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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代理注册协议书如何写 药品代理注册协议书如何写才有效(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19:32:40 页码:9
药品代理注册协议书如何写 药品代理注册协议书如何写才有效(二篇)
2023-01-12 19:32:40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药品代理注册协议书如何写一

我院位于奉节县龙桥乡,是一家公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乡一万余人口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及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药品使用范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实施。我院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优质优价的办院原则,无药品经营违法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管理2人,主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20平方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药品管理小组,先后制定了10余项规章管理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药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依法经营,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了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管理职责

1、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院药械坚持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门诊药房的药品使用及药品周转库的出入库均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院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事从业人员的整体质量管理素质。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设施设备

1、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2、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药房进行升级改造,能适应我院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四)进货管理

1、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五)储存于养护

1、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2、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六)特殊药品的管理:使用的精神的药品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核对资料后发放药品。

(七)药品的调拨与处方的调配

推荐药品代理注册协议书如何写二

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

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

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发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

专用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八、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必须按“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精神药品必须按“三专”(专人、专帐、专柜加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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