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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 洪涝灾情报告怎么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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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 洪涝灾情报告怎么写(8篇)
2023-01-12 07:37:39    小编:ZTFB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一

一、抗洪的几点总结

1、超前决策,未雨绸缪。我镇是西部水乡低洼地区,十年洪水九年淹,抗洪工作十分重要,根据这一具体情况,近两年来,我镇对水利基础设施不断加大投入,投资近xxx万元,新建一座双泵排涝站,13座防洪闸,加固圩堤近40公里,提高防洪能力和标准,在雨季来临之前,花费近xx万元,对全镇原有闸站进行全面的检修,保证了战时用得上,打得响。同时密切关注天气的变化,x月xx日当天降雨,当天关闸,当天排涝,做到了及关及排。

2、加强领导,组织得力。今年的洪水来势猛,来速快,雨量大。我镇党委、政府迅速做出反应,连夜召开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联系干部、各村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布署,动员所有的力量深入到抗洪一线,靠前指挥战斗,同时组织全镇的民兵成立抗洪抢险小分队,及时化解险情。

3、确保重点,注重实效。我镇的抗洪排涝工作始终围绕“五个确保”开展,注重具体效果,确保不因洪涝灾害而发生人员伤亡;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确保各村(居)不造成大面积农作物受淹绝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确保社会大局的稳定。

4、思想统一,作风扎实。面对洪灾,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及时的统一思想,投入到抗洪一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始终站在抗洪工作的最前列,化解各种矛盾,宣传情况,排除险情,广大党员干部顶风冒雨,日夜驻守在抗洪一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人在阵地在,与群众共进退,正是这种扎实的作风,凝聚了人心,增强了战斗力,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希望,唤起了激情。

5、理清思路,狠抓关键。抗洪排涝的关键是抓排水,抓自救,稳定群众的情绪。我镇在重抓一级排水的同时,积极组织力量狠抓二级排水,匡自为战,确保了农作物不长时间经受水淹。同时,面对人民群众焦虑的情绪,加强宣传,加强疏导,耐心解释,及早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到受淹最重、困难最大、群众情绪最激烈的一线解决问题,防止了过激行为的发生,确保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灾后的几点反思

1、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抗洪工作根本所在。我们党是人民的党,满足群众的需求是我们党和各级党员干部的根本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的财产不受损失,面对洪灾,容不得我们党员干部有不作为的行为,有半点闪失,否则群众不答应,组织也不答应。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二

  2.1:发布条件:

  (1)境内出现连续降雨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且仍持续降雨;

  (2)江提、内河闸沟出现较大洪水;

  (3)接到区、镇发布的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4)其它情况。

  2.2防御措施:

  接到预警后,社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进入战斗状态;责任人到达指挥现场,现场指挥,值班巡逻人员24小时值班;各片长、组长统计各家各户在家人员并进行登记造册;

  信号人员发布准备转移信号(慢速敲击铜锣);

  责任区负责人通知危险区域内群众做好转移准备(可先将老、幼、病、残人员先行进行转移安置);

  后勤保障组清理临时安置点、集中安置点,配备后勤保障物资。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三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防汛方针,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强化生命第一的意识,做到早部署,早防范,切实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总指挥:(查看水情,组织全园教职工,按各自的职责进行疏导幼儿)

广播组:(拨打报警电话,向上级及时通报险情)

疏散引导:(帮助各班班主任把幼儿带到安全部位,让各班班主任清点人数并上报)

警戒救护组:(负责联络工作并组织受伤人员救治工作)

各班负责人:班主任及带班教师分组分别负责幼儿前后迅速撤离。

1、加强对全园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橱窗、传单等多种形式,把防汛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提高全园师生的防范灾害能力。

2、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交通、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幼儿园园舍墙体、屋面、门窗、电器等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坚决封闭幼儿园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密切注意幼儿园园舍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将师生迁移。

4、遇洪水侵袭园舍,立即启动防洪预案,疏散人员和财产,确保师生安全。

5、暴雨洪水过后,及时对园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6、汛期坚持领导值班和报告制度,幼儿园负责人的手机和值班电话全天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有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一旦发生险情和意外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幼儿园要组织抢先小组待命,对容易受侵蚀的设备、图书等做好转移准备。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8、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幼儿园重大灾情发生。若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事故,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及时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根据现场的实情,优先选择最佳疏散线路。

2、全园教职工迅速到位,通过广播对被困人员的情绪做好组织和引导疏散工作,维护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要清点人数,对救出的人员进行清点,看是否全部救出。

4、水灾严重的情况下要组织幼儿按原有疏散路线向高的地方转移,集中等候救援。

5、幼儿年龄小自理能力差,加强教师思想道德观念,认真负责,加强自身的安全措施和应急能力。在需要时要有于献身的精神。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四

为进一步明确汛期交通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及时处理汛期突发性公路水路运输险情,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正常秩序,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市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交通行业防汛救灾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防汛救灾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和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两个常设机构,分别设在xx、xxx,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和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

(一)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公路管理处,成员由公路处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我局管养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的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迅速排险、及时修复、灾后自查”原则,扎实开展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所管养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督促各级交通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应急预案。

(2)做好汛前检查工作。建立雨季公路巡查制,对本辖区内临江、沿河、傍山的可能发生水毁的管养公路进行全面的排险检查,特别要对危桥、漫水桥和过水路面进行重点排险检查。同时,做好防汛物资、设备和机具的储备工作,全力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3)做好公路抢修工作。发生水毁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局部中断时,立即组织实施抢通工程,及时修复被毁公路。无法抢通的要修筑便道、架设便桥,及时通告过往车辆绕行方案,并将灾情按有关规定报上一级机构。

(4)做好灾后自检工作。对灾情发生地及辖区内重要公路、发生灾情的公路进行灾后自检,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建立24小时值班制,做好水毁信息上报工作。

应成立全市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机构,负责全市所管养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本级公路抢险畅通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所管养公路的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

(二)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

1.组成人员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成员从和人员抽调,具体负责全市运输救援保障工作的日常事务。

2.工作职责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扎实组织开展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具体职责是:

(1)制定和完善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方案,组织落实运力储备。

(2)负责指挥公路、水路运输系统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统一组织、调配运输车辆、运输船舶和人员执行运输救援任务,并做好运输救援督查工作。

(3)发生紧急灾情需要运输救援时,首先调动储备车船,当储备运力无法满足运输救援运输时,及时依法征用社会车船,组织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应相应成立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级、本辖区的防汛救灾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一)公路抢险畅通方面

1.做好灾前公路安全状况的排查工作

对灾前公路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易发生水毁的滑坡、危桥、危涵及沿河路基等进行重点全面观察,查出水毁、地质灾害隐患,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成立公路抢险畅通应急小分队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成立公路抢险畅通应急小分队,严阵以待,一旦灾情发生,全力以赴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做好公路抢险畅通机械设备储备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配足配齐公路抢通各类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养护和维修,保证公路抢险畅通机械设备数量和质量,确保随时投入公路救灾抢险畅通工作。

4.安排好公路抢险畅通的资金调配

市公路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保证公路抢险畅通工作经费。

(二)运输救援保障方面

1.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工作

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航务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做好运力的调查摸底和评估确认工作,建立运力储备资料库,确保运输救援保障车船储备运力充足。

2.做好运输救援保障运力储备

原则上,运输车船储备和统筹调用由属地负责。运输救援保障车辆储备按每50万人口(不足50万按50万计)储备20辆5吨以上货车和10辆中型以上客车。如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车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不足,应向上一级交通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提出支援申请。辖区内有通航水域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运输救援保障的船舶储备工作。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要配套储备一定数量的装卸设备,码头、渡口、站场配备好必要的装卸设备及仓储设施,并配备好应急装卸工人及装卸作业指挥人员。码头、渡口、站场优先安排救援运输装卸。

3.保证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质量

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按规定配备驾驶员等工作人员。运输车船的技术等级原则上要求达到一级。

4.确保运输救援保障储备车船优先通行

执行运输救援保障任务时,救援运输车船优先通行,优先免费通过收费站、船闸。

(一)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应急机制

1.应急处理步骤

根据“先通后善”原则,先保障交通畅通,后改善路况,恢复毁坏的公路交通设施。

(1)组织抢险队伍到达受灾现场。抢险畅通工作组在出现灾情时马上组织抢险队伍到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灾情严重的,应在灾后2小时内实施交通安全管制措施。

(2)组织实施抢通。抢险队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多投入机械设备及抢险人员,科学制定处理方案,合理安排抢险工作,以最短时间清除险情,恢复畅通。

(3)及时上报抢险路段修复和通行情况。

(4)对受灾公路路面进行全面修复和改造,路况不能低于原有水平。

2.应急措施

(1)处理措施。

一是对于塌方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进行清理塌方及上边坡的松石、松土、危石等。

二是对于路基缺口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回填路基土或砌筑挡土墙等措施恢复路基。

三是对于冲毁涵洞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局部修复或重建等措施。

四是对于冲毁桥梁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行指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桥墩、桥台、桥梁上构,如修复时间较长,则采取架设贝雷钢梁或搭设便桥等措施先恢复交通。

五是对于水淹中断交通的路段,设立警告标志或水深标志,如有绕行线路设立绕地指示标志,待洪水退后修复路面,恢复路况。

(2)交通阻断绕行措施。

一旦出现交通中断,应设立绕行标志,公布绕行方案。对预计交通中断12小时以上的路段,应立即通过媒体发布通告。

(3)及时上报灾情。

灾情发生后,各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工作机构逐级上报有关情况,公路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交通厅上报灾情信息。

(二)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机制

1.应急处理步骤

灾情发生后,由各级政府或政府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相应级别的运输救援任务,各级运管、航务部门接到运输救援任务后,立即启动救援运输方案,组织车船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1)落实运输救援任务。将上级部门下达的运输救援任务进行细分,层层落实任务,运管、航管部门负责具体调度实施。当储备运力不能满足运输救援任务要求时,及时向政府和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请求运力支援,或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征用车船。

(2)做好执行运输救援任务前的检查和动员工作。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对救援运输车辆、船舶和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救援车辆、船舶和设备的正常使用。同时,对参加运输救援任务的人员进行动员,并按规定配备通信工具等物品。

(3)执行运输救援任务。根据运输救援任务需要,抽调运输救援运输队伍(车辆、船舶、装卸设备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及带队人员),通知相应码头、站场、检查(收费)站、船闸等互相配合执行运输救援任务。

(4)做好运输救援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报工作。运输救援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执行情况(出动运力、运输人员数量、货物种类和数量等)逐级上报到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上报自治区交通厅。

2.应急措施

(1)做好救援运输队伍的组织和设备配备工作。执行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5辆车以上(含设备,下同)执行同一运输救援任务时,由车队长带队,10辆车以上由单位领导带队,40辆车以上由市交通局运输救援机构领导带队,100辆车以上由自治区交通厅运输救援机构领导带队。同时,执行运输救援任务的车队要配备通讯设备,保持通讯畅通。

(2)做好船舶救援联络工作。船舶在执行运输救援任务时,船长应24小时与船舶公司保持联络,定时报告船舶动态,遇到突发情况,立即报告船舶公司。船舶公司负责人及时向当地运输救援保障机构或当地交通主管报告运输进展情况。

(3)补偿措施。原则上,承担运输救援任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救援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各行业管理处及各县(市)区交通部门根据本部门承担的职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防汛救灾应急工作预案,形成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救灾应急预案响应体系,确保灾情发生时实现三级救灾快速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各县(市)区交通部门将本辖区公路防汛救灾抢险畅通方案、交通运输救援保障工作方案、救援运力储备情况等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层层建立抢险抢通任务、防汛救灾运输救援任务责任制,救援单位坚决执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救援指令。对拒不执行指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单位,或执行上级指令不坚决,贻误时机而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一)主要要求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编制值班领导、工作机构一线抢险人员和信息上报人员联系表,落实值班责任制。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运输管理机构和有运输救援运力储备指标的公路、水路运输企业要建立相应值班制度,并落实相应责任制。

3.救灾工作进入临战状态期间,值班电话(包括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企业的运力储备情况、装卸仓储能力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储备车辆、船舶装备的保养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4.值班人员要做好救灾信息的采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救灾信息。

(二)市交通局防汛救灾应急值班联系电话

抢险畅通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运输救援保障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五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监测和控制全省粮食(含食用油,下同)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及《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储备粮管理暂行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波动等情况,对原粮及成品粮油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和进口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粮食事权各负其责。

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1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山西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省长任总指挥,协助工作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省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通信管理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新华社山西分社、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1)指导和督查各市、县人民政府粮食应急工作。

(2)决定启动或结束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3)负责粮食应急工作信息发布。

(4)根据需要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提出调控申请,并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要求,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5)完成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事项。

2.2省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掌握全省粮食市场动态,判断粮食供求情况和价格趋势,向省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和处置建议。

(2)根据省指挥部指示,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粮食应急工作有关文件及相关材料。

(4)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本预案所需的各项费用。

(5)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粮食应急工作。

(6)负责《山西省粮食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7)负责粮食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8)完成省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省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网络舆情调控。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粮油的进口;负责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实行价格干预。

(3)省经信委:做好铁路运力调度,保障粮食加工和调运的需要。

(4)省公安厅:维护粮食加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5)省民政厅:及时通报灾情,确定因灾需救助对象,测算救助需求数量,组织应急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6)省财政厅:安排、审核粮食应急所需费用,专款专用,确保及时足额到位。

(7)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协助征用运输车辆。

(8)省农业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稳定粮食生产。

(9)省工商局: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粮油生产、销售、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查处粮油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粮油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1)省粮食局: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完善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和动用机制,及时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建议,并负责动用计划的执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对粮情监测预测,收集掌握全省及国内外有关粮油供求信息,分析预测市场行情,并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指挥部提出预警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油采购、加工、调运和销售。对粮油经营者在应急工作中应承担的义务、执行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通信指挥畅通。

(13)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调拨、进口、加工等所需贷款。

(14)新华社山西分社:根据省指挥部提供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国内舆论和社会关切,有效影响国际舆论。

(15)省军区:组织所属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协调驻晋解放军参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16)武警山西省总队:组织所属部队,协调驻晋武警部队参与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4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根据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指挥部设6个应急工作组。

2.4.1监测预警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

主要职责:

(1)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2)负责对粮食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的日常监测和走势分析。

(3)应急状态下重点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掌握市场动态,提出应急措施。

(4)通报灾情,确定因灾救助对象、救灾粮品种。

2.4.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省级储备粮的动用计划、进出口计划和征用社会粮源意见。

(2)确定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加工企业和供应网点,并制定下达应急粮食的出库、加工、供应计划。

(3)监督应急粮食出库企业及时向加工企业运送原粮,应急加工企业及时向供应网点运送应急成品粮。

(4)组织应急粮源进口调拨和粮食供应,协调落实应急成品粮食运输所需车辆和接运工作。

(5)负责组织运粮公路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通行。

(6)监督检查应急粮食质量,保证应急加工粮食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

(7)负责应急时期粮食市场秩序、政策性粮食质量卫生、储存场所、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卫生和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8)依法查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及价格违法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9)负责粮食应急加工、销售及成品粮储存质量的监督检查。

2.4.3应急保障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省通信管理局。

主要职责:

(1)落实省级粮食应急工作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结算。

(2)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动用、加工、运输所需资金。

(3)落实省指挥部办公室及内设工作组的办公设施、设备等工作经费。

(4)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2.4.4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省粮食局、新华社山西分社。

主要职责:按照省指挥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2.4.5治安维护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局、省军区、武警山西省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维护和保障粮食应急时期社会秩序和粮食调运道路交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妥善处置因粮食应急状态引发的事件。

2.4.6善后处置组

牵头单位:省粮食局。

成员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

主要职责:

(1)提出应急粮食事后补偿和补充意见,及时补足储备粮库存。

(2)对应急所发生开支进行审核和清算。

(3)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及时进行清算,收回贷款。

(4)加强产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

2.5市、县粮食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正常进行。当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粮食紧急状态时,及时启动本级粮食应急响应,没有达到预期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时,由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逐级提请省指挥部进行调控。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粮食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省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主要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的实时监测分析,按照省有关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市、县粮食、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逐级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2)发生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3.2预警发布

当有迹象表明粮食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及程度发布警报,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省各类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建立粮食应急工作会商分析制度,根据监测、收集、接收到的各类信息,准确分析判断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会商分析结果,在第一时间上报省指挥部总指挥,并通知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省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态进展程度,通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果断进行防控,防止事态扩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4.1响应分级

按照粮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粮食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4.2ⅰ级响应

4.2.1启动条件

省内6个以上的设区市或太原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100%以上,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2.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2.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及时跟踪事态发展状况并随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

(2)必要时向国家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申请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品种、数量。

(3)提出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指挥部下达动用命令。

(4)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5)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6)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7)组织对事发地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事发地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8)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

(9)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10)执行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令。

4.3ⅱ级响应

4.3.1启动条件

省内2个以上6个以下的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在一周内上涨50%以上10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3.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4.3.3响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1)省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并及时记录反映有关情况。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及时将粮食市场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指挥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含成品储备粮),包括品种、数量、质量、库存成本、销售价格,一次动用省储备粮数量在2.5万吨、省储备油3000吨以下的,省指挥部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

(3)落实动用省储备粮的资金和补贴来源。

(4)制订动用省储备粮的使用安排和运输保障方案,如实物调拨、加工供应、市场销售、低价供给或无偿发放,以及保障运输的具体措施等。

(5)迅速启动全省粮食加工和供应应急系统,落实保障措施,安排粮食加工和供应。

(6)组织对事发地的市主要粮食品种价格采取最高限价、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措施;对事发地的市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粮食库存实行指令性计划调销等干预措施。

(7)依法征用粮食经营者的粮食、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并给予合理补偿。必要时在重点地区(如大、中城市),对重点群体(如军队、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城市大型商业超市、商场、连锁店等)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8)迅速组织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适用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9)必要时请求国务院动用中央储备粮支援。

4.4ⅲ级响应

4.4.1启动条件

省内1个设区市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或全省范围内粮食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50%以下,以及省指挥部认为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应急状态。

4.4.2启动程序

省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发地的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向省指挥部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省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4.4.3相应措施

省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开展以下应急处置工作:

指导事发地市开展相应应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事态变化,做好扩大响应的准备。同时迅速派出检查组,对事发地的粮食市场秩序和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整顿,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和哄抬粮价等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增加市场供应,平抑粮价,保证供应,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情况,根据事态发展和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安排专人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分析市场形势,准确判断决策,必要时及时动用市级储备粮。如动用市级储备粮仍不能满足应急供应,确需动用省级储备粮的,由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动用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4.5信息报告

出现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事发地的市、县粮食应急机构要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原因、范围、造成的损失、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事态紧急时,事发地的县人民政府可越级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报告。同时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上报信息时,可先简报后详报,不涉密信息可通过电话、传真、外网电子邮箱报送。

接到事发地的市级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紧急报告后,省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有关情况,并做出评估和判断,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当省指挥部应急工作无法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应急状态升级,省指挥部要及时向国家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4.6信息发布

省级层面的应对工作信息由省指挥部统一发布。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粮食应急事件信息资料的核实,并由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

粮食市场供应稳定,价格平稳,群众心理趋于稳定,粮食应急状态消除后,由省指挥部宣布结束省级应急响应。

5.1善后处置

5.1.1应急费用清算。

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应急动用省储备粮或省储备粮不足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需要进口、采购、征用、加工、供应、运输等不同品种粮食所发生的本金、价差、贷款利息和费用等开支进行审核后,及时进行清算。对应急动用粮食占用的贷款,由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和农发行山西省分行等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清算,收回贷款本息。事发地的市、县应急费用的清算,由事发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5.1.2应急能力恢复。

根据应急状态下对粮食的需要和动用等情况,在一年内,及时采取促进粮食生产、加强粮食收购或适当进口等措施,补充各级储备粮和商品库存,在一年内恢复应对粮食应急状态的能力。

5.2总结评估

粮食应急响应结束后,省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应急处置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

6.1物资保障

6.1.1粮食储备。

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省、市、县粮食储备计划,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并根据调控需要,保持必要的商品周转库存,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及时足额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在应急情况下政府掌握必要的调节物资和资金。

(1)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山西省分行进一步优化省级储备粮布局和品种结构,适当提高口粮品种的储备比例。重点保证太原、大同、阳泉、朔州4个工业城市,吕梁、忻州部分灾荒频繁县,以及其他缺粮地方动用省储备粮需要。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和应急需要,太原市要建立并达

到10-15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油储备,其他市建立并达到10天市场供应量的应急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确保全省应急状态下的应急调控。

(2)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经营者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山西省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晋政发〔2010〕104号)所规定的最高、最低库存量义务。

(3)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6.1.2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在省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有关应急粮食加工、运输及成品粮供应,主要由省直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过省、市粮食应急系统组织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1)建立粮食应急加工系统。省粮食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粮食应急需要,掌握联系和扶持一批靠近粮源及重点销区、交通便利、设施较好且常年具备加工能力的粮油加工企业,承担应急粮食加工任务。应急响应启动后,省内加工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省粮食局可根据需要,直接从省外调入面粉或食用油。

(2) 建立粮食应急供应系统。根据驻军、城镇居民及城乡救济需要,健全和完善粮食应急销售和发放网络。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选择认定一些信誉好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零售网点、军供网点、连锁超市、商场以及其他粮油零售企业,委托其承担应急粮食供应任务。

(3)建立粮食应急储运系统。省、市两级有关部门要根据粮食储备、加工设施、供应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粮食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临时存放点、运输工具等,确保应急粮食运输。进入粮食应急状态后,对应急粮油要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运输,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确保应急粮食运输畅通。

(4)省、市、县粮食行政部门应当与应急指定加工和供应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随时掌握应急企业动态。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名单要报省粮食局备案,并根据加工经营情况及时调整。粮食应急响应启动后,指定的应急加工和供应企业必须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保证应急粮食的重点加工和供应。

6.2资金保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粮食应急加工、应急供应和应急储运能力建设。各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资金,加强本行政区域粮食应急加工、供应和储运等应急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工作的需要。

6.3交通运输保障

要协调应急状态下运送应急粮食物资所需的公路运力,确保公路运输通行。要依法建立粮食应急状态下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应急粮食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事态发展和形势需要,省指挥部可报请省人民政府下达指令强制执行。

6.4通信保障

6.4.1省、市、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逐级向省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准确有效的通信联络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变更后要及时通知成员单位,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6.4.2省通信管理局应依法协调相关通信运营部门保障粮食应急监测信息传递的畅通,确保复杂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粮食应急信息。

6.4.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粮食应急状态下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灾情共享机制。

6.5培训、演练和宣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处置粮食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对负有处置粮食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演练,尽快形成一支熟悉业务、善于管理、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队伍,保障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6.6奖励和处罚

对出色完成应急工作、在完成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执行应急规定、扰乱粮食应急工作,对粮食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本预案由省粮食局负责制定和修订,并负责解释。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级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1名词解释

本预案所称粮食应急状态,是指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粮食供求关系变化,在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原粮:指小麦、稻谷、玉米等未加工的粮食。

成品粮:指加工后的面粉、大米、小米、玉米面等。

储备粮:指各级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本行政区域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

本预案涉及到的数量以上的都含本数量,以下的都不含本数量。

8.2粮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8.3 省粮食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六

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形成网络分布格

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特别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特别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特别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特别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供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特别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情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七

(1)地形低洼的居民住宅区,应当根据土地采取小包围措施。例如,建造围墙,在大门口放置挡水板,配置小型抽水泵等。

(2)洪水来临前,收集木盆、木材、大型泡沫塑料等适合悬浮的材料,准备药品、通信工具。

(3)在室内时,关闭电源和煤气总开关,积水进入室内时,立即关闭电源,防止积水带的电伤。洪水来临时,不要贪婪于财务,尽快撤回屋顶避免危险,立即发出求救信号。

(4)在室外时,必须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和室外活动。发现高压线铁塔倾斜或电线断裂下垂时,必须迅速远离。

(5)千万不要游泳逃跑,不要爬带电线杆、铁塔,也不要爬泥屋顶。

(6)被洪水包围时,尽快联系当地政府防汛部门,积极寻求救援。

(7)洪水持续上升,暂时避难的地方自保困难的情况下,必须充分利用准备好的救生器材逃跑,或者迅速找到门板、桌椅、床、大塑料等漂浮的材料爆炸成筏子逃跑。

(8)特别注意夜间暴雨,堤防破旧房倒塌伤人。

关于洪水暴雨灾情报告范文八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管理______水系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__水库承包给乙方进行经营管理,经营范围只限于淡水养鱼,养鱼不能用饲料、肥料等饲养。

二、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共计叁拾年。承包费每年 元,每年 月底前交清当年承包费。

三、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集镇饮用水供给量和质量安全,保证旱情期间人蓄饮水供给量。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负责水库的防洪防汛安全责任,汛期的洪水调度服从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负责指挥调度。

五、承包期间,经营发生的税费和直接连带关系发生的税费一律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在防汛期间( 月 日至 月 日)坚持24小时值班,若甲方抽查未值班,每次罚款 元。

七、不允许经营期间及《合同书》作其它担保或抵押。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

九、在捕鱼之前,必须书面报告水系工程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能捕鱼,且不能放干水打鱼。

十、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违约,支付另一方经营损失及违约金 元(人民币 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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