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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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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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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明确目标和方向。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可以先回顾一下过去的一段时间,思考自己的成长和收获。如果你想了解如何写出一篇精彩的总结,可以参考以下优秀的总结范文。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一

创业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会遇到核心人员的波动,特别是已经持有公司股权的合伙人退出团队,如何处理合伙人手里的股份,才能免因合伙人股权问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提前约定退出机制,管理好合伙人预期。

提前设定好股权退出机制,约定好在什么阶段合伙人退出公司后,要退回的股权和退回形式。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持续长期的服务于公司赚取的,当合伙人退出公司后,其所持的股权应该按照一定的形式退出。一方面对于继续在公司里做事的其他合伙人更公平,另一方面也便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2、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退出的合伙人的股权回购方式只能通过提前约定的退出,退出时公司可以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对合伙人手里的股权进行回购,回购的价格可以按照当时公司估值的价格适当溢价。

3、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为了防止合伙人退出公司但却不同意公司回购股权,可以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的违约金条款。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二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类投资基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私募股权基金如何投资新三板的知识,欢迎阅读。

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以非公开的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者个人募集资金,主要向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一类投资基金。

国际上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一般可以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 capital fund),一般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二是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增长型基金也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中比例最大的部分;三是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此外,私募股权投资还有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pre-ipo资本(bridge finance)的以及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pipe)的方式。

顾名思义,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就是法人制基金,主要根据《公司法》(2005年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等法律法规设立。

在商业环境下,由于公司这一概念存续较长,所以公司制模式清晰易懂,也比较容易被出资人接受。在这种模式下,股东是出资人,也是投资的最终决策人,各自根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投票权。

信托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理解为私募股权信托投资,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下取得的资金进行权益类投资。

其设立主要依据为《信托法》(2001年)、银监会2007年制定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简称“信托两规”)、《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8年)。

采取信托制运行模式的优点是:可以借助信托平台,快速集中大量资金,起到资金放大的作用;但不足之处是:信托业缺乏有效登记制度,信托公司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代持关系、关联持股等问题,而监管部门要求披露到信托的实际持有人。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2006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以及相关的配套法规。

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由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同时《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而有限合伙人则不得以劳务出资。这一规定明确地承认了作为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的智力资本的价值,体现了有限合伙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优势。而在运行上,有限合伙制企业,不委托管理公司进行资金管理,直接由普通合伙人进行资产管理和运作企业事务。

采取有限合伙制的主要优点有:(1)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各合伙人权利义务更加明确,激励效果较好:(2)仅对合伙人进行征税,避免了双重征税。

“公司+有限合伙”模式中,公司是指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为有限合伙制企业。该模式,较为普遍的股权投资基金操作方式。

由于自然人作为gp执行合伙事务风险较高,加之私人资本对于有限合伙制度的理念和理解都不尽相同,无疑都增强了自然人gp的挑战。同时,《合伙企业法》中,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没有要求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于是,为了降低管理团队的个人风险,采用“公司+有限合伙”模式,即通过管理团队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再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自然人、法人lp们一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公司制实行有限责任制,一旦基金面临不良状况,作为有限责任的管理公司则可以成为风险隔离墙,从而管理人的个人风险得以降低。该模式下,基金由管理公司管理,lp和gp一道遵循既定协议,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目前国内的知名投资机构多采用该操作方式。

“公司+信托”的组合模式结合了公司和信托制的特点。即由公司管理基金,通过信托计划取得基金所需的投入资金。

在该模式下,信托计划通常由受托人发起设立,委托投资团队作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建议信托进行股权投资,同时管理公司也可以参与项目跟投。

需要提及的是,《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21条规定,“信托文件事先有约定的,信托公司可以聘请第三方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但投资顾问不得代为实施投资决策。”这意味着,管理人不能对信托计划下的资金进行独立的投资决策。同时,管理人或投资顾问还需要满足几个重要条件:(1)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0%的信托单位;(2)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3)管理团队主要成员股权投资业务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采用该模式的,主要为地产类权益投资项目。此外,一些需要通过快速运作资金的创业投资管理公司,也常常借助信托平台进行资金募集。新华信托、湖南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都发行过此类信托计划。

母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也称为基金中的基金(fund of fund),其通过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而参与到其他股权投资基金中。

母基金利用自身的资金及其管理团队优势,选取合适的权益类基金进行投资;通过优选多只股权投资基金,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

国内各地政府发起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引导基金都是以母基金的运作形式存在的。政府利用母基金的运作方式,可以有效地放大财政资金,选择专业的投资团队,引导社会资本介入,快速培育本地产业,特别是政府希望扶持的新兴产业。

“新三板”是针对原来的“三板”而言,所谓三板市场的全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作为我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net系统(national exchange and trading system)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流通问题。2006年1月,随着世纪瑞尔、中科软成为首批挂牌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平台正式拉开序幕,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目前,新三板不再局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局限于天津滨海、武汉东湖以及上海张江等试点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而是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的是中小型企业。新三板的开通标志着我国场外市场建设再进一步,它与沪深两市交易所的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共同构建起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1、定向增发: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优先股: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优先股这种安排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的制度。由于证券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便于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5、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6、银行信贷:目前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式贷款服务。

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搭建,对于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的私募股权基金来说,成为了一种资本退出的新方式,挂牌企业也因此成为了私募股权基金的另一投资热点。以前私募股权投资公司要实现退出,主要是通过二级市场上市来实现。

各类资金无序涌入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保险行业、证券行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等纷纷进入股权投资行业,使抢项目、抬高价格的现象屡屡发生,企业家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一些企业甚至达到20倍、30倍的市盈率,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在这样一窝蜂的资金拥堵中投资难度加大。

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的可连续计算);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这几项条件的,均可申请在新三板上市。

企业更主动选择投资机构可以促使机构协助企业战略开发、经营管理、人力资源建设、国际合作、国际商务发展、巩固等,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提高投资机构的业务水平和分化程度。

目前,私募股权基金的主要模式还是在投资新三板挂牌企业或推动已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为主,主要运作模式有:

流程:挂牌前投资项目——新三板挂牌

投资业务是私募股权基金业务的源头,因此挂牌的数量和质量都尤为重要。所以,尽管新三板扩容取消了对拟挂牌企业盈利等方面的要求,但是私募股权基金仍然会选择具有独特盈利模式或者具有创新型业务的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私募股权基金为了能在企业挂牌新三板后能够有较高估值退出,挑选独特盈利模式的公司尤为重要。目前,市场中私募股权普遍做法是在某几个行业内进行分析和考察,在关注企业财务指标以外,对企业管理层的水平也在进行判断。总之,挑选一个优秀的项目,需要专门的投研部门进行必要的客观分析,多方论证,才能最终获得。

在投资之后私募股权基金要能真正帮助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管理改善和价值提升。其后的任务就是将企业推向新三板,在企业挂牌后,知名度及估值的上升更容易吸引市场资本投入,而此时部分基金已经可以选择退出。

目前多数投资机构仍在等待新三板转板制度的推行,以期望获得更高估值退出。在转板制度尚未推出时,私募股权机构的收益会受到很大限制。

流程:筛选定增信息——认购股份——新三板或转板退出

投资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不但能够节省挑选企业的复杂过程和风险,而且能够以较低的市盈率购得企业股权,在风险和利润之间寻找最优结合点,因此,机构投资者很容易通过企业上市实现退出获得差价。同时,由于新三板不限制增发次数以及可以一次申请多次发行的灵活制度,使得机构参与新三板定向增资的热情更为高涨。

目前,股转系统对挂牌新三板公司增发股份并没有设定锁定期,所以,pe机构通过认购定向增发模式介入新三板公司后,折价金额可随时变现,或者待机在新三板退出或ipo上市退出,都是较好的盈利模式。

但是,定增市场的火爆使得股权机构很难获得理想投资企业的定增份额,目前许多股权机构获得定增份额的主要方式有二种:第一,以更高价格参与。许多股权机构通过向主办券商报出更高的价格来吓退竞争对手,甚至有些报价在原基础上增长50%。第二,通过股权机构自己的网络与企业直接联系。其主要承诺会在未来一段时间会在资源及管理方面对企业进行辅助。

私募股权投资的高风险性决定了投资人对企业的高渗透程度,其定价和权利义务关系有较强的专业性。从投资者角度而言,其一般采用的投资策略有联合投资、分段投资、匹配投资和组合投资四种模式。

1、联合投资主要是针对风险较大、投资额较高的项目或企业,投资者往往采用联合其他投资机构或者个人的方式公共投资。

2、分段投资指分时间段进行投资,一般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各方面风险较大,资金需求较小,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企业的发展,风险逐步减小,资金需求增大,投资者就可以根据企业具体发展状况决定是否进一步投资或者撤回投资。

3、匹配投资指投资者在对项目或者企业进行投资时,项目或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也要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形成某种激励——约束机制,以促进企业加强管理,防范对因信用缺乏、代理失效或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行为、无效管理。

4、组合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本按一定比例投向多个行业、多个风险项目或风险企业,以便分散并降低投资风险、及时采取对策。

风险投资家寻找能使他们获得高额回报(35%以上的年收益率)的公司或机会。有时,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通常是3~7年。成功的风险投资家有许多宝贵的经验,包括选择投资对象,落实投资,对该公司进行监督,带领公司成长,驾驭公司顺利通过难关,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虽然每一个风险投资公司都有自己的运作程序和制度,但总的来讲包括以下步骤:

一个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会收到许多项目建议书。大型风投 公司每年会接到成千上百份项目建议书,初步挑选出的项目会在公司内部进行讨论,决定是否要面谈,或者回绝。经过严格审查,最终挑出进行投资的项目,可谓百里挑一。

如果风险投资者对企业家提出的项目感兴趣,他会与企业家接触,直接了解其背景、管理队伍和企业。如果面谈成功,风险投资者会希望进一步了解更多的有关企业和市场的情况,或许他还会动员可能对这一项目或企业感兴趣的其他风险投资家。

如果面谈较为成功,风险投资者接下来便开始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以及尽可能多地对项目进行了解。他们通过审查程序对意向企业的技术、市场潜力和规模以及管理队伍进行仔细的评估,这一程序包括与潜在的客户接触、向技术专家咨询并与管理队伍举行几轮会谈。它通常包括参观公司。与关键人员面谈、对仪器设备和供销渠道进行估价。它还可能包括与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以前的雇主进行交谈。这些人会帮助风险投资家做出关于企业家个人风险的结论。

风险投资对项目的评估是理性与灵感的结合。其理性分析与一般的商业分析大同小异,如市场分析、成本核算的方法以及经营计划的内容等与一般企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灵感在风险投资中占有一定比重,如对技术的把握和对人的评价。

审查阶段完成之后,如果风险投资者认为所申请的项目前景看好,那么便可开始进行投资形式和估价的谈判。通常企业会得到一个条款清单,概括出涉及的内容,包括约定投资者对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金额,被投资企业应付的主要义务和投资者要求得到的主要权利,以及投资交易达成的主要条件等,这三方面的主要内容是:投资额,作价和投资工具;公司治理结构;清算和退出办法。这个过程可能要持续几个月。因为企业可能并不了解谈判的内容,他将付出多少,风险投资者希望获得多少股份,还有谁参与项目,对他以及现在的管理队伍会发生什么。对于企业来讲,要花时间研究这些内容,尽可能将条款减少。

风险资本者力图使他们的投资回报与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根据切实可行的.计划,风险资本家对未来3~5年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首先计算其现金流或收入预测,而后根据对技术、管理层、技能、经验、经营计划、知识产权及工作进展的评估,决定风险大小,选取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其所认为的风险企业的净现值。基于各自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投资双方通过谈判达成最终成交价值。

投资生效后,风险投资者便拥有了风险企业的股份,并在其董事会中占有席位。多数风险投资者在董事会中扮演着咨询者的角色。他们通常同时介入好几个企业,所以没有时间扮演其他角色。作为咨询者,他们主要就改善经营状况以获取更多利润提出建议,帮助企业物色新的管理人员(经理),定期与企业家接触以跟踪了解经营的进展情况,定期审查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财务分析报告。由于风险投资家对其所投资的业务领域了如指掌,所以其建议会很有参考价值。为了加强对企业的控制,在合同中通常加有可以更换管理人员和接受合并、并购的条款。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是指在所投资企业的价值达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预期的水平后,将所持有的企业股权在合适的时间以最高效的方式通过资本市场转化为资金形态以达到收益最大化并退出企业的目的,实现资本价值的增值或者减少损失。退出模式包括二级市场退出、转版退出、并购退出、股权回购退出及对赌方式退出等。这里对非主流的管理层回购退出和对赌方式退出不再进行具体阐述。

根据2015年的统计数据,新三板已经成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最主要的渠道。具体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新三板的退出渠道有以下几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比较而言,这三种方式流动性依次提升,难易程度递减。

1、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2、做市转让: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市商交易,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交易。

3、竞价交易:竞价交易目前在新三板市场还未推出。根据2015年11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现阶段暂不实行连续竞价交易。随着分层管理制度的推出,预计未来1到3年内,部分做市交易活跃的将转为竞价交易。

严格地讲,我国目前尚未打通转板通道。根据《意见》,我国正研究推出新三板公司向创业板转板试点。此前虽然监管层明确提出了“可转板”,但之前已经实现的几家ipo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转板,只能称实现了ipo的培育。

《意见》也明确指出,要坚持全国股转系统独立市场地位,同时也强调股转系统并非“孤立市场”。转板制度意味着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有了新的举措,让这两个市场有了更好的联系。转板可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改善挂牌企业进一步登陆资本市场的预期,可以更好地吸引优质的上市公司到新三板来挂牌。

兼并收购指一个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资产,从而影响、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其他企业保留或者消灭法人资格。相对于受让方来说即兼并收购,而相对于出让方来说即股权出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企业的股东,可以通过出让所持股份给收购方以谋求资本增值以退出企业。

新三板企业的并购退出多数是被上市公司并购,后续也不排除被非上市公司并购。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三

团队,总会遇到无数艰难险阻,而创业团队的成员构成对整个公司的发展都起到了关键作用,如何找到靠谱、有能力的成员?怎样吸引到他们的加入?员工股权激烈计划,是很多创业团队采取的有效办法,那么该如何设计完美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钛媒体作者徐显刚将通过表格配合案例的形式来详细解读:

1、什么是股权激励方案

由员工或员工组成的主体持有公司上市前的原始股,待上市后股份锁定期结束便可在二级市场自由转让,从而达到激励员工的目的`。

2、上市前股权激励实施要点

3、上市前员工激励持股方

4、两种股权激励的方式优劣势分析

5、上市后的锁定期

6、股权激励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股份支付适用的情况

拟ipo企业大股东向公司职工及职工持股公司低价转让股权;

拟ipo企业向公司职工及职工持股公司低价定向增发股份;

一般情况下,拟ipo企业的该类事项并不会涉及等待期,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一次性记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降低股份支付当年的公司净利润水平,甚至影响到部分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

1、股权激励的主体

为降低后期老股转让过程中的税负成本,减少后期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份额变动对公司ipo进程的影响,实现管理团队股权激励效果最大化,综合比较自然人持股、有限责任持股和有限合伙企业持股的优劣势,建议由核心管理层员工发起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权激励的主体。

2、股权激励的出资方式

综合比较增资和老股转让方式,建议有限合伙企业以增资方式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3、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方案

建议由公司注册成立一家由xx(实际控制人)任普通合伙人(gp)、核心员工a(lp)及核心激励骨干为有限合伙人(lp)的有限合伙企业,在本方案中暂定名为xx菁英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xx菁英”)。建议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000万,其中:xx认缴出资10万,占比1%;核心员工a认缴出资490万,占比49%,作为未来拟招聘管理层的激励期权池,本次拟激励的核心管理团队员工出资500万,占比50%。

4、受让比例和价格

员工激励的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净资产,目前公司账面净资产约为9000万,注册资本3000万,单位净资产约为3元/股,原则上增资价格不得低于3元/股。

按照增资10%的比例测算,员工合计出资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333.33万元。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四

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诞生于中国土壤,管理模式各异,优劣参半,因此,我们要从中国经济、文化、社会现实出发,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惯例的主流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

一、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pe)作为一种社会化的投资工具,起源于美国,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美国对pe有严格的定义,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官方定义,但从发展轨迹看,遵循政府主导、外商投资、民营积极参与这样一个脉络,形成了有别于国外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担保公司、信托计划等在内的运作格局。规模较大的产业投资基金如总规模200亿元的渤海产业基金及上海金融基金、广东新能源产业基金、苏州高新基金等往往体现出政府主导、国企控股运作的特点;而民营资本主导的私募股权基金数量众多、形式多样,但规模较小,真正能达到五十亿资产以上规模的基金屈指可数。

缘于发展阶段及社会文化背景等原因,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不同于国际通行规则的地方在于,中国的私募投资人对基金管理的参与度较高。规模较大的国有控股基金管理平台这样那样地受到了国有控制人或地方政府的过分关照,而不能完全按基金通行的规则独立运作;民营资本主导的基金管理平台又较深地打上了投资人自身特有的烙印,制约了基金作为专业化理财工具的独立运作,特别是第一代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对其拼搏得来的财富有着非常强烈的“看护”意识。他们总是希望能够亲自帮助基金管理人打理好自己的资产。由此,形成了目前中国四种不同的私募股权基金运营模式:一是投资人自我管理模式;二是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决策、共同管理的模式;三是借鉴欧美通行的管理模式,在管理人专业化运作的前提下,形成一种透明、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会议等形式,向投资人公开信息,满足投资人对基金管理的.好奇与关心;四是投资人作为顾问委员会成员,管理人最大限度的征询顾问委员会意见的互补决策管理模式。

不同的管理模式决定不同的管理效率和管理结果。这些不同的管理模式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都有其局限性。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的优点在于适应了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初级阶段发展的现实需要和文化特点,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基金投资人的参与热情,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管理机制灵活多样的优势,提高决策效率,同时也有利于防范道德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这种特色,比较适用于规模较小、组织形式为创业投资、投资(管理)类的公司,对于一个真正面向市场,立志做大做强、专业化运作、商业化运营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肯定是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第三种模式更合适些。

真正符合国际潮流的健康的私募基金文化、股权投资文化尚没形成;作为投资人的投资意识、理财观念还停留在初级阶段。这种管理模式缺陷不可能产生中国的巨型私募基金品牌,会妨碍私募基金行业的做大做强。同时,这种管理模式的不规范也会带来一定的运作风险,尤其是大量存在的以君子协议型专户理财为主的民间私募基金,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的缺陷不利于专业化基金管理团队的培养。私募股权基金运作需要高水平的团队管理才能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者赚取较高的回报。但是,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由于投资人过度参与管理,一方面造成了对专业基金管理人员的不信任,影响了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制约了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也制约了基金管理专业团队的系统培养和建设,影响了专业管理团队作用的有效发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缺乏真正具有专业技术背景又有较高管理技能的综合性基金管理人才的原因之一。而没有高素质的专业管理团队也就不可能为企业提供管理、技术、资本运作等增值服务。这样不仅加大了项目投资风险,而且也制约了私募股权基金效能的发挥。

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缺乏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由于规模相对较小、规则意识差,因而,在内部管理上斤斤计较,缺乏战略性的研究发展部门和人员,与此相对应,就是普遍缺乏行业研究、风险控制和产品研发能力。而没有足够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就不可能积极应对来自市场的激烈竞争,也就不可能打造百年品牌,做到基业长青!

二、有限合伙制是目前中国现实背景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最佳模式

分析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特点,从中国经济文化的现实和国外成熟经验出发,本人认为,有限合伙制的基金管理模式是目前中国现实环境下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最佳模式。理由如下:

1、有限合伙制作为合伙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最大特点是人合与资合的有机统一。有限合伙人作为真正的投资者,投入绝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经营管理,并且只以其投资的金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又称无限合伙人)作为真正的管理者,只投入极少部分资金,但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种制度设计一方面促使承担无限责任的管理人拿出自己的全部财产对投资人和外部债务做出连带责任担保,满足了投资人规避风险的偏好,有利于投资人积极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另一方面,作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管理人在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还能提取一定比例(如20%)的超额收益奖励。这有利于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降低运营成本,增加资本收益。

2、有限合伙制通过合伙契约的约定,一方面规范了普通合伙人的行为使其必须做到尽职尽责,这有利于锁定管理费用,增加管理透明度,降低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消除投资人对项目风险、运营成本控制等方面的顾虑,另一方面投资人的行为也得到了约束,不得随意干预基金运作,管理人的自主权大了,可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人知识、技能与特长,机智灵活地进行业务操作,最大限度提高管理效率、创造财富。

契约,因而,运转起来扯皮的事情较少,规则较容易得到贯彻与实施,大大降低了投资人对基金运作的人为干预,从而使基金管理机制具有更大的稳定性和持久性。不论对国有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或是对私营资本主导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讲,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4、有限合伙符合欧美通行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主流模式,与上述三管理模式能够达到有机的统一。其特点决定了其能够较好地解决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缺陷,既能保证基金管理的专业化运作,又能满足投资人对基金管理的好奇、关心与参与,增强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信任,使投资人、管理人各自回归本位,使现代私募股权基金运作规则和文化得到贯彻,从根本上解决制约中国式私募股权基金快速发展的制度缺陷,促进中国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目前中国现实国情下的最佳选择。

5、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从法律形式上确立了有限合伙制的合法地位,因此,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实行有限合伙管理制度,不仅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且也会受到投资人的欢迎和推崇。可以肯定,随着越来越多机构的不断实践,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模式必将成为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运作的主流。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五

作为企业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股权激励在现代企业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应用。华为、阿里巴巴、联想等成功企业,都是合理有效地运用股权激励方式,使企业快速发展的。但华扬资本认为:股权激励到底能不能助力企业二次腾飞,关键还是看企业推行的效果。华扬团队在股权激励项目实操的过程中,发现不少企业家朋友遇到诸如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一:如何打造一个有利于基业长青的企业文化?

问题四:在股权激励推行后,如何经营、管理、发展这些员工股东?

问题五:如何让股权激励对象在日常工作中给其他员工带来正能量?

除了如何更合理、更科学地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怎么落地执行才能起到更好的激励效果,想必是众多企业家朋友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华扬资本看来,股权激励本身并不复杂,方案设计的精髓在于对人性心理的深度把握,推行的成败在于这一套方法-论的执行力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契合度。华扬资本结合自身操作过的20多个行业股权激励项目、400余家股权激励成功案例,总结出了让股权激励效果提高30倍的5大措施:“道以明向,法以立本,术以立策,势以立人,器以成事”,希望对企业家朋友们有所启发。

一、“道”的层面:股权激励倡导的共创、共担、共享文化

“道以明向”,股权激励的顶层设计理念是整个股权激励方案落地的源头,股权激励塑造的“共创、共担、共享”的合伙人文化,是指领企业发展壮大的风向标。

企业文化体现了企业的共同价值准则和精神观念,对企业职工有着强烈的内聚力、向心

力和持久力,具有无形的导向、凝聚和约束的功能,因此,正确、健康、向上的“合伙人文化”战略思想对于创建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股权激励,使“恒产者方有恒心”的人性基本观念得以真正落实,使员工股东以创业者的心态参与到企业创造更多价值的过程当中,以主人翁的心态把自己的工作当成自己的事业来做。华扬资本在众多咨询项目实践中,一直强调以“共创、共享、共担”的理念推行股权激励,方能保企业之大船在正确的航道和目标上乘风破浪,驶向成功彼岸!

二、“法”的层面:股权价值的塑造

“法以立本”,股权激励之树的树干得以支撑起来的保证是:股权有价值的观念是被普遍认可的。因此在股权激励准备初期就要做好股权价值的塑造。员工股东对于激励的股权是否看重,最根本是来源与对企业的未来是否看好、是否有足够的信心,因此股权本身价值的塑造就是企业本身商业模式、团队搭建、经营管理的打造。

股权激励收益是一种风险收益,是建立在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之上。股权激励不是已经创造价值的再分配,而是对未来价值创造的共同分享。我们通常见到公司上市后的股价比上市前有一个较大的飞越,这个价格差不仅仅代表了上市后公司价值的增加、股权激励收益的膨胀,也代表了公司的股东与管理层共同艰苦奋斗的结果,毕竟这样的机会和实力并非每个公司都具备的。

因此,股权本身的价值是在未来做大蛋糕时才能体现的,它的实现有赖于公司本身商业模式的清晰、战略方向的明确,有赖于现有人才和未来引入人才团队的共同努力,只有这个本质把握住了,再谈价值塑造才有意义和基础。华扬资本接触过各种行业、各个阶段的企业,深入探讨过多种商业模式,一个良好、清晰的商业模式,辅之以优秀、有战斗力的团队,对员工在股份价值的认知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三、“术”的层面:股东荣誉感的塑造

“术以立策”,股权激励具体实施过程中,股东的荣誉感是良好的助推器,使员工在精神层面可以得到高度的认可。

实施股权激励以后,原来的高管或者核心技术人员由于被授予部分股权,从打工者摇身变成了公司的小股东,兼具股东与员工双重身份。对于被激励者而言,这种身份转变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意味者被激励者从此成为企业的主人,不仅能够分享企业增长的收益,而且还有机会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对于部分身份认知敏感的员工而言,“当家作主”的激励力度甚至大于经济利益的激励力度。

华扬资本在具体项目实操过程中,一直强调,比方案设计本身更重要的是股权激励方案的落地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主要通过以下方面塑造股东的荣誉感:

1、股权的稀缺感:物以稀为贵,股权作为一个企业最稀缺的资源,在授予时应予以体现,体现激励对象作为公司股东精挑细选的核心人员的价值。

2、授予形式的隆重感:通过授予形式的庄严、隆重,突显股权激励计划的战略高度、公司股东对此的重视程度。

3、股东的使命感:授予过程的积极、证明引导,强调从员工到股东身份转变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势”的层面:股东责任感的塑造

“势以立人”,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激励和约束是对等的,只有强化了员工股东的责任感,才能确保“共创、共担、共享”文化的落地执行。

实施股权激励以后,新股东加入了股东大会,部分新股东还加入了董事会,依法享有所持股份对应的所有权、表决权、收益权、转让权和继承权,赋予员工股东相应责任是区隔其与一般员工的有效方法!股权激励参与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在把企业发展的利益分给员工的同时,更应强调员工作为股东的责任感,强化股东需对企业发展拥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的意识。

五、“器”的层面:股东合伙人文化的建设与维护

“器以成事”,要巩固和加强股权激励的效果,不仅提升员工股东的主人翁意识,而且给周围的员工带来正能量的引导,还需要日常工作中的点点滴滴来维护。

大股东有长远的眼光与宽广的胸怀,也应该有及时转变角色的勇气和耐力,严格规范地推进与实施股权激励,积极构建一种开发的、民主的所有权文化,真正调动被激励者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潜力。在股权激励项目推进的过程中,华扬资本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各种形式来展现员工股东作为合伙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如举办相关股东专属活动、开展股东专题活动等。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强化员工股东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各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员工股东影响周围的员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给其他员工带来正能量。

华扬资本一直强调:股权激励授予完成后,并不等于股权激励这一事情的结束,而是企业再次腾飞的开始。股权激励要真正能落到实处,让员工从理念上高度认同、从心态上真正转变、从行动上落到实处,员工股东发生从打工者到股东的根本变化,并释放正能量引导周围的员工,还需要日常工作、活动的不断宣贯与执行。

做好“道、法、术、势、器”五个方面,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必将大大提升,形成良好的运行基础。如果企业在具体实操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参加华扬资本学院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实战特训营》,该课程注重实战,落地性强,授课老师是拥有超过10年股权激励实操经验的专家,且在课程中有一对一咨询环节,有针对性的解决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的疑惑。帮助企业凝聚一群核心人才,为企业的再次腾飞保驾护航!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六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

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

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

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5%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七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模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转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

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转让股权。

第一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万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经号《验资报告》验证,甲方认缴出资额已足额到位。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乙方受让上述股权后,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转让价款及其支付。

第三条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圆整。

第四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元;甲方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之日起日内,乙方支付剩余价款_____元。

第三章工商变更登记。

第五条乙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公司股东会决议,并负责准备妥当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六条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或委派专人)至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承诺与保证。

第七条甲方承诺拥有转让股权完全的处分权,转让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不存在查封或其他转让障碍,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八条乙方认可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并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拒绝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有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逾期支付任何股权转让价款的,每延迟1日,按照逾期金额万分之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_____元违约金。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其余提交公司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签订。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八

公司股权转让你知道要签定协议书吗?不知道没关系,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邮编:

鉴于: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为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为:,公司类型为:,注册资本万元、截止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万元。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为:。

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3、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

第二条各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3)。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无任何其它债务。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7、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元整(小写: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账册、业务合同及人员名册。(注:甲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时约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应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元整(小写:元)。

如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工作日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主张权利,则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元整(小写:元):

(3)其他付款方式:。

4、如果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5、甲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

(2)户名:

(3)账号:

第四条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本协议已披露的目标公司债务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

(2)由甲方承担。

(3)。

2、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九

股权转让协议是以股权转让为内容的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债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与股权转让生效时间是不一致的,股权转让生效是在协议生效之后。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转让股权,实质是处分其所有的股权。你知道如何写股权转让协议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写股权转让协议书,欢迎阅读。

(一)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填写应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为准。这关系到股权转让后一系列变更登记的问题。如果股权转让不涉及到注册资本的增加,那么只是单纯的股权变更。如果股权转让同时涉及到增资,那么除了股权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也应该相应增加。

(二)全部股东情况

全部股东需要写明,这实际上是要求转让方和目标公司将股权的实际情况全部如实提供。因为在实务中,我们发现很多公司存在隐名股东、代持股、股权激励等情况。

(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

需明确各个股东的认缴出资,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但是依据我国最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并不要求实缴出资,这就导致我们难以判断这家公司的股东是否实缴了出资,实缴了多少。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我们希望各股东对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进行明确说明。

实务中,当目标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从侧面上说明了这家公司的股权存在价值的,有人愿意支付对价,而这对价往往是高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全部股权所对应的总对价,称之为总估值。

这个估值对转让股权的对价起到了参考作用。例如,如果目标公司的总估值为1亿元,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受让20%股权则应支付2000万元对价。

实务中,我们也发现有些转让股权协议支付的股权对价与目标公司总估值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为了避免转让方和受让方将来因股权转让对价问题引起纷争,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好总估值、总估值与股权转让价款之间的关系。

股权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现金金额表示,也可以折算成多少股表示,也可以表示为百分比。无论何种形式表示股权,都应该明确。

应明确转让股权的实际情况。实务中,我们会发现有些股权已经被法院因诉讼冻结,或者股权已经被质押。如果出现股权被冻结、被质押,这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完成,也难以实现股权转让。

对此,基于公平考虑,我们一般会设置违约责任,要求转让方谨慎对待自身股权的权属问题。

依据我国最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实务中,因为股东会未通过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案例,比比皆是。根据司法数据的统计,导致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因素具体为:

因此,股权转让应明确经得股东会同意通过,并且其他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我们会为顾问单位配备一份股东会决议和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而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实务中,我们发现有些公司因历史问题,其股权转让确实需要上级部门的批准的。

转让股权款的总额应当明确。即使是一元转让款也应当明确在协议里面。在实务中,我们会发现,客户在约定股权转让款的同时,会出现一些借贷性质的约定。例如,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100万元。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届满,无论目标公司盈亏,甲方应向乙方返还60万元。”请在约定总额时,严格区分投资款、股权款及借款。经我们的司法数据分析可得,很多当事人对于转让股权款的金额并没有明确。

当投资款大于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款时,股权出现溢价,超过部分会进入目标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经我们对司法数据的研究发现,因拖欠转让款引起的纠纷是排在所有纠纷类别的首位。

所以,转让款支付条款的.设置是绝对不能马虎。但是,实务中,大量的案例显示客户对于转让款支付的约定较为模糊,以致于不能严格约束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义务。例如,有合同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款。”本合同签订后什么时间呢?没有说明。是3天?一年?所以,我们在写股权转让协议时,就默认首选一次性付款,而且确定在具体的年月日前。如果不能一次性付款,则可选择分期付款,也同时应当明确好具体的年月日。与此同时,我们还会为客户设置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2015年1月1日施行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新股东身份取得的时间。也就是说,受让人在什么时候成为公司的股东,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在支付转让款后?股权变更登记后?股东名册修改后?实务中,会出现很多纷争。受让人说自己已经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公司却坚持受让人还不是公司的股东。

因此,我们在设置合同条款时,向客户提供了两个选项:完成变更登记后,股东名册修改后。

根据悦合同的司法统计发现,转让方和公司不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纠纷在众多纠纷中排名第三。而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设置股权变更登记条款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在为客户设置股权变更登记条款时,推荐了四种方式:收到全部转让款后7日内;收到多少转让款后7日内;签订本合同后7日内;具体的年月日前。

同时,我们也为客户设置了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最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应当明确修改股东名册的时间。

在股权转让中,通常会涉及到机构或管理层的变动,包括执行董事或董事会、监事或监事会、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变动。因为,机构或管理层的变动有可能导致章程的变更。所以,我们通常建议客户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一并约定,然后在章程中一并修改,这样,就可以到工商部门一并办理变更手续。

机构或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往往导致了公司的控制权的转移。所以,为避免股权受让后控制权并没有如期转移,建议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一并列明为好。

在股权转让中,通常会涉及到印章、证照、资产、其他资料等的一些变动。例如,受让人受让股权后成为大股东,这时,受让人就会提出公司印章和证照交由自己保管。

为了避免股权转让后,公司财产和控制权实际上并未转移这种情形的发生,我们通常会建议客户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一并约定,这样,在签订协议后,履行相关移交手续只需要按合同办事即可,减少引发实际移交过程中的冲突。

综上,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法律除了《公司法》之外,还涉及《民法通则》、《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所以,亲们在起草协议时,建议对照上述法律进行起草,也可参考悦合同上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股权协议书弄丢了如何写篇十

1、早期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设计主要牵扯到两个本质问题:

一个是如何利用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力,另一个是通过股权分配帮助公司获取更多资源,包括找到有实力的合伙人和投资人。

2、股权分配规则尽早落地。

许多创业公司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是在创业早期大家一起埋头一起拼,不会考虑各自占多少股份和怎么获取这些股权,因为这个时候公司的股权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等到公司的钱景越来越清晰、公司里可以看到的价值越来越大时,早期的创始成员会越来越关心自己能够获取到的股份比例,而如果在这个时候再去讨论股权怎么分,很容易导致分配方式不能满足所有人的预期,导致团队出现问题,影响公司的发展。

3、股权分配机制。

一般情况下,参与公司持股的人主要包括公司合伙人(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投资方。

在创业早期进行股权结构设计时的时候,要保证这样的股权结构设计能够方便后期融资、后期人才引进和激励。

当有投资机构准备进入后,投资方一般会要求创始人团队在投资进入之前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中预留出一部分股份作为期权池,为后进入公司的员工和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以免后期稀释投资人的股份。这部分作为股权池预留的股份一般由创始人代持。

而在投资进来之前,原始的创业股东在分配股权时,也可以先根据一定阶段内公司的融资计划,先预留出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后续融资,另外预留一部分股份放入股权池用于持续吸引人才和进行员工激励。

原始创业股东按照商定的比例分配剩下的股份,股权池的股份由创始人代持。

4、合伙人股权代持。

一些创业公司在早期进行工商注册时会采取合伙人股权代持的方式,即由部分股东代持其他股东的股份进行工商注册,来减少初创期因核心团队离职而造成的频繁股权变更,等到团队稳定后再给。

5、股权绑定。

创业公司股权真实的价值是所有合伙人与公司长期绑定,通过长期服务公司去赚取股权,就是说,股权按照创始团队成员在公司工作的年数,逐步兑现。

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大家做出来的,当你到一个时间点停止为公司服务时,不应该继续享受其他合伙人接下来创造的`价值。

股份绑定期最好是4到5年,任何人都必须在公司做够起码1年才可持有股份(包括创始人),然后逐年兑现一定比例的股份。没有“股份绑定”条款,你派股份给任何人都是不靠谱的!

6、有的合伙人不拿或拿很少的工资,应不应该多给些股份?

创业早期很多创始团队成员选择不拿工资或只拿很少工资,而有的合伙人因为个人情况不同需要从公司里拿工资。很多人认为不拿工资的创始人可以多拿一些股份,作为创业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问题是,你永远不可能计算出究竟应该给多多少股份作为初期不拿工资的回报。

比较好的一种方式是创始人是给不拿工资的合伙人记工资欠条,等公司的财务比较宽松时,再根据欠条补发工资。

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有的合伙人为公司提供设备或其它有价值的东西,比如专利、知识产权等,最好的方式也是通过溢价的方式给他们开欠条,公司有钱后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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