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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协议书 协议书 双方(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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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协议书 协议书 双方(6篇)
2023-01-12 12:41:19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各方协议书(精)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             (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          ”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止。 

二、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 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 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 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 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 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 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 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 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 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精选各方协议书(精)二

(客户) 甲方:

乙方: 事业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 达成协议,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为了保证服务的质量,在甲方的许可下,甲方将与本次服务的相关背景资料交给乙方,具体资料为,上述信息资料为甲方的重要机密,乙方有义务对上述资料承担保密的责任,双方经过一致商定,甲乙双方签署此保密协议。

1 需要保密的信息

本协议中所涉及到得所有甲方提供给乙方注明为保密的资料,包括:计算机软件、数据、协议、参考资料等双方认可确认的资料。如果甲方以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了信息,则甲方应在该信息发送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保密责任

a. 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甲方的保密信息不被泄露。

b. 乙方不可把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只允许把信息透露给乙方的管理级人员、签约者。

c. 乙方无权修改或移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版权注释,且不经甲方的允许,乙方不能复制拷贝以及转移。

d. 乙方应采取尽可能的措施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信息严格保密,直到服务结束后,消息公开。

3 使用限制

a. 非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

b.非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合作的事宜和保密内容,用作商业宣传或者为商业目的而透露给甲方的商业竞争伙伴、或其他威胁到甲方利益的单位或个人。

4其他

保密协议生效的前提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危害社会安全,不危损害国家利益。下列情形保密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a. 在甲方公布前,乙方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非乙方的错误行为导致的信息早已公开。

b. 甲方没有对乙方发布限制要求的情况下,公布的信息。

5保密协议终止的条件

a.原则上服务结束后,保密协议就自动失效。如果乙方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仍然为少数人所知悉的保密信息,且甲方不公开对外宣布,甲方有继续要求乙方保密的权利,且保密时限可另外商定。

b.服务合作完成后,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归还属于甲方的涉密信息载体,如当时甲方交与乙方的软件、文档、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或者甲乙双方共同销毁上述涉密信息载体,乙方需将非授权使用人员名单交给甲方。

6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a.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到 年 月 日,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各方协议书(精)三

借款人:

出借人::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 借款限额

1、出借人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最高借款本金余额人民币(大写) 壹仟贰佰万 元整(小写) 12000000.00元 内,根据借款人的需要出借人分次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2、上述期间仅指借款发放时间,不包括借款到期时间。在此期间和最高借款本金余额内,借款人可循环使用借款额度,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放款方式

借款人授权出借人根据每笔借款凭证约定的时间,将借款金额直接划入如下账户或借款凭证中所记载的其他账户:

账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按 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借款基准利率计算,在借款期限内不变(即实行固定利率)。

第四条 还款

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自实际放款之日(即起息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结息日为每月的第3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支付到期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与借款本金一并支付,逾期付息属违约。

2、还款方式:借款人应于借款凭证中约定的结息日及还款日前备足款项直接汇入在出借人的还款账户。出借人的账户名、账号或卡号、开户行如下: 账户名:

帐号或卡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提前还款及借款延期

1、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借款本金。借款人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借款人提前偿还的本金,出借人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借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2、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延期的,应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展期协议。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则借款人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 借款的担保

借款人根据出借人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 公司的30%股份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式可以为最高额保证担保。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执 一 份,出借人执 一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本合同签字盖章栏,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出借人(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拓展: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贷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如下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第一条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如下内容的借款:

1、借款种类: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借款最高余额:人民币 元(大写 )

5、利率为月息 。

6、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利息;单笔借款到期,清息还本。

第二条 借款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借款申请资料;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4、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了解、调查和监督;

5、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6、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7、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 抵押人的义务: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抵押资料;

2、督促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3、监督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4、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自身经营情况恶化时,必须及时通知贷款人;

5、身份证件、住所地、家庭关系等个人情况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前及时通知贷款人;

6、在抵押有效期内,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转让、出租等形式处置抵押物;

7、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时,必须在事故发生3日内向贷款人报告,并提供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重新设定抵押;

8、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所得的赔偿,应当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9、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贷款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对得知的借款人、抵押人家庭、债务、财产、经营等情况保密;

3、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法律规定以外的费用;

4、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借款实行一次核定、周转使用、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借款借据为准。

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借款人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七条 贷款人及借款人协商对合同条款履行进行变更的,除借款期间和最高余额外,不需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对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八条 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应在借款到期前 天内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可以展期。

展期后,借款利率按照借款期限累计档次重新确定。

第九条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的,从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50%计收利息;

2、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照按照本合同第一条利率加收100%计收利息;

3、未按合同约定清偿借款利息的,贷款人对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分别按照合同约定利率、逾期贷款利率及挤占挪用利率计收复利;

4、借款人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可降低直至取消其信用等级;

6、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布借款人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事实并督促其还款。

第十条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按照日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2、贷款人违反规定向借款人收取费用的,借款人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贷款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借款、解除借款合同或依法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时,抵押人对上述措施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第十二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受偿不足部分,贷款人继续向借款人追偿,抵押人对优先受偿不足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贷款人收取借款,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抵押人的账户中直接扣收。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由抵押人或者抵押人委托借款人负责办理,贷款人不承担因此所支出的评估、登记等一切税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抵押条款独立于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如因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地点均在贷款人住所地。

特别说明:贷款人已充分提醒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全部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并对借款人及抵押人对合同条款及措词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答,借款人及抵押人已经认可贷款人的解答,贷款人、借款人及抵押人各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借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抵押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各方协议书(精)四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因企业发展,对公司拟进行股权优化,并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资本。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公司入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定义和解释

1、定义:除非本协议另有定义, 否则本协议所述术语具有其在民法典中所述的含义。

2、标题: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之用, 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提及:本协议中提及中国的法律时应包括届时有效的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国有关机关(包括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提及法律时应解释为对那些分别经过修订或变更的规定的提及。对本协议的提及应解释为包括可能经修订、变更或更新之后的有关协议。

二、新增股东

1、甲方决议吸收乙方参股经营且经乙方同意,由乙方公司________%的股权。

2、经甲乙双方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条第1款中确定的股权认购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3、出资时间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_______工作日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取得股东资格后,甲方应予以办理本次投资入股后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成为股东后,不论项目公司如何架构及命名或成立多家关联项目公司,乙方都是整个项目的股东,并享受项目组总和的权益。

2、针对甲方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乙方如发现可疑之处,即可查阅甲方相关账薄,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状况。

3、乙方损益应按照以上约定的股份权益比例分担。自获得股东资格起年终日进行分红。(乙方获得股东资格后年终日为第________年期)项目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_______%,并于_______个工作日日内由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乙方(代扣所得税)。

4、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或限制。

5、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相应甲方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并且其有足够的能力依据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向甲方及时支付投资款。

6、乙方没有从事或参与有可能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发展项目公司目前经营的全部业务,及全部债务。

2、甲方决定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确定。

3、甲方可根据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

4、甲方保证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上书面告知乙方未设置任何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截止日后到本协议签订前所发生的任何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益,甲方仍有义务书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终日止的财务报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正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其它状况,并保证不得对乙方股东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

五、资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资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

2、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甲方股东授权领导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

1、股东会入资后,甲方与乙方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执行董事公司的所有事务,由甲方股东推选的执行董事执行。

3、管理人员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由执行董事任免或依据甲方股东会决议任免。非主要职位的管理人员有执行董事任免。

七、退出清算自本协议生效起________年内,乙方股东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_______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额现金支付返还投资的本金,约定无利息。________年之后,甲方不承担非员工股东保本约定,风险自负。甲方予以员工乙方股东任何时候保本退出的权利,约定无利息。

八、保密鉴于本协议项下交易涉及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同意并承诺对本协议有关事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及任何一方聘请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及服务机构外,未经对方许可,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有关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如果该项争议在开始协商后未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在对争议进行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行使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系甲方向特定对象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集资,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甲方项目公司的权益。向大型机构投资者私募后,项目公司将转变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众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内部股东之间进行权益转让,并经董事会书面同意。公开上市后,乙方股权转让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4、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持_______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精选各方协议书(精)五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日在_______市签署: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欲与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1) __________,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

鉴于本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________

1. 甲方系一家合法存续之股权投资企业,其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乙方系一家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注册资本

万元(指人民币,下同),实收资本 万元。

3. 丙方为乙方全体股东,其中丙方(1) )认缴出资 万元,丙方(2)认缴出资 万元,丙方(3) 认缴出资 万元。乙方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4. 甲方作为天使投资者,拟通过增资方式投资乙方。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注册资本增加至 万元。

为此,甲、乙、丙三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相关投资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投资协议书。

第1条 各方的承诺与保证

1.1 协议各方承诺并保证各自具备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一切权力与授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1.2 协议各方承诺,依据本协议需另行签订的其它相关协议,被涉及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署,且本协议具有优先于其它相关协议的效力。各方在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字、盖章、提供书面资料、证明等),其他方应提供一切合理且必要的协助与配合,不得无故拒绝、拖延。

1.3 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其本人或其任何关联方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竞争性业务。 "竞争性业务"指作为委托人、代理人、股东、合资合营方、许可方、被许可方或以其他身份与任何其他第三方一起从事的任何与目标公司同业竞争的业务。

1.4 乙方及丙方承诺:提供或披露的全部信息、资料、保证或承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的、无遗漏的、真实的、准确的、可靠的和没有误导性的。

1.5 协议各方系以上述承诺与保证为基础签订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声明不实或承诺未实现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全部损失。

第2条 交易安排

2.1 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下,甲方单方向目标公司增资______万元,其中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 万元增至______万元。

2.2 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

2.3 交易流程

(1) 乙方及丙方承诺,目标公司应于各方签署本协议当日,同时签署本协议附件所列之目标公司本次增资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增资后新的公司章程(若新章程与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不一致,以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为准),按照甲方增资部分对应的出资额向甲方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甲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增加的情况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甲方于该日依法拥有本次增资股权的所有权,并按照所持股权的比例与丙方共同享有和承担目标公司的盈利和亏损(以各自对目标公司的认缴出资额为限)。目标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及丙方根据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2) 本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目标公司及丙方应向主管登记部门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 甲方收到乙方或丙方提供的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原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本次增资款的 ________%,即 万元人民币。甲方完成增资 万元当日,甲方于该日依法拥有本次增资股权的所有权,并按照所持股权的比例与丙方共同享有和承担目标公司的盈利和亏损。

(4) 目标公司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本次增资款的 ________%。

(5) 本协议签署后 内,乙方 (达成什么业绩) ,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剩余的 ________%。

(6) 各方同意,投资方应将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金额按以下条件,以转账方式付至下列"公司账户":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7) 如由于目标公司及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支付增资款的条件一直未能成立,但已达到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日期,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丙方应予以配合,并且不得追究任何可能情形下甲方的相关责任。

1) 修改公司章程约定出资日期;

2) 根据约定缴纳出资,甲方向目标公司支付增资款,须由丙方等额补偿给甲方;

3) 不再缴纳未缴出资,在保证各方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形下,办理减资程序。

第3条 募集资金使用

3.1 本次增资资金将用于人员招聘及主营业务拓展需要,并补充运营流动资金。详见本协议之补充协议附件三。

3.2 本次注资不得用于偿还公司或股东债务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于非经营性支出或者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其他经营性支出;不得用于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和期货交易。

第4条 公司治理

4.1 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股东会审议的重大事项(以公司章程等其他文件约定为准),应由包括甲方在内的持有目标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方可做出决议。

4.2 本次增资完成后,若乙方已存在或者甲方要求设立董事会,甲方有权委派1名董事。甲、丙各方承诺其表决权应以确保前述候选人当选的方式加以运用。

4.3 本次增资完成后,若乙方已存在或者甲方要求设立监事会,甲方有权提名一名监事候选人。甲、丙各方承诺其表决权应以确保前述候选人当选的方式加以运用。

4.4 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提名的董事有权向目标公司推荐一名财务经理候选人,经目标公司聘任后任职。目标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免需经甲方提名的董事同意。

4.5 甲方除了以股东身份、董事身份、监事身份依照法律、协议、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目标公司治理与管理外,不干预其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4.6 乙方应向甲方各方提供季度财务报表和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并在每一年末提供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

4.7 乙方申请上市时本条前述不符合上市监管要求的条款自动失效,改为遵从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第5条 保密义务

5.1 所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讨论、交流、文件及任何其他信息均构成保密信息。

5.2 各方应对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除非适用的法律或政府主管机关所要求,以及向同意遵守保密义务的各方的主管人员、雇员、客户、顾问、律师及其他专业服务人员披露,在未获得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任何该等保密信息。

5.3 各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义务,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6条 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由于自身的过错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出虚假的、重大遗漏的、令人误解的承诺和保证、或违反承诺和保证的行为,将构成违约。

6.2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_______________

(1) 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 暂停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 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对权利主张进行调查的成本,以及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4) 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5) 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6.3 本协议生效后,若仅因乙方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的,则乙方及丙方对投资方遭受的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以及为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和成本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赔偿金额不低于甲方本次增资总金额的20%。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或相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或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对乙方进行增资的,乙方、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7条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及结果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直接影响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受阻方")应立即将该事故的情况通知其他各方,并在该事故发生后30日内,提交记载该事故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迟延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受阻方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导致的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或迟延履行不视为违约。

第8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8.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释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国法律(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

8.2 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地点为北京,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适用该会届时生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9条 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

9.1 本协议自各方本人(适用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派代表/授权代表(适用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2 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经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10条 附则

10.1 本协议一式 份,乙方留存一份,其他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决或裁定为无效,则该条款应当视为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分割,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性执行,各方应尽力达成新的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协议各方订立原条款时的意思表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协议书》之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金葵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北京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字)

丙方(1):_______________ (签字)

丙方(2):_______________ (签字)

丙方(3):_______________ (签字)

精选各方协议书(精)六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愿意就【             】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在本项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明确协议双方的保密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 披露方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时标明有“内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3)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而被公开之信息。(4)披露时已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当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强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该命令必须立即书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给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机会。(6)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7)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发布、公开的信息。(8)由“接受方”从第三方合法获得的,且“接受方”并未由此而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谓“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开发之前已为甲乙各方所有并于本项目开发期间披露给对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谓“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术、经营保密信息。

第2条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义务

2.1 接受方应以其保护自身同样重要之类似信息的同等审慎态度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但该等审慎度不应该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将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给有必要知悉该“保密信息”的雇员,“接受方”有义务要求必需知晓该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雇员承担保密义务,并经常检查其雇员对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2.3 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期间,非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该等第三方并不包括“接受方”的“关联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将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保密信息”进一步披露给第三方,则需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权将“保密信息”传达给其“关联方”,但条件是该等“关联方”应接受本协议项下各条款的约束。

2.5 根据双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发布、公开有关本协议书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发现来自对方的有关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时,发现方有义务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书面提出请求的情况下,发现方可以协助被泄密方防止该等“保密信息”进一步被泄露。发现方因阻止该等“保密信息”被进一步泄露采取合理措施所花费用,由被泄密方承担。

2.7 披露方披露给获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特殊情况下,经披露方书面同意,获取方可以对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少量的复制。如披露方提出要求,获取方应按照要求将复制的保密信息资料归还给披露方,或者在提供书面证明的情况下予以销毁。

第3条 “保密信息”的产权、使用权

3.1 本项目开发之前所产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为各方所有,本保密协议的签署并不产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权的转移;但针对本开发项下所产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为基础,则接受方可以免费使用该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项目开发期间所产生的“新保密信息”,归 双方共同 所有。双方另有约定除外。第4条 保证条款“披露方”保证其有权进行本协议项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协议项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证,包括对于商业适销性、适合于特定目的性的保证。

第5条 “接受方”保密义务期限协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满【 】 年时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该保密信息已经被合法地成为公开信息。

第6条 继受及受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每一方各自的继受人及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适用于该等继受人及受让人的利益。不过,未获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但当任何一方通过吸收合并、重组、新设合并或出售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的方式转让给某一权益继承人时,则无须该等同意。

第7条 违约责任7.1 出现以下情况时,获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7.1.1 获取方及获取方的员工等未经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获取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7.1.3 获取方的其他行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现上述情况时,获取方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损失的扩大,同时,获取方应赔偿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8条 争议解决

8.1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与协议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则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9条 举证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张本合同项下“保密信息”相关利益时,需证明该“保密信息”是秘密的、有一定价值的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条 其它

10.1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 协议语言如果本协议以中英文签署,以中文为准,英文只具参考之用。

10.3 协议修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对本协议所做的任何修改,由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保密协议,该补充文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协议中被修改条款自补充保密协议生效之日自动失效,原保密协议中其它条款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10.4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协议效力

10.5.1 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有关本协议标的的完整协议,吸收并取代双方之前有关其保密义务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协议是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商务合同、各类协议所规定内容发生冲突,以商务合同、各类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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