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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范文(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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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范文(实用11篇)
2023-11-11 20:31:0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应该有总结的习惯,这样才能不断提升自己。通过总结,我们可以看到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之处。总结范文可以激发我们对总结的兴趣,让我们更加主动地去总结和思考。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一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_亳州市委办公室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环境噪声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音乐茶座、露天舞厅、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娱乐活动。

四、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市区“禁鸣”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在市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

六、严格执行《亳州市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内任何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七、在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14日至6月16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运输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督查,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查处。投诉电话:12345。

九、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负责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中高考期间开展24小时值班禁噪巡查活动,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噪声监测取证工作。

负责对建筑施工、室内装修、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公共场所娱乐集会活动、占道经营的临时摊点、流动商贩沿街叫卖、农贸市场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占道搭台演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切割、敲打、锤击和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水泵、油烟净化器、风机、发电机、变压器、锅炉、装卸设备等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客货运输场(站)、物流配送中心和托运站产生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机动车辆、烟花爆竹燃放等产生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禁噪监督检查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负责对未经批准开展演出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无照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学校内、考点内产生的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各考点的环境噪声管理工作。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二

为加强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工作,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环境,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9日)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的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必须停止生产。

二、自6月1日起至6月9日止,每天22:00至次日6:00,及每天12:00至14:00,荔湖街、增江街和新塘镇区内一切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商业企业在此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声污染。

三、6月7日至9日全天,增城中学、区第一中学、荔城中学和新塘中学考场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从事建筑施工,禁止商业活动噪声污染,禁止机动车鸣笛。

四、考试期间,区生态环境、公安、交通、建设、城管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对考场周围实施重点管制,加大对建筑施工、商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

五、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xxxxxxx。

特此通告。

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2022年xx月xx日。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三

为给应届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干扰,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噪声污染管控措施:

1.易县中学和实验中学两个高考考点及易县第二中学(备用考点)周边3公里范围之内,及县城内各居民小区500米范围之内。

2.易县中学、实验中学、易县第五小学、塘湖中学、西陵中学五个中考考点周边3公里范围之内,及各考点周边居民区500米范围之内。

1、高考噪声管控期限:6月6日20:00至6月9日19:00。

2、中考噪声管控期限:6月20日20:00至6月22日17:00。

(一)沿街店铺、市场摊位、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商品推销(展销)等营销活动,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

(二)严禁流动广告宣传车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及其他音频方式进行宣传。

(三)歌厅、舞厅、广场等各种娱乐场所、室内外装潢装修、店面广播广告、居民生活噪声源等必须关闭;严禁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严禁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广场舞等活动。

(四)严禁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机械加工、修理和各类房屋的装修装饰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严禁建筑施工作业;消除一切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的噪声污染。

(五)工业企业要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六)生态环境、教体、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考试前要组织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进行巡查,及时处置噪声污染情况。

投诉电话:

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12xxxxx。

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82xxxxx。

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xxxxx。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88xxxx。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四

尊敬的云顶园各位业主: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让我们共同为莘莘学子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备战环境。请云顶园小区各装修户、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小区内装修施工时间,并从即日起尽量减少和避免产生噪音。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小区内装修施工时间:

节假日禁止噪音施工,考试当日禁止一切施工。

2、进入小区车辆切勿鸣笛,检查车辆防盗报警系统防止误报影响周边住户;。

4、家有爱犬的住户,请照顾好自己的爱犬,避免大吠扰民;

6、提醒考生家长应该多给孩子补充水分,建议煮一些清热解毒的汤水,例如绿豆海带汤、冬瓜汤等,以驱暑热。

祝广大莘莘学子考试顺利、金榜题名!

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五

为保障2022年高考安全有序进行,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舒适的考试环境,防止出现道路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依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大队研究决定,高考期间县城操场街实行交通管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管控时间。

高考临时管控时间: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7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8时。

二、管控路段。

高考考点为偏关县中学。为缓解高考期间县城交通压力,避免出现交通堵塞,建议广大市民在6月7、8日二天尽量避免开车出行。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车辆通行。过往车辆禁止鸣笛,缓慢通行,骑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中学门口周围在7、8日二天内禁止停放车辆。

我县“高考”期间,偏关交警大队将依法对未按限行规定行驶和违法停车的车辆及骑乘摩托车未带安全头盔的进行现场处罚和非现场违法上传。

偏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管理大队。

2022年6月6日。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六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一年一度的大考即高考和中考即将来临(高考时间:2022年6月7日-6月9日;中考时间:2022年6月14日-16日),为了给中、高考的孩子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备考环境,在此城市之星服务中心特此向业主(住户)提醒如下:

1、正在装修的业主朋友请尽量调整好装修作业时间,周末或备考期间进行噪音小或无噪音的工种。

3、请将家中的电视、音响等发出声响的电器音量调低,避免对周围家中有考生的住户产生干扰。

4、家有爱犬的`住户,请照顾好自己的爱犬,避免犬吠扰民。

5、请您在小区内行车时不要鸣笛,检查车辆防盗报警系统防止误报影响周边住户。

我们相信您一个小小的举动,将会给他人带来无尽的便利;相信您细心体贴的一个行为,将会为我们的学子创造美好的明天!

在此,滨江物业预祝所有参加高考、中考的学生,一切顺利,考出佳绩,考出自信和希望!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七

为保证我市2022年高考、中考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高考、中考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6月7日—9日)、中考期间(6月14日—16日)各考点考场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建设工地全天候禁止噪音施工作业。

二、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从即日起至6月16日止,各建设工地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中午12时至14时,不得进行任何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晚间噪音由城管局巡查、白天噪音由生态环境局巡查,住建局根据通告予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停止审批夜间施工手续(紧急抢修工程除外)。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措施加强施工噪声控制,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中、高考期间噪声扰民。

三、严格控制娱乐业噪声污染。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超标排放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在市区范围内,一律不准从事露天卡拉ok经营。

四、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污染。在本市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五、严格控制交通运输噪声污染。考试期间,各考点考场周围禁止车辆鸣笛。6月7日—9日省xx高级中学周边主要交通干道实施机动车辆交通管制。

六、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区相关规定。管控期间_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区的监督管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七、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全市城镇范围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市区公共场所使用音响的场所必须控制音量,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影响。在广场、街巷、居民区空地等公共场所开展的群众娱乐和健身活动应暂停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以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噪声污染。

八、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九、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投诉电话:xxxxxxx。

xx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xx月xx日。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八

2022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现通告如下:

2022年6月1日至6月8日。

(一)所有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保证厂界噪声符合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周围学生学习和休息。如不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停止生产。

(二)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00至次日6:00及中午12:00至下午14:30建筑工地施工作业产生各类噪声污染。

(三)禁止居民集中区内从事服务加工作业产生设备噪声污染。

(四)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和服务、招揽顾客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文体广场、休闲广场等)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八)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九)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十)考试时间(6月7日—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凡在都安高中、都安瑶中、都安二高3个考点1000米范围内,必须禁止噪声污染,特别禁止建筑工地施工作业、机动车辆鸣喇叭(交通管制)、燃放烟花爆竹。

6月1日至6月8日,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文广体旅、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九

为应对20xx年高考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出现道路拥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依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三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高考期间我市部分路段实行货车限制通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行时间:

高考限行时间:6月6日至6月9日每天6时至20时;

二、限行路段:

二中:燕灵路与102国道交口至迎宾路与102国道交口。

三、限行车辆:

限行期间禁止中、重型货运机动车及所有砂石料运输车通行。

四、交警大队将依法对未按限行规定行驶的中、重型货运机动车及所有砂石料运输车进行现场处罚和非现场违法上传。

五、为缓解限行期间道路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根据流量变化,交警大队将合理调控限行时间,引导货车通行。

特此通告。

xx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3日。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十

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武威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决定在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县城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城区范围内从事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室内外装饰、装潢及商贸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环境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厂(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二、6月5日下午6:00至6月9日下午6:00,分布在县城的所有施工场所必须停止施工,ktv和游戏游艺等文化娱乐场所、广场舞队伍暂停文化娱乐活动。xx一中、xx五中、xx六中、城关三小周围的室内外装饰装潢和餐饮场所等,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生产经营,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用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徕顾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6月7日至6月8日上午7:30—12:00,下午1:30—6:00,对昌松路上什字至农贸市场口什字路段,六中门前路段,文化路五中、三小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机动车辆请在环城路行驶;6月9日上午7:30—12:00,下午1:30—6:00,六中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四、武威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等部门联合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_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欢迎广大市民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xxxxxx。

xx县文旅局。

2022年xx月xx日。

有关考试期间禁止鸣笛通知篇十一

为加强高考期间(6月2日至6月10日)噪声监督管理,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区将开展“2022绿色护考专项行动”。根据《_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停止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除抢修、抢险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各建筑施工单位自每日19:00至次日7:00止一律停止施工,在初中、高中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桩、作业、电锯等噪声施工作业;6月7日至10日的高考考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而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二、严格控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22:00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防止排舞等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叫喇叭,禁止拖拉机等在市区禁驶区域(路段)行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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