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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 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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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 水利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5篇)
2023-01-12 12:22:15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精选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一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必须长期坚持。全党要把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整准确贯彻上下功夫,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自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过各方面艰辛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我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就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对我们基层工作任务来说,是非常艰巨的。必须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毫不放松地抓好巡控工作,加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严格易燃易爆重点要素管控,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坚持一小时报告制和流动人口每日一报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基层的稳定和百姓的安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古往今来,只有各名族团结奋进才能换来如今幸福的生活,这是不争的事实。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比喻形象贴切,值得我们每个人去深思。

身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我能够深刻感受到名族团结带给我们真真切切的好处。基层的发展是祖国发展,社会繁荣的重中之重。团结奋进是我们祖国发展的必经之路。只有我们各族人民团结奋进才能夯实基础,稳定基层。谚语云:人心齐,泰山移相信我们定能实现创新的发展。

在基层工作,学好双语则是我们名族团结的最好体现。只有通过语言这座桥梁才能让我们名族之间少一份误解,多一份关怀。我们取长补短,相互借鉴,来适应当今全球化时代的发展,不断开阔、创新,摒弃封闭、落后、保守,去创造文明、幸福的生活。所以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把包容、交融、交往作为新疆各民族的永恒精神追求,努力实现相互欣赏,相互借鉴,相互包容,从而为新疆的发展添砖加瓦。

这次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在各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在基层宗教人士居多,百姓们大多数为信教徒。我们应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从政治上,经济上,道德上,文化上引导宗教团体、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时隔六年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不仅传递着党中央的战略决心,表达着中国亿万人民的坚强意志,也再次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注入强大动力,同时也迎来了前所未有发展机遇。这次会议令我振奋,加强了我扎根基层,保卫边疆,发展新疆的决心。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精选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重点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通过前期自学和集中学习,我对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有了更深的认识。作为一名乡镇领导干部,我认为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一定要在学习上深一层、认识上高一筹、实践上先一步,不断推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定不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保证政令畅通,在原则问题、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危机意识。坚持把学习作为干好工作、开拓奋进、提升本领的有力举措,不断增强能力不足的危机意识,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每日完成学习强国xx分的学习任务,按月足量完成xx分钟远程教育学习,全年“法宣在线”不低于xx分,通过自学把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悟深悟透,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县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做聚焦总目标、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的表率。牢固树立总目标意识,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重于泰山的政治责任,带头教育好亲属

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带头说国语,及时批评制止在公共场合说本民族语言的现象,利用干部夜校,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国语,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好榜样;同时,深刻认识新疆特殊战略地位,拿出“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家国情怀,不折不扣落实好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好团结关爱户思想工作,向团结关爱户讲清楚依法治疆的重要性,讲明白亲属犯罪事实,让依法治疆落到实处惠及群众;同时,坚决抓好各项维稳措施,对辖区各单位落实维稳措施、值班备勤情况进行每周不少于x次的常态化监督,确保维稳总目标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每年遍访贫困户,每周下村与群众见面,将群众反映的困难诉求登记备案,并第一时间帮助解决,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密切干群关系。定期深入各村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坚持每月深入各村了解群众实际困难,主动听取群众心声,迈开步子深入信访群体、困难家庭,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同时,持续开展“四同”、“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等活动,重点聚焦各级党委讲话精神,对标帮扶难点,制定详细的帮扶措施,精心帮扶,真情解困,努力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和感情;三是引导各级干部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及时了解和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由群众对干部进行评分,对评分不达标的干部,各村第一书记在下沉报备表上不予签字。通过以上各项举措,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进一步做到团结稳疆。

一是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旗帜鲜明开展反分裂斗争,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长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要丰富群众精神食粮,做好“滴灌式”教育。利用好各村文化阵地,通过农家书屋、村级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弘扬爱党爱国爱疆的正能量,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讲好新疆故事,理直气壮宣传新疆社会稳定的大好局势、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一是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多渠道促进就业,持续提升群众安居水平,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群众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日子越过越红火。

二是要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为xx镇政府主要领导,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中心任务,把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通过村级大喇叭、标语、组织农户代表实地观摩学习等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同时,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全镇面积指标落实到位,及时组织农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帮助村组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服务性工作,有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富民兴疆各项工作。

一是树立长期奉献的理想信念。作为若羌成长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更要树立建设家乡的远大目标,始

终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对县委决策部署的事情雷厉风行、抓紧实施。对部署的任务加强督查、一抓到底,重点工作身先士卒、靠前指挥、抓出实效。

二是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做到有始有终,手教面带、督促落实不松劲,切实将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坚持经常性从思想上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检讨批评,使自己经得起考验,扛得起工作担子。牢固树立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做到十个指头弹钢琴,同时以工作细节为工作基础,并将每个细节做到位。同时,坚持以习总书记等领导和模范为榜样,不断激发自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创新进取的工作热情,提升工作实效,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我的发言完毕,不足之处,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精选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第三条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五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六条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或者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或者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罢工、罢市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组织、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煽动宗教狂热和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条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领导非法宗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落实组织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执行不力或者有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处置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擅离职守或者临危退缩、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条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公开发表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绐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三条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明知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四条为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为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所或者其他支持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窝藏、包庇、纵容、支持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或者为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风报信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及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干扰办案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瞒报、谎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六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七条 收听、收看涉及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包括国境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八条 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国境外宣传宗教的影视作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九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传媒、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传播、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条 组织、参与或者许可编印、译制、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的;组织、参与或者许可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信仰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加零散朝觐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零散朝觐不制止、不报告,或者为零散朝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为持假护照、冒用他人护照朝觐提供方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组织、参与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煽动、包庇、纵容、支持非法教(学)经活动,或者引诱、强迫、唆使、纵容、包庇、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教育工作者中的党员和学生党员组织或者参加宗教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经批准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宗教课程、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发展教徒,或者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活动或者有上述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引诱、强迫、唆使、包庇、纵容、支持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擅自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包括异址重建)、装修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批准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擅自批准将其他建筑变相用于宗教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规定任免宗教教职人员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故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资助与国(境)外宗教组织交往的活动,或者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或者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接受附加宗教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改组或者解散。

第三十三条 对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2月20日印发的《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废止。

精选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四

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新疆工作面临的形势,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战略举措,全面部署了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点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思考,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指导新时代新疆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是引领新疆工作守正创新、胜利前进的强大思想武器。

我们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真正掌握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提高认识、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完整准确理解和长期坚持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新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牢牢把握新疆工作总目标,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在事关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上聚焦发力。新疆和中央各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对重点任务逐条逐项细化分解,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变为实际工作成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会议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过各方面艰辛努力,新疆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经济发展持续向好。2014年至2019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由9195.9亿元增长到13597.1亿元,年均增长7.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282.3亿元增长到1577.6亿元,年均增长5.7%。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所有地州市迈入高速公路时代。

二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2014年至2019年,新疆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1%。建成农村安居工程169万余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56万余套,1000多万群众喜迁新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农牧区医疗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10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7%。

三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2014年,新疆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9万户、308.9万人,贫困村3666个,贫困县32个。截至2019年,全疆累计脱贫292.32万人、退出3107个贫困村、摘帽22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19.4%降至1.24%。其中,南疆4地州累计脱贫251.16万人、退出2683个贫困村、摘帽16个贫困县,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9.1%降至2.21%。“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因贫失学辍学实现动态清零,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均达100%,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

四是中央支持和全国对口援疆力度不断加大。2014年至2019年,中央财政对新疆自治区和兵团转移支付从2636.9亿元增长到4224.8亿元,年均增长10.4%,6年合计支持新疆2万多亿元。19个援疆省市全面加强全方位对口支援,累计投入援疆资金(含兵团)964亿元,实施援疆项目1万余个,引进援疆省市企业到位资金16840亿元,中央企业投资超过7000亿元。总的看,新疆呈现出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为迈向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

事实充分证明,我国民族工作做得是成功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也凝聚着新疆2500多万各族儿女的智慧和汗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化对治疆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必须长期坚持。全党要把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整准确贯彻上下功夫,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精选新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简短五

第一,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论述摘编》《自治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巩固自治区本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靠实地州市、县市区和国有企业、大专院校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制度。

第二,依纪依规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第一位的监督。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对年轻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锲而不舍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改革、会议培训、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楼堂馆所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培训中心、私人会所、疗养院治理力度,继续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利用婚丧喜庆敛财、党员干部涉赌涉毒以及“懒散庸拖”等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

第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和国有资产等领域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抓紧核查中央第六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乡村党员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管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不管官职有多大,都要一查到底。从严惩治行贿行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敢批评、敢纠正。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确保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

第五,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全面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地州市、大专院校、自治区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各地方、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在班子中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加强派驻监督,逐步实现对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入推进“大派驻”“归口派驻”工作。健全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体系,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提高巡视频次、扩大范围,加强巡视成果运用,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件,坚决查处一件,及时公布整改和查处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持续保持巡视震慑力。

第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第17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警示教育。拓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范围。发挥媒体和网站作用,强化舆论引导。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深入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督促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制度。

第七,深化“四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巩固发展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组织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情况“回头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抓落实、重效果”要求,坚持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心性,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持续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凝心聚力、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深入推进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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