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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 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简短(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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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 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简短(7篇)
2023-01-12 13:01:31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一

三位“太空教师”为广大青少年展示了三个有趣的科学实验:乒乓球实验、水膜实验和泡腾片实验。同学们在地上也进行了上述实验,由于太空失重环境和地球的重力环境完全不同,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实验现象,引发人们的深思。

比如同学们把乒乓球浸入水中,由于受到浮力的影响,小球会浮在水面上。但是在太空中,将乒乓球浸入水中后,小球却悬在水中,即使在空中来回旋转也不会下落。据王亚平解释,这是因为在空间站内浮力会消失,所以小球不会受浮力影响上浮。

再来说说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实验——有趣的水膜实验。王亚平把水注入金属圈中,形成一个似凸透镜的大水球,放入折纸花,花在水球中绽放开来,令人叹为观止。这是由于失重环境下水的表面张力大显神威,所以水不会向下流,从而形成水球。再向水球中注入气泡,气泡将水球分割成两个部分,会形成两个一正一反的像,但是王亚平并没有直接告诉我们,而是引发我们思考,让我们积极去探索,发现科学的奥秘。

这次空间站的授课,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也大大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在我心中埋藏下了探索宇宙的种子。

绽放的水中花似祖国欣欣向荣的繁华,绽放着自己的光彩,热烈而又美好。在直播中,我们不仅学习到了许多知识,同时也看到了地球表面和太空的美丽景象,太空中遨游的每一颗星辰,大海中的每一滴海水,都承载着中国无数青少年的梦想。

这是“天空课堂”第二次在中国空间站开课,我们坚信,在未来,中国空间站会继续利用太空中独特丰富的资源,引导和鼓励青少们积极探索,弘扬伟大的科学精神,让我们怀着一颗热爱科学和探索未来的心继续期待接下来的课程吧!

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二

直播发于秀场、兴于网红、盛于明星、衰于广告、毁于色情……网络直播遭遇成长的烦恼

随着一年一度的“剁手节”来临,电商大战已经成为每年“双11”期间必然上演的戏码。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猫狗之争”又开辟了一个新的战场:直播平台。

10月24日晚上8时,首档淘宝天猫“双11”直播电商节目《九牛与二虎》在天猫直播开播。这档首次由电商制作的综艺节目将成为天猫“双11”活动期间的直播首秀。据了解。从当天起直到11月11日,官方直播加上商家红人,在天猫直播平台上直播总数将超过6万场,超过600个品牌,近200位明星和300位网红将参与这一场直播盛宴。阿里巴巴首席市场官董本洪表示,天猫希望能通过直播做到将娱乐化和内容化导购有机结合。

在天猫为“双11”+“直播”摇旗呐喊的同时,京东也不甘示弱。11月10日,京东邀请了40余位明星在手机客户端开启了连续12小时的明星表演与京东送货直播秀。其间,京东集团ceo刘强东还亲自上阵,现场直播下厨做饭,可谓赚足了眼球。

这一场直播秀为双方平台各自带来了多少流量和销售量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字公布,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今天的中国,直播的火爆程度已经不容忽视。在大部分人还没有来得及做好迎接准备的时候,我们已经进入了“全民直播”时代。

国外直播鼻祖倒下,

国内平均三天成立1家新平台

20_年被称作“直播元年”。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今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其中,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保守估计,具有即时、鲜活、亲近等优势的直播平台超过500家。

直播的故事开始于20_年2月底,一个名为meerkat的真人视频直播上线app store,不到一个月时间收获超过30万用户,并迅速拿到1400万美元融资。国外几大巨头纷纷布局,twitter迅速斥资近亿美元收购直播应用periscope,snapchat、facebook、youtube、amazon相继入局。可惜风光并没有维持太久,一个多月前,meerkat在国外正式宣告下线。

相比直播鼻祖败走麦城的故事,国内的直播显然上演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版本。根据易观发布的《中国娱乐直播行业白皮书20_》数据显示,20_年第一季度到20_年第一季度这一年间,娱乐直播用户规模由1759万人急速跃升至4738万人,环比增长170%。

“女主播全程无话直播写作业,超十万人在线观看”“00后小鲜肉直播吃饭日入数万”“游戏主播miss跳槽虎牙,薪资直达三年一亿”……在很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播是什幺的时候,这些关于直播的传闻已经开始挑逗着民众的神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隐秘难解的世界:有运营资本的大鳄,有追名逐利的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也有自嗨的草根民众;有深藏功与名的民间高手,也有说不清道不明的粉色暧昧。

资本的狂欢滋生了众多的直播平台。有以yy为首的传统秀场,有以斗鱼、熊猫为例的游戏直播,有类似映客、花椒的泛娱乐直播,还有种.种其他细分领域的垂直类直播。艾瑞咨询调研报告显示,20_年平均三天就有一家直播平台成立。其中,已经有超过30家平台宣布完成融资,累计融资额突破50亿元。

在众多直播平台中,主打“全民直播”的映客起势速度非常快,在6个月时间内估值就涨到了30亿元,据称其app下载量超1亿,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000万。通过游戏和语音直播更早进入这一领域的斗鱼则在20_年3月拿到了腾讯领投的超过1亿美元融资,估值超过10亿美元;当时其公布的日活跃用户数为 1500万。

作为目前国内互联网最火的领域,虽然才诞生一两年而已,但直播已经从最初的野蛮化生长开始逐渐走向垂直化和分众化。眼下的直播已经不再单纯是当初承载着无数人成名梦想一路狂奔的秀场模式,“直播+”形式的出现正在让这个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和商业化的路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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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拟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业务定义及资费

业务定义:和商务直播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集团客户推出的包含便携式4g直播盒子、专业全媒体导播台以及电信级视频直播平台资源等多种产品及业务功能在内的商务直播解决方案。

业务资费:是指甲方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包括【业务功能费、现场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的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乙方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并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和商务直播业务引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业务引入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和商务直播终端设备和业务平台的操作、管理及保障的培训准备工作,确保所订购和商务直播业务的正常操作和使用。

甲方若订购乙方的专业现场直播服务,甲方应有专人配合工作、协调现场资源。甲方须提供直播所需的音视频信号、有线网络、电力供应及其他所需物品, 如果因现场网络电源等原因引发的直播不能正常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授予乙方网络直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直播相关内容的展现权利并提供相应版权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

甲方应以《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见本协议附件一)的形式,针对本协议约定的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向乙方书面提供业务办理的准确需求信息(需加盖甲方公章)。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误,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如甲方需要在本协议项下新增或变更业务,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补充签订业务受理单/变更单进行约定。

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活动需要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则甲方应当在业务接入前获得相关许可或批准,否则乙方有权不给予业务接入。甲方应确保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其所获得的相关许可、批准手续持续有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是否具有该等许可、批准手续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有效的任何责任。

甲方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视频直播相关条例规定下合理使用乙方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制作、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甲方认可乙方有权判断本协议项下甲方从事的业务活动或甲方通过乙方直播设备或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是否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且乙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等,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行为或信息内容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合规的任何责任。

甲方不应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如转租、转售等)向第三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进行竞争性或对比性宣传或业务使用。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将被视同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偿权力,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申请开通和商务直播各项业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合法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和商务直播账号的权限配置和业务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业务。

如甲方定购和商务直播-专业现场服务业务,乙方需承诺成立专门项目组以保障针对本协议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质量。必要条件下,乙方需配备直播相关专业设备。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受理单(附件一)评估并拒绝提供甲方定购服务能力所无法完成支撑的服务定购。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业务开通、变更、暂停、恢复、终止(销户)的,除直播包月功能费变更下月生效外,其余均在业务操作当时立即生效(含就同一业务变更服务套餐情况)。业务暂停或终止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恢复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销户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

乙方负责其设备终端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和售后服务,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故障处理、专家客服、远程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保障业务合法合规、资质完善、功能可靠。

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业务平台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施工、割接等可能需要临时中断业务并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上述计划中断不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网络视听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基础资料、真实身份信息、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予以谅解。如乙方接到投诉或发现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业务有违法行为发生,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甲方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10对于甲方的业务账单数据,乙方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客户通信费账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或用户对乙方收取的业务费用存有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和商务直播业务的各项费用。

本协议所商定和商务直播业务相关费用不包含甲方的业务承载线路接入费用。

计费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

账单:账单由乙方计费系统出具,账单中应包含该计费周期内各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结算金额以及其它所需的业务信息。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和商务直播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 】。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发票信息

(1)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①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②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①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发票开具

a、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a、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d、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已向甲方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3)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月租费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第三方攻击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业务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业务费用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当月业务费用×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经乙方核实后在下一个计费账期费用中核减。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总额之和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

第七条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信息,或接收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接收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收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收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收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收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接收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由于保密信息接收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就乙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向信息权利人进行说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说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鉴于计算机、移动通信网络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核心网调整,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引起的事件,在乙方能够出具相关合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协议双方的收件人。

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20日视为送达;

(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4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2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

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如致乙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相关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涉及电信卡号业务,甲方需按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实名制认证等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四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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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解释

1.1______________直播,系指甲方开发、维护并提供相应网络服务和存储空间的中文语音直播平台,包括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android、ios、wp版本及更新版本等)。乙方及旗下主播可以通过语音、网络互动等方式与用户端进行在线互动、直播、网络表情、图片、唱歌等方式交流。【以下简称“甲方平台”】

1.2用户,是指使用甲方平台或享受甲方平台服务的人或单位。

1.3管理规则,是指甲方不定时制定的适用于主播及其演绎行为的各项规范和规定。

1.4合同履行之日,指乙方在甲方平台创建直播厅之日,以甲方平台记录显示的创建日期为准。

1.5收入,指乙方及旗下主播通过使用甲方平台而获得的虚拟货币总和。

1.6应得收入,指主播个人收入在扣除甲方服务费和相关税费后的部分。

1.7结算基数,指乙方管理的全部直播厅的所有主播在一个结算周期内获得的总收入。

1.8自然周,指周一至周日。

1.9直播厅,指用户在平台创建的用于与其他用户在线互动的虚拟房间,创建该直播厅的用户为直播厅厅主。

1.10牌照厅,指周流水达到10w钻石以上的直播厅

1.11在使用____________视频直播服务前,您必须阅读并接受《____________直播服务协议》所有条款(见正文),否则您无权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视频直播服务。

1.12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公民,您须年满18周岁;如果您非中国公民,您须达到您所在地成年人的法定年龄。

1.13您不得传播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或其他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的内容。

4.____________平台将7*24小时对您提供的视频直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视频直播内容存在违法、违规,一直播有权采取停播、删除内容、注销账号、配合主管部门调查等措施。

二、正文

我方“____________运营方”拥有并运营____________网站()、一直播ios和android手机客户端软件以及其他各相关网站、网页、软件、____________开放平台等____________直播平台(下称“平台”或“我方平台”)。《一直播直播服务协议》是我方“____________运营方”(下称“我方”)和____________视频直播服务使用者(下称“您”)之间关于____________直播平台提供直播服务事宜的权利义务电子协议(下称“本协议”)。我方按照本协议及其发布的规则、公约、办法、细则、方法等规定(以下称“运营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视频直播服务(以下称“视频直播服务”)。为获得视频直播服务,您已审慎和仔细阅读本协议,清楚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含义,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我方责任的免责条款以及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我方提供的____________视频直播服务。您使用我方的视频直播服务即视为您完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一条 总则

1.如果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公民,您须年满 18周岁;如果您非中国公民,您须达到您所在地成年人的法定年龄。在充分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意思及法律后果后,才能点击确认接受本协议。

2.您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前,您已充分知悉并理解我方之____________直播平台不时更新的各项平台运营制度及主播管理规则与要求(下称“平台规则”),以及国家关于该类互联网服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等。您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您有条件、能力、资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及义务。

3.您根据本协议和平台规则,在____________直播平台上申请成为视频主播,为我方平台用户提供在线视频直播服务,与用户互动。您在我方____________直播平台提供在线视频直播服务期间均应视为本协议期内。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我方不会主动对您上载的或由您参与、编辑、制作的直播视频内容进行任何编辑、整理、修改、加工等。

4.您承诺并声明在我方平台上提供视频直播服务时符合中国及您所在地法律规定,不得以履行本协议名义从事任何违反中国及您所在地法律规定的行为。

5.您与我方不构成任何雇佣、劳动或劳务关系。

第二条 我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我方有权制定运营规则、平台规则,有权对您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对相应规则作出调整和变更,您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2.我方有权根据您的申请或平台在线公布的规则,将主播、直播内容管理、主播收入结算工作交由工作室、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下称“主播管理机构”)负责。

3.我方和主播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平台规则对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直播时间长度、用户观看数量、用户赠与的虚拟礼物数量和种类、用户支持度、用户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以确定您的虚拟道具和收益;如果您在直播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我方的平台规则,我方和主播管理机构将采取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减虚拟道具和/或收益,乃至直接封停您在平台注册使用的账户)。

4.我方有权对您在我方平台上所作的直播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您在收到我方的建议或意见后3日内进行相应的整改,否则我方有权采取前述惩罚措施。

5.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您的视频直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视频直播内容存在违法、违规、侵害我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我方有权采取停播、删除内容、注销账号、配合主管部门调查等措施。

6.平台有权在您的直播内容流上标注带有网站logo(或名称)和时间的水印,您需自行根据直播效果做相应调整。

7.平台有权对您在平台进行的视频直播所生成的视频文件进行存储保留,存储保留时间60天以上。

8.您同意我方使用您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您真实姓名、笔名、网名、曾用名及任何代表您身份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等)进行我方及我方平台的各类宣传、推广、制作衍生、周边产品等。

9.您同意我方有权在您提供视频直播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非商业性广告、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和非商业信息,您必须予以配合,且我方无需要支付任何对价,但应尽量减小给您造成的不利影响。

10.我方负责提供您进行视频直播的平台,并提供平台技术服务支持。但我方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任何要求,不担保网络服务时刻通畅,不担保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11.平台将通过网页公告、平台消息推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传送等方式与您联系或发送相关通知。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12.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我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平台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平台服务而造成任何损失,我方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应尽量在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之前事先以公告、邮件或系统弹窗等形式通知您。

13.____________平台不保证为向您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我方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您的权利与义务

1.您承诺不会因履行本协议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或违反中国及您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等,您接受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您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亦不会使我方因您的任何直播、评论等使用平台的行为而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您应自行承担进行视频直播所需要的网络、支持视频和语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麦克风、视频装置等硬软件)等条件以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并自行保证直播图像和语音质量的清晰、稳定。

3.您在我方平台提供视频直播服务和在我方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资讯、言论等均不得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或其他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恐吓骚扰他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上述内容的方式。如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警察、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类公职人群,因人群工作的特殊性,需遵守相关部门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方有权根据相关部门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拒绝为您提供视频直播服务。

4.您在使用平台视频直播服务时,必须向我方提供准确的用户个人资料,如您提供资料不实,我方有权拒绝提供视频直播服务;如您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并通知我方进行审核。如因您提供的个人资料等不实而造成任何损失,由您自已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为保证您提交的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您须配合平台进行人工或者系统认证,在认证过程中需要配合人工或者系统认证指令完成相关内容或者操作。

6.您承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扰乱我方平台的正常秩序,未经我方同意不发布商业广告,不从事与在线直播表演无关的活动。

7.您注册或登录的账号和密码(如有)由您自行负责设置并保管,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您应当对以您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盗取、使用或遭受损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我方造成损害,则您应予赔偿。

8.您承诺不在直播或者其他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透露自己的各类账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也不会将涉及您隐私的信息发表、上传或通过平台服务提供给其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9. 您承诺积极维护我方及我方平台形象,您不得做出有损于我方或我方平台形象或利益的行为。本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后,您不会通过任何渠道以任何形式发布暗示或不利于我方或我方平台的言论。

10. 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您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视频、图片等)提及第三方竞争平台的相关信息,不得引导我方平台现有用户、其他主播或我方员工进入其他第三方竞争平台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信息或便利。

11. 我方只提供平台服务,如您自行与工作室、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签订合约关系,因此所产生的纠纷,均与我方无关,我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如符合相关要求,您有机会参加____________平台组织的针对主播进行的语言、形体、表演等方面的培训,以便为用户提供健康、积极、形式多样的直播内容。

13. 如涉及直播收入分成结算,请您参照____________平台公示的《提现规则》规定之标准及规则进行相关操作。如果您是公会主播,具体结算事宜由您与公会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14.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存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售卖各种封建迷信物品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一)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身心健康的;

(十三)以公益、扶助等名义开展招摇撞骗活动的;

(十四)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五)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平台的服务包括我方运营的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含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元素,我方对其服务标志、标识以及上述任何元素享有全部知识产权。

2.您不得对平台服务涉及的相关网页、应用、软件等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行为。

3.您在我方平台提供直播服务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视频、音频,及与本协议事项相关的任何文字、视频、音频等,以下统称“主播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您享有,责任由您承担。但您同意授予我方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独家的和可再许可的授权和许可,以基于宣传、推广、整合目的而进行的录音、录像、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主播成果,我方无须对此额外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4.您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存在被我方及其合作方或者其他使用者进行使用的可能性,因此,您若对该等信息内容不享有相关权利,将可能面临投诉、举报及索赔。相反,若您认为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发布的信息内容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应自行向该等主体主张权利或向平台反映并提供充分证据,我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免责声明

1.您完全根据自身意志和意愿以自身行为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同意使用我方视频直播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完全由您自己承担;因您使用视频直播服务而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责任及后果也由您自己承担,我方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方根据现有技术条件和实际情况尽量提供符合要求的视频直播服务,但并不担保视频直播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全部要求,也不担保视频直播服务因实际情况出现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情形;我方对视频直播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您不得就此向我方提供任何要求。

3.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我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视频直播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4.您如无法接受本协议相关约定和免责声明,有权自主决定不使用视频直播服务或终止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如接受本协议,应严格遵守相关条款。您使用视频直播服务视为用户接受协议并受协议、运营规则约束。

第六条 保密制度

1.您应严格遵守我方的保密制度,承诺无限期保守我方的商业秘密。因您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我方商业秘密或信息使我方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当由您负责赔偿。商业秘密是指由我方提供的、或者您在使用平台服务期间了解到的、或者我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与我方业务有关的,能为我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与我方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含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您通过我方平台获得的收益的金额和结算方式、标准、权利归属方式、授权方式、客户名单、其他主播的名单、联系方式、我方工作人员名单等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您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未经我方书面授权或同意,对我方的商业秘密不得:

(1)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不特定的公众进行传播、泄露;

(2)为非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我方的商业秘密。

3.本协议终止后,您应将我方的商业秘密全部返还,或在我方监督下,将记载我方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销毁。

4.本条款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我方有权在必要时变更、终止、中止本协议。

2.如果您有下列任何情形,我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1)我方发现您违反本协议所作的声明与承诺的;

(2)因您个人行为直接或间接给我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违反中国或您所在地法律、法规或规范性规定的;

(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

(5)以消极、不作为等不符合我方要求的方式履行本协议,经我方通知后10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因您的行为而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第三方向我方提起诉讼、索赔和/或导致我方声誉受损的,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及间接费用、损失及赔偿应由您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为此支出的任何合理费用。

2.因您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而给我方造成的损失,我方有权要求您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其他

1.我方可以根据需要不时更新本协议相关条款,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您需要不时在我方平台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若您在前述更新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全部协议条款。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该等适用法律与政策可能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因此,若因适用法律与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您和/或我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有所增减,均不构成本协议的全部或某个条款自然无效或终止可执行性的依据,除非发生变化的该等适用法律与政策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3.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五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拟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业务定义及资费

业务定义:和商务直播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集团客户推出的包含便携式4g直播盒子、专业全媒体导播台以及电信级视频直播平台资源等多种产品及业务功能在内的商务直播解决方案。

业务资费:是指甲方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包括【业务功能费、现场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的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乙方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并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和商务直播业务引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业务引入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和商务直播终端设备和业务平台的操作、管理及保障的培训准备工作,确保所订购和商务直播业务的正常操作和使用。

甲方若订购乙方的专业现场直播服务,甲方应有专人配合工作、协调现场资源。甲方须提供直播所需的音视频信号、有线网络、电力供应及其他所需物品, 如果因现场网络电源等原因引发的直播不能正常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授予乙方网络直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直播相关内容的展现权利并提供相应版权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

甲方应以《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见本协议附件一)的形式,针对本协议约定的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向乙方书面提供业务办理的准确需求信息(需加盖甲方公章)。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误,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如甲方需要在本协议项下新增或变更业务,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补充签订业务受理单/变更单进行约定。

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活动需要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则甲方应当在业务接入前获得相关许可或批准,否则乙方有权不给予业务接入。甲方应确保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其所获得的相关许可、批准手续持续有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是否具有该等许可、批准手续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有效的任何责任。

甲方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视频直播相关条例规定下合理使用乙方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制作、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甲方认可乙方有权判断本协议项下甲方从事的业务活动或甲方通过乙方直播设备或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是否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且乙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等,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行为或信息内容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合规的任何责任。

甲方不应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如转租、转售等)向第三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进行竞争性或对比性宣传或业务使用。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将被视同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偿权力,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申请开通和商务直播各项业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合法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和商务直播账号的权限配置和业务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业务。

如甲方定购和商务直播-专业现场服务业务,乙方需承诺成立专门项目组以保障针对本协议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质量。必要条件下,乙方需配备直播相关专业设备。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受理单(附件一)评估并拒绝提供甲方定购服务能力所无法完成支撑的服务定购。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业务开通、变更、暂停、恢复、终止(销户)的,除直播包月功能费变更下月生效外,其余均在业务操作当时立即生效(含就同一业务变更服务套餐情况)。业务暂停或终止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恢复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销户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

乙方负责其设备终端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和售后服务,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故障处理、专家客服、远程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保障业务合法合规、资质完善、功能可靠。

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业务平台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施工、割接等可能需要临时中断业务并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上述计划中断不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网络视听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基础资料、真实身份信息、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予以谅解。如乙方接到投诉或发现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业务有违法行为发生,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甲方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10对于甲方的业务账单数据,乙方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客户通信费账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或用户对乙方收取的业务费用存有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和商务直播业务的各项费用。

本协议所商定和商务直播业务相关费用不包含甲方的业务承载线路接入费用。

计费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

账单:账单由乙方计费系统出具,账单中应包含该计费周期内各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结算金额以及其它所需的业务信息。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和商务直播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 】。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发票信息

(1)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①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②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①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发票开具

a、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a、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d、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已向甲方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3)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月租费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第三方攻击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业务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业务费用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当月业务费用×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经乙方核实后在下一个计费账期费用中核减。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总额之和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

第七条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信息,或接收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接收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收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收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收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收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接收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由于保密信息接收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就乙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向信息权利人进行说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说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鉴于计算机、移动通信网络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核心网调整,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引起的事件,在乙方能够出具相关合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协议双方的收件人。

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20日视为送达;

(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4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2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

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如致乙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相关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涉及电信卡号业务,甲方需按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实名制认证等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六

看完了315晚会——准确地说是在朋友圈刷完了315晚会,不用看电视,最新进展基本都在微博和微信朋友圈看的一清二楚,看完之后有这些感受:

1、互联网经济占半边天。

12个案例:饿了么外卖、车易拍二手车、跨境电商、假牙、红参、食用油等食品药品、道有道恶意扣费、电烤箱、刷单帝国、刷信誉、二维码欺诈、免费wifi…,其中除了假牙、红参、食品和电烤箱之外,几乎都与互联网有关系(电烤箱算科技产品),这是最具互联网思维的315晚会了,这侧面说明互联网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日益重要性;

2、大部分问题都是老生常谈。

其中很多问题都是无法解决的“死结”,比如刷数据。

互联网的数据已经是真假难辨。“刷”和“水”就是伴随着这一个现象产生的名词,刷单、刷榜、刷钻、刷流量、刷评论、刷点赞……水军、水贴、水评、僵尸粉……互联网在成就所谓的大数据,但实际上这些数据却有不少垃圾数据、甚至是人工制造来影响人们决策的脏数据。正是因为此,近年来反作弊、反僵尸、反刷榜技术和公司与水军公司、刷榜公司、刷钻公司之间的战斗愈演愈烈。

刷数据一直是互联网行业的毒瘤:餐厅评价、电影评分、淘宝店铺、微信阅读数、项目融资额、appstore榜单…它是蓝色药丸、慢性毒药、商业欺诈…对于用户来说,虚假数据引导其做出错误的消费决策,算得上利益受损。

不过,这不能只怪淘宝,平台在这个问题上只能尽量减少“刷”,不能杜绝“刷”。就算用所谓大数据,就算马云再投入1万人防刷,都做不到——人肉“刷”最难判断和杜绝。当然,平台必须要尽到自己的职责。

免费wifi、二维码去年也报了,关注用户隐私是好事,不过这些问题报了没啥意义,有多少人能抵制住免费wifi的诱惑?至于“恶意扣费”,还没有移动互联网的sp时代,就被报过了,解决了么?没有。

3、百度又躺枪了。

朋友圈看到一张图流传很广,百度百科第一时间更新了“饿了么”词条,添加了饿了么315被点名这个事实,这个我也验证了,确实是第一时间。这让百度成为众矢之的,因为外卖o2o就三家最厉害:饿了么、百度外卖和美团。饿了么算百度友商。百度百科第一时间更新这个动作在很多人看来不地道,纵使百度百科是ugc的,但很多人认为百科审核还是太快了一点。

不过,大家没有传的是“车易拍”、“道有道”这些词条都是第一时间更新的。或许,百度真的是躺枪了,第一时间很多用户会去查被曝光的品牌,添加和审核快实属正常,再加上页面有315直播的结构化信息,或许这只是百度百科运营手段。

前几天,alphago胜利了,段子手会说“你看百度还在做外卖”;现在,饿了么被点名了,大家又会说“你看百度在做外卖”……这再次应了魏武挥老师那篇文章“公关只是锦上添花”。

4、观众的记忆不会超过24小时。

alphago好惨…4:1摆平了人类,现在没人关注它的胜利了,再次印证大众的记忆不超过24小时。针对315,同理。当然,我认为食品安全这类事情,影响还是比较大的,蒙牛、双汇等食品安全事件至今记忆深刻。不过,车易拍这类不痛不痒的问题,或许对品牌反而有好处,花多少钱广告费都不会让这么多人知道车易拍并且记住“它的市场占有率第一”。我之前一直以为是瓜子、二手车、优信这几家更厉害。

不过,我一直认为,寄望于315晚会这样的“媒体审判”形式来帮助消费者维权,意义并不是太大,或者说这不一定是最适合的方式,又或者说靠这个晚会是远远不够的。曝光的许多问题一直存在,为什么没有被曝光就得不到关注(解决),为什么有的被曝光了得到了关注依然没得到解决,更值得深思。

关于直播舞蹈教学文案范文(精)七

20__年的春节是一个不一样的年。

每年的春节,我们都要去拜年,走亲戚,但今年我们只能躲在家里。武汉发生了严重的病毒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这种病毒正在做坏事,它威胁着许多人的生命健康。可是却有那么一批人在我们吃年夜饭的时候迎难而上,从四面八方奔赴“战场”,为我们保驾护航,抗击疫情,他们就是白衣天使,虽然我在电视上看到的是他们的背影,却是最美的背影。除了他们,还有与时间赛跑的“小汤山”工人们,还有更多日夜奋战的各行各业的守护者......这一个个美丽的背影为大家筑起了健康的防线。

今年真是一个不一样的年,让我们一起期待属于我们的“春天”早日到来。

“抗疫第一课”线上直播观后感心得4

人勤春来早,乡野田间耕种忙。初春三月,新冠肺炎疫情让开学季一再延迟。这场疫情打破了我们原来的学习方式以及生活方式,我们开始了一种新的学习方式—-“网课”,居家学习。春暖花将开,我们如何才能不负春天好时光,在居家网课学习中也能取得好成绩呢?下面我来向大家分享一下这段时间我的网课学习心得。

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无论做什么事之前,都要制定计划,学习也是如此。每天都会有许多时间是让我们自主学习的,制定好计划,我们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一会儿学习语文,一会儿学数学,这样盲目地学习是没有效果的。

二、自律能让我们更优秀

西方有这样一句谚语:我们都得承受这两种痛苦中的其中一种,纪律的痛苦或后悔的痛苦,差别在于纪律感觉几盎司重而后悔是几吨重。网上学习,老师无法在身边监督,而近期又开始复工,有些家长也不在同学们身边,这时就需要我们自律。这次疫情过后,同学们成绩将出现两极分化,那些自律的同学将会甩开放纵的同学。同学们,请记住,你现在偷过的每一个懒,都会成为日后最深的遗憾。很多人喜欢自由,不喜欢约束自己,但自由与自律并不矛盾,所谓自由,并非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越自律的人,越自由。自律,会让你受益终生。

三、态度决定高度。

学习,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著名书法大家柳公权从小就显示出在书法方面的过人天赋,他写的字远近闻名,因此他有些骄傲了。不过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位没有手的老人家,老人用脚写的字竟比他用手写字都好看,从此,他戒骄戒躁,勤奋练习,虚心学习,这才成为了一代书法大家。由此可见,勤奋,不懈,谦虚等态度对一个学生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学习态度端正了,我们才可以提高学习效率。

四、有效的学习方法

我们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把自学成才的钥匙,那就是:理想勤奋毅力虚心和科学方法。学习,不仅需要态度,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也很重要。在上网课时要认真记笔记,学会抓住老师讲的重点,但要以听、理解为主,以记为辅。如果有听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反复听,反复理解。课下,先复习学习的内容,然后通过做练习来检验自己是否掌握了知识点,可以事半功倍。做资料,要有针对性的,把做那些了如指掌的题的时间用来做那些自己不太会的题,就可以提高学习效率了,如果遇到不懂的题呢,可以向老师同学询问。做完题后,不能忘了整理错题,课下也要经常抽出时间来看错题或重新做一遍错题,复习知识点。只要用心摸索,你就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了。

同学们,疫情期间,老师和家长都在为我们操劳,无微不至地关怀我们。无论生活的路有多远,老师和家长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着我们,我们不可辜负他们为我们的付出。待疫情过去,春暖花开,让我们齐聚美丽校园,再次开启学习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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