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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防爆柜协议书如何写 正压防爆柜的结构和安全措施(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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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压防爆柜协议书如何写 正压防爆柜的结构和安全措施(2篇)
2023-01-12 19:20:39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正压防爆柜协议书如何写一

1.1 适用范围

本技术文件适用泰兴市裕廊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16万吨丙烯酸工程的防爆电器采购协议,它包括防爆灯具的设计、选材、制造、检查和试验的最基本要求。

1.1.1 本技术文件与相关法规、标准、数据表、图纸、询价文件等之间的任何矛盾应由买方负责澄清。

1.1.2 防爆产品应是经过法定机关检验合格的并经过运行实践的、性能优良、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成熟的产品,而不应是试制品或不成熟的产品。

1.1.3 供货商应列出并充分描述本技术规定与相关法规的不同点,如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要求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货商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文件。

1.1.4 本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供货厂商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 标准规范

1.2.1 供货商有责任确保所提供防爆产品符合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和iec标准,这些标准包括以下标准,但不局限于以下标准,所有采用的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

1.2.2 所有设备必须按照现行适用的中国国家标准中的有关部分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主要标准为:

iec60079:0-1998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iec60079:1-199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电气设备隔爆外壳的结构和试验

gb 3836.1-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3836.2-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 3836.3-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 3836.4-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 3836.5-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 3836.6-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6部分:油浸型“o”

gb 3836.7-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7部分:充砂型“q”

gb 3836.8-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8部分:“n”型电气设备

gb 3836.9-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9部分:浇封型“m”

gb 3836.11-199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

gb 3836.12-1991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

gb 3836.13-199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3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

gb 3836.14-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 3836.15-20__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12476.1-20__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gb2423.4-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6031-1998 硫化橡胶国际硬度测定(30~85irdh)常规试验方法

gb1497-85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gb/t138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iec 60079-4:1975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第4部分:确定引燃温度的试验方法

iec 60216-2:1990 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导则第2部分:试验判断标准的选择

gb/t 14048.1-20__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gb/t 402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7000.1-20__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

gb/t 762-20__ 标准电流等级

gb 156-20__ 标准电压

gb/t 2681-19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

gb/t 2682-19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gb/t 2828.1-20__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4207-20__ 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相比电痕化指数和耐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

gb/t 2423.17-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

1.2.3 其他相关的iec 标准也可以作为参照标准。

1.2.4 若设备符合其他本文中没有列明的标准规范,则必须征得买方同意。

1.2.5 若文件要求之间出现冲突,优先遵守顺序为:

1) 中国国家标准

2) iec

3) 本技术规定

4) 工程图纸和其他文件

2 技术要求

2.1 防爆要求

2.1.1 防爆产品适用于气体爆炸危险区域的1区或2区的环境。

2.2 接地

2.2.1 所有设备内应配置接地装置。

2.2.2 所有接地装置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3 铭牌与标签

2.3.1 每一个设备应有永久性的、字迹清楚的、安装后易于观察的标签。标签应为不锈钢片,其上至少刻有下列内容: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工作电压及其它电气参数

设备出厂年、月

国家、制造厂

2.4 所有紧固件、螺栓等须用不锈钢,防止锈蚀。

3 产品技术要求

3.1 防爆断路器bdz52系列

5) 防爆标志:exdeⅱbt6

6) 防护等级: ip54;防腐等级:wf1

7) 额定电压: 380v, 额定频率:50hz;

8) 外壳采用铝合金高压铸造,表面经抛丸后高压静电喷塑;

9) 内装高分断小型断路器,通过操作壳盖上的手柄而实现分合;

10) 具有过载、短路、欠压保护,同时也可以在正常情况下不频繁的通断电器装置和照明电路;

11) 外露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12) 电缆或钢管布线。

3.2 防爆照明(动力)配电箱bxm(d)系列

1) 防爆标志:exdeⅱbt6

2) 防护等级: ip54;防腐等级:wf1

3) 额定电压: 380v/220v, 额定频率:50hz;

4) 外壳采用铝合金高压铸造,表面经抛丸后高压静电喷塑;

5) 内装国内知名品牌小型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具有过载及短路保护功能,如有要求应可提供漏电保护功能,所有断路器均可在壳体盖板上操作;

6) 所有回路均配置信号指示灯,指示灯采用发光二极管;

7) 进、出线均配置接线端子,并设置专用内外接地装置;

8) 外露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9) 采用挂式安装,可钢管布线也可电缆布线。

3.3 防爆动力检修箱

1) 防爆标志:exdeiibt4

2) 防护等级:ip54;防腐等级:wf1;

3) 额定电压: 380v/220v, 额定频率:50hz;

4) 外壳采用铝合金高压铸造成型,表面经抛丸后高压静电喷塑;

5) 内装国内知名品牌小型断路器或塑壳断路器,具有过载及短路保护功能,如有要求应可提供漏电保护功能,所有断路器均可在壳体盖板上操作;

6) 所有回路均配置信号指示灯,指示灯采用发光二极管;

7) 进、出线均配置接线端子,并设置专用内外接地装置;

8) 外露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

9) 采用挂式安装,可钢管布线也可电缆布线。

3.4 防爆防腐操作柱:

1) 防爆标志:exediict6;

2) 防护等级:ip65,防腐等级:wf2

3) 外壳采用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压制而成;

4) 采用增安型外壳,内装元器件均为模块化的防爆元器件;

5) 指示灯采用发光二极管,电压要求220/380v通用;

6) 采用曲路密封结构,具有良好的防水防尘性能;

7) 外露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质,采用放掉式设计;

8) 钢管或电缆布线。

3.5 本技术文件所涉及的所有设备必需经受检查和试验。

3.6 检查和试验最低限度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6.1 例行试验

1) 目检,核对技术规定和数据单

2) 主回路电气试验

3) 机械操作试验

4) 功能操作试验

5) 出厂验收试验必须编写试验报告。

3.6.2 现场试验

下列试验要在设备投入运行之前进行:

1) 绝缘检查

2) 接线检查

3) 功能试验

4 文件

供货商应提供下列文件。

4.1 质量检验合格文件,出厂检验报告书。

4.2 操作、安装、维修、保养说明书。

4.3 设备的形式、型号、规格、技术性能及有关参数。

4.4 设备的装配图、外形图等。

5 运输、搬运和存放

5.1 运输前的准备要考虑对设备的保护,以避免在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受潮、受腐蚀、破损和变形。

5.2 每个运输箱体上应标明内装物品、订单号和设备编号等参数。

6 技术服务、培训

6.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的各项工作

6.2 现场服务

在安装过程中,如果买方要求投标方应派出常驻工程现场的人员,指导、安装、调试,提供现场服务,并按标准要求检查安装质量。

6.3 售后服务

6.3.1 产品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6.3.2 设备投运中发生故障,供货商接到业主通知后在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若需供货商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供货商必须在24天内到达现场。

6.4 培训

6.4.1 生产厂培训:如需要供货商在生产厂为业主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培训。

6.4.2 现场培训:供货商在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期间应对业主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买 方:泰兴市裕廊化工有限公司

代 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地 址:

邮 编:

卖 方:新黎明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代 表: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地 址:

邮 编:

2023年正压防爆柜协议书如何写二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 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 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 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 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 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2.1.4 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 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 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 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4.2.2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4.2.3防止氧含量超标。

4.2.3.1 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4.2.3.2 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4.2.3.3 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4.2.4防火措施。

4.2.4.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4.2.4.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4.2.4.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4.2.5防静电放电。

4.2.5.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4.2.5.1.1 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4.2.5.1.2 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4.2.5.1.3 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4.2.5.1.4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4.2.5.2 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4.2.5.3 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4.2.5.4 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4.2.5.5 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4.2.5.6 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4.2.5.7 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4.2.6贮运设施

4.2.6.1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4.2.6.2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4.2.6.3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4.2.6.4 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4.2.6.5 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4.2.6.6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置。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4.2.7物料排放。

4.2.7.1.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4.2.7.2.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4.2.7.3.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4.2.7.4.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4.3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4.3.1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4.3.2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4.3.3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4.4消防设施。

4.4.1 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4.4.2 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不宜超过60米。地下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4.4.3 除全厂性消防设施外,还应在生产装置,变配电所,仓库等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小型灭火机和简易灭火器材,如砂、灭火毯等。

4.4.4 小型灭火机设置的种类、数量、应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占地面积及有无消防设施等情况考虑。

4.4.5 必须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地方。灭火器放置的地点应当干燥,远离热源,不受高温辐射、阳光曝晒、温度适宜,不受化学物质侵蚀,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4.4.6 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即定人员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检查,并列为交接班内容,保证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用过的或失效的灭火器材应及时充装或更换,空瓶不得放于生产、施工现场,不得与实瓶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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