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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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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优秀15篇)
2023-11-24 05:18:43    小编:ZTFB

情感体验是人类情感系统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我们感受和体验世界的一种方式。如何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是写一份好总结的关键。在这里,小编为大家推荐了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一

甲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经协商,乙方承担甲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甲、乙双方就本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确定如下事项: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情况委托乙方对甲方从事接触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进行评价。

二、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__)安排检查项目,体检人数、具体项目及费用见附表。乙方按照医疗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检查项目结果进行相关的职业健康评价。

三、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要求负责组织、核对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并按职业健康体检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圆珠笔以正楷字填写好受检者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岗前、在岗期间、离岗体检类别,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乙方在收取甲方提供体检名单后安排体检并确认他们的真实身份,以防止冒名顶替事件发生。

四、乙方应在体检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体检结果,包括:所有受检人员每个人的职业健康检查表一份;检出职业禁忌症、需复查人员、其他疾病或重要阳性结果人员个体检查结果及处理建议一份;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1份。如需延长时间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五、乙方在确定体检费用时应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抬高收费价格。甲方在每次体检结束,按实际检查项目和人数结算、支付体检总费用给乙方。

六、本次体检时间拟安排于月日进行。

体检地点: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

七、体检资料、报告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指定人员到乙方体检科领取。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体检结果。乙方仅对本次检查结果负责,并对甲方单位所提供的信息和技术材料保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卫生监督机构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二

乙方:项目经理部。

为了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

二、作业内容:现浇连续梁跨越武广客专铁路施工。

三、地点和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单为准)。

四、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信号维护规则》等有关规范。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共同的安全职责。

各单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铁办[20__]190号)、武铁总[20__]331号《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职责。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时间组织施工,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应派驻站联络员、工地联络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证明有效期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施工中应设主管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指挥联络,并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

3、乙方在既有线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须有甲方安全监督员进行安全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员的监督管理。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图纸等资料。

4、乙方在施工时要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间。并将月度施工计划及时交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了解施工进展和安全监督重点。

5、施工期间杜绝造成电缆损伤及两根钢轨短路,所有跨越两根钢轨的金属器材均应采取良好的绝缘防护措施。

6、施工单位对既有设施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损坏,甲方有指导乙方做好防护的义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确保电缆完好。

7、桥墩基坑开挖前,必须开挖探沟,确认地下电缆情况。在电缆进行防护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迁移并防护号后乙方方可施工。电缆迁移及防护由乙方负责,甲方现场监督指导。

8、如开挖后发现电缆长度不够无法迁移,乙方必须停止施工,需进行电缆割接时,由甲方编制预算,待产生费用落实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

9、施工过程中,减速牌、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插在电缆径路上。施工必须在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除此时间外,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影响铁路正常运营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时及影响行车安全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由乙方进行赔偿,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乙方应现场设置防护人员,防止施工人员、材料等侵入线路,并负责及时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种材料,恢复施工中损坏的既有线路设施。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铁路交通事故的,视具体情况,施工单位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主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铁路交通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将电缆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长期防护工作。

甲方安全职责。

1、甲方要委派熟悉业务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持证上岗,对各种施工涉及行车安全的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检查。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单位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以主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

2、甲方要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施工,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签到薄上签字,告之乙方电缆所埋入地下的地点及路径走向。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为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既有设备损坏或行车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经济赔偿办法。

在施工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

根据《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配合计费标准的通知》武铁建函()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监督检查费共计:元(元)整,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严格遵守铁路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争议的均提报路局协调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路电: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楼室外墙涂料修补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方的职责:

1、甲方在乙方进行施工时,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于检查当中发现的问题,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和奖励。

2、甲方在乙方进入作业现场前,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告知,为乙方带给《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乙方人员安全方面的奖惩制度。

3、作业过程中出现人员伤害状况,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扩大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职责。

1、本次施工过程中,乙方务必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告知,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2、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酗酒,疲劳作业,违规作业,甲方将不定时进行抽查,在抽查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甲方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5、根据一岗双责的规定: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6、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7、在作业开始前,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措施教育,并有文字存根以备检查,不得安排未经教育的员工进入现场。

8、乙方所使用的工具应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并承担安全职责。发现安全吊绳、安全吊板、安全带如有损坏务必更换,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职责。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履行各自职责,搞好礼貌作业。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结束,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甲方:

职责人:

签订日期:

乙方:

职责人:

签订日期: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四

委托人:受托人:见证人:

一、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监护其子女在儿童之家的住宿、生活、学习等事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生活:早餐面条或馒头、包子;正餐一荤一素一汤(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

2、住宿:委托方只提供床铺(棉被及洗漱用具由受托方自理);

3、课业辅导:(1)保证辅导时间,(2)、为保证质量,将对每个学生建立服务卡,对其每周每天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并给以矫正性辅导,其服务档案平时可随时查询,期末交家长或监护人审查。(3)、订立本期学习目标,保证被辅导学生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在上期成绩基础上承诺本期有较大幅度提高,40分以下学生提高20-30分,40-60分学生提高15-20分,60-80分学生提高5-15分),凡未达学习目标者,返还辅导费10元/分。(此条承诺仅对50元/月儿童有效)。

备问题或无人值班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受托方负责。受托方对委托方孩子生病或其他突发事故有及时做出处理(如立即送往医院医治)并通知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对不服从委托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儿童之家的时间。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住宿水电管理费:

一、二年级30/元月,三至六年级25元/月;生活费:

2、每天针对学生情况和年级特点对语数学科进行辅导45-60分钟),4类80元/月(除承诺第3类服务外,周末再辅导4小时,本类也可对非寄宿学生开放)。注:本协议按类辅导收取。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受托方对委托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足月结算。受托方子女三次以上不听从委托方管理,委托方可通知受托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受托人(章):电话:电话:

二00七年月日。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监护人与受托监护人之间就履行监护职责所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对监护人的范围、职责义务做了明确的规定。委托人可以将自己的监护职责全部或部分委托给他人。

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委托监护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4)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监护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要有其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6)受托监护人的职责;。

(7)委托监护关系的解除与撤消。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监护人要具有合法的监护资格;。

(2)监护人和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

(4)委托监护协议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五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一定股权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授予资格及数额。

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服务,系甲方聘用的职工,现担任一职。

为了体现公司理念,建立科学的企业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授予乙方公司虚拟股份。

视为乙方与公司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条件下的相应股份比例的收益分配权,如公司未能盈利或存在经营损失,则乙方不予参加利润分配或承担经营损失。若乙方在以后的工作业绩突出,且公司效益良好,经股东会决定,可适当增加授予乙方一定数量的股份。本公司其他高层员工,有工作业绩十分突出的,亦可经股东会讨论决定,授予其股份。

第二条股权持有期。

乙方持有的股份有其收益分配权力仅限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

第三条股东权益。

1、在甲方盈利情况下,每会计年度内甲方应不少于一次向乙方分配公司红利。

2、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赠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按一定比例降低乙方所取得股份,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3、hr人力资源薪酬管理。

第一章总则。

1.1业绩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一条业绩激励计划的目的。

钩,保证管理人员决策的长期观点,激励他们为企业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业绩的持续发展。

为了吸引和保留关键人才。薪酬机制是人才战略的制胜关键,通过股票薪酬制度可以体现个人的经济与事业的双重成就感,提高人才忠诚度,是吸引和保留人才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为完善企业的薪酬体系,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薪酬改革之路,制定本计划。

1.2业绩激励计划释义。

乙方所持有甲方的股份,仅享有分红权,并不具备经营决策权和表决权。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乙方保证所持股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利等行为。

第五条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份:

1、违反第四条所述之保证;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按规定被开除的;

3、有重大决策或工作失误,使得甲方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

4、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

5、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6、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实质取得甲方之相应股份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页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事三份,甲方持有2份,乙方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

签字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六

煤矿职业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工人需要面对爆炸、坍塌、有害气体等多种风险。为了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煤矿管理层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作为一名煤矿工人,我也有着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心得,关于如何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这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为其他同行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首先,要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在煤矿工作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工人必须意识到自己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和他人的保护有多么重要。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我们才能时刻保持警惕,不敢有丝毫马虎。工人们需要通过参加职业健康培训,学习和掌握各种应急措施,比如使用灭火器、正确应对危险气体泄漏等。只有具备了这些必要的安全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

其次,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煤矿工作往往需要与大型机械设备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各项作业规程来进行操作。不仅要了解每个机械设备的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还要掌握操作的正确姿势,避免因个人不当操作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此外,工作环境中往往有较高的温度和湿度,所以工人们必须注意防暑降温,随时保持适应环境的舒适状态。

此外,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煤矿工作环境复杂恶劣,工作强度大,容易导致身体疲劳。为了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我们必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长时间的连续工作会让我们疲劳不堪,容易出现失误和意外。因此,我们应该遵循合理的工作时间表,每隔一段时间就进行适当休息,进行一些放松活动,帮助身心得到休息和恢复。

最后,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身体健康。健康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只有身体健康才能更好地完成煤矿工作的任务。我们应该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每天都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以提高身体的抵抗力和应对能力。同时,要注意饮食的均衡,多摄入新鲜的蔬菜水果,适量摄入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物质,以提供足够的能量。此外,为了保持身体的健康,我们还应该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各类疾病。

总而言之,煤矿职业健康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在保护工人职业健康方面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作为一名煤矿工人,我深知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性,所以我一直积极参与各项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通过提高自我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身体健康,我相信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让煤矿工作更加安全可靠。同时,我也希望通过我自己的努力和分享,能够给其他的煤矿工人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和借鉴。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七

煤矿工作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职业,但在这个行业工作多年以来,我深切体会到了保障自身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在工作中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学习,定期参加健康体检,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和饮食,以及注重心理健康等方面,都是我多年经验所得的心得体会。

首先,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是保障职业健康的基础。在煤矿的工作环境中,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只有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我在工作中始终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正确的方式穿戴防护装备,遵循操作流程进行工作。此外,根据煤层的不同情况选择正确的爆破方案,遵循瓦斯检测、通风等安全流程,都是保障职业健康的重要步骤。

其次,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学习对于煤矿工人来说至关重要。煤矿是个复杂的工作环境,对工人的身体健康有着极大的考验。为了保障自身职业健康,我坚持学习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关注最新的安全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参加职业健康培训班和安全研讨会,我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掌握更多建设性的知识和技能,使自己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环境,降低职业病和事故的风险。

第三,定期参加健康体检是维护职业健康的重要举措。煤矿工作环境中常常存在有害气体、粉尘等对身体健康有害的因素,因此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是至关重要的。通过体检,可以及早发现并及时治疗身体潜在的问题,保障自己的职业健康。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定期参与煤矿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体检,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通过及时的体检结果,我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自己能够在良好身体状态下投入工作。

第四,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和饮食对于职业健康至关重要。煤矿工作通常是劳动强度较高的工作,需要工人长时间保持高度集中的精神和体力。因此,合理安排休息时间是维护职业健康的关键。我学会了在工作间隙,适时放松身心,进行短暂的休息和舒stretch的运动,以保持良好的体力。此外,合理饮食也十分重要。我尽量摄入均衡的饮食,多吃蔬菜水果,限制油腻和高热量的食物,注重蛋白质的补充,以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

最后,注重心理健康同样是保障职业健康的重要因素。煤矿工作环境压力大,工作中存在着困难和挑战。因此,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非常重要。我通过一些方法来缓解压力,比如与同事进行交流、参加煤矿企业组织的心理健康培训、多了解心理问题的知识并灵活运用。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我注重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职业健康。

总之,煤矿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职业,为了保障自身职业健康,我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学习,定期参加健康体检,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和饮食,以及注重心理健康,这些都是我多年工作经验的体会,也是我对职业健康的坚守和追求。我相信只有将这些经验融入到实际的工作中,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煤矿工作的健康发展。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八

为充分体现我项目部日常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全体管理人员的精神面貌,现特制订我项目部“关于针对第三方检查的应对策划”。

一、任务分工:

(一)针对具体情况,项目经理及时做迎接检查工作任务部署和安排,并在迎接任务部署中进行全面动态跟踪,确保各项迎接准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根据工作部署和安排,生产经理、安全员负责落实现场安。

全文明施工工作部署,确保现场施工道路通畅、整洁、无积水,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码整齐,临边防护、安全防护到位,现场标识标牌、迎接检查横幅挂设到位,确保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

(三)针对工作部署和安排,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负责落实工程。

实体质量控制,对于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要求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补救措施。

同时,将工程实际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文字汇报材料。

(四)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负责将合同履约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五)由项目经理负责迎接检查的后勤保障及相关行政工作,具体包括:办公区清洁卫生,会议室迎接检查横幅挂设,会议室摆放鲜花、水果、香烟、矿泉水,茶水等。

(六)迎接活动中:

1、全体管理人员统一着项目工作服,佩戴安全帽。技术负责人负责领导到场后的迎宾工作。

3、现场检查后,全体管理人员参加现场会议。

项目经理。

主持会议并首先做工作汇报。

汇报材料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履约情况。

汇报后恳请给予意见和建议。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九

卫生部令第23号。

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十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第十二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第十五条体检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第十六条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九条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或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

(二)不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未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包工队负责人: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加强保护劳动者健康,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施工队伍在施工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个员工在良好的环境下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为此制定本协议书。其中甲方负责现场的入场教育培训,需全面督察,检查,指导。乙方负责本队伍的全面贯彻。

我们的管理目标是:职业健康无安全事故。消除一切有害职业健康安全的一切隐患,保证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1、协议包括建筑工地存在的职业危害的预防,以及员工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等。

2、乙方必须遵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20xx年352号令,即《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凡是参与本项目部的工程分包单位,必须签订本协议书。

4、所有外分包单位在争时间进场前,必须持有企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特殊公工种作业上岗证件,到项目部注册。

5、分包单位人员入场后,必须参加学习培训,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教育,领取胸卡,方能进行施工。

1、乙方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监护工作的落实。

2、乙方应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访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3、乙方不得安排为成年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4、乙方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由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

2、乙方应该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防护用品需遵循针对性,有效性及卫生原则,要使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3、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预防中毒。

1、凡是在甲方现场施工单位的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例会。

2、乙方应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给甲方造成的事故损失,均应该由乙方负责,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并重合同,清除现场。

3、乙方因违反现场规章制度和各有关条例,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乙方单位执行有关罚款规定。

发包人(章)发包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x年x月x日。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煤矿工作是一项艰苦危险的工作,长期从事煤矿工作的工人们常常面临着各种职业健康问题。我是一位在煤矿工作多年的工人,有幸能够从中总结出一些经验和心得,希望能够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让更多的人受益。

第二段:职业健康的重要性(200字)。

职业健康对于每一个煤矿工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在煤矿工作环境中,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和恶劣的工作条件容易导致身体各方面的问题。因此,保持职业健康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我们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我们是否能够长期从事这项工作。

第三段:预防和保护(400字)。

在煤矿工作环境中,预防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我们需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自身的安全。其次,我们需要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滑鞋等,以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此外,煤炭粉尘是煤矿工作环境中的一大危险源,我们要定期检查和更换防尘口罩,保护呼吸系统的健康。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锻炼,保持体质健康,增强抵抗疾病的能力。

第四段:职业病监测和治疗(200字)。

尽管我们尽力预防和保护自己,但仍然可能无法完全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因此,定期进行职业病的监测非常重要。我们应该定期接受体检,特别注意有关肺部和呼吸系统的项目,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治疗和康复,不要忽视疾病的发展,以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第五段:关注心理健康(200字)。

在煤矿工作环境中,长期的体力劳动和恶劣的工作条件很容易给我们带来心理压力。因此,我们也要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自己身体和心理上的问题,并予以适当的调整和疏导。此外,与同事和家人多沟通交流,共同面对困难和问题,也能够帮助我们舒缓心理压力和保持健康的心态。

结尾(第五段)(以下800字)。

总之,煤矿职业健康对每一位煤矿工人来说都至关重要。通过提高安全意识,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定期进行职业病监测和治疗,同时关注心理健康,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只有身体和心理都健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从事煤矿工作,并享受幸福的生活。

通过多年的煤矿工作,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职业健康的重要性,也认识到预防和保护的重要性。我希望我的体会和心得能够对正在从事煤矿工作的人们有所启发和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享受更美好的生活。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十二

目录。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工区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公司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制。

四、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成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防治小组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4、每年向职代会报告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的要求。5、落实“三同时”的原则,公司在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6、参加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设立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公司内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根据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定公司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加强和监督劳动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监督执行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落实有害岗位津贴补助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6、定期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及时整改。

1、编制井下生产规程、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及时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4、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

1、协助领导小组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职业卫生制度与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对上岗前职工和在岗期间的职工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3、依法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本人。

5、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做好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定期检查和妥善安置,确保职业病人的权益。

6、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设置警示和警示说明。

8、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9、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记、存档、申报等工作。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应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环境和条件,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2.签订劳动合同或变更工作岗和工作内容的,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在作业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按规定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组织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

6、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为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项目管理,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订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符合本公司实际。

5、职业危害申报后及时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索要回执单。6、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及时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7、公司申报后,因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南分局申报机构申报。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培训时必须制定详实的培训计划,并得到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加强我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矿井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各专业部门负责各专业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各专业部门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员工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四、采购中心必须购置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护原理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五、各专业部门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六、安检员、各生产单位带班人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安排检修。

七、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应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项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八、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并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账,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九、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及施工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十、每年组织一次对员工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十一、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十二、凡是违背本规定,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加强对员工的个人防护,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制定本规定.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5、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

6、在冬季经常从事低温作业的工种发防寒服装。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1、职业防护用品,不同工种不同标准,不同条件不同规定,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充分发按防护用品的作用.

2、职业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保证安全.

3、基层干部按管辖的主要岗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规定标准执行.

4、临时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按同类工种标准执行.

5、进入生产现场从事生产作业,必须认真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6、职业防护用品使用按从事本岗位的实际生产时间计算.定期发放.

7、备用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

三、职业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管理部门。

(1)对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款式、标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根据国家、省、市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

(3)如发现质量款式等不符合要求,有权指令停止发放和退回。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领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审批。

2、物资采购部门。

(1)必须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职业防护用品。

(2)特种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需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

3、材料供应部门。

(1)要认真按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职业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发现职业防护用品质量总是时,要报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3)对库内职业防护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损坏。

4、财务部门。

(1)按主管部门提出的季度职业防护用品的预算计划,及时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经费。

(1)人事劳资部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改换工种人员办理手续,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技术部门负责新工艺、新工种认定。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设专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人员经资质认证合格的机构培训后,持证上岗。3、监测仪器定期维修、检修、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4、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5、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地点、有人员作业地点都应纳入监测范围。

定1次;

(5)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浓度(时间加权平均浓度。

9、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0、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及时处理。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属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一档一卡制。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4、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1、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2、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3、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4、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单位不得安排末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作业。

5、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6、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员。发现职业禁忌或有所从事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疗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疗观察。

7、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解除或终止其与订立的劳动合同。

8、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危害的员工,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9、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诊断或医疗观察。

10、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单位承担。

11、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要复查时可根据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1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13、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机构除及时通知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员工本人。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安监站必须向公司安监部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站,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站登记。超过期限的按照故意迟报、瞒报处理。

职业病人治疗、疗养率100%,妥善安排率100%;工伤保险覆盖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

控制中心等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切实搞好煤矿尘、毒、噪声等治理工作,加大通风防尘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投入,在煤矿采、掘等生产过程中,加强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额使用管理。

4、认真做好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日常监测工作,同时按规定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布。5、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做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要坚持2年查体一次,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要坚持每年查体一次,同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6、定期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使职工充分了解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控制措施,督促职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火用品,加强自身保护,从而提高职业卫生和安全工作质量,防止职业卫生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1、凡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查体,无职业禁忌症。2、从事采掘工作的人员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3、从事采掘作业的人员必须戴防尘口罩、耳罩等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工作。4、进入采掘作业场所前确认瓦斯、粉尘、通风等职业危害因素值在正常范围内,方可进入。5、湿式作业;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和湿式钻眼法。6、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后洒水灭尘。

7、采掘工作面坚持使用爆破喷雾装置,确保放炮时产生的粉尘得到有效控制。

8、采掘过种中打开水幕,净化风流。

1、通防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后,持证上岗。2、通防人员需在掌握通风的有关知识。

3、选择好下井测风路线,通风人员明确任务:测风、测温度、气体浓度;准备好下井仪器。

4、测风操作时要遵循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一般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

2)掘进工作面的测定,根据掘进工作面风量,具体内容具体确定,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4)测风周期不应大于10天。

5、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距掘进工作面壁2米处,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采煤壁15米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

6、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测量按其规程操作。

7、将所测量的风速、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8、将所测量的风速、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牍板上。

9、填写报表,存档。

噪音和震动防治操作规程。

1、加强设备日检和巡回检查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加强维护人员的责任心,维护人员必须加强学习。3、严格按照设备规定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

4、对不能正常运行的配件应及时维修和更换,并定期加注润滑脂。5、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和部件必须加装消音器和消音罩等。6、对各种中产生震动较大的设备必须安装防震动底座和减震装置。7、对噪声和震动较大的设备应采取人机分离同时缩短工作时间以降低其危害。

8、操作噪声和震动较大的设备的人员必须佩带防噪声和震动的个体防护用品。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煤矿企业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当经资质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培训,持证上岗。不具备监测能力的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监测。

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五、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支撑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交煤矿企业存入职业卫生档案。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检测、评价结果,并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要采取有力。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十三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甲方能够按照“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管理要求进行工程施工,乙方在分包工程施工时必须满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要求。双方就职业安全卫生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按照当地建筑行业的有关施工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1、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法的做工手续,三证具全(身份证、暂住证、劳务工上岗证),人证必须相符,人员更换必须及时通报甲方并补办手续,不得私招乱雇社会闲散人员和未成年人进入工地做工,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参加本工程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司机、登高架设、指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垂直运输机械司机和场内机动驾驶等)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合格证,并经身体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否则发生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建设部及当地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乙方应将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花名册(造册内容:姓名、年龄、区域、三证号码及特种本或岗位证书号码等)报甲方一份备案。

第二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不接受入场教育人员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而造成的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进行入场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后,乙方应在甲方的安全教育记录上予以签认。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向乙方全面介绍本工程概况、场地环境、乙方施工范围,作业条件及工期进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等,以及安全、质量、防火、防盗、生活、卫生和交通安全、劳动纪律等有关注意事项。

第四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乙方在组织作业前必须向甲方报出分包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出该项目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应详尽,切实可行,责任落实。措施未经甲方认可,不得实施作业,对强行组织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措施报送甲方三日后仍无答复,则视甲方认可)。

第五条:对包工包料的分包作业项目,甲方负有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之责,乙方有权对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提出合理改进意见,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一经签认,便视乙方认可。乙方则必须严格按照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进行施工管理,对未按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对因交底措施和卫生管理办法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乙方人员和分包项目的日常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乙方安全员应接受甲方安全部门和工地安全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统一管理。乙方应将确定的安全员名单报甲方备案。

第七条: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向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应办理点验,签认手续。

1、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乙方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定人定职责,并应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乙方人员要勤于维护保养,保持机况良好,以确保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2、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移动甲方提供的电源、电闸和电气设备,严禁自行拉接电源和拉闸送电,对乙方自备的电闸、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置漏电电流不大于30毫安的漏电保安器。

3、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种脚手架、防护棚、安全网及已实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施工不便时,乙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在事先未争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自行拆除、改动,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需使用自备机具或自行搭设架子及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乙方先进行检查、验收并报甲方,经检查确认合格方可使用,对未经甲方认可即行使用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应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严格的安全检查制度。

1、甲方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卫生、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在安全、卫生、防火、文明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乙方必须在限期内认真整改,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甲方有权处以停工整顿,对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事故和因停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卫生检查要点,不定期的组织施工现场检查和整改,检查应有记录,整改要有措施,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甲方。

3、甲、乙双方安全员均应坚持日巡回安全检查制度,甲方安全员在检查乙方有重大隐患时有权处以停工和发出书面隐患通知或整改指令书,对严重违章人员有权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予以清退出场。

第九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指挥,强令施工人员冒险作业,对因此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违章指挥者负主要责任。

2、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来自各方的违章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因严重违章、违纪而造成的事故和损失应由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

3、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他人伤害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或提供的关于易燃、易爆、易损、有毒、危险品和防火、防盗、成品保护即环卫等方面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严重后果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备的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必须是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产品。

第十二条: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必须迅速通报甲方。重伤以上事故还应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同时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做好伤者的医治、生活安置、工伤补偿等各项工作,由于打架斗殴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伤害,由乙方按内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分包方若开设工地食堂,必须履行《饮食卫生管理程序》。

1、食堂建设必须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认可书》后方可使用。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食堂必须由资格单位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经营。

4、食堂必须接受主管部门日常卫生监督。

第十四条:凡发现有职业病确诊患者,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治疗和安置。

第十五条:对于乙方因疏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而被地方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责令停工整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办理。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建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十四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包人)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人iso14001和o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贯彻国家、南宁市、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制订本项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对现场职业危害的防范工作和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有责任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有责任监督乙方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有责任制止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

3、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单。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利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4、甲方对分包人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因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甚至给予暂时停工的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南宁市及有关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乙方在建筑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防止扬尘、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机械漏油对环境的'污染。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污染。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4、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必须按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应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向外排放。污水的排放必须设污水池和排水沟。

5、乙方凡有入场的危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并按国家规定对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存放和使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6、乙方应保证所辖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的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拣分,并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8、乙方在施工中若遇古树、地下文物必须首先进行保护,同时向甲方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禁擅自破坏和处理。

9、乙方必须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0、乙方所用施工车辆车出场时车轮必须经过冲洗,严防带泥沙进入市政道路。

11、乙方所用运输车辆在装载物料及土方时必须严格封闭,防止在市政道路上遗洒。

12、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如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废弃物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3、乙方现场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包装材料必须及时清理。

14、乙方现场切割砌块、瓷砖等材料必须有封闭式围挡,防止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和对人体造成伤害。

15、乙方在使用装饰材料或进行清洗油料等作业时必须搞好通风、防火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并防止窒息、防止火灾的发生。

16、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废弃物严禁采用焚烧的办法销毁。

17、乙方的办公室、生活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搞好生活区的各种卫生设施,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暑期应制定和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工人中暑。

18、乙方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9、乙方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20、乙方所辖员工凡患有法定xing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隔离治疗,未经卫生防疫部门出具健康证明,不得恢复在本项目的工作。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从事有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凡乙方因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凡由于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上述条款,因而造成上级和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对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煤矿职业健康协议书篇十五

为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及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包人)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方针,满足总包人iso14001和ohsas18001要求,保证项目施工生产符合iso14001和ohsas18001认证标准要求,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宣传和贯彻国家、南宁市、关于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与绿色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制订本项目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2、甲方对现场职业危害的防范工作和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管理,有责任制订有关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有责任监督乙方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有责任制止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

3、甲方有权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隐患通知单。对乙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或整改不利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给予罚款。

4、甲方对分包人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不服从甲方管理,因而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甚至给予暂时停工的权利。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南宁市及有关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现场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乙方在建筑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超标,防止扬尘、气体对环境的污染以及机械漏油对环境的污染。木工棚要封闭,以减少噪声、粉尘的污染。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垃圾、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4、乙方设置于现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仓库等,必须按规定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区应加强节水节电管理。食堂废水必须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向外排放。污水的排放必须设污水池和排水沟。

5、乙方凡有入场的危险品,必须事先向甲方进行书面报告,并按国家规定对危险品的运输、装卸、存放和使用采取严密防范措施。

6、乙方应保证所辖施工区及生活、办公区的废弃物得到有效控制与管理,本着“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原则,确保废弃物处理后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乙方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进行拣分,并分类处理,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

8、乙方在施工中若遇古树、地下文物必须首先进行保护,同时向甲方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严禁擅自破坏和处理。

9、乙方必须加强对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对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以保持机动车性能良好,尾气年检合格。

10、乙方所用施工车辆车出场时车轮必须经过冲洗,严防带泥沙进入市政道路。

11、乙方所用运输车辆在装载物料及土方时必须严格封闭,防止在市政道路上遗洒。

12、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对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如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废弃物或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3、乙方现场堆放的材料应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整齐堆放,包装材料必须及时清理。

14、乙方现场切割砌块、瓷砖等材料必须有封闭式围挡,防止对周围空气造成污染和对人体造成伤害。

15、乙方在使用装饰材料或进行清洗油料等作业时必须搞好通风、防火等措施。防止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并防止窒息、防止火灾的发生。

16、现场、生活区的垃圾、废弃物严禁采用焚烧的办法销毁。

17、乙方的'办公室、生活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并按照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搞好生活区的各种卫生设施,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暑期应制定和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工人中暑。

18、乙方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9、乙方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

20、乙方所辖员工凡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隔离治疗,未经卫生防疫部门出具健康证明,不得恢复在本项目的工作。

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对从事有害工作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凡乙方因违反以上条款造成人身伤害或对环境造成破坏的,其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3、凡由于乙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或上述条款,因而造成上级和政府部门对甲方进行罚款或对甲方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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