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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排查检查方案范文(大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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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排查检查方案范文(大全8篇)
2023-11-12 21:01:16    小编:ZTFB

制定方案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和决策的过程。方案制定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潜在的风险和应对策略。以下是一些经典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一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部署,现将《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大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7年7月27日。

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

府办公厅《关于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青厅字〔2017〕25号)有关要求,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规定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统一部署,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和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工作电视会议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企业自查与严格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督导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惩戒失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涵盖全市各物业管理区域。

(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百日攻坚治理行动自查自纠等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情况;有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相关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危险源安全警示标识设置等情况。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及演练内容。

三、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督导内容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除应当督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上述重点内容外,还应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导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和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执行对电梯、消控和监控设备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巡查力度,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适时启动相关预案。

(三)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等设备的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机关、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技防设施、消防、配电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及时记录数据,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四)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安全通道的管理,确保通道不被随意占用和封堵,保障安全通道畅通,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积极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执法工作;(五)督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三公开”要求,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内容,并结合各物业管理区域实际,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悬挂标语横幅等形式,做好防盗、防火宣传,加大消防安全知识、治安防范知识和防范技能的宣传力度,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

保安全,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一)广泛动员、自查自改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省委主要领导提出的“六问”,认真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特别是我市发生的较大事故教训,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统一思想,改进作风,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

2.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和化工产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紧急行动,明确督导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相关督导工作。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组织对经营全过程及每个要素环节、每个岗位、项目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

的重点环节要做到督导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部门和机构函告。

2.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及时函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企业,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报备。

根据工作部署,市政府安委会也将在大检查期间适时开展综合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各区(市)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对在各级督查中成绩优秀的,按照考核有关规定加分;对责任不落实、方案不严谨、措施不到位、大检查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的,除按规定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外,将严格执行“一票否决”有关规定。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安全生产督导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做好辖区督导检查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项目优势,

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动员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向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10月10日前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汇总后上报有关部门。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二

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正常秩序,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确保排查整治期间,全街道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发生旅游、卫生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全街道人民过安全祥和的春节。

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冯磊红担任行动指挥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李臻担任行动副指挥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颜骏飞担任第一组组长,组员朱董献、程俏艳、叶中、杨铮、郑文青、朱福军。党工委副书记连国平担任第二组组长,组员项俊、方银山、金建飞、吴宝进、邹徐浩、雷国建、刘金忠、董杨林。党工委委员潘肖军担任第三组组长、组员邓银林、徐文超、徐巧玲、朱铁勇、曾海勤、金威、陈桂华、陈威、周小平。党工委委员胡彬担任第四组组长,组员陶春央、徐波、黄冯文、黄锐。各组要服从指挥调度,压实责任、逐个节点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排查组由李迎帅负责,组员邓世民、刘金忠、刘志华、杨思聪、何巧燕、陶瑛。

(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针对“新武义人”留武过年新形势,重点聚焦民房、出租房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切实杜绝大功率取暖电器等发生触电、火灾,以及生火取暖导致中毒。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厂中厂及租赁厂房、三合一、“三类企业”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向群众宣讲火场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提高群众火场自救逃生能力。

(二)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等“三场所两企业”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全面排查涉危化品使用小微企业安全现状,建立企业管控清单,严格落实“十个一律”严管工作举措。三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严格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覆盖,落实非煤矿山萎缩化管理,全面完成“头顶库”安全治理。

(三)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建筑施工事故防控能力。二是开展市政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三是开展改扩建建(构)筑物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酒店、饭店、学校、商超等人员聚集场所建筑物是否存在改建导致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现场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涉危化品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叉车等场地车辆日常安全监管。深度排查清理“三无电梯”,确保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全覆盖。

(六)养老机构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关停淘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的要求,开展养老机构排查整治,坚决将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满足消防、食品、医疗安全管理要求,消防安全未达标的民办养老机构整治到位。

(七)卫生教育机构安全专项整治。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排查检查,杜绝院内传染、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开展学校等各类教育机构放假前安全检查排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防止假期发生学生溺水、道路交通事故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各责任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推动,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社区、村(社)要切实承担起属地责任,加强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针对“新武义人留武过新年”等疫情防控新形势,全面开展农村出租房、农村杂货店、来料加工点、家庭作坊、重点企业等场所安全排查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坚决整改到位。

(三)改进监管方式。强化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要进入应急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险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最大可能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五)严肃问效追责。街道纪工委要加强跟踪督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执纪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三

根据南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7月1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我市物业服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四

为切实加强全县城镇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净化人居环境,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根据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张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安委办发〔2021〕37号)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委会办公室决定利用二个半月时间,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打通安全通道,清理违章搭建,完善消防设施,规范用火用电,落实管理责任,实现“消除重点隐患、解决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

三、时间范围全县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整治范围为全县高层建筑和城镇居民住宅小区。

四、整治重点(一)消防车通道1.未按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设置警示牌。

2.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3.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问题长期无人管理、久拖不改。

(二)安全疏散设施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等不符合标准。

4.擅自在公共区域设置鞋柜、储物隔断,阻碍疏散逃生。

(三)建筑消防设施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损坏、挪用、遮挡或擅自拆除、停用室内消火栓。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4.建筑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落实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制度;未实行标识化管理。

5.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不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四)用电用气管理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建筑顶楼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

5.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7.物业服务企业与消防服务机构未签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未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五、工作步骤全县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排查、整治等主要工作内容同步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8日)。各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细化分解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职责,采取以会代训、集中讲解等形式明确检查自查方法、重点,迅速推进工作落实。

别负责开展以上工作。重点摸清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并依法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1日-2021年12月20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按整改难易程度和火灾后果进行分类研判,逐一明确牵头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一落实整改方案和资金。对一般性火灾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或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各镇、各单位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打通消防安全通道,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31日)。县安委会、消安委将组织人员对各镇、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并在全县范围通报。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将严肃追责。整治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落实相关责任,规范高层建筑和城镇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

六、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镇政府职责。各镇政府作为本辖区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摸清本辖区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现状,掌握当前制约高层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发展的痛点和薄弱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工作。各镇10月底前完成本辖区高层建筑和小区摸排统计,建立整治档案卡,制定实施消防通道治理方案;要综合协调多方力量,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明确专人,划分责任片区,分类分批督办整改。综合运用增补车位、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停放、潮汐停车等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着力破解小区停车难题,畅通小区消防车通道。

(二)行业部门责任。县发改、公安、民政、住建、自然资源、应急、城管、消防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各自监管职能出发,加强协调配合,多头实施综合治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防车扑救场地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公安交管部门、消防部门重点关注住宅小区周边乱停乱放车辆,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指导物业单位做好停车位、消防车通道划线工作。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聚焦全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构和布局,擅自加盖、改扩建(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二)隐患鉴定对摸底排查出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迅速统计汇总上报,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三)隐患整改1.实施分类整改。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在危险尚未解除前,要落实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一房一策、分类处置;对观察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制订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对拟处理使用的危险建筑,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危措施,落实解危主体,及时排除隐患;暂时不能拆除且不危及相邻房屋和影响他人安全,需停止使用的危险建筑,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对需要整体拆除的危险建筑,应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危险房屋;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险建筑,要立即停业,采取管控和整治措施,彻底消除隐患,坚决防止倒塌事故发生。

2.落实整治主体。系统各企业负责人是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整治主体,应按照专业机构的要求建议及时开展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安全保障责任和义务。系统各企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房屋的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县联社负责督促主体单位落实整改。

-3-3.强化监管责任。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排查。

三、组织机构为切实做好本系统房屋建筑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供销联社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李澍同志任组长,卢建超、卢潇同志为副组长,庞小川、朱成文、廖晓丽、张娟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检查、监督全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和实施。系统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将本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一)隐患排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房屋建筑全面摸底;县联社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各企业建立房屋底数台账,针对问题形成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报县联社。

(二)隐患鉴定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各企业对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现场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隐患整改阶段(6月21月至7月31日)。

对纳入全系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台账的房屋,按照。

-4-产权人(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开展限时整改,确保全面销号,并总结排查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明确责任任务,扎实推动工作开展。县联社做好监督、检查。

(二)夯实责任担当。此次排查工作是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初心使命的考验,对政治领悟力、判断力、执行力和政绩观的考验,坚决杜绝“事不关己”的旁观心态、“小概率事件”的侥幸心理、“无从下手”的畏难情绪,各企业党员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始终如履薄冰”的责任感,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

(三)建立工作机制。系统各企业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任务和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房屋建筑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验收清。

-5-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对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认真做好舆情引导,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及时回应职工关切。

各企业于每周二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报县联社经发股。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六

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xx-20xx)》的精神,在区慈善总会和慈善组织的指导下,在“积淀文化,让师生得到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引领下,立足“传统文化(国学)教育”办学特色,制定慈善教育计划,在全校师生家长中培育慈善理念,弘扬慈善行为,推动青少年道德教育,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建立诚信友爱、团结互助、和谐相处的人际关系,营造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慈善文化氛围,增强全校师生家长的社会责任感。

组长:xx。

副组长:xx。

秘书长:xx。

组员:xx。

1.教育提升原则。通过慈善教育讲座,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慈善观念。将教育化为师生及家长喜欢的活动,让参与者在看书、听故事、做游戏、角色扮演等活动中感受爱、表达爱,激发爱的情感,提升爱的能力。

2.课程体验原则。通过《慈善教育》读本学习体验,培养学生的仁爱、慈善之根。

3.实践体验原则。以活动为基本的组织形式,根据参与者的兴趣特点及心理情感,选择他们喜欢的作品,设计他们喜欢的活动,让参与者不知不觉地受到教育与启发。

4.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原则。根据我校传统文化教育特色,挖掘传统文化中的仁爱、慈善资源,让慈善文化有计划、有步骤地渗入到学校的教育内容之中,在青少年心中播种“爱心”的种子,灌输“仁爱”的理念,培育“向善”的心灵,树立关怀意识、公益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创出教育资源为慈善服务、慈善资源为教育服务的“双赢”新局面。

学校把慈善理念的宣传、教育和培养,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渗透的重要内容,在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中,学校决定在教职工大会上学习《人人参与慈善,让仁爱根植于心》,在学生集会上宣传慈善文化,让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慈善文化进校园的重要性,与我校传统文化(国学)教育特色相结合,通过校级宣传发动、班级主题活动、家庭社区活动、“我当校长小助理”个人德育实践,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校园慈善环境。

(一)慈善文化与学生思想品德课相融合。

学校要求思想品德课要充分发挥慈善文化的育人功能,抓好课堂教育体验,各中队辅导员在授课内容中增加慈善理念、慈善行为、典型人物和事迹等内容,发展思想品德课促进人际和谐的功能,促使学生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使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能更加密切。让学生在掌握思品课本知识的同时,接受慈善文化的熏陶,弥补自身道德认知的缺陷,纠正平时行为中的错位,使自己健康成长,也使学生深刻意识到,慈善事业是一种建立在人格平等基础上的互助互爱的事业。

(二)慈善文化与主题班会相融合。

慈善文化有多方面的育人功能,班会课上学习慈善文化,也是实现育人功能的重要途径。各中队辅导员要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通过学习慈善文化,会让全班学生明白,平时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作为一名小学生应有的责任是什么。以开展故事会、知识竞赛、征文、演讲等形式开展慈善文化传播教育。

(三)慈善文化与主题活动相融合。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七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切实增强开展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一)登记造册按照“一栋一档”原则,逐一建档造册,并对排查结果实行信息化台账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

业可以将检测业务另行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结论负责,勘察设计企业依据检测报告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总责。结构简单的城市三层以下(不含三层)住宅安全鉴定等不需要进行结构计算的鉴定工作可直接由具有主体结构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出具鉴定报告,并对鉴定报告负责。

(三)整改治理实施房屋风险隐患整治清单化管理,逐一标明隐患治理责任人,确保责任清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对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社区应督促房屋所有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对一些确实难以由所有权人独自进行解危的,街道协调政府各部门、所有权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危险房屋改造工作。对城市规划区内重大隐患房屋,所有权人有改造意愿且与规划没有原则性冲突、未纳入征迁范围的,可以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危房翻建审批政策,允许翻建解危。

作,发现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上报,确保人员安全,对已经搬离腾空的危房,要防止危房住户回流。

三、组织机构建设及责任分工(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书记为组长,主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科,由同志担任。

各社区的相应职责负责辖区内居民住宅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对初步判定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立即撒离人员并上报街道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市房屋开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安全鉴定,对鉴定为危房的立即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和周边居民危房信息。组织对鉴定为违建的房屋进行拆除动员工作,同时做好拆除动员宣传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全面摸底、重点整治、有序推进街道辖区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房屋的安全隐患整治。

(二)工作范围本次排查范围是全街道内的居民住宅楼,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重点加大以下五类建筑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1.原有住宅楼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商场、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2.建设年代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其他因素产生主体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楼。

3.拆改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住宅楼。

4.改扩建房屋。

5.以往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c级、d级危房,是否存在隐患加剧、未搬离整治、违规住用情况。

五、计划安排1.重点排查。2021年9月底各社区要完成对辖区内重点房屋摸底排查工作。重点排查5类房屋,包括年代久远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存在隐患房屋违规住用等。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督促指导街道成立检查组开展督导工作,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类煤体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城市房屋安全的重要性。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主动掌握相关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全面深入开展城市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社区要在街道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自2021年5月起,每月25日各社区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街道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实行常规工作“季报告”和突发事件“即时报”制度。

物业排查检查方案篇八

根据_、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住宅小区安全平稳运行,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10月底,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在全市住宅小区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争取街道(乡镇)、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深入发动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多部门联合排查和联合执法,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提高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建设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分管局长黄永平任组长,物业管理处处长忻一鸣、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主任马浩元、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朱志荣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督察、检查等工作。各区县房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工作职责。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全市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物业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联络沟通、情况汇总和检查指导等,指导本地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等进行集中排查,摸清情况底数,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或责任人予以整改;指导业主委员会(产权人)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更新、改造和修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维修、改造、更新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以满足消防安全需求。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联合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对本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消防通道的通畅情况等进行具体检查和排摸,发现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需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的,要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业主)落实资金;督促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法定职责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义务;发现楼道堆物、占用消防应急通道影响消防安全等情形,要开展联合整治;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影响小区消防安全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

业主委员会:负责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库和消防通道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及时劝阻业主(使用人)楼道堆物影响消防安全等行为;对电动自行车库充电装置及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和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等需更新、维修、改造的,要及时启动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整改;督促、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履行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等。

四、整治内容。

集中消除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及存放场所的火灾隐患;清除楼道堆物,占用、封闭消防应急疏散通道;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时修复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范围: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含地下车库)、居民住宅小区内楼梯间、首层门厅、安全出口;居民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应急疏散通道等。

工作措施:一是对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存放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公安消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公安消防部门指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需动用维修资金予以整改修缮的,房管部门要指导业主委员会(业主)按规定使用维修资金,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或改造。二是对住宅楼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督促指导业主委员会张贴管理公约,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集中存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并统一维护保养有关充电设施设备。三是对住宅楼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的,依法责令有关单位、业主(使用人)立即改正;四是会同业主委员会、居(村)民委员会集中开展清理楼道堆物行动,及时消除占用、封闭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五是对住宅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业主)报告,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相应程序落实资金予以维修、更新、改造,确保住宅小区内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15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具体步骤,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摸自查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根据市公安局制定发布的通告,各区(县)房管部门根据市局、区(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排摸工作,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确保底数清楚、状态明晰。同时,按照“边排摸、边整治”的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使用人)抓紧进行自查自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细化和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并于8月底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区县房管部门要积极联系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检查执法;9月底前,对前阶段已经排查过的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回头看”。同时,将专项行动与重要节庆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确保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区(县)房管部门对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并于10月20日前向市局物业管理处报送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工作的总结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通过工作例会、督导检查、隐患抄告、定期通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促。对发现的住宅小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积极协调配合相关单位和主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通报、抄送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确保信息对称、监管到位。

(二)依法从严治理。各级房管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手段,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大执法整治力度,确保形成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组织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区(县)房管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专项行动明确要求的工作任务走过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要在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经理诚信档案上予以记载;对专项行动期间因疏于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发生有影响火灾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区(县)房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小区户外视频、社区板报等宣传载体和媒介,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努力形成严管声势和氛围,鼓励市民群众自查自改身边火灾隐患。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切实增强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房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分管领导、具体组织部门和联络员,并于7月15日前报市局物业管理处;同时,要就本次专项行动建立工作台帐,每月月底前向市局物业管理处报送阶段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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