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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总线行业调研报告范文范本 现场总线发展趋势(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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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总线行业调研报告范文范本 现场总线发展趋势(2篇)
2023-01-12 15:18:07    小编:ZTFB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报告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现场总线行业调研报告范文范本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维护城镇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南京市相关规定和现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称施工现场),是中铁龙袍智慧新城(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辖下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施工场地。

第三条公司安质、建管、商务合约、预算合同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施工中采取绿色、先进的施工技术,推进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范围,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范围为准。

公司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提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公司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设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措施;

(二)编制工程概(预)算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列支,不得将其纳入招标投标竞价范围;

(三)建设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的60%,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

(四)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毗邻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产生影响的现场进行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

因工程施工对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委托专业检测机构或鉴定机构对其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五)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明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协调管理;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

(二)执行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

(三)工程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建设工程本体以及毗邻的建(构)筑物、各类管线、重要设施等的监测要求和监测控制限值等,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四)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标明现场服务的节点、事项和内容,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监理等单位作出详细说明,并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处理措施;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监理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配备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二)审查进场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记录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

(三)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实施跟踪监理;重点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四)现场见证取样送检,参与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五)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六)依法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履行下列责任:

(一)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

(二)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社会保险。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三)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经理应当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

(五)落实和执行文明施工的目标、制度以及工程各阶段文明施工的计划和措施,按照规定投入、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

(六)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七)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建筑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等租赁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材料,建立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并接受施工现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按规定委托具有监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全过程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公司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审核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测定表格确定费率,计取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因故暂停施工的,公司应当和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管理协议,明确停工期间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管理协议约定,做好停工期间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涉及临近管线作业的,管线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提供交底和指导服务。

第十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十七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履行论证、审核、审批等程序和交底、验收等手续。

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至关键节点时,施工单位应当至少邀请一名参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的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专家应当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中选取。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市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九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二十米以上的悬挑脚手架、五十米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应当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施工单位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专项方案设计计算依据。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防护服装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危害。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季节和天气特点,按照有关规定采取预警和安全防护措施;出现高温天气或者其它异常天气时,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制度和体系,制定企业、项目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设备、人员等应急资源。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公司应当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开工、收尾、拆围、绿化等施工阶段不得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公司组织完成围挡设置、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冲洗台设置以及落实保洁责任,并报施工现场监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公司不予申请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符合要求的硬质材料,不得使用彩条布、竹篱笆或者安全网等,表面应当整洁、美观,色彩和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0米,临时道路挖掘采用不得低于1。1米的警示护栏。围挡应当设置不得低于0。3米的防溢座;

(三)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以及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围挡不得低于2。5米;

(四)基础平整、牢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的主要入口处应当设置工程概况牌,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式牌,以及其他应当设置的施工标牌。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主要通道、出入口、操作场地应当实施硬化处理;城区主干道、景观道、商业区、风景区两侧桩基工程应当实行硬地坪施工。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保洁措施,不得积尘、积泥。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装、材料堆放、临时设施设置,应当符合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要求。

第三十条车辆冲洗台应当设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并设置排水沟、污水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设施。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

冲洗台的长度不得小于八米,宽度不得小于六米。清洗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

确因场地条件无法设置车辆冲洗台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保洁措施,确保净车出场。

第三十一条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现场管理员,负责运输车辆保洁、装载卸载的验收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配合和服从施工现场清洁保洁的管理。

车辆未经冲洗干净不得出场。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下列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设置整齐、清洁的密目式安全网,鼓励采用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裸置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三)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

(四)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四十八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作业法,拆除作业时对拆除的建(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六)路面铣刨后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扬尘,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摊铺沥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周边居民交通出行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应当采取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二)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应当设置安全通道;

(三)临时占用施工现场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应当设置围挡予以封闭;

(四)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并固定可靠,对一些危险部位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

(一)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不得在施工现场内搭设帐篷;

(二)建立生活卫生责任制,食品、饮水符合卫生管理要求,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设置的临时厕所等卫生设施符合市容环境卫生标准;

(三)职工宿舍内的卫生、通风、照明设备良好,净高不得低于2。4米,走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

(四)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十六人,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应当设置生活用品专柜;

(五)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要求。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临时设施的使用性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场地,清除建筑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以及涉及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部位,推行与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联网的实时视频监控系统。

第三十七条公司安质部和建管部为主责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

(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的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行为,以及管理体系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对违反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参加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监管部门进行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相关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或者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情形,责令改正或者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停施工;

(四)依法依规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采取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未配备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专业监理人员或者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的;

(二)未审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资格证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发现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跟踪监理的;

(四)未按照规定实施旁站监理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建(构)筑物拆除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湿式作业法的;

(二)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坑,未按照规定覆盖钢板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标识牌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场地硬化或者场地积尘、积泥严重的;

(五)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设置临时设施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相关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采取停工、约谈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更换现场负责人等措施。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起重机械、桩工机械、高处作业吊篮、场内施工机动车辆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施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或使用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进行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有关现场总线行业调研报告范文范本二

审核:

批准:

根据国家、**省省委省政府、****司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相关文件会议,以及政府、社会机构等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合同段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切实做好项目部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确保我合同段节后顺利复工复产,特制定节后复工封闭式施工实施方案。

xxxx(左线1428m,右线1421m);

xxxx(左线3255m,右线3211m);

xxxx(左线4826m,右线4829m);

xxxx(左线312m,右线338m),主墩采用钢筋砼双蒲薄壁墩,主桥为波形钢腹板连续钢构;

xxxx大桥(左线235m,右线231.5m),墩柱采用双薄壁墩+柱式墩,主桥采用简支梁+连续钢构;

抗滑桩13根;

防护工程35277.9m3(含弃土场);

排水工程14890.7m3(含弃土场)。

计划于2020年02月10日~2020年02日15日:组织项目部各部门、各工区主要负责人及各作业队主要负责人进场,并作好各工点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检查、现场临时用电检查、疫情防控物质调配等工作。

计划2020年02年16日~2020年02日29日,分批次组织各工点施工人员进场,作好全员登记造册和排查台帐,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卫生健康防控教育培训等工作。

要高度重视节后项目疫情防控及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的职责,及早规划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安全工作目标,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管理。

2、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联防联控。

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严峻情况,春节后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回的员工及施工人员,项目要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项目主动向建设单位及地方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同时对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项目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

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项目部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加强节后复工复产检查工作,横、纵到边,不留死角 节后复工前,复工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4、施工现场、驻地封闭管理原则 项目部所辖各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采用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项目工地以施工工点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6、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加强施工现场出入人员的管理,对施工现场各工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同时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以及进行温度检测,符合标准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③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前检查; 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及卫生健康疫情防控教育培训;

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施工现场的疫情防控物质储备及发放、疫情防控措施、临时用电、特种设备、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机具、劳动保护、消防设备、卫生环境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始终站在施工生产和防疫一线,务必确保项目施工生产正常有序,务必确保不出一例安全责任事故,务必确保不出现一例输入性病例、不出现一例人员感染情况。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及,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3、工作要求 ①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项目部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提高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③项目部对本次复工检查负责项目部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④加强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场安全教育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场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和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4、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针对建设项目特点以及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亲自布置、亲自检查。有针对地加强复工前的安全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忌走过场,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5、加强对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⑴对现场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行工作,确保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⑵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的专项方案编审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⑶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⑷加强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

⑸针对前期雨水天影响,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施工工地安全隐患。

⑹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环境的管理,对现场疫情防护物质储备发放、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无一例输入性病例。

组长:xxxx(项目经理) 副组长:xxxx(项目副经理)、xxxx(项目副经理)、xxxx(项目总工)、 成员:xxxx(安全负责人)、xxxx(安全部长)、xxxx(项目副总工)、xxxx(桥梁工区负责人)、xxxx(隧道一工区负责人)、xxxx(隧道二工区负责人)xxxx(综合办公室主任)、xxxx(物质部部长)、xxxx(计划合同部部长)、xxxx(财务部部长)、xxxx(工程部长)。

组 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相关复工复产及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相关复工复产及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

成员及分工:

⑴宣传与教育:由安全部负责,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新型冠状肺炎进行相关宣传与教育工作。

⑵消毒与检查:由工程部负责,制定相关施工区域、施工驻地消毒制度,并对复工前安全生产及肺炎防控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⑶联络与上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⑷急救电话:120 ⑸资金与物质:由财务部与物质部负责,财务部设立安全专项经费和肺炎疫情专项经费,物质部负责采购相关疫情防控物质及安全设施,确保物质满足施工现场需求。

2、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⑴加强项目部准入制,对项止进场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并建立个人档案、健康档案等。

⑵对项目全体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率100%,特别加强对特钟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工作,检查的重点:

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③现场防火措施、消防设施是否到位。

④安全文明施工是否到位。

⑤扬尘覆盖及设备是否到位。

⑥各种安全检查是否到位。

⑦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到位。

3、复工复产新型肺炎防控方面的工作 ①项目部对进场工人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人准予进入工地。

②对工地内施工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施工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④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项目部施工工点和施工驻地采用单门进出,安排专人值班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原因等进行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⑤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尽量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⑥做好施工工地内的作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各施工工点由专人外出采购,采购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⑦做好防范措施,各施工驻地值班室、食堂等公共场所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控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⑧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 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⑨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乡镇各部门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平武县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4、验收程序 由项目部复工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复工验收小组,对项目部各工点分阶段分批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总监办、业主代表处、平武县卫生部门核查,核查合格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

项目部各工点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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