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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 城乡公交车转让协议(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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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 城乡公交车转让协议(五篇)
2023-01-12 12:17:52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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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两会”精神,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工作为重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筑牢安全生产第一,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明显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通过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及机制的创新。

(二)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全镇居民受教育率达95%。

(三)对重点道路隐患实行“零容忍”,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力争实现道路交通安全“零死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1.创新工作制度机制。通过不断借鉴和总结我镇及其他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成功经验、失败教训以及广泛收集群众对交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考核奖惩机制、交通事故处理快处快赔机制、事故预防应急管理机制等制度机制。

2.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全镇全年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10幅以上。建立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结合“五五”普法、安全生产月、交通宣传日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同时借助多种平台,用生动具体的事例、通俗易懂的讲解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培训,每季度为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道路交通安全学习卡,并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委会自愿建立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组织,为广大驾驶人“充电”,解决社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问题。

4.强化隐患整改落实。每月组织各村(居)委交通协管员进行道路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全年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围绕重点车型、重点区域、重点违法行为整顿为工作重点,深化各项安全整治。由镇政府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完善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6.强化乡村道路安全监管。镇上将组织由派出所、综治办、安监办等部门组成的乡村道路安全检查联合执法组,常年不断地进行乡村交通安全巡查和督查。结合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和客流情况,加强乡村道路的安全监控,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乡村客运道路的整治力度,对一时没有能力整治的危险路段要进行严防死守,筑牢乡村交通安全防线。

7.加强路面监控。坚持做到主要领导每周一次带队上路检查,分管领导每周三次带队上路检查,镇安监办工作人员每天上路值勤,严格落实“定线、定点、定人” 的监管责任制,加大路面巡逻密度,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杜绝超载、超速、疲劳驾车。要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四级乡乡道路只能营运19座以下客车(含 19座),四级以下(不含四级)道路只能营运9座以下客车(含9座)。

8.依法推行强制保险,化解事故风险。严格执行车辆驾驶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制度。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交通运输领域,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9.明确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将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行“行政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各单位、各村的主要负责人为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交通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10.依法从严查处交通事故和追究不作为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一是安全生产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对责任意识淡薄,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单位的相关行政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是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一年内发生1次交通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是瞒报、迟报交通事故追究制度。凡发生交通伤亡事故不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限上报的,出现漏报、瞒报、谎报等行为发生的,从严追究事故所在村和主管部门的责任。

四是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任何人对全镇范围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有关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汛组织机构

1.成立黑山县交通运输局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局防指),总指挥由局长檀雪松担任,副总指挥由局各副局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局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安全度汛,确保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畅通;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指挥调度、应急决策、灾情汇总上报、灾毁恢复方案审定、抢险资金筹措等工作;按照县防指分工,承担交通保障组组长单位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紧急抢险提供车辆等运输工具;协调铁路、邮政等有关部门,收集、汇总、上报防汛工作情况和灾情信息,掌握各领域动态信息;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动态,审查局防汛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办)提交的防汛信息和灾情报告。局防指下设3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由副局长王卫国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负责开展防汛准备情况督导、汛中抢险指挥和汛后灾毁核查等工作。汛前督导检查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发生严重损毁险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应急专家组密切配合,现场指挥应急抢险,保证断阻路线尽快恢复交通;汛后对灾毁损失进行核查,提出水毁恢复重建工作建议。

(2)应急专家组

组长由副局长王卫国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各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对发生严重损毁的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桥梁等设施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审定抢险保通和恢复重建方案。

(3)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副局长高峰、常亮担任,成员由局机关相关股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职责:根据县防指的部署和安排,负责协调、调度、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各项防汛工作;负责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紧急调动;拟定应急抢险运输交通保障方案,协调调动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分析研判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动态,审查局防汛办提交的防汛信息和灾情报告。负责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车辆、设备、物资和资金保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以及对基层单位和人员慰问等。

局防汛办设在局公路股。主任由副局长王卫国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公路股、安全股负责人以及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相关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路股、安全股工作人员以及公路管理段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承担局防指日常工作职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工作组贯彻落实省厅、市局防指的工作部署,督促和指导局属各成员单位防汛抢险指挥部工作。拟定防汛相关制度、文件;筹备防汛工作会议;加强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气象、国土、水文等相关部门联络,及时收集掌握汛情、雨情、风情、水情等信息,分析研判防汛形势并及时发布;跟踪掌握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防汛工作落实情况;收集、汇总各级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损毁情况、道路断阻情况、抢险保通情况、公路水路交通情况、人员滞留情况及工作动态等信息;联络铁路、邮政等部门,收集防汛工作信息;及时向局防指汇报,按有关要求向县防指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根据需要向媒体发布。

2.公路管理段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在局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在建公路工程、普通公路、道路运输等的防汛工作。

(二)职责分工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中: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防汛工作由市局防指统一领导,公路管理段具体负责;农村公路防汛工作由县局防指领导,农村公路管理所具体负责。

道路运输防汛工作由执法队负责,局防指实行行业指导。

执法队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路政防汛工作。

(一)认真准备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

各单位要集中资金,做好防汛常用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同时要预留部分资金,用于应急抢险;对应急车辆、机械设备进行彻底检修,保证状况良好;各单位要组织精干、高效的防汛抢险队伍,抢险人员要坚持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并认真做好动员和培训工作,一旦发现险情,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1.公路管理段要根据国省干线公路防汛重点,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集中设置应急储备库,就近选取料场,保证紧急情况下迅速、充足供应砂土等材料。

2.农村公路要采取专业队伍和群众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广泛的险情监控网络和应急抢险队伍。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设备,采取包乡镇、分片区的作业形式,配合专业抢险队伍开展农村公路的应急抢险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各单位要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满足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和人员疏散运输的需要。要准备客运车辆10台,货运车辆20台,并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

(二)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畅通

公路股、公路管理段、农村公路管理所和执法队要做好公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及时更新本系统的应急资源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并要加强对视频图像传输、语音通话、通讯网络、值班电话、固定监控设施、移动巡查设备及无线单兵手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做好日常巡检,定期维护检查,保证各类设备功能完好、安全可靠,保证省、市、县防汛信息网络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公路气象服务系统,做好各种气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局部性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发布。

(三)认真落实防汛抢险演练制度

各单位要健全落实防汛演练制度。汛期前,要结合隐患重点和工作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通信传输、指挥调度、队伍集结、多方协调、现场实战以及施工作业人员逃险避险等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检验工作预案、完善各项准备、锻炼应急抢险队伍,磨合应急联动机制,检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解决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一)严格执行防汛工作流程。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防汛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保证指令信息得到及时传达和迅速落实,不得贻误、延迟。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及领导外出期间,遇有紧急防汛文件和通知,要立即启用防汛应急管理系统进行文件处理。(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5)

(二)落实汛情监测和预警制度。各单位要定期与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国土、水文部门沟通,建立密切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获取降雨情况预报资料,预先了解台风、降水的强度、洪水到达的时间和变化情况,准确掌握汛情、雨情、风情和水情信息,科学研判对交通设施安全及交通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从7月1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宿制度(汛期前后时间根据雨情汛情随时安排值班值宿),特殊天气等重要时段,领导干部要在岗带班,并科学部署调配值班力量。要严格值班纪律,恪尽职责,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必须在指定的值班室值守,确保电话、传真畅通;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规程,做好气象预报、水情警报、灾情报告、上级指令等信息的收集、记录和传达,调度和督查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值班电话及传真应抄报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

(四)执行抢险队伍预警待命制度。各单位接到应急抢险队伍集结指令后,应立即紧急调动应急抢险队伍,立即赶到应急储备库集结待命,设备和物资要装车,随时准备抢险,直至险情解除方可撤离。

(五)坚持防汛“三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三查"(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汛前对辖区内的度汛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了解基本情况和潜在问题,采取防治措施;汛期开展分级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险情;汛后进行核查,掌握灾害发生的程度、数量,造成的损失以及隐患点防治措施效果等情况。

各单位汛前要组织人员,对所辖公路、桥梁及场站等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有效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时限和经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并建立档案资料,加强过程痕迹管理。局防指要分部门、包路线、按项目进行督查,重点排查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准备以及防汛薄弱部位等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度汛安全隐患。

(一)普通公路要对浅基础桥梁、石拱桥、病险桥梁、漫水桥、公路沿线排水设施特别是公铁立交下穿通道排水泵站以及沿河、傍山、高填深挖等水毁易发路段进行重点排查,逐项制定防汛抢险方案,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桥梁、路基防护构造物损坏情况要立即维修;对涵洞、桥孔、排水沟、泄水槽、排水泵站等排水设施堵塞、损坏情况要立即清理和维修,保证排水通畅;对病险桥梁使用状况及安全性做出准确评价,不能保证行车安全的要采取限制措施或封闭交通。各单位要重点对浅基础桥梁下部结构安全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加固,尽量减少水毁损失,避免桥梁垮塌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在建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排查各作业点、居住点是否处于易发生山洪、泥石流、雷电等自然灾害的不利位置,对因施工占用河道、破坏堤坝以及在河道内建设驻地、拌和站、梁场、民工点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于地处低洼、沿河或跨河等存在度汛隐患的在建工程,要制定详细的度汛方案,做好人员逃险、避险、转移安置和设备材料转移专项部署,避免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对今年安排的普通公路桥梁建设、路面大中修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要抓紧施工,加快大桥工程下部和基础施工速度,主汛期前要完成桥梁下部工程建设。对未开工的桥梁工程,主汛期前下部工程无法完工的,要做好汛后开工建设的准备。在建桥隧施工、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临时性结构工程稳定,各类标志和设施齐全、规范。要保证桥梁工程防洪通道畅通,切实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在洪水来临前及时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围堰和建筑垃圾等,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做好便道养护和监管,预计河流可能出现较大洪峰时,立即封闭便道,必要情况下要进行拆除,待洪水消退后再行恢复。

(三)切实加强台风灾害防御工作。各单位要加固或拆除易被风毁的搭建物,对防雨棚、治超站、广告牌、标志牌、桥梁防落网、情报板、简易板房、砂料棚等加强看管,保证安全。台风及风暴潮影响期间,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对高空作业脚手架、塔吊等设施采取避风措施。各港口企业要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确保易受台风影响的大型港机设备以及港内库场、危房、罐区等设施安全。易受台风、风暴潮侵袭的滨海公路,要建立巡查和看守制度,加强巡查防范,做好各项抢险、防灾准备工作。紧急情况下,要进行果断封闭。

(四)执法队要做好涉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辽宁省公路条例》和《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汛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桥梁清障与安全保护专项行动,对单位和个人在公路桥梁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安全的活动,坚决予以制止。同时,配合公路养护部门对桥梁下部空间、涵洞周围违法堆占、设置障碍物等进行清理,保障桥梁行洪安全。

(五)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应急运输车辆提前进行一次调度,督促承担应急运输保障的企业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安全可靠,及时补充必要的应急物资和防护物品,并选派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驾驶员负责应急车辆的调度和驾驶工作。客运企业要加强同公路部门的沟通,对不满足通行安全的线路坚决予以停运。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汛期安全教育,重点开展涉水行车和雨天驾驶技巧等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精心组织其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公路用地内的取土坑、桥梁基坑、蒸发池、"水槽"式深边沟等积水深坑,采取增设硬隔离、警示警告标志、悬挂宣传标语、安排专人巡视等措施,坚决防止人员落水溺亡事故发生;对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要设置积水标尺,并保持清晰、醒目;易遭雷击的监控设施等构造物要在醒目位置粘贴防雷贴等提示信息。

检查工作要在主汛期到来前完成,重点部位责任落实情况要报上级部门备案。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汛期巡查工作,根据县防指发布的降雨预警等级,加密巡查频率,分级巡查,及时发现水毁险情。

(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路工人汛期巡查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雨天坚持顶雨上路,雨中、雨后各加密一次巡查频率。对路基小型塌方、缺口、边沟堵塞等要立即排除;对堵塞桥孔的漂浮物要立即清除,避免冲毁桥梁和路基;及时清除排水井口堵塞物,保证排水通畅;对风折、倒伏的路树要立即移走、扶正,避免阻塞交通。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相关公路管理机构沟通并向上级报告。

(二)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养护单位要立即组织管理人员上路巡查。对病险桥梁、浅基础桥梁、下穿通道桥及高危边坡易塌方路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

(三)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养护单位负责人要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加强监测和防范,各责任人到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

(四)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路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单位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路巡查,对重点部位派专人24小时看守,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随时与上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五)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执法队负责人要组织人员上路巡查,公路抢险队伍立即进入临战状态。对雨量较大的地区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督促防范,发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理,随时与市局防讯办联络。

(六)农村公路汛期巡查工作由执法队、农村公路管理所及各乡镇组织实施,根据雨量大小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对险桥、险工险段等重点部位要加强监测和防范,必要时安排专人看守,保证安全。

(七)巡查人员要密切关注雨情和水情,发现过水路面、下穿通道超过警戒线,漫水桥上水,大型河流预计洪峰到来等可能造成公路、桥梁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要果断采取封路、封桥措施,设置醒目的禁行等警告、警示标志,必要时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坚决避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同时,及时将公路水毁灾情,路上行人、车辆滞留情况,以及影响周边群众出行情况向县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在第一时间配合县政府,做好路上滞留人员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八)巡查和看守人员要注重自身安全,拟定周密的逃险、避险方案,遇有险情及时撤离。

各单位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抢修,并逐级上报和告知有关部门。遇到灾情严重,抢险队伍力量不足时,局防指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动县级防汛应急抢险队伍和异地调动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支援,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服从调动,不得拖延。

(一)各级公路一旦发现较大的水毁险情,局防指要第一时间组织人力、机具和材料,全力以赴进行抢修;一旦出现桥梁倒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险情要立即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应急措施,设置醒目的警告、限制等标志。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确保过往车辆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险情报告后,局防指主要领导要立即赶到水毁现场,组织安排抢险;大型设备、专业抢险队伍要及时赶到现场抢险。国省干线公路出现中断交通水毁险情时,现场指挥组组长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指挥抢险。同时,协调承担公路路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现场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坚持“先干线、后县乡”、“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抢险指挥调度,确保交通畅通。保证县到市的国省干线公路至少有一条畅通,保证每个乡镇都能进得去、出得来。汛期交通保障的重点干线公路(包括通武线等)一旦中断交通,要力争在24小时内抢通。要将断绝交通的乡镇放在首位,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全力以赴优先抢通,打通应急救援通道,并将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作为抢险的重点,为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重要干线公路桥梁一旦被冲毁,导致交通中断,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泥石流、塌方等灾害,要立即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限制通行或封闭交通等措施,保证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组织人员、设备立即抢修,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

(三)汛期执行抢险救灾应急运输保障任务时,派出5台车辆以上的,要由企业的车队长带队;10台车辆以上的,由企业的负责人带队;20台车辆以上的,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50台车辆以上的,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带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合作,确保抢险救灾紧急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四)动员系统职工队伍和专业队伍,积极投入防汛抢险工作。一方面要动员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发扬不怕吃苦、不怕劳累、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积极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来。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专业抢险队伍的优势,依靠技术力量和大型机械进行集中作业,全力开展抢险工作。

(五)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抢防工作。要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险情发生后,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单位及沿线群众密切配合,共同开展抗灾抢险工作。

(六)加大水毁路段的监管与维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于能够简易通行的路段,要设置醒目的警告、警示标志;中断交通的路段,要设置明显的禁行标志,并开设便道或提供绕行路线;重点路段要安排路政人员和养路工人进行值守,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一)局防指要及时掌握险情、灾情有关情况,并按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要求,立即逐级上报,同时报告县政府和防指等有关部门,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不瞒报。当发生重大突发险情和重大灾情的紧急情况下,可越级报告。

(二)对于发生桥梁坍塌、交通阻断或人员伤亡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分级负责、及时快捷、真实全面”的原则,第一时间以电话、短信形式进行首次报告,半小时内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书面报告要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章,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报送的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主要包括汛情灾情基本情况,已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情况,发展趋势,抗灾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和建议,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三)当收到县防指发布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即没有出现水毁险情也要报告当地降水情况、公路基础设施维护情况及检查巡查情况等。

(四)局防指要及时统计上报水毁情况,并录入“公路灾毁信息采集系统”;组织专人搜集整理有关材料,及时编发简报,反映水情、灾情、抢修进展、恢复通车情况及典型事例等。市局防汛办要及时收集整理险情、灾情及抢险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县防指、市局防指。

(五)各单位要及时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服务热线、可变情报板等媒介向社会公布中断交通情况、恢复抢通情况以及恢复通车前分流路线情况,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同时将断阻信息按不同类型及时报部路网中心,服从统一调度指挥。要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规范性,重大突发事件、发布会或专题采访等信息发布,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各级党委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度汛工作部署,保证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同时,要认真总结评估防汛抢险工作的经验、教训,建立健全水毁预防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防汛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并于汛期结束后将各单位防汛工作总结上报局防汛办。

局防指将通过检查、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防汛工作开展情况、防汛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防汛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有关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三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秩序,保持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湖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是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分别制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乡镇或本单位一般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全面,运转高效。

县人民政府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设立桂阳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政府应急办、县监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地方海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桂阳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事故救护演练和技术比武;公布水上交通事故救援等有关情况。

2.2.2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督查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实施,收集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及时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

2.2.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联络协调、调度、收集综合有关信息,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要求,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县监察局:参与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行政监察规定及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察,查处渎职失职、违法乱纪行为;

县安监局:综合协调和督查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制定防范措施。

县交通运输局:参与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事故调查等工作。

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县水利局、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了解后,立即向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在必要时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援助。

县卫生局:组织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

县财政局:综合协调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保障工作。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2.3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时,成立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若干应急处理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县安监、交通、海事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事故调查。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打捞抢救组:由县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水利局、海事处及当地乡镇政府制定处理打捞措施和抢救方案,为指挥部的决策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必要时请专业打捞队进行打捞。由县卫生局组织医疗人员抢救伤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维护秩序及打捞人员的保卫工作,疏散其它船舶及围观人员,确保打捞、抢救人员顺利工作,做到水陆交通畅通无阻。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牵头,提供应急救援物质及装备,组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事发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

3.1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当地政府、当事人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尤其是重特大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

3.2救援程序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现场自救,同时报告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县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关预案,开展救援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行动。

3.3信息报送和处理

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最迟不能超过2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

3.4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有关人员和协调有关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参加应急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配合。

4.1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1.1不按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和单位预案的;

4.1.2对已发生重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4.1.3拒不执行命令或违抗指挥部命令的;

4.1.4阻挠抢救人员调用物资和占用场地的;

4.1.5贪污、挪用抢救物资和资金的;

4.1.6哄抢国家和个人财物的;

4.1.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1.8阻碍事故处理人员执行公务的;

4.1.9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

4.1.10对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

经县政府同意,对在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事故应急处理、抢救工作中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有关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四

大地放歌庆盛世,锣鼓喧天闹元宵,

元宵节的疏勒大地处处洋溢着欢乐、喜庆的节日气氛。为庆祝元宵佳节,活跃群众节日文化生活,昨日,我县举行了盛大的元宵节社火表演

各部队的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同我县上万名群众观看了社火表演。今年的元宵节大型社火表演由各乡镇县直各系统组成22个表演队,从胜利南路出发至胜利北路,沿街行进表演。各表演方阵,进行了精彩的表演,表演项目有秧歌、旱船、舞龙、舞狮等近节目,精彩纷呈的表演把现场的欢乐气氛一次次推向高-潮。当天晚上,各部队领导和县领导前往迎宾大道观看灯展。

5月28日,受市双拥领导小组委托,市民政局副局长、双拥办主任高文斌,市双拥办副主任张学志等一行4人来我县对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进行初验。

上午,在我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雷炜,县民政局长、县双拥办主任李金升等同志的陪同下,考核组一行首先深入石堡镇就该镇双拥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中,查看了双拥工作资料、深入3户重点优抚对象家庭了解了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到96111部队重点驻地垒庄村向群众了解了配合部队维护军事设施情况。随后,检查组深入县武警中队就官兵住宿、生活、工作、学习等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对武警中队发生的巨大变化给予高度评价,

下午,在县委会议室召开了汇报会。会议由县委书记、县双拥领导小组组长刘亚宁主持。县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驻黄部队主官参加了汇报会。会上,首先,全体人员观看了我县双拥工作专题片,随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双拥领导小组副组长雷炜同志就我县20xx年以来的双拥工作进行了汇报,并从四个方面谈了我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的优势:一是基础好,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市双拥模范县”;二是内容多,驻军多,特别是实现连续42年无退兵、5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等历史记录;三潜力大,在军事禁区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为国防建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四是效果明显,地方与驻军关系非常融洽,亲如一家。

市双拥办主任高文斌、副主任张学志在听取我县双拥工作汇报后,分别就我县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一是认识程度高,军地双方都能高度重视双拥工作;二是宣传费用逐年提高,双拥工作氛围浓厚;三是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支持部队建设力度大;四是政策法规落实到位,各项资金发放及时;五是双拥工作坚持经常;六是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同时,就我县的双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继续加强各级双拥办建设,特别是要完善制度,健全资料,做到有工作就有档案资料;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优抚政策的兑现工作,做到各项资金发放一目了然;三是军民共建单位要切实发挥双向奉献作用,做到活动有安排,工作有资料;四是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支持部队建设的作用。

最后,县委书记、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亚宁同志就我县的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乡镇、双拥各成员单位、县双拥办要就存在问题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解决;二是各职能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对照《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逐条查漏补缺,保证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渔门镇党委、政府从“关系社会稳定、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高度,深刻认识禁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于20xx年3月1日召开了由镇长孙仕元主持,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各包村工作组组长以及禁种铲毒重点村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参加的禁种铲毒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村(居)立即对本辖区是否存在种植毒品原种植物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

有关乡镇公交转让协议书范本五

一年来,*镇信访维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区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大力整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全镇范围内深挖细排,及时梳理化解群众与基层干部的矛盾,干部作风得到明显转变,群众心平了,气顺了,使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很好加强。由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我镇今年来信访秩序良好,群众的信访活动得到有效理顺。信访工作的开展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领导,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制定工作目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工作有措施、有督查、有落实。年初,把信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不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动态,排查不安定因素,及时对信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有效地开展信访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镇上调整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调整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到了有分管领导、有专职信访干部、有信访制度。具体工作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直接抓、上下联动一起抓、层层都有领导抓的工作局面和行之有效的工作网络。为畅通信访诉求渠道,成立了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15个村(居)设立了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站,构筑镇、村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做到了早发现、早准备、早化解。

(三)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信访接待、领导包案、干部下访、平时掌握和集中排查、来信来访登记、信息报送、结案回访等制度,正确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诉求,使信访工作有章可循,认真处理信访问题,使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

二、突出来信来访办理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提出的合理要求,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规定,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要求合理的,全部解决,部分合理,部分解决;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协调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明确答复处理的时限,并按时兑现,做到取信于民。同时,注意分析和研究初信初访反映出来的问题,凡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或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将问题化解在萌芽之中。,我镇到区、市上访事件明显减少,未发生去省进京上访事件,今年全年信访总量同比去年下将20%以上,较周边乡镇信访形势也有明显的好转,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8件,办结27件,办结率达96%,其中上级交办的均及时办结上报。

(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加强全国 “2会”以及xx届五中全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了信访工作零报告制度。我镇信访稳维工作主要涉及新农村建设、马家庵市场建设、美好乡村建设、民生工程的实施、农民建房、砂石开发、老民师、越战老兵等方面问题,针对民师、越战老兵上访共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据统计,我镇现有70余名老民师,越战老兵8名,人员较多、分布又散、难以监控。对此,我镇包保责任人深入到每一个民师和越战老兵家中,在宣讲政策和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民师维稳应急方案,实行镇村干部包保制度,同时,一经掌握民师和越战老兵上访信息,就快速到其家中包保稳控,与他们沟通思想,做疏导化解工作,由于方法得当,今年以来,我镇已成功制止多次民师到上级上访事件。关于马家庵蔬菜批发综合市场b9地块拆迁户金自明等人反映排污管道影响民俗、商铺房内立柱过多等问题,对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化解调处此事,截止目前已有13户妥善化解,下剩3户思想动态稳定,正在化解之中,当前无上访迹象。

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处置矛盾纠纷

我镇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准确摸清底数,及时掌握事态的发生、发展进程,全面了解信访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答复。

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每月开展一次信访案件摸底排查,加强信息情报的收集,密切关注镇内信访动态,为及时化解矛盾提供线索。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以土地征用、马家庵市场建设、农民建房、砂石开发、老民师等一系列信访案件为重点,对信访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土地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政策水平。

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根据区里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认真开展重点信访隐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通过近2个月的信访大排查活动,排查出了一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党政班子成员亲自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了信访渠道,保障信访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集中化解与平常解决相结合。对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协助,进行集中化解和处置,平常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个案进行专门研究,分析案情,落实专人进行解决。对报结的信访案件,做到事实清楚,处理恰当,群众满意。

五是加大力度,及时调解民事纠纷。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由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派出所以及司法所等联合进行调查处理。

四、加强信访信息网络建设,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一要健全信息网络建设。巩固现有的镇、村(居)信访工作信息新格局,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新要求。

二要进一步巩固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渠道,让老百姓“说事有地方、诉求有部门、接待有场地、化解有机构、回复有人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局观念。

三要认真做好集体访、越级访、信访老户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地、本单位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规范程序,在“事要解决”上做更多努力,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做好信访老户的息诉息访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四要坚持排查与调解,自查与自纠相结合。要“排得出、稳得住、化得了”,按照“人要回来、事要解决”的原则,建立“平时掌控,重点监控,依法处置,妥善化解”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方针,积极变上访为下访,及时主动出击,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把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总之,通过一年的工作,我镇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访工作是个动态的、变化的工作,我们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高度戒备的状态、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今后我们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访局的精心指导下,更加注重工作方法、讲究工作策略,把信访维稳工作做的更好、更出色,确保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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