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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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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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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是对信息和知识进行深入思考和领悟的过程,通过理解可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适当地加入个人的思考和观点,使总结更具有独特性和创造性。接下来是一些关于人际关系处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一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建设指导小组二课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二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我院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按照我省高校社团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经过学院批准,由本院学生自愿组织参加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加入,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我院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江苏省委、江苏省教育厅和我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思想:。

(一)以*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提倡百花齐放。

(二)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三自”作用为主要原则,全面有效的对学生社团进行调控管理,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锻炼学生能力,丰富校园生活,陶冶学生思想情操,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探索和推进校园文化社团化的发展之路。

第五条学生社团受学院党委领导,在学院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的协助下,由学院团委承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通过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统一划拨和管理、会费缴纳、接受奖励或赠与等其他方式获得,经费由院团委统一管理,各社团应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并自觉遵守学院财务制度。

第七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院团委审查同意,报党委批准,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院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的类别进行申请。我院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为学院团委。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人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

(四)指导教师基本情况。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具备下列事项:。

(一)名称、活动场所。

(二)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三)学生社团类别。

(四)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五)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和产生程序及权限。

(六)财务管理、经费使用和原则。

(七)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八)章程的修改程序。

(九)社团终止的程序。

(十)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院团委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院团委批准筹备之日起60日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三条自批准筹备之日起60天内,院团委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宣布成立。

第十四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

(二)院内已经有性质、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五)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筹备社团的人数未超过20人的。

(六)院内条件或社团条件不具备的。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院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院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院团委申请年度审核,每学年初进行登记。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必须经院团委批准。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三

第一条:各社团每学年可向会员收一次会员费,会费标准由社团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面向全校的大型活动,须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向上级领导部门申报同意后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第二条:每学年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将按10%的比例在会员费中向各社团收取管理费用,专业社团(系属社团)和志愿服务型社团(红十字协会,心理协会,爱心社)除外。专业社团的经费收取情况由本系社团部负责。

第三条:社团会费收费标准,会员总人数小于或等于300人的15元/人;会员总人数大于300人的10元/人。

第四条:社团成立不满一年的不用上交10%的会费给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社团收取的会员费以及其它经费必须上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第五条:在经费的使用上,各社团必须由专人(非会长)管理财务,各种开支必须入帐,保存单据,并随时接受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检查。每届理事会改选前要公布和清理帐目,由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派专人监督执行。凡有做假帐者,予以撤消职务,并通报全院。

共青团***委员会。

***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四

学生社团(协会)是我校学生在共同的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结合在一起,在学校团委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团体。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章程,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社团的成立与发起。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籍学生20人以上,基于共同爱好,自愿遵守此制度的各项条例,均可向校团委申请组建社团。

2、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应提前向社团部递交申请报告书。应如实、详尽的介绍社团成立的初衷和宗旨以及社团(协会)发起人员详细个人情况。3、社团名称健康、恰当,能够反映本社团的宗旨、原则、特色。

4、具有完善并明确的社团章程。

5、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为我校具有管理职能和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6、符合有关社团组织建设相关政治思想的指导原则,遵守学校各项有关学生活动的组织纪律原则,符合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7、能指导和促进广大同学积极、健康地投身学生社团(协会)工作,能较全面地发展和锻炼学生的素质、能力。

8、组织机构精简,活动有序,财务计划清晰。

(二)申报过程。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首先与校团委联系了解学生社团的相关情况。将相应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交到校团委。校团委在接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其是否具备成立的条件,视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社团申请人答辩会。若有答辩会,社团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时间参加答辩。审核(答辩)完毕后两周内,由社团部决定是否批准成立,公布审核结果。

二、社团的机构设置。

1、学生社团(协会)一般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其他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三、社团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社团(协会)的印章由校团委统一刻制发放,社团(协会)不得擅自刻制任何图章。

2、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取缔未经批准而非法活动的社团(协会),并将对组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违纪处分,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3、校团委社团部每年将对全校的社团(协会)进行一次统一的审核与注册工作。

4、社团(协会)更改名称必须重新登记。

5、学生社团(协会)因难以维持或其他原因,在征得大多数社团(协会)成员同意后,可以向社团部提出解散申请,由社团部进行注销,报学校团委备案并予以公告。

6、对于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协会),社团部有权对其进行整顿,性质严重的有权令其解散。并报请学校行政部门追究责任者应负责任。

7、连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社团(协会),学校团委社团部有权发出公告予以解散。

8、社团(协会)会长的职责是统筹规划本社团(协会)工作,领导开展社团活动,向本社团(协会)成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社团部组织的例会,培养社团(协会)后备力量等。

9、学年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考试不及格者;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因违反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社团(协会)负责人;因违反规定,被责令解散的社团(协会)负责人或主要成员不得担任社团(协会)负责人:。

11、社团(协会)负责人因学业或其它原因需要离职时,需向社团部递交离职申请,并选好下届会长,经社团部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职。

12、社团(协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招收会员的办法并设立会费征收制度,会员在每学期初持会员证向社团(协会)注册,不执行此规定者视为自动离会。学生可以同时参加几个社团(协会)。对于有违法、违背社会公德、违犯校规校纪行为的社员,社团(协会)有权对其除名。

13、社团(协会)会员享有:对本会工作的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会举行的各项活动;有向学校团委社团部反映情况、举报的权利,经社团部查实轻度违反者予以批评警告,并取消该社团该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重者予以解散,相关违反校规校纪问题由社团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14、社团成员应自觉遵守社团(协会)章程、执行社团(协会)决议;按时交纳会费,参加社团(协会)活动,完成社团(协会)任务;履行所属社团(协会)规定的其它合法义务。

15、任何个人不得假借社团(协会)名义,举办或参与违背社团(协会)宗旨的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16、未经登记或逾期未注册且以社团(协会)名义开展活动者;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开展活动内容与登记宗旨不符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活动者;财物管理混乱或非法参与经济活动者;社团成员侵吞社团财物,挪用社团经费者属于社团违纪行为。如有违纪者对社团(协会)会长和主要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社团(协会)活动中违反规定受校纪处分的学生,未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或主要干部;对社团(协会)可责令暂停活动或勒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协会整顿后重新开始活动者,须重新注册。

17、对于管理体制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管理有序,换届及时,财务明晰,社团精神面貌良好。在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能够带动其他社团的发展。活动开展具有影响力,活动组织情况良好的社团给予集体奖励。

18、对于领导有方,组织有力,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秀,按时参加会议,组织活动样式能够推陈出新,活动能够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的社团负责人给予个人奖励。

(二)活动管理。

1、社团(协会)注册成立后,会长有组织开展社团(协会)活动的权利和义务。社团(协会)活动必须符合其宗旨和性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协会)无关的活动。

活动,内容积极健康,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等内容。

3、社团(协会)活动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不得与学校正常教学活动相冲突,不得影响社团(协会)成员学习。组织者必须做好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防止任何侵害学生安全及学校秩序的事件发生,要爱护各种公共设施、设备,否则追究组织者责任。

4、学生社团(协会)举行面向全校和社会的大型活动前,必须先向学校团委汇报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的目的、内容、计划、人员、时间、所需设备、场所以及经费等);社团(协会)内部应有详细记录,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社团部。

5、任何社团(协会)不得擅自以学校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学生社团(协会)组织与校外机构(包括各种企事业单位和其它院校)的合作交流活动,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6、社团(协会)活动凡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应报社团部备案。

7、学生社团(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或提供其它服务性活动应以提高广大同学思想素质和各种能力为前提,做到健康积极地为同学服务,未经社团部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三)经费和资产管理。

1、学生社团(协会)为非营利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

2、学生社团(协会)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并由专门人员负责。

3、学生社团(协会)必须有财务人员两名,一人负责帐目,一人负责现金。

4、学生社团(协会)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社团可依据具体情况,经社团部审查同意,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社团部批准可以向校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过程中不得承诺学校规定允许范围之外的条件。

5、社团财务人员的职责:。

(1)资金来源、去向逐项登记清楚,并有相应原始凭证。

(2)定期向学生社团会员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社团会员监督。

(3)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对未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社团(协会),社团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制其活动;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其活动直至撤消该社团(协会)。

6、各社团(协会)的固定资产,凡是自筹经费购置者,其所有权、使用权归社团(协会)。所有固定资产都要做好移交与管理,损坏要照价赔偿或追究责任。

7、学生社团(协会)领导机构换届或调整时,所有原社团(协会)档案、物品、经费、会议记录等必须在社团部的监督下进行交接,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学生社团(协会)解散要将遗留经费和物资按规定上缴。

8、学生社团(协会)需使用学校教学、活动场地和设备,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并做好维护工作。

四、附则。

1、此制度自实施当日有效。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五

作为当代大学生,无不面临着各种社会竞争。考虑到我校学生竞争意识的现状,所以决定在校内创办电子体育竞技社团。可以让大家利用社团活动时间增强社会竞争意识,支持并发展国内电竞事业。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上海大学电子竞技社团”,简称为“上大电竞社”

第二条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由我校宝山校区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接受上海大学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社团宗旨。

本社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校园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配合学校育人工作。

本社团通过开展技术交流和社团活动,落实学校文化建设,提高社员社会竞技意识以及竞争能力,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激发大学生对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大学生的良好心态,激发大学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为构建多彩校园文化与和谐校园氛围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条社团目标。

给电竞爱好者一个集体,树立其正确的电子竞技思想,引导他们健康竞技、绿色竞技。提供一个健康的、属于他们自己,展示他们自己能力的平台。

第四条社团口号及社团会歌。

社团口号;青春在指尖飞扬,热血在胸膛涌动。

社团会歌:《渴望光荣》。

(一)社团组成。

设有社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干部若干。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管理部五个部门。

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职能。

第一条社团职能。

1、加强在校大学生之间的交流,挖掘大学生的思维意识能力,扩大会员的交流,以及加强人员交往。

2、组织开展实践活动,创作思维能力的培训视频,对社会竞争以及竞技活动方面组织谈论会。

3、为会员打造个性发挥的平台。社团里,开展会员之间的交流以及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健康竞技交流活动。

4、组织会员定期的接受培训,组织会员定期的开展比赛,加强对竞争意识的认识,以及合作精神的重要性。

5、及时向学生会及学校领导汇报和反映会员的意愿,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

6、指导和帮助社团有关部门的活动。

7、对竞技精神进行有效的宣传。

8、承办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活动。

9、组织社团联谊活动。

第二条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和副社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6、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簿,并且给予一定的指导;

7、根据工作簿及日常社团活动,归纳总结经验,写入社长簿,交由下任社长。

第二条各部门具体职能。

组织部。

(1)组织社团的日常工作的执行。

(2)策划社团活动的进行,并拟定策划书。

(3)处理社团计划的完善与审批工作。

(4)负责会员的招新工作的组织。

宣传部。

(1)负责设计制作宣传系列物品,并能做好宣传工作。

(2)在社团活动举办前期,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3)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承担对外联商家的有效宣传。

外联部。

(1)加强与各企业间的联络,为社团的优秀活动争取商业赞助。

(2)负责社团活动场地的申请以及宣传所需要的展板等的申请工作。

(3)加强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树立社团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团结发展做出贡献。

(4)努力争取校内外各单位的合作,为特困生寻找一批岗位,争取社会资助。

秘书处。

(1)对每次社团活动作详细的记录(包括资金),并做总结,并上交社联秘书处。

(2)与各部门联系,并收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会长反映。

(3)能够及时向会员下发通知。

管理部。

(1)管理各级部门,对所有成员进行考勤调查。

(2)上报管理一切奖惩措施。

(3)负责会员的招新、入会审批以及社团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4)负责社团资金的管理。

第一条本社团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

第二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1)品行端正,思想上进,有正确的电竞精神,绝不沉溺于游戏。

(2)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3)在本学期,大一不能有超过一门的挂科。大二及以上不能有超过两门的挂科。

(4)身体状况良好,切体育科目没有挂科记录。

第三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1)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第四条退会的有关规定。

(1)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会员如果半年不参加本社团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及监督大会表决通过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4)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5)其他权利。

第六条社团成员的基本义务。

(1)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

(2)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3)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4)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一条会长产生及罢免程序。

(一)竞选社长前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且由监察委员会审批,并交由组织部进行通知;

(三)新届社长上任后必须主持一次会员大会,宣布竞选结果;

(五)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并除名;

第二条副社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的产生。

竞选部门负责人。

(1)凡承认本社团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本社成员,可以应聘为本社团干部。

(2)选拔部长及副部长为相关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投票选举。

(3)保证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条有关会议的规定。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六

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是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是经我校团委和校社团联合会批准的合法文艺性社团。

第三条社团宗旨:意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艺术情操,增进同学们的友谊。

第四条成立条件:大学时科学前沿的开拓者,因为我们年轻,是最具活力,最具激情的群体。我们敢做,我们敢拼。而也正是这股活力注定我们要不断的追求丰富、精彩而有意义的生活。音乐作为经典艺术的经典代表是我们这群年轻的“小知”分子的经典追逐对象。

比如:近年兴起的流行音乐,吸引了千千万万的音乐爱好者。音乐已是我们年青一代释放自己的清楚活力的重要阵地,是我们年轻一代可以用来丰富自己课余生活的重要途径。这不仅是音乐的优美旋律散发着青春的芬芳,而且是一种比较自由随意表达自我的形式,易于自娱自乐。

吉他作为流行音乐的主要工具,有着非同一般的魅力。大学毕业便要步入社会,社会是我们一展十年寒窗酿出来的鸿鹄之志的舞台,这个舞台不仅要求我们拥有过硬的专业本领,同时也要求我们拥有成熟的心态和社交能力。音乐可以愉悦人的情操,提升个人的修养与品位。吉他则是音乐较为广泛的表达形式。所以音乐应是我们的必修课程,同时吉他的轻灵洒脱和弹起来的欢快淋漓,节奏的轻盈跳跃和充满青春活力更是我们大学期间最向往的课外娱乐的境界。据我们不完全统计,全校90%以上的同学都喜欢音乐,二而其中80%的同学都有学习的意向。

我们协会以普及基础吉他知识和增进当代大学生艺术情操为责任,以举办各种吉他娱乐和汇报演出及排练节目参与学校各种晚会为重要活动内容的社团。我们的宗旨是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氛围,丰富大学生课外生活,给大家一个发挥、发展与展示自己爱好与特长的舞台。

综上,学习音乐是大学生的一种需要,创办吉他协会更是一种必然。

于是,基于以上条件,xx大学吉他爱好者协会便应运而生了。

第五条:以娱乐和丰富课余生活为主。

第六条:必须是合法、安全活动为主。

第七条:能够增进会员之间友谊,提高会员对吉他的兴趣和爱好,从而提高琴艺。

第八条:能够培养出更高层次的人才。

第九条:经费来源:(一)会费;(二)赞助;(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有教学部,宣传部,外联部,秘书处四个部门。

第十三条:教学部。

负责对社团成员进行关于吉他的教课工作;

对社员的学习情况给予评价和考核;

组织社员参加各种比赛;

第十四条:宣传部。

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的工作;

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第十五条:外联部。

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为社团拉赞助;

第十六条;秘书处。

负责拟定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

制定相关活动的策划;

制作各个活动的记录,总结;

协助社长完成相关任务;

第十七条:本章程经xxx年10月七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七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称为xxx塘沽一中计算机社团xxx。

第二条:塘沽一中计算机社是以学生为主体的交流学习性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社团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实践学习、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社团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2.学习成绩符合学校规定要求。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1.会员平等地享有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认真学习计算机知识,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3.会员应执行社团的一切正确的决议。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供数据。

5.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有根据的批语(704232161@)。

6.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社团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八

3、本社维护中国xxx的领导,遵守党的宣传法规,一切活动在基本原则下进行;。

4、本社在团结我系学生文学爱好者的同时与其他社团共同学习进步,提高自身素质;。

5、本社团全体社员团结友爱,不得搞有损于本社团形象和荣誉活动,有重大违纪者做出退出社团处理,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备案。

第二章权利。

1、凡我社成员有选择与被选择权;。

2、社团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社员在任务与内容不清楚、有疑难的情况下有主动要求负责人在宣布的权利;。

4、社员有权监督指出社团负责人的错误。

第三章义务。

1、本社团成员必须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2、社团成员要按时按量完成社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3、本社成员要积极收集相关资料;。

5、本社团成员两次无故不到,多次找不正当理由请假者,本社有权劝其退出;。

6、本社成员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须退出本社团,必须写申请书,一式三份;。

7、本社成员不得互相打闹,产生矛盾及时化解;。

8、本社成员不得借社团活动而旷课;。

9、本社成员不得违反社团一切规章制度。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九

第一条学生社团是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是学院实施成功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为加强学生社团管理,促进社团活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学院倡导成立学生社团,大力支持社团发展,吸引更多学生参加社团,要求全体学生每人都应该参加一个学生社团,通过社团活动培养自己的成功素质。

第三条学生社团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社团活动以成功素质教育为主线,以个性发展和兴趣爱好为主题,以培养成功素质为目的,服务学院改革、发展、稳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经校团委登记批准。社团经费原则上自理,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适当资助。

二、社团成立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成立社团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相对稳定的负责人(3-10人)和一定数量的会员。负责人应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二)有明确的办社宗旨,有符合国家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并反映社员共同需求的章程。

(三)有合法的活动经费来源。

(四)社团的章程应说明以下事项:。

1、社团名称;。

2、性质、宗旨,活动的内容、形式、范围及任务、目的;。

3、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

4、其他必要事项。

第六条申请成立社团的审批程序。

申请成立社团的负责人,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包括社团章程、组织机构名单等,并填写《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申报表》。校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对该社团筹备情况进行考查,决定是否试运行。经同意试运行的社团在运行三个月后,递交转正申请书,经校团委审批,准予登记,宣布该社团正式成立。

三、社团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社团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学校团委委托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

第八条社团活动必须依据章程,不得从事与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成立后,应在一周之内把该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名单、登记表和各种统计数据上交校社团联合会,以备存档。

第十条未经批准成立的社团,一律不准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经批准成立的社团,经许可后,才能制作印章、会员证。

第十二条每学期开始,社团负责人应在两周之内提交本学期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在社团活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须临时更改,应向院社团联合会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社团经费开支(包括校团委资助和自筹)要公开核算,帐目清楚,不定期向会员公布,遇重要活动可向校团委申请资助。

第十五条社团创办面向全院的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同时在院党组织(院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登记。学生社团不得创办面向院外的刊物。

第十六条凡社团所办刊物在出版印刷前,必须先将稿件送交院社团联合会审查,经校团委同意后方可付印。

第十七条学院大力支持学生社团积极开展活动,对于优秀社团给予奖励,资助活动经费。

四、社团奖惩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社团考核采取积分制,作为评选优秀社团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社团基本情况(总分20分)。

(一)社团必须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社团负责人应有高度热情和较强的组织能力,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社团成员必须在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

社团开展活动情况(总分50分)。

(一)每个月开展1―2次活动;。

(二)社团活动原则上不得在教学时间内举办,更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三)每学期有比较详尽的计划、活动方案,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四)每次活动要有详尽的活动计划,活动参加人数应达到该社团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活动过程中应搞好宣传工作。

奖励(总分30分)。

1、社团活动有吸引力,生动活泼,有实际效果;。

2、社团成员在学院、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

3、社团成员在全国、省、地(市)各类大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第二十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社团,应予撤消:。

1、社团组织领导不力,且无法正常开展社团活动的;。

2、社团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校纪、校规的。

第二十一条对于社团负责人违反校纪、校规或不胜任工作的,校团委要及时指导,按其章程改选。

第二十二条社团考核奖励办法。

(二)评比优秀社团一般在每学年六月份举行,按照社团总数的10%评选;。

(三)“优秀社团”的表彰与奖励在每学年9月份进行,“优秀社团”学院将给予奖励;。

(五)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最后审核。

第二十三条对于连续两次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社团,经过院社团联合会讨论,校团委批准,宣布撤销。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条例经学院团代表大会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共青团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委员会。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十

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依据学校政教处、团委的规定和要求,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学生自发形成的群众性团体,它在校园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已逐步成为校园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以及减负政策的提出,中学社团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社团也日益成为学生发展个性、培养特长、锻炼能力的舞台。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贯彻落实责任教育自主发展,维护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活跃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社团的宗旨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1条指导思想。

以我校办学思想为依据,以学生自我丰富课余生活,学生提高自我学校生活质量,学生发展自身的技能和素质,繁荣校园文化、营造主题性和谐校园环境为指导思想。

第2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3、有具体活动项目;。

4、有一定数量的会员(10人左右);。

5、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社团活动室、活动等的管理制度;。

7、有系统的社团发展规划,如社团发展的目标、规模、会员的培训目标、计划等;。

8、有指导教师及其意见。

第3条社团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1、各社团的最高权利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具有最终裁决权)。

2、社团采用社长负责制,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社长(副社长)均由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开会选举、批准产生。

3、社团负责人职责包括: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具体领导实施较大规模的活动,向本社团会员传达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参加校社团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培养社团后备力量等。社团负责人是学生干部的组成部分,按学生干部的条件配备并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第4条社团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凡我校在籍学生品行端正,承认某社团章程者,均可自愿申请加入该学生社团。原则上一人只能参加一个学生社团。

2、社团会员具有参与民主管理社团的权力和参加社团组织活动的权力。

3、社团会员有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义务,有遵守社团章程和社团管理制度的义务。

4、社团会员参与社团活动率达70%,有资格被评选社团内部优秀会员;社团会员参与社团活动率达80%,有资格被评选为校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会员参与社团活动率达80%,且表现积极者,经本人申报,可由该社团指导教师和社长推荐为校优秀学生(社团活动方面)。

第5条社团的管理制度。

1、社团必须制定《会员管理制度》,必须有社团活动记录簿、社团会员名册和社团会员出勤记录。

2、社团必须制定《社团活动室管理制度》,维护社团活动室及其设备完好,如遇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3、社团必须制定《社团及会员发展规划》,有义务制定社团及会员发展目标和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接受校社团管理委员会阶段检查。

4、社团的指导教师:社团在发起成立时必须明确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是学校的正式教职工。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对社团会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社团主要活动进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论证。

5、社团的顾问:社团根据活动需要可在校内、校外聘请若干政策水平高、学术造诣深或某些方面有专长,关心学生活动的有关人士担任社团的顾问。社团顾问的职责是在社团登记的宗旨范围内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聘请顾问时,社团须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聘请。

第6条社团的活动。

1、社团活动以小型多样为主,每次活动有记录,每学期至少应有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活动。

2、团出版刊物、与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面向社会开展活动或聘请校外人员参加活动、举行有关学校秩序的重大活动等,需提前二周向校社团管理委员会汇报并得到批准,社团及其成员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商业活动。

3、社团活动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教学。

附注: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校社团管理委员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编程社团制度范文范本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8)有指导教师。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高校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1)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学生社团的章程;。

(3)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络地址;。

(4)筹备负责人基本情况;。

(5)业务指导教师名单及基本情况;。

(6)业务指导单位的资格审查文件;。

(7)成员范围及数额;。

(8)其他必要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名称、活动场所;。

(2)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3)学生社团类别;。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业程序及权限;。

(6)经费来源、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团委收到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60日内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传成立。公布前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以会费、组织筹备成立以外的活动。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况不予批准社团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学院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负责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2)对学生社团实施年度检查;。

(3)对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院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活动进行审查批准;。

(4)对学生社团违反本办法的问题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社团进行活动且不听劝阻者,团委将协同学工处强行停止其活动,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在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学校团委申请注册,每学期开学两个星期内持相关资料向院团委申请注册。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可以自备艺术图章和其他标志,但须由团委批准。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报团委批准。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团委批准。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团委有权对违反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罢免社团负责人;。

(2)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大会应当每学期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形成的决议报团委批准或备案。

第二十三条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负责人指社团正副会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会员通过首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经团委审查后产生。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3)经补考仍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4)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情况。

第五章学生社团经费。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的活动经费采取学校支持与自筹相结合,以自筹为主的原则。各社团可通过收缴会费、勤工俭学、社会筹资等渠道自筹经费。社团举办活动可向团委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尽预算报告,学生社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经费。

第二十七条各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取一定会费,学生社团联合会可视本校情况制定相应的社团会费标准。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团委将不定期对各社团的会费使用和财产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提请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团委报告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六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学生所参加的社团数目不受限制,但只能在一个社团担任主要负责人。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和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会员有按社团章程规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变更的,应当在7日内向登记团委申请变更登记。学生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7日内报团委核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当向学校团委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社团被责令关闭或解散的;。

(5)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后,团委应当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清查。清查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清查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应当自清查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经会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和清算报告书。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处置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四十一条院团委每年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一批“优秀社团”及“优秀社团干部”,成绩特别突出者,推荐到湖北省参加“湖北省高校标兵社团”和“湖北高校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

第四十二条凡是在学院注册的合法社团的干部均有评选资格,优秀社团干部的名额为10名。

第四十三条优秀社团干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院团委联系紧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第四十四条团委定期对全校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并对社团和负责人给予奖惩。评估细则及标准:。

(1)社团基本建设情况(30分)。

a.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用良好;。

b.社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c.社团负责人品学兼优、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d.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

e.社团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2)社团活动情况(50分)。

a.社团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

b.活动次数、参加人数、活动规模;。

c.活动在学院中的知名度、影响力及社会反响;。

d.活动是否对学生素质的提高有较大帮助;。

e.活动形式、内容等是否有创新。

(3)社团获得的荣誉(10分)。

a.社团获得的各级荣誉;。

b.社团活动情况在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

(4)社团工作展望(10分)。

对日后社团发展方向、活动计划等方面内容。

第四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责令解散。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3)不遵守本办法规定和接受各团委的规定和指导;。

(4)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5)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按规定定期注册的;。

(6)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7)社团成员盗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

(8)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9)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的;。

(12)社团连续两学期末进行活动的。

第九章学生社团交际活动。

第四十六条社团开展全省范围的校际活动实行委托制。

第四十七条每年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从命名的“湖北高校标兵社团”中委托部分社团负责组织下一年度全省相关类社团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年10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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