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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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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实用10篇)
2023-11-18 22:29:1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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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一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通过审计工作,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参股成员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释义。

(一)审计是指xxx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总经理办公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xxx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xxx各部门以及xxx所属各单位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会工作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二)审计工作直接对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计机构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被审计部门或单位。

第二章审计机构。

第四条xxx总经理办公会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总经理办公会负责依据xxx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要求xxx审计部门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职责如下:

(二)监督xxx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

(三)组织协调和配合集团审计机构对xxx的审计工作;

(四)审议核定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决定。

第五条审计部为xxx审计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机构。职责如下:

(二)制订公司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公司及各单位的财会报表和经济核算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

(七)负责开展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种专项审计;

(一)xxx高级管理层、中层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

(二)xxx各下属单位;

(三)集团、平台总经理办公会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七条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四)其他有关标准。

第八条财务活动及财会工作。主要包括:。

(一)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规范性;

(二)财务预算核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三)资产管理情况;

(四)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合法性,效率性;

(六)各项财会规程执行的正确性;

(七)各项业务活动的经济效益。第九条内控制度。

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是否完善,严密;内部控制制度的体系执行是否有效;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和预期要达到的目标一致。

第十条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

(一)工程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等;

(二)采购等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三)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四)对公司各项经济工作程序及方法应用成效进行检核;

(五)对公司各项计划及年终考核完成情况进行检核。第十一条离职审计。主要包括:

部门副经理以上领导及关键业务岗位(如会计、出纳等)人员在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交接情况,执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二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主管领导可提出专项审计事项委托。集团提出的审计任务按照集团审计制度执行,平台及下属各单位配合实施。

(一)审计工作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于年末召开审计工作会议,主管领导总结本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

审计部在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xxx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单位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范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组人员配备等内容。

审计部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根据批准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内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

(二)立项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施方案归档。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内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

(四)审计通知书。

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部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向审计对象负责人发布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通知书》由被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由审计部归档。

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

(二)内部审计培训审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

由审计项目组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会审计、业务稽核等内容。

内部审计操作过程中对机密材料、业务中特定保密程序的接触要求内审人员取得总经理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总经理签字,并向被审单位出示。

内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人员统一归档,任何内审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内审人员对内对外严格保密,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汇报给审计部和总经理办公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审计人员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审人员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范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审计部,并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由总经理办公会、xxx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内部审计委托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交审计部执行;《内部审计委托书》在审计部存档。

专项内部审计须执行方案制定、立项和审计操作的程序,规范同内部审计。

(一)审计报告草稿。

审计小组现场调查完成后,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报审计部。

(二)审计报告定稿。

审计部对审计小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范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要求审计小组提交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

审计报告的要求为:。

1、事实清楚;

2、数据确实;

3、依法有据;

4、建议恰当;

(三)审计报告报送。

(一)内审结果沟通。

总经理办公会应审查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并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就审计报告结论及其所反映的重要问题通告被审单位负责人,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二)内审决定。

总经理办公会依据审计部的《内部审计报告》结论和相关处理建议,审议形成审计决定,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制度改进意见,由审计部编制《审计意见书》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xxx管理层执行。

(一)内审资料归档。

所有内部审计的过程资料和程序控制文件须以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号为基本索引,责任审计负责统一归档;对电子档案要求制作书面路径目录文档。

(二)内审档案调用权限。

原则上审计机构以外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接触内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内审档案,须书面请示,并获得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审计机构内有关人员对审计档案须按权限进行调档,按内审档案资料的类别制定档案的调用限制级别,一般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由审计部审批;特殊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最高权限审批人为总经理。

第二十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一)重大经济事项监核范围和权限。

审计部应依照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参与招标采购、重大金额日常经营事项、重大合同、投资立项、融资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的业务决策程序,监核决策过程,对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发表决策性意见。

(二)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呈报。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的监核意见直接由负责监核的审计在相关决议文件上签署意见;并由负责监核的审计向总经理办公会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书》形式陈述详细意见;该意见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示意见后由审计部存档。

(三)意见处理。

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监核意见,如确认该项业务决策程序或决策依据不符合xxx有关规定,有损xxx利益或涉嫌违法的,该决议不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按平台总部审计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审计;平台审计部门对各单位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可进行直接审计。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平台总部组织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审计规章制度,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方案;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平台审计部门汇报,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总经理接受平台总部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为:各单位总经理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降职、免职、辞职等事项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需要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对各单位总经理进行审计的,由平台总部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第二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二)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三)任职期间各单位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四)任职期间对重大经营决策行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五)任职期间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企业收益的分配情况;

(六)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控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

(七)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依照平台总部审计制度行使职权进行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实施打击报复。实施各单位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的各单位总经理及其所在公司应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需要调阅与审计有关的任何资料,被审计单位应予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组将向平台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一)拒绝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二)拒绝、阻挠审计人员工作的;

(三)提供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

(四)其他不利于审计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平台总部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集团审计制度和审计职业道德的,发现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有关审计结果,在审计完成后两周内提出相应的评价建议和奖惩建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xxx公司审计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xxx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二

1.1目的。

为改进公司质量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公司流程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审计宗旨。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制度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规范性、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闭环管理:审计、披露、查处、整改、后续审计。

2.独立性原则: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标准、过程、评估结论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总裁办及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1.5适用范围及时限。

1.依据标准法规要求进行的主营业务活动风险和管理执行符合度、缺失原因的追溯审计。2.对外尽职审计和第三方投融资审计。

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不定期、随时审计。

2.1内部审计机构组成及素质要求。

内部审计组由总裁办、总经办、财务部组成审计组长:财务内控组长:流程质量组长:重大事件/事故组长:审计成员:

临时成员:审计组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公司内部审计设内部审计组,接受总裁办与董事长的监督与指导,向总裁办与董事长负责。

2.2审计人员素质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要求:应熟悉公司业务、胜任工作,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审计人员要求: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徇私舞弊。3.内部审计执行标准: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处理有据,反馈落实。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审计的主要内容。

3.1流程审计。

根据流程审计计划开展关键流程审计。

3.2财务审计。

进行审计;

2.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对发生质量损失、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4.对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3离任审计。

在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离任、调任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3.4管理审计。

重大紧急问题调查、重大管理问题调查。

3.5合同审计。

对大宗物品采购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工程招标合同、产品合同、对外投资、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实行备案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3.6固定资产审计。

对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以及投资项目进审计监督。

3.7专项审计。

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2.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参加被审方的相关会议;

3.对审计涉及事项,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根据专项经营审计结果,经总经办、董事长核准,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并检查被审计单位(个人)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7.有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向总裁办、董事长报告,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有权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8.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报董事长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9.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公司各项规章、流程制度、财务相关规定;3.公司正式决策要求和工作指标;

4.公司及各分厂、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5.其他相关标准。

2.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随时审计。

内部审计组长确定审计哪些项目,制定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对应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准备;

6.3审计通知。

内部审计组在审计之前提前通知被审单位,审计人员原则上由2个或2个以上的审计人员组成;特殊情况可以直接调查。

6.4审计调查并取证。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访问及资料进行调查,并取得调查所需证明材料,有必要签名的资料被审人员签字。被审人员应如实向内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5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初稿。

2.《审计调查报告》初稿要征询被审计方、被审计方上级(包括分管领导)及审计发现问题所涉相关部门的意见,被征询各方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并送达(或邮件)至审计组,若在规定时间(2个工作日)内被询证方未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对审计报告初稿无任何异议。

6.6审计调查报告复审及通知。

1.审计组根据被询证各方的意见反馈,经复查核实后,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必要修正和完善,编制审计调查报告。

2.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时间、审计工作目标及测试、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影响度(或有风险)、审计决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情况审计跟踪人。

3.审计报告要经审计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审计组成员均须在审计报告签字认可,交内审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上报董事长核批,批准后通知被审方及所涉相关部门及个人。

6.7审计意见执行。

审计组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实时跟进督促整改方按时间进度完成整改。有必要时定期公布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审计项目终结后,内审人员须建立审计档案。内审人员完成该审计项目所有审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审计资料由总经办进行保管。

6.10审计执行公示。

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员工的监督力度,内部审计组必要时根据审计影响范围将审计信息及审计结果进行审计公示。

审计激励与绩效。

7.1奖励规定。

审计人员激励:

在管理中进行主动进行改进、管理创新:改善措施奖励:

7.2处罚规定。

拒不按期完成改善:刻意抵制侮辱审计人员:销毁关键证据记录:存在渎职失职行为:

8支持记录表单。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

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

通知书。

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

合同。

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

工作计划。

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工作方案。

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四

(二)参与优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并对流程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及重要岗位的人员任职期间的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四)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监督。

(五)20万以上基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预决算审计。

(六)公司重大投融资、并购、重组等方案的可行性分析评价。

(七)公司经营绩效及经营合规性的检查、监督、评价。

(八)高管层授权的其他专项审计。

(九)协助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

(一)可要求对审计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审计人员回避。

(二)对审计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三)要求审计人员修正不合规的审计程序及不适当的行为。

(四)对审计处理决定及具体事项不服或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

(三)审计工作中,要按规范收集相关材料,编制工作底稿,进行客观分析,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被审计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四)编制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人的意见,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人要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反馈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审计报告。针对反馈的意见,经复核后确定是否修改审计报告。

(五)对重要的审计项目要通过回访方式复查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并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督促对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六)审计监察部要建立审计档案,审计报告、处罚决定、审计工作底稿、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专人负责。

审计监察部每年年末要将审计档案资料整理后,于次年1月30日前交给总裁办档案科存档。

异议后由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批准签发。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五

审计对象:20xx年6月至12月期间货币资金的审计。

审计时间: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3月20日。

审计依据:财政《会计法》、《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审计目的:监督企业遵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和计算制度,放缓违规风险;防止舞弊,保护货币资金安全完整。

审计重点:审查《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票据管理实施细则》、《银行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制度的遵循情况。对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票据及印鉴管理的执行情况。

审计程序和方法:

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主要内容遵循情况进行答卷测试。审查既定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同被审计单位主管会计人员盘点库存现金、票据,编制有关盘点表;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情况以及未达帐项的真实性;抽查部分会计资料、文件,并采取监盘、观察、计算、分析性复合、询问等审计方法,审查会计记录及货币资金业务的处理流程是否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经过审计评论,可以看出,我单位在货币资金的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以下几点比较突出:

制度建设比较健全。与xxx下发的《财务内部控制评价指标标准》对。

比,我单位的货币资金制度的建设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完整。对财务人员额配备比较科学合理,不相容岗位的财务人员是实现了分离。

会计人员在指责范围内基本能按制度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收支业务。做到钱帐分管、财务印鉴分别保管。

审计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极少是因为财务制度没有涵盖,或者是财务人员对业务不了解所致,有很多问题只要认真对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在现场审计工程中大多数问题已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并随即提出整改建议,被审单位充分重视,这些问题正在积极整改过程中。

审计结果。

盘点库存现金与账面现金不符。

11月10日公司库存现金实际清点金额为xx元,当日会计账面金额为xx元。经查有三笔业务是出纳已付款会计未做凭证记账,共计xx元,这是由于会计人员出差,其中,交办公电话费借款200元、两笔职工报销费用xx元。除去以上三笔业务外,还有元账款不能说明原因。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不正确。

通过对公司20xx年6月到11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帐进行的核对,发现这几个月份的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不准确。原因是调节表上部分所列未达帐项不是未达账项,已经记账。另外银行余额调节表没有按章有关规定进行有效复核。

证日期前、银行回单日期在后,这一时间上的逻辑错误。

票据的登记不及时、不完整。

银行汇票登记簿没有及时登记,会计记账面应收票据金额为xx万元,出纳银行汇票登记簿金额为xx万元,有三张合计金额为xx万元的银行汇票没及时记录。另外发现空白支票、发票未登记、作废支票没有按照时间顺序号登记。

其它问题。

收款凭证有个别未履行签字手续,并且部分附件没有及时盖章收讫、付讫章。

审计建议。

关于库存现金。

加强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做到账款相符。认真执行日清日结的现金管理制度,每天应于下班前将库存的现金跟日记账进行核对以便发现为题及时改正。

会计人员遇出差等特殊情况时,对收款的业务处理:大额现金由出纳会同交款人一同将款项存入银行,小额现金收款时由出纳填写一份收款证明交给交款人保存,收款证明应有交款内容、金额、日期、交款人签字等内容,等会计制作凭证后再交由交款人在会计凭证上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出纳回收收款证明销毁。

对付款的业务处理:原则上款及人员出差出纳不允许办理费用报销的现金支出业务,对急需支出的现金业务以办理借款为宜。

关于银行余额调节表。

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每月月初,财务部应对出纳员经营的银行业务进行检查,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是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表相符。调节后不符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复核分别由两人承担。真正履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复核程序。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主管汇报。

关于银行回单。

积极收取银行回单,保管好各种原始单据,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单据的传递、记录。

关于票据管理。

有关人员需加强票据管理,及时登记取得、使用的各类票据。

关于收款凭证。

严格履行收款人的签字程序,保障交款金额的真实性。

关于设备购置处理。

按照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物资采购小组负责2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和一次采购1万元以上材料的审批,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审查实施工作。《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设备处置保费需要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经询问这两笔设备入账,均是口头请示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类似的情况建议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通过本次审计实施我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为今后开展审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与业务量的增加,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要。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六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

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能与职权。

职能:

1、依照法律、法规和要求,起草、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内审工作计划;

3、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4、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开展下列审计业务:

1、财务收支审计: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情况,资金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2、离任审计:公司所属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离任、调职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3、工程项目程序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大修、装修项目程序审计。

4、内控审计:审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5、专项事项的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后续审计: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而进行的审计。

7、其他审计:公司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2、参加审计事务相关会议;

3、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6、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它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7、对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反映;

8、跟踪被审计单位执行公司领导作出的审计建议、意见和决定,限期纠正问题,改善管理。

1、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监察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内部审计通知邮件,特殊审计业务可不通知被审计单位。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

3、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

4、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5、内部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执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

6、将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意见报监察审计部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签发审计意见。

第十三条对签发了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审计项目,监察审计部应实行后续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情况。

第十四条监察审计部进行审计事项或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五条审计事项结束后,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材料归档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的,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都应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解释。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七

内部审计要将出发点立足于内部控制制度,从会计控制以及管理控制两个方面着手,着重考查医院在经营中凸显的特性,也要对一些重要的单位或者是部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进行核实。具体的说,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审计力度。

(一)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是经济运行活动的基本表现,而医院的经济活动也同样有着同样的表现。审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完整性其实质是确定医院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管制度来检查资金来源和运用,并且保证其内容的齐全性以及方法的有效性。

(二)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有效性一直是各种制度所要追寻的最好的效果。医院的管理也在不断的进步,不断的进行完善,并且医院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这些制度也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但是医院缺乏内部制度审计,使得医院的管理制度不能更好的执行。更甚者,这些制度在时间的淡化下,也变成了摆饰,没人重视,更得不到有效执行。近年来,医院已经发生了几次关于财务摞用、贪腐事件,就是因为没有很好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而这就是因为没有内部审计制度或者是有也没有很好的执行。

另外,对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计,可以引起医院对财务收支核算的重视,提高增收节支。对医院资金的一收一支进行内部审计,找寻到医院的.财务在收支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收支制度上的不完善,并且提出相应的相关解决方案方面的意见,领导就这些意见做出有利于提高医院效益的决策。

首先,对医院收入的审计。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和药品,其价格都是由物价部门出示标准,而内部审计主要是为了检查所出售价格是否与按照物价部门标准,看是否有错收、漏收等情况,还有检查在核算收入时是否及时准确真实。

其次,对大额资金支付的审计。是指对支付的大额资金进行审计,这些支付费用在医院并不是时常有,然而因其交易额度特别大,一旦出现纰漏,医院会受到一定的损失。这些支付包括维修基础建筑的费用,购买置办医疗设备的费用,还有各个阶层的职员的工资和科研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要通过严格的审计,虽然医院设有有关部门管理负责这些业务,但是并不能确保这些部门实施的有效性,而内部审计刚好起到监督作用。

最后,对于日常生活的经济监督的审计对医院的发展也有非常大的好处。要审计医院日常开支是否得当,有没有浪费,或者是审批是否存在问题,有没有虚报的情况,内部审计也可以为保障职员福利发挥作用。有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医院的日常开支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浪费,同样也可以防范经济性的犯罪。

总而言之,医院的内部审计对于医院的管理进入现代化有很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在医院经济管理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使医院的经济更好的运行,更加完善自己的体制,增强了在医院体系中的竞争能力,同样更好的遵循市场规律。当然,各个部门的配合会使内部审计的作用效果更明显,更加有效,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内部审计也要做到客观、公正,使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肖莹;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研究[j];天津经济(08)。

[2]罗春蓉;浅谈如何做好医院内部审计[j]中国实用医药(12)。

[3]郑瑞娟;医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北京:现代商业,(9)。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八

内部审计师协会在最新的《内部审计定义》中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鉴证和咨询服务,其目标在于增加价值并改进组织的经营。下面小编准备了关于审计工作底稿,欢迎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使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下列目的:

(一)为编制审计报告提供依据;

(二)证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为检查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依据;

(四)证明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

(五)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地反映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以及与形成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员的要求和责任。

第七条 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者截止日期;

(三)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结果记录;

(四)审计结论、意见及建议;

(五)审计人员姓名和审计日期;

(六)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

(七)索引号及页次;

(八)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

第八条 项目审计方案的编制及调整情况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九条 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以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当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

第十条 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当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当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第十一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应当由比审计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者经验更为丰富的人员承担。

第十二条 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当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者修改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三条 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审计工作底稿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管和使用。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底稿归组织所有,由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组织内部有关部门具体负责保管。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保管制度。如果内部审计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要求查阅审计工作底稿,必须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主管领导批准,但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阅的除外。

第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九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改革,高校体制也在不断地改革深化当中,其中,内部审计工作对高校的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内部审计工作内容也在不断拓展,这不仅加大了高校内部审计的风险,也严重影响到了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文从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特点出发,阐述了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并分析了风险形成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如何防范内部审计风险的对策。

引言: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呈现出了跨越式发展的趋势,高校资源也在不断的扩大,高校内部审计业务也随之得到了拓展,同时内部审计风险的问题也相继出现,越来越多的高校管理者认识到内部审计风险的重要性,并为了提升高校内部审计的质量,很多高校都积极的采用科学合理的对策来降低高校内部审计的风险。

(一)广泛性。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是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它的目的是服务于学校的各项工作,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不断推进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随着我国高校的办学规模的扩大,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也从原来的财务收支活动,拓展到固定资产的使用、建设、修缮、投资等活动中去,审计内容在不断的扩大,内部审计风险也逐渐加大。

(二)隐蔽性。由于高校受到内部审计风险是很难用数据来反映,审计人员不能够对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做出精准的判断,对即将发生的审计风险也很难察觉,因此高校内部审计风险有隐蔽性的特点。

(三)可控性。虽然高校内部审计有广泛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但是并不代表内部审计风险是不可控制的,只要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审计技能和谨慎的工作态度,就可以大大的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程度,很好的控制审计风险。

(四)客观性。在高校内部审计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事后审计阶段,内部审计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内部审计的风险的发生是必然的,它不会因为一些原因而消失。为了保证审计具备较强的说服力和证明力,就要求提供的资料达到专业化的要求,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工作量较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会发生不能够及时的掌握审计资料等问题,审计人员就会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来判断审计风险,因此就会大大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风险。

高校内部审计风险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三种:(1)审计定性风险。由于在主观意识和专业水平等方面内部审计人员会有所差异,对于同一审计事项的处理也会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这样就会导致处理的结果不一致,处罚的时候就会面临一些不恰当的风险。(2)成果质量风险。一方面是由于被审计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直接导致了审计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是由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能力有限,导致了内部审计取证不充分,直接加大了内部审计的风险。(3)操作程序风险。虽然我国制定了一些关于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审计人员的行为得到了很好的规范,但是还有一些法律法规有待于完善,这样就加大了内部审计操作程序的风险。

(一)缺乏独立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核心是保证其独立性,审计的独立性主要包括了实质性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两方面。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是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只有保证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才能保证高校工作的公平性,使审计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虽然在一些高校内部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是高校内部部门之间的地位是平行的,导致了内部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导致了内部审计工作不能很好的进行,甚至有的审计机构的人员只是有高校的财务人员来担任。同时,由于很多高校属于公立性质,大多数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为了方便工作,并没有严格按照高校审计制度办事,而是简化审计过程,审计工作缺乏独立性。

(二)缺乏高素质的审计人才。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导致了内部审计人员配备的不合理。现阶段高校将计算机技术引入了日常的经营管理当中,但是审计人员是从高校财务人员转型而来,这就造成了审计人员注重财务工作,而忽视了对高校的管理、计算机技术的了解,这些审计人员也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审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对审计问题的处理能力较差,审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一部分高校考虑到成本的问题,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也不够重视,审计人员了解掌握国家新的审计知识和技术也缺乏及时性,审计工作质量得不到很大提升,审计工作中并没有运用新的技术。甚至有一些高校的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审计职业资格,只是凭经验上岗。以上的表现可以看出高校内部缺乏较高素质的审计人才,严重阻碍了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审计方法和技术落后。

大部分的内部审计在方法上主要采用了账项基础审计以及多种审计方式交叉的方法,这种审计方法并不能防范面临的内部审计风险,同时内部审计职能还停留在传统的查表、查账的阶段,审计的方法不能够得到及时的更新,不能够按照会计电算化的要求进行审计,从实际上看审计的方法手段还停留在人工审计阶段,计算机仅仅用来进行财务数据的导入,审计技术相对于落后;审计也还停留在查错纠弊的阶段,是一种定位事后审计方式,在实施的过程中偏重于对会计科目的核算,缺乏对预算执行的效益水平进行正确的评价。

(四)审计内容广泛。

按照国家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和使用情况、对外项目投资、有效风险及管理、本部门和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等,由此可以看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较为广泛,在这过程中难免在工作上存在一定的偏差,导致内部审计风险的发生。

(一)提高审计机构的独立性。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大多数的高校内部审计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对于内部审计是至关重要的,审计人员只有具备独立的`审计职权时,对企业内部经济行为的审计才能做到公平、公正。首先,提升内部审计独立性主要可以从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和人员独立性出发,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是指在设置上要保证独立性,使审计部门脱离财务部门,给予审计部门更多的经费和监督管理的权利,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减轻审计部门受外界的干扰和压力;其次,高校内部可以建立以审计委员会为领导的内部审计体系,加大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高校内部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要不受领导思想的左右,不受个人思想的影响,要对审计工作报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要以法律为依据,做到实事求是的进行审计工作;再次,高校内部要通过内部审计的独立地位,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将内部审计职能发挥到最大化。

(二)建设高素质的审计队伍。第一,从录用审计人员的源头出发,提高高校审计人员的准入限制,录用前进行严格的筛选,从源头上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第二,高校要加大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培训力度,采取在职培训、岗位练兵、短期培训、脱产进修等方式,提升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在提升专业技术的同时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素质;第三,高校要适应时代的需要,要将审计工作向电算化方向转变,注重提高审计人员的电算化水平;第四,要定期的对审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审计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内容等,并建立相应的激励奖罚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制度,鼓励审计人员不断学习。只有通过提高高校审计人员的能力,才能不断提升高校审计队伍的素质,这样才能为高校预算执行审计打好基础,将预算执行审计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三)不断完善和改进审计方法。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在高校管理过程中也引入了大量的现代化技术,因此,审计工作中运用计算机技术将是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提升高校内部审计质量。首先,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转变原来传统的内部审计方式,逐渐向计算机审计为主导和远程审计的方式转变,搭建审计信息化平台,投入大量资金引入erp系统,及时的对高校执行审计进行监督,及时的发现高校内审计中发生的风险;其次,在内部审计的模式上可以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方法,从管控和风险分析的角度出发,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将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和方法综合应用到内部审计工作当中去;再次,高校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复核机制,复核工作要交给专职的人员来负责,严格地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性意见。

(四)完善和规范审计程序。健全完善的审计程序对于规避高校内部审计风险可以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因此高校要重视对内部审计程序的规范和完善工作。首先,高校内部审计机构的活动要按照审批后的审计计划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进行补充的地方,要严格根据规定的程序进行补充。其次,在获取审计证据的时候,要尽可能的保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真实性、相关性,降低内部审计的风险。再次,做好审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内部审计报告要符合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到客观真实的放映各个审计事项。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合作。为了提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水平,在高校内部应该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与监察、纪委、人事、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合作,可以在审计工作方面做到及时的沟通,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最终实现共担审计风险的目的。例如,高校通过与监察部门的合作,可以及时地确定审计的重点,提高审计的效率;高校通过与组织部门的合作,可以根据组织部门的要求来制定审计计划。

五、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内部审计可以提高高校的内部财务管理水平,高校的管理者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中要认识到其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要在实践过程中及时地发现形成风险的主要原因,并从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出降低内部审计风险的对策,尽最大可能的降低内部审计风险,促进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司艳萍,朱守真,李延召。高校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coso框架下的分析[a].全国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集三等奖论文汇编[c].2011.

[2]曹永模,张未。当前教育内部审计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中国内部审计,(03)。

[3]魏乾梅。高校内部审计信息化风险分析与对策--基于治理结构视角[j].财会通讯,2014(07)。

内部审计底稿范文管理审计篇十

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审计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独立监督、检查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依法实行内部审计的单位应当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下列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与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二)地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三)国有独资企业、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其他单位。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审计委员会,配备总审计师。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明确相关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市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承担内部审计职能的相应机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确保正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其中应当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资格,定期接受内部审计职业培训和后续教育。

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考试、聘任以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遵守内部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影响独立审计的经营或者财务管理工作。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与被审计对象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单位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检查和考核的内容;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下列事项实施审计:

(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经济效益和绩效管理;

(四)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五)资产运行状况和质量;

(六)本单位具有管辖权限的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七)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履行下列职责:

(一)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提供有关财政、财务及相关经济活动的资料和电子数据等;

(七)对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有权向主管部门或审计机关反映;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限。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内部审计准则,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遵循以下程序实施审计:

(三)审计实施中,采取专业技术方法和合法程序获取审计证明材料;

(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下达审计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第十七条。

被审计对象应当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执行情况。必要时,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开展后续审计。

第十八条。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应当尊重内部审计机构的评价和处理意见。经测评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作为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的要求,制定内部审计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二)将内部审计指导工作列入审计机关年度工作计划;

(四)检查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

(六)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对成绩显着的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依照本办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依法成立的内部审计自律组织。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向有权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有权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拒绝执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内部审计人员或者有关举报人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结论的;

(二)玩忽职守给国家或者被审计对象造成损失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对象商业秘密的;

(四)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有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打击、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权力机构,是指企业法人依法行使决策权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3。

12。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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