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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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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五篇)
2023-01-12 17:47:4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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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一

为切实加强秋季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教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9月5日至9月16日对全县15所学校40个食堂和4家学生公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各项制度健全。各学校食堂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均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临泽二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规范,临泽四中校长亲自抓,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设施设备完善,操作环境改善。各学校食堂均能设置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原料库房等加工操作场所,新华、鸭暖、板桥、蓼泉中心小学对学校食堂进行改造,新建学生餐厅已投入使用,更换了炉灶、操作台、冷藏柜、清洗水池等设施设备,学校食堂操作环境明显改善。

3.索证索票较为完善,台帐记录基本规范。大部分学校食堂负责人索证索票意识有所提高,购进的米、面、油、肉、菜、调料等食品原料能提供票据,并能及时查验登记。消毒、晨检、餐厨废弃物流向等记录填写完整。

4.文明餐桌行动宣传氛围浓厚。板桥、平川中心小学餐厅粘贴文明用餐宣传标语,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职教中心、蓼泉中心小学食堂摆放绿色花卉,就餐环境舒适、清新。

二、存在的问题

1.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检查时发现,平川中心小学第二、第三食堂、蓼泉中心小学食堂、临泽四中第五食堂、临泽一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九食堂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

2.部分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不齐全,查验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购进的“八里香”芝麻油无标签标识,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临泽一中第六、第九食堂使用的甜椒、西红柿、菜花等蔬菜腐烂。平川中心小学第二食堂发现超过保质期的芝麻油。临泽一中第五、第十食堂、临泽二中第六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临泽四中第二食堂、板桥中心小学食堂、倪家营中心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购进的鲜肉、豆腐和小面包等食品未索票。部分学校索取的票据无效,票据无购货方和商家的名称;部分学校对购进的大宗面粉、米、食用油、粉条等食品未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部分学校索取的供货方资质过期。

3.部分食堂食品贮存不符合要求。检查时发现,部分学校食堂购买的鲜鸡蛋就地堆放,没有保鲜设施;购买的洋芋等蔬菜就地堆放,没有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存放;冷藏柜内生熟食品混放。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容器(豆瓣酱桶)存放辣椒面、食用油、碱面、醋等原料。个别学校食堂的的剩饭、剩菜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未进行冷藏保存。调料台上的调味品无防尘设施。

4.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彻底普遍存在。各学校普遍存在餐具清洗不干净,勺子、笊篱、菜刀等用具使用后不清洗、不消毒,备餐间内的备餐盒清洗不彻底等问题,部分食堂学生餐饮具大肠杆菌超标。临泽一中各食堂保洁柜内已清洗过的餐具上面有食物残渣,洗菜池与消洗水池混用。临泽四中第六食堂、临泽一中第四食堂、翊生公寓消毒柜坏损,电源不通畅。

5.食品留样不规范。各学校食品留样登记制度健全,并配备了食品留样柜,但普遍存在食品留样量达不到留样要求(不足100克);留样盒清洗不彻底,不消毒;留样柜内有污渍,留样样品、标签内容和留样记录不一致。其中临泽一中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管理不到位。

6.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不规范。学校食堂使用的拉面剂等食品添加剂没有严格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要求,普遍没有称量器具。检查时发现临泽一中第一食堂有食品添加剂“鸡汁骨膏 ”、临泽四中第五食堂有食品添加剂“美白兄弟增白剂”。

7.工具、容器具标识不明显。各学校普遍存在冷藏柜、

刀具、刀墩、生熟食物器皿标识不清的问题。部分学校洗菜、洗肉、洗手、清洗、冲洗、消毒水池无标签或标签破损,存在混用现象。

8.个别食堂卫生不整洁。板桥、鸭暖中心小学食堂、临泽三中第一食堂无有效的防蝇设施,蚊蝇密度超标。各农村中心小学就餐场所空气流通不畅。保洁柜内有食品残渣或污渍,从业人员工作服较脏,未佩戴工作帽和口罩,留长指甲从事加工操作等行为依然存在。临泽一中各食堂操作间各类加工容器具摆放混乱,地面有积水、污渍,保洁柜、消毒柜、操作台和面机等各类设施设备的内、外部有污渍,操作台、灶台、和面机下面卫生死角较多,烹调间、粗加工间墙皮脱落。

9.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食堂监管不力。本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相关学校领导、管理及经营人员和托管机构负责人对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还比较淡薄,对一些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还没有清醒的认识,食品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管理的制度措施不完善、不规范、不精细、不得力。部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学生异常情况监测、信息汇报、分析研判和应急决策体系不完善,存在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续报、终报”的信息报送程序不清楚,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秋冬季节气候多变,引发食物中毒的几率仍然较高,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要切实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对学生餐厅、食堂操作间和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要配备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从业人员及时进行健康检查,做到持证上岗,坚决禁止无证从业人员上岗,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监测,落实餐后定时检视制度,完善学生疾病监测及信息及时反馈研判机制,迅速健全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遇有突发事件立即按程序分别向县教科局办公室、普教办、所属安全责任区挂靠干部、营养办上报相关信息。积极开展应急事件处置培训和演练,提高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对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全面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近期,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县食药监局现场检查下发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和本次通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自查整顿工作,整改情况于10月20日前报县教科局、县食药监局。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各学校、幼儿园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定期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查验登记制度,及时索取供货方有效资质、食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流通随附单等有效票据。食品原料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储藏间不得存放其它非食品和个人生活物品。严禁学校食堂违规使用散装食用油脂、加工冷荤凉菜、加工四季豆,严禁采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要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留样工作,每餐供应的各种食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食品留样为1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达到“五专要求”,使用专用称量器具定量使用。规范粘贴各类工具、容器具标识标签,做到分类使用,防止交叉污染。各学校食堂要及时配备有效的灭蝇装置,要对备餐间进行密闭并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要按规定对学生餐饮具、保洁柜进行定期清洗消毒。滨河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使校园食堂规范、安全运行。

3.加强管理培训,严格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管理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严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督促食堂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衣帽。学生餐厅和食堂操作间要坚持每天清扫,确保干净整洁,不留死角。要认真检查各类设施设备,定期清除污渍,保持正常运转。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严格分开存放,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不得放置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附件:20xx年九月份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动态等级评定表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年九月二十四日

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二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20xx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了专门人员,拟定了工作措施,安排了工作经费,强化了工作保障,积极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全镇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杜绝了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规范化、常态化,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了以雷平镇长为组长,党委委员邹学忠为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农技站、工商所、派出所、医院、兽医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学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配备了2名兼职人员。各村(社区)设置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村(居)民小组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员1名。制定了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办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村(社区)协管员工作制度,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拟定了《周坡镇20xx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周坡镇食品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层层签订了《周坡镇20xx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建设。

二、监管群体性聚餐,确保聚餐安全

制定《周坡镇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农村群体性聚餐备案制度,健全农村厨师健康档案和培训档案,坚持健康证、 培训合格“双证”齐全、持证上岗。实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登记制度,辖区内凡举办5桌人以上的聚餐,都要进行申报和登记。强化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指导,每一次农村群体性聚餐,镇食安办都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协同卫生院负责公共卫生的医务人员、村(社区)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到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安全和得到现场指导检查组的批准同意后才能举办。20xx年,辖区举办农村群体性聚餐131次,现场指导、检查、监管131次,实现了指导、检查、监管的全覆盖,确保了农村群体性聚餐的安全。

三、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监管

积极协调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整治农药、兽药、鱼药市场,防止和杜绝高浓度、高残留药品进入市场。协调教育卫生部门,加强辖区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养老院食堂的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协调畜牧部门,加强生猪屠宰点、肉食品市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畜产品安全。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食品作坊、小食店、小餐饮、小摊贩的日常巡逻检查,确保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积极开展“问题奶粉”、“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专项检查、确保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四、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周坡镇是周坡片区六乡一镇的中心,食品生产经营面多量广,安全监管难度较大。按照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我镇重点开展了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地沟油、病死猪等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汇同公安、工商、医院、畜牧等部门,重点检查整治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添加、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小卖部、食堂公共食品安全、地沟油、经营病死牲畜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获处理了一起非法加工炼制地沟油的案件,成功缴获了一起贩运病死猪的案件,没收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8头。检查督促整改了农村群体性就餐、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中成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监管措施,逐步完善和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

五、开展宣传教育、突出工作氛围

1、充分利用宣传阵地,通过会议、广播、板报、发放传单及社区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月”和“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大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户”的“五进”活动,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了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自觉抵制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良好氛围。

2、加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社会责任感。

3、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我镇联合工商、医院、市管、个协等部门,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了案列警示教育,向广大群众进一步阐明和表明了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力度,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坚强力度、主题活动开展的深动活泼,富有效果,使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增强了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消费者深刻了解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六、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事故报告

制定了《周坡镇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辖区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各村(社区)协管员、村(居)民小组信息员必须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向镇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报,并根据事故情况和等级向县上汇报。制定了《周坡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够妥善、有效处理。

七、明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制度建设。

2、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监管,确保农村群体性聚餐安全。

3、积极协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小餐饮、小摊贩、个体工商户、超市的食品监管,确保流通环节安全。

4、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的监管,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

5、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_____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食品供货和采购双方的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食品的供货、采购卫生质量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食品供货方的责任

(一)具有证照齐全合法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供货方应盖章、采购方应查验原件)。

(二)保证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

(三)批量销售食品时应提供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供采购方查验。

(四)因供货方提供的食品本身存在的卫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并对因卫生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二、食品采购方的责任

(一)采购食品时,应索取供货方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

(二)批量采购食品时,应同时查验食品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

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四)应建立食品供货方档案,保管好供货商提交的各种证照复印件和供货凭证。对购进的食品质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五)因食品保管以及其它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由食品采购方承担。

三、说明

签订本采购供货合同后,食品采购方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并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本合同仅对食品供应和采购双方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方面的责任进行约定,其它事宜应另行签订合同。

四、本合同书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

五、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四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方向需方供应以下产品:

1.表格内的单价是指到达交货地点的价格。

2.每批实际送货量以需方的订货单为准。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并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订货单,订货单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3 日。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

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乙方进行确认。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1)应符合 相关标准要求。

(2)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qs的相关要求;

(4)供方所提供的产品若因产品不符合相关质量要求,需方可提出退货要求,由供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保质期限

供方提供任何有质量保质期的商品在交付需方时的剩余保质期限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三、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包装日期/批号、保质期、净含量/规格、贮存条件、产品执行标准、供货商、供货地址、联系电话、原产地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不回收。

四、交货时间

由需方(包括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根据自身生产需要确定全部或者每批次的交货数量、交货时间等内容的订货单,订货单的提交时间应在交货日之前_ 5__日,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供方发出。供方收到需方订货单当日,应当以传真、邮件、qq、微信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向需方进行确认。如供方未按约定进行确认的,需方有权另行采购或者不接收其所供产品。

五、交货方式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费用由供方负责 ,在交货前(即货物到达需方及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仓库之前)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2、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需方及其在全国各地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厂区库房(或者需方指定的其他交货地点)。需方在订购单中须注明每批次的交货地点。如需方临时改变交货地点的,应提前通知供方,若因需方未及时通知供方导致发错货,由需方承担责任。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订货单,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进行收货初检,初检合格后根据实际收货情况在供方送货单上签收。需方签收的送货单是进行货款结算的凭据之一。

六、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和《送货单》。《送货单》必须明确填写收货单位、产品品名、净含量/规格、单位、数量等,送货单位必须盖公章。为规范送货要求,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如送货时《送货单》忘记携带或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拒收产品或者对供方进行500元/次的处罚。

2、同时供方每半年必须向需方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在需方要求提供外检报告而未及时提供或一直不提供的,由需方自行送样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支付(从货款中直接扣除)。

3、外包装要完整无损,外包装上必须有完整的标识标签信息。

4、需方发现货物存在任何问题,应当及时通知供方。如货物确实存在问题的,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调换货物或是退货,供方对需方选择何种处理方式不持任何异议,并应当全力配合。无论需方采取何种处理方式,因退换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应由供方赔偿。如需方在验收期限外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则供方仍应当按照上述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5、产品重量标准以双方约定为准,供方承诺每件产品净重量与标签信息的净含量相符,如抽检发现产品净重量不足或解冻后净重量不足,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或在结算时按实扣款。

6、需方对货物的验收,并不能免除供方承担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责任,如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无论需方是否已经验收,均由供方全部承担。

七、付款方式

需方定期以一个月为一结算和付款周期。即当月的发货数量在次月的个工作日内由供需双方进行对账,承诺于发货次月的 25号 前将货款付至供方指定账户。

八、违约责任

1、 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 供方应承诺所有产品均为供方提供,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提供,如有隐瞒情况,一经发现,由供方支付需方违约金10万元,需方也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进行索赔。

3、 产品质量不符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拒收货物;或者要求更换合格货物,供方应当及时更换货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与供方另行协商处理。

4、 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5、 供方逾期交货或交货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拒收或者要求供方正确履行。如需方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交货日止,按逾期交货金额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前述任一情形发生两次或以上时,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6、 若因不可抗力造成逾期交货的,供方不承担责任。

7、 供方应为需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不得给予需方人员任何形式的回扣或变相回扣,如有发生,供方应按其违约前6个月的实际交货总金额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且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 需方若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9、 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九、合同履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许可证□

5、印刷许可证□

6、检疫证明□

7、产地证明□

8、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9、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10、绿色食品认证书□

11、有机食品认证书□

12、产品质量标准文本□

1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书(haccp)□

14、质量安全认证书(qs)□

15、供需双方约定的其他□

16、税务登记证□

17、外检报告□

十二、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选定的打√,不选的打×。)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十四、双方基于本合同的订货单、供方确认的传真件、需方签收的发货单以及本合同附件均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供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需方(盖章): 住所: 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传真件为有效合同证件。

流通食品客户协议书汇总五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_大、_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总结20__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__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员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开拓创新,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上水平。根据会议的安排和市局党组的要求,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履责,科学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成绩显著

20__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面对北京奥运会的百年盛事,面对各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严峻考验,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在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监管,持续整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1、扎实开展系列专项检查,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按照省局安排,结合全市实际,突出重点节日、重点时段,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集中时间、集中人员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专项检查。对管辖区内3家药品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厂和6家医疗机构制剂室进行了4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原辅料购进、验收、投料及产品的生产、检验、销售和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是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对全市2170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监督销毁罂粟壳7.0kg、斑蝥0.553kg,销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空安瓿6个品种3417支;会同市公安局、卫生局对辖区内35家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联合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10份;与市禁毒委联合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麻黄碱原料药的甘肃黄羊河(集团)古浪制药厂等5家单位进行了麻黄碱原料药专项检查。

三是开展了药品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对全市9家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进行了2次专项检查,全面检查企业实施gsp管理情况,对不符合gsp认证标准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通报了检查情况,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对复查仍不符合gsp认证标准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罚。

四是开展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对全市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和专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依法注销3家公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对7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同时积极督促、帮助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时申报换发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督促20__年10月1日前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甘肃省经营企业许可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进行整改。依法查处了经营无注册证“一次性使用导尿管”、避孕套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五是开展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植入性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的专项检查,以及电疗、磁疗、光疗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使用超过有效期体外诊断试剂等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了查处。

六是开展了全市口腔科材料及器具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了使用无注册证加工义齿及使用建筑用石膏、化学试剂氧化锌等违法行为。

七是开展了“问题药品”紧急清查专项行动。开展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所有注射剂等紧急清查药品专项行动,清理登记等待召回的“双黄连注射液”9060盒。查处了标示为广东万福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肺寒喘胶囊等假劣药品。查处了山西省名太行制药厂生产的“茵栀黄注射液”,有效防止了“问题药品”在我市继续流通。

八是开展了 “问题奶粉”患病婴幼儿救治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87人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578家,抽验药品90批次,抽验医疗器械7批次,发现违法案件7件,并全部立案查处。

九是扎实组织开展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局和省局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召开动员大会周密部署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与各县区局签订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承诺书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兴奋剂管理知识培训。采取签订工作责任书 、印发责任告知书、转发国家局通告、联合发出倡议书 、统一制作提示牌、领导深入基层督查和召集负责人座谈等形式,保证了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结合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组成12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市3218家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兴奋剂专项治理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965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909台次。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规范了含兴奋剂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促进了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整体效果,保证了管辖区含兴奋剂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规范、安全。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全市未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省政协副主席、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栗震亚在我市督导调研工作时,深入民勤县昌宁乡个体药店详细了解兴奋剂监管情况,看到昌宁乡这个地处沙漠边缘的地方兴奋剂治理工作监管措施落实的很到位,对我市兴奋剂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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