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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申请书模板通用 物料申请书模板(二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22:08:57 页码:13
物质申请书模板通用 物料申请书模板(二篇)
2023-01-12 22:08:57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推荐物质申请书模板通用一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生物质燃料的销售和购买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协议如下:

一、合作条件

1、甲方确定乙方为其生物质燃料指定供应商,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付款。

2、乙方生物质燃料必须满足甲方设备的使用要求,能及时送货并保证不出现断料的情况,确保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

二、订单签订及到货确认方式

1、甲方根据燃料消耗情况,及时与乙方联系确定所需生物质燃料用量后,以订货单形式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告知乙方;

2、乙方收到并确认后,将生物质燃料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堆码整齐,同时由双方人员对送货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并依此作为乙方结算依据。

三、供货价格

1、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重要性及长期性,在双方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将按年度定价。

2、乙方保证在同一销售区域内提供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得低于提供给甲方的价格,如发生第三方价格低的情形时,甲方自动享有第三方相同的价格。

3、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调整价格的.情况,无论价格上涨或下降,乙方应于价格调整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对再行送货的燃料按照新价格予以结算,但之前已经送货未结算的燃料仍须按原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1、热值: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在3900~4800千卡/kg左右(一般为4500千卡/kg)。

2、纯度:生物质燃料,主体为纯木质原料,不含任何粘合剂及添加剂,不含其他不产生热量的杂物,含水率(%)1.12;灰分(%)﹤1.5;全硫(%)﹤0.03。绝对不含煤矸石、石头、泥土等不发热反而耗热的杂质,燃烧后无结胶。

3、其他:燃烧率=99%,热效率=87%,排黑烟度(林格曼级)。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推荐物质申请书模板通用二

禁用/限用物质保证书

本公司(包括附属和联营公司,下同)特此保证:在提供给临海市金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的所有产品或部件中(包括任何材料及产品)无论是直接交易或是通过第三方贸易实现合作的,决不包括含以下所列物质,并符合sony《ss-00259最新版本规定的禁用物质》、rohs《20xx/95/ec最新规定的禁用物质》 、《reach法规(1907/20xx) 最新规定的禁用物质》、以及en71-3、astm963-07、94/62/ce&us coneg等相关法规之相关要求:

1.重金属:镉(cd)及镉化合物、铅(pb)及铅化合物、汞(hg)及汞化合物、六价铬(cr+6)及化合物的总含量必需低于100ppm;且镉((cd)含量低于5ppm,铅(pb)含量低于90ppm;锑(sb) 及锑化合物含量低于60ppm;砷(as) 及砷化合物含量低于25ppm;钡(ba) 及钡化合物含量低于1000ppm;硒(se) 及硒化合物含量低于500ppm;汞/六价铬(cr+6),禁止使用;coneg法规(美国环保署epa制定为《包装用品之毒性要求》)。该法规限定包装中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四种重金属的总和,目前对该法规的执行是按照四种重金属总和不超过100 mg/kg的限量来执行。

2.有机氯化合物:多氯联苯(pcb)、多氯化萘(pcn)、多氯三联苯(pct)、短链型氯代烷烃(sccp)及其它有机氯化合物,禁止使用;

3.有机溴化合物:多溴联苯(pbb)、包含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多溴联苯醚(pbde)及其它有机溴化合物,禁止使用;

4.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包括三丁基锡化合物(tbt)、三苯基锡化合物(tpt)],禁止使用;

5.二丁基锡化合物(dbt),二辛基锡化合物(dot),禁止使用;

6.石棉(asbestos),禁止使用;

7.特定偶氮化合物,禁止使用;

8.甲醛(formaldehyde)、福尔马林,禁止使用;

9.聚氯乙烯(pvc)及聚氯乙烯混合物,禁止使用;

10.氧化铍、铍青铜,禁止使用;

11.特定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inp、didp、dnop、dnhp),禁止使用;

12.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禁止使用;

13.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 (pfos),禁止使用;

14.特定苯并三氮唑,禁止使用;

15.二氯化钴,禁止使用;

16.臭氧层破坏物质(ods),禁止使用;

17.富马酸二甲酯(dmf),禁止使用;

18.丙烯酰胺,禁止使用;

19.二硝基甲苯,禁止使用;

20.钼红,禁止使用。

从即日起,凡交到临海市金源工艺品有限公司之部件及包装材料,经检验若未能符合上述相关物质的禁用规定时,本公司愿赔偿贵司经济损失及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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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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