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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团委招生简介范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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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团委招生简介范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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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过去了,是时候总结一下自己的成长和收获了。用简明扼要的标题概括内容,快速吸引读者的兴趣;为了帮助大家写好总结,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些高质量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一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5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5年10月14日8:00至16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为考生现场拍照;随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5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二

校园生活也丰富多彩、充实有趣,有书法、文学、绘画、演讲、音乐等兴趣社团,浓烈的文化氛围陶冶学生心灵,多样的实践活动锤炼学生。

学校为了解决学生就业后顾之忧,先后与本地及苏南等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使学生一毕业就能上岗,毕业生工作稳、待遇高,学生满意、家长放心,部分优秀学生还被选到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工作。

这里,是洒满爱心和智慧的沃土;。

这里,是学生放飞理想的新起点;。

这里,是未来蓝领精英的摇篮;。

这里,是充满魅力的和谐家园;。

南通经贸技校以完善的教学体系,严格的教学管理,先进的教学设施,优秀的师资队伍、良好的生活环境、热忱欢迎各地学员前来报名!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三

(一)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三项必考: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一项: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

(三)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均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四)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川招考委〔2014〕56号文修订后的专业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

(五)考生应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提前到达考点,通过指纹验证系统后参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考生须知》。

(六)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的考生,2016年4月6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7日至10日考试。

第二批: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的考生,2016年4月11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12日至15日考试。

(七)我省2016年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均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八)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和2016年《体育考生手册》)。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四

招生对象为在提前录取院校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一)年龄要求

根据国家兵役制度规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

(二)政治要求

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的政治考核,且结论为合格。

(三)身心素质

参加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军检,面试结论为合格,身心检查结果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通过体能测试。

(四)外语要求

限英语考生,不招收报考其他语种的考生。

按照国家教育部、总政治部的统一部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凡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政审和军检合格的,按招生计划,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凡被录取的学员,在入学后3个月内经复查合格的,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每人每月发给750元生活补助费(寒暑假除外),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学员统一着军装,享受合理医疗免费和职务津贴待遇。

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学员,按照国家、军队的`规定发放高额奖学金。

学员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学员,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当年6月份,择优入伍,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入伍时间统一从入学当年9月1日起算,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薪金(工资)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学员毕业时,办理入伍提干手续的在全军范围内分配。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是一所有着70多年办学历史的全国重点大学,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开办八年制医学教育高校。学校于1954年由原第六、第七军医大学合并而成,第六军医大学前身系第四野战军医科学校和原国立中正医学院,第七军医大学前身为第二野战军医科大学,1975年更名为第三军医大学。

学校坐落在全国五大中心城市之一——重庆市。全校占地面积6530亩,拥有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馆藏图书72万册,中英文电子期刊2万多种。下设基础部、军事预防医学系、药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医学心理系、高原军事医学系、医学检验系、医学影像系、护理系、政治理论与人文社科系、卫勤训练基地、研究生管理一大队、二大队、学员旅、干部轮训大队,以及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三所综合性教学医院。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医学检验、高原医学、野战外科学、医学影像学、核医学、医学心理学和护理学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开设八年制,毕业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长期以来,学校紧紧围绕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秉承“以质量取胜、以特色取胜”的校训,人才培养质量和综合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先后培养9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产生了15位院士、90位将军和148位三级以上专家教授。学校现有教授副教授900余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奖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200余名。有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学位授权点79个,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先后获得了以7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标志的1700多项科技成果;三所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开设床位7000余张,诊疗水平居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在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三大科技奖励和学术论文等反映综合办学水平的主要指标居全国高校前列,已发展成为我国的战创伤医学中心,是我军军事医学盾牌的主要力量和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基地。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学校将继续发扬光荣的历史传统,传承“求实、创新、勤奋、献身”的优良校风,按照“实施一流发展战略、建设世界医学名校”的总体办学思路,大力培塑红色军医文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担当起“发展国防卫生事业、建设创新型国家”双重使命,完成好“培养卓越联勤军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遂行多样化卫勤保障”三大任务,加速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科技创新方式、医院发展方式和卫勤保障力生成模式四个转变,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军队特色世界一流研究型军医大学”。

专业介绍

(一)临床医学专业八年制本科,培养达到博士水平,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级临床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二)预防医学专业八年制本科,培养达到博士水平,从事卫生防疫工作的高级防疫医师和研究人员。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三)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四)临床医学(核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核医学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的核医学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五)临床医学(野战外科)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战创伤、颌面外科的野战外科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六)临床医学(高原)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高原地区临床通科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七)预防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卫生防疫工作的防疫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八)医学影像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医学影像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九)医学检验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临床检验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十)医学心理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培养从事医学心理教育、诊断、治疗和训练工作的心理医师。毕业学员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五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表演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按艺术类政策招生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也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2015年9月。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六

宁波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大学之一。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宁波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家代码:11646。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第八条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并对招生过程中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专业设置与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有按专业类招生,也有按专业招生,其中按专业类招生的,第一学年末根据“志愿+考核”原则在大类里选择专业,按专业招生的不需要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三条“三位一体”、国防生、航海类专业,均按照专业招生,不参与大类分流。

第十四条为了提高毕业生在全球化社会环境中的适应力和竞争力,学校继续招收会计学(cpa canad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计学(acca英国注册会计师)、金融学(全英文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文班)4个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中美合作精算科学与风险管理)、旅游管理(中法合作)2个中外合作项目,新增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并按专业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学生申请转学科大类和专业分流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专业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各类招生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招生按照《宁波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招生分别按照《2017年宁波大学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2017年宁波大学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单科和身体要求

第二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一)学校在浙江省的录取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类)。

(二)学校在上海市的录取规则为:1.专业录取:接收投档后,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专业。2.专业调剂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依据考生填报的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3.退档处理: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其中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

(三)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录取规则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学校在江苏省的录取规则为: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五)学校在其他省份的录取规则为: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二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分专业类或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各专业类(或专业)间分数级差。

第二十六条除国防生、航海类专业性别有限制之外,学校对其他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条航海类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录取,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同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可降20分提档录取。均招收英语类考生,其中航海技术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0.5及以上,矫正视力0.8及以上;轮机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双眼裸眼视力0.4及以上,矫正视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外语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九条学校单科成绩要求:英语、日语、德语、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acca)、工商管理(中加学分互认)要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如英语(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外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第三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七章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除中外合作办学和大学专科专业仍实行学年制收费外,其他本科专业的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新生第一学年按学年学费标准预交,第二学年开始按上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缴纳,以此类推,毕业时清算最后一学年学费。

其中按大类招收的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大类学费标准收取,专业分流后,第二学年起按照所就读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三条学校有政府奖学金、各类学校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助学政策。

第八章 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宁波大学梅山海洋科教园将于2018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将迁入梅山海洋科教园办学,海洋学院、海运学院学生届时将到美丽的滨海新校区学习

第三十七条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将于2017年开始招生,联合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依法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宁波大学的直属学院,合作方为法国昂热大学,它是法国国立综合性大学,其旅游类、地理类专业在法国享有盛誉。联合学院的办学地点设立在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2017年招生专业包括旅游管理(中法合作)、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中法合作)。普通旅游管理专业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后学生进入宁波大学易斯戴校区学习。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七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6年10月9日8:00至13日12: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族别、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6年10月17日8:00至19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为考生现场拍照;随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3.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6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

1.考生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月2日8:00至1月18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请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陆密码。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八

为保证共青团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有新鲜血液的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有效的开展学生工作,实现团委学生干部的新老交替,培养和壮大学生干部队伍,保证学生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题作用。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能力。鼓励大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必要的科学知识文化外,还应多投入学校的各种活动中,积极锻炼自己,使自己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及培养自己的服务精神。

招新活动欲达到以下目的:

(一)宣传校团委办公室的部门性质、职能作用以及日常工作;

(二)吸纳有才华、有能力的同学到团委,为我们的发展注入活力,为同学们提供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平台。

(一)招新对象。

xx级本科生。

(二)活动时间。

xx年8月30日至9月1日。

每日中午12:20—13:30。

(三)活动地点。

东区食堂门口、主区二食堂门口、主区南门小树林。

(四)活动成员。

校团委办公室全体成员。

(五)宣传细则。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九

为了保证院分团委学生会有新鲜的血液的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更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干部的新老交替,培养和壮大学生会干部队伍,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同时,也是响应国家提出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能力。鼓励大学生除了在学校学习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外,还应多投入学校的各种活动中,积极的锻炼自己,使自己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及培养自己的服务精神,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院团委老师:江洋。

总负责人:分团委副书记关庆勇。

学生会主席黄政周文倩。

各部门负责人:分团委。

组织部:任辉。

宣传部:郑梦雪。

实践部:姜彦。

记者团:曾礼琼。

学生会。

秘书处:周婷。

学习部:王畅。

生活部:边艳。

体育部:李志超。

文艺部:黄建。

(一)招新对象。

xx届新生以及xx届学生。

(二)招新要求。

1、承认学生会章程,自觉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耐心细心,责任心强,肯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自我锻炼,自我管理意识,有组织能力,学习成绩良好。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向组织靠拢。

(三)招新人数。

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把握,在招新活动进行前,应将初步计划招收人数上报分团委及学生会主席团。

(四)招新形式。

在招新时间内,申请人将个人简历及申请表交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报名。初步筛选之后,由各部门分别进行面试,合格后经各部门部长批准方可进入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五)招新时间及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教三楼。

(一)前期宣传。

1、具体流程。

(1)宣传部利用海报的形式告知院学生会招新的信息。

(2)各部门在一食堂主干道摆摊散发招新表时,向新生作出口头宣传。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十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

1.考生于2015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四个专业。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选报专业须一次性完成,不得补报、改报。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4.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请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陆密码。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十一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占地总面积2352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温州大学招生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温州大学

第五条 学校国家代码:10351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第七条 颁发证书: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温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以考生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调档比例为100%。其余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具体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时,浙江省考生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学校根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录取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则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对部分招生专业(类)设定高考单科成绩要求。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浙江省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外省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体育特招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可适当降低。以上成绩均按单科满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满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九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以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特别设立新生奖学金,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报考并录取到我校的浙江省普通类考生中,高考成绩位居浙江省前500名(含),可获奖学金人民币50万元;位居浙江省501-1000名(含),可获奖学金人民币30万元;位居浙江省1001-2000名(含),可获奖学金人民币10万元;位居浙江省2001-5000名(含),可获奖学金人民币5万元。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体育类、体育特招生、地方专项、三位一体、专升本、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等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该类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容量酌情调整专业计划。专业计划的调整方案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 学校制定较为灵活的转专业制度,以满足学生对专业学习的自主选择权。

第二十六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实施按学校学分制收费办法执行。学校与台湾中华大学合作举办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为24000元/生·年。每学年初,各专业(类)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收的本科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第二十八条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主要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团体或个人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罗山展翅计划(技能考证帮扶)、困难补助(包括临时困难补助、生活专项补助等)、绿色通道等。

第二十九条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温州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三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温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十二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扬州市职业大学录取分数线历年分数线专科线招生计划学校简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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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文昌西路

所在省份:江苏

扬州科技学院(筹)是江苏省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育和扬州市“十一五”规划中的一所以扬州职业大学、扬州教育学院和扬州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组建的本科层次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社会培养了近万名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2005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获得优秀等级.学院现拥有教职工1100多人,专任教师800多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300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20人),教师中已获得和正在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近300人。有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室4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500多万元。校内工程实训基地6个,校外实习基地105个。建有校园网络系统、外语调频发射台和语音实验室,教室均可使用现代化多媒体教学系统。图书馆藏书85万册,电子图书50万种,各类期刊杂志约1000种。学院学科门类齐全,设有91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0人,成人业余和开放教育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主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景色宜人,占地1100亩,校舍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近几年来学院先后通过省委教工委和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党委工作合格评估、校风建设合格评估、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后勤社会化规范分离达标评估和“文明宿舍”、“文明食堂”合格评估,并获江苏省“安全文明校园”、江苏省“先进学校”、扬州市“先进学校”等称号。学院自我加压,对应届毕业生作出“为每位毕业生至少提供一次推荐就业的机会的承诺”,近三年,毕业生当年一次就业率均达97%以上,位于省内同类高校的前列,“十一五”期间两次被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评为“就业指导工作先进集体”。我院是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实践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副理事长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教育教学管理与评价组”组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纺织服装类专业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纺织服装类专业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我院近几年,已和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新加坡、印度等国家进行了互访,与法国、美国等国家联合举办了中外合作班。全院师生员工齐心协力,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实基储强能力、高素质”的高等技术和现代管理应用型专业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立足本地、辐射长三角,管理先进质量上乘的高等院校。

学校团委招生简介篇十三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等二级学科专业及其一级学科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艺术史论(美术史论)、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书法学等我省专业统考尚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投档供学校审录〔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除外〕。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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