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2023年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优秀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19:39:25 页码:13
2023年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优秀12篇)
2023-11-23 19:39:25    小编:ZTFB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会面临很多不同的选择和抉择。在写总结时,我们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感悟,使文章更具个性和深度。以下是专家给出的提高学习效果的十个建议,请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

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力争到20xx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3.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和支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支持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和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督导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管理部门是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政策引导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的督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6.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全面负责。要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培训,配足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安全操控能力。加强外来承包和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使用单位统一管理,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盲区。完善措施,依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7.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员工是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岗位安全保障单位安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抵制和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

8.落实社会各界配合、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妇联组织要组织和发动妇女,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活动。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舆论监督的重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举报不法行为,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9.构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老专家、老工人以及企业员工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要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要依法依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10.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提高化解风险实效。对现有的油气管线、化工园区、高层建筑聚集区等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要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订规划、调整布局、完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设备配置,增强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发现、识别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和“会诊”,从技术上、管理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有偿获得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记录,将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察指令、拒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载入“黑名单”,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

1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煤矿安全整治。继续做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克难等工作,抓好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集中解决危险路段、重点车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实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化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涉氨制冷企业、海洋渔业、农机等领域安全整治,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航空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

14.严格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证照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检查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证照资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生产经营行为。员工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资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准上岗。

15.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加强省级、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大型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中小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高危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16.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企业要逐步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高防灾避险、遇险逃生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事故灾难预防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调有序,形成一体化防范事故灾难的工作格局。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应急平台,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

17.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18.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的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19.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各类就业培训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20.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业规划。各种规划的制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不留隐患。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同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2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统筹使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增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

22.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鼓励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2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监部门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经济园区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廉洁自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二

6月15日,省安监局烟花爆竹监管处处长康斌率督查组到芦溪县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市煤监局局长刘培圣、副县长欧阳卫华陪同督查。

当天上午,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抽查了芦溪县银河花炮厂、萍乡市硕森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督查组听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翻阅了相关资料台账,并深入厂区,实地查看了企业领导带班、进出厂登记管理、库房仓储、安全设施设备运行、视频监控、隐患排查等情况,详细询问了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购销以及产品质量情况。督查组对芦溪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和企业整顿改造提升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现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当天下午,督查组对南坑镇赵家煤矿、银河镇长冲煤矿二号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巡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详细询问了煤矿的停产整顿情况及驻矿人员值班情况,在仔细察看停产煤矿井口、矿区办公值班区域后,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芦溪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

督查组指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落实到行动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深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及时清除事故隐患,不留盲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三

6月19日,市长董一兵带领市安监、住建、教育、交通、水务、交警、消防等部门负责同志,督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

董一兵一行走进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有限公司广阳路cng/lng合建站工艺区及站控室,实地检查企业在燃气储存、经营、运输等方面安全管理情况,现场随机提问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的注意要点。他要求,要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层层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对燃气设施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安全供应。

校园安全是此行关注的重点之一。在平定县东关学校,董一兵重点对校园警务室、电力、消防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管理运行情况。在检查中发现,该校存在灭火器材布局不合理、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董一兵指出,任何教训都是从事故中得来的。校园内师生较为密集,一旦发生火灾,若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会导致火灾不能及时扑灭,小火也有可能烧成大火,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他强调,校园安全责任重大,学生安全牵动着千家万户。要切实做好校园安保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定期举办消防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全力做好消防、用电、食品卫生等防范工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义平路三岔口至消防队路段从村庄与小区穿行而过,人行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安全设施缺失,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义平路河下村路段交通流量大,对阳泉市一中师生安全出行造成一定影响。董一兵实地查看道路隐患点,仔细询问隐患情况,与交警部门共同探讨解决方案。他要求,要研究有效整改方案,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科学合理设置限速值,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在平定县冶西镇原坪水库,董一兵详细了解了水库当前蓄水供水以及防汛值班值守情况,听取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他要求,水库管理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增派力量,做好日常维护,严防汛期隐患和沉陷坍塌,确保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四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1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第四季度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厅组织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了6个市(广州、深圳、茂名、中山、东莞、韶关市)及其下辖8个重点县、区或镇(广州市增城区、海珠区,深圳市光明新区、南山区,茂名市高州市,中山市三乡镇,韶关市南城区、始兴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部分在建施工项目。督查组听取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查了21个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核查了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了实体工程施工安全情况和企业安全攻坚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督查的各地区市区(县镇)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制定了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攻坚方案,结合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资料,各地区采取了一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如:深圳市把每月的22日确定为工地安全教育日,由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牵头,安全监管部门落实,组织市区所有的在建工地停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南山区还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建筑业协会组织安全管理专家下工地组织安全教育,计划完成80场,已举办40场;深圳市和南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科技创新手段,通过委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针对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进行科技攻关,打造智慧工程等等。广州市增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制定了区攻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等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和任务,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各主体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并不断完善和创新监管、检查方式,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手段,确保增城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稳定可控。中山市住房和建设局自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领导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坚决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地区及重点领域的攻坚工作。面对今年“妮妲”台风,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各有关部门及各镇区连夜转移了所有在建工程36000余人至学校、体育场馆等安全场所,保证了施工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没有高度重视攻坚工作,没有把攻坚工作作为本地区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来抓,只是制定了一个攻坚方案,日常工作仍然停留在常态管理上。

2.受检的部分地区存在执法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只停留在督促整改上,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和问题隐患的查处上,缺乏有力度的处罚。

3.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受检地区在建工程数量不断增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人员的数量不足,导致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和薄弱环节的监管难以形成全覆盖的局面。

4.部分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推进缓慢,如广州市海珠区、增城区,茂名市的高州市等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尚在起步阶段。

(二)抽查项目。

督查组共抽查21个在建工程项目,对每项受检项目,督查组查阅了有关资料,对照检查内容抽查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共发出《建筑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17份。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可控,但仍然有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力,没有从企业层面落实主管部门工作要求,部分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具体如下:

1.部分项目攻坚活动没有完全落地,通过抽查相关资料,发现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攻坚活动开展和资料收集都比较齐全,但在个别工地上抽查时发现,项目部不清楚这个活动,也没有查到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的记录。有些项目的施工企业转发了主管部门关于建筑施工安全攻坚工作等文件,但是没有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2.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个别项目部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到位,安全检查频率不足,检查范围不全面,检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未整改到位,资料未闭合。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方案的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安全教育未按要求开展,代签名现象比较普遍,交底内容缺失工艺标准。

4.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内容比较单一,培训的次数不多,涉及面不广、针对性不强。

5.一线作业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如工人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带安全带等。

6.部分项目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拆除后未及时恢复,电梯井层间封闭设置不到位,个别受检项目的楼层临边洞口无防护,模板支架未按专项方案搭设,水平杆拆除过早或设置不足,存在局部区间连结不足情况,支撑体系整体稳定性较差等问题。

7.部分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间距过大且未设置层间隔离,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外架水平防护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外脚手架堆放过多材料。

8.起重设备使用管理问题比较多,部分项目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未按要求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个别被检企业起重设备台账未按一机一档进行归档整理,部分项目的塔吊使用非原厂的附着装置,起重机械采用的螺栓不满足规范要求,塔机顶升横梁无防脱装置,塔机散料吊斗吊环使用螺纹钢制作,施工升降机起重量限制器、超载保护器装置、吊笼门安全联锁开关、机械锁失效,使用中的部分物料提升机卸料层门未关闭。

9.部分项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设置分路隔离开关,部分分配电箱内有安装插座的现象,消防水泵的取电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等。

检查项目存在问题详见附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机构和施工企业以及现场管理还存在着较多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全面梳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才能彻底扭转安全管理被动局面,遏制事故频发势头。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充分认识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按照我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3313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质〔2016〕176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集中严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952号)等要求,不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首位”要求和“红线”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稳定健康发展,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打下良好坚实基础。

附件:2016年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督查工程项目存在问题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12月21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五

脚手工在为工程公司制广告牌中,为了确保个人人生安全,特订如下协议:

一、等脚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摩托车,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脚手工在搭、拆脚手时,不得喝洒、戏笑、开小差,工作时应该集中全部精力。脚手工在脚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时,要小心谨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发事故,后果自负,公司不负责任。

三、脚手工在拆脚手时一定要看清地面情况,不得乱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责任由脚手工自负。

四、脚手工在搭脚手时,一定要认真负责,扎紧、扎牢,负责到底。

本协议一式两份。

工程有限公司脚手工签字: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六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仅供参考!

洪绪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两级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就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按行业领域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围绕一个中心、落实两个责任、突出三个重点、强化四项措施、狠抓五项保障”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打击取缔辖区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杜绝一次火灾损失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全年杜绝发生安全死亡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围绕一个中心。

围绕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确保各项指标不突破,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落实两个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各党总支、村、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职责,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检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安委会、各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监中队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增加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权重,坚持月度动态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进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规章制度。

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要建立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将责任明确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把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全过程。要以执法监察为载体,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高危企业领导带班、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现场管理、技术支撑、职业健康、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工作。

(三)突出三个重点。

应急预案。

“五落实”。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落实督办责任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位。继续执行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程序,逐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2)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由行业部门牵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特种设备、冶金铸造等高危领域实施专项整治,并组织开展好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等重点行业、场所专项执法活动,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要全面贯彻执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强化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抓好试车、停车、检修期间安全。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要严格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线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要以事故多发路段治理、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非法校车的专项整治为重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三超”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安全要以防范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和施工坍塌为重点,认真抓好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和拆迁安全监管等工作。特种设备、冶金铸造、机械、轻工、城镇燃气、校园校舍、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特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3)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结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持续开展经常性、季节性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暗访活动,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取政府、企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推动全镇安全生产社会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大力推进保险公司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2.职业卫生监管。进一步理顺全镇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强化职业危害源头监管。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不断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单位。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继续在木质家具制造、危险化学品、纺织等行业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3.打非治违。(1)严格许可,强化源头管控。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管理,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认真落实化工企业“新建入园、退镇入园、退城入园”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审查验收。(2)上下联动,形成打非合力。进一步落实各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3)严打非法,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格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健全非法违法企业、发生事故企业在媒体公示的“黑名单”制度。

(四)强化四项措施。

1.安全生产网格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7项制度,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同时,按照抓示范、积经验、出成效、深推动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总结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网格化检查无遗漏、网格化打非无盲区、网格化追责无差错”。

2.企业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健全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安全培训等制度,组织实施风险识别、危险源监控、安全检查、隐患整治等安全防范措施,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活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要求,推动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持续运行和整改提升工作;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3.安全监管信息化。加快“智慧安监”开发,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平台,建立集安全生产日常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应急联动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强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4.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文化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先进示范社区、先进示范园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督促已达标的企业和社区做好持续运行和提升工作,营造全社会安全文化氛围。

(五)狠抓五项保障。

1.依法治安。认真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加快制定修订相关配套文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及时纠正和解决违法、不当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2.宣教培训。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生产重大活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拓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精心组织第十四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照“面向基层、贴近实际、题材多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岗前培训、全员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安全培训,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

3.加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镇政府今年设立3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4.强化应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长效机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着力抓好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和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继续开展应急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和重点、高危企业车间岗位应急处置“五个一”活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建立区域性的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

5.队伍建设。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努力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创新队伍培训教育方式,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竞赛等方式进行培训,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队伍,定期深入基层、企业和生产一线搞调研、摸实情,加强对安监工作深层次问题的调研探讨,总结先进经验,破解工作难题,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奋发有为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安全协会作用,将适合市场化的安全生产服务事项,如安全检测检验、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宣传等,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促进安全生产的合力。

洪绪镇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x年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和乡党委整体工作部署,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杜绝事故发生为目标,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为载体,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专项整治为抓手,不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1、杜绝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强化两个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责任,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书。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乡政府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采取事前责任追究和事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诿应付的,启动安全约谈、通报、警告等事前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进行黄牌警示或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追究其安全生产责任。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60号),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保障、规章制度保障、物质资金保障、管理保障、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等五大责任。重点企业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细化车间、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促进责任险、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和预防相结合,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二)实施三化管理。

1、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按照《花板乡关于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二、三、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巡查制度、专题会议制度、信息收集办理上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7项制度,全面展开网格化监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实施安全执法精细化管理。按照“执法制度化、检查表格化”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精细化管理,根据行业别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表格,对检查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工作步骤,限定工作时限,建立起全过程、全方位的精细化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3、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继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确保20xx年全乡所有规模以上企业通过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验收。对不达标企业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闭。标准化达标企业要按照标准规范运行,不断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自主检查、自主整改、自主提高的能力。

(三)狠抓五项重点。

1、狠抓隐患排查,强化事故防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基本要求,构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长效机制。

(1)开展大排查。坚持企业自查、政府抽查、部门复查、专家协查、乡安委会综合督查,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所有企业要全面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隐患建档登记、有企业法定负责人签字确认,要全面排查全隐患、摸清薄弱环节,实现“全覆盖”。

(2)开展大整治。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隐患报告制等“六项制度”,按照隐患排治理“六不放过”的要求,将隐患当作事故查处,督促企业做到方案、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关闭,真正实现“零容忍”。

(3)开展大执法。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实现“严执法”。

(4)开展大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把暗查暗访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隐患真正整改到位,实现“重实效”。

2、狠抓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监管。结合季节特点和行业特点,全方位、全过程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敏感时期专项整治活动。非煤矿山安全,加大行业秩序整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非煤矿山关停关闭工作,坚决打击非煤矿山非法开采行为。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强化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经营业户数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犯罪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深化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查处交通安全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九小场所”为整治重点,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确保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救援通道的畅通。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现场作业(含村民自建房)安全监管,加强对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拆除作业等关键工序的监督检查。油气运输管线安全,集中开展油气运输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地下管网存在的安全问题。重要时期、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安全,在春节、汛期、国庆、两会等重要时期,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季节特点和各自实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其他行业领域,建材、机械、轻工、电力、校园校舍、森林防火、食品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从源头上化解事故风险。

3、狠抓打非治违,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落实牵头部门的打非主体责任,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台帐管理制度、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和派出所、村安全监督员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给予严厉打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4、狠抓教育培训,营造安全氛围。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提公众安全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起“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鼓励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订单式安全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以此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四)落实三项保障。

1、强化应急管理,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等工作,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和防范措施,建立覆盖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生产预案体系。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重点企业必须与省级区域性救援中心签订救援协议,定期开展预防性检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应急装备建设,督促高危行业及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突发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演练工作制度,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2、强化执法监察,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其责、协调配合,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详细编制执法监管监察计划、方案,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强化日常监管和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敏感时期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3、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思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敢于担当的能力、善抓落实的能力、专业监管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监管能力。

花板乡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我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制度建设更加完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考核奖惩等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固,基层基础工作薄弱,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省仍处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

1.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明确提出要强化公共安全体系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2.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力争到20xx年,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二、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

3.强化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工作的全局和议事日程,作为领导干部培训教育和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或否决事项。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体制、机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和支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支持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级政府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要切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目标责任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规建设和安全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根据形势需要,及时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督导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管理部门是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安全标准,开展行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科技攻关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许可和审批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做好相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监督监管范围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政策引导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的督查。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6.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全面负责。要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培训,配足工程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提高员工安全操控能力。加强外来承包和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使用单位统一管理,消除安全生产管理盲区。完善措施,依法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

7.落实员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员工是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要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岗位安全保障单位安全。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自觉抵制和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加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身安全健康权益。

8.落实社会各界配合、参与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组织、发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青团组织要组织、发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妇联组织要组织和发动妇女,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活动。行业协会要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积极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积极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新闻媒体要承担起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舆论监督的重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都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举报不法行为,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社会环境。

三、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9.构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发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老专家、老工人以及企业员工的作用,开展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要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专家对复杂工艺装备、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定期诊断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要依法依规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规章制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10.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系统性风险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提高化解风险实效。对现有的油气管线、化工园区、高层建筑聚集区等存在的系统性风险要进行安全评估,及时修订规划、调整布局、完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认真整改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给予处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隐患公告和隐患整改跟踪督办制度,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并严格考核。实行事故企业隐患检查整改责任倒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设备配置,增强监督检查的技术含量,提高发现、识别隐患的能力。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和“会诊”,从技术上、管理上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与各类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服务协议,有偿获得安全生产相关服务。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2.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强化执法监察,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等措施。相关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记录,将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拒不落实政府监察指令、拒不落实事故整改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载入“黑名单”,强化安全生产诚信约束。

1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各相关部门要不间断地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深入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煤矿安全整治。继续做好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克难等工作,抓好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非煤矿山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的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集中解决危险路段、重点车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实抓好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市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学校、幼儿园、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深化油气管线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扎实推进建筑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涉氨制冷企业、海洋渔业、农机等领域安全整治,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航空安全管理,确保飞行安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深入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

14.严格安全生产资质管理。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证照发证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资质管理规定,全面检查本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证照资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等生产经营行为。员工上岗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有资质要求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没有取得相关资质、资格的,一律不准上岗。

15.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继续加强省级、区域性和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提升事故医疗救治能力。企业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大型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机构,中小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高危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16.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开展政企联合、社企联动、多部门协作等形式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各企业要逐步做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的经常化、常态化,不断提高防灾避险、遇险逃生和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事故灾难预防的联动,做到信息共享、协调有序,形成一体化防范事故灾难的工作格局。加快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应急平台,强化应急救援信息、技术支撑。

17.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正确把握舆论导向。提高事故单位先行处置能力,努力掌握现场应急处置的主动权。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落实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引发次生灾害。加强事故单位与政府应急救援的联动,统筹好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协调运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分级指导、总结评估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18.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规规章,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加快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的法治秩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19.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素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将安全生产纳入国民教育范畴,鼓励大、中专院校开设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安全生产人才培养。各类就业培训要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和培训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大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

20.强化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各级政府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业规划。各种规划的制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确保不留隐患。招商引资、上项目、建园区、办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把“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同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加快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21.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各级政府要积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统筹使用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不断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安保互动机制,增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

22.提高“科技兴安”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测、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先进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提升监管装备水平和监管信息化水平。鼓励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支持和鼓励企业加强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生产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

23.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安监部门机构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安全生产执法力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要明确。

岗位职责。

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经济园区要明确安全监管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思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廉洁自律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七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制”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监督甲方履行安全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1.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xx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九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管理意见,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安全生有关规定,局长是水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对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条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站,负责办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县水务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范围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考核排名和主要负责人工作能力的评价指标。

第五条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发生死亡一人或重伤两人,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当年不能评优评先,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第六条局属各单位、各项目法人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亲自研究部署,落实责任,逐级分解目标,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七条根据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局组织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局属各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其他认为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制定工程安全度汛方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运行管理场所的日常值守、巡查和安全管理;供水单位按规定定期对原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强化水源管理,制订投毒、管道破裂等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

配备必要设施和器材实现对水源全程、动态监控确保水质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保证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愈加好转。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主体,部门是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单位。各级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政府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各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本部门管理领域和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单位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市安监局负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对其权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业绩考核等。

(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履行好各项安全监管和安全监察职责;负有行业(系统)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承担起行业(系统)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严密、完整、有效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所属企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并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所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逐级落实公司(厂)、车间、班组和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严格市场准入关,落实好定岗定员制度。

(一)、严把生产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关,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安监局、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严格项目审查和报批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办理任何行政许可手续。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未经“三同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和生产,相关部门不予办理任何行政许可手续。

(三)、重点行业、企业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必须实行定岗定员制度,要按照有关标准,制定并落实好岗位管理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要依靠科技进步努力降低人员定额,并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控制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充分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有效应对重特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事故灾难是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方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事故伤亡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社会生产活动和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突出,处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体制、机制、法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规划》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有关应急预案,推动"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和法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工作目标:在""期间,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20xx年底形成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国家、省(区、市)、市(地)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报所在地的省(区、市)和市(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中央管理企业总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应急预案的备案、审查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质量,做到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预案演练的总结等,及时对应急预案予以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对应急预案的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十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意见,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我村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和经济法展,村两委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力度,村两委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做到俺其实从有人管,有人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落实措施、责任到人落实措施和强化管理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与各社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按照领导是关键、责任是核心、关口前移是源头隐患整治是突破口责任追究是保证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依法监管职责明确尽量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时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帮助全村干部群众掌握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标志,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以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我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源头防范。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系统治理。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到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法律制度基本完善,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四)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地方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决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人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推动组织、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五)明确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七)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各级政府要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实行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八)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并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三、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

(九)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

(十)改革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依托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优化安全监察机构布局,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移交给地方政府承担。着重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的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力的协调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空白。完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民航、铁路、电力等行业跨区域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与地方监管职责。

(十一)进一步完善地方监管执法体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以及港区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

(十二)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健全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建设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工业园区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实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四、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十三)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法规一致性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制定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加快制定修订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衔接融合。研究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范围。制定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规程。设区的市根据立法法的立法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建设,解决区域性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十四)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和整合,建立以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鼓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制定更加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标准,结合国情积极借鉴实施国际先进标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预防治理国家标准制定发布工作;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计划,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起草、审查、实施和监督执行,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立项、编号、对外通报、批准并发布。

(十五)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实施网上公开办理,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xx〕151号)和市政府安全生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持续下降,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强化党政共管责任。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要亲力亲为、亲自抓,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安全生产“三级五覆盖”责任体系,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全覆盖情况。要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严格实施“一票否决”。

(二)明晰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要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开发区、各镇街要切实有效承担起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积极落实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四)完善综合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对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加强对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开发区、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责任落实,定期考核评估,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界定不清、责任不明的领域或环节,牵头梳理职责分工,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

(五)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实施、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操作规程,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强化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及时检查、报告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七)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预控、安全标准化达标晋级、分级分类监管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三表两档一书”管理等制度以及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健全安全评价、安全论证和检测检验等企业安全技术服务体系,鼓励引导企业有偿委托安全专家、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和咨询辅导。

(八)提高职业危害防治能力。建立完善全区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新格局。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基本档案和职工健康档案,落实职业病危害事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加强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测技术保障建设,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等基础工作体系建设。

(九)加大生产经营领域公共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重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管理、评估、检测、控制体系,严格履行生产经营领域重大活动行政许可制。交运、住建、商务、教育、旅游、水务、文广、民政等公共资源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本行业依法安全管理和对公共资源服务对象的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安全行为。

(十)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把安全知识培训作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培训,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十一)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报送制度,把安全生产依法履职考核情况报送组织部门、纪律监察部门备案,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快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诚信评价管理、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等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

(十二)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开发区、各镇街要督促企业切实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通报、销号等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记录和执法信息通报机制,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督办制度,分层分级分类督促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拒不接受监察指令、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等行为的单位和责任人录入“黑名单”,对严重违法行为司法机关要及时介入,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强化重大隐患整改和“打非治违”等事前预防性问责,对重大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有效治理、打击违法行为不力的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履责约谈、诫免约谈或党纪政纪问责。

(十三)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在企业维修作业中,从事危险作业时,要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意见》(溧政办发〔20xx〕18号),实行报告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加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业人员、工程质量安全把关监督责任。严格依法加强建筑工程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制度。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承诺制:施工单位在溧水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个月内不得在溧水区域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1年内不得在溧水区域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如存在不按规定报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xx〕118号)进行处理,存在上述行为且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上述处理外,6个月内不得在溧水区域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2年内不得在溧水区域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如1年内连续发生2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则2年内不得在溧水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2年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愿退出溧水建筑市场。

(十四)建立权力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权限,优化行政审批许可办理流程,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办法,确保依法行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以清单方式明确每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和责任,制定工作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

(十五)提高监督检查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实行安全生产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探索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服务外包机制。建立健全区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和服务机制,支持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撑。

(十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细化明确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以及查封、扣押、取缔和上限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具体情形、时限、执行责任和落实措施。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严格限定和合理规范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

(十七)推进联合执法和司法衔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对跨区域、跨行业的事故隐患或其他依靠单个部门无法解决的重点安全生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由区安委会牵头组织,各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密切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安全生产案情通报机制,研究制定有关行政执法案件移送程序规则、证据标准,对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责任人,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八)营造良好安全监管执法环境。严格落实执法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案件全程记录,实行案件追溯制度。支持人大及其会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动员广大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监督。

(十九)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背后存在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强化对处理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建立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结案1年后要组织开展相关评估,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十)建设“智慧安监”系统平台。利用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建设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标准化、职业卫生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高危企业视频在线监控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移动终端系统、企业诚信体系、统计汇总分析等功能信息共建共享系统,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落实专门工作力量,强化综合协调职能。建立专业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实行综合执法,提高监管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和专职人员。开发区、各镇街按照省市要求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保持安全监管队伍的稳定。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xx〕151号)要求,配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装备。

(二十二)强化安全生产有效投入。统筹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机制。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公共安全装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二十三)发挥市场功能服务安全监管。全面推进用人单位和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涉氨制冷、涉粉尘防爆、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冶炼与加工、特种设备、船舶配件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长途客运、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

(二十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

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和完善,把应急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为主体,依托企业建立危险化学品、矿山等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建立应急资源信息库,完善应急资源共享、统一调度机制。建立紧急情况下救援物资、救援装备及运输工具等征用和补偿机制。

附件:溧水区工业投资项目安全发展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十一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工程地址: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安全生产协议书意见通用篇十二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对于安全生产你有哪些意见呢?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20xx年安全生产意见,供大家参考!

我村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如泰山”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方针,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关系到人民财产安全和经济法展,村两委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社会局面。

二、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力度,村两委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做到俺其实从有人管,有人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落实措施、责任到人落实措施和强化管理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与各社签订安全生产。

责任书。

按照领导是关键、责任是核心、关口前移是源头隐患整治是突破口责任追究是保证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安全安全生产制度做到依法监管职责明确尽量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习、广泛宣传、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学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同时开展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帮助全村干部群众掌握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村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五、加强管理、整治隐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四落实。对我村道路交通、山坪塘、水库等地段都要做好安全整治和排查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管理力度,做好线路维修工作,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用电。同时加强对沼气池的安全知识宣传和管理,确保沼气池的质量和安全,为建池农户提供技术管理和安全督导服务,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为主“的思想,形成人人学学安全,人人懂安全的生产环境,确保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进行工作,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

规章制度。

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全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繁荣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民胜村村民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六巡查组于20xx年10月至11月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巡查。

1月19日,第六巡查组在成都向我省反馈安全生产巡查意见。第六巡查组组长胡存智代表巡查组作反馈,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出席会议并讲话。胡存智指出,党的以来,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巡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推进依法治安工作力度不大,遏制重特大事故措施落实不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措施不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胡存智要求,四川省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着力推进依法治安,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遏制重特大事故,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安全基础能力建设,确保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尹力强调,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强化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更加科学专业的工作,努力在抓根本、管长远上多下功夫,力争取得新成效。

对巡查反馈的六个方面意见和问题,要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举措和有力的保障,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事项落地落实,按要求整改到位。要以本次巡查反馈为契机,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特别要在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等方面多下功夫,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扎实、基础打得更牢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稳定创造更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近期要加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副省长刘捷主持会议。省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负责人参加会议。

一、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近两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充分分析事故发生原因,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

应急预案。

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从职工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安全大检查工作入手,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落实,明确安全责任,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在工程建设和设备维护检修工作中,始终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定期学习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为了使全体干部职工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增强安全意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除了召开专门的安全生产会议外,不管是大会还是小到班组会,安全工作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学习职工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

三、规范程序,杜绝违章操作。为避免工作的盲目性,杜绝违章操作,进一步完善日常检修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制定较详细的危险情况分析和相应的防范应急措施。针对实际情况开展讨论、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使工作有超前准备,杜绝工作上被动应付和盲目蛮干现象,规范安全工作程序,提高工作安全系数。四、节前检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做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运行基础。“五一”和“十一”黄金周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公司的机床设备、配电设备、管道线路、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有关部门坚决予以排除和限期整改。定制、安装、埋设各类信息图形符号安全警示示意图、广告牌。在安全隐患地段设立警示标语,提醒员工注意安全。在生产高峰期,建议成立由领导带队的安全管理巡查队,跟班巡逻,竭诚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服务,提早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所有员工和新上岗的临聘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选派得力人员积极参加市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

2

页,当前第。

1

1

2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