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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范文(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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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范文(精选19篇)
2023-11-24 08:48:09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方法,进而提升个人素质。总结要贴切、客观和准确,我们需要对所总结的内容进行真实和全面的反映,避免主观色彩和片面性。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的例子,希望能够激发你在写总结时的创作灵感。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一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x月xx、xx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始,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二

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春节,市政府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在市区继续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时间。允许燃放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至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六)、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早7时至晚10时。除夕夜延长至次日凌晨1时,正月初一提前至凌晨5时。

二、限定燃放区域及场所。严禁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三、限定销售、燃放品种。严禁销售、燃放两响炮、铁炮、拉炮、摔炮、砸炮、开天雷、礼花弹、土火箭、地老鼠等装药量大、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严禁在变电站等电力设施500米以内,燃放带降落伞或金属丝的高空礼花类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

四、限定销售单位、时间。经所在地安监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必须从我市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允许销售日期为20xx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

五、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安监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公告》,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处罚。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不安全行为,积极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凡举报查实的,将依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三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营造20xx年春节期间欢乐祥和的传统节日氛围,根据《榆林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办法》(榆政办〔20xx〕3号)规定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xx〕1号)要求,现就全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除夕(20xx年1月21日)至正月初六(20xx年1月27日),以及正月十五(20xx年2月5日),市民可在集中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严格按照20xx年1月14日印发的《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执行。

二、按照“黄土魂·神木年”20xx年春节活动安排,由市国资集团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正月十五晚8时(20xx年2月5日)在东山组织实施烟花展演,供市民观赏。

三、由六个街道负责,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合理选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位。

四、市公安、城管、民政、文旅、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林业、气象等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节前会同各街道开展联合检查;各街道要从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前开展安全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强化与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合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五、市宣传、教体等部门和各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鼓励市民购买电子式烟花营造节日氛围。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四

xxx:

口的脚步越来越近,过年的氛围也越来越浓,准备春联、灯笼、红包等等这些过节必需品是最近几天市民生活的重头戏。

为了过年的热闹,有的家庭在准备购买鞭炮。殊不知,这样的噼里啪啦,这样的热闹却会让垃圾成倍增长,环卫工人的工作量猛增;这样的噼里啪啦,这样的热闹意味着更大的火灾隐患,大年夜消防队员会奔波在路上;这样的噼里啪啦,这样的热闹意味着医院急诊室的伤者增加,不少人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眼球;这样的噼里啪啦,这样的热闹意味着大量的有害气体被排放到空气中,让天空失去蓝色,让城市遭受污染;这样的噼里啪啦,这样的热闹让原本快乐祥和的新年因为安全隐患,因为空气污染而变了味。

“希望大家过年少放鞭炮,这样婆婆就可以早点回家过年了!”这是一位环卫工人7岁的小孙女写下的新年愿望,因为深知作为环卫工人的婆婆工作的辛苦,小女孩的愿望是如此简单,却又如此打动人。

为了城市的蓝天,为了自身的安全,为了小女孩的愿望,为了当我们团聚时那些还在奔波忙绿的环卫工人、消防队员、医生护士……在这里我们发出倡议,在这个春节,远离鞭炮,过一个平安环保的新年。

远离鞭炮,多一些时间陪伴家人,远离鞭炮,多一些时间去做更有意义的事。陪父母聊聊天,来一趟美妙的旅行,为有困难的人送去帮助,借假期给自己充电……少了鞭炮,春节并不会显得乏味,更不会少了精彩。相反,多了安全,多了环保。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五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1月27日至1月29日每日7时至次日零时(1月27日延时到次日零时30分),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xxx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年1月25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六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大家习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为使我们的城市更加清洁、空气更加清新,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1.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养成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的习惯。

2.请向家人和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3.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举报电话:110)。

4.请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英德作出自己的贡献,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洁净的春节。

恭祝全市人民:新年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七

你们好!

根据xx市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12月12日下发的《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要求,自12月12日起至2月6日止,在xx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建成区、乡镇政府驻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2、支持拥护市政府禁限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广大居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燃放规定,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更高水平富强xx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八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春节,要年味更要环保。近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划定禁限放区域、禁限放时间,对工作不力造成空气污染的单位和负责人,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急剧增加,特别是在冬季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下,更容易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一个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至少需要10个至20个以上良好天气才能消化。”省环保厅大气处相关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强化监管,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抓好关键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成都及周边、川南、川东北三大重点区域尤其要做好禁限放工作,成都、自贡、南充市政府要发挥区域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研究,提前部署,加强联防联控。同时要通过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发布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信息,倡导绿色过节方式。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九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根据《xxx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承德市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承德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市政府决定,2017年春节期间我市继续实施禁限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定燃放时间。主城区(包括双桥区、双滦区和承德高新区)可燃放时间为2017年1月27日(除夕)、1月28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1日(正月初五)、2月11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其他时间全部禁止燃放。主城区以外的县区政府所在镇的可燃放时间,由县区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二、限定燃放区域。本市下列区域为禁放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全市党政军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米以内。

(二)全市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和仓库、加油(加气)站、桥梁、大型仓库、液化气站及其外围200米以内;电力、广播电视、通信设施周边200米以内;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三)双桥区武烈路、南营子大街、新华路、迎宾大道等市区主干道两侧。

(四)全市山林、草原等边缘200米以内。

(五)双桥区避暑山庄(须弥福寿之庙对面电力仓库至华电宾馆至万树园小区,地区老干部家属楼至实验幼儿园,德汇门至丽正门之间,xxx山庄管理处仓门至碧峰门、碧峰门至大榛子沟,鹿栅子沟至沟里),外八庙、热河文庙、市文保单位、烈士陵园及其周边200米以内。

以上区域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和产权单位要在其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派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四、限定销售和燃放品种。全市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箱体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除双响、摔炮、擦炮、土火箭、地老鼠等摔炮类、摩擦类以外的c级、d级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生产及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严禁个人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无《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燃放礼花弹和装药量在3千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等a级产品。

五、严格依法监管。公安、安监、质监、市场监管、城管、环保等部门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违反本通告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年1月17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

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春节,市政府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在市区继续实行有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定燃放时间。允许燃放时间为20xx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2日(除夕)至2月18日(农历正月十六)、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的早7时至晚10时。除夕夜延长至次日凌晨1时,正月初一提前至凌晨5时。

二、限定燃放区域及场所。严禁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场馆、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内及楼房阳台燃放;严禁在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及电力、通讯线路附近燃放。

三、限定销售、燃放品种。严禁销售、燃放两响炮、铁炮、拉炮、摔炮、砸炮、开天雷、礼花弹、土火箭、地老鼠等装药量大、敏感度高、危险性大的品种和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严禁在变电站等电力设施500米以内,燃放带降落伞或金属丝的高空礼花类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孔明灯。

四、限定销售单位、时间。经所在地安监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必须从我市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进货,凭经营许可证、临时占道许可证(非占道经营的自然村除外)、营业执照,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允许销售日期为20xx年1月23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十五)。

五、对违反规定者予以处罚。安监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公安机关根据《治安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公告》,对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处罚。对造成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依法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六、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限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不安全行为,积极举报违规违法行为。凡举报查实的,将依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一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很多市民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等空气污染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还会产生巨大的声响造成噪声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加重清洁工人的负担。春节将至,为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引导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二、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转变节日庆祝方式,选择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倡导自觉践行倡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事件,要从严从重处罚。

要健康、不要雾霾,要新鲜空气、不要烟花爆竹。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发展”,共同打造“青清净静”魅力x县。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具有使用范围的广泛性、文种使用的晓谕性和行文方向的不确定性等特点。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二

广大市民群众朋友们:

你们好!

20xx年春节将至,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燃放进入高峰时段,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广大市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幸福的春节,现就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醒如下。

3.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产品;

4.应选购标志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厂名、厂址、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的正规烟花爆竹产品。

家庭购买存放的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尽可能少、存放时间尽可能短,并注意远离火源,避免受潮、雨淋,存放在儿童触碰不到的地方,并确保存放稳固;机动车内不得存放烟花爆竹。

1.特别提醒,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放区域,如军事管制区、名胜古迹区、文物保护区、重要公共建筑物附近以及加油站、变电站、高压线、下水道井口、化粪池口、燃气管道井口,燃气调压站、棚户区、楼梯口、小弄堂和草场山林附近等;严禁向下水道井(盖)内投掷烟花爆竹;在室外燃放时注意与建筑物、机动车辆、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应远离工厂、仓库、农贸市场、易燃屋区、粮囤、柴垛等易燃物品区域;不得燃放孔明灯。

2.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

3.燃放之前,燃放者应认真阅读烟花爆竹产品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按照说明书小心燃放,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必须在室外燃放。

4.燃放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严禁燃放。

5.燃放时,应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地面上,不要拿在手上,一般采用烟头或者香头点燃,点燃后,应立即离开在安全位置观赏。

6.万一出现异常情况时,请不要马上靠近产品,至少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用水浇湿)。

7.燃放后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及时清理。

8.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不得用燃放烟花爆竹玩打“火仗”游戏。

9.禁止购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和摔炮、拉炮、砸炮、“窜天猴”、“小惊雷”、“雷王”、“地雷”、“开天雷”、“鱼雷”、“春雷”、“鱼炮”、“彩雷王”、双响炮、“塑料圆盘击发帽”、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违禁烟花爆竹;严禁向行人、车辆、房屋等发射、投掷烟花爆竹。

10.燃放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旋转升空类烟花,必须注意周边环境。

11.应当及时开展户内外消防安全检查,对楼道、阳台堆积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关好门窗,防止烟花爆竹窜入家中引发火灾。

12.出现紧急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救助120。

1、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2、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和邮寄的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严格执行《白银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关于城区烟花爆竹限制燃放规定,平川区城区除每年春节(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应急、消防、城管执法等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群众朋友们,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也是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后,硝烟弥漫、纸屑满地,燃放后释放的大量颗粒和硫化物会直接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促进雾霾天气形成,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燃放后的大量碎纸屑、残留物会影响环境卫生,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未燃尽的鞭炮在清扫和运输时还极易印发燃烧、爆炸,带来安全隐患;此外,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也造成噪声危害,严重影响市民和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在此,我们也真诚地倡议广大市民群众朋友们在节日期间尽量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爆竹,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过节和生活方式,为共建共享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平川区应急管理局

白银宏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25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三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xx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x月x日(农历腊月廿六)至x月x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 (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xx政办发 〔20xx〕xx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 《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九)xx县城新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xxx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五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四、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五、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要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供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民政、教育、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本《通告》,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八、本《通告》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xx年1月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六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共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0号)有关要求,决定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1.主城区。

西环北路-西环南路-金海湾西大街-滨江东路-平山大街-扬帆大道-金海湾东大街-东环路-蓬莱大道-325国道-钦州湾大道-西环北路闭合区域,以及上述形成闭合区域的线路周边50米范围为禁止燃放区域。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1)环珠西大街-钦州港大道-滨海公路(金鼓大街)-南港大道-勒沟东大街-临海大道-果鹰大街-鑫盛街-沿江路-桃源路-逸仙路-龙泾大道-环珠西大街的闭合区域〔其中包括:滨海公路北侧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的钦州热电厂一期工程项目、勒沟作业区、果鹰作业区和金鼓江作业区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1000万吨/年炼油工程炼油厂外输管廊两侧各300米范围〕。

(2)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周边300米范围。

(3)大榄坪第八大街以南的钦州保税港区范围。

(4)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启动区范围(孔雀湾大道-滨江东大道-六景高速公路连接线-中马南五街的闭合区域)。

3.国家机关、养老机构、文物保护单位、教育、医疗、大中小学、幼儿园、金融、邮政、通信、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机构。

4.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5.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6.码头仓储、石化园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7.加油(气)站、输油(气)管线、输变电设施及架空的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其他依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禁止燃放时间。

禁止燃放区域内,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限制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内,在每年农历十二月十六日至次年正月十六日期间,除夕和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天6:00至24:00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设置烟花爆竹经销点;限制燃放区域内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逐步减少的原则,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

(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影响治安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七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期间燃放鞭炮是中国的一个旧风俗,有上千年的历史,一直延续至今。今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燃放鞭炮已经成为浪费资源和财富、造成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制造空气和噪音污染的恶俗陋习。值此新年来临之际,我提议,拒绝或减少鞭炮以及各类烟花爆竹的燃放,理由如下:

燃放鞭炮的风俗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那时的中国人有用火烧竹子来驱赶瘟神的习俗。不过,真正意义上使用xx的爆竹是在北宋之后才出现的,最早叫“爆仗”,分单响和双响。而连成串的鞭炮则出现得更晚,直到明清时期才在民间逐渐普及。

而在古代的民间,并不富裕的老百姓很少能够拿出多余的钱才来购买大量的鞭炮去燃放,顶多是一个村子、几家街坊共同买来一两挂,感受一下节日的气氛,这样的场景在古装电视电影中常常见到。只有少数有钱人能够买来各式各样的烟花爆竹大放特放一通。

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老百姓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手里的闲钱也越来越多了,于是燃放鞭炮的数量和规模都大幅提高。年长的人应该还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家家户户过年时一般也就是在除夕、正月初一、破五这三天放一下,燃放的鞭炮大都是一百响、两百响的小挂鞭炮,燃放时噼噼啪啪的声音并不是很吵闹。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鞭炮的数量和规模开始激增。从五百响、一千响、两千响直至一万响。而且每个炮竹的个儿头也都大幅增长,点燃之后震耳欲聋没完没了,不仅没有节日的气氛,反而让人想起了日本侵略者的轰炸机。

到了今天,鞭炮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炫富露财的重要手段,你放一万响的,我就放两万响的;你放三挂,我就放六挂。从除夕到正月十五从早到晚不停燃放不说,婚礼、丧葬、生子、乔迁、开业、升职,甚至刑满出狱都要大放而特放。据统计,中国每年因制造鞭炮消耗的xx达到20万吨,比建国到改革开放初期几十年的总和还要多,相当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德军xx库存xx的两倍。

同前面所说,如此大规模的鞭炮燃放不仅消耗了大量的xx,更多的是制造鞭炮所用的其他资源。仅纸张一项,我国每年制造鞭炮就要消耗100万吨各类纸张,数量相当于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电子化办公节省办公用纸的总和。也就是说,我们每年苦心营造的无纸化办公环境、纸张重复利用、低碳化办公文化理念,所节省下来的纸张全都用来造鞭炮了。这里还没计算其他类型的烟花爆竹。

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制造和xxx,这还不算完。当烟花爆竹燃放完毕,留下的是一地花花绿绿的垃圾。还需要大量的投入来把这几百万吨垃圾运走处理掉,这又是一笔巨额投资。

而在鞭炮燃放的过程中,会制造出大量的烟雾,其中包括能够造成呼吸道疾病的五氧化二磷、二氧化硫、各类细小颗粒粉尘,以及能够造成温室效应的二氧化碳等等。试想,如果我们在提倡低碳生活、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敦促有关部门公布污染监测数据的同时,自己却在大规模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那就显得非常荒唐了。

燃放鞭炮以及各类烟花爆竹的另一个危害是它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前面说过,如今的鞭炮越做越大。根据国家标准,c级鞭炮每个炮仗的xx不得超过2克,而b级鞭炮每个炮仗含xx不超过8克。现在市面上较大的鞭炮多为b级鞭炮,其燃放标准是周围15米内不得有人。而现实中人们其实无法做到,大部分人还是依旧按照过去的老风俗用一个竹竿挑着就放,甚至打开窗户将鞭炮用手拿着放,这里的安全隐患是极大的。

据统计,xx年1—11月,全国因燃放各类烟花爆竹共造成169人死亡。

xx年,仅春节7天,燃放烟花爆竹就引发人身伤亡事故1626起,造成11人死亡、1808人受伤。

上面的数据还未计算因燃放的有毒气体和噪音间接造成健康伤害的人数。每年春节,我们自己都会有空气质量变差的体验,而全国各大医院的呼吸道感染疾病患者都会激增,除了影响老百姓自身健康外,还占用了大量的医疗资源,白白浪费国家和个人的医疗投入。

除了呼吸道疾病外,越做越大的鞭炮还会发出巨大的噪音,再加上鞭炮大都在子夜时分燃放,有的人甚至为了“迎财神”而燃放通宵,这严重的影响到人们的正常休息,其中受到伤害最大的则是老人、婴儿、儿童、孕妇等人群的身体健康。

优秀的文化应该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文明程度提高、生态环境改善,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的。燃放鞭炮的行为是不符合这个标准的。

首先,燃放鞭炮的出发点,是为了“驱邪”、“去晦气”、“迎财神”,属于愚昧的迷信思想而不是进步的传统文化。我们知道,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利用各种迷信思想来麻痹人民,使人民将改变自身地位和生活状态的希望寄托于鬼神而不是自身,从而达到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目的。因此,这样的迷信思想是落后的,不能因为它存在的历史长,就加以粉饰美化。

其次,燃放鞭炮严重污染了环境,并不符合中国人崇尚的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人合一”传统思想,也不符合我国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战略目标。

同时,燃放鞭炮产生大量的空气和噪音污染,严重损害了他人,尤其是老人、儿童甚至是孕妇腹中胎儿的健康,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甚至成了“害老害幼”,可以算作是为数不多的同时伤害上一代和下一代的恶劣行为。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八

各乡镇(场)、县直单位:

为全面落实《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现就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产销、运输、燃放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期、高发期。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止非法销售、燃放”作为当前社会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强化联合执法巡查和应急保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放区烟花爆竹禁得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力度。一要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机关要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审批,严格办理道路运输许可,加大对进入我区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志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堵住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强化客运站危险品查堵责任,严格落实客运经营者安全告知义务,提醒乘客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二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违禁、超标、假冒产品源头追溯。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城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打击冷光烟花等“网红”产品非法零售经营行为。三要加强燃放监管,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确需在禁放区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要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监督、检查、指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今年是我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第七年,各镇、街道和区各有关单位要避免松懈厌战思想和懈怠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问题通报、督促整改等工作,严防各类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法查处非法生产、批发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教育局要组织中小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

区城管局要依法查处非法零售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巡逻检查、组织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督促辖区易燃易爆、文物保护等重点安全保卫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要配合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河南春节放烟花通知篇十九

校属各单位、各位师生员工、家属区住户:

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政府令第217号),自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两校区校园内(含花园校区家属院、龙子湖校区教师周转房区、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及操场、道路等公共部位)。

二、禁放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三、具体要求。

校属各单位应积极开展关于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师生员工及家属子女在校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门卫及巡逻人员应加强巡查工作,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处罚。

凡在校园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敬请广大师生员工、住户自觉遵守,维护校园良好秩序。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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