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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 养老托管协议(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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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 养老托管协议(5篇)
2023-01-13 05:10:36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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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 姓名: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____工作)____需要, 聘用乙方在____岗位从事____工作(____工种)。甲方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升、降乙方的职务,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按照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调整其工资待遇。

乙方的工作地点在____省____市。在本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变更工作地点,甲乙双方需协商一致对工作地点予以变更。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告知对方。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 年, 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 合同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工作) 完成止。

如果甲乙双方另就服务期有约定,本劳动合同终止期限应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为止。

(二)试用期限

1.无试用期 .

2.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如乙方不提前通知,需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_____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乙方确保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3.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元/ 月; 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为____元/ 月。甲方可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因素,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甲方可按照其依法制定的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二)每月 日为发薪日,甲方应于发薪日计发当月/上月工资。

(三)甲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 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甲方应当定期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提出建议或批评。

(三)甲方应为乙方建立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并依甲方薪酬制度支付乙方病伤假期间的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依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乙方享受法定节假日、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带薪假期,并依法支付假期的工资。

(五)甲方制订责任薪资与奖金、绩效考核等制度,有权核定和计发相关福利性奖金,福利性奖金是甲方将部分盈余部分以奖金形式回馈员工,为甲方的福利政策,不同于月工资,非甲方之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乙方以任何原因离职均视为对预期利益(如尚未计发的奖金等)的放弃。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或告知乙方;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考核和奖罚。乙方认可甲方已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并同意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的规定。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同时与甲方以外的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后,乙方在五日内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者,或者甲方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和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六)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八)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应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甲方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者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法行为而致使本合同全部无效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甲方。

(十)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一)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辞职或者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一) 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1.甲方派乙方在甲方关联企业执行同类工作任务或职责不视为违约和合同变更,如乙方同意,可按新的单位变更合同主体。

2.甲方如未按适当方式向乙方公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员工有权要求查阅和公示。

3.其它违约情形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二) 乙方的违约情形和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因乙方违反此保证导致甲方被其他主体索赔,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有关损失。

2.如乙方不能履行或违反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及职责或乙方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等均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绩效考评不利、降薪或调换工作岗位、除名等后果和责任。

3.如乙方不遵守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约定,也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或者另行签订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4.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须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未结算之工资或奖金中抵扣。

5.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竞争事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若甲乙双方就培训费用、保密或者竞业限制等事项另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或签订了协议,双方应履行该违约金条款或协议。

7.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应该按照服务期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 应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 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冲突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本协议主体部分中各方所载明的送达地址、电话等通讯信息均为现在各方实际使用的通讯信息,任何一方向对方上述送达地址发出信函、传真均视为对方已收到并知悉有关信函或传真内容。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下列文件及规定为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最新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二

为有效应对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风险,全力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常态化及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防控方案》)。

秋冬季疫情防控

做到“5个坚持”

根据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和实践,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防控方案》设定了“5个坚持”的总体思路,主要有3个显著变化,即坚持分级管控、人物并防、有必要入院的防护从严。

01

坚持“分类管理、分级管控”原则

以往疫情防控政策,不管是疫情高风险区域,还是平谷等低风险地区,全部按照市里防控方案提高或降低防控等级。

这次,《防控方案》提出分级管理原则,分别针对不同地区的风险等级使用不同的防控策略。一旦发生疫情,各区民政局只要根据市政府对高、中、低风险地区认定公告,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实施分级防控措施。

总的原则是——

高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按照《北京市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引(第二版)》(京民养老疫控第8号)执行。

中风险地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原则上按照《关于调整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京民养老发〔2020〕52号)执行。

低风险地区按照《防控方案》(京民养老发〔2020〕136号)执行。

02

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机制

这次北京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之所以取得“零感染”,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将机构疫情防控纳入联防联控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共同给予支持保障。

秋冬季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仍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总体布局及联防联控机制。

03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

无症状感染者是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点,各区及养老机构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意识,统筹谋划推进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

04

坚持“人物并防、收放平衡”方针

《防控方案》特别提出,坚持“人物并防”方针,重点围绕新冠肺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方面,落细落实各个防控环节。同时,随疫情风险程度及时切换机构防疫等级,做到收放平衡。

05

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必要的入院防护从严”底线

养老机构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防控方案》对封闭管理进行了专门阐述:这种封闭管理状态是有呼吸的封闭应急管理,并不是一级防控状态下的封闭管理。需要把握必要的防疫平衡,不能因没有疫情而放松,也不能因出现疫情就层层加码、过度防护。

低风险地区防控首次提出

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

北京目前属于低风险地区,预计未来低风险将成为常态。与之前发布的工作方案相比,《防控方案》规定了低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形下的防控措施。

1

优化健康监测管理,重点关注三个变化

在继续坚持原有进入机构“四手续”的基础上,全市养老机构要把握好三点:

一是四类重点人群不能进入机构,包括:15天内接触入境回国人员;有发热、咳嗽、流涕、腹泻等可疑症状;15天内参加过聚会或未进行自我防护情况下去过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北京健康宝认证为“异常”状态的。

二是对拟进入机构人员、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要详细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重点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如嗓子干痒、咳嗽、流鼻涕、打喷嚏等。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老年人,加强健康监测,尽可能安排单间居住并佩戴口罩。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健康监测并不是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是指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确需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的,要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对出现呼吸道症状的员工,应先行离开工作岗位,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同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进行诊断治疗。

有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人员(返院人员、探视家属、维护保障等人员)不得进入机构。

三是继续严格坚持进院人员佩戴口罩制度。探视人员、通勤员工和评估人员、调查人员进入机构老年人生活区时,应全程穿戴医用外科口罩、鞋套和医用手套。

特别说明

《防控方案》在优化健康监测管理中,重点关注了三个变化:

︎一是要查验应用程序“北京健康宝”的“本人信息扫码登记”状况,关注14天旅行史;

︎二是关注是否有呼吸道传染疾病的症状;

︎三是对出现发热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立即向所在养老机构报告。

2

规范员工通勤,对员工进行错时管理

通勤员工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消毒,保持安全距离。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遵守“四个洁手时刻”:接触服务对象前、执行服务过程中、接触服务对象生活废弃物后、清理环境卫生后。

通勤员工与常驻机构员工在室内共同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用餐和休息时应分开错时。这也是通勤员工管理的一个新变化。

对新入职员工及京外返岗员工,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可直接上岗,其中京外返岗员工不含北三县等环京地区通勤员工。

暂不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入院。凡身体有可疑症状的员工不得带病上岗。

3

调整在院老年人的“2个出入管理”程序

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经向机构负责人履行报批程序、说明去处及事由,机构可不安排工作人员陪同。因事临时外出的老年人外出期间做好防护,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得离京,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返院后(当天去当天回的),应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如确需与院内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对于留观、住院就医老年人返院,除健康监测7天外,应当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

外出就医老年人返院采取“单间居住、健康监测”的管理,并不是隔离医学观察,两者要求有很大不同。隔离医学观察是对高风险人员与外界隔离,在疾控部门的监督下采取严格的监测、消毒措施。养老机构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返院后,是需要单间居住、单人就餐,如确需与其他老人接触的,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回家返院老年人、新入院老年人进入养老机构,应在入院前进行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为阴性,并在院内单间居住、健康监测满14天无异常后,恢复院内正常生活。

对未备案集中租住老年人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处理,不能搞“一刀切”式的封闭管理,集中租住老人场所中基本是单间居住。临时外出老人返回后按照相应规定做到单间居住、健康监测等措施。

特别说明

随着疫情防控实践经验的积累,《防控方案》结合疫情防控中老人集中反映的诉求,优化了临时外出老人管理程序,针对有事确需外出和临时就医的老人返院程序进行了调整。

︎对有事确需外出(不含临时就医)且当天能够返回机构的老年人,返院后可不再安排隔离观察,但应加强健康监测。

︎临时外出就医老人(含急诊、透析、化疗人员)当天返院后,自返院次日起7天内,在院内单间居住、单人就餐,且不与其他老人密切接触。

4

实施人物同检,强调进入机构内物品表面消毒

凡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的食材、快递、包裹等物体表面,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严格按照市疾控中心规定做好消毒。货物外包装消毒后,在机构门口静置30分钟后方可送入。

对接触并处置食材、快递等物品的工作人员加强自我防护和消毒管理。坚持并加强厨房、操作间、储藏室、公共卫生间、空调滤网等重要场所的定期消杀工作。

5

首次提出建立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

实行分区管理,针对机构内不同功能,可以划分为后勤保障区、接待区、老年人照护区等,每个区域是相对独立的空间。根据功能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控措施和力度,重点加强老年人生活区的管理。

建立密切接触者记录制度,建立机构内老年人及员工每日密切接触者台账,做到每名人员每日密切接触人员可追踪、可倒查。密切接触者即在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他人有1米内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6

规范老年人院内活动方式,强调对老人实施分区管理

针对机构内不同功能,实行分区管理,划分后勤保障区、行政接待区、老年人照护区等,重点加强老年人生活区的管理。每个区域都是相对独立的空间,有条件的机构可以每个楼层作为单独区域,最大限度降低不同区域人员交叉感染接触。

老年人在照护区内活动不受限制,也不必佩戴口罩;未实施分区管理的,老年人应科学佩戴口罩,可在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的情况下开展娱乐活动。有序恢复机构内老年人堂食。

7

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

养老机构探视人数、探视次数由养老机构根据设施条件、服务保障能力自行确定。对于进入生活区探望重度失能老年人的探视人员,应在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前进行严格手消毒、更换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鞋底消毒、穿鞋套等。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探视,根据养老机构自身条件,控制好探视次数及规模。

为减少探视引发的风险,《防控方案》提出探索非接触式家属探视方式,引导养老机构通过构建更接近实景的视频互动方式,增加老年人与家属的日常互动;也可选择指定专区探视方式,引导探视人员隔着玻璃等物理介质进行探视,有条件的可为他们配备对讲音响设备,减少不必要的直接接触。具体操作方式,由机构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实践。

8

有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继续严格执行驿站上门服务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不得上岗。对驿站上门提供入户服务的,参照进入养老机构的程序,在出示北京健康码(绿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或同时落实手消毒)、鞋套的前提下,经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同意后进入老年人家中提供服务。

对提供堂食服务的驿站,严格执行分时段、分散就座,在不佩戴口罩无防护情况下不能互相交流。

在做好各类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可采取规划开放区域、控制人员密度等方式开展服务,尽量避免开展集体舞蹈、授课讲座、棋牌麻将等人群聚集、密切接触类活动。

养老机构要做好

六大服务保障

01

做好工作人员流感等疫苗接种工作

流感疫苗接种不论是机构内老年人还是工作人员均采取自愿原则。按照现行政策,卫生健康部门免费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接种流感疫苗。各区民政局主动与卫生健康部门对接后,确定流感疫苗接种具体时间及安排,力争在11月底完成此项工作。机构内工作人员接种流感疫苗的,费用自付。

02

定期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工作

每月对养老服务机构中通勤人员、后勤厨房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就医老年人等其他高风险人群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风险变化情况,可对处于中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工作人员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03

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各区民政局应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能力培训及相关要求纳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课程,对机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推动良好的防护习惯养成,全面提升机构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

04

加强物资储备

各区应督促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提前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按照工作人员数量及机构内床位数,以2个月为基准进行配置。

05

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各区民政局要协调卫健部门,立足于疫情已经入院的情况下,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属地养老机构落实应急演练工作,尤其是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何规范操作,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自身防控措施。应急演练过程要留存影像资料。

06

加强养老护理人员储备

养老服务机构应储备一批应急照护养老护理员,尤其是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可能出现的人员请休假等人员流动情况,要提前做好一线护理员统筹管理及登记,随时做好应对疫情感染的准备。

此外,为做好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还制定了相关《操作指南》,指南内的相关标准也会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以便更好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

来源: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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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三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民生政策,部署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和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同时,向大家通报一下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问题的情况。

一、审时度势,加快全省奔小康进程

党的xx大、xx大确立了到20xx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围绕这一目标展开,全国的形势怎么样,全省的进程怎么样,时刻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我们最近考虑的重大民生政策也都由此而产生。下面,我分几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一下:

一是全国各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情况。关于小康社会的评估标准,国家统计局曾先后制定过几个指标体系,尤其是20xx年对原来的指标体系进行了修订,目前这一新的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项具体指标,基本上可以对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综合衡量,是一个直观的指标体系。根据这一指标体系,20xx年全国小康社会的进程是74.6%,比20xx年的72.7%提高了1.92个百分点。分区域情况来看,东部省份总体进程是83.5%,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地已经达到90%以上,东北地区达到了77.6%,中部地区也达到了72.4%,而西部地区只有66.2%,差距还是比较大的。西部省份中,内蒙古、四川、重庆基本上是在70%至80%之间,高于西部平均水平。

二是陕西省小康社会进程差距在什么地方。经我们自己测算,陕西的小康社会进程为71.92%,国家公布的在69%左右,其差距主要是对社会保障人群数量的统计不一致。这几年,除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政策外,我省很多地方自费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由于在不断推进,因此存在统计数据滞后的问题,总体来说,处于69%到71%之间,高于西部平均水平,但是比东部、中部、东北等地区还是有差距的。那么差距在什么地方?在20xx年的6项指标中,经济发展程度是64.05%,比20xx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社会和谐程度是82.98%,提高0.73个百分点。生活质量实现程度74.32%,提高2.85个百分点。民主法制实现程度是89.95%,提高1.51个百分点。文化教育实现程度为66.51%,降低1.1个百分点。资源环境实现程度为63.1%,提高3.35个百分点。从6项指标来看,我们主要是在经济发展、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三个方面有差距,所包含的具体指标,其中人均gdp、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城镇人口比重、居民人均收入、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单位gdp能耗、常用耕地面积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等方面差距比较大。那么,到20xx年我们在西部能不能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呢?根据这几年的情况看,仍有几项指标有困难。一是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指标体系要求大于50%。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全国是3.3∶1,我们是4.1∶1,而且还在逐年拉大,到20xx年指标体系要求小于2.8∶1,按通常做法是达不到的,必须采用超常措施来解决。三是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求大于5%,我省20xx年的统计结果为2%多一些。四是平均受教育年限,目前是8.42年,能否如期实现大于10.5年的要求,对我们这个教育大省也是一个挑战。五是环境质量指数,指标要求达到100%,我们目前只有62%,任务十分艰巨。所以,按通常的情况来推测,仅仅采取常规的办法来推进,到20xx年这些指标都是难以实现的,必须下决心用超常措施加以解决。

我省正处在加快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发展态势和在全国所处的位次,20xx年我们不但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且还应该在西部率先实现。目前,西部已有三个省明确提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别是内蒙古、四川和广西,我省也应该创造条件提前实现这一目标。为此,我们组织一批同志专门进行了测算,如果到20xx年提前两年建成小康社会,我省小康社会进程将达97.87%,23项指标中有17项可以达到100%,有6个指标达不到标准,但还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果全国都建成小康社会了,陕西没有建成,人民是不会答应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突出重点,扎实苦干,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在抓好其他工作的同时,要在以下方面下大功夫。一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发展总量,优化发展结构。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尤其是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缩小城乡差距。三是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和产业,提高城乡居民素质,当然还包括缩小贫富差距等。

我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要经常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体系进行比较和衡量,看看我们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还在哪些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薄弱的程度如何?要做到心中有数,认识清醒,奋力赶超。当然,刚才讲的是20xx年的数据,20xx年数据应该会好一些,因为我们去年的增长速度是13.6%,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也比较快,还加大了对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相信在这些方面会有一些较大改善,希望20xx年数据出来后,大家能够认真对照一下,查找工作不足,加大工作力度。

二、同心协力,破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难题

应该说,我省目前面临的发展难题确实不少,但最突出的就是我6月2日在省政府全体成员会议上强调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城镇化水平低、经济外向度水平低三大难题。到底低到什么程度,我给同志们介绍一下。

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低。20xx年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排第17位,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排在第18位,从表面看两者大体相当。但我省居民收入水平二十几年间排名都在20名以后,20xx年还是22位,20xx年才到目前的18位,也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3%,差距还有3046元。农民收入则更不理想,从1980年到20xx年一直在29位至27位间徘徊,20xx年在全国排27位,去年和全国平均水平差距是1715元,仅相当于66.7%,而且差距还在逐步拉大,大前年差1400元,前年是1500元,去年扩大到了1700元。更重要的是,省内城乡居民收入比例高达4.1∶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2.2%,年平均增加475元,按这样速度测算,到20xx年大体上可以达到10278元。能否赶上全国平均水平,还需要付出很大努力。我省农民收入每年以13.8%的速度增长,年均增长347元,全国年均增长900元,我们到20xx年大体上是7647元,占全国的72.2%,到时候城乡差距仍然比较大,达不到小于2.8的要求,能不能年均增长14.8%或者15.8%,必须采用超常措施加以推进。最近,省委、省政府研究了一系列民生政策,首先从企业开始,用制度来保障职工收入的增加。20xx年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25223元,在全国排15位,但全国平均水平是28395元,我们只相当于90%,20xx年我省基本养老金水平位于全国第16位,达到1382元,是这几年提的比较高的,但还是不平衡,尤其是退休比较早的,工龄比较长的,参加养老保险比较晚的职工反而生活更加困难,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这些人员的收入水平。在提高公务员收入水平方面,也会拿出一些措施。只有企业职工、公务员等收入提高,才能带动社会水平的提高,促进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第二,城镇化水平低。去年全国平均城镇化率是46%,我省建设部门统计的是42%,公安厅按户籍统计提供的是38%左右。因为尽管有些人去城市居住了,但户籍问题没解决,随之带来了人员流动性大、管理困难等问题,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城镇化发展步伐,户籍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推进城镇化对提高农民的收入也是一个超常措施。北京一些研究机构研究认为,如果城镇化程度增长50%,能够促进农民收入增长7%。提高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是,减少农民,发展三产。如果通过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发展第三产业,使三产就业比重上升到39%,估计可以促进第二产业劳动者工资上升5.3%,这已经在四川灾后重建中得到了验证。

第三,经济外向度低。今年我省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左右,增长速度比较快,但是仅占经济总量的1%,全省资金流动总量中外汇占的比例也不高,外资企业的增加值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也不高,这方面我们还是有差距。

这段时间,我们主要围绕解决“三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尤其是解决城乡居民收入低、城镇化水平低方面有一些政策会陆续下发执行。希望大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来认识这个事情,从战略上统一思想认识,从责任上统一行动,加大实施力度,已经出台的措施,必须精心操作,见诸于行动。比如,推进农民进城,我们喊了多少年,现在主要精神就体现在这个文件中,公安部门要尽快拿出城市居民和城市居住两个管理办法,过去农民进城要有两个条件,即固定工作和固定住所,现在我们一再强调要放宽条件,在城市有连续的工作和暂时的住所就可以享受城市居民政策。这一制度与我国的土地承包法是不违背的,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对于退出享受农村政策的进城农民,要让他们享受城市政策,可以采取宅基地换取城市住房补贴、宅基地变耕地或置换城市用地指标等方法推进。农民退出农村,一定要有补偿,否则怎么退出。当然,目前的一些措施还带有尝试性,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解决“三低”问题,也需要上下协同,群策群力,省上出台了这些政策,市、县还有什么举措,只要有能力都可以做。我省在医改方面创造了神木模式、子长模式,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各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探索出好的经验和做法,然后我们在全省铺开。

三、精心实施,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

乡镇机构改革是20xx年开始试点的,国家20xx年部署,要求用二到三年时间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但由于考虑到我省需要换届和进行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等工作,乡镇机构改革一直在试点,现在到了下决心推进的时候了。而且经过试点,根据我省实际和城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思路,现在的方案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成熟,可能不需要二到三年的时间,用二到三个月的时间就能完成,关键看怎么组织。这次乡镇机构改革有几个重点,大家一定要掌握好。

一是责任在市县,特别是在县委、县政府。乡镇机构改革怎样实施,怎样推进,很大的自主权给了市县。现在的乡和镇已经大不一样了,我们最大的镇有十万人左右,还用三四十个人去管理肯定不行,而最小的乡只有六百多人,目前的管理体制也已不适应了。因此,自主权还在县里,方案报到市里认可就行。

二是机构如何设置,由县委、县政府来确定。我们提出了一个指导性意见,二万人以上的镇要专门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将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等都放在这个办公室,还要设立宣传教育办公室,文化站、中小学要管,还要加强农民思想教育工作。除了社会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外,这次还专门设立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和管理乡镇,每个镇都要有规划,要按规划建设,镇里的卫生、环卫、垃圾处理、文明村镇建设,包括乡村道路都由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来管。一万到二万人的乡镇,按三个机构设置,一万人以下按岗位来设置。

三是要大力推进撤乡并镇。我省现有1560多个乡镇,而东部、中部的一些省份大部分农村人口比我们多得多,乡镇的数字在600到900之间,少数1000左右,我们的乡镇规模太小,形成不了城镇中心,推进城镇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难度很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过去是管理农民,现在要服务农民,大力推进撤乡并镇,原则上不保留乡,陕南山区乡按25%的比例撤并,平原地区按照30%撤并。撤一个乡镇省财政补助25万,大体上全省乡镇保留在1000个左右,这与推进农民进城政策是相吻合的。现在许多村已经成为留守村,都是老人和孩子,我们要创造条件让农民不回去。今天为什么请书记、县长来呢?就是要统一思想,从城镇化的角度,从富裕农民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当然我们没有强制性要求。通过撤并乡镇形成的重点镇,是下一步城镇建设要重点扶持的。改革完成后,由民政部门统一办理手续。

四是其他的政策会相应跟上。包括经济适用房,我们提出市以上主要建廉租房和公共廉租房,省上加大了财政补助的力度。县镇重点是推广经济适用房,主要是给乡镇干部、公共服务设施的教师、医务人员解决住房,做到一户一套房。

五是本轮机构改革后要实行乡镇干部岗位津贴。机构改革什么时候完成,津贴什么时候实行,津贴标准省上确定,偏远和艰苦地方最高,按书记和镇长、副书记和副镇长、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分四档,由县委、县政府确定。乡镇机构改革只要我们准备充分,将会推进很快。

六是分流乡镇干部的去向。这次我们没有提出精简,编制以内的干部照常使用,如何调整是县里的权力,但是不能超编,不能额外进人。干部分流的第一个去向是,没有成立调查队的县,可以由这些干部成立调查队,每个县都要有;第二个去向是,带薪到村里去任职;第三是到公用设施为农民搞服务,特别是文化站之类的;第四是领办、创办为三农服务的实体,前提是服务三农。还可以采取其他途径进行分流,关键是把干部使用好。

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是以上几个核心内容,希望你们结合省上这次出台的两个文件,把精神领会好。与此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等文件,我们还要开会研究,将来会有一些具体措施,省级有关部门很快会将有关文件和配套措施下发。各县委、县政府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要有机构专门协调相关工作。

同志们,这几项工作都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民生政策,希望大家既要精心组织,加快推动,又要稳妥推进,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促进我省长远发展。

最新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四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各社会办养老机构、各敬老院:

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全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监测预警和秋冬季防控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 104号)、《安徽省民政厅关于扎实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民电〔2020〕 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民〔2020〕12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乡镇(街道)民政所、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紧在民政系统内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绷紧疫情防控思想之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坚决持续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严格按照《淮南市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淮民〔2020)117号)要求,以保障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部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巩固防控成果,防范疫情反弹。

1. 要强化疫情防控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对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隐患进行排查,不留任何死角,对排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巩固和推广,扎实有力推动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民政阵地。

2. 要加强“人防”、“物防”工作。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人员出入管理,重点做好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外出员工、返院服务对象、 探视家属等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查验安康码、测量体温、清洁消毒、“一米线”等基本防控措施,指导民政服务对象强化个人防护,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公筷制、分餐制、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科学储备口罩、体温计、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及其他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应急保障物资,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严格落实物品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快递包裹等各类物品的安全检查和外包装消杀,特别要加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食品釆购监管,保证各类食材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渠道安全、可追溯,保证釆购人员全程防护、定期检测,杜绝存在风险的人员或物品进入养老机构(含敬老院)。

3. 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指导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严格按照“四早”原则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强化流感等呼吸道疾病多病防控,确保及时排查发现,可续稳妥处置可疑病例。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严肃信息报告纪律,着力提升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实战能力。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乡镇(街道)民政所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的领导和监管责任,压实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部署,扎实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局机关要根据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及时调整并制定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防控措施,在抓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上多指导,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专业统领作用,推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保证行业内今冬明春安全。

3.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防控指南、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科学防护,全力做好服务对象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 院内管控、卫生防疫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区民政局成立督导组,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孙家德负总责,抽调业务人员参加,对全市养老机构(含敬老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导。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战,限时整改。对在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严肃追责。

最新养老机构运营协议书通用五

聘用协议编号:

同志:

您于 年 月 日与我养老院签订的 年期限的聘用协议(编号: ),现因您 的原因,养老院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解除聘用协议。请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院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离职。

特此通知

养老院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收(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两份,送乙方一份,甲方留存一份。

解除聘用协议通知书

劳动合同编号:

同志:

您于 年 月 日与我养老院签订的 年期限的聘用协议(编号: ),现因您 的原因,养老院决定于 年 月 日与您解除聘用协议。请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院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动离职。

特此通知

养老院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说明:本通知书一式两份,送乙方一份,甲方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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