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 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表(七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7:22:00 页码:9
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 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表(七篇)
2023-01-12 17:22:0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一

单位。

二、对监守自盗者,追回其所盗物资及所获赃款,并按其所盗物资价值的50%处罚,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私自处理公司物资器材,按监守自盗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四、发生公司院内和可预防性案件,按被盗物品价值的10%~20%酌情处罚责任者,并扣罚责任者的当月效益工资,同时依照《泥浆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之规定处理。

五、基层单位接到报案后,应到现场处置而无故拖延或不予处置,造成损失或致使案情扩大的,酌情扣罚单位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当月效益工资。因治安防范不力,造成被盗物资在转移、藏匿、销赃过程中,被公安部门及其他单位查获或被举报属实的,按照其所失窃物资价值的50%处罚该三级单位。

六、巡逻队在值勤过程中,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发生公司物资器材被盗案件,每发生一起,扣罚带队干部及值勤人员每人效益工资100元。

七、治保大队内部人员违规违纪的,每起酌情扣当事人效益工资100~200元,并视情节轻重将其调离治保大队,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连续发生3起以上同类案件的,连带追究基层队干部、治保大队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八、党群办、企管办对公司各类物资出门审批不严格或不负责任,每发生一起,酌情扣罚审批人效益工资100~3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党政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带追究领导责任。

九、公司科室、部门工作不力,造成本科室、本部门发生治安问题的,酌情扣罚科室或部门效益工资100~1000元;属公司综治委成员部门的,另酌情扣罚部门负责人年度综治风险抵押金的5%~50%。

十、对公司所属基层单位发生的案件,依照钻井工程技术公司《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通报制度》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查究或否决。

十一、对瞒案不报、内外勾结、监守自盗、违规违纪者,依照采油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设立举报电话;8722850。

十二、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破获重大刑事案件、查清重大治安案件的有功人员,由党群办负责整理事迹材料,报综治委给予适当奖励。

十三、在维护采油厂治安秩序中,符合见义勇为条件者,依照管理局《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成绩突出者,为其向上级机关推荐请功。

十四、在保护国家财产中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厂工会报请立功。

十五、对全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取得明显成绩的单位,年终授予综合治理“模范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五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按照“探索符合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逐步形成了院长统领全局、值周院领导督查、考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使本院总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xx年初,中牟就把规范化制度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着力点和支撑点,先后到3个实地考察,并参考全国10余个经验,多次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广泛征求意见,9易其稿,历经8个多月时间,制定出了《中牟县人民工作规范》,工作规范共六篇计65项制度,包括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政务、督察、考评等内容。

在整个绩效考核工作中,科学的考核办法守键。在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指标,违规章、制度和未完成任务相应的处罚标准,明确了考评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确立了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工作机制,使整体考核工作便于操作,行之有效。

今年1月,结合本院绩效考核工作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对考核办法又进行了修订。新的绩效考核办法增加了对“五个严禁”、巡回审判的考核,提高了民事案件的调撤率等,使绩效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一)注重经常性考评。实行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把考评工作抓在平时。周检查就是每周由一名班子成员值班,协调管理全院整体工作,对全院的机关管理、庭审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书面值周报告交考核办。月通报就是每月负有考评职责的部门向院考核办报送监评的工作事项。院考核办根据值周领导的报告和职能部门的监评报告,编发当月的工作通报,内容包括案件办理情况、司法政务管理情况、宣传调研完成情况等。季考核就是每季度处按照院考核办的月通报,依照考评办法进行考核,把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量化成分值排列公布。去年以来,共填写值周报告54期,各类检查表格700余份,编发绩效考评通报33期,月通报14期,季考核通报4期,全部考评材料都装订成册,整理归档。

(二)注重考评制度的落实。一是成立院考核办,确立2名专职人员,直接由院长领导并对院长负责,具体办理日常考核工作事宜。二是明确考核办的职责。考核办按照考评办法确定的职责,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各职能部门报送的考评材料,督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履行职责,并对考核工作中发现的违我院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发出通报,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案件的管理工作。的中心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案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是整个管理工作的重点。受理的每个案件,从立案、开庭、判决到执行都要及时输入电脑,对没有及时录入案件信息的发出通报。同时,审执结的案件均达到三统一,即研究室的统计报表中有数字,流程管理局域网中有完备信息,档案室中有归档卷宗。

(三)注重考评结果的.应用。一是将考评结果与部门的评先及干警的评先、晋升、任用等挂钩。20xx年底,该院向上级推选的先进部门和个人都是依照全年考核结果来定的。对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的部门,在评先中采取一票否决,并从其部门经费中扣除相应的罚款。二是将考核结果与各部门办公经费挂钩,体现了管理的效能原则。业务庭办结一个案件,月通报中显示已归档,在其部门经费中增加50元。三是将考核结果与每个人的文明奖挂钩。该院出台了文明奖发放办法,根据每月的月通报上的扣分情况,扣除相应的文明奖数额。

(一)充分发挥班子集体管理的作用。在考核办法中,我面定每个班子成员都承担有管理职责,每周轮流值班监管,在非值周期间发现违规定的情况,也可通知考核办发出考核通报,充分发挥了班子集体的管理智慧和力量。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本院设立的考评职能部门,如办公室、处、立案庭、研究室等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他们每月要在职责范围内对全院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写出监评报告,比如,每月立案庭要报上诉案件情况、二审案件情况、审限预警情况、超审限案件情况等,研究室要报收结案情况、调研、宣传等情况,法警队要报每天车辆停放情况等。各职能部门共同完成对全院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运行。

(三)管理重在平时,重在实效。现在实行的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把全年的工作抓在平时,避免了松一阵紧一阵、年底搞突击的忙乱现象。凡是违规章、制度的行为,考核办都能够及时发现掌握情况,随时发出通报批评,扣除相应的考评分,并扣减其当月相应的文明奖。

(四)实行人性化管理。在严管的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性化管理,不断改善干警办公办案的条件,关心干警生活,解决干警的困难,使全院干警变“要我干”为“我能干”、“我要干”。一方面购置了100余台电脑,更新了20余台车辆,更新了审判庭和法台法椅,设立了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建成了审会电子会议室、智能法庭和视频会议室等,为干警干事创业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平台。另一方面建成健身房和塑胶篮球场,新增4台太阳能热水器,改建了浴室,为干警购买了洗衣机,加伙食补助,提高饭菜质量,定期组织干警进行体检、外出学习考察,解决干警的职级和福利待遇等,切实为干警的切身利益着想,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

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中牟县人民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中院党组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提升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推荐案情核实申请书汇总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突出“强 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全面加强队伍素质,推动我院各项工 作创特色、争一流,切实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为新一轮“保先 争模”目标打牢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按照标准统一、客观公正,规范操作、公开民主,突出绩效、兼顾全面,奖优惩劣、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全院各部 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

第二条考核实行累计禎分制,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务工作占70分,综合工作占20分。业务工作按年终盐城市院名 次为依据实行加减分制,队伍建设按院考核标准实行倒扣分制, 年终依各部门的分值,决定岗位目标考核结果。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业务工作

各部门按照年初与院党组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状,紧咬既定 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 各项业务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在盐城市检察系统排名第一的得 分,每降一个名次减5分。年初院党组与各部门签订的岗位目标 责任状所确定的名次上升或下降一个名次的加或减2分。

(二)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共分党建政工、廉洁状况、内部管理三部分进行考核。

1、党建政工

⑴认真组织政治业务学习,部门学习(会议〕记录全年不少于15次,少一次扣0.5分;

(2)党组织的活动正常,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记录〕每月不少 于一次,少一次扣5分;

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活动,未经批准少参加或 早退一人次扣5分)每位干警在认真抓好学习的同时,要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 会,个人学习心得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少一篇扣0.5分;积极开展好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未完成调研信息宣传任务 的扣2分,人均积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扣1 5分。

2、廉政建设

(1)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拒礼贿、拒吃请,接受案件当事人礼 贿一人次扣6分,接受当事人吃请一人次扣2分:

(2)严守办案保密制度,泄露案情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人次扣5分;

(3)坚决抵制案件说情风,在政法系统为当事人说情造成不良 影响的有一人次扣3分;

(4)严禁擅自到有关单位报销费用,发现一人次扣4分;抓好赃款赃物管理,对扣押物品未及时登记、移交的,发 现一次扣1 5分,对赃款赃物擅自处理的,有一次扣2分;

(5)建立完善“三拒”(拒礼贿、拒吃请、拒说情〕登记簿,未 进行正常登记的扣1分;

(6)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规定给责任人经济处 罚)扣8分;

(7)违反禁酒令,造成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8)幻违反车辆管理,擅自出车的扣2分;

(9)按规定要求重大事项应报告而不报告的有一次扣2分。

3、曰常管理

严格遵守院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秩 序与工作环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按以下标准扣分:

(1)发生无原则争吵一次扣1分;

(2)参加市组织的活动少一人、迟到或早退一人扣1分;

(3)院卫生检查差的一次扣1分;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一人次扣1分,干警月旷工半天以上停 发一个月考勤奖,月病假累计超过5天或事假超过3天停发1个 月考勤奖;

院督查发现迟到、早退-人次或中途溜岗,而本科室考勤 无记载的扣0.5分,月迟到、早退3次扣发考勤奖20元,累计超 过6次停发一个月考勤奖;

(5)节曰值班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6)自行车、摩托车未按规定区域停放,发现一人次扣0丨2分; (幻故意损坏公物的一次扣2分;

(7)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一次或统计数据差错一处扣2分; (⑶)未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任务的扣1分。

(三)其他

部门工作不到位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一次扣5分;

(二)因重大案件经院领导安排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连续一周以上,有1人次对协助部门加1分。

第四条奖励规定

(一)院先进集体的确定

年终按各部门的实际考核积分,由高到低确定4个先进集体。 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

业务工作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无原则纠纷,严重不团结的;

⑶出现社会影响较大,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行为的。

(二)奖励标准

年终奖金按一、二、三等奖进行发放。4个先进集体为一等奖, 其他部门按院考核实际结果分别确定为二等奖或三等奖,奖金数 额年终由院党组研究确定。部门工作在院年终实际考核中积分低 于70分(不含〕的一律不予奖励。部门和个人受市(县)以上表彰 的,按院从优待检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五条附则

(一)业务工作考核中,一部门涉及多项业务工作的,按每项 业务工作的排名升降情况分别计算分值,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该部 门的业务得分。

(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条或两条以上规定的,按高分扣,不重复扣分。

(三)认定各项业务工作年终在全市名次的原则为:夺牌的为 第一名,并列第一的为第二名;并列第二的,按并列第一名的数 额加一的原则确定其实际名次;其余依此类推。

(四)队伍建设中的党建政工由政治处负责考核,廉政建设由 纪检组负责考核,曰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其他内容分别由 纪检组、政治处负责考核。

(五)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以正式文件为准。

(六)本考核细则由院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