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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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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模板12篇)
2023-11-24 08:49:11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如何正确使用语言,提高口头和书面表达的准确性和流畅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一

(申请人)对你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发送你机关,请你机关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行政复议专用章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印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二

尊敬的领导:

xxx小学现有教职工18人,现教师宿舍楼始建于上世纪60—70年代,底层为石头结构,二、三层楼为砖混结构,现共有3层。由于年久,地基下沉。现底层石柱、石梁已出现断裂,墙壁已多处出现裂缝,屋面钢筋部分外露。需要给予拆迁重建。准备新建三层教师宿舍楼(含多功能教室、教师会议室、厨房、餐厅等),建筑面积660平方米,造价人民币60多万元。

“百年大计,教为之先!”为了xxx小学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尽早达到“十配套”要求,我们期待上级部门给予扶持!

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为了真正落实“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把xx校舍建设成高标准的一流校舍,使我xx教育事业迈上一个新台阶,敬请上级领导慎重考虑并迅速批复我们的申请。

请示学校:

请示日期: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三

申请人:

被申请人:

xx县人民政府,地址:xx市xx县xx镇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

复议请求: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作出的《关于xx中学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之附件《xx中学校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特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要求重新制定合法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

事实与理由:

一、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公告公布责任,缺乏民主和公众参与,特别是没有考虑被拆迁户的意见。

从x年x月x日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县教育局以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名义在申请人住宅楼院墙上张贴《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至x年x月x日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宅楼院墙上张贴《公告》的近半年时间里,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不闻不问,没有做过宣传解释,也没有召集申请人进行过座谈沟通。仅有县教育局的官员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坐着轿车来发过一次征求意见表,当时只有几人在场,大多数人都是由他人代领、复印或是自己到县教育局去拿来填的。然而在申请人递交了征求意见表后,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不作答复,也不采纳被拆迁户的意见,就匆匆发布了《公告》。

共 4 页

《公告》中称“在征收范围内广泛征求了被征收人及社会意见”,实在是无稽之谈,毫无事实依据。因此,被申请人违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和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的规定,在征求意见后近半年的时间里没有公布所征求意见的答复情况,也没有给申请人反馈相关情况,这显然是违背法律法规程序的。

二、置换房的规划、设计、选址不合理

1、在《补偿方案》中臵换房的规划、设计、选址都很不合理。在《征求意见表》中xx住宅楼95%以上的住户都选择不住电梯楼的情况下,《补偿方案》仍一字不改的照搬《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只设计一栋多层住宅和一栋电梯住宅,这显然是不合实际的。而且套内面积也很不合理,不能满足被拆迁户的居住需要。被申请人应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意见和需求,重新规划安臵房的选址和设计安臵房的套型面积和臵换房的质量问题。

2、被申请人在《补偿方案》中没有明确给被拆迁户臵换什么质量的房屋,是商品房式的清水房(毛坯房或是简装房)或是保障房式的清水房,对房屋质量没有解释说明。因此,我们要求新建的臵换房起码应是内墙刷白,地面平整抹光,门窗安装完善,水、电、气、电视、电话、网络安装到位,入住即能正常使用,房屋保修三年以上。

三、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合理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与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六条“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申请人在《补偿方案》中制定的补偿安臵标准太低,不足以弥补被拆迁户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保障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具体体现在:

共 4 页

损失和不便。

2、臵换面积补差价问题

申请人大多是退休工人和因政策原因被-迫下岗的工人,x年x月x日公布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面积补差价定位2800元/m2,申请人都认为过高不能接受,然而在全国抑制房价,各地房价普遍下跌的形势下,x年x月x日公布的《补偿方案》中的面积补差价不降反升,由2800元/m2升到3480元/m2(多层)和3680元/m2(电梯),这种不考虑申请人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场趋势的做法实在让人不能接受。臵换房面积补差价格应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2800元/m2的基础上作适当下调。

3、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应赔偿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应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的价值是房屋价值中的一部分,然而《补偿方案》第三项第二条第二款“……不再考虑原有房屋和臵换房的结构及装饰装修补偿。”这是完全违背《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条款的,是严重损害申请人权益的霸王条件,是谁也不能接受的。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装饰装修过的房屋给予合理的补偿;对申请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门等附属设施,应在臵换房安装同类设施或给予足额补偿,而不是按《补偿方案》中规定的太阳能给予150元拆迁补偿让申请人自行拆走了事。

不搞过渡期。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公告》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其附件一《补偿方案》存在严重不合法合理的瑕疵。为此,申请人特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派人调查、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制定合法合情合理的《补偿方案》,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x年x月x日

申请人:***,男,*族,住西宁市城*区**巷*号

被申请人:西宁市房产管理局

住所地: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号

法人代表:石鑫 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5年*月**日作出的宁房拆[2015]**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是:

二、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

事实理由

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的房子。2015年1月13日西宁市房产管理局下达了拆迁***号的“裁决书”,以不合法的评估为依据只选择“货币安置“,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并且给予的货币价格无法购买到同等地段的房屋,使申请人今后的生活没有了保障,违反了遵照“先安置、后拆迁、再开发”原则的规定;并且对拆迁人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于不顾,执意违法裁定,这是对申请人的严重侵权。虽然如此,申请人还是与拆迁人积极协商,为合法合理地解决拆迁纠纷而努力。曾口头达成置换房屋协议,但最终没能实施。

裁决机关机关和拆迁人在程序和实体方面违法之处主要有:

一、程序违法

1、裁决机关未依法召开协调会议、未依法送达了会议通知,程序违法;

《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作出一般行政行为的程序要求,其中剥夺当事人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的,应认定为严重违法。

2、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没有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拆迁许可证超期限,延期无公告;以此为依据的裁定当然不合法。《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许可证未经公告,未经公告的无效,特别在延期的情况下,更应公告。

拆迁期限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2月26日,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拆迁工作,延长至2015年5月26日,后又延长至2015年2月26日。

公告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教育局在取得延长许可后,再没有公告,拆迁程序违法,西宁市房屋管理局不顾城东区教育局程序违法,下达的裁定书,依法应当撤销。

3、评估不合法,确认的面积与附属物不能作为裁定的依据;

(1)西宁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补偿评价表”,没有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的签字盖章和日期。没有双方当事人确认的评价表,本身就因不符合程序,没有效力。以此不合法的评估作为裁定书裁定的依据,那这份裁定书也就当然应该撤销。

(2)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人2015年8月26日发布的拆迁通告,而西宁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补偿评价表”,是2015年3月17日做出的,超前5个多月,明显不符合规定。

(3)根据有关规定,估价机构的产生有三种方式,一般采取被拆迁人投票的方式,也可以由拆迁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或者抽签方式确定估价机构,而评估机构是拆迁人指定的。

河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政裁决中法定程序的请示》(冀建法〔2015〕38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是我部针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拆迁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依据。 2、“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前应先进行调解”、“应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有异议评估结果应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等规定,是规范行政机关和拆迁评估机构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评估机构及拆迁当事人在拆迁工作中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作为此房屋的估价报告存六大纰漏:1、估价报告适用的补偿标准不恰当;2、估价报告作为中介性质的专家意见,事先无征求被拆迁户意见;3、事后无告知提出异议的方式和途径;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实际要求重评;4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没有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5、西宁市德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补偿评价表”,没有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的签字盖章和日期; 6、在拆迁人没有拿到拆迁证的情况下先行评估。

二、实体确认不当

1、超范围拆迁

拆迁范围在公布时,确定为西宁市城*******路137、139、21、19号,铁中巷14—18号。但在申请人的裁定书上又出现一个范围,即七一路137、139、21,***4—48号,虽然拆迁范围较随意,但都没有被裁定的***号,这是明显的超范围拆迁。在两份西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价表”上也可体现出来。第一次评估就把“**2号”地址写成“***18号”以此来掩饰超范围拆迁,虽然,另一份“评价表”书写为“***2号”,但超范围拆迁是无法改变的事实。

2、裁定的被拆房屋“****号”不完全在***区教育局用地当中,实为与青海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即法人为***的公司共同占用,可视为是商用,拆迁“**2号”是违规拆迁;拆迁单位**区教育局对不是教育用地的“**2号”拆迁,是捎带的违规拆迁。青海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教育局的拆迁证,对申请人的房屋拆迁,实为严重违规。**教育局以此不合法的内容申请西宁市房屋管理局裁定,以此内容做的裁定理应撤销。

开发商和*区教育局把商住楼的开发,瞒天过海报称教育用地而拆迁,严重违反国家拆迁的相关规定,作为主管他们和保护民众生机的西宁市政府,在这个时候让申请人得到合适补偿,让这件事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是申请人的殷切期盼!

三、违法降低补偿标准

同等地段的住宅价格在4000元左右。而裁定书依据的是2940元,是2015年6月拆迁的价格,时过境迁,房价在这半年中涨了多少?这个价既不能让拆迁户有房住,也无法使拆迁户生活下去。

“****号”的房子一直被******用作商业性质,现用作旅馆,字号名称“西宁城****旅馆”由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东分局发放“营业执照”。此旅馆,现由其一家人经营,让赖以生存的旅馆拆迁导致关门,也就让他们的生活没有了着落。

依照相关规定,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照章纳税的,可以依据国务院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并根据其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参照当地非住宅同类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适当的补偿。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同时,《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32)对城市房屋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城市房屋被拆迁人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非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8000元以上,“铁中巷2号”的房子自1986年开始就一直被****用作商业性质,并领取了合法的“营业执照”。裁定书,依照每平方米2940元,显示公正,理应撤销或变更。

2、依据规范可以参照市场的行情来确定房屋产权的调换

建设部2004年开始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至少每年定期公布一次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估价应当参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和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

《西宁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及价格评估规则》(宁政[2004]30号)规定:“异地产权住宅房屋安置方案为:在同等地段购置二手房予以安置,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超出面积部分按照房屋市场价计算。

三、违反拆迁许可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进行的合法基础。申请人对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有异议。拆迁许可证的取得必须拥有,(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而该项目的拆迁单位的五项文件是否齐全,未有领取合法有效的房屋拆迁公告和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实施拆迁行为。并且在实施该地块拆迁过程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极不规范并存在严重的违法乱纪的情况,使被拆迁户疑虑重重,综合以上情况因而未有达成拆迁协议。

此致

青海省****人民政府

申请人:***

2015-2-1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四

任何一个旧城改造项目都经过了当地政府的立顶、规划、批准,是取的了当地政府的许可,特别是现在提倡优化政务环境的大前提下,政府对开发商提务的服务比较全面,比较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物殊的关系,没有特殊的背景,没有特殊的能力,不要对项目本身提出任何的质问,从法律角度讲,项目的开发是不会存在任何问题的。所以明智的选择应该是顺其自然,作好心里、物质、经济、过渡用房的准备。

2、对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政策要有全面的掌握。

任何一个拆迁项目都有一个详尽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这个政策会通过公开的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告知所在区域的拆迁户,对于送上门的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切不可不予理睬,正确的态度是认真研习有关政策,积极争取自身的合法利益。

3、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

房屋要拆迁,这是个人无法改变的现实,在这个现实面前情绪会变的复杂,但一定要理智,不要心存当“钉子户”的想法,首先是不要低估当地政府做好拆迁工作的能力和信心,其次是不要以身试法,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于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可以采取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强制拆除,特别是重庆的“钉子户”曝光后,在拆迁工作中,特别是在要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时会更加果断,不会拖而不决。

4、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努力争取拆迁补偿的利益最大化。

拆迁无情,操作有情。拆迁工作人员既是政策的执行者,就必然要按政策办事,被拆迁户在这一点上有必要尊重拆工作人员的人格,不要对拆迁工作人员漫骂、甚至人身攻击,正确的做法是积极与拆迁工作人员配合,强调拆迁前后的困难,提出自已的想法和要求,力争取的拆迁工作人员的理解,采取人性化操作,用足用活政策,争取自已在拆迁中利益最大大化。

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果采取胜货币补偿的,一定要明确货币数额,付款方式,付款地点、是否一次性付清等;如果是采取产权调换的,一定要明确被调换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是否装修等。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五

1.被答复人__________违法事实清楚。

2.答复人对其的处罚行为程序正当合法。

3.答复人对其的处罚适用法律准确。

基于以上答复,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确实存在,其提出异议的理由均无法可依,答复人的处罚程序正当合法,适用法规准确。因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__________决定。

此致

__________市公安局。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六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的《关于__________中学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之附件《__________中学校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特向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要求重新制定合法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公告公布责任,缺乏民主和公众参与,特别是没有考虑被拆迁户的意见。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__________县教育局以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名义在申请人住宅楼院墙上张贴《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宅楼院墙上张贴《公告》的近半年时间里,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不闻不问,没有做过宣传解释,也没有召集申请人进行过座谈沟通。仅有县教育局的官员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坐着轿车来发过一次征求意见表,当时只有几人在场,大多数人都是由他人代领、复印或是自己到县教育局去拿来填的。然而在申请人递交了征求意见表后,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不作答复,也不采纳被拆迁户的意见,就匆匆发布了《公告》。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联系部门或机构: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答复人单位印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八

被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上诉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_________________份。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xx县人民政府,地址:xx市xx县xx镇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

复议请求: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x年x月x日作出的《关于xx中学校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之附件《xx中学校建设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特向xx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要求重新制定合法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安臵方案。

事实与理由:

一、程序违法

1、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定公告公布责任,缺乏民主和公众参与,特别是没有考虑被拆迁户的意见。

从x年x月x日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xx县教育局以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名义在申请人住宅楼院墙上张贴《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至x年x月x日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住宅楼院墙上张贴《公告》的近半年时间里,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对申请人不闻不问,没有做过宣传解释,也没有召集申请人进行过座谈沟通。仅有县教育局的官员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坐着轿车来发过一次征求意见表,当时只有几人在场,大多数人都是由他人代领、复印或是自己到县教育局去拿来填的。然而在申请人递交了征求意见表后,被申请人及相关部门不作答复,也不采纳被拆迁户的意见,就匆匆发布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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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称“在征收范围内广泛征求了被征收人及社会意见”,实在是无稽之谈,毫无事实依据。因此,被申请人违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和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的规定,在征求意见后近半年的时间里没有公布所征求意见的答复情况,也没有给申请人反馈相关情况,这显然是违背法律法规程序的。

二、置换房的规划、设计、选址不合理

1、在《补偿方案》中臵换房的规划、设计、选址都很不合理。在《征求意见表》中xx住宅楼95%以上的住户都选择不住电梯楼的情况下,《补偿方案》仍一字不改的照搬《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只设计一栋多层住宅和一栋电梯住宅,这显然是不合实际的。而且套内面积也很不合理,不能满足被拆迁户的居住需要。被申请人应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意见和需求,重新规划安臵房的选址和设计安臵房的套型面积和臵换房的质量问题。

2、被申请人在《补偿方案》中没有明确给被拆迁户臵换什么质量的房屋,是商品房式的清水房(毛坯房或是简装房)或是保障房式的清水房,对房屋质量没有解释说明。因此,我们要求新建的臵换房起码应是内墙刷白,地面平整抹光,门窗安装完善,水、电、气、电视、电话、网络安装到位,入住即能正常使用,房屋保修三年以上。

三、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不合理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与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六条“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申请人在《补偿方案》中制定的补偿安臵标准太低,不足以弥补被拆迁户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保障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具体体现在:

共 4 页

损失和不便。

2、臵换面积补差价问题

申请人大多是退休工人和因政策原因被-迫下岗的工人,x年x月x日公布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面积补差价定位2800元/m2,申请人都认为过高不能接受,然而在全国抑制房价,各地房价普遍下跌的形势下,x年x月x日公布的《补偿方案》中的面积补差价不降反升,由2800元/m2升到3480元/m2(多层)和3680元/m2(电梯),这种不考虑申请人经济承受能力和市场趋势的做法实在让人不能接受。臵换房面积补差价格应在《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中2800元/m2的基础上作适当下调。

3、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应赔偿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应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装饰装修和附属设施的价值是房屋价值中的一部分,然而《补偿方案》第三项第二条第二款“……不再考虑原有房屋和臵换房的结构及装饰装修补偿。”这是完全违背《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条款的,是严重损害申请人权益的霸王条件,是谁也不能接受的。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装饰装修过的房屋给予合理的补偿;对申请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防盗门等附属设施,应在臵换房安装同类设施或给予足额补偿,而不是按《补偿方案》中规定的太阳能给予150元拆迁补偿让申请人自行拆走了事。

不搞过渡期。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公告》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其附件一《补偿方案》存在严重不合法合理的瑕疵。为此,申请人特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派人调查、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制定合法合情合理的《补偿方案》,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x年x月x日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东-洲区人民政府,地址:抚顺市东-洲区搭连路2号

代表人:杨伟言 职务:副区长

复议请求:

申请人受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09月02日,信访事项答复

意见书的启发,关于2012年3月新屯街道四委九组动迁的纠纷问题,至今没有解决。特向东-洲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恳求杨区长为我们解决动迁纠纷。 事实与理由:

1、基本情况

7.47米。 2012年3月新屯街道b#地块动迁,动迁单位新屯动街道动迁办,经办人4人左右。产权单位由留守人员白福英负责,产权单位归属东-洲区城建局。抚顺市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测绘科王科长和另外一名同志测绘房屋面积。

2、问题产生

抚顺市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测绘科王科长和另外一名同志测绘房屋面积。结果没有公布。私下有人告诉我们测绘房屋面积比建筑面积294.62平方少了87左右,7户居民提出不满,要求合理测绘,合理划分给7户建筑面积。

7户居民找新屯动街道动迁办,新屯动街道动迁办往产权单位推,必须办房改分户。7户居民与产权单位达成动迁面积分配协议书:何伟家:49.98平方;王世华家:28.26平方;王明义家:51.69平方;巴彦琼家:51.32平方;周芳家:26.63平方;石兆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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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1455561426561453107

杨金有同志:您好!

抚顺市房屋交易和登记管理中心就您反映的房屋测绘面积不合理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就该问题进行了详尽的答复。

2012年为了配合东-洲区棚户区改造动迁工作,我们测绘部(当时叫测绘科)受领导指派到东-洲区新屯街道为露天区建筑公司的一处无产权证房屋进行测量。(此处测量的房屋范围由产权单位及东-洲区新屯街道动迁工作人员指定。)测量完成后,露天区建筑工程公司的同志说该处房屋有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屋不需要测量,因此,我们没有出具房屋测绘图,当时我们将这一情况下告知产权单位和新屯街道的同志。产权单位和新屯街道的同志都表示同意。

3、网上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没有通知上访人和签字)

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

抚东住信处字〔2015〕2号

杨金有:

经调查,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处理如下:

依据市产权处相关政策,办理产权应以实际测绘面积为主,对杨金有等人要求按承租证面积办理产权的诉求不予支持。

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东-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到东-洲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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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09月02日

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不合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与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六条“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申请人在《补偿方案》中制定的补偿安置标准太低,不足以弥补被拆迁户因拆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保障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具体体现在:

综上所述,在我们动迁问题的具体行为存在问题。为此,申请人特向东-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派人调查、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处理动迁引出的纠纷,制定合情合理的方案,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东-洲区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杨金有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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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男,*族,住西宁市城*区**巷*号

被申请人:西宁市房产管理局

住所地: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142号

法人代表:石鑫 职务: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15年*月**日作出的宁房拆[2015]**号“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书”的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是:

二、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

事实理由

你把人家房子拆了,总得让人家有能力购买新的房子。2015年1月13日西宁市房产管理局下达了拆迁***号的“裁决书”,以不合法的评估为依据只选择“货币安置“,剥夺了申请人的选择权,并且给予的货币价格无法购买到同等地段的房屋,使申请人今后的生活没有了保障,违反了遵照“先安置、后拆迁、再开发”原则的规定;并且对拆迁人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于不顾,执意违法裁定,这是对申请人的严重侵权。虽然如此,申请人还是与拆迁人积极协商,为合法合理地解决拆迁纠纷而努力。曾口头达成置换房屋协议,但最终没能实施。

裁决机关机关和拆迁人在程序和实体方面违法之处主要有:

一、程序违法

1、裁决机关未依法召开协调会议、未依法送达了会议通知,程序违法;

《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作出一般行政行为的程序要求,其中剥夺当事人申辩权、听证权、救济权的,应认定为严重违法。

2、拆迁主管机关和拆迁人没有履行法定的公告、公布责任;

拆迁许可证超期限,延期无公告;以此为依据的裁定当然不合法。《西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许可证号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拆迁许可证未经公告,未经公告的无效,特别在延期的情况下,更应公告。

拆迁期限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2月26日,因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拆迁工作,延长至2015年5月26日,后又延长至2015年2月26日。

公告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教育局在取得延长许可后,再没有公告,拆迁程序违法,西宁市房屋管理局不顾城东区教育局程序违法,下达的裁定书,依法应当撤销。

3、评估不合法,确认的面积与附属物不能作为裁定的依据;

(1)西宁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补偿评价表”,没有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的签字盖章和日期。没有双方当事人确认的评价表,本身就因不符合程序,没有效力。以此不合法的评估作为裁定书裁定的依据,那这份裁定书也就当然应该撤销。

(2)估价时点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人2015年8月26日发布的拆迁通告,而西宁市**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国家基本建设征用拆迁补偿评价表”,是2015年3月17日做出的,超前5个多月,明显不符合规定。

(3)根据有关规定,估价机构的产生有三种方式,一般采取被拆迁人投票的方式,也可以由拆迁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或者抽签方式确定估价机构,而评估机构是拆迁人指定的。

河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城市房屋拆迁评估行政裁决中法定程序的请示》(冀建法〔2015〕38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是我部针对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拆迁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处理城市房屋拆迁问题的依据。 2、“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前应先进行调解”、“应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有异议评估结果应委托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等规定,是规范行政机关和拆迁评估机构行为,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各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评估机构及拆迁当事人在拆迁工作中应当严格遵照执行。

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2011年3月17日 中纪办﹝2011﹞8号)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5、本人对《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 石桥-24-001)上所述合法面积、房屋结构等级划分有异议,评估建安价过低,申请重新复核;对本人家庭副业用房房屋结构等级划分为简易1级有异议,评估建安价过低,申请复核。

6、对部分副业用房成新率有异议,“根据房屋成新因素确定表”,按实际情况评定,我家副业用房没有超出10年。

7、《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安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海政办发〔2011〕196号附件十“装饰装修附属物及其他补偿指导价”未列入的养殖业,综合养殖器具处理因素按市场收购价的20%估价,我家养鸡、养兔器具未提及。

8、城东镇相关项目拆迁办送达“告知书”,无具体行政实施单位,不能把签订协议时间定为5月1至6日,强加于村民。

因此,我认为本轮评估不合法,确认的面积与附属物不能作为裁定的依据,请予重新评估复核,出具新的评估报告,依法开展相关项目拆迁工作。

申 请 人 :

城东镇相关项目项目负责人签收:

xx-xx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 目 评 估 负 责 人:

2015年5月2日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十

申请人(公民):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人(法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______(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现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

此致

附件: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3、证据目录清单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三份;。

4、授权委托书。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十一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审查批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了(_________)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土地为_________,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建筑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附属物包括: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_________号,地籍:_________号。

第三条 补偿金额。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3.搬迁补助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4.设施设备迁移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5._________。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搬迁。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房由甲方拆除。

第五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注销。

乙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被拆迁房屋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天然气等迁移、转户、销户手续,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结清已使用的水、电、气等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五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方已支付补偿安置费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拆迁行政复议文案范文简短篇十二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1、确认被申请人在__________地方“社会拆迁”的行政行为违法。

2、责令被申请人停止“社会拆迁”的违法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

申请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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