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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 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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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 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怎么写(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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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一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开发的 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甲方、本小区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住户”),本合同所有受益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指从小区规划设计至小区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管理(乙方)需参与和准备的工作。

本合同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指小区房屋出售后至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前的物业管理。

本合同所称入住期物业管理指小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装修、搬家至小区期间的物业管理,以大部分业主已迁居小区正常生活为界定。

本合同所称物业管理启动资金指新建小区在实施物业管理时,须增添办公设

施、设备、服务工具等所需的资金。

第二章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

第五条 在规划设计阶段,乙方应参加图纸会审和重要施工会议,并就完善物业的使用功能提出建议,包括:(1)商业网点设置、文体娱乐设施(场所)的设置以及管理用房的配置;(2)家用电器的预留安装位置;(3)绿化、环卫设施的设置;(4)给排水和电气管线布置及预留;(5)安防系统和智能管理系统的配置等;(6)电梯安装;(7)消防系统的安装。

第六条 在施工阶段,乙方应参与给排水、电气等暗埋管线的施工管理和验收。

第七条 在售楼阶段,乙方应参与和准备:(1)参与售楼合同中有关物业管理条款的拟订;(2)编制前期物业服务守则;(3)提供物业管理咨询。

第八条 在竣工验收阶段,乙方应参与竣工综合验收工作。在房屋交付使用前,乙方应负责就房屋使用性能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便甲方及时整改,确保业主顺利入住。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九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基础、梁、柱、内外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物业公共部位。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烟囱、共用照明、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十一条 公用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庭院、围墙、道路、室外给排水管道、沟渠、池、井、非营业性公共厕所、智能化管理系统、二次加压设备及水泵房、 污水处理设备、垃圾中转站等。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娱乐中心、幼儿园等。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四害消杀等。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第十七条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第十八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二十条 负责向住户收取和代收下列费用:

1、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2、收取装修管理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3、代收水费、电费;

4、代收水电的周转金;

5、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6、其它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应缴费用。

第二十一条 住户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尽可能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停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直至采取法律手段。

第二十三条 其它管理事项:

一、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二、物业资料的管理

1、物业竣工总平面图

2、单体建筑、结构、设备安装竣工图

3、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电梯、消防等管网竣工图

4、有关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和合同复印件

5、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三、有义务接受和帮助物业管理范围内的紧急求援。

四、其他特约服务

特约服务项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乙方可提供服务,并另行收费,明码标价。凡属物价主管部门已有明文规定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价主管部门无规定的,乙方按市场价收取。

第四章 管理服务期限

第二十四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__xx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决议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向乙方支付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用;

6、在售楼合同等文件中与买受人(业主)约定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7、向乙方通报施工进度,通知乙方参加会议、验收等需乙方参与的事项;

8、向乙方提供有关的物业管理资料;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应履行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参与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3、对住户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对住户违反《__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必要时诉诸法律程序;

5、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7、向住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住户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对违反装修规定的住户,依照法律、合同和规约的规定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9、每六个月向甲方及全体住户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10、在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对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公共场所和公共配套设施(含电梯内张贴公益广告及营业广告等)使用、经营、出租的所得收入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11、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除单独收取保管费用的项目外,不承担对业主和使用人财产的保管、保险以及损坏赔偿责任;不承担因治安刑事案件、第三人故意或疏忽所为、意外事故、不可抗力等对业主和使用人造成意外伤害的赔偿责任。

13、除甲方规划设计的停车场外,小区内公共场地因客观因素必需增加的停车位,由乙方在正常秩序管理下统一规划,所得费用扣除成本后,余下部分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和公共设施维修费等。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参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一级服务标准进行管理;

2、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3、小区房屋分期交付时,由乙方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并明确有关管理服务内容和具体标准,报甲方审定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第七章 物业交付管理条件

第二十八条 甲方交付管理的物业,应配备正常开展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设施,具体清单附后。

甲方应配备的办公设备设施,可以委托乙方代为采购配置。

第八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 小区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定为:

多层住宅: 元/月. 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别墅): 元/月. 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高层住宅: 元/月.m2(含电梯)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商业物业: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车位物业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 元/月.m2、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a、b、c型)车位物业费 元/月/位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根据市场变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根据物业管理成本的增加及政府批文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水泵、中央空调、公用车库、楼道灯等)运行能耗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另行按实际支出向业主按产权面积分摊。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杂物房、独立车库等非住宅房屋,以及空置房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所在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 ﹪向业主收取。车位服务费按照车位销售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装修垃圾费的收费标准以 元/m2 向业主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管理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

(2)对欠费逾期1个月的,乙方有权停止向该业主(或使用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对欠费逾期3个月的,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

(4)业主选择按半年/年交纳物业管理费,一年后可按月/季度/半年/年缴纳物业管理费。

(5)合同有效期内,物业服务费可根据《物业管理等级服务标准》一级标准及市场波动进行调整。

第三十条 公共场地车位使用费、公共场地占用费及其它在条款中未列明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由乙方参照市场价格,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取,上述费用均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1、乙方对使用小区室外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业主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文收取,收费标准分月票、次票,次票又分为临时停放(1个小时以上收费)及过夜停放。

2、摩托车电单车:摩托车及电单车收费由承包方根据市场价及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费;

3、不进入私家车库(位)的汽车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取车位使用费;

4、若乙方对车位使用费、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作调整,必须提前30天在小区内公告,并报请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5、以上费用标准属公共停车位收取标准。属于开发商产权的车位或车库,由开发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定价出租或出售。

6、公共停车位由开发商根据开发进度而建设。

第三十一条 乙方对住户的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进行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保修期内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超过保修期限则由受益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三十二条 乙方向住户提供的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采用明码标价、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原则,在服务时向住户(受益人)收取。

第九章 物业管理代收费用

第三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的水、电费用项目及分摊办法如下:

1、住宅住户水、电的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2、经营性房屋(商铺)水、电周转金 元/户,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收取。

3、公用水、电周转金由乙方在设立的水电费帐户中独立核算,按月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具体分摊办法按以下处理:

以当月实际发生数额,核算出建筑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按住户建筑面积进行分摊,按月收取。

4、住户自用的水费按住户实际使用数按月收取,收费单价标准为:[住户用水量×(供水部门收费单价+单位二次加压用电费用)]

第三十四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集和分摊办法如下:

1、在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2、超过保修期后,已有维修基金的,由物业公司向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同意后从维修基金中支出;维修基金未建立或维修基金不足时,按每月实际发生额核算出建筑面积(含归业主、使用人使用的非住宅面积)本月每平方米应缴数额,据实分摊,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数额较大时可按预算预收)。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甲方须在售楼时向买受人(业主)明示本合同,并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将本合同作为附件。

第三十六条 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过程中,甲方须按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方案》的要求向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的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无偿提供约 平方米的正式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七条 在小区房屋分期(或分次)交付使用时,甲方须在每期(或每次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该批房屋的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在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全部交付使用前,甲方须向乙方移交一套小区竣工档案副本。

第三十八条 为明确房屋保修责任,便于具体操作,甲乙双方同意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范围之外,甲方如需乙方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双方另订立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以书面形式通报三次还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伍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九条 《____x业主前期物业服务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十条 本合同双方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选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二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 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

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内容包括: 。

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

自______年___ 月 日至______年___ 月 日止,共计 天。

3、服务地点: 。

第二条 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服务质量标准为:

第四条 验收方及验收标准

第五条 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

第六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注:根据服务类型选择以下任一种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2、分期支付:

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

(2)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或服务费总额的 % );在交付服务成果后 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 %。

(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

1)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并提交服务实施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将总服务费的__ %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 %,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__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__ %的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__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__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 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四条 税费

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谅解与备忘条款:

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

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精选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三

合同编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精选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四

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可附清单)

二、交货时间、地点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中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

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并免费安装调试。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 天内验收, 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

中标物品验收合格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在正常运行 个月后的 天内再支付 %即 元;剩余的 %,至 年 月 日前全部付清均不计利息。

五、售后服务

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项目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

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 个工作小时。 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

六、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提供的物品,如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延迟交货,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将中标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以合同价 %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管理部门先予调解,调解不成可选择。

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

甲方、乙方、

印制单位:绍兴市机关文印中心

精选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五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代理。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1名分管领导及1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4、审定采购工作计划和采购文件等文件,配合乙方答复投标人的质疑。

5、在政府采购专家库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并按规定参加评标。

7、邀请监察、财政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监督开标、评标。

8、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助乙方向落标人发致谢函。

9、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委托乙方签订。

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10、履行合同,办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请手续。

三、乙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编制采购工作计划,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采购文件范本编制采购文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执行。

3、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写工程上限控制价格,并送市工程预决算审核所审核。

4、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文件和评标报告等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5、发布采购信息和公告。

6、组织投标报名,发售采购文件。

7、组织投标人踏勘现畅

8、采购文件澄清、答疑及修改工作。

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收缴、退还、代管工作。

10、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11、组织开标、评标会,复核评标报告。

12、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向落标人发致谢函,并在指定媒体发布中标、成交信息。

13、组织、协助甲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答复供应商质疑,并协助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四、乙方免费代理甲方的委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与项目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采购文件由乙方按批准的收费标准向投标人收取,甲方不得参与标书收入分成。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其余贰份由甲方分送南宁市财政局和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之日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 字: 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精选政府合同政府信息约稿范文范本六

合同编号:

供方(中标人):

最终供货商(协议供货商):

需方上级主管部门:

需方:

一、产品名称及价格

产品名称 型号 规格和主要配置 媒体价 协议供货价 最终单价 数量 单位 金额

合计 (大写)

注: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 ,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 供方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产品验收

1、 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双方及时签署《货物验收单》;

2、 验收标准:

3、 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签署书面证明,供方应根据证明材料及时补足或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

4、 需方应将验收单和发票一起入帐。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 供方保证所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 供方保证所供的货物皆为原厂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满足需方采购提出的工作需要;

3、 货物的保修期从签署《货物验收单》之日起算;

4、 需方使用过程中引起的损坏或缺陷,供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供方可以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费用由需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签署《货物验收单》后7个工作日内,需方应将货款按 方式付给供方;供方在收到货款的同时应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六、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 双方协商解决;

2、 向中标人指定协调人反映;

3、 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4、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中心三份,需方和供方各一份。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需方代表人: 供方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采购中心(签章):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成都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需方单位: 合同编号:

供方单位: 验收单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技术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

备注

说明: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入帐凭证,一式四份,分别由市

财政

局、采购中心、需方和供方各留存一份。

收货单位(签章): 送货单位(签章):

收货人(签字): 送货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收货日期: 送货日期:

成都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单

需方单位: 合同编号:

供方单位: 验收单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 技术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

备注

说明: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入帐凭证,一式四份,分别由市财政局、采购中心、需方和供方各留存一份。

收货单位(签章): 送货单位(签章):

收货人(签字): 送货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收货日期: 送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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