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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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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版(五篇)
2023-01-12 19:58:18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一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工作

我村立足工作实际,以保护群众基本利益为目标,加强信访排查力度,实施了“组织、制度、责任制、落实、督查”五个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大局稳定,坚持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村及时调整充实了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营长为副组长,村“两委”为成员,确保了信访维稳工作有人管,能落实。

二是制度约束力到位。先后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市、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并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定性定量考核。同时,制定了《维稳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定期研究,分析情况,下访调查解决问题。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包抓责任制,村支部书记为维稳信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营长是直接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进一步明确了阶段任务目标。

四是工作落实到位。紧扣党委、乡政府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民完成党委提出的信访维稳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中始终保持思路上的前瞻性,工作上的主动性,方法上的创造性,效果上的实效性。

五是督查指导到位。村委会多次对维稳工作信访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及时调查处理。

二、精心摸排,努力化解,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我村坚持把“摸排隐患,化解纠纷”作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努力将各种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工作中做到四点:

一是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我村对来办上访的群众信件都进行认真彻底排查,将排查结果建立台帐,及时上报。同时,随时关注,掌握动态,提前介入,缓解化解矛盾。

二是坚持交办和限期办结制度。各摸排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严格按照“四个一”即一名领导、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及进行交办,定人定责定时消除隐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小事不过夜,大事不过周”。先后处理我村多次信访事件,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及时办结,上访群众比较满意。

三是坚持接访周制度。按照我村情况安排了值日周制度,村两委坚持轮流值周,村两委都参与接访,热情周到、依法依规依程序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杜绝因初信初访诱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是坚持定期汇报制度。每月月底,都要定期召开维稳信访工作会议,听取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情况,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三、加强宣传,提高素质,确保安全稳定

在维稳信访工作中,我们大力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村民学法、知法、守法,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使全村村民提高了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工作做到得心应手,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大力并展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维稳安全制度,确保了大局安定和谐。

总之,我村在维稳信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断完善创新机制,切实解决好上访群众的调查处理和答复工作,为我村创建和谐安定团结的工作局面做出贡献。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二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

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

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

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

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

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动辄漫天要价等诸多负面效应,在社会管理方面后患无穷。由于在接访处理过程中存在多部门干预,意见不一,难有定论等情形,导致此类信访数量上升。类似案件中信访人的利益诉求显然已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也与信访的本质相悖,不仅不应被如此的无理取闹而扰乱了正常的司法审判、执行工作,而且应将此类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将事情真相予以告知,不给那些企图通过钻法律空子侥幸获利的上访人以可乘之机。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

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

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

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三

为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有序、文明信访,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营造和谐信访氛围,根据文件的统一部署,我行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全面推进《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重要保证。我行领导坚持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根据《关于开展信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充分结合我行实际工作,对全年的信访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我行全年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调整银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全责、直接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并将信访工作列入今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二、完善银行领导接访下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一是根据全市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工作的统一部署,确定每周一为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银行领导带领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轮流接待市民来访。二是建立健全行长信箱、便民信箱、在线投诉、专线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为群众反映信访事项提供便利,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对人民群众的来信、转办件、交办件,主要领导要亲自阅批、亲自督办。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法服人、以礼待人、以情暖人的原则,化解信访群众的积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访工作流程

一是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摸排。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都要逐事、逐人建立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重点人、重点事,要落实责任,明确领导和责任人,分析问题症结,研究有效的化解方法,制定化解措施,落实稳控责任。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切实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进行科学分级,实行动态预警,妥善处置群体性信访事件。针对群体性信访事件,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对信访件根据信访风险程度,科学界定信访件等级,不同等级采取不同对策,调动有限力量做好信访评估预警工作。三是规范信访工作办理和转办机制。为保证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能够“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办公室为总牵头部门,对群众信访件统一填写来信来访处理登记表,由领导作出批示后,办公室按科室职责负责信访件的转办和信访件处理结果落实反馈。机关各科室对群众的来访,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将信访人及时带到银行信访接待室,做到热情接待,并做好信访登记。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能现场答复办理的就立即答复办理;不能现场回复办理的,向分管领导汇报,研究答复办理意见;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将信访登记表交给银行办公室,由银行办公室转交办理。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召开《信访条例》学习动员会,组织银行机关全体人员学习领会《信访条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接访技巧等精神实质。二是宣传月活动期间,我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信访接待三级平台,正确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临海实现千年古城新崛起的承上启下之年,敏感时期多,信访工作压力较大。我行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妥善处理各类信访矛盾,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四

一年来,我乡信访工作在乡党委、乡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第一要务求发展、第一职责保稳定”的思想,强化职责意识,规范信访行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实现了信访工作“一控制、两下降、三没有”目标,为加快建设生态富裕礼貌和谐新双河奠定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全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访38件,涉及土地纠纷10件、民政救济14件、民事纠纷5件、其他9件。落实相关领导包案处理38件,按期办结率到达了100%;党政领导下访75人次,深入农村基层为群众解决信访热难点问题78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总结如下:

乡党委、乡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信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打造“亲民、爱民、为民”的一个重要举措,年初召开了信访工作会议,通报了20xx年全乡信访工作,传达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对20xx年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各包片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乡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常抓在手,紧盯不放,乡人大主席专职负责全乡信访工作,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它领导“一岗双责”,相关单位各司其责,构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信访工作格局。

针对我乡地域广、群众居住分散、信访工作量大的实际,我们首先从健全基层信访网络抓起,按照“强化乡一级,完善村一级”的思路,着力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多方位宽领域的信息网络体系。乡上设立信访工作接待室、民政信访接待室、纪检信访接待室,分别落实专人管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各村分别设立了信访调解组织,配备村级信访调解员17人,村小组调处中心户长94人,发挥他们身处基层,发现信访苗头早,掌握信访信息多的优势,及时反馈信访信息。今年6月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经过了解社情民意,进取排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综合分析,对有可能引发的信访动向,早发现、早报告,做好上下沟通,信息互通;对高丕利、刘德军等退伍军人,我们一方面落实各项优惠待遇,想法设法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一方面切实加强监控,由所在村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常年包抓,村支部书记常年监控,确保他们不参与团体、越级上访。

在建立健全信访隐患排查机制的基础上,超前做好信访预案,把握工作主动性,变单一处理为综合治理。

一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异常是村级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对苗头性、倾向性的社会现象,早介入、早化解,把信访工作与矛盾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一般信访不出村,重大信访不出乡,有效地堵住了信访源头。

二是健全综合协调机制。有些信访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多个单位、多个行政村,甚至涉及到其它乡镇或县级部门,我们注重协调,合理配置资源,明确直接职责人,赋予相关职权,限时办理;

三是落实重大信访由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及时处理,避免引发越级上访。

把解决信访老户及历史遗留问题与当前农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取化解各种遗留问题,尤其是对近年来退耕还林、计划生育、石油征占地权属及补偿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彻底解决,深受群众。

我们先后制定了《双河乡信访工作制度》、《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信访职责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运行,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全乡的信访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迈进了一大步。

一是建立了领导带头抓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分析信访形势,部署下步工作。坚持每星期一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乡上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信访件制度,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有案必处。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职责制,严格实行职责追究。乡上年初与各村、乡属各单位签订了《信访工作职责书》,并将其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完成比较好的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力,造成较坏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职责。

三是建立信访督查落实机制和处理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村、乡属各单位的上下联动作用,由乡党委、乡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参与,协调互动,集中处理信访突出案件及群体性的重大事件,并对全乡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景进行督促检查。

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的问题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案案有结果,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务求一次解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力争不出现重访事件。

二是将信访“关口前移”,变群众上访为领导干部“下访”,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深厚的感情,满腔的热情,了解百姓疾苦,倾听群众呼声。

三是变信访办理为信访服务,把信访工作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来访群众,做到耐心听取申述,虚心听取批评,有效地防止了“一说就吵,一谈就崩,必须就跳”现象的发生。

切实抓好教育疏导工作。对各类信访案件,坚持教育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兼顾法、理、情,依法依理依情予以解决。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从事实和政策方面进行分析,做到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创造条件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从而切实提高了处理信访问题的质量和效率。

信访案件息诉协议书简短五

xx镇位于xx县城西南部,距县城56公里,铜仁市70公里。镇域面积19xxxx公里,耕地面积有2019xx,林地面积1x亩。辖2x村x居委会,22x村民组,812,3574。全镇矿产资源、森林资源和旅游资源十公丰富。

200x年,随着全镇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交替出现,信访事项不断上升,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此,全镇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机构和村级网络建设,严格落实各项信访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确保了全镇无一起集体访和越级访,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1、调整充实了镇信访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党务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人大副主任、政府副镇长等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把信访工作摆在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形成了党委、人大、政府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格局。同时各村实行支书负责制,明确责任,充分利用村级组织,切实把信访化解到最基层。 2、实行镇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信访问题包案工作制。我镇根据农村工作现状和信访工作突发性的特点,除平时上班接待外,每月还安排领导赶场天接待日三天。同时实行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定领导、定案子、定解决日期的“三包”包案办法,及时处理和落实上访案件和群众问题,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同时也密切了镇领导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3、把信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镇党委、人大、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对做好信访工作认识到位,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一个大局中去认识,把它作为一个部门、作为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的主要工作去抓,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200x年主要领导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党政班子会听取或专题研究信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处理信访案件。如书记、镇长亲自处理灾情搬迁问题,x村级换届信访工作等。

4、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全镇把信访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和职工、各村、各部门年终全面考核评比内容之一,年终严格执行,从而增强了全镇干部职工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全镇在镇村两级设立镇专职信访员和村级信访联系员,实行信访信息直报、月报等制度,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信息网络,切实拓宽了信访信息渠道。二是加大投入,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购置相关的办公设备,改善了接待环境,强化了信访职能。三是加强信访干部政治、业务培训工作,全镇每年组织二次培训。

1、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召开全镇干部职工和村干部会议学习《信访条例》;二是以村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学习《信访条例》;三是以书写标语和发放宣传手册、资料方式进行宣传;四是利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村寨和三个集市进行宣传;五是利用镇区电视广播设备和各村远教设备进行宣传。

2、健全信访工作制度。为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和信访人行为,我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信访接待制、领导接待日制、岗位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制,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制等,使全镇信访工作开展更顺利,更及时。

1、进一步细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切实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和信访矛盾不出村、不出镇奠定了基础。要求各村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对排查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镇,镇信访办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及时组织人力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处理,切实把一些集体访苗头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早、处理得好。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及时的处理,从根本上减少群众的重复访和上访。一是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明确相关部门限期解决。二是对转交给相关部门的信访案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信访案件的及时解决。

总之,我镇虽然在信访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我们将继续努力工作,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信访新路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努力把xx信访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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