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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 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怎么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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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 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怎么写(6篇)
2023-01-12 19:15:50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一

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有关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二

1、员工上班前工作

1、返岗员工须在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按要求登记当日员工信息并测量体温、签到;(附表一)

2、员工上班前需在家自行进行测温(体温检测超37.2°c的人员,必须休假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禁止带病上班);

3、员工需随身携带手绢,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

4、员工上班及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园区入口处(消防通道小木屋)接受工作人员测温量体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0°c的人员,在记录表内进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2°c的人员安排休假,含外部业者和所有入园人员);

5、各部门工作人员需提前到岗并实施开园工前监督检

查工作;

6、为了加强室内通风,室内温度会有所降低,请全体员工适当加衣保暖;

1、通勤员工,全部由消防通道(小木屋)门岗进入、离开园区;

2、交通工具全部有序停放至消防通道(小木屋),统一到入口处签到、测量体温、登记信息;

1、员工餐厅提供午餐时间进行调控,延长供餐时间;

2、员工餐厅供餐时,公共区域使用物品和个人自助添盛类食品全部取消,由员工餐厅专人提供(含餐盘发放、打粥、菜、调味区等);

3、员工餐厅供餐时,原循环使用筷子取消(全部使用一次性方便筷子);

4、员工用餐时,打完餐需按顺序就坐用餐,按顺序依次就做用餐,就餐人员面朝东就坐2人一张桌子;

5、员工餐厅供餐区、用餐区域,实施定期消毒;

6、员工就餐过程中,拉开距离行走、禁止二人以上同行和聚堆唠嗑。

1、公司为员工在上班期间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时间段全员必须佩戴口罩(每人每天1,含休假日加班),因口罩货源短缺,希望员工尽量考虑自行准备医用口罩;

2、公司内人事考勤指纹机全部停用(防止交叉感染);

3、实施考勤签到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4、室内吸烟点全部关闭,吸烟人员全部集中到室外吸烟室处吸烟(吸烟人员需保持1.5米距离);

5、公司各卫生间加大药皂投放,满足员工使用(禁止往外携带);

6、公司休息区、仓库、卫生间内,禁止二人以上聚堆唠嗑(员工各自独立在本工作区域休息,杜绝随意走动、交流);

7、禁止员工将食品携带到公司内,禁止在公共休息区用食和聚堆;

8、公司员工休息区内,员工饮水自行准备饮水用具,取消公共饮水用具;

9、公司内公共区域、会议室、餐厅、车辆全部实施消毒处理(1次/4小时);

10、公司内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定时消毒(1次/4小时),每天回收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处理,员工需将佩戴过口罩废弃到专用回收箱内;

11、公司购入的非生产性消耗品及存放的快件物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

12、由外部进入公司的物资,外包装需要在室外全部进行消毒后入库,并标识已消毒;

13、公司内电梯操作及使用人员、需全部戴手套进行电梯开关操作(电梯开关使用酒精擦拭定期进行消毒,1次/2小时);

14、公司内禁止用酒精喷洒进行消毒,如有需用酒精消毒地方,应用抹布粘酒精后进行擦拭;

15、公司全体员工,下班后禁止将工作服穿到园区外;

16、公司员工下班回家后,应尽量减少外出,不允许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7、外来业者必须佩戴口罩,需由工作人员进行手部酒精喷洒消毒、体温检测等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司;

五、防控跟踪管理措施

1、依据【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外地返许人员自到达许昌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并主动向社区和公司报备,接受监督;

2、全体员工上班过程中,如个人感觉有发烧症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同时报到人事进行登记跟踪管理(需由

专人陪同到医院就诊);

3、全体员工需严格按国家及许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如部门发现发烧症状的员工,需立即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

4、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疫情防控应急措施,保障合理购入应急物资、消杀用品、防护物品等,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杜绝疫情发生;

5、公司随时对国家、省市、许昌市疫情变化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有关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 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辆各种证照手续齐全的可营运的客运出租汽车;乙方(需具备 市出租汽车服务资格证)承包经营该出租汽车向甲方缴纳承包金,并在具体营运服务方面接受甲方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独立承担法律义务。

第二条 承包车辆

1、承包车辆是车号 ,车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经营权有偿使用期限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乙方确认上述车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各项营运设施经营证照齐全完整有效,并愿意接受该车从事营运。

3、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汽车承包经营权后,不得利用该出租车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乙方不得私自进行转包,特殊情况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后报市客管处审核并备案。

第三条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总承包金额为 元,首期支付承包款为 元(最高不得超过总承包金额的30%),其它缴款具体约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缴纳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缴纳 元;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每月缴纳 元;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缴纳承包金。

第五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

1、

2、

3、

若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六条 乙方承担的费用:

1、

2、

3、 。

若因欠交或迟交而受到相应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乙方负责聘用本车其他驾驶员,被聘请的驾驶员必须经客管部门培训合格,乙方是被聘用驾驶员的保证人,对被聘驾驶员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被聘驾驶员因交通事故、客运违章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时,被聘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所聘驾驶员的管理工作由甲方统一管理负责。

第九条 乙方所聘请驾驶员的工资待遇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车辆保险标准及费用:1、车辆损失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2、第三者责任险按 元投保;3、交强险按 投保;4、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按 元投保;5、 ; 6、 ;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项目保险金额,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办理社会保险

1、

2、

3、

4、

5、

具体缴纳方式和费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以及劳动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实行。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拥有企业经营管理职权和出租汽车的产权、出租汽车经营权。

2、 宣传、贯彻出租汽车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落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关于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

3、 应以乘客满意为目标,对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认真考核,不断提高乙方以及聘用驾驶员的职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4、 负责服务质量管理。对乙方在优质服务、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服务规范和损害行业形象或企业形象违法违章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警告、停业整改,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分。甲方应当依照《 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 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管理办法》、《 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办法》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5、 督促乙方做好车辆维护、检测和修理工作,对不符合车辆技术规范和车容车貌规范的车辆督促整改,不立即整改的可采取停业整顿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业损失由乙方负责。

6、 负责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7、 负责办理各种营运证件、检测、车辆保险等手续,颁发票证、受理乘客投诉、失物查询、业务纠纷协调等事项。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以及其它有关费用,应当出具有效凭据。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相应减除承包金。

8、 负责管理乙方所聘用驾驶员。对乙方所聘请的驾驶员要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上岗营运手续。对乙方聘用驾驶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管理。

9、 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收回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否则负违约责任。若乙方违约,甲方可采取相关措施督促乙方履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0、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或甲方为改善服务的需要,甲方有权增加、改变、调整随车附加装置、器物、广告、标贴和企业标示。乙方应予以支持并承诺不擅自变更和增减甲方所增加的、改变和调整的上述装置、器物、广告、标贴和企业标示等,并加以保护。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遵守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 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遵守客运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规范和要求,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之前应当未与我市其它出租汽车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

3、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和活动,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

4、 应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做到规范服务,车容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好乘客投诉、失物查询、办理营运手续等事项。

5、 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营运。若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及乙方所聘驾驶员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保险责任免除事项,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 做好车辆保养、维护、检测和修理。负责车辆和附属设施(计价器、gps、顶灯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若因故发生车辆或设施损坏、报废或失火,应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不得擅自将出租汽车交给他人营运或使用,非甲方责任造成的停运损失,由乙方承担。

7、 每月 日前按时缴纳承包金以及其它甲方代收的应缴费用。

8、 负责聘用本车其他驾驶员,每车聘请驾驶员不得超过2—3个人,遵守我市出租汽车交接班制度。

9、 乙方及所聘用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违法违章营运应承担责任时,若聘用驾驶员未及时履行责任或赔偿的,乙方应承担责任或负责赔偿。

10、 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除本合同约定外,不得无故解除与甲方的合同,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运营服务管理

甲方所制订的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将按本单位所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营运车辆或未办妥各类营运证件的,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2、 合同履行中,甲方不能正常办理业务,致使乙方无法营运的。

3、 甲方违规经营被取消经营权或吊销证照的。

第十六条 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因违法犯罪而受到处罚不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

2、 因扰乱行业稳定或营运秩序,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3、 被吊销或注销服务证的。

4、 将营运车辆交给他人营运、使用或转包的。

5、 在其他企业已承包了出租汽车的。

6、 发生有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受到新闻媒体公开批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影响行业或企业声誉的。

7、 不缴付承包金和其他费用达20天或连续12个月内有三次未按约定缴付承包金和其他费用的。

8、 一年之内被客管部门扣分12分以上两次的,或违反交规 次的。

9、 乙方因重病或重伤,经医院证明不能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可以以书面协议的方式协议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终止。

2、 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终止日的次日将营运车辆、设施和所有经营证照交还甲方,若逾期未还,每迟延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元。

3、 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的车辆应符合车辆技术规范要求,否则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即为违约。违约方按下列约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1、 除本合同相关条文已经约定的违约行为外,其他行为违约金确定为 万元。

2、 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3、 守约方为实现自身权益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其它约定

1、 甲方有权依据政策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管理要求,制订、修改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2、 本合同所注明各方通讯地址应真实、有效,通讯地址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客运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四

《关于禁止电动三轮车在中心城区行驶的通告》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及人力三轮车、出租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心城区正常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四川省城市市容和坏境卫生管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禁止电动三轮车在中心城区行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电动三轮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力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

二、中心城区电动三轮车禁行区域:眉州大道以南,铁环路、一环路、一环西路以东,一环南路以北,湖滨路以西(含以上道路)。

三、对违反本通告进入禁行区域行驶,不能提供合法证明(车辆购车发票、产品合格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暂扣其车辆,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接受处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对能够提供车辆合法证明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给予最高200元的罚款。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违反本通告进入禁行区域行驶,从事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交通运管部门将依照《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列》给予最高20xx元的罚款。

五、对违反本通告进入禁行区域,在城市道路上停放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列》实施处罚。

六、对已取得中心城区人力三轮车合法营运资格,驾驶电动三轮车进入禁行区域的,一律查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人力三轮车营运资格。七、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x年xx月xx日

有关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五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租车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约定:

一、说明

1.甲方应为经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分社);乙方应为具有道路旅客运输资格的企业法人。

2.如发生旅游客运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甲方应做好协助工作,重点做好游客相关工作。

3.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为准。《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承担乙方司机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

2.甲方应提前 天预约订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由经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3.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如有超员,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仍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4.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旅游者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交通法规。每次开车前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落实禁止游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相应措施。

5.甲方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6.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甲方应该提前告知乙方司机详细旅行线路,便于乙方司机熟悉线路并做好线路行驶规划。

7.甲方计调、导游人员应利用旅行社协会微信平台旅游客运车辆查询系统,核实使用车辆信息,杜绝“黑车”使用。

8.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做好救助、安抚等工作。

四、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搭载合同外乘客上车。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且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不低于50万元。

3.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特别是要保证车辆座位安全带使用状况完好、车辆动态监控设备正常。

4.乙方应保证出车司机驾照齐全、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5.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但旅游者擅自要求变更行程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司机应该拒绝执行。

6.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2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

7.连续行驶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双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严禁凌晨2-5点客车上路行驶,严禁客车通行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

8.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乙方必须将导游员座椅设置在司机后方合理位置,设立明显标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导游人员人身安全。

10.乙方必须在行车中播放客运交通安全宣传片,履行安全提示义务。

11.乙方必须提示并要求游客系好安全带,拒绝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12.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乙方司机要熟悉旅游线路,如果对路况不熟悉,应提前告知导游情况,或者提前问询准备好行车线路。

五、结算方式

用车结束后 日内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要求变更行程的,应在出车前 日内通知乙方,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 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 %的违约金。

4.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旅游者投诉的,乙方应支付租车费的 %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1)车内卫生脏、乱、差;

(2)空调不能使用的;

(3)司机在行驶中恶意急起急停,车辆颠簸严重的;

(4)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放指定位置的;

(5)旅游者在约定时间内返回,乙方司机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6)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司机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7)司机有在车内吸烟、开车时接听电话或其他有害于行车安全的行为;

(8)乙方司机缺乏职业道德、态度不好;

(9)乙方提供车辆未保持车况清洁整齐,司机也未及时打扫车辆卫生;

(10)夏季(6-9月)行车未提前开放空调。

5.乙方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6.因乙方车辆故障或乙方司机对线路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等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提前到达约定地点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相关情况。

9.乙方未按约定设置并保障导游专座,支付租车费的50%违约金。

10.乙方未在行车中播放客运交通安全宣传片,支付本次租车费用的20%违约金。

11.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如乙方提供的车辆或司机因违反相关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被查扣,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支付甲方违约金3000元。

14.在甲方游客突发疾病或遭遇其他意外伤害,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应当积极及时将游客送往医院,不得因用车问题延误救治时间,相应增加的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支付。

1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

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其它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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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取消客运车辆建制范文范本六

甲方(包车方):

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事项

1、包车事由: 。

2、包车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3、包车起讫地自 省 市 县至 省 市 县。为 (单、双)程包车,约 公里,其中:

主要途经地点:

上客地点:

下客地点:

4、包车人数(含导游,但不含包车司乘人员)共 人。

二、承运车辆

1、 座以上大型客车 辆,其中:

中级车 辆,车牌号:

高级车 辆,车牌号:

2、 座以上中型客车 辆,其中:

中级车 辆,车牌号:

高级车 辆,车牌号:

3、其它:

上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

三、包车费用

1、包车费用按以下第 项办法计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 角 分整)。

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 方负责,或按以下办法处理:

四、结算方式:

1、 甲方应在用车前付给乙方 元。

2、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

2、甲方不得以包车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括设点销售客票、招揽散客等;不得从事盈利性的客运代理活动。

3、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

5、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

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的相关条件,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起迄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3、乙方应在起运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发现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权中止承运,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4、乙方应将甲方乘客安全运送至本协议指定终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车辆或转交他人运输。

5、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厢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6、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2、合同签定后,甲方不租用乙方车辆或变更合同事项又不提前告知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费用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式和金额双方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造成一方其他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详情。

5、调解仲裁方式:

七、补充条款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每车复印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随车同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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