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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书分房通用(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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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申请书分房通用(优秀8篇)
2023-11-12 06:57:15    小编:ZTFB

篮球比赛中,队员们需要紧密合作才能取得胜利。写总结时要注意客观公正,对自己的不足和不足之处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批评。下面是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一

乙方已经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母亲,妹妹田冬梅见证特立此分家协议书,以及父母今后赡养义务。

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房产分割:原有宅基地一处,建房两间三层半。兄弟二人各一层,另外两层归父母所有,用于父母的养老。

二、三楼归余达所有;二楼归余朋所有。

三、父母所有的两层房百年后由父母支配。

四、父母的赡养协议:

1、口粮由甲、乙共同承担。

3、当父母卧床不能自理时,兄弟2人轮流照顾,轮到一方照顾时,如果需顾保姆的,费用由顾保姆方自理。

五、本协议共1页一式三份,父和母、甲、乙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兄弟双方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兄弟二人协商解决。

立协议人:父亲:

母亲:

大儿子:

二儿子:。

女儿:

见证人: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二

尊敬的派出所领导:

本人系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樱桃村1组69号村民彭古林,19xx年5月23日出生,户籍地址为重庆市奉节县吐祥镇樱桃村1组69号,身份证号码为512226195305234676。目前户口簿成员共5人。分别是彭古林(户主)、王明成(继儿子)、钱昌发(继儿媳)、王智(继孙子)、王玉含(继孙子)。因妻子已去逝,与继儿子生活在一起有诸多不便,经与全体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同意本人从原户中分出,另行立户。

彭古林,男,身份证号码:512226195305234676,一人分为一家,另立一个户头。

王明成,男,身份证号码:512226197111244672;钱昌发,女,身份证号码:4228021981110216x;王智,男,身份证号码:50023606064694;王玉含,男,身份证号码:50023601074679。以上四人分为一家,另立一个户头。

敬请予以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彭古林。

20xx年9月22日。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三

协议人:。

(一)(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二)(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三)(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与是原配夫妻,共生有个子女,分别是。与_夫妇共同建造(购买)了位于的房屋,土地证号为。现结合家庭实际情况,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就上述土地归属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上述位于宗地号(图号)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分归;宗地号(图号)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分归;宗地号(图号)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分归。

二、全家人对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分归均无异议。

三、本协议生效后,及时持相关手续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四、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一经签字按手印,全家人对以上协议均不得反悔,全家人自愿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份,当事人各执壹份,土地管理部门留存壹份。

立协议人:父(母)亲:

大儿子:二儿子:。

三女儿:四女儿:

见证人:村委会:

(备注: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四

现有位于xxxxxxxxxxx房屋一栋,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修建,现房屋主体完工,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见证特立此分房协议书,协议书条框如下:

一、一层以楼梯间西北方墙为基准,东南面及楼梯间后面为甲方所有,西北面为乙方所有;西北边靠路的两间门面,西面的门面为甲方所有,东面为乙方所有。

二、二层以楼梯间西北方墙为基准,东南面甲方所有,楼梯间后面为甲方所有,楼梯间以西北为乙方所有。

三、一楼西南面所有过道及西北面所有过道(院坝),即所有过道为甲乙两方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一楼、二楼楼梯间、炮楼、一楼楼梯间的卫生间也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一方的使用不得影响另一方的使用)。

四、楼梯间及过道,本着共同场所共同使用,共同爱护,共同打扫的原则管理使用。甲乙双方的私人物品不得长期占用共同场所,如需维护、维修,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维护、维修。

五、如以后因国家征用、拆迁等,房屋所得以上的赔偿款项平均分为二份,甲乙各得其中一份。所有过道及一、二楼楼梯间、炮楼、楼梯卫生间为共同财产,所得费用甲乙平均分配(同上)。水电系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所建,按各自分表示数支付,多余部分平摊。

六、本协议已一次分清,吃亏沾光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

立协议人:立协议人:

见证人:见证人:见证人:

日期: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五

现有位于xxxxxxxxxxx房屋一栋,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修建,现房屋主体完工,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见证特立此分房协议书,协议书条框如下:

一、一层以楼梯间西北方墙为基准,东南面及楼梯间后面为甲方所有,西北面为乙方所有;西北边靠路的两间门面,西面的门面为甲方所有,东面为乙方所有。

二、二层以楼梯间西北方墙为基准,东南面甲方所有,楼梯间后面为甲方所有,楼梯间以西北为乙方所有。

三、一楼西南面所有过道及西北面所有过道(院坝),即所有过道为甲乙两方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一楼、二楼楼梯间、炮楼、一楼楼梯间的卫生间也为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共同使用(一方的使用不得影响另一方的使用)。

四、楼梯间及过道,本着共同场所共同使用,共同爱护,共同打扫的原则管理使用。甲乙双方的私人物品不得长期占用共同场所,如需维护、维修,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维护、维修。

五、如以后因国家征用、拆迁等,房屋所得以上的赔偿款项平均分为二份,甲乙各得其中一份。所有过道及一、二楼楼梯间、炮楼、楼梯卫生间为共同财产,所得费用甲乙平均分配(同上)。水电系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所建,按各自分表示数支付,多余部分平摊。

六、本协议已一次分清,吃亏沾光差价做明,今后价格涨落、付款早晚均不再调整。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按手印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反悔。

立协议人:立协议人:

见证人:见证人:见证人:

附:房屋及周边情况俯视卫星图。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六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财产。

1、甲乙双方原系夫妻关系,于20xx年2月4日离异,婚前双方有房屋一幢,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建设面积为640平方(四楼半)。

2、甲乙双方现有房屋一套,坐落于凯里市鑫鼎小区12幢11楼,建设面积为84平方。

3、甲乙双方有雷山县丹江镇杨排村、排交山茶园100亩,现租给雷山县黄里杨德使用,租金每年5000元。

二、欠款。

1、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壹拾万元用于装修,现欠贷款陆万肆仟元整,每月从蔡认刚工资扣还(贷款以蔡认刚名字贷款)。

2、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万元用于购买凯里鑫鼎花园套房,现扣李莉工资还款(贷款以李莉名字贷款)。

三、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蔡认刚使用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房3号门面及二楼以上房屋(包括现在营业的宾馆全部财产)之前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陆万肆仟元由甲方蔡认刚偿还。

2、乙方李莉使用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楼房的一、二号门面及内的,现正在营业的服装及凯里鑫鼎花园的套房,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由李莉工资扣还。

3、双方的房屋禁止转让、转卖,双方如有一方百年归天(死亡后),财产无条件由儿子蔡智宇继承,儿子蔡智宇今后的.学费及婚事由双方共同平等承担。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七

甲方:。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们的父母分别于1993年9月、7月病逝。有祖业房产宅基地一处,坐落在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关双街64号,面积为277.73平方米。证号为:柳园甲(89)字第3240号。此处房产在1978年6月8日,父亲张学成(身份证号码:)、母亲李玉兰(身份证号码:)现场主持,见证人叔叔张汝玺执笔进行分割,甲方(哥哥张连元)、乙方(弟弟张奎元)二人在现场,经过平等协商后签字并已在家庭内生效。分家后,乙方张奎元于1986年、1990年对分割的旧房子分别进行翻建。现在,我们居住的地段有开发的可能,特别是甲乙双方兄弟二人年岁已高。为了避免以后给下一代造成麻烦,经过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1.继续执行1978年6月8日父母主持、叔叔张汝玺见证、甲方、乙方平等协商后签订的分家协议。宅基地面积一分为二,甲方、乙方分别拥有自己名下的部分。

2.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的宅基地上,自己负责经营建造、翻修的房产产权归自己所有。

3.如果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接受补偿时均按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产权优劣各自接受补偿,互不牵扯。

4.根据上述三条款,以后政府征用或开发商开发时,如果提供回迁楼,各自按自己的产权享受回迁住房或接受补偿。

五、双方并约定其兄张连元的儿子张林、张奇为财产继承人,张奇代理办理相关手续;张奎元的儿子张东生为财产继承人,并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条款经公正处公正、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委托授权人):签字:。

乙方。

(委托授权人):签字。

我叫张奎元,我的儿子张东生,特授权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关于财产的相关问题,张东生的签字,我承认有效。

授权人:张奎元。

我叫张连元,儿子张奇。特授权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关于财产。

相关问题,张奇的签字,我承认有效。

授权人:张连元。

申请书分房通用篇八

甲方:蔡认刚,男,1968年3月8日出生,现住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

乙方:李莉,女,1971年11月7日出生,现住雷山县羊常坝。

丙方:蔡智宇,男,2月5日出生,现住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系甲、乙双方的儿子)。

一、财产。

1、甲乙双方原系夫妻关系,于2月4日离异,婚前双方有房屋一幢,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建设面积为640平方(四楼半)。

2、甲乙双方现有房屋一套,坐落于凯里市鑫鼎小区12幢11楼,建设面积为84平方。

3、甲乙双方有雷山县丹江镇杨排村、排交山茶园100亩,现租给雷山县黄里杨德使用,租金每年5000元。

二、欠款。

1、甲乙双方离异前在雷山县农业银行贷款壹拾万元用于装修,现欠贷款陆万肆仟元整,每月从蔡认刚工资扣还(贷款以蔡认刚名字贷款)。

字贷款)。

三、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蔡认刚使用坐落于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房3号门面及二楼以上房屋(包括现在营业的宾馆全部财产)之前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陆万肆仟元由甲方蔡认刚偿还。

2、乙方李莉使用雷山县雷公山大道14号楼房的一、二号门面及内的,现正在营业的服装及凯里鑫鼎花园的套房,双方在雷山县农业银行的欠款由李莉工资扣还。

3、双方的房屋禁止转让、转卖,双方如有一方百年归天(死亡后),财产无条件由儿子蔡智宇继承,儿子蔡智宇今后的学费及婚事由双方共同平等承担。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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