层面加以完善。

1.站位要高。要讲政治、讲党性,从党的事业出发,审视谈话内容和过程。

2.定位要准。谈话不是政治审查,不是司法调查,要站在普通党员同志的立场,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谈话是同志之间坦诚的交流。

3.态度要诚。带着感情、带着诚意谈话,消除顾虑,听取心声。

4.内容要精。要言不繁,控制谈话节奏,最大限度获取有用信息。

5.思维要活。要根据谈话人情绪变化和现场情况随机提问。

1.针对被巡察单位制定简要谈话方案。包括谈话对象范围、谈话时间、谈话人分组等。

2.认真分析被巡察单位业务特点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做到谈话有的放矢。

3.对已掌握的有价值的信访件、审计报告等资料进行研判,相对明确谈话重点。

个别谈话推荐干部怎么谈?《中国xxx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了巡视组的工作方式和权限,个别谈话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种方式,是巡视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

以下为您梳理出9种谈话方法。一是从其工作履历开始谈。

谈话前,认真查阅谈话对象的《干部履历表》,详细了解其籍贯、家庭状况、学习简历、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从其关心熟悉的话题谈起,进而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消除陌生感、拉近距离,打消戒备心理,引导其敞开心扉说实话、说真话、说心里话。二是从其切身利益谈。

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事项关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从被巡视单位干部职工关心的职级晋升慢、职称评定不公、年度考核出现“基本称职”等“不平衡”话题中寻求突破口,从情绪波动中顺藤摸瓜,窥斑见豹,发现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和队伍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一对一”谈。

在与被巡视对象个别谈话时,是以“二对一”还是“一对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谈话任务比较重,且“一对一”谈话能够取得谈话对象的充分信任,使谈话对象感觉更加保密,经组长同意,可进行“一对一”谈话,这种方法既容易产生良性互动,也便于打破砂锅问到底。

四是对一人反复谈。个别谈话时,有的谈话对象思维跳跃比较快,往往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反映问题支离破碎,描述问题缺乏逻辑,如果实时追问可能会引发其顾虑而缄口。

为了精准地把问题搞清搞透,在与其谈完后,可就某个问题反复找其核实追问。采取这种方法时,可多叫几人“陪谈”,让被巡视单位摸不清真实意图,从而达到保护谈话对象的目的。

五是多人印证谈。这是就某一个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找与之相关联的人员多方位来求证说明。

如巡视某高校时,有人反映个别校领导在评审现场干预票选结果事宜,这样仅听一面之词不行,就要约谈所有现场评审委员会的成员,让其逐一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出具原始票据记录,确保铁证如山。六是延伸扩大范围谈。

为了更客观、立体地反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全貌,可有针对性地延伸扩大谈话覆盖面,可以下沉一级向巡视对象工作过的地方延伸了解,可以与一届任期内离岗、退休的老领导谈,也可以召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七是与一把手重点谈。

在普遍谈话的基础上,就反映的重大问题、疑难问题及大家都有反映而说不清的模糊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区分类别,分解细化,重新拟定谈话提纲,让一把手直面问题,重点作答“画像”,从而弄清问题的真实面貌和原委。八是党务知识问答谈。

在个别谈话过程中,紧盯党的建设缺失这一问题,可以穿插提问一些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党纪条规基础知识,如党员的权利、义务各有多少条?“三会一课”内容包括哪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的是什么?通过检验谈话对象党务知识掌握情况,来发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九是变通方式谈。

针对个别谈话对象思想上不重视、有顾虑,不愿谈、不敢谈的情况,要及时调整谈话提纲,转换问询方式,谈话内容从“是否有”转变为“有什么”,在谈话对象阐述、列举具体事例的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六

专项巡查工作中的个别谈话环节,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途径,也是纪检人员展现个人素质,塑造良好形象的机会,做好个别谈话工作,要做到以下六个方面。

二、态度要谦和。纪检人员和所巡查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平等的关系,被巡查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是犯罪分子。这就要求纪检人员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态度和言行,要谦和有礼。谦和是一种态度,是修养达到一定层次以后的表现,但又不仅仅只是一种态度,而是纪检人员应该具备的非常重要的一种品质。谈话人员只有态度谦和,才能尽可能体现出对被谈话人员的尊重,才能赢得被谈话人员信任和支持,才能进一步了解所巡查单位真实的情况,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

三、观察要仔细。明察秋毫,才能洞若观火。谈话时要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一定要仔细观察被谈话人员思想情绪、面部表情、语音语速等,根据他的接受程度和反应情况,及时调整谈话方式和内容。从而引导被谈话人员解除不必要的顾虑,积极配合谈话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也使谈话整个过程在严肃认真、轻松真诚的氛围中完成。

四、记录要详实。个别谈话工作时间短,人数多,要想从中发现有用的东西,必须做好祥实的记录,以供谈话结束后分析研究。同时谈话记录也是向领导汇报、问题线索登记、工作总结的辅助材料。要做到记录祥实,可设计固定格式的记录本,谈话人姓名、性别、职务等基本情况可提前填写,还要组织谈话人员进行必要的会议记录培训,提高听写速度和质量。

五、纪律要严明。个别谈话工作是巡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环节,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谈话人员一言一行都是代表纪委,所以要求谈话人员一定要严格自律,遵守各项纪律。包括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纪检人员有关制度规定和行为规范,还要遵守更加巡查工作纪律和谈话纪律,坚决不做违反纪律的事,不说违反纪律的话,绝不能触碰法纪的底线。

六、总结要及时。谈话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归纳总结。要对谈话内容回顾、归纳总结、分析研判,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还要对整个谈话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发现问题,查找不足,用以指导下一步工作。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七

近日,xxx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

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xxx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执行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xxx章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xxx中央、xxx常委会、xxx、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xxx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和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成员及其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xxx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切实发挥把关作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xxx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职级公务员担任领导职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分析研判和动议。

第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根据日常了解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为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和参考。

第十二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结合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动议分析,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将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研判和动议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如确有必要,也可以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产生人选的一种方式。领导职位出现空缺且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别是需要补充紧缺专业人才或者配备结构需要干部的,可以通过公开选拔产生人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资格条件人数较多且需要进一步比选择优的,可以通过竞争上岗产生人选。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一般适用于副职领导职位。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应当结合岗位特点,坚持组织把关,突出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分数、票数取人。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设置的资格条件突破规定的,应当事先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第十六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

第十八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四)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五)向上级党委或者组织部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第十九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谈话调研推荐一般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xxx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

(三)纪委监委领导成员;

(四)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推荐xxx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xxx、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必要时也可以先进行会议推荐,再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的,可以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参考人选应当差额提出。单位人数较少、参加会议推荐人员范围与谈话调研推荐人员范围基本相同,且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民主推荐前对推荐职位、条件、范围以及符合职位要求和任职条件的人选,在人选所在地区或者单位领导班子范围内进行沟通。

第二十一条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民主推荐的,参加民主推荐人员一般按照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谈话调研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也可以在内设机构范围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二)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四)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六)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第二十五条地方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监察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或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时意见比较集中的,也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严格考察。

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需要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加强对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

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深入了解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围绕贯彻落实xxx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情况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履行党的建设职责,制定和执行政策、推动改革创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考察对象,实行差异化考察,对党政正职人选,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突出把握政治方向、驾驭全局、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情况的考察。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八)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程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xxx会、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人员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严格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就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考察对象,也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

第三十二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评判应当全面、准确、客观,用具体事例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以及主要特长、行为特征;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情况;

(四)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信访举报等情况的结论。

第三十三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具有较高素质的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对考察材料负责,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风气监督职责。

第六章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委(党组)、xxx会、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

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非xxx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党委xxx部门和xxx、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

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第三十五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委(党组)管理的,本级党委(党组)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

对拟破格提拔的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必须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越级提拔或者不经过民主推荐列为破格提拔人选的,应当在考察前报告,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六条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会闭会期间,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党委委员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一)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的;

(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查核或者经查核存疑尚未查清的;

(四)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

(五)干部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六)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尚未作出结论的;

(七)没有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或者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

(八)其他原因不宜提交会议讨论的。

第三十八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逐一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表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暂缓进行表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九条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四十条需要报上级党委(党组)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党委(党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呈报的材料应当严格审查。

需要报上级备案的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七章任职。

第四十一条党政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可以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四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

(一)党委、xxx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第四十四条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对破格提拔以及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的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党委(党组)还应当指定专人进行谈话。

第四十五条党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

(一)由党委(党组)决定任职的,自党委(党组)决定之日起计算;

(四)由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自政府任命之日起计算。

第八章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第四十六条党委向xxx或者xxx会推荐需要由xxx或者xxx会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事先向xxx临时党组织或者xxx会党组和xxx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介绍党委推荐意见。xxx临时党组织、xxx会党组和xxx会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中的党员,应当认真贯彻党委推荐意见,带头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

第四十七条党委向xxx推荐由xxx选举、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以本级党委名义向xxx主席团提交推荐书,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

党委向xxx会推荐由xxx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在xxx会审议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介绍所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

第四十八条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在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第四十九条领导班子换届,党委推荐xxx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选,应当事先向xxx、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民主协商。

第五十条党委推荐的领导干部人选,在xxx选举、决定任命或者xxx会任命、决定任命前,如果人大代表或者xxx会组成人员对所推荐人选提出不同意见,党委应当认真研究,并作出必要的解释或者说明。如果发现有事实依据、足以影响选举或者任命的问题,党委可以建议xxx或者xxx会按照规定程序暂缓选举、任命、决定任命,也可以重新推荐人选。

政协领导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提名,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交流、回避。

第五十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党委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的主要领导成员。

(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原则上应当任满一届,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十年的,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同一地方(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易地交流。

(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较长的,应当进行交流。

(四)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坚决防止“镀金”思想和短期行为。

(五)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推进地方与部门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干部交流,推动形成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干部人才及时进入党政机关的良性工作机制。

(六)干部交流由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严格把握人选的资格条件。干部个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同一干部不宜频繁交流。

(七)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跨地区跨部门交流的,应当同时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和党的组织关系。

第五十二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xxx门主要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xxx门主要领导成员。

第五十三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五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免职的;

(四)因违纪违法应当免职的;

(五)辞职或者调出的;

(六)非组织选派,个人申请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七)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

(八)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五十五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辞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手续依照法律或者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十六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降职制度。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职级的标准执行。

第五十八条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使用的干部重新提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重新任职或者提拔任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安排使用。

对符合有关规定给予容错的干部,应当客观公正对待。

第十一章纪律和监督。

第五十九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系统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十)不准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第六十条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和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立项督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六十一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察组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实行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机构编制、审计、信访等有关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由组织部门召集。

第六十四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严格规范履职用权行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核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条例对工作部门的规定,同时适用于办事机构、派出机构、特设机构以及其他直属机构。

第六十六条选拔任用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干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第六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办法,由中央xxx根据本条例的原则作出规定。

第六十八条本条例由xxx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本条例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2014年1月14日xxx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市委巡查医院谈话提纲范文通用篇八

各位领导:

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下面对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近年来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决议,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谈一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简要介绍一下自身的情况。

一、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情况。

近年来,市党政领导班子带领全市人民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执行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可以说,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是一个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的集体,是一个富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较高政策水平的集体。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议、决定情况。

市党政领导班子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决议、决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善于听取来自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市各个班子特别是人大和政协的作用,得到了全市上下的一致拥护。同时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我们干部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一项根本性建设,也是加强党内监督、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我市党政领导班子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是重要问题、重大情况,都在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上进行决策、通报,让每个领导干部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使工作尽量做到透明、民主、规范。同时,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指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完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为重点,着力形成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对领导班子工作机制、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等落实情况,都能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都能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都能及时的进行组织处理;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的,都能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情况。

市党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并制订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从各个方面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在工作中,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使我市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方针,在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不断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惩防体系建设实现了扎实推进;深入推进农村“三项制度”落实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有效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4、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第一,强化学习意识,发扬勤奋好学的作风。能力只能在学习中获得,水平只能在实践中提高。第二,强化服务意识,发扬心系群众的作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三,强化实干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实干就是要埋头苦干,实干就是要紧张快干,实干就是要创造性地干好,真正做到以实为本,以实为荣,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创实绩。第四,强化节约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各项工作中坚持贯彻勤俭节约原则,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了刀刃上。

5、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市党政领导班子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xxx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监督制度。做到了“两个坚持”,即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人;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是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进行换届的时期,我们作为领导干部已经和市委签订了保纪承诺书。几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我市无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标准、程序、纪律的问题;在换届或调整干部时,也没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在选拔干部的同时,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干部的选拔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二、个人情况介绍。

我是2010年12月份任***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城建工作。任职以来,我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人,在上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作如下总结:

1、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

理论学习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成事之基。近年来,我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工作和事业面前,我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牢记xxx同志“八荣八耻”的伟大教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以一个优秀xxx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为德惠市的经济发展尽职尽责。

2、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自己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将近两年,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等方面,经过多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日常的各项工作过程中,没出现过错。

3、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岗位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勤勉敬业是对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我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在我的带领下,各分管部门全力以赴,德惠市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我必须以勤奋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促进企业的腾飞。

4、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分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无论在何地工作,我都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优异成绩。

2011年,我市制定了统筹推进城镇化总体发展规划,基本完成了新一轮城市总体修编,完善了城市供热规划和“两城两区”控制性详规。新建城区主干道路63968平方米,城乡开发面积50万平方米。今年,我市城乡建设任务是有史以来最重的一年,也是市政基础设施投入最大的一年。目前,已开工建设道路及排水工程共31条,长度26382米,面积万平方米,总投资达3亿元。其中16条道路已经竣工通车,其余道路正在施工建设,力争10月上旬全面竣工。城区楼房开发开工面积已达万平方米,乡镇楼房开发开工面积万平方米。计划暖房子工程50万平方米,现正在紧张施工,已完成17万平方米,力争10月中旬全部竣工。

5、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任职以来,我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平时工作中任劳任怨,扎实细致,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不法分子的阻挠。在任职期间,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xxx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养成奉公守法,以清廉为荣的作风,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认识和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巡视组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大家的建议和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切实加以改进和落实,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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