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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补偿指导书范文(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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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企业补偿指导书范文(精选18篇)
2023-11-24 10:20:27    小编:ZTFB

总结是思维的回顾与升华,是智慧的结晶与延伸。要遵循逻辑,将内容分类,使读者易于理解和消化。下列总结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角度的思考,帮助您更好地撰写总结。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一

编号:

拆迁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拆迁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企业搬迁的补偿安置事项,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拆迁依据: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3、拆迁许可证号:。

二、乙方企业占地基本情况:

1、占地范围及面积: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2、土地使用证号:。

3、地上建筑物情况:

(1)厂房:平方米;

(2)办公用房:平方米;

共 5 页

(3)其他房屋:。

三、搬迁补偿总价的确认: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拥有的该宗土地和房屋建筑物以评估公司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评估价进行补偿。根据甲乙共同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评估价标准,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补偿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2、其余补偿:

(1)企业搬迁过渡费用人民币 万元;

(2)设备拆装运输补偿人民币 万元;

(3)停工及人员安置补偿人民币 万元;

(4) 补偿人民币 万元。

3、以上第1、2款总计人民币,该补偿总价为对乙方企业搬迁所有费用和损失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之补偿、建筑物残值费、因搬迁而导致的经营损失、人员及住房安置费用、单位迁建费用、过渡费用、乙方因提前解除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诉讼费用、失去该宗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其他一切损失,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承担的费用和发生的损失。涉及乙方企业内部其他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企业内部的任何问题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四、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甲乙双方选择按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搬迁补偿安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安置用房,双方根据安置用房价款与搬迁补偿总价的差额进行结算。

2、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安置用房,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搬迁补偿总价向乙方付款。

五、提供安置用房的补偿方式:

共 5 页

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结构为为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用于乙方生产经营。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3、双方同意甲方提供的安置用房作价人民币安置用房价款与

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供的安置用房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件,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5、安置用房为期房的,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如有差异,在房屋交付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不提供安置用房的补偿方式(搬迁补偿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移交搬迁范围内所有建筑的权属证书、建筑图纸及其他资料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开展搬迁工作的前期费用。

2、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一期范围内的搬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款 万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二期范围内的搬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款 万元人民币。

4、在乙方完成该宗地范围内所有的搬迁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笔补偿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有效的收款票据。

七、搬迁时间:

1、甲方同意乙方分期完成企业搬迁。其中一期完成的搬迁范围为:

;二期完成的搬迁范围为:

;三期完成的.搬迁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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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情况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经济性裁员通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为改善状况而辞退成批劳动者的情形,它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方式之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如英国《雇佣权利法》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也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裁员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并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

一、裁员的实质要件

准定为:出现亏损,已采取“停止招工”、“清退劳务性用工”、“降低工资”等全部措施满半年仍然亏损,且生产经营状况无明显好转的状况。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实践中,有一些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如有些企业为了防治污染进行搬迁需要经济性裁员的,也应当允许。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仅把可以裁员的条件限定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两种情形。相比之下,劳动合同法大大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性条件。这更加符合设置经济性裁员制度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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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构成经济性裁员还有人数上的要求: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是经济性裁员。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逐一解除劳动合同。

二、裁员的程序要件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与劳动法相比,该规定增加了第一种和第五种两种不得裁员的情形,体现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三、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与重新招用时的优先录用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三类优先留用的劳动者之间并没有谁优先的顺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予以留用。另外,根据该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如果被裁减的职工在6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规定了用人单位有通知被裁减人员的义务,以使被裁减人员慎重考虑,及时行使优先就业权。之所以赋予被裁减人员优先就业权,主要考虑:一是被裁减人员并不是因为个人有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因为用人单位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等情况服从大局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在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正常后,重新招用人员时,应优先照顾被裁减的劳动者;二是被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比较熟悉,技术也相对熟练,对用人单位来说并不完全是负担;三是可以有效防止用人单位以经济性裁员为借口,随意裁减劳动者,从而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未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三

一、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拆迁安置的范围、面积、户数和期限。

二、为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甲方应提供如下文件: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复印件);。

4.出具本市行政区域内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原件);。

5.拆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形图位置蓝图。

以上每件需提供5套,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三、承包形式、承包金额。

四、甲方对乙方实施本协议的拆迁安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有权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拆迁期内对房屋拆除应文明规范施工,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如出现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五、乙方在完成拆迁安置工作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手续时,乙方须将有关的资料和有关批文或证明文件一并交给甲方。

六、付款方式。

七、双方责任及奖罚措施。

八、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各执二份,有关部门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四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因宜叙高速公路途经兴文县万寿镇志强采石厂矿区范围,造成采石场无法继续进行生产,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平等、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共同委托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兴文县万寿镇志强采石厂矿产资源、房屋及相关附属物(不含土地占用面积)进行评估测算,并出具相关评估咨询报告,双方同意以评估咨询报告作为拆迁补偿的主要依据。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拆迁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迁对象基本情况

兴文县万寿镇志强采石厂位于兴文县古宋镇建设村四组,属于露天矿山企业,开采矿种为石灰岩,矿山设计生产规模5万吨/年,相关证照合法有效,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5002017127120172510)有效日期至2018年4月1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川q] fm安许证字[2012]145)有效日期至 2017年5月10日;工商营业执照(证号:511528000004583[1-1])有效日期至2018年4月11日。

第二条、采矿权及实物资产补偿

根据四川新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兴文县万寿镇志强采石厂采矿权评估报告》(川新资矿评[2017]采c001号),评估的采矿权评估价格为78.89万元;《兴文县万寿镇志强采石厂实物资产评估报告》(川新资评[2017] 001号),评估的实物资产评估价格为300.85万元,评估合计总价为379.74万元(大写:叁佰柒拾玖万柒仟肆佰元)整。

1

第三条、其它补偿

根据双方协商以及乙方实际情况,按时关闭且配合甲方工作,给予乙方除本协议第二条以外的拆迁奖励计5万元,若未按时搬迁,不给与奖励。

第四条、全部补偿总额

全部补偿总额为本协议第二条与第三条之和,合计为人民币:384.74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

第五条、资产移交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将评估报告内所有涉及的实物资产移交给县财政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乙方将评估报告内所有涉及的`矿产资产移交给县国土资源局。

第六条、补偿金额支付条件和方式

3.在确认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30日内,在双方无争议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人民币84.74万元(大写:捌拾肆万柒仟肆佰元整),若未按时关闭,扣除一次性拆迁奖励5万元。

2

若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出现任何阻挠拆迁和拆除的事件,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产生的债权债务、工伤、职工福利待遇、企业周边遗留问题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移交前,必须对原有从业人员进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并将体检资料交甲方保存,如体检发现有职业病的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和禁止行为

1.乙方禁止以任何理由延期移交,乙方每延期一天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补偿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进行累加,甲方有权从补偿金中直接扣除。

2.双方均应履行保密义务,均不得向任何其他方公开或披露本协议内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不动产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协议。

2.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协议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

4.本协议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协议均为正本。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签订日期: 年签订地点: 日4 月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拆迁补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拆迁人情况: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已经取得拆迁人资格证,乙方承诺将依法与甲方就拆迁补偿情况达成协议。

三、房屋补偿:甲方目前所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摊建筑面积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房屋所有权的单位价格为 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计价值为元。

四、土地补偿:甲方目前房屋所占土地共有专有土地使用权的有平方米,甲方与其他人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有 平方米;经过双方共同委托具备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此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价格为元/平方米,故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合计价值为 元。

五、其他补偿:考虑到甲方长期居住于此地,搬离家园将给甲方造成诸多不便,本着奖励补偿的原则,乙方承诺除房屋补偿金与土地补偿金以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以下补偿金:

1、 电话号码变更费用:

2、 有线电视安装成本:

3、 交通运输费用:

六、补偿金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协议,乙方共计支付甲方补偿金元,乙方承诺将在月行帐户:银行帐号。

七、禁止行为:考虑到甲方的弱势地位,乙方承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以前,绝对不会采取任何停水、停电、停暖等行为来影响甲方的正常生活,否则乙方将向甲方每天支付100元赔偿金。

八、争议解决:双方如有争议,将交由慈利县仲裁委员会解决。

九、其他: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乙方提交房屋行政管理机构慈到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壹份。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甲方与县拆迁主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见本协议书附件),对在建的位于______县城______街______排______端东西各_____间共______间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在内)合法的权利。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

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

1、本协议约定的补充抵押,不影响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2、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3、本协议约定财产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评估、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财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甲方对本协议约定财产不得预售、转让、抵押、出租等。

5、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1%的违约金。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_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六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满半年的按一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作时间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公司因为经营业绩的问题,前段时间裁员了一部分员工,然后就根据《劳动法》的补偿原则,给他们满半年以上的人补偿一个月的月薪,不足半年的给了半个月月薪。可是,有些下面办事处的员工却不满意,说要补偿他们三倍的工资,提出公司解雇他们的理由不充分。当时因为人事上操作的员工已经离开了公司,考虑办事处与总部相隔两地,没有及时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故他们提出要补偿双倍工资,到底应该如何操作呢?不签合同的后果体现出来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双倍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饭店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另外,饭店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饭店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赔偿金;若属于非过失解除合同,饭店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的,应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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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借款_____笔,金额______万元,用自己拥有合法权利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并在主管部门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后因城市建设需要,部分抵押房屋和土地列入拆迁范围,拆迁主管部门与甲方达成协议,用即将建成的部分门面房置换进行补偿。现甲乙双方就拆迁补偿门面房为贷款设定抵押的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根据甲方与县拆迁主管部门达成的协议(见本协议书附件),对在建的位于______县城______街______排______端东西各_____间共______间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拥有(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在内)合法的权利。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以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代替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提供补充抵押。

本协议约定的补充抵押,不影响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为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乙方的______万元贷款设定抵押的效力,未列入拆迁范围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设定的抵押仍然有效。

本协议约定的门面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竣工验收办理权利证书完毕之日起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订正式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并到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本协议约定财产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评估、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约定财产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甲方对本协议约定财产不得预售、转让、抵押、出租等。

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六条约定的,除另行提供相当价值财产抵押外,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1%的违约金。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当事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乙方主管部门______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八

企业文化,顾名思义是与企业层面相关的文化,但只要将这种文化视为企业的“身外之物”,它们之间熔接得再好都会有缝隙,企业文化就是企业自身的一个部分。

文化,作为人类进化的一种必然产物,弥漫于社会活动的一切领域,概莫能外!企业从一开始运转(甚至可以上溯到筹备期),就已经有了自己的“企业文化”,只是这种文化尚属于“自发”性质,未必成型和合乎要求,这才有了“引进”和“建设”一说。等到企业文化真正发育成熟,它反而又会退到幕后了。

以上企业文化的整合过程与唐朝禅师青原惟信关于修禅的三个阶段十分类似,他的话记载在《五灯会元》第十七卷:

“老僧三十年前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体歇处,依然是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

为了说明问题,看来要借助于一些电力知识。

在交流电路中,由电源供给负载的电功率有两种;一种是有功功率,一种是无功功率。

有功功率是保持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功率,也就是将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能量(机械能、光能、热能)的电功率。

凡是有电磁线圈的电气设备,要建立磁场,就要消耗无功功率。

无功功率决不是无用功率,它的用处很大。电动机需要建立和维持旋转磁场,使转子转动,从而带动机械运动,电动机的转子磁场就是靠从电源取得无功功率建立的。变压器也同样需要无功功率,才能使变压器的一次线圈产生磁场,在二次线圈感应出电压。因此,没有无功功率,电动机就不会转动,变压器也不能变压,交流接触器不会吸合。

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不但要从电源取得有功功率,同时还需要从电源取得无功功率。如果电网中的无功功率供不应求,用电设备就没有足够的无功功率来建立正常的电磁场,这些用电设备就不能维持在额定情况下工作,用电设备的端电压就要下降,从而影响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但是从发电机和高压输电线供给的无功功率远远满足不了负荷的需要,所以在电网中要设置一些无功补偿装置来补充无功功率,以保证用户对无功功率的需要,这样用电设备才能在额定电压下工作。

无功补偿的基本原理是:把具有容性功率负荷的装置与感性功率负荷并联接在同一电路,能量在两种负荷之间相互交换。这样,感性负荷所需要的无功功率可由容性负荷输出的无功功率补偿。

无功补偿可以改善电能质量、降低电能损耗、挖掘发供电设备潜力、无功补偿减少用户电费支出,是一项投资少,收效快的节能措施。

不过在确定无功补偿容量时应注意在轻负荷时要避免过补偿,倒送无功功率势必造成功率损耗增加;另外功率因数越高,补偿容量减少损耗的作用将变小,通常情况下,将功率因数提高到0.95就是合理补偿。

企业孜孜以求的当然是利润,利润就相当于有功功率。企业文化所担当的责任则是生产“无功功率”,维持和稳定企业的正常运行,绝非可有可无。

良性企业发展的标志一是要有企业文化生产;二是要使企业内部的“功率因素”(即分配给物质利润和企业文化的比重)维持在一个恰当的水平;三是企业文化不能仅从企业领导(电源端)输出,在企业的不同层次都应给予随时随地的补偿。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九

甲方: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

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有正在经营中的门面房一间,砖混结构,现乙方同意由甲方进行拆迁开发,甲方愿承担拆迁开发建设任务。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双方就拆迁补偿及安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交由甲方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

拆迁补偿实行实物置换的方式,拆迁后,甲方安置乙方门市(面)一间净使用面积________平方米,门面房坐________向________,正面宽度不得低于________米(南北方向为宽)。

第二条。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在拆迁前支付乙方押金________万元后,乙方交由甲方进行拆除。

待房屋交房后,甲方将门面房房产权办至乙方名下,同时新门面房交付使用时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包括道路、水、暧、电、门窗、卷闸等设施具备使用条件。

双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将押金全部退还甲方。

二、违约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在非乙方原因的情况下,

如甲方在乙方全部搬迁后二年内不能开工,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抵押至乙方的押金不退还,且该地块交由乙方自行组织建设。

第四条。

甲方按合同支付乙方押金后,如乙方不按约定日期搬迁,视为乙方违约,每延期搬迁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门面房分配到被拆迁人之前,按以下协议由甲方支付乙方过渡安置补偿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过渡安置补偿费每月(年)(________)________元,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计算,至新门面房分配并验收移交到被拆迁人当月止。

2、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支付给乙方第一年的过渡补偿费,第二次过渡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3、若门面房未能按期(具体时间)交付使用,甲方在延期时间内按协议月过渡费的三倍向乙方支付月过渡安置补偿费。

第六条。

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因家庭成员或其它相关人的影响而违约。

由现有房屋本身引起的纠纷和矛盾由乙方协调处理;在拆迁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矛盾由甲方自行协调处理,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本协议由产权人亲自签署,其他人员代签无效。

第八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离石区法院起诉,按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四、五种情况,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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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一

、计算期间是自你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解除之日止。

2、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没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但是2008年1月1日之前的补偿金计算按照以前法规计算(也就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办法)。

3、鉴于你的情况属于单位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的,因此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2倍。

4、另外,公司还需支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第十二条 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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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济补偿。”所以劳动者在被企业裁员后,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就必须要准确地计算出在企业工作的时间。

如果你在这家企业工作的时间是2年不满6个月,你应该得到2个半月工资的赔偿,如果是2年整6个月或者2年6个月以上,你应该得到3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如果你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企业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另外,企业如果要裁员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除了上面我们提到的赔偿外,企业还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情况一:解除或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情况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经济性裁员通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为改善状况而辞退成批劳动者的情形,它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方式之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如英国《雇佣权利法》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也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裁员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并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

一、裁员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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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三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支付标准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工资”范围及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综上,

金个人缴纳部分,建议以每月工资条”应发工资”为准;

免今后发生纠纷,无据可循;

3、 建议做好工作交接事宜,重要财物交接需有签字并留存。

1、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按发生原因划分,经济补偿金的类型支付可分为以下七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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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型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44条、46条;

额外补偿型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克扣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

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以上为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在法律概念上的区别,建议您再对照文中所列法条予以明确,希望该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2、以何种方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贵公司更有益的问题

首先,贵公司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贵公司员工的合同于2011年3月31日到期,若未续签,未终止,员工继续留在贵公司工作,贵公司继续支付工资,继续缴纳社保,则贵公司与员工之间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此种情形下,贵公司欲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给地区的司法实践不同,根据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因双方已经形成新的事实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对新劳动合同期间有异议的,该事实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股应当为一年,所以单位不能简单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处理,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若出现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规定的终止条件,参照劳动合同法,贵公司仍然有权终止劳动合同。此外提示贵公司注意,员工中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应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这种情况仅适用于部分员工,不具有适用的普遍性。

其次,贵公司选择以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国内的“裁员”有其特殊的含义,《劳动合同法》称之为“经济性裁员”,系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主要方式之一。虽然《劳动合同法》允许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但需要具备严格的实质性条件和程序性条件。若贵公司经济性裁员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支付减员员工经济补偿金,贵公司经济性裁员才能算合法有效。否则,贵公司需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险分析,在维护劳资关系和谐、公司稳定的基础上,作出有利于贵公司的决策。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四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新的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土地资源又是如此紧缺,拆迁成为各地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不可避免的会涉及许多企业拆迁,那么最新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最新公司拆迁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呢?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企业拆迁补偿是否如意直接关系到企业主今后的事业安排,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主的生活。现在简单谈一下最新的企业拆迁标准和最新的公司拆迁补偿标准。

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

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详细说明各项费用的构成。

(一)被征收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物权法》和《房地产法》对土地收回的补偿都做了规定,本团队认为,除补偿资产费用,对空地应当单独给予补偿,如果不给或未计算,则是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被拆迁人制定评估公司,然后由拆迁人委托,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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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五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新的建设项目逐渐增多,土地资源又是如此紧缺,拆迁成为各地城市发展的必经之路。不可避免的会涉及许多企业拆迁,那么最新的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和最新公司拆迁补偿标准又是什么呢?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企业拆迁补偿是否如意直接关系到企业主今后的事业安排,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主的生活。现在简单谈一下最新的企业拆迁标准和最新的公司拆迁补偿标准。

所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规定。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

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详细说明各项费用的构成。

(一)被征收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物权法》和《房地产法》对土地收回的补偿都做了规定,本团队认为,除补偿资产费用,对空地应当单独给予补偿,如果不给或未计算,则是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被拆迁人制定评估公司,然后由拆迁人委托,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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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六

编号: 拆迁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拆迁人: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企业搬迁的补偿安置事项,达成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拆迁依据: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3、拆迁许可证号:。

二、乙方企业占地基本情况:

1、占地范围及面积:东至;西至;南至 ;北至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2、土地使用证号:。

3、地上建筑物情况:

(1)厂房:平方米;

(2)办公用房:平方米;

共 5 页

(3)其他房屋:。

三、搬迁补偿总价的确认: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拥有的该宗土地和房屋建筑物以评估公司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评估价进行补偿。根据甲乙共同认可的评估公司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评估价标准,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宗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补偿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

2、其余补偿:

(1)企业搬迁过渡费用人民币 万元;

(2)设备拆装运输补偿人民币 万元;

(3)停工及人员安置补偿人民币 万元;

(4) 补偿人民币 万元。

3、以上第1、2款总计人民币,该补偿总价为对乙方企业搬迁所有费用和损失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建设用地之补偿、建筑物残值费、因搬迁而导致的经营损失、人员及住房安置费用、单位迁建费用、过渡费用、乙方因提前解除其与任何第三方的合同而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诉讼费用、失去该宗土地使用权而产生的其他一切损失,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承担的费用和发生的损失。涉及乙方企业内部其他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企业内部的任何问题要求甲方增加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四、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甲乙双方选择按如下第 种方式进行搬迁补偿安置: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安置用房,双方根据安置用房价款与搬迁补偿总价的差额进行结算。

2、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安置用房,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确定的搬迁补偿总价向乙方付款。

五、提供安置用房的补偿方式:

共 5 页

产经营。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3、双方同意甲方提供的安置用房作价人民币安置用房价款与

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项条件,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5、安置用房为期房的,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如有差异,在房屋

交付时,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不提供安置用房的补偿方式(搬迁补偿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移交搬迁范围内所有建筑的权属证书、建筑

图纸及其他资料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乙方开展

搬迁工作的前期费用。

2、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一期范围内的搬迁后甲方向乙

方支付搬迁补偿款 万元人民币。

3、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二期范围内的搬迁后甲方向乙

方支付搬迁补偿款 万元人民币。

4、在乙方完成该宗地范围内所有的搬迁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笔补偿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有效的收款票据。

七、搬迁时间:

1、甲方同意乙方分期完成企业搬迁。其中一期完成的搬迁范围为:

;二期完成的搬迁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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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七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裁员的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未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裁员是需要依据劳动法来进行操作的,对于没有依据法律而私自裁员或者开除员工的,员工有权利去维护自己的利益,公司裁员如何赔偿呢?2017年公司裁员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下列的要求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企业补偿指导书篇十八

电力系统中的电压与无功功率的状况密切相关,电力系统中的.变化,特别是无功功率的变化,会使电力线路和变压器的电压损耗发生变化,并引起各节点电压的变化,随着电力系统装机容量的日益递增,而网络建设尤其是配电网的建设明显滞后,使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损耗问题日益突出.合理选择无功补偿方案和补偿容量,能有效提高系统的电压稳定性,保证电网的电压质量,提高发、输电设备的利用率,降低有功网损和减少发电费用.

作者:蒋文静丁建云作者单位:宁夏银南供电局,宁夏,银南,751100刊名:现代商贸工业英文刊名:modernbusinesstradeindustry年,卷(期):200719(11)分类号:x773关键词:配电网无功补偿方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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