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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 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怎么写(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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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 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怎么写(3篇)
2023-01-12 08:27:10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一

一、继续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⒈加强档案法制学习、宣传。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电视、宣传栏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档案法制观念。

⒉加强档案检查监督。对各村、各有关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指导,做好档案安全。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工作顺利进行。

⒊健全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加强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规范

档案行政执法行为,增强档案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继续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⒈发挥镇档案目录中心作用,以政府通用办公系统为依托,逐步实现内部目录信息资源共享。继续对镇各部门年度的文件进行接收,对已接收的数据进行机读,再进行分类、整理、编制检索工具,方便检索利用。

⒉按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电子公文归档制度,逐步实现电子公文实时归档。探索电子档案保存、保密、保真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使电子档案得到科学保管和有效利用。

⒊开展并规范档案室电子文件的接收与管理,并做好档案信息系统及档案数据库备份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

三、继续加强档案室工作,拓展功能

⒈积极拍摄、征收图片、声像资料,进一步丰富我镇档案内容,并将收集的图片、声像资料读入电脑,方便查找、整理和保管。尤其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提前介入、依法监督、全程跟踪、做好服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有效利用。

⒉要求各村、各有关单位在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同时,加强本单位档案的建

立和管理,将应归档的电子公文及时归档管理,依法向镇档案室移交档案,保证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

⒊继续抓好农村档案工作,积极创新档案工作为“三农”服务的新路子,加强农村企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四、继续加强档案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⒈积极配合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继续深入开展和不断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进一步丰富现行文件信息资源,根据群众的需要,扩大收集范围,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服务方法,拓展服务领域。

⒉积极参与我镇重要政务活动照片的拍摄工作,加强对实物档案和重要声像档案的收集和科学管理,及时为各级机关和社会各界提供多种载体类型的档案的服务。

⒊进一步加强公众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为社会公众提供已公开档案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及其他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五、继续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⒈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我镇各村、各单位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培养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和专业人才。同时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一支有政治素质、有事业心的档案队伍。

⒉对各村、各相关单位政治素质好、知识水平较高、具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及奉献精神的同志选入档案管理队伍中来。

⒊积极创造条件,为档案人员提供学习深造、交流锻炼的机会,组织档案员外出考察、学习交流,调动档案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关于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二

根据区档案局关于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的要求,我们对本机关档案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整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领导和宣传

1、进一步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局党组始终重视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一步充实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了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2、贯彻学习,强抓落实。召开局干部学习《档案法》工作会,组织档案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八号令,做到依法治档。

二、档案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在办公室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我局克服困难,加大投入,对照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做到了防火、防虫、防盗、防潮、防鼠、防强光、防霉变等,保证了档案的安全存放。

三、档案制度建设情况

在原有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按照《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四、规范档案建设情况

1、根据《机关档案工作建设规范》,完成了局机关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2、加强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档案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档案管理人员经常检查案卷,目前未发现霉变、虫蛀现象,确保了档案的安全。正确处理好档案安全保管和方便利用的关系,既保证档案不丢失、不损坏,又保证了档案信息不失密、不泄密。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 湘统[20xx]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健全工作制度。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改进工作方法。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三审即: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三比较即: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xx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环境保护厅: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四川省环境统计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川环发〔20xx〕9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了20xx年环境统计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统计基本情况

今年初,我市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20xx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xx〕236号)、《“十二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和《“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等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召开了20xx年环境统计工作专题会,部署安排了环境统计工作,同时成立了环境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环境统计工作方案,明确了统计人员和审核人员相应职责。

环境统计年报指标包括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城镇生活污染源、机动车、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6个部分。我市严格按要求,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各区市县工业源排放量总量85%以上的204家重点工业企业筛选为重点调查企业,并对非重点工业源的各项指标按占工业源的15%以下测算;对325家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进行了逐户发表调查,对养殖专业户采用农业畜牧部门的饲养数据进行总体调查;对7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单位(包括5家污水处理厂、2家垃圾处理中心)进行了发表调查。

二、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一)我市环境统计机构情况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把它作为环境保护工作中一项基础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总量、监察、监测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环境统计工作制度,保障了专门的工作场所,配备了专门的统计设备。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和审核,规范表格填报,要求数据与原始数据一致,并做好了环境统计原始记录、资料档案归档工作,无弄虚作假、伪造、篡改企业上报数据情况和存在多套数据情况。

(二)环境统计企业检查情况

对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等排污占比较大的重点工业企业,辖区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和岳池特驱种猪繁育有限责任公司等养殖规模较大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养殖专业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并对其 20xx年生产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情况等资料、数据和现场进行了认真、严格、细致和客观地审核,未发现有虚报、瞒报、漏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同时无拒绝、阻碍我局对其执法检查,无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和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

在环境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环境统计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规模以下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制观念淡薄,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缺乏认识,缺乏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环境统计台账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企业原辅材料和煤耗多向私人企业购买,购买凭证缺失,电费、水费等发票多有遗失或不齐,支撑性的原始记录较少,导致统计原始记录不规范,源头的数据质量不高。

(三)环境统计队伍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企业环境统计机构不明确,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足,工作缺乏连续性,迟报、漏报情况时有发生。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力度,确保企业上传数据真实和准确。

(二)强化环境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开展学习讨论,增强环境统计相关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实现持证上岗全覆盖。加强我市环境统计队伍建设,保持环境统计队伍稳定,不断提高环境统计工作水平。

(三)加强能力建设。督促各区市县、企业单位确立环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从业资格证培训和考试,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完善企业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统计台账。严格要求企业规范环境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确保一手资料详实、准确。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查,督促其规范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关于档案扫描保密协议书汇总三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 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 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20xx年、20xx年、20xx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附表一: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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