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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 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范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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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 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范本(六篇)
2023-01-12 20:05:35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推荐)一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

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

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

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

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

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

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

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账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签章)身份证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立

委托书人_____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

推荐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推荐)二

1.境外期货业务在国内的发展

境外期货业务一直在中国期货市场存在,只不过其形式随环境条件有所变化。总的来说,境外期货业务从没有限制代理经营权到限制禁止代理经营权转变,从公开经营到地下经营转变。经历了期货市场的治理整顿,目前国内共有6家期货公司拥有资格代理外盘业务,且由于政策以及外汇管制的诸多限制使得开户的手续及出入金非常繁琐。据不完全统计,仅福建、浙江、江苏三地交易国外黄金期货的资金就超过500亿,而国内期货市场目前的保证金总额才有500多亿,可见,进行外盘交易的资金规模已接近内盘。试想,如果这部分资金能全部转移到国内期货公司身上,将会给期货公司带来多么大的收益及成长空间。

在此我们简单回顾一下外盘期货在我国的发展状况。1992年7月,上海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外汇交易市场,外汇期货率先被引入国内,其后各类期货经纪公司陆续出现,由于没有代理品种的限制,他们纷纷引导客户进行外盘期货交易。1992年到1993年是外盘期货的活跃期,其中交易的期货品种既有商品期货,又有金融期货,包括美国标准普尔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以及各种外汇品种等。从事代理业务的有期货经纪公司,也有银行机构等,其中不少是没有合法资格的港台外汇经纪商。1994年8月,中国证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取缔非法外汇期货交易。自此,外盘期货由公开走向地下,由整体交易走向零星交易,由东南沿海中心城市转移到边远地区。

具有外盘期货经验的投资者对规范运行的品种情有独钟,不少人参与外盘期货在当时而言就是因为外盘期货品种比国内品种成熟规范,外盘期货的这个特点使运用技术面分析的投资者找到了用武之地,因为具有外盘期货经验的投资者多擅长或喜欢运用技术面分析指导交易。外盘期货在中国存在既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市场开发人员,也培养了一批精通技术面分析的投资者,对于丰富中国期货市场投资理念和倡导理性投资具有积极意义。

2.发展境外期货业务的迫切性

当今世界,商品已经实现全球化,国内原材料对外依存度很高。从大宗商品领域来看,我国铜资源自给率不到30%,对外依存度高达70%;我国大豆的对外依存度也高达70%。如此高的对外依存度,使得国内许多品种与外盘的价格关系相当密切,某些品种内盘更是成为了外盘的“影子盘”。

国内期货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联动性加强,企业有在国际市场定价保值的需求。在商品期货市场暴跌的情形下,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国内相关企业规避价格风险、锁定成本和利润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这些获准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国有企业,能完全遵循相关规定只做套期保值业务,那么商品市场的暴涨暴跌,对企业影响有限。只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风险就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期货、现货两者有效结合能保证企业正常获取利润。

目前,在内地开展外盘业务的主要是香港和新加坡的公司,其中包括一些欧美金融机构在两地的分支或代理机构。目前国内有30多家国企通过国际投行渠道在境外进行套期保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许多国际投行出现了问题,导致客户蒙受较大的损失。所以,在国内适时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已是当务之急。

3.境外期货业务发展模式探讨

外盘交易事实上的普遍存在,说明市场上大量存在通过这种交易进行避险和投资的需求,而且,外盘交易特别是套利盘的存在,加强了境内外市场的联动性。因此,在目前环境下,通过国内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国际期货市场,是较为现实可行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国家外汇管制的问题,使得国内6家在港的期货公司仅是一个提供跑道业务的二级代理公司,没有自己的交易平台和研究平台,发展受到局限。因此,应重点探讨境外期货业务可持续发展问题。

建议1:考虑制定“先走出去,再引进来”战略。次贷危机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纽约华尔街是一次致命打击,世界金融版图可能面临重新调整,应该说这是中国和亚洲的机会,对中国各个产业开拓国际化和全球视野也是一次良机。从6家在港设立分支机构的期货公司经营业绩来看,监管层制定的“走出去”战略是正确的。当前国际主要金融市场成本普遍下降,能否考虑逐步放开内地期货公司在境外增设分支机构的区域性政策,例如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从小规模开始做,即使出了问题,凭国内公司现有实力也完全能够抵御,待熟悉境外市场规则、风险控制和运作模式后,再考虑引进境外机构,到时国内方面就不必过于担心外资对国内市场的影响了。

建议2:允许国内期货公司直接代理境外交易。这可能需要在政策层面更大程度的放开,尽管央行已经取消了实行多年的企业强制结售汇制度,但外汇管理局可能还需要进一步放宽企业在境内外划拨和流转外汇资金的限制。目前国内共有30家国有企业通过境外机构在外盘进行套期保值,但由于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加剧,很多外向型行业内企业需要利用境外市场进行直接对冲保值,因此不仅要允许大型国企,而且要让更多的中小型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参与境外期货交易,这就需要继续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和调整准入条件。

三、发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1.期货公司的投资咨询业务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历史较短,缺乏成熟的投资理念,具有典型的“新兴加转轨”特点,投资者对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具有强烈的需求。在近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的背景下,我国现货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对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需求更加迫切,客观上也为期货公司开展风险管理服务、信息服务等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鼓励和发展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并将业务的开展真正转化为期货公司的盈利来源,不仅有利于促进期货公司做优做强,而且有利于提高期货行业服务现货企业等机构投资者的水平。

2.风险管理顾问和提供专业化的信息服务是咨询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

(1)风险管理顾问

借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在适当的时候成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顾问。风险管理顾问模式可以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整套方案。由于近年来国际大宗商品波动剧烈,大型企业的经营负担加大,为了规避企业成本的大幅上升,进行期现套期保值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办法。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业务内容的深化与创新,风险管理在期货构成中将会越来越重要,风险管理顾问模式可以成为期货公司未来重要的业务增长点,有可能成为期货公司未来重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2)信息服务

优秀的期货公司必然有一流的信息服务体系。目前,许多期货公司不注重对信息的搜集、整理和传达,严重影响了客户对公司的印象。金融期货推出后,客户面对的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客户所面临的选择也是多种多样的,如何把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两个方面的信息服务都做好,是值得期货公司认真思考的问题。期货公司从现在开始就要注重金融衍生品人才的培养,预先设计金融期货推出后的信息服务体系。市场需求是拉动产品服务创新的首要因素,现代社会需求的个性化和多层特征日益明显,期货公司需根据客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创新期货产品与服务。例如,可以开发数量化分析系统,利用公司对各品种的理论、经验研究形成的多个数学模型和数量化分析,总结一套投资市场理性分析工具为客户提供智能化投资组合管理,包括资产配置、风险评估、投资组合优化和套利策略,并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未来价格预测,利用数量化分析系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

3.期货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笸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开展投资咨询业务;

笸借鉴券商财务顾问业务的定位,由期货公司和享受咨询服务的企业根据期货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质量协商收取咨询费用;

笸期货公司必须下大力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尽快适应开展投资咨询业务的需要。

四、积极发展期货机构投资者

从境外市场运作经验来看,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已受到全球监管层和投资者的普遍认同。随着创新型衍生产品的不断丰富,以及市场生态链的优化完善,机构投资者的参与程度和主导地位也在日益凸显。尽管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同属风险偏好型市场,但前者因杠杆和双向交易机制而更加具备操作难度和高风险特征。此外,由于境外监管机构对个人参与期货交易设置了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投资者通常会选择以申购基金份额的方式获取期货市场敞口,期货投资基金正是受资产管理的强劲需求驱动而得以快速发展的。

1.境外期货投资基金发展概况

期货投资基金,又称管理型期货(managed futures),是一种以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结构,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pe)等同属另类投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发展的日益深化,股票、债券等传统类金融资产的风险和收益已经难以满足机构组合配置的需要,另类投资因长期超额回报的特点而受到投资机构的青睐,耶鲁大学基金等机构在这方面的运作就非常成功。总体而言,国外期货投资基金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无论在投资结构、运作流程、风险控制和法规监管等方面都已经相当成熟。国内方面,股指期货等新型衍生品的适时推出将推动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加速扩大,投资者结构也将进一步完善。因此,在与资本市场不断融合的过程中,发展国内期货投资基金所需的市场容量和制度性基础已经初步具备。

推荐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推荐)三

期货理财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已在_________开立期货账户:

姓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2.该账户委托乙方进行国内期货买卖操作。具体委托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乙方将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信息优势、特定的技术及理论以及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职业规范为甲方买卖国内期货合约。

5.当亏损超过资金的_________%时乙方必须通过电话或e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6.盈利分配:为保障双方的利益,以期货交易结算单为准,每达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双方结算一次。甲乙双方按盈利额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获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期货平台转让协议书(推荐)四

甲方: (期货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 (交易场所) 上市的 (品种) 交易委托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甲方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期货公司,具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

(二)甲方具备符合要求及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经纪业务所需要的人员、制度、营业场所和基础设施。

甲方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给自己及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乙方在中国境外依法注册设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境外经纪机构的条件;

(二)乙方满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准入条件;

(三)乙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是由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认可的授权代表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人”)签署;

(四)乙方按规定提供因甲方协助其客户开户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中国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符合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乙方并非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七)乙方不具有中国证监会及期货交易所规定不得从事境内期货交易的其他情形。

乙方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承担因违背上述声明与承诺给自己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身份证明

文件过期或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乙方有义务及时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供新的相关材料。否则,甲方有权限制或关闭乙方的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对其客户负有管理职责,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开户实名制、交易编码制度及交易者适当性制度,对其客户进行适当性及实名制审核并留存开户资料及影像资料,在其客户满足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期货行业协会、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为其每个客户单独申请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乙方应当对其客户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其客户的交易安全和资产安全;

(三)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

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政策;

(四)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期货交易所关于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及其他异常交易行为的有关规定;

(五)乙方应当明确告知其客户关于交易所程序化交易行为的定义,并要求其客户遵守程序化交易的相关规定,如存在符合交易所定义的程序化交易行为,应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向交易所报备。

(六)乙方应当要求其客户遵守有关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及报备的有关规定。

(七)乙方与其客户在参与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过程中因委托、交易、风险控制、结算、交割等发生纠纷的,应当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应当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并建立交易、结算、财务数据的备份制度,对其客户有关开户、变更、销户的资料档案应当自期货经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保存20年;对其客户交易、结算和交割方面的资料、凭证和账册、客户投诉档案以及其他业务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0年。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进行核查。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及合同约定事项,不损害客户和市场其他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任何一方违反此项承诺,导致本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甲方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所采取的任何行为,甲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承诺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委托,并有权终止与乙方的经纪关系。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义务。乙方应当负责开展其客户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

第七条 乙方有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向甲方提供其客户的交易编码等相关资料及信息,并配合甲方履行风险管理职责。

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资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有关对方及其客户的相关信息,除依照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等履行报告义务、接受调查、检查等情形外,应当为对方保密。甲乙双方承诺不利用经纪关系及因此获得的信息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委托

第九条 乙方将其客户参与中国境内期货交易业务委托给

甲方,由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以自己的名义为乙方进行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结算、交割等相关服务。

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乙方应当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代理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和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代理人在乙方授权书的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乙方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上述授权书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第十一条 乙方如变更代理人,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

书面确认。乙方的授权代表人应当在变更通知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如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关于代理人的变更事项,乙方应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甲方禁止其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接受乙方的任何

委托。对于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私下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达成的任何委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工作人员的行为应视为个人行为而非职务行为。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按照《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和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业务规则,协助乙方为乙方的客户开立账户并申请交易编码。

第三节 保证金及其管理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按照规定在具备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

第十五条 乙方应当在期货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开设期货结算账户。甲方与乙方之间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应通过甲方的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与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办理。乙方的期货结算账户开立、收支范围、出入金方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必要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乙方对其所做的说明及提供的证明文件负有保证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为乙方开立综

合资金账户,用于乙方的期货结算、交割等。甲方仅针对乙方综合资金账户收取保证金及登记明细账,不为乙方的每个客户设立明细账户。

乙方应当为其每个客户所交付的保证金实行分账管理,为每个客户设立明细账户,按日序时登记和核算每个客户出入金、盈亏、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等。

第十八条 乙方交存的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除下列可划转

的情形外,甲方不得挪用乙方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要求支付可用资金;

(二)为乙方交存保证金;

(三)收取乙方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四)为乙方支付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五)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经期货交易所批准,乙方可以将其客户的外汇资金、标准仓单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资产作为保证金,可折抵保证金的数额、期限等依照期货交易所规则执行。甲方应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则的要求代为办理。

第二十条 除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同意对其支付或收取的与本合同、期货合约等相关的款项,如涉及货币兑换,兑换汇率以兑换发生时存管银行提供的汇率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货币兑换费用及汇率风险。

第二十一条 除交易所规定的紧急情况外,乙方原则上以银期转账的方式将资金存入甲方期货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期货保证金到账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为准。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以书面方式下达的,应当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资金调拨人签字。

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以电话方式下达的,应当与甲方约定身份认证方式: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当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资金调拨指令记录。

第二十二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资金调拨指令,包括但不

限于可提资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及合约约定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得低于期货交易所向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标准。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有必要时自行调整保证金标准。甲方调整保证金标准时,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向乙方发出除单独调整保证金之外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通知:

□网站公告

□营业场所公告

□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金额或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乙方保证金的安全,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要求,向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报送乙方与保证金安全存管相关的信息。乙方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监管所需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第四节 交易指令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当将其客户的交易指令直接下达至甲方,不得私下为其客户撮合成交。乙方应当委托本合同《期货交易委托代理人授权书》中列明的指令下达人下达相关交易指令,其对甲方下达的任何指令均为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书面或者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甲方下达其客户的交易指令。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及甲方的相关规定。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

乙方通过互联网下达期货交易指令,是指乙方使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并通过互联网,或者通过甲方局域网络向甲方下达交易指令,进行期货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简称网上交易。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应当先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在计算机、移动终端等设备进行登陆,然后下达交易指令。通过乙方账号下达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

第三十条 乙方进行网上交易的,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委托记录归属甲方所有,并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乙方同意,甲方交易服务器内的交易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由于网上交易系统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中断的可能性,为保证乙方交易的正常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备用下单通道,当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网上交易时,可改作电话方式或书面方式等其他方式下单。

第三十二条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应当与甲

方约定身份认证方式:______________ 。通过甲方身份认证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

乙方通过电话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保留原始交易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甲方的录音记录归属甲方所有,并将作为甲乙双方核查交易指令合法、有效的证明,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乙方以书面方式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指令单

的填写应完整、准确、清晰,并由乙方或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及/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乙方下达的交易指令应当包括客户交易编码、品种、合约、数量、买卖方向、价格、开平仓方向等内容。

第三十五条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交易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期货交易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性。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发出交易指令后,可以在指令全部成交

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全部或部分成交的,乙方则应当承担交易结果。

第三十七条 由于市场原因或者其他非甲方所能预见、避免

或控制的原因导致乙方交易指令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成交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交易过程中,乙方对交易结果及相关事项向甲方提出异议的,甲方应当及时核实。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后,可以将发生异议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

甲方错误执行乙方交易指令,除乙方认可的以外,交易结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九条 乙方应当妥善管理自己的密码,为确保安全,乙方应当在首次启用期货交易相关密码后更改初始密码,并自定义和全权管理本人的密码。通过密码验证的交易指令视为乙方下达的指令,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密码泄密所带来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五节 结算与交割

第四十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 □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

(外币币种)收取当日盈利。乙方选择外币币种的,在确保不会造成乙方结算准备金不足的情况下,乙方账户中的当日盈利可以根据约定在当日结算后由甲方兑换成外汇。需要变更上述选择的,应当遵守期货交易所关于收取当日盈利的相关规定,并经双方书面确认。

甲方换汇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以及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当日交易结束后,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提供的当日交易结算数据,按照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对乙方进行结算。即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当日结算价,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方法以及本协议约定计算乙方所有合约的盈亏及乙方参与交割合约的交割货款,同时计算交易保证金、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乙方的结算准备金。

第四十二条 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本着准确、快捷的原则为乙方办理出入金业务。

乙方在交易时段不得出金,乙方的出入金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期货交易所及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的业务规则,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及甲乙双方的约定,乙方的出金标准为(金额或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 。 出金后乙方账户留存的结算准备金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标准。甲方有权根据交易所对于出金标准的调整对乙方出金标准做适当调整。

第四十三条 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有交易、有持仓或者有出入金的,甲方均应在当日结算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如遇特殊情况造成甲方不能向乙方及时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另行通知提供交易结算报告的时间和方式。

交易结算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乙方的成交结果、期货保证金余额和资金划转等情况。甲方应当确保交易结算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乙方同意在没有交易、持仓及出入金时,甲方可以不对乙方发出交易结算报告,除非乙方特别要求。

第四十四条 为确保甲方能够履行通知义务、乙方及时了解

自己账户的交易情况,双方同意利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的主要通知方式。

甲方应在每日结算以后,及时将乙方账户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发送到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乙方应及时登录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接收甲方发出的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等文件。

第四十五条 除采用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作为主

要通知方式外,甲方应当采用以下辅助通知方式的一种或多种向乙方发送每日交易结算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单独调整保证金通知、与异常交易监控相关的通知或监管决定等文件: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通知延误或未收到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结果。

第四十六条 乙方要求变更通知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由变更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义务随时关注自己的交易结果并妥善处理持仓,如果乙方因某种原因无法收到或者没有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 分钟前向甲方提出,否则,视同乙方收到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乙方提出未收到交易结算报告的,甲方应及时补发。

乙方在交易日开市前 分钟前未对上一交易日的交易结算报告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报告记载事项的确认。异议应由乙方或乙方授权的结算单确认人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及时处理所收到的书面异议。

第四十八条 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当日交易结算报告的确认,视为乙方对该日及该日之前所有持仓和交易结算结果、资金存取的确认。

第四十九条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交易结算报告的记载事项出现与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不符的,乙方的确认不改变乙方的实际交易结果和权益。对于不符事项,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原始财务凭证及交易凭证另行确认。

第五十条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以约定方式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的,甲方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可以将发生异的持仓合约进行平仓或者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一方承担或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分配。

第五十一条 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甲方有过错

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五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有关交割的相关要求进行实物交割。

乙方进行或申请交割的,交割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三条 乙方参与交割不符合期货交易所或甲方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交割申请或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 交割通知、交割货款的交收、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的处理办法,依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第五十五条 乙方进行期转现、标准仓单质押等业务的,乙方应根据自身交易持仓和期货保证金等相关情况委托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第六节 风险控制

第五十六条 乙方在其持仓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自己的持

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情况,并妥善处理自己的交易持仓。

第五十七条 乙方持有某品种合约的数量达到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或交易所要求进行大户报告时,应当按期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向期货交易所报告。

第五十八条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十三条的约定调整保证金标准,导致乙方保证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证金不足的范围内强行平仓。

第五十九条 当日结算完成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本协议约定的最低结算准备金标准的,甲方将于当日交易结算报告中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

第六十条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限制开仓的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标准,且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二)乙方持仓超出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三)乙方持仓超出甲方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四)乙方因违规、违约受到期货交易所限制开仓措施;

(五)根据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应予限制开仓的其他情形。

针对前款第(三)项,甲方对乙方的持仓限额标准为:______________ 。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定、市场情况或者甲方认为必要时自行调整对乙方的持仓限额标准。

第六十一条 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况,甲方可以对乙方采取强行平仓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且未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在开市后立即自行平仓;

(二)乙方持仓超出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平仓;

(三)进入交割阶段前持仓未调整为相应整数倍或不符合交割要求;

(四)乙方因违规、违约受到期货交易所强行平仓措施;

(五)根据期货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六)其他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形。

第六十二条 当甲方依法或者依约定强行平仓时,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产生的结果。

第六十三条 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

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同意不以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为由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第六十四条 甲方强行平仓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条件并有过

错的,除乙方认可外,甲方应当在可行的范围内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或者根据乙方的意愿采取其他合理的解决办法,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六十五条 由于市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甲方在采取本节规定的限制开仓和强行平仓措施,或者收到交易所发送的持仓限额、强制减仓、强行平仓、大户持仓报告、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风险警示、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等相关风控文件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其客户,并配合甲方和期货交易所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强制减仓、限制开仓等风险控制措施、紧急措施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和期货交易所化解市场风险,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因甲方保证金不足或其他违规行为导致期货交易所采取强行平仓、限制开仓等措施,对乙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没有过错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第六十八条 甲方有证据表明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限制乙方出金。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定限制乙方出金,以及有权要求乙方配合限制其客户出金。

第六十九条 甲乙双方关于风险控制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七节 套期保值、套利等业务

第七十条 乙方的客户进行套期保值、套利等业务的,乙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按照自身交易持仓和期货保证金等相关情况委托甲方办理,甲方应当按照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相关业务规则协助配合乙方完成上述相关业务办理。

第八节 信息

第七十一条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境内期货市场行情、信息

及与交易相关的服务。

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能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七十二条 乙方应当及时了解并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自律规则,并可要求甲方对上述内容进行说明。

第七十三条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或记录,甲

方应当给予积极配合。

第九节 费用

第七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结算、交割、协助货币兑换等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双方约定标准执行。如遇期货交易所收费办法调整,甲方将依据期货交易所办法作出相应调整。

当日结算后,甲方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手续费。

第七十五条 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向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等代付的各项费用及税款,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的结算准备金中扣除。

第七十六条 乙方以资产作为保证金使用时,应当交纳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和托管机构收取的托管费用及其他费用,具体计费金额和收费标准为(金额或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第十节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七十七条 本合同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

(如有)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中国相关期货法律、

法规、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依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或补充本合同与此相关部分的条款,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的变化,甲方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的变更或补充,以本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或在甲方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或补充协议于该协议发出 日后生效。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乙方有权与甲方进行协商。

第七十九条 除本合同第七十八条所述情况外,如需变更或

者补充本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或者补充协议。变更或者补充协议经甲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乙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印鉴(如有)后生效。变更或补充协议优先适用。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未列明事宜,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及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甲方相关业务规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处理。

第八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为追偿损失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八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

对已发生的委托代理行为无溯及力。

第八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 个

交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未在此期间内自行妥善处理持仓及资金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及资金调拨指令,乙方应对其账户清算的费用、清算后的债务余额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第八十三条 当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节的有关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或诚实信用原则,经催告仍未改善;

(三)因破产、解散、停业等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

(四)在甲方的账户被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或保全措施;

(五)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期货交易所根据其业务规则要求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与乙方的委托关系;

(六)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第八十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本合同。但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撤销账户:

(一)乙方账户上持有未平仓合约或存在交割、质押等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二)乙方与甲方有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乙方与甲方有交易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八十五条 甲方被取消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或因故不能从

事经纪业务的,本合同终止。

第八十六条 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及时、妥善清理委托业务,依法返还乙方的期货保证金和其他资产。

第八十七条 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业务规则,协助乙方为乙方的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一节 免责条款

第八十八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交易中断、延误等,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八十九条 由于中国境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规定、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十条 由于通讯系统繁忙、中断,计算机交易系统故

障,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由于互联网上黑客攻击、非法登录等风险的发

生,或者用于网上交易的计算机或移动终端感染木马、病毒等,从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节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

第九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违约责任如下:

(一)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对方所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协议自非违约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解除;

(二)乙方违约的,甲方先以乙方的保证金承担其违约责任;保证金不足的,甲方先代为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此取得对乙方的相应追偿权;

(三)甲方因乙方违规超仓或其他违规行为而必须强行平仓的,强行平仓所造成的损失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对乙方强行平仓后依然受到损失的,可就此损失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追偿。

第九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违约或侵权争议,甲乙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或期货交易所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选择在中国境内提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注:请在选项前□内打√并填写有关内容,在非选项前□内打×):

□ 提请 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 向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节 其他

第九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进行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

第九十五条 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由甲方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向交易所备案。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甲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变更或取消在交易所的备案。

第九十六条 关于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十七条 本合同外文译本与中文文本如有差异,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九十八条 乙方指定下列联系方式作为甲方向乙方发送通知、文件等的有效联系方式:

姓名: 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座机: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十九条 乙方期货业务风控负责人的信息如下:

姓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一百条 乙方委托以下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人员作为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人,各项仲裁文书、法律文书等送达该人即视为送达乙方:

代收人姓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在上述填写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其他两份分别向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备案。

甲方(期货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 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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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手之间,201x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回顾今年期货市场,可谓熬尽寒冬初春来。首先,从年初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的三级管理体系已经形成,市场结构进一步完善、合理;其次,今年市场交易日趋活跃,一改往年低迷不振的态势,以大商所的大连大豆为突破点,成交量稳步放大,持仓急剧增扩,高达百万张以上总持仓水平创历史之最;宣传方面,由于市场的规范发展,期货被媒体长期冷落的局面,在今年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各方相关媒体都纷纷对期货市场进行全面的报道,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正是这样的背景下,在度过长达7年治理整顿的困难时期之后,20xx年,期货市场终于迎来了发展的一年。

一:政策方针大力支持 期货市场步入发展

今年期货市场的发展,主要源于国家政策暖风的频吹。标志性的一页在20xx年3月掀开,在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十五"规划纲要中,在经济领域中对金融投资市场提出了"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政策方针,这一政策性方针的推出,大大鼓舞了期货人的士气,为期货市场在今年步入发展时期打下坚实的基础。中国证监会周小川主席在201x年年底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大会上,对中国期货市场作了重新定位的发言。贯穿全年,证监会对稳步推动期货市场的发展作了很多研究和部署,提出今年期货市场要更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市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回首这过去的一年,在政策面暖风频吹的宏观背景下,伴随着交易的逐渐活跃,在量的配合下期货市场才发生了质的改变。对于明年的展望,满足期货市场发展所迫切需要推出的新品种,证监会期货部杨迈军主任,在今年12月份在南京举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会议上强调,促进市场发展和加强监管是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同时在会议上透露在不久的将来,时机一旦成熟将立即推出股指期货。

二:改革调整不断进行 市场结构发生转变

201x年,以《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的期货市场法律体系已全面建立,3家交易所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与改制,其中属老字号期货交易所郑商品所变化最大,不但进行主打品种小麦交易规则的修改与重新制定,而且针对目前期货市场的发展需要,对领导班子进行了部分的调整与更换,促进新鲜血液的循环;而大连商品交易所,则表现最为突出,在稳定运作的基础上,将大连大豆期货品种做成了发展中期货市场的中流砥柱。同时,在市场宣传方面下了更大的功夫,一年的时间里,大商所在全国各地相继成立了期货培训基地,为期货市场的宣传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上海期交所则针对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加强了研究力度,并上交证监会开展股指期货的研究报告,为股指期货的早日推出做出了相应的贡献。期货经纪公司和代理机构在这过去的一年中,在积极开发市场加强自身业务发展的基础上,主要致力于改制与重组,在完成治理、整顿之后,期货经纪公司由先前的上千家缩减到目前的100多家。今年在这个基础上全国各地一些主要的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进一步通过改制与重组,来加强自身实力。其中,一些有实力的大型期货经纪公司甚至提前开始进行新一轮的增资扩股,为发展成为综合性期货经纪公司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最有影响国字号期货经纪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在今年上半年,吸引新股东增资扩股到3个亿,成为今年期货经纪公司中的亮点。期货经纪公司的规范与完善以及实力的增强为期货市场在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针对期货市场的特点,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中流砥柱大连大豆 成交水平稳步增加

岁末来临,回首这一年期货市场所取得的成绩,仅从成交量一项观察,仅今年1-8月份就超越了去年全年的成交量。截止11月份,中国期货业协会最新统计的资料显示: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合约1―11月以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为722.25万手和5766.79亿元,同比增长49.07%和26.46%;铝期货合约1―11月以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为241.26万手和1671.28亿元,同比增长206.55%和162.33%;天然橡胶期货合约1―11月以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为

13.09万手和47.99亿元,同比减少92.56%和93.91%。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合约1―11月以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为1242.42万手和1578.69亿元,同比增长14.91%和5.76%。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合约1―11月以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为8137.60万手和17228.41亿元,同比增长163.10%和148.92%;豆粕期货合约1―11月以来的交易量和交易金额分别 别为318.99万手和536.43亿元,同比增长206.39%和183.72%。从现存在上述6个主要品种来看,今年大连大豆依然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其占据市场总成交量的70%以上。今年交易增幅最上海期铝与大连豆粕,而唯一出现负增长的是天然橡胶。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发现,目前期货市场存在着大连大豆一仓独大的局面,其他?种有待进一步活跃,而且成交布局相对并不均衡,天然橡胶更是由于种种原因更是空前低迷。

四:业务利润不断增长 经纪行业前景光明

今年期货市场交易量大幅增长,是建立在各家期货经纪公司入市资金量明显增加的基础上。20xx年期货经纪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业务利润大幅增长使经纪公司全年实现了扭亏为盈。据调查显示,目前位于国内中部地区的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期货经纪公司平均每月的入市资金量超过了1000万元,这种发展势头在近几年来非常罕见的;来自山东地区调研报告显示:几家有代表性的期货经纪公司月盈利基本能够实现20万-30万左右的水平,这是前几年所不能想象的。在主营业务实现扭亏为盈的基础上,今年一些有势力的期货经纪公司在业务开展逐步的基础上,开始针对目前一些地区城市仍无期货经纪公司的现状,在国家严格审批的基础上,纷纷开设营业部,在营业部的开展上期货大省浙江走在了最前面。同时,为了辅助主营业务的开展提高客户的盈利率满足客户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期货市场的需求,今年各大期货经纪加强了对研究力量的投入,一些经纪公司纷纷开始进行招聘,主要侧重于研发力量的投入。同样,出于对期货行业前景的看好,一些有势力的上市公司及业外机构也纷纷入驻、参股期货经纪公司。在对股指期货的推出寄予高度希望的前提下,国内一些大型券商、证券公司也开始高度关注期货市场,通过并购或者买壳的方式介入期货行业,同时作为一个行业领域,从业者开始逐渐增加,从今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明显增加,很大一部分更是来自证券从业人员的报考现象,可见一斑。

五:宣传力度逐渐加大 行情发展趋于理性

成交量逐步放大的同时,我们同时宜注意到,今年期货市场行情总体而言,走势相对规范稳健,虽然大连大豆超越百万的持仓,一度令曾经遭遇过"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市场人士感到担忧,但事实我们还是看到行情的发展完全是在一种理性的趋势轨道上运行。参与期货市场的投资群体正在扩大,风险意识也在逐步增强,以前对期货市场的认识认为"暴涨暴跌、过分投机",今年通过广泛积极正面的宣传,这种错误的观念认识正在逐渐改变。在宣传方面,证券市场的主要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纷纷推出期货专版,定期对期货市场进行介绍宣传以及推出行情分析评论报告。使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重新投入关注的目光,各省市地区的期货经纪公司亦加大了对宣传方面的投入,使期货两字开始逐渐向证券一样逐渐深入人心。今年,期货市场相比往年还有鲜明的特征就是行情发展日趋稳定、理性,全年没有大风险事件发生。在期货市场中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参与过程中基本是以稳健的投资风格,按商品自身的供求规律进行操作。同时,今年下半年股指的连续性下跌,亦成为具有双向操作功能的期货市场吸引证券资金的主要优势。

六:品种结构过于单一 发展过程问题存在

回顾这一年以来所取得成绩,也要看到目前期货市场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随着社会各界对期货市场关注的增强,市场交易量稳步增长,但这种增长从发展角度来看只是恢复性。从品种结构上过于单一,未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甚至个别品种出现了负增长。同时,期货市场应该发挥的市场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尽管市场参与各方为发展市场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来看,仍未有实质意义的政策性突破,三家交易所在20xx年甚至未有一个新品种推出。同时在人才的培育方面,也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期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在过去的几年中造成人才的大量流失,直接导致目前期货行业在人才储备方面的相对匮乏,同时期货行业本身并不完善的经纪管理制度,也成为难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的主要原因。在法律法规制度的健全以及适应新的交易规则修改、创新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加强。以上这些存在的问题,掩藏在表面繁荣的背后,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格外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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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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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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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节?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节?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万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万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平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种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节?风险控制和强行平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风险率=(客户权益/客户交易保证金总额)_________100%,甲、乙双方对风险控制作如下约定:

乙方的交易风险率不得低于100%。

当风险率100%,甲方根据乙方可用资金量来接受客户交易指令;

当风险率=100%,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新单交易指令;

当风险率100%,乙方应追加交易保证金至风险率≥100%。

第十条?当风险率100%时,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强行减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100%为止,乙方应承担减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当风险率≤70%时(包含市场急剧变化的情形),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100%为止,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乙方追加的资金在途(即未到甲方指定账户)或乙方资金来源未确定合法性的,该追加资金无效,甲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平仓价位和平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平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平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账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一部分未得到充分填充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节?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平仓通知书。

1)甲方在经营场所内,直接书面送达;

2)如果乙方不在经营场所内,甲方则按《开户申请表》地址以传真、电话、电子信箱方式通知乙方。

在乙方发生账户保证金不足或临近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强行平仓限度时,甲方将按约定,依据本条第2种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的通知。甲方的电话记录、传真记录、电脑记录将被视为送达乙方的有效证明。如果甲方按以上方式无_____常通知乙方,甲方将在其营业场所的公告栏内发出公告,乙方同意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向乙方提供每日交易结算单,由乙方在甲方结算部领取。甲方在上月交易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由乙方在甲方结算部领取。乙方不能到甲方结算部门领取每日交易结算单或交易结算月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传真、邮寄或电子信箱方式送出。

乙方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日交易结算单、追加保证金通知单,有义务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在第二个交易日开市前没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请,将视同已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日交易结算帐单和追加保证金通知单。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如果因某种原因没有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上月交易结算月报,有义务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每月15日之前没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请,将视同已收到甲方按约定方式传送的每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于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交易结算月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节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要求变更方负责。

第五节?指令的下达

第十七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自助委托或因特网自助委托等交易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方式下达的指令,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通过电脑自助委托或因特网自助委托交易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通过专门设置的资金帐号和交易密码来进行。乙方有完全责任注意交易密码的保密,凡是使用乙方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甲方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的交易。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定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十九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六节?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一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有持仓或者有资金变动,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账户权益状况和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平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平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平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七节?现货月份平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六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八节?保证金账户管理

第二十七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等。

第二十八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中报告保证金账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二十九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账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资金调拨人以书面指令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九节?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内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要求甲方对其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当以盘后分析或讲座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三条?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节?费用

第三十四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五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一节?免责条款

第三十六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下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节?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三节?账户的清算

第四十二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平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_____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账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三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四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代理关系,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四节?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请_____;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节?指定事项

第四十六条?甲方接受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签字留样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签字留样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签字留样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签字留样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八条?乙方以《开户申请表》所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

第四十九条?乙方如需变更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节?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客户声明》、《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法人授权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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