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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 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好(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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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 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好(三篇)
2023-01-12 20:19:06    小编:ZTFB

在现在社会,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一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政治敏感性不强,有时停留在表面的学习和贯彻,在结合实际抓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举措不多、力度不够。平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召开专题党务工作会议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机构改革后还存在“两张皮”问题。对局下属单位和科室没有经常去督促检查,下属单位和科室存在履职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由于业务工作繁重,对党建工作还未足够认真重视,关注政治理论少,不能很好的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抓细还不够,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对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教育还不到位,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对主题党日活动不够重视,有时党组织活动只重痕迹、不重实效;干部提拔、人员招聘程序也还不够规范,譬如2018年招聘编外人员,未公开也未向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书面申报核准。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把手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关财务制度、出差审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对下属同志的批评力度有所下降,考虑到平时三农工作都非常辛苦,在个别未准守工作纪律时,虽然进行过谈话,但批评力度不大,没有帮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约谈效果不明显。同时,因为大部分时间忙于开会或处理政务,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较少,对一些既定的事项、确定的工作,满足于办公室讨论、听取汇报、会议部署,主动到乡镇、项目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偏少,导致个别项目监管、督查、推进不力。

(一)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于很多新思想、新理念,没有深入的学懂弄通做实,学习还是存在片面性,宁心静气伏案学习的时间少,经常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能很好的将党的理论精髓运用到具体实践工作当中,抓党建工作还不是很扎实深入。

(二)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农业农村工作覆盖面广、任务重,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精力不足,思想上对抓党建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工作方式上没有找到有效抓手,导致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参与意愿还不够强。

(三)纪律要求不够严格。对党委班子能够经常性的进行谈心交心,在党风廉政和纪律要求上能够做到经常性警示,但主动与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谈心较少,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还不够严格,更多地依赖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来抓纪律工作。

(一)认真学习新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关论著,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主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廉洁自律、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第一追求,深入基层察实情、办好事、解难题;进一步开阔视野、优化思路、创新举措、提高标准,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服务好三农事业。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1-2次专题学习,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报告、外出报告、工作请示报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重要事项督办制、干部三色管理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提醒和作风督查,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全部工作生活中,打造三农铁军队伍。

精选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二

时间:20__年1月5日上午

地点:书记办公室

主持人:闫志斌

参加人:闫志斌雷学波王昉冯韶霞高雪刚

徐建斌徐乾郭建兵原亚丽栗增录

李锋文许兵方

缺席人:

记录人:许兵方

议题:党政领导成员分工、包村包片人员调整、纳新对象、护林防火等事宜。

一、党政领导成员分工

党委书记、镇长闫志斌:主持全镇工作。

党委副书记雷学波:主持镇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党务、组织、人事、统战、民政、残联、信访稳定、党校、政法、综治、老干部、老龄委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常务副镇长王昉:分管安全生产、督查、乡镇企业、教育、机关内务、机关支部工作;联系店上中学、固村中学、店上学区、店上信用社、固村信用社、店上卫生院。

纪检书记冯韶霞:主管纪检工作;分管农村廉政建设、会计核算中心、政务大厅、农经(农村财务)工作。

武装部长高雪刚:主管武装工作;分管团委、青年、文化、体育、卫生、应急工作。

副镇长徐建斌:分管农业、林业、土地、扶贫、畜牧、护林防火、农机、商务、市场监管工作;联系店上供销社、店上邮政所、店上兽医站。

副镇长徐乾:分管交通、统计、水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保工作;联系店上电管站。

副镇长郭建斌;分管宣传、精神文明、政法、综治、村镇建设、信访工作;联系店上公安派出所。

副镇长原亚丽:分管人口与计划生育、统战、妇女工作。

党委委员许兵方:分管科技、科协、档案管理、文件收发、网络保密、工会工作;协助搞好组织工作。

二、包村包片人员调整

店上片:13个村(店上、刁掌、麻巷、熬街、西坪、北岭、龙郡池、石井会、谓里、明自掌、小岭上、王桥凹、崔家掌)

片长:王昉

副片长:徐乾

包村人员:张学勤杨孝松秦国兵郭慧丽

郭少波杜会兵杜玉杰王月忠

陈卫青

林青庄片:13个村(绍良、长林、梁家碣、林青庄、瓜掌、靳家掌、中桥、石峪、郊界底、土头寨、琚家庄、罗东掌、洪掌)

片长:冯韶霞

副片长:郭建兵、李锋文

包村人员:赵建锋宋志荣徐慧芳杜祥则

郭义徐斌

寨里片:13个村(牛居、西峰、井则口、北梭、关帝、淙上、寨里、南梭、井掌底、角脚底、小南清、东方上、南沟)

片长:高雪刚

副片长:许兵方栗增录

包村人员:平建华郭建宏庞社平张书明

张志刚杨俊丽李贤

固村片:13个村(固村、桥头、南岭、北岭上、北大安、麻要、郭堡、南大安、掌后、西汉、南寨、山后、山后河)

片长:徐建斌

副片长:原亚丽

包村人员:郭红亮张全德盖晓文韩秀风

张志平闫志芳吴卫阳秦瑞苗

三、纳新对象

牛丽霞(绍良村)杨宇鹏(绍良村)

李玉芳(小岭上村)张国梅(琚家庄村)

郭柯兵(中桥村)王利(土头寨村)

韩建卫(瓜掌村)韩宁(掌后村)

杜平(麻巷村)徐宇斌(牛居村)

郭苗云(山后村)宋娟(南大安)

李波(固村村)张科华(南沟村)刘鹏(寨里村)李静(西峰村)

付安明(掌后村)张志平(镇机关)

张俊义(洪掌村)贾晶晶(洪掌村)

李东梅(麻要村)张庆祥(北岭村)

李玉忠(刁掌村)牛何健(桥头村)

申光华(桥头村)牛里庆(桥头村)

靳萍平(靳家掌村)郭晓君(桥头村)

王文方(北岭村)曹海珍(王桥凹村)

四、护林防火

1、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和各村村委主任是第一责任人,镇政府与各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各村要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公约,落实护林员,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块,那个村发生第一把火,要严肃追究责任。

2、强化宣传教育。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到山间地头,达到人人皆知,在全镇形成人人参与森林防火的浓厚氛围。

3、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各村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镇村干部要保证24小时开机,确保政令畅通。要严查辖区内的野外用火,全天候进行巡逻检查,一经发现野外用火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__年一月六日

精选乡镇医院职称评审报告范文如何写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镇属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机关各部门、镇属事业单位、属镇供养的市直机关基层分局(所)及除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外的镇属一般企业。

第二章 财会人员管理

第三条 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都应按镇政府的统一规定配备财会人员作为出纳或报帐员,统一委托镇财政结算中心集中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 财会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掌握会计、电算化专业技术及相关知识,并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根据《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现金、支票、印鉴的管理,并控制部门现金余额,严格执行定期对帐制度。

第五条 部门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部门的财会人员。

第六条 财会人员必须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聘用、辞职及其他工作调动须经镇组织(人事)办研究决定,交接时须办清移交手续。

第三章 财政预算决算

第七条 部门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是各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必须对本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我绩效检查评价,并对预算的真实性和预算执行中资金是否按批复用途使用负责,年度审计对此反映的问题由各预算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镇财政部门的职责是组织编制预算、审核汇总批复预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每年的第四季度,各部门要编制下年度本部门预算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经镇人大批准后在30日内批复到各部门;每年的年终,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财务决算情况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编制本年度全镇财政决算报镇人大审议。

第八条 财政支出预算的编制实行“零基预算”(不含镇属企业),并坚持 “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略有结余”的原则。年终结余资金(除上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省市镇配套专项资金结余外)全部上缴镇财政。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九条 各部门所有收款项目必须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不得自行印制或购买收据。

第十条 有收入上缴任务的部门,必须按年初财政收入预算积极组织收入。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各业务部门负责执收,款项直缴镇财政专户;服务性收费及其他收入由部门执收后按季汇缴镇财政专户。各业务部门要坚持日清月结及时将收费款项缴存银行,不得截留收入或私设小金库,也不得用收入直接办理支出。

第十二条 各部门收到财政拨入款项,要严格按财政批复内容进行管理,以保证资金使用与申请拨款用途一致。

第五章 支出内容规定

第十三条 部门预算支出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构成。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设备采购支出、基建支出、专项支出。

第十四条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各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障缴费。

第十五条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差旅费是指部门中无交通费补贴人员的出差车船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是指商品服务支出细分项目中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第六章 审批权限

第十六条 镇级财政性资金拨付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程序执行。

财政拨入各部门的经费实行限额审批制度。1、人员经费支出(含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费及住房公积金)严格按镇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或缴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对未纳入工资统发的镇属单位部门(含企业),于每月工资发放后将相关发放资料报镇组织人事部门备案。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接待费及专项经费支出3000元(含3000元)以下,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批;3000元以上由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加具意见,镇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由于镇属企业运营情况及资产规模差别较大,将镇属企业分为一般企业和重点企业。镇属一般企业执行上述第十六条相关规定。镇属重点企业(含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三乡镇固定资产管理中心、中山市三乡水务有限公司和中山市三乡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自行编制财务审批制度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经批准后报镇财政部门及财政结算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如暂借差旅费、暂借因公受伤医药费),2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审批,2万元以上(含2万元)5万元以下由单位负责人加具意见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加具意见后报镇长审批。单位内部因公借款应于借款相关业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支出凭据进行核销。除此以外,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借款,如确需借款的须经党委会讨论同意并附会议纪要作为依据。各部门、单位、企业、村级借款,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后方能借出。

第七章 支付标准

第十九条 各部门的支出必须按镇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执行,在预算之内据实列支。

第二十条 各部门干部职工的工资、补贴、奖金、节日慰问等个人待遇,要严格按组织(人事)办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不得用公款为干部职工个人配置移动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住宅电话费用不得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通讯费标准发放通讯费补贴;单位公用电话的安装必须报经镇分管领导批准,话费必须按单机列明在单位支出预算之内,据实报销;严格控制设置和租用信息专线、连接因特网等收费线路,对确需设置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设置。经批准同意的使用部门应将详细资料报镇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今后原则上不准购买小汽车及摩托车,因特殊情况需购买的须报镇党委会研究。由镇财政负担的公务车车辆费用实行定额标准,包干下拨到车辆使用部门开支。其中,小汽车每辆每年3000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5000元。

第二十三条 干部职工个人购买用于公私两用的车辆,费用不准报销,只准每月按镇政府规定的标准发放交通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会议费开支必须按《关于会议餐费发放标准的通知》(中三党办〔20xx〕45号, )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报实销。差旅费包括食宿费、车船飞机费、差旅补助费三项(食宿合开一张单据的,按住宿费统计)。

第八章 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基建工程结算必须收齐正式发票、工程合同、结算审核书、验收证明书、招投标证明(工程款在50万元以下的除外)等资料,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七条 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镇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由镇政府采购中心依据已审批的《政府采购申请表》和所签订的《购销合同》,填写《三乡镇财政拨款申请表》,按《三乡镇财政性资金审批及拨付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由镇财政部门拨付给镇政府采购中心后,再拨给供应商。购买其他商品应具备正式发票并有经手人、领导签名手续才能支付;大宗商品还要附有数量和单价明细。

第二十八条部门所有支出的报销都必须执行以下程序:先由经手人、审批人完成签名审批手续,并经镇结算中心审核后才能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其他接待费用开支要凭发票报销,但属娱乐项目的发票不予报销。

第三十条 财政核拨经费和专项资金在同一账户并行使用的部门,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镇结算中心每月填报收支明细表,及时提交给各单位负责人、镇分管领导及镇分管财经领导。超过预算进度或额度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第九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质资产,列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镇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各单位是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编号、购建、验收、保管、调拨、出售、报废、定期盘点等有关事项,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及卡片。镇结算中心是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协助各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须报镇财政结算中心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上报,单项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由镇分管领导审批;单项3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调拨、出售、报废、盘盈、盘亏必须报镇财政资金审查委员会核实表决后报镇长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十章 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对各部门的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实行定期审计。各部门每月须向镇财政所及有关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财政收支、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及镇党委的开支要定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各部门的法人(负责人)因调任、转任、离退休、离岗退养、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离任前要实行离任审计。

对审计发现的财务管理问题,相应部门要在三个月内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各部门的干部职工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本制度。财会人员须按本制度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一律拒付。各级领导要自律,不得干预财会人员行使正当的监督权,自觉肩负起本部门财务工作的管理责任。

对违反本制度的干部职工,镇财政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提请镇党委、镇政府分别给予清退资金、扣发奖金、调整职务、降职、免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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