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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 林下种植合作协议(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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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 林下种植合作协议(5篇)
2023-01-12 23:40:3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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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一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年初以万府发〔x〕18号下发了《x年林业工作安排意见》,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林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年工作思路,制定了考核办法,落实了各村全年的目标任务,做到林业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保障工作到位。

二、搞好宣传

x镇充分利用三月“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月、五月科技宣传周、3、12宣传日、送科技下乡等大型宣传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印发技术资料、悬挂标语、播放广播为主要形式,有声有色地开展了一系列农业、林业知识宣传活动,对林业法律、法规、条例、森林放火等知识进行了大力宣传,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素质和对林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林业执法,保护生态资源,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采伐手续。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

为促使生态林、兼用林、经济林提早增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各阶段管理都组织召开了技术培训会,并随时到现场指导,“翠冠梨”基地今年成效显著,100亩早熟梨新产品示范园、500亩平棚栽培、“专家大院”实验站技术培训基地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已逐步完善,大力推广适用新技术,果食的品质、色泽、品味都深受消费者的欢迎,创出了地方特色。

四、加强退耕还林的管护工作

为了巩固全镇2880亩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幼树生长,使林木发挥好生态效益,春秋两季在镇林业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自查,对自查中一部分地块成活率、保存率达不到要求,抚育管护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使广大退耕农户真正认识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自身利益的密切关系,调动农户主动加强退耕还林的投入与管理。同时,制定措施,把政策兑现等与退耕还林质量、抚育管理情况挂钩,督促退耕农户在雨季全面开展了补植补造,树立起抚育保长远,出成效,促增收的观念,适时对退耕还林地块进行抚育。并对林地进行了两次以清除不合理间作、锄草、松土、陪蔸、施肥为主的抚育工作,保证了造林质量,现林木长势良好。为改善林种结构,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在林下种植药材板蓝根,饲养家禽,创造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我镇x年退耕还林生态林2228、3亩代表全县接受了国家林业厅、省林业厅的检查验收,受到好评。

按县财政局、林业局的统一安排,1月底将全镇x年退耕还林资金593971、5元全部兑现给退耕还林农户。

五、全力做好森林管护、绿化工作以及森林病虫害防治

x镇落实有主要成片林区的管护人员10人,落实管护林地298公顷。还成立了以镇长石x为组长,分管领导林x为副组长的治理盗伐林木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治安巡逻队为主体的生态林保护队伍,建立健全巡山制度,有效地防止了盗伐林木行为,促进了辖区内的生态林保护。

x镇在今年春秋两季积极开展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为主题的义务植树活动两次。召开大小会议20余次,广播宣传50余次,书写标语10余幅,认真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各村结合退耕还林的补植、抚育,都开展了植树造林活动。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在斑竹村乌龟山参加了春季造林植树活动,栽杨树500余株,全镇春秋两季义务植树5、26万株,参加人数26350余人。

召集各村召开防治森林病虫害会议,对全镇范围内的树林进行普防普治。抓好了果树修剪、病虫防治、肥水管理工作。

六、做好森林防火、配合上级搞好林业执法

以《关于做好x年森林防火的通知》文件的要求,落实了值班人员,加大源头管理,组建森林防火队伍20人,分别由林地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还配有一定人数的基干民兵加入,采取政府由镇长负责,各村由村主任负责,为使防火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同各村签定了责任书。由于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年没有森林火灾的发生。

落实乡镇森林管护责任制度,镇政府与村签定了《x镇树木管护责任书》,落实村主任为各村管理负责人。严格对现有林木资源的管护,严格树木砍伐审批制度,加强木材加工场所的经常性检查,坚决禁止偷、盗运木材的行为。

七、全面完成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按照林业局林改办的统一要求,我镇组织专业会计和林改办工作人员对林改资料进行查缺补漏,九月度全面完成了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县林改办的检查验收。

八、做好了其它各方面的工作

1、完成了核桃技改100亩和成片造林400亩的任务。

2、加快林业示范基地发展。x年3月度在原已栽植的1000余亩翠冠梨基础上,又完成国家梨体系建设成片栽植以翠冠梨为主的优新品种600余亩,并成立翠冠梨专业合作社一个,以此加快了示范片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3、结合退耕还林置换,新栽植130余亩核桃。

4、做好林业局各股室交办的各项目临时性工作。

虽然我镇的林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还要继续好努力,认真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特别是当前我镇正在认真学习贯彻x大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以实践“x”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我们在今年后的林业工作中,将注重工作抓落实,推进我镇林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精选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以及《东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时关于“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坚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全面提升森林总量和质量,增强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为把东至绿水青山真正建成金山银山,决定在全镇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2018年9月底前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15个村、2个社区、1个居委会所有森林区域;完成人工森林抚育1500亩;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林农年收入增幅超过10%。到2020年,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生产生活稳定,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成功实现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及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林业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森林实现可持续经营。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级总林长由镇长担任,常委副总林长由分管林业工作领导担任。各联系村干为镇级林长,实行镇干联系村制度。各村结合实际,比照成立相应组织。

2.建立镇级林长会议制度。镇级林长会议成员为镇组织、武装、宣传、政法、统战、纪委、党政办、妇联、教办、派出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林业站、卫生院,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干部为联络员。

    3.设立镇级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大渡口镇林业站,由汪欢喜任办公室主任,业务主办人员任副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

      4.各村根据当地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建立相应林长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工作职责

1.总林长职责。总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指导、总调度。

2.常务副总林长职责。协助总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3.林长职责。牵头联系村推行林长制各项工作。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总林长、常务副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6.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林长联席成员单位应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镇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1)组织 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科级领导班子和村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2)武装 负责组织民兵、民兵预备役参加国土绿化,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宣传 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设成效及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

(4)政法 组织、协调、指导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统战 负责组织各民主党派人士和社会团体支持并参与林长制工作。

(6)纪委 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依法追究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领导责任。

(7)司法 依法受理、审理重大涉林刑事、民事及行政等案件。

(8)党政办 负责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9)妇联 组织和领导妇联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活动。

(10)教育 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11)森林派出所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镇森林防火,负责组织公安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12)财政分局 将镇级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协调森林(湿地)保护资金,拓展林业投融资平台,并监督资金使用。

(13)国土分局 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

(14)林业站 负责全镇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镇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镇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15)卫生院 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林业血防工作。

通过扎实推进“增绿增效行动”,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着力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着力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努力建设绿色美好家园。

(一)加强森林生态保护。继续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控力度,加强镇村两级扑火队伍建设,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乱采、乱挖、滥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二)推进造林绿化进程。统筹推进绿化提升工程,扎实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实施森林城镇、森林村庄、道路绿化,积极与美丽乡村、农田水利、畅通工程、森林旅游等相结合,坚持规划建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切实加强对沿路线两侧山场绿化和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三)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成果,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力度,促进林木健康成长,整体提升森林质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结构调整,实施油用牡丹等特色经济林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现代林业示范区。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积极打造国家储备林基地和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条,培育林业联合体,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大力发展森林碳汇、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生态和林业示范区功能,推动森林生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四)提高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严格依法治林。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建立林长制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森林保护与发展动态监管。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无证收购、加工运输木材及违法调运疫木,乱占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森林火灾等案件,严肃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两委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村“林长”要坚持守林有责、守林尽责,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林长制联席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明确目标,细化任务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森林资源情况,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措施。围绕森林的保护、建设、发展,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使“林长制”落地生根,发挥预期效益。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镇党委政府将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成员考核内容,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严肃问责严厉查处。

(四)广泛宣传,全民参与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部门联动,加强监督

加强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和光荣义务。各相关部门要在林长和“林长制”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作用和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的职能作用,形成社会合力。建立森林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区主要路口或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林地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精选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管护经营。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

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依法享有林地、林木所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保护好森林、林木;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_____%违约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四

当前正是春季绿化植树的有利时机和黄金季节。城乡绿化任务繁重,一年之计在于春,时间季节不等人。近期,我们要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以实际行动、更大业绩贯彻落实好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精神。

一要强力推进城乡绿化大会战。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大会

战,全年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农村植树造林20万亩,新增城市园林绿地1万亩。一是推进八大重点林业项目建设;二是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村庄绿化、道路绿化、河渠绿化、水库塘坝绿化;三是加快城市公园建设;四是高标准实施道路绿化;五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六是继续加强社会单位、庭院和居住区督促与指导。

二要抓紧制定创森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深刻认识林业园林事业在实现“新跨越、进十强”宏伟目标中所面临的新形势,敏锐捕捉市区划调整带来的新契机,准确把握创森工作的新要求,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理念,抓紧编制创森工作规划和修订完善“”林业园林发展规划。抓紧细化完善全市“创森”工作方案,做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按照省市领导的要求,加强规划指导,严格合同管理,不断提高植树造林工作标准,同时将植树造林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整村推进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使林苗基地建设与生态、旅游、休闲、观光结合起来。

三要有效保护城乡绿化资源。坚持建设与保护并举,有效保护城乡绿化资源。坚持林木防害、动物防疫,全面加强防控基础设施和防护体系建设。规范林地绿地征占用、树木移植审批,做到合法高效。加强湿地、大型绿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

四要大力提升城乡绿化管理水平。建立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公园广场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公园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当前,要迅速开展春季绿化补植、施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

五要深化林业园林改革创新。根据市委、市政府创新城市管理体制部署和要求,遵循“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人随事走,财随事转”原则,合理划分市区两级园林绿化管理事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与配套改革,全面组织林权“回头看”,建立健全严格的林权保护机制,保证林农、大户、企业利益,把改革成果巩固好。完善相关配套改革。深化林业经营机制改革,不断完善林业分类经营改革,逐步推进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管理等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六要加强行业管理与服务。以城乡绿化列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为抓手,加强绿化指导、监督和考核。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依法行政审批程序和流程。继续实施科技兴绿、文化兴园战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加深林业园林文化内涵。提质提效提标,加强对全市绿化苗木花卉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加强调研走访,开展好五级书记大走访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维稳工作。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人勤春来早,事业干当先。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精神,按照“讲大局、强责任、提能力、抓落实”的要求,上下同欲、奋力拼搏,全面加快城乡绿化步伐,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争取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精选林下资源开发协议书汇总五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 %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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