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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退出方案范文(优秀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3 23:17:40 页码:9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范文(优秀15篇)
2023-11-23 23:17:40    小编:ZTFB

方案应该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而不仅仅是应付表面现象。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团队合作,充分发挥各个成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大家可以通过参考下面的范文,了解一些成功的方案案例,以及其所取得的效果和经验教训。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一

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方案》规定,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对应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对应一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对应二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1.人员过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完成现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职称过渡工作;对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已聘用到相应岗位人员,直接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对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现聘任的对应岗位,其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2.核定岗位。各市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有关规定,对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岗位层级等级重新核定。

3.组织评审。学校教师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确定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推荐人数,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各市根据省正高级教师评聘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4.学校聘用。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岗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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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称评选标准中看到,符合担任班主任年限,且具有深厚的教育理论基础,精深的专业知识,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的小学老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满足在一定区域内具有指导和引领学前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的幼儿园老师,也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

《方案》规定,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对应高级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对应一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对应二级教师十一、十二级岗位;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荣誉类别。

乡级。

**市级。

哈市级。

备注。

优秀教师。

3

记功6。

记大功8。

12。

模范班主任。

3

6

12。

师德优秀教师。

1.5。

3

6

德育先进个人。

3

6

12。

单项工作先进个人。

1.5。

3

6

学科骨干教师(语、数)。

3

6

10。

其它(骨干教师)。

1

2

4

班集体奖励。

1

2

4

指导学生奖励。

1

2

4

公开课(课件、教案)。

1

2

4

教育教学活动业绩。

2

4

6

(4)关于各级论文证书:根据今年**市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要求,论文将不作为考核内容。

(5)关于学历: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

(6)参评教师业绩展示后,述职答辩,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权重40%)。

五、评审顺序。

1、传达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精神。

2、成立领导组织。

3、讨论通过工作方案,公布岗位名额。

4、教师申报。

5、申报人业绩展示。

6、申报人述职答辩。

7、申报人能力测试。

8、评聘领导小组汇总考评材料,确定推荐人选。

9、公示。

10、填写上报评审材料。

六、组织领导,成立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七、其他有关要求:

1、评聘过程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使此项工作更趋公平、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我校20xx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xxxx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完善择优竞争机制,将真正优秀、骨干的教师推荐出来。职称评定结果要让绝大多数教职工满意,能够产生正能量,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今后学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定结果要得到全校教职工的广泛认可,增加整个职称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比、学、赶、帮、超教风的形成,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2、依法办事的原则。

职称评定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所有参与本次职称评定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办事。

3、实事求是的原则。

所有申报晋职的教师要保证其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也要保证实事求是地对待手中的权利。对于提供虚假参评材料或拉选票的教师,一经核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成员:

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代表和部分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在评审投票当天由监督员在具备资格的教职工中通过抽签方式产生。

4、监督员。

两名教师代表。

1、各级别申报条件及资格详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一票否决。

3、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名。

本次职称评定教师业务工作量化考核主要从以下六个维度进行: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工龄,学历学位。

2、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

3、教育工作:教育管理,教育业绩。

4、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参加公开课、参加各类大赛。

5、教育教学研究:发表论文或参编教材,著作,科研课题。

6、其他兼职工作。

1、印发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及《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

2、教师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

3、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合格的教师进行述职,并向全校教工展示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

5、审查合格的教师对照《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及《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与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分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6、为做好平稳过渡,兼顾岗位设置的特殊性,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教学和行政晋升指标。

7、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进行核分。并按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数的150%(小数点后尾数按1人计算),向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推荐候选人。

8、由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依据德、能、勤、绩等对参评教师五年来的日常工作及特殊贡献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数的100%产生正式候选人。

9、将正式候选人名单交由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对正式候选人确认或调整。如果需个别调整,需在预备候选人范围之内进行调整。票决之后,产生正式的参评教师名单。

10、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在全校公示三天。如果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核实,经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取消其评审资格。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上报。

1、此《方案》具有长期效力,原则上省、市晋职文件精神不变,此方案不做修改和调整。

2、计算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晋职当年8月31日。

附件:1、《xxxx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

2、《xxxx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xxx校。

20xx年12月14日。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四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按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5级岗位、6级岗位、8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按细则量化。对竞聘8、9、10、11、12级岗位的教师按教师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和细则量化计算。

1、教龄(35%):

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教龄30年加5分,女教师年满58岁加10分,教龄和年龄满周岁只加一次。

2、校龄(10%):

教师在本学校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3、任职年限(35%):

任现聘任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一年计6分。

4、学历(5%):

教师学历是本科计100分,专科计80分,中专或中师计60分,其它计40分,只记最高一次学历,不累计计分。

5、任职期考核(10%):

近六年以来任职年度考核累计计分,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计10分、合格计8分、基本合格计5分、不合格计2分。

6、出勤(10%):

每年事假累计1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

每年累计病假2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离岗提高学习人员每期计19分。每年累计计分,扣分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7、表彰奖励(10%):

近六年来,获得的表彰计分如下:

(3)获得学校(本校)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计2分;。

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

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省级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市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县(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指导同一批次学生获指导奖,只按次最高奖次计分。

8、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5%):

交流的计8分、6分、4分、3分;。

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

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如果同一篇论文在多级别刊物上发表、获奖、交流,就只记一次最高分。多篇论文累计记分。

9、教学工作(50%):

近六年来,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以学年为单位根据学校年度考核总表的积分计入。10、管理工作年限(20%):

近六年来,以学年为单位,统计六个学期,累计记分。

校级干部正职计20分、副职计18分,中层干部正职计17分、副职计16分;。

学校后备干部、幼儿园园长、少先队辅导员计14分;。

年级组长、会计、出纳、伙食团团长计13分;。

班主任、教研组长计12分;。

音乐、美术、微机专职教师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计11分;。

其它任课教师和其他工作教师计10分。离岗提高学习人员计11分;。

每年计分只记一种管理工作,不重复计分。

注:(1)教龄、校龄的时间等于现在年份减去开始年份,再减去读书(脱产读书开始、民师读书)年份。脱产读书、民师读书期间,过去工改时上级认可了教龄的,计算为教龄。

(2)任职年限即任现聘任专业技术的足年为一年。

(3)每项得分=考核分数×每项百分数,每项考核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累计考核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第八项中的论文第系学校中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同一篇论文既发表或交流又获奖,只计一个项目中的最高分。

(5)第八项中的论文获奖系教育部门颁奖。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xx】70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xx】275号)以及《乐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乐府办【20xx】1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实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是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实行首次岗位聘用的基础上,通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竞争上岗,进一步形成能者上,劣者下,建立充满活力的竞争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晋升竞争上岗工作,应以“按岗聘用、公平竞争、合同管理”为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六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政策条件、公开岗位职教、公开竞争办法、公开业绩结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聘任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师德。

2.模范遵纪守法,有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内其他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3.认真履行职责,能胜任本职工作,属在编在岗人员。

4.严谨治学,积极进取,重视加强日常培训和学历进修,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按时完成了每年的岗位培训任务,学时登记合乎要求),主动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学习(含已缴费入学)。

5.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6.已获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三年,并且在首次岗位聘用中已被聘用的人员。

7.首次岗位等级晋升,可越级晋升。其中高级岗位晋升到五级者,须在七级岗位上工作满8年;中级岗位晋升到八级者,须在十级岗位上工作满6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参加竞争上岗: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节严重者;

2、受刑事惩处(拘留)或行政处分正在执行中和立案审查者;

4、近3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基本合格或未参加考核或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5、竞聘前连续病休半年(含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者;

6、因工作变动,专业技术职务与现任职岗位不相符者。

竞聘岗位依照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乐昌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韶人社事【2010】343号)所批复的岗位(等级)职数。今后,编制调整后,按新审批的岗位(等级)职数执行。

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等级竞争上岗考核工作采取以教学实绩为主,多项因素综合考核的量化评分办法。以履行岗位职责和任职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竞争上岗考核,应从年度考核、教龄、学历、任职年限、教科研、表彰等方面进行计分(满分140分)。全市中小学校原则上要按照《乐昌市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等级竞争上岗量化考核细则(试行)》,对参加竞聘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登记备档,实行聘用。学校也可参照本评价标准,联系本校具体情况,制定竞争上岗方案,在提交教代会通过的基础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工勤技能岗位级别晋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有各学校自行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聘期暂定3年,若省市有新的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聘期届满,进行新一轮竞争上岗。

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岗位等级聘任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挑选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成员。为确保考核聘任工作的客观、公正、准确。工作小组组成人数可定为9—11人,其中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组成人员名单由教代会通过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生效,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2.公布岗位。学校要在校务公开栏和教职工大会上公布拟聘岗位和名称、数量、岗位职责、任聘条件、聘期等。

3.公开报名。竞聘者根据自己已取得的任职资格和从事岗位,申报参加相应职务岗位等级的竞聘,提交相关竞聘材料。

4.资格审查和评价。学校教师职务岗位等级考核聘任工作小组对申请参加竞争上岗的教师竞聘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考核细则》,对竞聘者的任职期考核内容进行逐项客观、公正的量化评价,累计总分。5.评价结果公示。学校将工作小组对竞聘者的评价结果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

6.确定聘任名单。学校根据竞聘对象的评价量化结果,按量化分值高低排名,根据学校总岗位职数,确定聘任名单,并在校务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7.市直副科以上学校所设定管理岗位,一岗双职,依照管理人员职务岗位任职年限,直接聘任相对应岗位等级,不占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其余中小学未设定管理岗位,学校校长的聘任,依照其职务任职年限,直接聘任相对应岗位等级,占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

8.在三年聘期内,若有教师退休、调离或自然减员等,其空出的岗位,可按竞争上岗工作程序,递补聘任,但聘期必须和学校已聘教师的聘期一致,以便下轮全市竞争上岗统一开展。

教师职务岗位等级通过竞争上岗聘任后,按新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兑现工资。

中小学教师晋升岗位等级竞争上岗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关系全市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关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进程,关系到教育的稳定大局,必须严肃、公正地推进此项工作,认真对照有关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地做好聘前的考核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凡发现有违纪的行政领导,追究其领导责任。竞聘者在竞聘过程中,凡有伪造有关证件,虚报教学工作量,业务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给予当事人停止一次竞争上岗的机会,如已晋升高一职级的,取消已聘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实施意见由乐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从印发之起执行。

每年0.8分。教龄计算办法,自从事教育工作之日起,按周年计算;脱产进修时间,不计教龄。

分值为:中专1分、专科1.5分、本科2分、研究生2.5分。

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按周年计算。竞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中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竞聘中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年限以任助级教师职务之日推算。

优秀每年2分,合格每年l.5分,以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计分。

l、各级党委、政府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含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十佳教师、拔尖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秀党员、农村教育先进个人等,分值为:国家级15分、省级12分、市级9分、区级6分、乡级3分(非教师节表彰年表彰的乡优分值为2分)。

2、省、市、区级劳动模范,分别按15分、12分、9分计分;省、市、区级劳动奖章获得者,分别按13分、10分、7分计分。

3、因工作突出,经组织推荐,受省、市、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表彰的岗位明星、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巾帼创业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

4、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按省级8分、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评分方法为:1、以上所有荣誉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获得的以上荣誉可以累加,累计最高分值不得超过18分。

1、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副主编),按国家级3分、省级2.5分、市级2分计分(论文字数原则上按省市规定执行,论文质量较高的,中学理科和小学各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200字以上者可认定,中学文科教师撰写的论文在1500字以上者可认定。论文必须在教育期刊、报刊正式发表的,增刊、专刊、以书代刊的论文集及其他报刊发表的不赋分;出版的专著必须是教育教学方面的著作)。

2、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属部门组织评选的论文(包括教研室、教科室、电教仪器站、学前办、职成科、教育学会等科室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应科室组织评选的论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师德论文),省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5分、1.25分、1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1分、0.75分、0.5分计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按0.5分、0.25分计分(同篇目论文以最高级别等次计分)。凡不属教科研项目的论文,虽获奖证书有教科研成果字样,仍按相应级别的论文计分。

计分方法为:所有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一篇论文有多人属名的,只计前二位,第一作者计该论文所得分数的2/3,第二作者计该论文所得分数的l/3。多篇论文(发表和获奖)、论著只限三篇,累加计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3分。

1、由各级教育部门验印认定的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包括优秀教育教学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研组长、优秀教研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分值为: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在学校管理方面,经推荐,受其他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参照执行。

2、由省、市教育部门认定的教学能手(名师)分值为: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学科带头人每年2分、区级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每年1.5分、区级教学新秀每年1分(同时担任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学新秀,任骨干教师和教学新秀的时间不计分;跨专业技术职务任期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不足1年按1年计算)。

3、优秀教学成绩奖和班级管理奖。按市级5分、区级3分计分。

4、由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分、3.5分、3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分、2.5分、2分计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别按2分、1.5分计分。

由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公开示范课按同级讲课比赛一等奖计分。

5、由各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课件制作、教具制作、教案设计评选,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2分、1.75分、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1.5分、1.25分、1分;区级一、二等奖分值分别为:1分、0.75分。

6、管理成果。管理成果指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管理职务,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期间,学校获得的综合性先进集体奖和单项集体奖。

(1)由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局表彰的综合性先进集体(规范化学校、年度综合评估先进单位、文明单位),省级:校长7分,副校长5分,中层4分;市级:校长5分,副校长4分,中层3分;区级:校长4分,副校长3分,中层2分。

教干必须是教育局公布的教干;工会主任(副县级单位除外)按副校长计分;中心小学获得综合性先进集体奖,中心小学公布的村小、联小主要负责人按相应级别中层教干加分值的30%;村小、联小获得综合性先进集体奖,中心小学公布的村小、联小主要负责人按相应级别中层教干加分,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按相应级别校长、副校长加分值的50%,一年内多所村小、联小获得综合性先进集体奖,中心小学校长、副校长只选最高级别一次计分。

(2)由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单项集体奖,省级:主持人5分,分管领导4分;市级:主持人4分,分管领导3分;区级:主持人3分,分管领导2分。由各级部门表彰的单项集体奖,省级:主持人4分,分管领导3分;市级:主持人3分,分管领导2分;区级:主持人2分,分管领导1分(主持人指主要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分管领导指分管此项工作的学校领导成员)。

7、科研成果赋分。

(1)获得的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l0分、8分、6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6分、5分、4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5分、4分、3分计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区级三等奖,第三位获奖者计0.5分)。

(2)教科研成果。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教科研项目,在教育教学中已明显见效,其成果又经教科研部门评审认定,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8分、7分、6分计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6分、5分、4分计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分、3分、2分计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按3分、2分、1分计分。国家、省、市级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区级获奖取前二位。位次每下降一位递减1分(市级三等奖,第三位获奖者计0.5分;区级三等奖,第二位获奖者计0.5分)。

结题的课题按同级别的最低等次记分。所有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以结题或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1)、(2)每类只限一项,选最高级别奖次计分。

计分方法:1、以上所有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2、获得的以上成果除第7条外可累加计分,最高分值不得超过35分。3、学校管理成果赋分中,规范化学校、文明单位必须是创建的才能赋分,保持的不赋分。

根据上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分,达到聘任职务规定学分的计3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德:指教师的政治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分值为4分;

能:主要看工作量、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分值为4分;

勤:主要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出勤情况,分值为4分;

绩:主要看教学成绩或工作质量,分值为8分。

计分方法为:必须由竞聘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宣读述职报告,全体教职工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和述职报告,对申报人按德、能、勤、绩各项打分,然后取平均值,得该项民主测评分。最高分不超过20分。

1、现从事课堂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从事课堂教学但从事教辅(含后勤)工作的参照加分。

2、现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加1分;现从事教辅(含后勤)工作的,且根据编制标准满工作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加1分。

3、现担任班主任,且连续三学年及以上任班主任的教师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加3分。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班主任(连续两学年及以上)的教师,另加1分。

4、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支教的,竞聘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按临东教字(2006)37号文件规定加分。

1、2两项不可累计加分。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级别赋分。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五

根据x政人社发(20**)**号文件精神,今校务会及教师代表就我校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讨论、适当微调,形成此评价细则。

(一)教龄。从参加工作至考核年度,每年为0.5分。

(二)职龄。从任现职务至考核年度,每年计1分。

(三)考勤。(10分)。

1、出满勤者计10分,教师请假累计5天内,每天扣除0.1分;在6—29天,每天扣除0.2分;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

2、教师超过三个月不在岗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不在岗包括病事假、三个月以上的外出培训、工伤、产假、哺乳期等。

(四)中层以上领导和班主任(5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2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5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4、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的,不按两项累加计分。可选其一项与以下第五条分数累加。

说明:1、以上一至二项分数可以进行累加。2、按现有职称聘任期内统计经历。

(五)社团组织负责人(含教研组长)(1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0.5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2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六)个人荣誉。教师任现职以来(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1、教学能手奖。经过课堂教学实地竞赛评选出来的省、市、县教学能手、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2、教学成绩奖。(以县教育局统计文件为准,未进行评比的不列入此奖励)。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前三名者,通过教育局表彰奖励,颁发荣誉奖证书的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

3、亮点工作成果奖。近三年以来,我校承担的县级以上全员性大型文艺、体育集中展示(100人以上)给第一名负责人奖励2分。

4、其他荣誉奖。(1)教育部、省政府荣誉计3分。(2)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计2分。(3)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奖励的计1分。(4)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奖励的计0.5分。

5、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通过资格或资料审查,评选的各类“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荣誉按照以上第四条标准进行奖励。

说明:(1)以上荣誉需学校推荐方列入奖分范围。(2)同一项选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不重复累加。(3)以上奖励办法仅限于教师自身荣誉,教师的教育成果及作品不计分。

(七)工作量。

1、教师平均周工作量在12课时以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6课时以上,计14分。

2、教师周工作量在10——12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4课时以上,计12分。

3、教师周工作量在6---9课时的,计10分。

4、教师低于6课时的不计分。

5、校长取中层以上领导的平均课时记分。

(八)交流轮岗教师倾斜细则。

1、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

2、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有过班主任经历”,但不享受班主任的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

4、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

(九)资格及荣誉认定。参评教师的各项荣誉及资质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号。由考核年度之后所授予的当年度各类优秀也列入范围。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六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为指导,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认真落实好这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既要聘出干劲、聘出积极性,又要聘出持续的工作热情,更要确保广大教职工人心稳定、人际关系和谐,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再创新的辉煌。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整体把握先评先聘的原则;。

3、坚持同年度内突出工作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原则;。

5、坚持统筹兼顾,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的原则。

1、现翟镇(市人事局、教育局规定的离岗人员和正式退休人员除外)正式教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学业务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3、工作勤恳,任劳任怨,顾全大局,服从分配。

4、已取得相应的教师专业专业职称。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较差,在镇内外影响很坏的;。

3、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学生在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从事有偿家教,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乱收费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连续6年以来教学质量奖都在全镇最后等的;。

8、未经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9、不按规定和要求签订聘任承诺书和保证书的。

1、自20xx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考查20xx年以后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2、自20xx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连续两年内在后勤岗位的,不予聘任。

3、自20xx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将教师考勤、质量抽测、教科研、上级视导检查成绩等作为重要条件。

镇教办成立“翟镇20xx年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翟镇20xx年以前教师职称第二阶段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具体指导和实施这次聘任工作,确保聘任工作组织严密,实施工作细致周到,并有理有据。聘任的主要原则是符合基本条件并不违背聘任条件之二中所列情况的,按照先评先聘的原则组织聘任;根据名额聘任到相应年度后,仍有名额的,下一年度的聘任按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镇教办、教育工会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镇教办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翟镇20xx年以前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代表组成教育干部占三分之一,教师代表占三分之二,具体推荐要求见附件。

有聘任意向的教师,先向学校递交书面聘任申请,并每人签订一份承诺书,学校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镇教办聘任工作委员会,镇教办聘任委员会安排专人接收申请并组织严格审核。

镇教办聘任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和分配给我镇的聘任总额,认真核定各年度的聘任名额,名额分配的原则是:中高按分配名额聘任,中级按照分配名额所占总未聘人数的比列,按照同等比例分别确定中一和小高的聘任人数,并公示。

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聘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分成中高、中一和小高三个聘任工作小组。根据各聘任名额,按年度聘任,聘完一年,再推至下一年,如果同一年度名额不足的,则依据评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按年度,排出参聘教师的综合成绩,由评委签名认可后,先行在各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参聘教师个人确认成绩后,公示认可。

对确定聘任的人员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被聘任人员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同意,镇教办签发聘任书。

所有参聘人员,先签订承诺书或保证书,才允许参加聘任,凡是不参加保证书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聘;参加本次竞聘的,被聘任后又不按时上班或者三天两头请假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扣发其工资或绩效工资。

1、学历:

晋升小学高级:中师以下不计分,中师5分,专科xx分,本科15分(属后学历者,须取得后学历满3年)。

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专科以下不计分,专科计5分,本科计xx分,取得学士学位计xx分,研究生及以上计15分(属后学历者,须取得后学历满3年)。

2、班主任。

近5年以来,每任职1年加1分。

3、年度考核:在近五年之内的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加2分,累计加分。

4、骨干教师:凡是参加了骨干教师培训,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了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或经市教育局公布的教科研团队成员,市级加1分,地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3分,累计加分。

5、职称职务任期内每年加4分。

6、教师业务考试成绩2分,其计算办法是同学科最高分为基数,个人两次成绩之和除以同学科两次最高分之和乘以2.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20×(n/m)。

对20xx―20xx学年度在本镇教师节暨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特等奖的18分,获一等奖的15分,获二等奖的xx分,获三等奖的9分,获四等奖的7分,获五等奖的5分,获六等奖的3分;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取得的成绩进行打分。凡是四学年内在本镇教师节暨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一等奖的15分,获二等奖的xx分,获三等奖的6分,获四等奖的3分(以镇党委政府、教育办文件为准)。六学年成绩累加。因工作需要由教学岗位调整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并且从事与教学有关工作人员的成绩,有获奖等次者可按相应证书等级计算,无获奖等次的其所在新岗位期间的成绩按参评相应职称有成绩人员同一年度的平均分计算;调整到职工岗位的,按参评同一年度相应职称人员的最低分计算。

20xx年8月底以前病休或从事勤工俭学工作而现已上岗的教师,其病休或从事勤工俭学工作期间的教学成绩计为零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计分最高者记为4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4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40×(n/m)。

(1)20xx年度以来获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节期间表彰的),地级50分,市级30分,镇级15分,累加计分。

20xx年翟镇表彰的教学标兵、优秀教师,20xx翟镇表彰的教学标兵、优秀教师,只按优秀教师计算成绩,不重复计分。

(2)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省级50分,地级40分,市级30分,镇级15分;优质课、创新课,省级:40分,地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级: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镇级一等8分,镇级二等3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5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5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50×(n/m)。

(1)20xx年以来取得的业务荣誉进行打分(教育主管部门签发、大会表彰的)。获得镇级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百佳文明教师”、“拔尖人才”、“科技标兵”、“中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中考先进工作者”、“小学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课改先进个人”、“教改先进个人”、“学校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督导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35分,省级30分,地级25分,市级15分,镇级5分,以上荣誉累加计分。

(2)对20xx年以来取得的其它单项荣誉进行打分(由主管部门逐级推荐的)。获得镇级以上其它单项荣誉的,省级18分,地级xx分,市级9分,镇级3分,累加计分。

注:以上同一类的同一年度的荣誉,其成绩按最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

(3)一般课型比赛。

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教学技能大赛等,省级:40分,地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级: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镇级一等8分,镇级二等3分。电教优质课、通过光盘参评的优质课国家级xx分、省级xx分、地级8分、市级7分、镇级5分。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直接发证的骨干教师除外),在镇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说课等评选获奖的按同级优质课对待。教学能手按同级一等加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20×(n/m)。

(1)发表作品。

20xx年以来市级及以上重要正式教育学术刊物(有国家统一刊号)上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国家级50分,省级40分、地级30分、市xx分、镇级5分,在小报小刊发表的文章、试题、论文集等,任期内限交15份,每份3分(仅限第一作者)。累计加分。

(2)、评选论文。

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研室、教科所、课改办、专业报刊、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计分。国家级xx分,省级8分、地级:一等5分,二等以下3分,市级:一等2分,二等1分。电教、普教、成教、幼教、勤俭办、条装办及有关科室论文评选及自制教具、玩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学案评选获或中学系列按上级约稿出集的,省级及以上4分,地级:一等3分,二等以下1.5分,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在镇级以上教师节质量分析会和学校管理大会上介绍经验者,地级2分、市级1分、镇级0.5分。指导奖(限于小教系列职称评审)以证书为准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2分,省级以上3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3)课题。

20xx年以来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主持人:国家级30分,省级25分,地级20分,市级15分,参加者:第一位得分省级20分,地级15分,市级xx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记分,依次类推。课题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位得分省级及以上15分,地级:一等xx分,地级二等8分,地级三等7分;市级7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计分,第三位按1/3计分依次类推。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本大项成绩累记计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20×(n/m)。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七

1、主要是为了淡化现有高校批次的概念,不再人为地把高校分批分层。

2、合并后,所有本科高校拥有同样的竞争平台,更加彰显公平,也有利于高校形成自己的品牌和特色等。

3、高校内部学科办学水平的竞争压力会逐步加大,这有助于鼓励高校多办特色、优势专业。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八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东省20普通高校招生。

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

12月13日。

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

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7号)精神,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11号)确定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特制定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科学选才、有利于教育公平、有利于安全稳定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简捷高效、易于实施,建立健全科学选才、促进公平、监管有力、服务高效的高校招生工作机制,提升我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国家统一高考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外语(听力)。

(9:00开始)。

外语(笔试)。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时间安排表。

时间\科目。

上午。

下午。

8:00-9:30。

物理。

思想政治。

化学。

历史。

生物。

地理。

三、录取办法。

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普通类一段线;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技术等类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1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第2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4个顺序院校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本科志愿,也可以填报专科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报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投档,志愿相同的同分考生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特殊类型批。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类型的本科招生。

安排一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1个院校志愿。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符合招生高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提出的分数要求、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按规定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3.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96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按照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以普通类一段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类别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1.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填报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本科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其他院校本科专业,依据国家规定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3.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校考专业遵循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统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根据综合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专业认可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和校考成绩,遵循考生志愿,根据文化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分数划线。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的办法计算。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2划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等类型的本科招生。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综合分数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常规批。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第1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2次和第3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综合分数,按专业招生计划的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各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高考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0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落地实施。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综合考虑高中课程改革及选课走班给教师工作量的影响,充分肯定高中教师付出的努力和贡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高中教师的绩效工资。

(三)开展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制作“一本宣传册”、拍摄“一部专题片”、开展“一次新闻发布”、组建“一支专家队伍”、组织“一系列专题培训”、搭建“一个联合应答平台”,确保政策宣传的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四)开展模拟演练。根据工作需要开展2020年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全员全过程模拟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0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基础。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九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十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圈定84项改革举措,为改革划定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是xx届四中全会决定公布以来,中央印发的首个专门领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的文件。值得关注的是,基于此前司改中触及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其中包括了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以留住人才。

新司改启动十个月再啃“硬骨头”

回顾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路线,在xx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后,去年6月中央深改组先后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以及《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自此,由中央牵头的新一轮司改全面启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地作为首轮司改试点,根据当地情况陆续推进司改试点。

上海率先启动司改试点至今已逾半年,据了解,截至目前,最高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深圳、沈阳挂牌设立并开庭审理案件;有关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实施意见都已推出。

新华社介绍,此时推出《实施方案》,则是在协调衔接三中全会相关改革任务和四中全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绘就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而《实施方案》中所列的84项改革举措,都是着眼于在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敢于啃硬骨头,突破利益格局的藩篱,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

今年将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据了解,《实施方案》特别就司改中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如何防范司法“打招呼”、如何留住司法人才、如何启动错案倒查问责、如何建立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如何提起公益诉讼、审判权与执行权如何分离、社区矫正如何走向法治化以及如何推动法制教育8方面焦点问题进行详细部署分工。

其中,对社会各界尤为关注的法官检察官离职潮问题,《实施方案》明确,将从管理制度、保障体系等方面入手改革和完善,建立起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留住人才。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将探索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适用范围和程序,明确公益诉讼的参加人、案件管辖、举证责任分配,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还将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在总结人民法院内部审执分离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论证审判权与执行权外部分离的模式。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管理体制、执行程序、矫正措施、法律责任,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法律化,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并在今年推动制定社区矫正法。

双管齐下防范司法“打招呼”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点评:一些领导干部出于个人私利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甚至以公文公函等形式,直接向司法机关发号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一些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通过各种方式打探案情、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只有排除外部干预加强内部监督相结合,建立一整套的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非法干扰,办权力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

3月30日,中办、国办公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同日公布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这两项规定的出台,分别从外部和内部构筑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法官员额设置不能简单论资排辈。

加快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专业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对司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基本相同的管理模式,不能充分体现法律职业特点,不利于把优秀人才留在法治工作第一线。需要进一步推动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专业职务序列和单独薪酬制度,强化职业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就法官员额制分析说,为确保这项改革稳妥推进,法官员额的设置一定要考虑法官职业群体的年龄结构和不同审级法院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论资排辈,搞“一刀切”,而是要根据法官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职业品德进行选任,要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里面。

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方案要求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同时,还要求统一错案认定标准,明确纠错主体和启动程序,保证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

点评:只有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才有助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副主任张新泽介绍,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择优选任460名主任检察官,赋予相应司法办案决定权,主任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为深入推进这项改革,最高检将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防止利益冲突、严格回避制度,研究建立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制度等,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

司法改革的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显著增强,司法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司法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适应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和发展。

中国司法改革的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中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

从国情出发,既博采众长、又不照抄照搬,既与时俱进、又不盲目冒进;坚持群众路线,充分体现人民的意愿,着眼于解决民众不满意的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和检验,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坚持依法推进,以宪法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凡是与现行法律相冲突的,应在修改法律后实施;坚持统筹协调、总体规划、循序渐进、分步推进。

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了以强化庭审功能、扩大审判公开、加强律师辩护、建设职业化法官和检察官队伍等为重点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职业化改革。

从20xx年开始,中国启动了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的大规模司法改革,从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司法公正的关键环节入手,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从司法规律和特点出发,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中国司法改革走向整体统筹、有序推进的阶段。

从20xx年开始,中国启动了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进入重点深化、系统推进的新阶段。改革从民众司法需求出发,以维护人民共同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关键环节,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经费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任务。该轮司法改革的任务已基本完成,并体现在修订完善的相关法律中。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中国司法改革也将进一步深入推进。

20xx年12月4日,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中,就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表示贵州省将与全国第一批除上海以外的5个试点省份同步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司法改革的面临问题。

严峻现状。

基层法官检察官感到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

“一会儿座谈会开完了,我们还要上街开展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宣传。”20xx年5月,记者跟随中央某考察团调研司法体制改革时,一位基层法官说。

长期以来,中国对司法人员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管理模式,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常常把法院、检察院等同于普通党政机关对待。“招商引资、拆迁、创卫等党政机关的任务常常被分配到法院检察院,不仅牵扯了办案精力,分散了办案力量,还常常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检察院与政府是一家的错觉,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法官检察官也更看重其行政级别的晋升,而非专业等级的提升。“工作20xx年了,我还是一名普通科员。如果能当上副庭长,评为副科,工资能上调不少。但中国法官等级提高一级,工资也就涨几十块钱。”一名西部省份基层法官说。根据20xx年人事部、财政部确定的法官津贴标准,首席大法官340元,五级法官180元,最高与最低的津贴也只差160元。

但行政职数毕竟有限,导致法官检察官晋升缓慢,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20xx年至20xx年间,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调离或者辞职的法官超过1600人,其中不乏拥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压力大、保障差、晋升慢、职业尊荣感不强被归结为主要原因。

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法院检察院内部,许多行政、后勤人员未通过司法考试,也从不办案,却有法官检察官的头衔,而一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年轻干警常常连续两三年干着打字、装订、收发的活儿。

“在许多法院、检察院,行政、后勤部门数和人员数远远超过了业务部门数和人员数,投入一线办案的人数严重不足,案多人少压力不断增大。”

受行政化的影响,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承担了大量行政事务,很难再亲自审理案件,于是形成了“提拔一位庭室领导,就少一名好法官”的怪现象。留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审判资历稚嫩。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例,真正办案的法官审判资历平均才8年,其中有41.6%的法官任命不满5年。这对于靠大量审判经验才能作出科学、缜密判决的法院而言,并非好事。

在检察系统,行政化的影响也十分明显。检察权以“处、科、组”为基本单位运转,案件办理三级审批模式广泛适用,弱化了检察官的主导地位,影响办案独立性,也有违司法的“亲历性”。

地方探索。

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

“由于没有建立科学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导致法官人数庞大,而辅助人员稀少,大量与行使判断权无关的辅助事务也需要法官去办理,造成司法效率低下,最终形成案多人少与忙闲不均现象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

为改变现有司法人员管理模式的弊端,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改革尝试。

20xx年12月20日,一场特别的选拔考试在广东佛山中院拉开帷幕——从全市法官中挑选出35名审判长。“只有还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专业精深的法官以‘应有位置’,让他们重掌法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司法公信力不强、权威性不够等问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陟云说。

在这次选拔中,有25名原来各庭室、部门的正副职胜出,与其他10名始终奋战在一线的优秀资深法官一同,按照“1名审判长+2至3名合议法官+2至3名书记员”的模式组建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独立行使审判权。

为了让院长、庭长们心无旁骛地专司审判,佛山中院还专门为3名管理审判事务的副院长分别配置1名助理,集中管理副院长所管庭室的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联络会务等行政性事务。

“做个纯粹的法官是我的职业目标。以前当民一庭庭长要管50多号人和几千宗案件,而且行政性会议又多,确实不易。相较而言,现在更轻松更专业”,竞选成功的佛山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健南说。

改革后,在一线真正办案的法官平均审判资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迅速改观:仅今年第一季度,群众来信来访同比下降10.5%。

除佛山外,深圳、珠海横琴新区也进行了探索。根据《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法官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人员,单独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以法官等级定待遇。珠海横琴新区检察院将检察人员分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十一

教育部宣布,中小学生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将扩大。试点区内,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证须每五年注册一次。按照规划,20xx年,我国将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

师范生也要考教师资格。

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的教师资格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后的统考将增设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突出对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此外,目前的考试以知识性考题为主,试点后则以实践能力题为主,同时邀请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师范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统一纳入考试范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能够促进师范院校调整课程设置,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

教师资格每五年注册一次。

想当老师不仅要参加全国统考,教师资格也不再终身拥有,而是定期注册。教育部昨天同时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20xx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率先在浙江、湖北两省启动,20xx年增加了河北、上海等4个试点省份,今年又新增山西、安徽等4个省份。

据教育部统计,在前两年的试点工作中,共组织4次全国性考试,6省参加考试人数28.08万人,通过7.72万人,通过率27.5%。而试点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一般在70%以上。同时,6个试点省分别选取1到2个地级市开展了定期注册试点,18.9万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通过率99.2%,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了一批不合格教师。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分析,从前两年的试点来看,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师资格考试,改变了过去的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够规范的现象,能增强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改变教师资格证含金量不高的情况,以提高教师职业准入门槛。此外,定期注册改革能够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教师队伍底数,规范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十二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定的积极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切实搞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职称评定的政策以及职称评审积分办法,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围绕县教体局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规范操作程序,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政策导向,突出实绩与能力,完善评审标准,不断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一)评审原则。

严格执行教体局、人社局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二)评定办法。

1、制定方案。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以确保职称评定工作有序开展。

2、政策宣传。

职称评定前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宣传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及具体规定,做到政策公开。

3、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亲属回避的原则推荐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同志组成学校职称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年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监督员:

1、本人报名,资格审查;教职工申报评定职称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由办公室负责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条件者在职评会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量化打分;

3、职称考核领导组成员评议认定,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

4、学校向全校教职工公示评定结果;

5、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再行上报材料。

6、材料归档评职工作结束,所有材料都要归档。

(四)量化计分标准。

   1、学历。专科以下4分,专科6分,本科xx分,硕士xx分,博士14分。后取得学历层次减1分。专业不对口减2分。

2、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每年1分。参加工作以来每满一年计1分,任教学科与专业不同的每年计0.5分。转评人员特殊对待。

3、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满工作量每年2分。

4、班主任。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每学期1分。

5、任现职以来基本功。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6、任现职以来优质课。县、市、省、国家级分别为1、2、4、6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需与专业相关。

7、任现职以来课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的主研人2分,其他为1分。省级的主研人4分,其他2分;国家级的主研人xx分,其他5分。

8、任现职以来科研成果奖。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数依次为5、xx、20、30分;教育部分授予的依次为2、4、6、xx积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按1:0.8:0.5的比例计算。主研人满分计算,其他人(不超过4人)按0.5计分。需与专业相关。

9、任现职以来行政奖励。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xx分,国家级20分。每年证书可累计,但必须与专业相关。

xx、论文,论著。至少一篇。进中一最多两篇,进中高最多三篇。市级1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需在指定网站上查到。(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正式出版过专著、译著(主编或副主编)计20分。

xx、考核。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优秀每次计2分,合格计1分。

(五)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职称评定。

(1)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有损学校荣誉和形象行为者;

(3)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和擅离职守,目无组织纪律,影响恶劣者。

(4)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业绩等,三年不得申报。

(六)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学校考评小组要把职称评定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对在职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七)时间安排。

7月28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准备会;

7月29日审查材料,积分;

7月31日-8月7日公示量化积分排名表。

此方案由学校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中学。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十三

根据x政人社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今校务会及教师代表就我校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讨论、适当微调,形成此评价细则。

(一)教龄。从参加工作至考核年度,每年为0.5分。

(二)职龄。从任现职务至考核年度,每年计1分。

(三)考勤。(xx分)。

1、出满勤者计xx分,教师请假累计5天内,每天扣除0.1分;在6—29天,每天扣除0.2分;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

2、教师超过三个月不在岗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不在岗包括病事假、三个月以上的外出培训、工伤、产假、哺乳期等。

(四)中层以上领导和班主任(5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2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5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4、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的,不按两项累加计分。可选其一项与以下第五条分数累加。

说明:1、以上一至二项分数可以进行累加。2、按现有职称聘任期内统计经历。

(五)社团组织负责人(含教研组长)(1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0.5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2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六)个人荣誉。教师任现职以来(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1、教学能手奖。经过课堂教学实地竞赛评选出来的省、市、县教学能手、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2、教学成绩奖。(以县教育局统计文件为准,未进行评比的不列入此奖励)。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前三名者,通过教育局表彰奖励,颁发荣誉奖证书的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

3、亮点工作成果奖。近三年以来,我校承担的县级以上全员性大型文艺、体育集中展示(xx0人以上)给第一名负责人奖励2分。

4、其他荣誉奖。(1)教育部、省政府荣誉计3分。(2)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计2分。(3)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奖励的计1分。(4)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奖励的计0.5分。

5、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通过资格或资料审查,评选的各类“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荣誉按照以上第四条标准进行奖励。

说明:(1)以上荣誉需学校推荐方列入奖分范围。(2)同一项选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不重复累加。(3)以上奖励办法仅限于教师自身荣誉,教师的教育成果及作品不计分。

(七)工作量。

1、教师平均周工作量在xx课时以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6课时以上,计14分。

2、教师周工作量在xx——xx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4课时以上,计xx分。

3、教师周工作量在6---9课时的,计xx分。

4、教师低于6课时的不计分。

5、校长取中层以上领导的平均课时记分。

(八)交流轮岗教师倾斜细则。

1、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

2、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有过班主任经历”,但不享受班主任的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

4、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

(九)资格及荣誉认定。参评教师的各项荣誉及资质截止考核年度的xx月31号。由考核年度之后所授予的当年度各类优秀也列入范围。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十四

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和镇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和会议精神为指导,本着好事办好的原则,认真落实好这次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既要聘出干劲、聘出积极性,又要聘出持续的工作热情,更要确保广大教职工人心稳定、人际关系和谐,为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再创新的辉煌。

1、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整体把握先评先聘的原则;。

3、坚持同年度内突出工作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

4、坚持发展性评价,有利于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调动教师积极性的原则;。

5、坚持统筹兼顾,有利于保持教师队伍稳定的原则。

1、现翟镇(市人事局、教育局规定的离岗人员和正式退休人员除外)正式教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教学业务能力强,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成绩突出。

3、工作勤恳,任劳任怨,顾全大局,服从分配。

4、已取得相应的教师专业专业职称。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较差,在镇内外影响很坏的;。

3、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学生在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从事有偿家教,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乱收费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连续6年以来教学质量奖都在全镇最后等的;。

8、未经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9、不按规定和要求签订聘任承诺书和保证书的。

1、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考查2012年以后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聘任的主要依据。

2、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连续两年内在后勤岗位的,不予聘任。

3、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将教师考勤、质量抽测、教科研、上级视导检查成绩等作为重要条件。

镇教办成立“翟镇20xx年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翟镇20xx年以前教师职称第二阶段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具体指导和实施这次聘任工作,确保聘任工作组织严密,实施工作细致周到,并有理有据。聘任的主要原则是符合基本条件并不违背聘任条件之二中所列情况的,按照先评先聘的原则组织聘任;根据名额聘任到相应年度后,仍有名额的,下一年度的聘任按评分标准组织实施。

镇教办、教育工会组织召开全镇教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镇教办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翟镇20xx年以前教师职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代表组成教育干部占三分之一,教师代表占三分之二,具体推荐要求见附件。

有聘任意向的教师,先向学校递交书面聘任申请,并每人签订一份承诺书,学校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由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镇教办聘任工作委员会,镇教办聘任委员会安排专人接收申请并组织严格审核。

镇教办聘任工作委员会将根据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相关要求和分配给我镇的聘任总额,认真核定各年度的聘任名额,名额分配的原则是:中高按分配名额聘任,中级按照分配名额所占总未聘人数的比列,按照同等比例分别确定中一和小高的聘任人数,并公示。

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聘任工作的实际需要,分成中高、中一和小高三个聘任工作小组。根据各聘任名额,按年度聘任,聘完一年,再推至下一年,如果同一年度名额不足的,则依据评分标准,进行逐一打分,按年度,排出参聘教师的综合成绩,由评委签名认可后,先行在各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参聘教师个人确认成绩后,公示认可。

对确定聘任的人员名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教育局。

被聘任人员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核同意,镇教办签发聘任书。

所有参聘人员,先签订承诺书或保证书,才允许参加聘任,凡是不参加保证书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聘;参加本次竞聘的,被聘任后又不按时上班或者三天两头请假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的考勤制度,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扣发其工资或绩效工资。

1、学历:

晋升小学高级:中师以下不计分,中师5分,专科10分,本科15分(属后学历者,须取得后学历满3年)。

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专科以下不计分,专科计5分,本科计10分,取得学士学位计12分,研究生及以上计15分(属后学历者,须取得后学历满3年)。

2、班主任。

近5年以来,每任职1年加1分。

3、年度考核:在近五年之内的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加2分,累计加分。

4、骨干教师:凡是参加了骨干教师培训,经教育行政部门颁发了骨干教师培训证书的或经市教育局公布的教科研团队成员,市级加1分,地级加2分,省级及以上3分,累计加分。

5、职称职务任期内每年加4分。

6、教师业务考试成绩2分,其计算办法是同学科最高分为基数,个人两次成绩之和除以同学科两次最高分之和乘以2.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20×(n/m)。

对20xx―20xx学年度在本镇教师节暨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特等奖的18分,获一等奖的15分,获二等奖的12分,获三等奖的9分,获四等奖的7分,获五等奖的5分,获六等奖的3分;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xx学年度、20xx――2012学年度取得的成绩进行打分。凡是四学年内在本镇教师节暨教学质量分析会上,获一等奖的15分,获二等奖的10分,获三等奖的6分,获四等奖的3分(以镇党委政府、教育办文件为准)。六学年成绩累加。因工作需要由教学岗位调整到教育教学管理岗位并且从事与教学有关工作人员的成绩,有获奖等次者可按相应证书等级计算,无获奖等次的其所在新岗位期间的成绩按参评相应职称有成绩人员同一年度的平均分计算;调整到职工岗位的,按参评同一年度相应职称人员的最低分计算。

20xx年8月底以前病休或从事勤工俭学工作而现已上岗的教师,其病休或从事勤工俭学工作期间的教学成绩计为零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计分最高者记为4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4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40×(n/m)。

(1)20xx年度以来获得镇级及以上综合荣誉的(教师节期间表彰的),地级50分,市级30分,镇级15分,累加计分。

20xx年翟镇表彰的教学标兵、优秀教师,20xx翟镇表彰的教学标兵、优秀教师,只按优秀教师计算成绩,不重复计分。

(2)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省级50分,地级40分,市级30分,镇级15分;优质课、创新课,省级:40分,地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级: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镇级一等8分,镇级二等3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5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5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50×(n/m)。

(1)20xx年以来取得的业务荣誉进行打分(教育主管部门签发、大会表彰的)。获得镇级以上“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百佳文明教师”、“拔尖人才”、“科技标兵”、“中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班主任”、“中考先进工作者”、“小学教育教学先进个人”、“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课改先进个人”、“教改先进个人”、“学校管理先进个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督导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国家级35分,省级30分,地级25分,市级15分,镇级5分,以上荣誉累加计分。

(2)对20xx年以来取得的其它单项荣誉进行打分(由主管部门逐级推荐的)。获得镇级以上其它单项荣誉的,省级18分,地级13分,市级9分,镇级3分,累加计分。

注:以上同一类的同一年度的荣誉,其成绩按最高的计算不重复计分。

(3)一般课型比赛。

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获奖的教学技能大赛等,省级:40分,地级:一等35分,二等25分,市级:一等23分,二等21分,三等19分,镇级一等8分,镇级二等3分。电教优质课、通过光盘参评的优质课国家级13分、省级10分、地级8分、市级7分、镇级5分。被评为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参加培训直接发证的骨干教师除外),在镇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说课等评选获奖的按同级优质课对待。教学能手按同级一等加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本大项成绩累加记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以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20×(n/m)。

(1)发表作品。

20xx年以来市级及以上重要正式教育学术刊物(有国家统一刊号)上发表的科研论文、专著,国家级50分,省级40分、地级30分、市10分、镇级5分,在小报小刊发表的文章、试题、论文集等,任期内限交15份,每份3分(仅限第一作者)。累计加分。

(2)、评选论文。

20xx年以来参加各级教研室、教科所、课改办、专业报刊、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等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获奖的,按获奖的级别计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级:一等5分,二等以下3分,市级:一等2分,二等1分。电教、普教、成教、幼教、勤俭办、条装办及有关科室论文评选及自制教具、玩具评选、课件制作评选、优质教学案评选获或中学系列按上级约稿出集的,省级及以上4分,地级:一等3分,二等以下1.5分,市级:一等1分,二等0.5分。在镇级以上教师节质量分析会和学校管理大会上介绍经验者,地级2分、市级1分、镇级0.5分。指导奖(限于小教系列职称评审)以证书为准镇级0.5分,市级1分,地级2分,省级以上3分;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3)课题。

20xx年以来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通过鉴定:主持人:国家级30分,省级25分,地级20分,市级15分,参加者:第一位得分省级20分,地级15分,市级10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记分,依次类推。课题项目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第一位得分省级及以上15分,地级:一等10分,地级二等8分,地级三等7分;市级7分,第二位按第一位得分的1/2计分,第三位按1/3计分依次类推。以上荣誉累计加分。

本大项成绩累记计分最高者记为20分,以成绩最高的教师所得分数为分母m某教师所得分数为分子n,然后乘20得出的分数即某教师在该项所得实际分值a。计算公式:a=20×(n/m)。

注:以上荣誉以原始证书为准。

我已仔细阅读镇教代会通过的《翟镇2012年以前教职工职称第二阶段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严格执行方案规定,按要求参加本次或今后职称聘任工作,坚决不违背以下规定:

1、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教师职业道德较差,在镇内外影响很坏的;。

3、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学生在校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4、从事有偿家教,造成较坏影响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乱收费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连续6年以来教学质量奖都在全镇最后一等的;。

8、不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9、未经批准就私自不上班的。

10、不按规定和要求签订聘后承诺书和保证书的。

12、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2012年以后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聘任依据。

13、自2012年起,今后凡参加聘任的,连续两年内在后勤岗位的,不予聘任。

承诺人:

教师职称退出方案篇十五

根据x政人社发(20xx)xx号文件精神,今校务会及教师代表就我校原有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讨论、适当微调,形成此评价细则。

(一)教龄。从参加工作至考核年度,每年为0.5分。

(二)职龄。从任现职务至考核年度,每年计1分。

(三)考勤。(10分)。

1、出满勤者计10分,教师请假累计5天内,每天扣除0.1分;在6—29天,每天扣除0.2分;累计30天以上不得分。

2、教师超过三个月不在岗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不在岗包括病事假、三个月以上的外出培训、工伤、产假、哺乳期等。

(四)中层以上领导和班主任(5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2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5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4、中层领导担任班主任的,不按两项累加计分。可选其一项与以下第五条分数累加。

说明:1、以上一至二项分数可以进行累加。2、按现有职称聘任期内统计经历。

(五)社团组织负责人(含教研组长)(1分)。

1、所考核年度担任的计0.5分。

2、所考核年度的前四个年度担任的每年奖励0.2分。

3、从所考核年度前四个年度开始连续担任至今的记满分。

(六)个人荣誉。教师任现职以来(部分奖励为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和突出成绩进行奖励:

1、教学能手奖。经过课堂教学实地竞赛评选出来的省、市、县教学能手、名师或学科带头人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2、教学成绩奖。(以县教育局统计文件为准,未进行评比的不列入此奖励)。在全县教学质量检测中居全县前三名者,通过教育局表彰奖励,颁发荣誉奖证书的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

3、亮点工作成果奖。近三年以来,我校承担的县级以上全员性大型文艺、体育集中展示(100人以上)给第一名负责人奖励2分。

4、其他荣誉奖。(1)教育部、省政府荣誉计3分。(2)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奖励的计2分。(3)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奖励的计1分。(4)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奖励的计0.5分。

5、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通过资格或资料审查,评选的各类“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等荣誉按照以上第四条标准进行奖励。

说明:(1)以上荣誉需学校推荐方列入奖分范围。(2)同一项选取最高荣誉进行奖励,不重复累加。(3)以上奖励办法仅限于教师自身荣誉,教师的教育成果及作品不计分。

(七)工作量。

1、教师平均周工作量在12课时以上、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6课时以上,计14分。

2、教师周工作量在10——12课时、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在4课时以上,计12分。

3、教师周工作量在6---9课时的,计10分。

4、教师低于6课时的不计分。

5、校长取中层以上领导的平均课时记分。

(八)交流轮岗教师倾斜细则。

1、教师定期交流一年以上者,在职称考核时每交流一年,按增加一年职龄计分,如在交流学校担任班主任者,按我校班主任计分办法计分。

2、凡有定期交流经历的教师视为“有过班主任经历”,但不享受班主任的其他待遇。

3、在每年的职称评优中,正在外出定期交流的教师其考核只用硬件分来确定其位次,如该位次进入优秀指标范围内,直接确定为优秀人选。

4、以上定期交流教师的各项优惠,仅适用于二级职称对象。

(九)资格及荣誉认定。参评教师的各项荣誉及资质截止考核年度的12月31号。由考核年度之后所授予的当年度各类优秀也列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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