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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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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大全11篇)
2023-11-24 11:52:44    小编:ZTFB

无论是对于个人成长,还是对于团队协作,总结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总结的内容应该紧密围绕主题展开,不要过多涉及与主题无关的内容。总结是一个工作或学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在写总结前,我们要先进行思想准备,明确总结的范围和重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灵感和参考。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一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由此可见,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总是提供的一项技术服务。

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差异性。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二

本来只是骨折,在卫生院就诊后却成了七级伤残。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责任究竟在谁?近日,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水布垭法庭审理了这起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4年2月,丁某被他人殴打致伤到巴东某卫生院住院治疗,经检查诊断丁某为左股骨转子间粉碎性骨折,卫生院根据病情并征得病人同意后,为丁某行左股骨转子间骨折开放性复位加固手术,并于2015年8月为丁某行左股骨内固定器取出手术,术后丁某回家做康复治疗。一段时间后丁某发现左下肢不能行走,左髋关节不适。丁某到法医司法鉴定机构检查发现,左侧骨转子明显移位,骨折处畸形愈合,左下肢缩短9厘米,左髋关节功能丧失达65%,经进一步鉴定丁某为七级伤残,需后期治疗费约70000元。

丁某认为其伤残与卫生院过错诊疗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6年3月,丁某将卫生院告上法院,请求判决卫生院共计赔偿196740元。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案情复杂且涉及专业医学知识,无法认定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责任大小,经与当事人协商,法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卫生院对丁某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其损害后果存在主要因果关系,其过错参与程度为60-70%。

鉴定结果出来后,法官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卫生院认识到自己确实在手术中存在过错,积极配合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以135000元调解结案,保证丁某能够尽快领取款项进行后续治疗。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三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此外,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四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医院,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申请人之子______(病人)因身体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并住院治疗。至____月____日下午,经检查,诊断为“肺血栓”,并将病情告知病人。至____月____日凌晨,申请人接到医院病危通知后,赶到医院时,看见病人躺倒在离病床2米远的地上,左脸有一伤口,血流至耳朵(已凝固),且手脚冰凉,已死亡。因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护理常规,草率治疗,未及时做转院处理,抢救不力,导致病人不治身亡。

一、被申请人工作人员违反医疗常规,未给病人进行病理检查就让其住院,且至住院第二天即____月____日已经在给病人用肺血栓针(已经证实得了肺血栓,当天费用清单为证),第三天下午,才检查出病人患的是“肺血栓”,延误了病情,使病人未得到及时救治,而不治身亡。不仅如此,被申请人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及时给病人予以救治,而且直至病人死亡时,采取的均为二级护理,病房中无任何救治设备放置,且病人死亡时,并非死在自己的病床上,而是死在离自己病床2米远的地上,且脸上有血。从以上情形不难看出,院方未尽到应尽的医治和护理义务,严重违反医疗常规,对病人未给予及时救治和护理,是导致病人死亡的最直接原因。

二、被申请人诊断出病人的病情为“肺血栓”后,根据诊疗常规,在明知自己无医治条件的情况下,对病人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或特级护理,也未及时通知申请人陪护,亦未及时将病人病情严重的情况告知申请人(即下发病危通知书)。使病人的感染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病情恶化,且抢救不力,也是导致病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被申请人未履行告知义务。被申请人在诊断结论出来后,在明知病人病情很严重的情况下,还不及时告知病人家属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使病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草率的治疗和护理,造成病人身体损害,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导致死亡。

四、被申请人在病人死亡后,其工作人员对病人的死亡原因的解释前后不一致,先前说是“肺血栓”,过后又不承认(此有病人的亲属及校方、同事的质询为证)。对院方的此做法,让人难以理解,使申请人有理由相信院方在对病人的死亡原因上,有推托医责的嫌疑。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护理常规,抢救不力,未及时做出转院处理,并且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病情恶化,最后不治身亡,因果关系明显。鉴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现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五

死者:刘________,女,22岁,工人,生前住址同申请人。

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区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孙_______,院长。

请求事项:请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务技术鉴定委员会为死者刘______的死亡原因和______市______区卫生院的抢救情况作出鉴定结论。

事实和理由:我女儿刘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2时许服毒自杀,被家人发现时,虽然神志不清,但呼吸、心跳都正常。我们立即用车把刘_______送到附近的______区卫生院去紧急抢救。刘_______被送到卫生院以后,该院抢救室锁门,医护人员不知去向。经过四处打听才知道,抢救室的张大夫回家给孩子喂奶,护士宋_______去商店了。约半小时后,张大夫和宋护士被找到抢救室,这才开始洗肠等抢救活动。虽然经过半小时的抢救,终因错过了抢救的良好时机,刘______死在卫生院。我们要求区卫生院对此有个正确说法和妥善处理。该院的结论是:刘_______服毒剂量大,即使及时抢救也不会有效果。该院的结论是:刘________的死亡属正常死亡,不属医疗事故。为此,医患双方发生了争执。

我们认为,医疗事故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两种。卫生院的抢救室在正常工作时间锁门,医护人员离岗,是不是没有尽到责任?既然认为刘_______没有抢救价值,卫生院为什么在耽误了半小时抢救时间之后还进行了半小时的抢救?对一个没有抢救价值的患者还要抢救,难道卫生院就想借机骗我们这笔抢救费吗?我们向__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对患者刘______的抢救经过作出鉴定结论。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六

“正确处理”,可以说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处理医疗事故追求的最终目的,也是最高要求,是制定条例的首要目的。发生医疗事故是谁都不愿意遇到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现实。要进行正确处理,既要求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本身情况有全面、正确的了解,也要求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及责任有一个正确的判断;既要求正确地、妥善地解决医患双方的纠纷,涉及赔偿的,应当合理适度,也要求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及有关医务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理要依法、适当。对于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的,也要按照合理合法的原则协商。

二、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是制定条例的第二个目的和任务。任何事物从大的方面划分,都有两个方面。制定法规,两方面都要考虑,不能有所偏废,或者重此轻彼。对于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要得到法律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医患双主实际上是由四个主要方面组成的,医方应当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患方应当包括发生医疗事故的患者及其亲属,所以,条例中所称的“患者”实际上是包括其亲属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的实践情况,一般来讲,患者外于“弱势”,更需要法律的帮助,同时也要求依法办事。条例与1987年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加大了对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有的是在条文中明示的,如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最好的体现。有的是通过规定医疗机构、鉴定组织的义务,加大行政机关的责任的条款来体现的,如,(1)规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都配备专(兼)职人员,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患者的投诉;医疗机构应当制定防范、外理医疗事故的预案,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减轻医疗事故的损害;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2)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等等。这些制度、措施是从规范角度提出要求,做到了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他人的保护。总之,条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达到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三、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是制定条例的第三个目的和任务。在我国,医疗卫生基本上是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国家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障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这个服务网络的骨干力量。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增进身体健康,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这需要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来创造和维护。尤其是在出现医疗事故争议时,各方面都应当冷静、依法妥善处理,不要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执业,影响其他患者就诊,以确保良好的就医环境。患者到医院看病,医院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医疗安全,尽最大努力避免发生医疗事故,尽可能减少患者的病痛。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医疗卫生行业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国家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所有这些规定,对于规范医疗卫生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本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条例设专章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防范以及发生医疗过失行为后采取措施的责任和义务。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七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1、收费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首次鉴定;省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为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可收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2、收费办法。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3)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结论不同的,以最终裁定结论为依据收取鉴定费。最终裁定属于医疗事故的,两次鉴定费均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两次鉴定费均由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5)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6)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已组织专家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已收取的鉴定费不予退还;受理后尚未组织专家鉴定,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如没有发生任何费用,已收取的鉴定费要全额退还,已发生费用的,按最高不超过鉴定费的10%收取,其余90%及时退还缴费人。

3、收费标准。

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其中,哈尔滨市30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支付标准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制定,具体可咨询当地鉴定部门或者当地律师。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八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__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_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________时________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1时08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1、早产极低体重儿,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________时________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________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________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_______________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5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

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

婴儿到________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市卫生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院长。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_医院对_____________患者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

3、_____________医院对_____________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_____________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关系,对其参与度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_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十

一、医疗事故: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七):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二)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十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医疗司法申请书如何写篇十一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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