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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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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大全14篇)
2023-11-24 08:50:41    小编:ZTFB

报告的目的是向听众或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并有效地传递观点和结论。最后,写报告时我们应该注重提炼核心观点和结论,以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和领会报告的重点。这些报告范文既有个人的研究报告,也有团队的项目报告,还有企业实践总结报告等。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一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药品挂靠经营情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近年来,随着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药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但药品流通领域的挂靠经营呈蓬勃发展之势,相当部分挂靠经营者对其代理行为和代理品种大做文章,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并威胁着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

挂靠经营药品行为,是指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借助依法经过许可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经营企业提供的条件,从事药品经营的行为。其中挂靠者是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属于违法经营行为。被挂靠者的行为是变相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

挂靠经营者利用合法药品经营企业为其提供的经营条件,肆意进行药品的违法交易,其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是难以确定销售人员的企业员工身份;二是往来资金不使用企业统一账户,往往使用现金结算;三是药品购销凭证与物流凭证(如验收、入库、养护、出库等记录)不符;四是非企业人员利用企业的场地和设施销售非企业购进的药品。挂靠者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一般比较单一,且大多数单独存放,药品质量很难保证,是群众用药的安全隐患。

1、被挂靠者向挂靠者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户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定期或不定期地从挂靠者的药品销售收入或毛利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分成。

2、挂靠者与被挂靠者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后,挂靠者每月向被挂靠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被挂靠者为其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挂靠者持此证件到其他药品经营单位或医疗机构销售自己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3、被挂靠者对挂靠者代理或经销的药品品种,只验收购进发票,但药品不入库,由挂靠者单独存放。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银行账号等,由挂靠者自行销售其代理或经营的`药品品种。

4、被挂靠者将挂靠者代理或购进的药品验收入库,统一养护,统一质量管理,并向挂靠者提供加盖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挂靠者销售被挂靠者单位的药品也销售其代理的药品,但在单位财务核算中,对挂靠者的销售收入单独记账,收回的货款采取统一银行账户,但账面分户记载,季度或年终分成。

5、挂靠者以被挂靠者单位业务员的身份出现,借助被挂靠者单位提供的加盖单位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发票等从事药品经营的条件销售被挂靠者的药品,同时销售自己代理的药品品种。其作法是自配电脑,模拟被挂靠者单位的电脑票样本,加开自己经营或代理的药品品种或者提高药品销售价格等,季度或年底分成或者收取固定费用。

一是将实物与购进发票(或清单)核对,看购进品种是否为发票开据的品种、是否是供应单位开据的品种,看开具发票的药品有无购销记录,出入库记录,发现可疑点应进一步核查。

二是看开据发票单位是否为合法单位,开据的发票监制章是否为县以上税务部门监制的、税务批准文号是否为近几年,限额发票是否超过限额,开据发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实物名称、数量是否与出入库账(单)记录一致;开据发票是否为正本,是否双面复写,同一供应单位开据发票是否一致,如有的手写发票,有的是电脑打印的税控票,同一供货发票应填格式、内容是否一样,同一药品品种发票在同一地区是否多家出现,开据发票号码不同时期的是否有联号,近号现象等;看发票批号与实物批号是否一致,有的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人为改动发票批号,达到使查处无法追溯的目的。

国家明令禁止药品流通市场出现药品挂靠经营行为,其禁止性条款是新施行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或者资质证明文件,或者票据等便利条件。处罚条款是第三十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条款是《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吊销卖方、出租方、出借方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二

根据惠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购与运输:。

1、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生局的要求,办理印鉴卡,并按规定定点采购(惠州市卫康中西药业有限公司)。

2、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按要求由供货公司专人、专车、定时输送。

(二)验收:

1、麻醉、精神药品的验收于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并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簿由专人负责管理。

2、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精神药品时按规定由双人清点、登记,报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发放,药房根据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专门请领者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精、麻药调配人员严格核对开具的处方。

4、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院内使用。

5、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的按相关规定保管。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院领导,加盖公章上报药监局和卫生局。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药监局审批,并在药监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六)丢失及被盗。

麻醉、精神药品在运输、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丢失或被盗、被抢的或发现骗取冒领麻醉、精神药品的立即报告院领导上报所在地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

(七)患者不再使用无偿交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按规定销毁。

(一)按药监局和卫生局的要求严格做到五专。即:专人、专柜、专销、专帐、专用处方。

(二)药房的存放设有保险柜,并设有专人管理。

(三)手术室有麻药基数,其存于麻醉、精神药品专用柜。

(一)每月由业务副院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手术室检查,并做详细的检查记录;

(二)每季度及大节假日前由院务会、药事委员会、护理部、药房到有精、麻药品基数的手术室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一)领取与使用:精、麻药品处方均有编号,领取时按处方上的编号顺序领取;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1、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能开具精、麻药品处方;

2、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同时并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签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留存。

3、开具的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取药者身份证号码、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方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方可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二)处方的保管与销毁:精麻药品处方的保管由药剂科精、麻药品专管员统一管理,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精、麻药品专管员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三

我院根据创建甲级卫生院相关要求对医院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改活动。通过整改活动开展以来,现将我院整改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门诊科室存在的问题。

根据门急、诊科室的管理要求,我院急诊科没有单独设立,没有固定的业务技能强的门、急诊工作人员。部分医务人员不能够对一些常见急救设备进行熟练地掌握和应用,对一些基本急救技术掌握不够熟练。各科室之间配合不够紧密,科室人员之间协作不够。

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不规范,要素不全,剂量用法不详,抗生素应用不规范,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住院病例质量管理不到位,部分医务人员病例书写不规范、不及时。各种记录不规范,急危重病人谈话记录、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死亡病人讨论记录等书写不规范,书写要求远未达到医疗文书书写质量规范要求。各种门诊日志记录登记不全、不连续、不全面。部分医疗制度及核心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有待与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各科室相关制度,尤其是乡镇医院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制度已不符合现阶段医院管理的需要。

护理部存在的问题各项护理制度建立不全、不完善。以前的各项护理制度是以门诊制度管理为起点建立起来的,自从住院部大楼投入使用以来,原来的制度已经不等够适应现在管理的要求,现需结合住院部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关标准制度。

护理管理组织体系不建全。未能够按照《护士条例》制度规定,实施相关护理管理工作,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自医院住院部投入使用以来护理管理部门不能够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和任务建立起完善的护理管理体系,各岗位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情况。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不建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护士管理制度。对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技术能力、技术标准无明确要求,未能建立健全护士级别、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医院护理人员配备标准,病房护士与床位达不到要求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标准建立不全、不完善。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考核不及时,流于形式。不严格按照《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书写护理文书,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书写质量不高。各种登记不全,如消毒记录、留观记录,急危重病人的抢救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无菌技术观念不强,操作仍需进一步提高。未能有效建立各项护理技能操作规范标准,部分护理人员技能操作不规范,一次性物品的销毁不彻底、不规范。门诊、住院部等科室卫生较差,存在交叉感染隐患,被套、床单陈旧,玻璃不干净,清洗不及时。

2.药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不建全规范,管理有隐患。药品管理工作不到位,过期失效药品仍存在。

医院因工作实际从事药品调剂的人员是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由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药剂调配。对相关药品调剂药品知识了解不够,处方调配时把关不严,时有不合格处方调剂发生。部分调剂人员责任心不强,时有调剂错药品情况发生。

(二).服务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门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患者时有反应,服务态度、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差,医疗服务当中存在冷、碰、硬、顶等问题,服务态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改进。

护理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不高,未能体现人性化服务。提供的基础护理和等级护理措施不到位,对住院病人的护理停留在原始阶段。部分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差,患者反映强烈。部分护士岗位职责责任心不够,“三查八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医疗隐患。护理差错报告和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对患者的观察不到位,护士不能够主动报告一些护理不良事件。

3.药房工作人员。

服务态度需进一步改进。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未能建立起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服务模式。对患者服务言语生冷,态度差,存在和病人吵架情况,患者反应强烈。服务态度方面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三).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精神面貌方面存在的问题。

部分医务工作者得过且过、进取心、责任感、主动性不强,需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改善医患关系,使群众对医疗机构的作风满意度明显提高。部分医务人员精神面貌差,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证、脱岗、聊天、精神萎靡不振不能够以昂扬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医疗工作当中去。

(四).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医疗系统存在卫生单位不卫生的情况,通过我院检查各科室地面、玻璃普遍存在卫生脏、乱、差情况,桌面物品乱堆、乱放,影响医疗卫生单位形象。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四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五

尊敬的赵组长、罗处长、孙主任、胡书记、吴常委及各位领导:

市局赵组长一行翻山越岭、不辞辛劳深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并看望大家,胡书记、吴常委在百忙之中莅临分局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县领导对我分局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城口县食药监分局全体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月23日,分局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参加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分局领导班子庚即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昌华汇报了分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xx年重点工作思路,得到了杨县长的充分肯定和赞同,并要求及时召开职工会议传达市局会议精神,同时指示要在适当的时候专题向卢县长汇报分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2月26日,分局召开了全局职工会议,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了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蓉所作的工作报告、纪检组长赵勇所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并传达了谢小军副市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以xx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为抓手,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夯实监管基础,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统筹城乡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后,分局研究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结合当前职能划转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全年工作规划进行了充实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工作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渝办发﹝﹞313号和渝办发﹝﹞365号文的要求,尽快完成与县卫生部门的职能交接,明确职能职责;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乡(镇)卫生院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运行机制,有效减少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及农村家庭宴席存在的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级药品监管网络,同乡镇药品委托执法人员、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坚决查处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出租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和违法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净化药品市场环境,以确保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是全力塑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评判工作的最终标准,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情况通报给人民群众,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让人民群众满意;完成好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医药经济建设服好务。

四是全面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分局干部职工和委托执法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其履行药品、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能力。

五是继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认证发证、稽查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不留权利寻租空隙;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构建“法制型、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机关。

二、机构改革进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渝办发﹝﹞313号、渝办发﹝﹞365号文件精神,我县机构改革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已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县委、政府已制定了《关于城口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城委发﹝xx﹞7号),同时,按县政府领导指示,分局代政府办草拟了《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机构改革中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我县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县卫生局和县食药监分局应按时依法移交职能,并就过渡期间的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按照统一安排,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执法队伍组建到位前,仍由县卫生监督所继续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包括行政许可、日常监管、突发事件处置、举报投诉受理、违法行为处罚、重要接待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和保健食品监管职责,并接受县食药监分局的业务指导。县食药监分局要加大对卫生监管所的指导力度,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过渡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工作经费按原渠道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此《通知》已交县政府审定,决定我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工作在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立即施行。

三、“平安重庆”、“健康重庆”建设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科学监管理念,以“稳定、进取、提升、发展”为主线,努力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促进“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

通过扎实的工作,使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更加完备,形成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对食药监部门的满意率进一步得到提升。今年,分局作为城口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牵头单位,在迎接市上的检查验收时受到了市检查验收组、县委及县纪委的高度评价。

(二)以牵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抓手,加强“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进一步理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运行机制。

我局作为我县平安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面的牵头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职责,为我县平安建设活动牵头起草了《城口县平安建设规划》、《健康城口行动计划》中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分,以及相应的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方案,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立了4年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明确了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突出了责任分解,健全了保障机制,解决了多年以来运行机制方面的一系列难点问题;同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了县委、县府对乡镇、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标考核体系、责任考核与评价机制。重点包括几方面:

一是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顺利推进。同全县24个乡(镇)续签了《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的责任制、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乡镇委托执法人员参与查处案件率逐年提高,到xx年达到80%;进一步完善了村(社区)级药品安全信息员制度建设,确保全县188个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畅通,积极争取县财政为三级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用于给48名委托执法人员及188名农村信息员予以工作经费保证和执法设备配置,以确保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需要。

二是针对食品消费环节这一高风险环节的应对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消费环节当前是我县食品安全的高风险环节,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实施和机构改革的推进,对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工作进行了深入思考,并开始对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探索,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体系、责任分解与评价机制不断健全。在积极争取下,县委、县政府将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了乡(镇)目标考核办法中,分局目前正在草拟相关考核细则,进一步进行责任分解,逐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评价机制建设。

四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平安城口建设”中,分局认真履行县食安协办的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责,以食药监牵头,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社会监督,建立了“三位一体”(即:人员到位、职责到位、任务到位,工作一体)的工作模式,强化了政府职责,发挥了综合监管的作用。

(三)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为重心,扎实推动“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分局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作为“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了食品综合监督和药品安全的全程监管。一是下发《城口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城口县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牵头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围绕重点部位开展“两会”、节假日、高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8次,召开了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街头宣传12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6000余人次,科普下乡宣传7次,培训企业负责人及食品药品从业人员12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25幅,制作宣传展版11块。三是我们从“源头到餐桌”对食品进行了全过程综合监管。全年累计开展突击检查68次,出动执法人员3336人次,车辆738车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业4862户次,审发《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56户,处理食品案件11件,行政处罚5.8万余元,抽检鲜活农产品14批次,抽检7大类果蔬500多个样品,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3%,定向抽样检测181组,快速检测食品855组,抽检合格率达92%,全县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95%以上;受理举报6件,处理率达到100%;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四是全面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分局以“万家药房无假药”、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等12个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为重点,全面开展药品市场秩序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278人次,执法车辆89车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2家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118家,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100%,药品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80%。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药品经营行为18件,结案18件,完成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38例,实行了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25户。五是开展委托执法调研3次,续签乡镇药品安全委托执法协议书24份,下发了修订后的《城口县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了农村药品安全监管“三网”体系建设。

通过将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的有机结合,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有效地防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为地区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以强化政务工作服务质量为前提,服务“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确保医药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分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程序、时限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更新了政务公开栏,向社会作出了服务承诺、首问责任、文明执法、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6项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7件,实现群众“零投诉”。

并以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地方经济为出发点,从技术上帮扶医药企业。在药品经营企业gsp换证期间,分局积极为企业寻求技术支撑,先后对重庆市宸曦堂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市三源堂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技术指导,目前2企业已经顺利通过了药品批发企业的gsp认证。此项工作得到了县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企业的高度评价。通过扎实的工作,塑造了食药监部门的良好形象,使县“五大班子”在“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效能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市级部门中第1名的好评。

(五)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突破口,着力提升“平安城口”、“健康城口”建设工作,全力塑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在市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建立科学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促进地区医药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抓科学监管促规范,抓质量安全促发展”为载体,立足于学习、调研,坚持在学习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好地完成了三个阶段十二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呈现出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2、扎实开展“唱读讲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精气神。在县委举办的“唱读讲传”活动中,分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汇演,获得县委领导的好评,并进一步丰富了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3、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挂钩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保证了人员、措施、物资的全面到位,得到了对口帮扶乡镇、村社的一致好评和县委的肯定。全力打造了城口食品药品监管新名片。

我相信,xx年分局的各项工作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理解和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新成绩、新突破,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

谢谢大家!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六

1、我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开展质量管理活动,确保药品质量。

2、我店具有与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设施、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3、企业负责人xxx是药店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4、企业负责人xxx作为企业管理人员,履行督促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他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等职责。

1、企业负责人xxx具有本科学历,为执业药师,负责药店处方审核工作。质量负责人xxx中专学历,为助理药师,为药品采购和验收员,负责药店的药品质量工作,xxx为营业员,负责药店药品的陈列检查工作,均在岗在职。

2、企业已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并做好记录及建立档案。

3、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人员键康并每年都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1、我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2、我店的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处方药销售的管理;药品拆零的管理;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等内容。

3、我店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1、我起营业场所面积为xx平方米。办公、生活辅助等其他区域分开,内设:xxxxxxxxx。并定期进行养护。

2、电子数据定期备份。

进货与验收。

我店购进药品严格按照药品购进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对供货单位、购入药品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严格审核,与供货单位每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明确质量条款。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并配备了远程监控软件系统,确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实时监控。对购进的药品,验收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验收中,按照要求对药品的外观性状以及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等内容进行详细检查,首营品种须有药品的批准文件和该批号的药品的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需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1、我企业药品均按照新版gsp相关规定摆放。

2、我企业定期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打扫,确保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清洁卫生,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3、企业已设置阴凉区域。

我店在销售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营业员能正确介绍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营业时间内有药师在岗。营业场所内设有咨询台,对顾客提出的批评或投诉能够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店堂内无非法药品广告。

销售处方药,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并进行逐笔登记。销售近效期药品均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1、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2、店堂内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置了顾客意见薄。

3、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4、我店一旦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便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我店已按照新版gsp条款进行了全面自查,认识到企业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但可以达到整体要求,希望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七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要求,以“完善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落实监管责任”为主线,科学谋划,全面推进,创新监管方法,落实监管责任,有力提升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了监管工作新突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注重抓好基础,突破难点,创新亮点,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准入关,规范许可受理、现场核查、发证工作程序,新办餐饮服务单位102家,目前全县餐饮服务单位达到604家。二是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等级公示工作,评出a级单位66家,b级单位271家,c级单位249家。三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推荐上报9家“市级餐饮服务单位”、2家市级“示范学校食堂”、1家省级“学校示范食堂”,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四是完成植物油、面粉、畜禽肉、蔬菜等14个品种56批次的抽检任务。五是组织开展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一次性使用餐饮具等专项整治活动12次,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20余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183份,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5起。六是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培训食品安全从业人员720余名。

在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在小餐饮监管、厨房亮化、示范创建、从业人员培训、“放心肉”工程等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探索。

(一)小餐饮监管闯出路子。小餐饮是目前餐饮食品经营活动中的一种重要业态,小餐饮的存在一方面为群众提供了廉价、便利、快捷的服务,符合群众“价格优先”的消费取向,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有它的市场需求和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小餐饮确实存在很多的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在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小餐饮是投入精力最大、最容易出漏洞的区域。但如果单靠简单的取缔方式,必然带来就业、稳定等社会问题。为做好这一工作,我们前期对全县小餐饮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印发了《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小餐饮的范围,制定了备案管理及现场核查标准,对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工作中实行“三步走”,一步摸底登记,发放小餐饮整治公告、搞好动员发动;二步分片包干,督促限时自查整改;三步打造样板,组织观摩学习,示范带动。目前,已发放小餐饮服务登记备案证明24份,登记备案小餐饮店内卫生整洁、设施设备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人员培训到位、索证索票完备,管理水平也有了一个大的飞跃。

(二)“厨房亮化”工程迈出步子。以学校食堂和在全县有一定影响、有一定代表性的大中型饭店为突破口,从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社会信誉度等方面做好学校校长和企业负责人的宣传引导工作,取得支持和配合。在示范创建、等级评定等方面,把厨房亮化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和教体局联手,把厨房亮化工作和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学校食品安全季度检查相结合,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强力推动厨房亮化工作。通过引导,部分学校食堂在现有条件基础上,通过加装监控设备,或利用暑期进行厨房升级改造等时机,安装玻璃幕墙,加装视频监控,实现厨房“亮化”。石门中学投资五万余元安装了高清led电子显示屏,第二实小、第三实验小学、**街道中心幼儿园等学校食堂以及常林国际大酒店、乡村豆腐坊、川娇火锅城等19家餐饮服务单位通过安装电子显示屏,达到厨房亮化的标准。

(三)示范创建做出“样”子。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方面,以餐饮服务单位较为集中的“四街一区”(县城步行街、兴大街、沭河大街、冠山路和苍马山景区)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承接宴会的大中型餐饮单位、连锁餐饮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示范店创建活动。在学校中,继续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目前,已遴选出沭河大街餐饮群和20家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全县第二批示范店进行培育,对12家积极申报县级学校示范食堂的单位进行指导督促。

(四)从业人员培训突出“实”字。把从业人员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全员全年培训,做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规定每月25日为集中培训日。对于个别新开办单位需要培训人员,可以参加本月25日的集中培训,因故未能参加者,下月25日继续参加培训。我局培训工作做到形式多样,内容实用,服务到位。先后联合县安监局、县盐务局,临沂市营养师协会、**县营养师协会、**县餐饮商会等部门、组织,就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餐饮单位消防安全、用盐知识等方面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重要岗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为方便企业员工参加培训,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采取上门服务、专场培训的形式,深入企业进行培训。培训形式采用专家授课、播放电教片、制作图文并茂的课件,使培训人员乐接受易接受。整个培训活动做到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突出实用性、注重趣味性、保证时效性。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培训食品从业人员860余名,有力提高了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五)“放心肉”工程利于“民”字。为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好“放心肉”工程,在开展“放心肉”工程中,通过三项措施,强化肉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将采购渠道合法和肉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集中执法力量,对全县的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拉网排查,对违规采购、违规经营肉品,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重拳打击。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二是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采购进货管理。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肉品采购管理,严把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记录关口,坚决杜绝采购和使用病死病害、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品。确保所使用的肉品全部来自“放心肉”市场体系内的定点屠宰企业。三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并张贴食品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肉品以及食品、食品原料。对各餐饮服务单位的肉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录入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信用网,实现监管信息互联共享。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放心肉”市场体系以外、来源不明或不合格肉品行为的,除依法处罚外,降低该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并通过悬挂公示牌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曝光。

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紧紧围绕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监管网络和责任体系。去年7月份,我县被确定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县区以来,县政府及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并于去年8月份组织召开了全县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动员会议,对创建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今年5月1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8月30日再次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局充分发挥创建办公室的抓手作用,不等不靠,主动工作,分别于今年3月15日和28日召开创建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的联络员会议,对各镇街、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统一制作、发放了村级档案盒,同时针对镇街、部门职责分别印发创建工作明白纸,将各镇街、部门下一步需要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细化布置,对开展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在镇街推荐的基础上,聘请了56名药品监督协管员,517名药品监督信息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药械安全监管。一是抓社会监督。把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要求列出9条重点,和药品质量举报电话、执法人员的监督电话等信息设计制作成药品安全监督牌,统一制作,免费发放到各药品经营企业,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选出部分重点《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设计成大小2种版面的电子稿,各药品经营企业根据营业场所的大小,打印合适版面的《药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张贴,并严格遵守。这项工作与餐饮单位的“两公开两上墙”工作同步实施,目的是使经营者自律,让消费者监督,让经营者和消费者都能直观看到监管单位的要求。二是抓日常监管。突出重点监管,全面规范用药单位购进验收索证索票行为,加强药品经营行为监管,开展药店规范化清理整顿工作。对药店的店容店貌、从业人员管理、证照公示、药品经营有效面积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店内显著位置统一悬挂监督公示栏和质量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经营有效面积。通过清理整顿工作,有效的规范了药店经营秩序,做到店面整洁清新,购药舒心放心。三是抓专项整治。先后开展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b型超声诊断仪和终止妊娠药品、中药饮片、疫苗等重点品种的药品全专项整治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专项检查。加大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与整治力度,并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升企业服务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始终保持药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一般程序的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品行为38起,有效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

(三)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一是建立药品经营企业数据库。对辖区内141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相关证照、人员信息、变更、换证、认证等情况建立起纸质与电子两套档案,为今后日常监管和信息化管理提供了方便和数据支持。二是研发药品信息化监管平台系统。将药品电子监管作为保障药品安全的重点工程,开发了集药品预警、控制、执法、记录、沟通、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系统,搭建起了县、乡、村三级药品电子监管平台。为实现药品监管系统与新农合系统的有效兼容与山东成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合同,研发药品远程信息监管平台系统,该系统现已完成研发,服务器等硬件设施设备已经完成安装,现已实现一级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及部分单体药店的数据采集及实时监控,正在进行与县直医疗机构、药品批发及连锁企业软件系统的对接。该系统全面安装运行后,可实现监管手段由静态监管向动态监管、抽查式监管向实时监管的转变,将有效提升药品流通监管的水平和效能。三是开展药械营销人员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深化药械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出租证照、人员挂靠及体外循环等问题,于4月份开展对全县药械批发企业销售人员、外地企业来我县销售药械的营销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从5月1日起,药械销售人员必须经登记备案后方可在我县从事药械销售活动;对未登记备案的药械销售人员,将对其所销售的品种加强重点监管,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将其列入“药械销售人员黑名单”。目前已完成64家企业的备案。四是实行“三合一”检查模式。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与稽查办案相结合的“三合一”检查模式,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内容,制成规范统一的《现场检查记录》,并与稽查执法文书相融合,既保证了监督检查的质量,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五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药店中部署开展了“诚信示范药店”创建活动。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创建活动树立质量管理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强化诚信意识、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全面提升药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创新药械安全监测机制。一是充分发挥药品检验的技术监督作用,完善抽验机制,拓宽检测项目,强化人才队伍引进和培养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局的帮助支持下,我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被市局推荐为全省首批重点建设的县级药品检验机构。县政府给予实验室硬件改造经费支持,市检验检测中心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9月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组织检验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目前已完成实验室硬件改造,省、市相关配套设备基本到位,11月份将进行资质认证。该项目对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和加强安全用药保障能力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加强药械安全性监测机制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调查、评价、处理工作程序和机制。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计划、工作情况通报等工作文件,联合开展培训活动和检查督导,并联合县人社局对药械安全监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三是主动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召开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动员会,在全市率先建立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今年以来共快检药品489批,检出不合格药品21批,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85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60例,自实行报告质量评估以来,年年被市中心评为a级。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电视、网站、报纸、简报、短信等载体,积极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提升全社会药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切实扩大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县广播电视台主动对药品视频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定时播放药品公益广告,印发《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简报》。今年4月份开展了药品安全用药知识进农村和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从药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联合市局教育培训中心开展药品使用单位324名非药学从药人员的上岗培训,70名药品经营单位新招聘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200余人药品经营单位在岗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

三、行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局“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打造“为民、惟公、清廉”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一是严格要求。坚持每周五集体学习制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意义,按照整顿“四风”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监管队伍,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体职工实行脸谱扫描,一天四次考勤。严格公车管理,节假日期间实行公车集中停放、统一管理,坚决杜绝私驾公车。严禁酒后驾车,违规驾驶,乱停乱放。除工作需要外,公务用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商场、超市、宾馆及其他娱乐场所门口。

三是严格监督。局领导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自觉接受职工监督。纪检组长对作风纪律负责督查,对违反规定的给予严肃处理,科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与评先树优、职称评定挂钩。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的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监管对象的意见,接受其监督。

四、下一步拟重点开展的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小餐饮监管工作。小餐饮监管工作自今年夏天创城期间才真正开始,现在还是尝试探索阶段,目前主要还是针对城区范围内的小餐饮单位,下一步,扩大到城乡结合部、村街小餐饮服务单位。

二是厨房亮化工程打造亮点。学习借鉴青岛市黄岛区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电子监管模式,对有条件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部分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情况实行远程电子监控。

三是充分利用好量化分级和等级评定。做好量化分级和等级评定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多渠道公示量化等级评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引导消费者安全就餐。

四是全力做好示范县迎查验收。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做好信息沟通,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倒排工期,未完成事项实行落实销号制度,积极做好示范县创建迎查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五是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突出抓好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按照示范县建设要求,进一步增加药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含量,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继续抓好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实验室在完成标准配备和硬件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申请实验室认证,争取**年底前取得药品标准检验的基本资质后,逐步增加检验项目。

六是开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做好宣传资料的编辑、印制,充分利用电视台、行风热线和网络媒介,通过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制作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八

为有效治理医疗卫生系统药品回扣问题,增强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抵制商业hui赂的自觉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淄川区中医院紧紧围绕药品回扣问题,深入剖析,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增强医务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制订学习教育计划,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行业纪律进行再教育,医院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扶。

二是实事求是,突出专项治理工作关键环节。各科室医务人员对照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法律法规,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查找有无收受药品生产、经销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和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临床科室重点检查药物合理应用情况。通过自查,及时写出参加专项整治活动的心得体会,逐步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三是严格督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医院领导挂包责任制,成立四个督导组,分工负责,形成了层层督导、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将各项措施真正落到了实处。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九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镇紧紧围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工作部署,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落实责任,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清死角,打窝点”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构建安全、放心、规范的食品安全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张建存副镇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由司法所长张立尧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三名成员。从组织上保证了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镇政府与各村协管员签订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与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各村配备的食品药品协管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和日常监管。

一是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法宣传方案,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二是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全年开展较大的宣传培训活动2次;三是落实了经常性的巡查制度,加强了对各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四是实行集体聚餐申报制度,并做到有申报必指导,进一步健全我镇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自律,提高了全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省、市、县要求开展了“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工作,为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活动奠定了基础。加强日常监管,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宣传教育,深入现场检查。每逢节日期间组织领导小组和各村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检查。

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镇将再接再励,依法监管,促进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十

卫生局医政科:

我院根据要求,对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未发现有违规使用上述药品情况。

我院在使用上述药品时,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临床医务人员认真学习《麻醉、精神药品法律法规汇编》,严格把握临床适应症,实实在在为不少癌症病人、手术病人减轻了痛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另外在管理上,我们成立了以院长为首的管理小组,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设立专柜储存,建立专用帐册,实行专人保管,作到了目前无一次药品流失、遗失、差错事故。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有效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根局《阎良区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食品药监局的领导下我院积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做好宣传培训,周密组织安排。

根据区医改办安排部署,我院于20xx年11月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贯穿文件精神,就药品“三统一”工作做了部署,使员工了解药品三统一的概念,目的和意义,以及怎样做好药品三统一的工作。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顺利实施。各位医务工作者高度药品“三统一”相关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集中领学等方式,召开培训会议2次,累计培训20人次,使医务工作者熟练掌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知识,达到优先、合理、地遴选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切实将党和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工作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合药品三统一政策规定的落实,及时掌握工作人员思想动态,确保稳定,科学合理指定用药计划,严格执行零差价销售,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我院从20xx年11月1日开始在区药品三统一办公室的领导下,与西安市藻露堂药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配送协议。基本药物有266种,目录外药品15种,基本药物申购率95%。截止今年8月,我院共申报基本药物品规种,配送企业实际配送到位种,共购进基本药物货值金额万元。

三统一后药品价格降下来了,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建立起一个好的制度,保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便于社会监督。

四、存在问题。

1、品种单一。药品实行“三统一”后,妇科用药比较单一,基本药物目录里的药品比较少,止血三联,氨林巴比妥注射液为目录外药品,使我们存在目录外药品超出规定的标准,但这些药品又是我们临床确实需要的。

家;六味地黄丸病人就要兰州佛慈的,配送的六味地黄丸也没有兰州佛慈的。

3、价位高。主治功效一样,品名不一样。如血脂康胶囊25.2。而脂必妥片6.5,血脂康胶囊不良反应比脂必妥片不良反应多。

武屯中心卫生院二o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二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麻醉药品采购、使用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我局组织相关人员于2016年11月11日-14日对全区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类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各医疗单位都成立了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负责,医务、药剂、护理等专业部门参加的特殊药品管理组织;明确了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等工作;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大部分医疗单位都采取了一定的安全措施,防盗门窗、保险柜等安全设施基本到位,基本做到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库(柜)的麻醉和精神药品能按要求填写专用帐册,并逐笔记录;被查使用单位能按照要求由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本做到及时记录,处方按月汇总,按规定时限进行保存。

(一)东庄镇卫生院:

1、管理制度不完善,无定期组织开展自查。

2、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有关法律和专业培训。

4、过期失效药品无登记造册。

5、精二处方未按《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处方印刷用纸不合规范未采用白色处方,处方右上角未标注“精二”,处方上只有医生签名,调配、核对发药均无签字,电子处方无双签。

6、麻醉药品注射登记表无注射记录。

7、药品计量超出规定:阿片片每两小时给药一次50mg*2盒未注明原因。

9、没有监控设施或报警装置。

(二)盛兴医院:

2、门诊药房保险药柜无双锁;。

(三)笏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无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有关法律和专业培训。

3、处方印刷用纸不合规范,处方右上角未标注“精二”

4、帐、物不相符。

5、过期失效、破损药品无登记造册。

6、交接班无日交接,7月11日交接班接班人无签名。

8、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记录(专用卡)记录不完整。

9、美施康定片超剂量使用。

11、没有监控设施或报警装置。

(四)埭头镇卫生院:

1、无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有关法律和专业培训。

3、手写处方后面没有电子处方。

4、药房与库存领取无记录,双签名。

5、麻醉、精神药品到手术室无交接记录。

6、库存与周转库无交接班记录。

7、周转库无双人双锁管理。

9、处方印刷用纸不合规范。

11、没有监控设施或报警装置。

(五)平海镇卫生院:

1、无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有关法律和专业培训。

3、周转库无双人双锁管理,麻醉药品至于中药抽屉内。

4、处方前记内容不全,抽十月份处方调配、审核无签名。

5、处方印刷用纸不合规范。

6、药品入库有电子版无纸质版。

8、没有监控设施或报警装置。

(六)东峤镇卫生院。

1、无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无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有关法律和专业培训。

4、周转库无双人双锁管理。

5、处方印刷用纸不合规范。

6、无交接班记录。

7、无出入库记录。

8、无注射证。

11、没有监控设施或报警装置。

(七)秀屿区医院。

1、交接班记录未及时填写。

2、处方未逐日编号。

(一)加强培训,强化意识。各医疗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制定并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各医疗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各项有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三)认真整改,防患未然。各医疗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层层抓落实,责任到人,及时纠正各种不规范行为。责任要进一步提高防患意识,严防麻醉药品流失;防盗门窗破损、未配备保险柜、未配备监控设施或报警装置和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立即按要求配备到位;要吸取其他医疗单位在精、麻管理上的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做好。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十三

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年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我院按照检查方案中的要求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药剂科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1、我院已经于20**年9月通过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库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购进的药品每批次都索取合法的票据并留存。严格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了药品验收记录。中药饮片的购进严格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要求,从具有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范围的公司购进,验收入库时认真核对品名、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合格标识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拒绝入库。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制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发放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拆零药品调配管理制度、药品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等。

4、对验收合格的入库药品,按照药品属性和类别分库、分区、分垛存放,并实行色标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放置在不合格库(区)。库管员认真执行药品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维护储存设施设备。

5、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登记好不合格药品台账。

6、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7、购进的麻醉及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1、药房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摆放与储存,配备了冰箱、温湿度计、空调等养护设施。

2、按照要求药房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核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

4、药品调配区域符合卫生要求和调配要求。药品拆零使用工具清洁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拆零药袋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拆零药品在发放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效期等。

5、药监部门曾多次对本院药品进行抽样检查,未发现假劣药品,全部合格。

6、医院每年组织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

7、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8、每年药剂科人员都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医学教育培训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并建立了培训档案。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注册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

3、按照相关要求索要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证和注册证。

4、医疗器械设立了专柜,按照类别分类储存并标识清楚。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药品过期情况报告范文通用篇十四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20xx年4-6月份,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5家,其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100家,均持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从各单位自查和现场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较为重视,能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麻精药品使用安全,主要体现在:

一是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够依法审批;二是医疗机构均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定点药品批发企业采购;三是医疗机构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能够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麻精药品管理;五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建立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药房、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精药品管理组织。

一是大部分医疗机构能积极开展本机构医务人员麻精药品使用与安全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二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部分民营医院等能按照规定对培训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并建立了麻精药品处方医师不定期抽查与考核制度;三是宣城市人民医院、宣城中心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能不定期开展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内部专项检查。

(三)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管理较为规范。

医疗机构基本配备了麻醉、精神药品专用保险柜,门、窗安装有防盗设施。宣城市人民医院、泾县医院等麻精药品专库还安装了红外线报警监控装置;宣城中心医院、宣城市仁杰医院、宣城市骨科医院等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内或外安装了监控装置;一些医疗机构对麻精药品库房设有夜间专人值班。大部分医疗机构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能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建立较完整入库验收、进出库复核及药品消耗、交接、空安瓿回收销毁等记录,药品去向清楚,帐物相符。此次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有麻精药品失窃、被骗情况。

(一)医疗机构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组织管理不规范。

一些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未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承担本机构麻精药品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变动较大,管理不稳定,工作缺乏连续性。少数医疗机构管理组织职责不明确,分工不具体,对相关业务不熟悉,如宣城九洲医院、宣城朝阳医院等。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医疗机构使用和管理麻精药品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熟知程度的了解,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医院类的一些规模较小医院,责任意识不强,未建立培训制度,从医院分管负责人到药房、医师等,未定期接受过麻精药品使用管理相关法规知识培训。有的分管院长和专职人员虽然了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重要性,但是缺乏管理知识,不知如何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和管理职责。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库房的防盗门、窗以及保险柜等安全设施不完善。有的医院未安装监控装置,门诊药房、麻醉科等调配的少量麻精药品存放于普通木台抽屉或药品急救车中,“双人双锁”管理制度未能有效落实。

二是少数医疗机构未能严格地实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有的未以文件形式规定麻精药品的专职人员、获得处方资格的医师和获得调剂资格的药师;有的医疗机构专账、专册登记不及时或登记项目、内容不全,专册没有载明发药人、审核人、领药人签名、用药科室等等项目;有的基数管理不清,药品消耗记录不完整,没有空安瓿回收、销毁记录,未及时实行交接;个别医疗机构未使用进出库专用帐册,未实行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管理,如宣城九洲医院等。

三是一些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调剂不规范。部分民营医院只有药士进行处方调配,缺乏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核对和发药。个别医疗机构专用处方格式不符合规定,专用处方书写不规范,存在执业医师未经培训合格、未取得处方资格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现象。

(一)突出重点,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监管。

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依法立案查处。

(二)强化培训,完善制度,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本机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精药品管理知识,完善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定期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培训,确保专职人员和使用、管理人员熟悉麻精药品使用与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针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提出的问题及下达的卫生监督意见书中责令整改意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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