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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 共同合建房屋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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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 共同合建房屋协议书(5篇)
2023-01-12 22:11:04    小编:ZTFB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如何写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一

承建者(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私人住宅主体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性质

二.工程标底:甲方建造楼房一座米,宽米,共层,大约面积平方米。

三.工程价格:

双方达成一致,此工程每平方按元,大约总造价暂定( )元,结算按实际面积。

四. 工程材料规格:

1、砖:

2、水泥:

3、钢筋:五. 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交工。工期延长,乙方应付滞纳金百分之五。

五.交付方式:乙方进工地甲方付生活费( )元。材料进工地后按所用资金付款。地基出来后付( )元,一楼盖起付( )元,二楼盖起付( )元,三楼封顶付( )元,三楼封顶预置厚度10公分。

外粉结束付总房价的( ),内粉结束付总房价的( ),地平拉完付( )。

六.甲方责任:

1.共同进入工地,甲方必须提供三通一平,工人住宿。

2.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阻扰施工,不得谩骂工人,殴打工人,外在人员在工地闹事,甲方应出面阻拦,调解。

3.施工款要及时交付,不得拖延时间,否则误工费,损失费由甲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工程款不得扣留,滞压。

4.甲方以一般民房监工,有不尽事宜及时与邻班人员协商处理,过时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翻工。(待完工后,本建筑按实际面积计算)。

七.乙方责任:

1.质量按一般民房标准,具体施工按照甲方图纸为准。甲方提出问题及时修改,知错再错严惩。

2.乙方工人要与邻居和睦相处,搞好卫生,注意社会影响,注意施工安全,避免与房东争执,认真施工,质量保证。

3乙方工人在施工中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4.乙方建筑设备由乙方自备。

5.建房完成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辞退乙方或者乙方无故停产,双方进行协商,应赔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追究其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九.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与( )年( )月( )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各执一份。

备注:建房者(甲方): 建房者(乙方): 担保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工程完工后,请付清工程款。

年 月 日

如何写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兄弟祖屋宅基原地(详看附图),占地面积约400多平方米以乙方共同合作建房,乙方提供建房资金,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已完工,现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建成的新房屋分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二、新建成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该房屋坐向为:坐东北向西南(详看附图),第一层是框架结构,二层以上为砖混结构,楼高九层住宅楼,第一层为车库及通道,第二层以上为每层三房一厅一套、三房二厅二套、四房二厅一套住宅房。

三、经双方协商确定,已建成的楼房进行分配如下:

1、本楼层,房号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2、本楼面积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3、本楼一楼车库号为建筑面积及通道公摊面积为平方米(详看附图),归乙方所有。

4、乙方所分配所得的楼房建筑面积共计为平方米,归乙方所得产权使用期限为七十年(70年),即从年月日

至年月日止。

5、整栋楼楼梯、电梯及一楼通道,整栋楼投资户共用,只能通行,不能堆放东西及停放车辆。

四、归属乙方的房屋使用权期限为七十年(70年),期限内乙方合法使用,甲方无权干涉,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每个投资者办理个人房产证,办理证件手续所须要的费用均由乙方投资者负责,属于甲方房屋办证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归属乙方的房屋期间,甲方不得将该宗土地及乙方楼房屋用于抵押给他们人或贷款、或改为他用。属于乙方使用权的房屋,乙方有权转让、出租、转租给第三方的权力。

六、甲方必须保证报装三相高压电及民用用电及照明用电及自来水、排污管口,等申报其它通讯网络接口,以原有道路,给乙方使用,所有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收取每种费用价格要以村民平等。

七、使用期间因甲方土地有其它纠纷村民阻挠闹事,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时,甲方要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处理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后果由甲方负责。

八、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内如政府及开发商征用或其它改造需要拆迁时所补偿或赔偿的拆迁费除土地费外,地面上所有建筑物赔偿款或补偿款的70%按整栋楼每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平均分配,其中30%赔偿补偿款属于甲方所得。甲方在统一领取赔偿金后5天内把属于乙方的份额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不退出该房屋。

九、乙方在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终止该协议书和

收回房屋。

十、乙方如在其房屋内做违法的事,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转让、出租房屋过程中发生的债权纠纷与甲方无关,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当事人要赔偿给甲方。

十一、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因乙方个人原因,中途退出或使用期满后,乙方所有房屋包括室内所有装修设施全部归还甲方所有。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赔偿。

十三、以上协议书条款双方自愿同意,甲方及其后代子孙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违约,否则甲方要按乙方找的评估部门来评估乙方所投资的建筑物评估价的五倍赔偿给乙方的损失。

十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随签字人变更而改变。

十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签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

如何写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三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民房一幢,为明确双方在承建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建筑项目:私人住宅主体工程。砖房1栋(三底 三层及车库厨房.含屋面建造).不包括水电架设,门窗安装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将其住宅主体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钢材、水泥、砖、沙、石、石灰等建筑材料。甲方应及时提供以上建筑材料,以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进度。

3、乙方自带建筑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员伙食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建房工期为130天,施工日期由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四、承建工程价格:砖房1栋( 三底三层及车库厨房)共计 平米,每平方米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五、施工安全要求及质量问题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2.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横梁断裂、露筋;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等)。如有此类情况出现,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损失。

六、工期延误:乙方不得有无正当理由延误施工的行为。对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因停电、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七、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将预付工程款 元,以后将按工程进度付款。每层浇注封顶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该楼层工程款的15% 。余下的款项待整个工程竣工全部付清。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写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四

合作建房协议

甲方: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基于三点基本事实,即甲方拥有合法之宅基地使用权(见本协议第一款);乙方所有的个人合法资金;甲、乙双方之间互相信任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协议书。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建房地点

1.1双方约定建房地点:位于xx省xx市             (土地使用权证见附件1)宅基地,土地面积约      平方米。

解析

第二条合作方式

2.1建房用地:甲方以占地面积为约      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合作条件,由乙方出资并建设楼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每层面积约      平方米。(房屋建造图纸见附件2)

2.2甲方应当以本协议约定之宅基地面积提供建房用地,并保证该土地地上没有其他构筑物及附着物,满足建房所必须之条件。甲方若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须保证其他家庭成员已同意合作并出示书面证明,甲方为其家庭成员代表,负责全权处理合作建房事宜。

解析

2.3建房资金:设计、施工及其他与建房相关之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消防等)由乙方提供。甲方不作任何资金投入。

2.4房屋为框架结构,共    层高的住宅楼。首层高度为     米,第二至第    层均为     米。

第三条建房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建房属于自愿行为,甲方不对房屋建成与否、可建成楼层数目及收益等作任何承诺保证。

3.2乙方施工期间需要向供水、供电管理部门申请更改线路的,甲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

3.3乙方在施工期间,因建房与相关部门之间产生的其他矛盾,甲方应当参与协调,涉及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费用产生前应与乙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并征得乙方同意。

3.4乙方应负责房屋建筑质量,并负责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3.5在可以补办报建手续时,以甲方名义报建,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当全力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6乙方建造房间的规格、用材应当划一标准。乙方交付甲方的房间应当是安装包括通电、供水设备、安装合理排水系统、安装铁门、防盗网(其中一二楼必须加装,三楼以上自行决定),楼层及房间独立水电计量等基本设备、设施,相关房间并可以即时使用而无需进行装修的。

3.7若乙方在建房过程中对原来约定的建房面积等有更改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8乙方应当及时完成所有房屋建设工程,并在满足上述第6点适居条件后,立即将甲方分配所得部分房屋交付甲方使用。

第四条房屋权属分配及权属变更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4.1甲、乙双方对房屋按楼层分配。乙方建成房屋后,将其中第      层房屋交付甲方,归甲方所有,该部分产权、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均归甲方;其余第        层房屋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行使相应权利;楼梯及其他公共部分归双方共有。

解析

4.2房屋分配后,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登记的时候,甲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登记的全部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4.3甲、乙双方各自处分房产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对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双方中任何一方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转移给第三方时,对方应当提供必要协助。

4.4若该房地产被政府征收,依据征收时政府可补偿面积部分的补偿款全部由甲方享有。其他部分的补偿款,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房屋分配比例,属甲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甲方;属乙方所有的部分,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全部手续,并有义务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参加与征收部门协商并争取获得合理补偿。

解析

第五条房屋使用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

5.1甲、乙双方按照上述约定所分配的房屋权属,对各自楼层住户、水电等进行管理,各担其责,因对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由对方承担责任。

5.2楼道卫生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约定。

5.3乙方负责对楼房质量上的维护,并对房间的水、电系统进行维护,甲方所属楼层因人为原因造成损害的由甲方承担。

5.4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及时将甲方所有房屋的钥匙交付给甲方。

5.5甲方负责报装房屋的水、电等,乙方应当每月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时间自觉缴纳水、电费用。

5.6在可以办理房地产权证时,若不能以乙方名义登记,则以甲方名义登记;若可以以乙方名义登记的,则登记乙方为共有权人,甲方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解析

5.7在全部房屋产权登记在甲方名下时,则甲方应当遵守本协议约定,不能擅自处分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所有的该房产的份额。房地产权证不能分割房地产权时,乙方暂时持有房地产权证原件。但不能挪作他用,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5.8甲、乙双方在房屋建成后,若需加建或者改建房屋的,需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风险承担

6.1建房过程中,因施工或者其他与建房相关之活动导致的人员或者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2建房中或房屋建成后,乙方应当确保所建房屋对邻近房屋、设施及人员不构成安全威胁,若发生相邻关系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6.3房屋在使用过程中,若因房屋质量原因导致的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4非房屋质量原因、遇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各自承担自己房屋权属部分的损失;因此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的,甲、乙双方应当进行协商解决。

6.5甲、乙双方因相关法律纠纷而牵涉到所分配房屋时(如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等),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应自觉履行。若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7.2若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将本协议所涉房产转让给第三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参考该房地产现时的市场价值以及为该房地产投资的其它费用等赔偿对方损失。

7.3因自然灾害,国家征收等非甲乙双方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对方损失。

第八条其他

8.1甲、乙方双方合作建房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排除本协议的除外;协商不成的,提交宅基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8.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附件2:《房屋建造图纸》复印件

如何写建房共建共享协议书范本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签订《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并签订本协议,纯属个人自愿。

第二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遵守本协议及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三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拥有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权利,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参与人应承担的义务。

第四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承诺自己已经完全了解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保证会时时关注全国各地个人合作建房的进展,确信自己已经了解个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种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第五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对本协议的法律依据——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经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义。

第六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已经知悉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组成,并了解他们签订的《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性质和内容。

第七条、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由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成员全体或者由发起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作为本《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所指向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二章 个人合作建房

第八条、“个人合作建房”是个人出资合作建房的简称,指的是一个地区的多个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一定的形式(个人合伙协议)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个人合作建房”还包括团购及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九条、“个人合作建房”有别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也有别于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条、“个人合作建房”以参与人自住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为初始目的。

第十一条、参与人通过“个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权属人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权。

第十二条、“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具有公益性,但是,个人合作建房属于非盈利性的个人合伙。第十三条、个人合作建房房价的确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项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税费、必要的发起费用、必要的项目运作费用等支出为依据。

第十四条、“个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开放、安全、民主管理、公开、合作、非盈利、成员分配、关心社区、公共利益优先、教育培训等原则。

第三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发发起,通过签订“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而联合起来,共同出资购买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团购、联合竞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发起

第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全体或者发起人团队指定的其中某一发起人为“个人合作建房协议”(协议性质为“个人合伙”)的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通过签订《西安市“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以公益为出发点,以非盈利性为依归,以必要的发起费用、项目运作费用得到合理补偿为前提。

第十九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同时也可以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参与者。

第五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权利、义务。

第二十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职责:

(一) 召集和组织西安的“个人合作建房”;

(二)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四) 起草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

(五) 寻找和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七) 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八) 制定 “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资金监管方案;

(九) 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十) 组织具体的合作项目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权利:

(一)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参与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的文本;

(四) 参与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参与确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六) 参与招募并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

(七) 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

(八) 参与聘请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顾问团成员;

(九) 参与制定和确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义务:

(一)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

(二) 依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确定的原则,先行垫付必要的发起费用和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前期费用;

(三) 自觉维护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团队的团结;

(四) 自觉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五) 自觉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发起人团队制定的各项制度和规则。

第六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工作规则

第二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召集人:林叔权律师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首席召集人的职责:

(一)召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

(二)提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三)指定发起人会议临时召集人;

(四)建议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分工;

(五)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新闻发言人,代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处理与媒体的关系;

(六)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参与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的活动;

(七)尽可能保障西安“个人合作建房”活动的合法性和各种文件、协议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发起人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发起人会议,研究和决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事务。

第二十六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团队实行协商一致的议事制度。

第二十七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联合竞拍项目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文本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选定和合作方案的确定、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者的选定规则的确定需经发起人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七章 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的变更

第二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在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下可以退出发起人团队。

第二十九条、有人退出发起人团队时,可以增补也可以不增补发起人。

第三十条、增补发起人时,发起人人选应经全体发起人过半数同意。

第三十一条、增补的发起人应补签本协议。

第三十二条、经首席召集人提议并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同意,或者经过过半数发起人决定,可以决定除名某一发起人。

第三十三条、退出发起团队的原发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发起人仍可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

第八章 发起团队财务制度

第三十四条 发起人团队的财务制度由发起人会议制定;

第三十五条、实行发起人团队的会计、出纳与监督三分开制度。

第三十六条、“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资金监管原则和制度在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中规定。

第九章 发起费用

第三十七条、发起人筹措发起费用。发起费用作为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开办费,摊入首个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项目运作费用

第三十八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按合作项目总造价的3%提取项目运作费用。该项费用已经包含第三十七条的发起费用。

第三十九条、项目运作费用按合作建房项目进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条、提取的项目运作费用用于支付发起人办公、出差、应酬、会议、聘请顾问团和工作人员及发起人报酬等支出。节余部分归发起人团队支配。

第四十一条、项目运作费用由发起团队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参与人同意发起团队全体或者成员个人无须披露项目运作费用的用途及明细。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费用

第四十二条、发起团队依据需要选择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项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发起团队的委托代理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报建、施工……等相关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费为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总造价的2%。

第四十三条、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具体项目的参与人必须认可发起团队选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诺遵守发起团队与其签订的《代管、代建协议书》。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参与人的责权利

第四十四条、出资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项目。

第四十五条、参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讨论。

第四十六条、参与寻找和确定西安用于“个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团购项目及联合竞拍项目。

第四十七条、参与寻找西安“个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条、参与 制定与西安“个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间的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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