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拒绝患者红包协议书 怎么拒绝患者的红包(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3:11:37 页码:14
拒绝患者红包协议书 怎么拒绝患者的红包(2篇)
2023-01-12 13:11:37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拒绝患者红包协议书一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xx年x月x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为/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随后,李某被免职。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关于拒绝患者红包协议书二

肠梗阻,阴魂不散地跟随我多年,而且每年都会挑个时间出来搞事情,折腾我一番。我做过多次肠镜检查,也没查出什么大的毛病,医生的结论是功能性的,用大家听得懂的话说就是先天性的,没得治。我和它经过多年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取得了一些经验,有时采取忍术,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也不动;忍不了就去医院,吊个消炎针,挂袋营养液,饿上一两天;再不行就插胃管,吃泻药,上抽下拉,诸如此类。过去的五六年,我就这样采用保守疗法挺过来了。但去年8月份那一次,上述所有方法均不管用,又痛又胀,而且越来越厉害,感觉肠管扩张得都快不行了,肚皮都要炸开了,只好从医院急诊转到住院部,开膛剖腹,排气减压。手术中,医生将我的肠子盘了一遍,认为我乙状结肠先天性过长,比正常人长20多公分,可能是导致胀气和梗阻的主要原因,所以给我做了乙状结肠切除和造口手术。

20xx年3月4日,时隔半年多,我再次住进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外科大楼23楼胃肠科病房。去年8月是剪肠子,做造口,这次是接肠子,做造口还纳。我这次住院与上次相比,最大的不同是术前已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和精神准备。上次是被动的,匆忙的,未知的,毫无先兆的;这次是主动的,从容的,有预约的,结果可期的。入院前一周,我向公司领导汇报后,将手头工作和部门工作做了安排交接。入院后,在医生指导下从从容容地做了各种检查,血、尿、便,心、肺、肠,特别是造口上下的结肠等重点部位,做了加强ct。爱妻向单位请好了假,准备来医院陪护,住院所需的各类物品都打好了包,甚至包括杂志书籍都放进了箱子,随时拎着入院。当然,所有这些准备,与预约主治医生相比,都是小巫见大巫。这次手术我所做的最大准备就是找到了李正荣教授,请他亲自操刀,在他答应的那一刻,我已经放了一万个心。

入院前,我曾私下咨询李主任,这个手术我需要做哪些准备?他给我回了八个字:“放松心态,轻装上阵。”这八字真言胜似万千良药,顿时让我紧张的心情得到了极大舒缓。

入院后续

入院后手术前,我又找到李主任,咨询是否可以做微创,他说看情况,尽量吧。后来他答应了我的请求,给我做了微创。在讨论我的手术方案时,有人不同意微创方案,认为微创比开刀风险大,难度大。所幸李主任是腹腔镜微创专家,他为了我,从病人角度考虑,坚持采用后者方案,不仅大大减轻了我的痛苦,且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术后康复时间。

李主任不仅医术高明,专业素养好,还特别平易近人,对病人特别关心。记得术后的一个周六晚上,我给李主任发信息,报告体内痛感较之前加剧加频,是否属正常现象。他非常重视,让我马上量体温,看是否发烧,得知体温正常后他说再观察一下。第二天周日,本来他休息,但他一大早就赶来病房看我,详细了解情况。当天晚上,又特地到病房来查房,同时交待术后应注意的问题。

正是在李主任的精心治疗和细心关照下,我身心都得到了快速康复,3月13日手术,3月19日出院。出院当天,李主任笑着对我说:“我们已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以后你的肠子啊还要多注意保养,清淡饮食,适当运动。”我真心地向李主任表示感谢!

出院后康复期

现在,我已经出院近两周了,我以我自己的亲身感受隆重宣布,李主任的这次手术非常成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术后2-3天正常通气通便。凡是做胃肠手术,术后最大的问题就是要尽快通气通便,先通气后通便,通气了就可以进水进食,通便了说明机能恢复。我记得前次手术,三四天都没通气,在插了胃管的情况下都胀得要了我的老命。但这次手术之后,差不多刚好24小时我就放了第一个臭屁,然后一直感到肚子里“真气”乱窜,但未再出现过腹胀的感觉。随着肠子不断地蠕动,不到48小时就有了第一次便便,然后一直到出院,每天保持两至三次便便的常态。

二是术后4-5天可以正常进食。手术后的前两天,我每天靠一袋3000ml的营养液度日,第三天,按李主任嘱咐可以喝水,第四天可以喝点米汤,第五天就可以吃稀饭面条。就这样遵照医嘱循序渐进,进食量逐渐增加,从未出现不适感。尽管如此,术后1-2个月之内还应以流质为主,逐渐过度到软食,毕竟受伤的小肠子还要有一个适应过程。

三是痛感不如想像中那么强烈。手术前,护士交待注意事项时专门强调造口还纳术后会很痛,爱妻和其他病友交流时,说还纳手术后痛感级别比女人生小孩还痛,而且持续时间长达一两个月。我是痛点较低的人,心生恐惧,忐忑不安。手术后的36小时内,全无痛感,我安慰自己,可能是因为麻药未醒,是因为打了止痛药,是因为用了镇痛棒。第三天,随着肠子蠕动有一阵一阵的阵痛。第四天,痛感加剧,间隔加频,但也不是特别不能忍受的那种。第五天,痛感开始慢慢缓解,痛的次数也在减少。第六天出院的那天,只是偶尔痛一下,外部伤口在上下楼梯的时候会有紧绷痛,平常还好。现在都快出院两周了,传说中的高级别痛感在我身上从未出现。

四是身体恢复得很快。我在手术第二天就可以下地走路,护工见我这样,很是吃惊,一般病人术后24小时内是根本下不了床的,所以他还好心劝我不要这么快下床。但我觉得没问题,不难受,希望越早下床恢复得越快。第三天,我可以在护工的搀扶下到病房外的走廊游走,精神状态很好,可以和陪护的家人及来看望的亲友说说笑笑。第四天可以不用别人搀扶独自行走了,第五天在走廊游走的次数和圈数增多,能坐着不躺着,能走动不坐着。

总之,我的身体和精神正在一天一天好起来。这一切,归功于李主任的精湛医术,归功于微创手术方案。作为一名患者,能遇上李主任这种医德医术俱佳的名医,何其幸运。

最后,我还要感谢李正荣教授的团队成员和23楼所有医护人员。曹毅,大家亲切地称之为“曹大”,我上次手术就是他亲自操刀的,这次住院之前,我有很多问题都是直接找他咨询,他从未拒绝过。手术当天,他本来还在参加院里的业务培训,但听说后马上赶到手术室一起会诊手术。术后他对我特别关心,常常抽空到我的病房询问病情,提供康复建议。朱凯宁,23楼的“第一高人”,1米9的高个,老远就能认出他,我从入院到出院,都是他热心地帮我办理各种手续,术后的换药、拔管他都亲自上。我出院后回到医院去拆线,门诊这边人实在是太多,我打电话向他求助,他非常爽快地让我到23楼来,他亲自帮我拆线。李护士长,一位热心、干练的大姐,她在楼道发号施令,整层楼的人都能听得到。她每天都要到各个病房巡查,和每位病人嘘寒问暖聊上几句。细心的刘护士,在手术前将所有注意事项交待得清清楚楚。麻利的叶护士,鼓励我多走多动,心理上别太把自己当病人会好得更快。还有许多叫不出姓名的医护人员,他们忙碌的身影,敬业的精神,对病人的大爱,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谨向您们表示衷心感谢,向您们致敬!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