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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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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优质8篇)
2023-11-13 00:22:2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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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一

第九条本会由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域外会员组成。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入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个人会员:

3、热心消防事业、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的各界人士。

(二)单位会员:

2、支持协会工作的科研、设计、教学、宣传、生产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愿意参加协会活动的消防重点单位。

(三)域外会员:

在消防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协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域外人员。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个人会员:申请入会的个人提交入会申请表,经协会常务理事会或授权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主持的组织工作会议审议批准,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二)单位会员:申请入会的单位(团体)提交入会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或授权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主持的组织工作会议审议批准,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域外会员:申请入会的域外人员提交入会申请表,经常务理事会审核同意,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批准,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具体吸收办法按《上海市科协系统发展域外会员实施细则》办理。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外域会员不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超过两年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如对常务理事会的除名决定不服,可提出申诉,由常务理事会作出答复,必要时可提交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二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五)组织开展消防团体标准编制发布和推广实施工作;

(七)开展与消防有关的社会公益事业;

(八)开展国际消防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民间消防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友好交往;

(十)组织专家参与国家有关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立法、决策的论证,提出工作建议;

(十一)向党和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三

第五十三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四条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六条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五十七条本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同的公益事业,并向社会公告。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四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紧紧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消防发展,开展消防学术交流,促进消防学科发展。

(二)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主渠道的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加强对消防重点单位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三)贯彻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和行业政策,配合政府行政监管,发挥行业职能优势,促进消防行业自律和规范持续发展。

(四)接受委托和邀请,承担或参与起草、修订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消防科技项目的研究和评估、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消防技术咨询服务类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检测与评估等,为社会提供消防服务。

(五)组织开展消防技术培训、教育与职业认可准入。

(六)举办消防科技交流、展览、讲座等活动,推广和传播先进消防技术和消防产品的应用。

(七)举办服务消防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科技咨询等社会中介性服务。

(八)发展同兄弟协会、境外消防团体的友好交往和科技交流。

(十)组织或参与本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论证和技术咨询。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五

第七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拥护本章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一)单位会员:具有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人员,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

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是:

(二)上传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者国家授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有关有效证件的影印件;

2.个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奖励证的影印件。

(三)由本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

(四)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

(四)除名。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第十六条本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六

第六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科普知识,提高社会的消防意识;

(二)加强国内外消防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消防科学技术水平;

(三)组织会员开展消防业务、消防学术研究和消防新技术、新产品的科研开发;

(八)组织参与对有关消防发展的决策进行的论证,及时向政府及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建议;

(九)举荐人才,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消防公益事业和消防工作社会化、行业自律规范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评审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和科普读物。

第七条凡承认协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自愿申请入会者,经批准后成为会员。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七

第三十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协会建立单独账号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收支情况。

第三十四条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协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消防自律协会章程范文怎么写篇八

第四十一条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会员会费;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和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组织技术咨询、论证、评估等服务性收入;

(四)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专项资助;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本会的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四十三条本会按照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十五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六条本会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资助及社会捐赠的部分,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接受、使用资助、捐赠的有关情况,并公开接受资助人、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与资助人、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的,必须按照捐赠协议中约定的用途、方式、期限使用。本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资助人、捐赠人有权要求本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七条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八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本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五十一条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

第五十二条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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