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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钥匙申请书 关于启用备用钥匙的申请(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0:32:56 页码:11
备用钥匙申请书 关于启用备用钥匙的申请(二篇)
2023-01-12 10:32:5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备用钥匙申请书(精)一

第二条 备用金,是指公司借支给公司员工个人的款项,这些款项仅用于支付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备用金分为二类

现金会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持有一定数额的备用现金

其他人员:最高为人民币200元

第四条 备用金由财务部核算并负责监督;备用金借支个人(以下简称借支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应督促借支人按期足额还清备用金。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支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办理备用金核销业务的时间同上(特殊情况可以例外)。

第六条 借支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备用金,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或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借支人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借支备用金手续:

一、借支人应如实、规范填写备用金申请单。

借款时,借支人应按要求填写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备用金申请单,按申请单格式准确填列借款日期、借款类别、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预计还款时间等。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一款多用或多笔备用金交叉使用。

对于未按要求填写的备用金申请单,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借支备用金必须写明款项的用途,报帐冲销的内容要和借款时填写的用途一致,一笔备用金未使用完,要及时到财务部报帐冲销,不能挪做别的用途,否则不予以报销。备用金借支原则上要求由借支人本人亲自办理,由于特殊原因由非借支人本人办理的,须由借支人本人在备用金申请单上亲自签名,否则视为代办人借支的备用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代办人负责。

二、借支备用金时,借支人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协议、通知书、相关领导人签字的备用金申请单等有效文件,并准确填列付款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帐号,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办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借支人负责。

三、备用金借支审批手续应完备。

由经办人提出后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借支人应按时归还所借备用金。

第九条 原则上谁借支谁报销。借支人因故不能亲自报账,而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人应在报销凭证上签字。

第十条 公司员工调离、辞退或辞职时,必须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凡未办理备用金清理手续的员工,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借支人超过预计还款时间尚未结清备用金账户,但有合理理由说明原因的,应由借支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不能按时归还的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公款丢失,由本人承担。

最新备用钥匙申请书(精)二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采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xx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采取用完即时报销办法。报销时,经办人员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按公司费用报销办法进行报销。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经办人,要认真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报销。对审查不细,经财务审查出不合格的票据,由备用金经办人个人承担。

第十条备用金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备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围,发现不在原核定范围内的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

第十一条备用金的补齐。备用金管理人员在备用金报销后即时按定额补足。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按备用金领用部门设立明细账,核算备用金的借、报销、补足等事项。

第十三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管理人有权催办,如果催办无效,备用金管理人员可通知财务部门扣款。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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