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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继承协议书汇总 继承权协议书(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21:32:13 页码:10
无继承协议书汇总 继承权协议书(3篇)
2023-01-12 21:32:13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无继承协议书汇总一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相识恋爱,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

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

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

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

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

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

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________

女方: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无继承协议书汇总二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200年月日双方相识恋爱,200年月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有关无继承协议书汇总三

原告:_______,女,____岁,____族,农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_______,男,____岁,____族,农民,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对甲遗留房屋无继承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返还房屋一间,并停止入住;

3、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堂嫂与堂弟关系。原告为甲长子媳妇,育有一子__________,甲长子于______年车祸身亡,之后原告承担着赡养甲乙夫妻的重任,甲乙年迈,无生活来源。被告为甲乙亲生次子,自幼被_____甲兄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乙之女。______年____月,甲离世,留下与乙共有房屋五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无遗嘱。甲死后,乙、原告、被告、__________、________就房产归属发生争议,随后,在________的怂恿下,被告入住了五间房中的一间。被告作为________的养子,未对甲履行赡养义务,原告认为被告无房屋继承权,现原告要求被告搬出房屋,停止侵占。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起诉状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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