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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 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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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 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版(四篇)
2023-01-13 04:18:02    小编:ZTFB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一

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一)统一规划。

以培训基地为中心,分级实施。转岗培训工作以《规划》为指导。社区、乡镇在岗临床医师为对象,全省统一规划,市州分配培训计划,县区确定培训人员,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培训任务。

(二)立足省情。

与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农村卫生人员在职培训工作相衔接,分类培养。根据我省卫生人员培训无专项经费的具体情况。根据每位培训对象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时间、内容与流程。

(三)突出重点。

以加强培训对象临床实践能力与临床实用技术为重点,提高能力。采取临床观摩、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基层现场指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培训对象对常见病的临床诊疗水平,增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四)责任分解。

省卫生厅科教处拟定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各负其责。建立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管理网络。负责方案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省卫生厅妇社处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医疗机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各市、州卫生局负责培训基地的管理和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培训对象的确定与相关工作的协调、沟通;各培训基地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指导老师与培训对象的一对一联系,具体组织实施全科医生培训、考核和培训效果评价。

通过开展转岗培训。培养一支适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全科医生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技术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城市每万名居民拥有1。5名全科医生,农村每个乡镇卫生院1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在身边”基层卫生技术人才需求,逐步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培训对象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工作1年以上。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优先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骨干人员以及曾接受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骨干进修或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对象选拔。

省卫生厅科教处根据卫生部下达的培训任务。厅妇社处、农卫处向各市、州卫生局下达培训计划,按照我省培养目标向厅妇社处、农卫处分解任务。各市、州卫生局向各县、区卫生局分配培训名额,各县、区卫生按照培训对象条件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并上报市、州卫生局。

(一)基地确定。

1、理论培训基地。

分别确定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理论培训基地。结合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在岗人员培训工作实际。

2、临床技能培训基地。

根据我省实际。分别承担本市、州培训任务。确定14个市、州医院为转岗培训的临床技能训练基地。

3、基层实践培训基地。

以各县、区医院为主。由县、区卫生局遴选,选择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乡镇卫生院为补充。市、州卫生局确定。

(二)基地职责。

负责本基地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课程安排、教学质量检查与培训对象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根据卫生部的培训大纲安排培训对象的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和临床实践等。组织与实施培训对象科室轮转、进出科考核与培训结业考试、技能考核,组织管理指导老师与培训对象的培训计划的制订和落实。组织落实培训对象集中学习期间的生活安排与管理。

(三)指导老师。

理论培训指导老师由各基地相关专业任课教师担任。临床技能和基层实践培训指导老师应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须经基地推荐,并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由市、州卫生局认定。

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基层实践不少于4个月。培训方式可采用集中理论培训、个别面授、临床观摩、学术讲座、科室轮转、基层现场指导、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32学时)临床技能训练不少于7个月。

原则保证培训大纲所要求课时的情况下。应本着“缺什么,对已参加过全科医生骨干培训、全科医生在岗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人员。补什么”原则,由指导老师参考培训对象个人的意愿,采取按需分程、必修与选修相结合的方式相应缩短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以卫生部制订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为主。主要包全科医学理论培训、临床技能训练及基层实践。结合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实际确定。

(一)理论培训。

重点学习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康复医学、心理卫生、预防医学和医疗信息管理等内容。远程教学为辅的形式进行。以集中面授为主。

(二)临床技能训练。

分为临床基础培训和临床科室轮转两部分。学员可以根据自己原来的专科,以轮转科室为重点。选择其中至少四个科室进行轮转。各科实习内容及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培训也可参照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指导手册》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系列教材急诊急救指导手册》对培训内容做适当调整。

(三)基层实践。

主要是带教医师的指导下。使其掌握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和预防保健相关工作的.能力,通过学员直接参加基层全科诊疗实践和病人管理活动。以培训讲授、具体工作实践、演示观摩、案例讨论等形式进行。具体为:

1、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实践不少于1个月。

掌握全科医生的接诊方式、医患沟通技巧;以个人为中心的照顾方式;家庭保健的内容与方法、家系图的绘制与家庭结构分析;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每人至少完成2份规范的健康档案)社区常用药物的用量、用法及不良反应观察;双向转诊原则及其操作方式;病人群体和个体的健康教育技能(包括教育、咨询、评价等)至少组织实施一次群体性的健康教育活动;法定传染病报告程序。熟悉社区卫生服务需求评价、社区卫生诊断的原则和基本步骤;社区卫生服务计划、实施与评价的基本方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及团队合作的工作方法;儿童免疫规划知识和预防接种技术要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与处理规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2、慢性病管理实践不少于0.5个月。

掌握高血压、糖尿病、copd脑卒中等重点慢性病人及高危人群的筛查、预防控制与连续性综合管理技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营养学基本知识;慢性病的膳食、运动及心理指导原则与方法;居民群体和病人个体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和评价方法。解冠心病、copd脑卒中等常见疾病的康复方法。

3、重点人群保健不少于1个月。

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熟悉老年保健的目标、内容、方法与要求;老年常见健康问题的预防、处理及居家照顾、家庭病床管理。掌握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及相关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妇幼保健院参观见习不少于0.5个月。解传染病的防控体系及工作流程;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体系、内容与方法。

5、基层卫生服务管理不少于1个月。

熟悉基层卫生服务中的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常用评价指标、方法和程序;病人满意度调查及分析方法;基层卫生服务团队的工作模式;与社区组织和其他专业人员沟通的渠道和沟通的技术。解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运行及管理模式。

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厅妇社处、农卫处、科教处和各市、州卫生局各负其责。对考试考核全部合格者由省卫生厅颁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厅妇社处、农卫处分别负责社区人员和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理论培训阶段的理论考试;各市、州卫生局负责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培训阶段的实践技能考核;厅科教处负责考试考核的过程监督和证书发放。主要检查培训对象的理论考试试卷、实践技能考核方式与过程、临床技能训练和基层实践记录。组织专家对培训对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抽查。

(一)执行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二)培训计划。

(三)政策支持。

岗人员转岗培训培训期间。由所在医疗机构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计算工作年限,住宿由培训基地统一安排。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可变更注册为全科执业范围,同时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培训经费。

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合中西部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项目进行。

(五)监督检查。

省卫生厅负责转岗培训实施的过程监管和效果评价工作。保证培训任务的落实和培训质量的稳定。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训的实施进行督导。

有关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二

(一)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基于高血压、糖尿病的早期筛查、健康管理、综合干预能力明显增强,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患者自我管理有效衔接的慢性病全程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感受度显著提升。

(二)具体指标

1、高血压、糖尿病的知晓率不低于60%;规范管理率不低于60%;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因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降低10%。

2、20xx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签约服务率达到60%,20xx年,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签约服务率达到90%;

3、20xx年,每个乡镇卫生院、经培训合格且能较规范开展高血压诊疗和2型糖尿病诊疗的医生分别不少于2名和1名。

辖区内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重点关注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一)高危人群和患者发现

1、高血压高危人群和患者界定标准

(1)高血压高危人群确定标准:具有下列1项及以上危险因素者,即为高血压高危人群:

①正常高值血压(收缩压120-139和/或舒张压80-89mmhg)。

②超重或肥胖(体重指数bmi≥24kg/m2和/或腰围男性≥90cm,女性腰围≥85cm);

③高血压家族史(一、二级亲属);

④长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且每周饮酒≥4次);

⑤长期膳食高盐;

⑥男性≥55岁,更年期后的女性。

(2)高血压的诊断标准:

①在未使用降压药物的情况下,非同日3次测量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②患者既往有高血压史,目前正在使用降压药物,目前血压虽然低于140/90mmhg,也诊断为高血压。

2、糖尿病高危人群和患者界定标准

(1)糖尿病高危人群确定标准:具有下列任1项条件者,即为糖尿病高危人群:

①有糖耐量减低和/或空腹血糖受损者;

②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一级亲属);

③肥胖或超重者(bmi≥24kg/m2);

④有妊娠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出生体重≥4kg)分娩史者;

⑤高血压患者(血压≥140/90mmhg)和/或心脑血管病变者;

⑥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35mg/dl,即0.91mmol/l)和/或甘油三酯升高(≥200mg/dl,即2.22mmol/l)者;

⑦年龄45岁及以上者;

(2)糖尿病的诊断标准。

1)典型糖尿病症状(多饮、多尿、多食、体重下降)加上下列1项或1项以上者,即视为糖尿病患者。

①随机静脉血糖检测≥11.1mmol/l。

②空腹静脉血糖检测≥7.0mmol/l。空腹血糖指至少8h没有进食热量。

③葡萄糖负荷后2h静脉血糖检测≥11.1mmol/l。

2)无糖尿病症状者,需改日重复检查。

3、发现途径

(1)机会性筛查。通过日常诊疗、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签约家庭医师入户诊疗或随访时,识别高危人群,发现和确诊患者。

(2)健康体检。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门诊)建立高血压、糖尿病筛查制度,对所有前来接受健康检查(含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居民必须常规开展血压、血糖检测项目,发现有血压、血糖异常者,及时指导其进行高血压、糖尿病诊断。

(3)重点人群筛查。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并有效实施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血压异常的居民要指导其到专科门诊进行确诊,筛查出高血压患者或者高危人群;对所有住院患者常规开展空腹静脉血糖检测,筛查出糖尿病患者或者高危人群。

4、登记与报告

(1)信息报告。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各级各类健康管理中心)建立高血压、糖尿病信息报告制度,即每月10日前汇总上报机构内诊断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电子信息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电子信息按现住址分发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于患者信息核对和追踪管理。患者的电子信息具有隐私性和保密性,未经授权不得用于患者管理以外的翻阅和利用。

(2)建档立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种途径检出的高危人群进行登记造册,填写《株洲市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登记表》(附件1-1,1-2)。对各种途径检出的疑似高血压(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疑似糖尿病患者(即空腹血糖≥7.0mml/l和/或任意血糖≥11.1mml/l)应及时做进一步确诊或转至上级医院进行检查确诊。对各种途径发现的确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包括新确诊和既往确诊患者),应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

(二)健康管理

1、患者随访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高血压患者危险分层(和)血压控制情况、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和并发症/合并症情况,做出治疗决策,并且通过门诊、上门服务、患者俱乐部、自我管理小组等多种形式,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开展患者随访管理。

根据患者临床评估和危险因素,制定个体化干预方案,随访时开具“健康教育处方”(附件2-1,2-2)。规范填写“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及时掌握死亡、迁出、失访、拒绝等终止管理患者信息,在居民健康档案中注明终止管理时间和原因,分类存放档案。对随访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进行1次血压、血糖控制效果评估,在随访服务记录中填写控制效果等级。对符合转诊指征(见附件5-1,5-2)的患者及时转诊。

2、实施签约服务制度。依托(县域)医疗中心,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由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公卫医生为主体的“1+1+1”居民签约服务专业团队,制定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以辖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为对象,全面实施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有效提供患者自我管理技术、就医及用药指导、就诊及转诊绿色通道等套餐式健康管理与服务。到20xx年底,患者签约率达到60%以上,到20xx年,患者签约率达到90%以上。探索在各级医疗机构健康管理中心(体检门诊)推行居民健康管理签约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机衔接。

要推进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与专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面向区域共同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任务职责要进一步落实县公立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以医联体等为载体,激励这些机构的在职医生下沉到基层多点执业,主动参加签约服务。

在大力推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服务制度的基础上,以纵向医联体、医共体为载体,全面推动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包括构建功能定位明确的县级医疗中心(含中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糖尿病诊疗服务体系,制定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技术规范及流程制度,逐步建立基于高血压、糖尿病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3、推行患者自我管理。有机衔接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业团队)的指导与组织下,在辖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中大力推广系统化、规范化的患者自我管理技术,指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掌握自我管理知识技能,激发自身责任和潜能,建立患者尤其是康复者在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经验分享机制,有效地帮助患者及高危人群进行血压血糖控制、预防和控制并发症,改变其行为生活方式,进而缓解临床压力,增强患者战胜疾病的自信心,提高生活质量。

(三)综合干预

1、健康教育。建设健康教育阵地。在县级媒体开设健康教育专题栏目,在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县级党校、劳务技能培训班常规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道德讲堂开设健康教育大课堂,在居民(村民)活动中心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室。开展群体性健康教育。

县疾控健康教育科实施核心健康信息发布制度,组织并指导各级各类机构利用健康教育阵地开展群体性健康宣传,广泛普及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主导作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发挥在高血压、糖尿病健康教育方面的主阵地作用,要把健康教育列为常规医疗规范内容并贯穿至整个诊疗行为中;在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健康教育处方制度,医生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门诊、住院、出院等诊疗环节必须开具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处方;基层医疗机构要把高血压、糖尿病健康教育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要内容,利用各种渠道(如口头交流、专题讲座、宣传咨询、设置咨询室、标语、橱窗、板报、专栏、播放录像、张贴或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对辖区居民普及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及技能。

2、危险因素控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高危人群和患者进行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低盐饮食、控制体重、心理平衡等咨询和劝导服务,给予有针对性的生活方式指导(参见附件3-1,3-2《高血压、糖尿病非药物干预》)。县疾控中心要指导并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定期进行危险因素评估,高血压高危人群要求每半年测量一次血压,糖尿病高危人群要求每年测量一次空腹血糖和/或口服糖耐量试验(ogtta)。

3、支持性环境建设。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为抓手,推进健康步道、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开展健康家庭(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创建。到20xx年,以县为单位健康步道、健康小屋数量不少于3个,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酒店每类不少于10个,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不少于30%。

(四)统筹开展其他重点慢性病干预

1、组织开展慢性病监测

全面开展高血压、2型糖尿病、恶性肿瘤(农村妇女两癌)等重点慢性病和死因监测,加强监测信息分析与利用,及时了解完整、准确的株洲县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恶性肿瘤(两癌)等重点慢性疾病发病情况,动态分析慢性病的变化趋势,为政府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治策略与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组织开展重点专项

(1)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干预。依托株洲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我县35岁-64岁适龄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提高早期诊断率、早期治疗率、早期干预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保健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结核病早诊、早治、筛查信息网络直报。建立定点医院(株洲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上下联动的结核病综合防控体系,加大患者发现力度,提供规范化的患者管理服务,提高结核病患者的治疗依从性。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建立完善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多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依托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诊断、报告、治疗和管理,落实分片包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规范管理率和服药率。

(一)组织领导。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王宇平局长为组长,分管基本公卫、医政的王松良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公卫股,由分管公卫的副局长王松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卫股股长李志娜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组织督导考核与评价。

(二)技术保障

1、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设立高血压、糖尿病的临床指导中心和中医临床指导中心,承担辖区范围内基层医疗机构的培训和业务指导。要求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150人次;临床中心业务指导每年覆盖率达100%,临床指导中心业务指导每年乡镇覆盖达100%。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必须设置慢性病防治科,专职负责高血压、糖尿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由县疾控慢病科牵头,组建由公共卫生医师、临床医师组成的县级健康管理讲师团,负责集中和巡回讲座、高危因素干预及患者自我管理技术培训,要求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人数不少于150人。

(三)经费保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财政部门重视和支持,对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各项任务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四)宣传发动。各医疗单位要大力开展对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重要意义的宣传,让各级政府及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各界了解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危害的严重性和推进综合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全社会层面形成广泛共识,促进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格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形成。

县卫计局将高血压、糖尿病的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医改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任务,实施绩效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要制定工作制度、运行流程和质量控制程序,进行内部考核与评估。县卫计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督导、考核评估,并及时上报与反馈考核评估报告。

有关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三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医保发〔20xx〕27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市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现就有关方案如下。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纳入我市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具体诊断标准明确为:

(一)高血压诊断

1.以诊室血压测量结果为主要诊断依据:首诊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建议在4周内复查两次,非同日3次测量均达到上述诊断界值,即可确诊;若首诊收缩压≥ 18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伴有急性症状者建议转诊;无明显症状者,排除其他可能的诱因,并安静休息后复测仍达此标准,即可确诊。

2.诊断不确定或怀疑“白大衣高血压”,有条件的可结合动态血压监测或家庭自测血压辅助诊断。动态血压诊断标准:白天收缩压≥135mmhg和/或舒张压≥85mmhg,夜间收缩压≥120mmhg和/或舒张压≥70mmhg,24小时收缩压≥130mmhg和/或舒张压≥80mmhg。家庭自测血压标准:收缩压≥135mmhg和/或舒张压≥85mmhg。

(二)糖尿病诊断标准

1.具有典型糖尿病症状(烦渴多饮、多尿、多食、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且随机静脉血浆葡萄糖≥11.1mmol/l,或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7.0mmol/l,或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0gtt)2h血浆葡萄糖≥11.1mmol/l;即可确诊。

2.无典型糖尿病症状,需改日复查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或葡萄糖负荷后2h血浆葡萄糖加以确认,有需要的可以进一步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查。

3.空腹状态指至少8小时没有进食热量。随机血糖指不考虑上次用餐时间,一天中任意时间的血糖,不能用来诊断空腹血糖异常或糖耐量异常。急性感染、创伤或其他应激情况下可出现暂时性血糖增高,若没有明确的糖尿病病史,不能依此诊断糖尿病,须在应激消除后复查,再确定糖代谢状态。

在普通门诊统筹的基础上,将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直接用于降血压、降血糖的乙类治疗性药品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及时做好新增“两病”药品目录维护。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应当优选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及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减轻“两病”参保患者用药负担。

一个统筹年度内,对“两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为50%,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两病”参保患者的门诊用药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得同时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和“两病”门诊用药待遇起付标准、基金支付分别计算。同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和“两病”门诊保障用药诊疗项目范围的,按照门诊特定项目享受待遇。

(一)明确评估流程

1.申请。已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直接向本人的'家庭医生提交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申请表(详见附件)。未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先申请签约家庭医生,完成家庭医生签约后,再向签约家庭医生提交申请表。

2.受理。家庭医生接收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每周定期将符合要求的申请表统一汇总后报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步完善申请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3.评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临床评估小组,由3名以上医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医师;每月定期组织集中临床评估,在临床评估结束后,一周内将临床评估结果报参保地卫健委备案,并在医保信息系统完成参保人员待遇标识。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医保“两病”患者次月起享受“两病”门诊用药待遇保障。

4.质控。参保地卫健委组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家成立临床评估质量控制专家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评估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和随机抽查;对临床评估结果存在异议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开展复核工作。

(二)明确时间节点

对于经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已纳入基层规范化管理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由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按照评估流程于20xx年8月底前,在医保信息系统上完成待遇标识。对于新增的“两病”患者且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先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后按上述流程操作。

(三)明确工作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要坚持标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得把没有确诊、不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维护进系统。坚持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

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基层医疗机构和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的责任,加强有关“两病”人群规范化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考核,保证“两病”数据规范、真实、完整。切实做好“两病”患者的全流程服务,加强“两病”患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积极推动“医防融合”。

完善“两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确保根据临床需要配得齐、开得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内的药品。探索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两病”药品纳入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充分满足群众就近拿药需求。

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同推进对“两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及待遇标识维护工作,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数据统计和分析。医疗保障部门要强化智能审核监控信息系统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禁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杜绝超范围用药等不规范诊疗行为,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有关诊疗方案培训的通知范文简短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糖尿病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依托医共体/医联体建设,医防融合,有效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推进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有效降低糖尿病带来的危害,增进群众健康福祉,为共建共享健康台州奠定基础。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糖尿病防治体系与工作机制,提高人群糖尿病防控知识技能水平,控制糖尿病主要危险因素,遏制糖尿病快速上升趋势,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糖尿病防治管理服务,降低因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死亡和伤残,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到2022年,18岁及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5%;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人数达到15万;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6%,血糖控制率达到60%,血糖血压血脂控制综合达标率、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各县(市、区)开展糖尿病全周期健康管理。

(一)实施糖尿病筛查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提高血糖检测的可及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血糖检测能力、规范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将血糖检测纳入各类常规体检项目、设立自助式健康监测点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血糖检测服务。倡导35岁及以上健康人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提高人群血糖年度检测率和血糖知晓率。

2.规范开展糖尿病筛查。通过各类健康体检途径,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采集日常诊疗、血糖测量点等血糖筛查信息,开展糖尿病机会性筛查。加强对35岁及以上肥胖、高血压、糖尿病家族史、血脂异常等重点人群进行主动筛查和健康咨询,识别糖尿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强化对管理糖尿病高危人群的随访监测,及早发现和确诊糖病患者。

(二)实施危险因素控制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规范高危人群健康管理。以糖调节受损者、肥胖、高血压、血脂异常者为重点,全面落实糖尿病高危人群筛查、登记与随访管理,定期开展危险因素评估,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和餐后2小时血糖,提高高危人群规范管理率。

2.积极开展危险因素干预。开展以肥胖、不健康饮食、运动不足等为重点的危险因素干预,促成健康生活方式,降低糖尿病发病风险,关注血压、血脂等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采取干预措施。利用中医中药对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调理。

(三)实施糖尿病诊疗规范化行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按照职责负责)

1.推进糖尿病综合管理。落实《浙江省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规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平台,规范实施糖尿病患者分级随访管理,指导患者开展自我血糖监测和健康管理;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提高规范用药率和健康处方率。在基层推广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定期监测血糖、血压和血脂,采取降糖、降压、调脂及抗血小板治疗等综合管理措施,逐步提高血糖、血压、血脂控制综合达标率。

2.加强诊疗规范化管理。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注重中西医结合,促进基层糖尿病诊疗规范化;依托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落实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构建双向转诊机制,为患者提供全周期的诊疗服务。促进糖尿病并发症筛查标准化,提高医务人员对糖尿病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化诊疗和治疗能力,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等并发症。

3.促进相关疫苗接种。鼓励对糖尿病患者开展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多糖疫苗接种,探索多种渠道保障低收入人群接种,以有效预防严重感染的发生。

(四)实施糖尿病防治体系强化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强化糖尿病防治融合。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市及各县(市、区)在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糖尿病防治机构(办公室),强化其公共卫生职能,发挥防治机构在医共体与疾控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推进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2.加强糖尿病防控队伍建设。建立糖尿病专业防治队伍,开展健康教育、糖尿病筛查与诊断技术、生活方式干预、规范用药、监测技术、自我管理等内容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糖尿病综合防治能力。依托医共体或医联体加强糖尿病防治实用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糖尿病防治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健康教育行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广电集团负责)

1.糖尿病防治核心知识权威发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糖尿病健康教育指南,通过信息和知识权威发布平台,定期发布糖尿病防治核心信息,指导科学开展人群糖尿病健康宣教活动,提高人群糖尿病防控核心知识知晓率。

2.加强大众媒体宣传教育。将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纳入互联网和公益宣传计划,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组织主要媒体设立健康专栏,科学传递糖尿病防治知识技能。

3.加强公共场所和社区宣传教育。在各类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组织健康巡讲、防病知识讲座、“联合国糖尿病日”等宣传活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技能。

4.加强工作场所和学校宣传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为员工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技能。组织健康教育专家团、讲师团和志愿者宣传团,深入工作场所开展糖尿病防治知识宣教活动。教育部门要将糖尿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内容,为师生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

(六)实施糖尿病防治信息化提升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提升糖尿病监测报告数据质量。建立糖尿病发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监测数据库,定期开展糖尿病及危险因素专项调查。建立糖尿病监测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体系。

2.提升糖尿病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糖尿病健康管理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提高基层诊疗管理效率和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进“互联网+”医疗管理服务,创新快捷、高效、智能的诊疗服务和全程、实时、互动的健康管理模式。

(七)开展台州市糖尿病家系队列研究项目。

优化糖尿病防治策略,组织开展台州市糖尿病家系队列研究项目,计划于2022年前完成研究对象纳入和基线调查。通过此项研究可获得家系成员均一的遗传背景和丰富的遗传资料,开展基因-基因、基因-环境交互作用分析,更加精准地预测t2dm及相关并发症的发生风险,尽早筛选高危人群并及时干预,延缓疾病的发生和发展。

(一)组织动员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工作摸底调查,了解掌握工作基线水平,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尽快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抓好思想发动,层层分解落实,并作好行动部署。

(二)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22年3月)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重点围绕危险因素控制、高危人群管理、患者综合控制达标等方面内容,落实重点行动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4月—2022年8月)

要开展行动“回头看”,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为目的,巩固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和计划,进行整改提升并做好验收,持续深化行动,确保高质量实现目标。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9月—2022年12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糖尿病防治行动三年实施过程及效果,要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做好行动终期总结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推动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糖尿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推进,糖尿病防治行动与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等相关政策文件有机衔接,确保目标任务一致;要将糖尿病防控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落实工作保障

各地要加强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在糖尿病高危人群干预及患者治疗、管理、康复等给予支持。探索包括糖尿病在内的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康复的保障政策和措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本地区防治工作目标任务的督促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开展调研督导,了解各地相关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及工作进度,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防治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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