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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稽查支队工作简讯范文 执法工作简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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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稽查支队工作简讯范文 执法工作简报(3篇)
2023-01-12 15:44:46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执法稽查支队工作简讯范文(精)一

委托机关:

受托机关:

一、委托事项(权限)

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权限。委托事项必须明确具体,切忌笼统的描述。

例如一城区卫生局对镇卫生院的委托事项(权限):

1、负责本地卫生法制宣传;

2、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经营性监督检查及组织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

3、协助城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服务、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

4、协助城区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城区卫生监督所。

……

二、委托机关职权依据

委托行政执法权限的,委托机关应提供其职权来源依据;需委托行政处罚权的,还须提供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

三、委托期限

一般不超过5年。

四、委托权限的管辖范围

不能超过受托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

五、受委托方的义务

受委托单位应当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委托事项,定期向委托机关报告上述事项的办理情况,并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受委托单位不得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第三者。委托权仅在委托期内有效。

六、法律责任

1、委托方对受委托方在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受委托方承担超越权限范围的行政执法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七、本委托书经委托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三份,委托机关、受托机关各执一份,由委托机关报本级法制机构备案一份。

委托机关(印章): 受委托机关(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执法稽查支队工作简讯范文(精)二

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良好的环保执法形象。近年来,我局在市环保局和市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精神,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围绕全区环保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领导、注重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为环保事业的推进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环保执法过程中行政责任越来越重大,面临的廉政风险也越大。一是政治问责风险。环保执法工作越来越受到人大、政府、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执法一旦不能做到依法办事,便会遭致投诉,甚至媒体曝光,相关人员由此受到责任追究。二是法律风险。环保执法要受各种法律实体的、程序的制约,不论是行为人“不彻底的作为”;还是行为人“不作为”;或是行为人“乱作为”,都可能受到纪律追究,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三是经济风险。是指执法行为因过错的存在,组织和相关人员应当承担的经济损失。自《国家赔偿法》出台以后,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政行为的过错,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了经济损失的,都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领导高度重视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键所在。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环保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局党组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纳入整体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制定计划、精心组织,各科室积极予以配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教育为先,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主题实践等教育活动。加强执法人员思想及业务教育,筑牢思想防护墙,编织思想教育防护网,提高执法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廉洁从政、推动工作上取得成效。

1、强化廉政教育,在构筑思想防线上见成效。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改进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打牢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2、开展作风教育活动。每月在全局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作风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的促进了我局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3、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结合,开展三项教育,将环保具体工作、阶段性任务,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开展法规道德教育、廉洁自律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政行风建设。

(三)强化责任,严明奖惩。各单位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严格落实责任制,结合环境管理、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肃惩处腐败,在建立惩治机制上见成效。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好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引导其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起责任风险意识,强化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学好用好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公平公正执法,杜绝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

1、认真做好干部任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对党员发展、技术培训、职称评定和评先晋优等进行公示或公开,增强了干部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2、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政务公开,将环保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幅度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行政处罚不得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要严格在法定幅度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随意降低和人为提高处罚标准,绝不可将自由裁量权作为个人非法敛财的工具。进一步规范环境管理服务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重点任务,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通过治理活动的开展,使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落实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相关制度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3、推行政务公开,提高环保服务效能。对环保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公开,做到所有环保行政审批事项进入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通过规范审批程序,落实审批责任,提高审批效率,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结”。

4、开展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局党组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民主评议环保政(行)风的实施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调查走访、向企业及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积极征求基层单位和社会群众对环保部门政(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围绕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严肃纪律、提高队伍素质等重点,进行认真整改,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促进了环保系统良好风气的形成和整体形象有所提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执法廉政风险将长期存在。在此我们建议环保一线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首先要强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修养和业务能力,树立勤政、廉政、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特别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实现既要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切实维护好环保部门的形象。

执法稽查支队工作简讯范文(精)三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关心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纲要》和《延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使今年旅游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全年全市接待海内外游客达到1024.3万人次,同比增长37%,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3.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延安市20xx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调整了延安市旅游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赵熙盛担任,副组长由崔泉平副局长、白怀君副局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2、与我局下属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旅游监查大队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使依法行政责任到人。

3、落实了执法内容和对象。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对旅游市场以及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依法管理。为了加大旅游行政执法力度,在各县区都成立了旅游执法监督组织,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4、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计划和有落实。在年初,年底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分别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处理一些违法单位和个人。全年受理旅游咨询服务406余次,投诉21起,投诉均得到妥善解决,无重大投诉案件。

5、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尉然成风。今年4月份,组织了市旅游局机关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率先对修改后的《旅行社管理条例》、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旅游管理条例》进行了培训。

6、积极与市法制办、财政局协调,经市政府审批,由我局制定出台了《延安市旅游营销奖励办法》,今年在7省15市举办了延安旅游推介会,成功运作了10趟包机、专列、大巴车队等大型旅游团队。今年11月,我局根据全市乡村旅游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了《延安市“农家乐”星级划分及评定标准管理办法》,管理我市专家猛发展的乡村旅游工作。

我们通过业务年检和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旅行社的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财务管理、经营收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三家旅行社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年检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公示,并严格按照《陕西省国内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办法》和“陕西省国内旅行社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进行了百分制考核。在旅游饭店管理方面,我局和旅游相关部门联合执法24次,对全市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取消1家二星级饭店资格,对4家星级饭店进行了年度资格复查,新评定三星级饭店7家、二星级旅游饭店1家。初审四星级饭店1家。在导游人员管理方面,我们加强了导游ic卡管理工作,健全了全市导游档案,对416名导游人员进行了年审,暂缓通过年审5人,按规定收回了38位不在岗导游的ic卡证,为56位新上岗导游办理了ic卡证。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在旅游企业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法律顾问队伍和服务质量监督员队伍等组织机构,完善了法制学习日、法律顾问咨询、服务质量监督、企业诚信、法制档案等制度。在旅行社企业内部推行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合同范本、导游劳动合同制度和佣金制度;在旅行社企业之间建立了公开合法的“公对公”银行账户往来结算制度,从管理体制上有效地扼制了旅游经营单位和导游之间暗折暗扣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旅行社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信誉档案制度和管理信息联网公示制度,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采用内部通报、新闻媒体暴光和互联网公告。

1、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2、6月中旬,我局举办了新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和《实施细则》宣贯培训班,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全市各旅行社总经理和市旅游局、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体人员共80余人参加了培训。

3、在今年初和年底,利用旅游淡季,对全市旅游景点,饭店、旅行社的从业人员进行了分期培训,同时在延安大学等四所旅游定点学校,对学生进行旅游政策法规的专项教育。分层次,分类别,对旅游行政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全行业的法制意识、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能力。

在各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纠风办的支持下,在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中开展了“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促发展”专题教育活动。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由旅游局牵头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物价、交通、质检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综合治理,收到了较好效果,全年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或复议事件。在旅游安全方面,与各相关单位签订了《延安市旅游行业20xx年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印发了《20xx年度全市旅游景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旅游景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采取全市联动、县区督查、景区落实、责任包干的方法,督促各有关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和急救操作规程及预案;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对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排查景区内及其周边区域的安全设施,确保齐全有效;普查、登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等。

总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延安市旅游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治旅的力度,为延安旅游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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