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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 旅游业务合作协议(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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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 旅游业务合作协议(9篇)
2023-01-13 05:32:18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一

沙坡头古时称沙陀,元代称沙山,清乾隆年间因在黄河北岸形成了一个宽约20_多米,高约200多米的大沙堤而得名沙陀头,讹音为沙坡头。沙坡倾斜60度,高大的沙山悬若飞瀑,游人滑沙如从天降。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地质结构,人在沙坡顶上顺坡下滑,沙坡内便发出“嗡、嗡”的轰鸣声,犹如金钟长鸣,悠扬宏亮,故称“沙坡鸣钟”,是中国三大响沙之一。沙坡底下,有三眼清泉,经年累月,源源不断,汇入东南沙坡下的果园内,被当地人称为“泪泉”,民间还流传着泪泉的传说。这片园林古时称“蕃王园”,同林东边有“桂王陵”,桂王陵碑文依稀可辨,大概为明代遗址,如今叫“童家园子”,因曾经为童姓人家居住而得名。园林面积不大,但避风向阳,林木茂盛,溪流潺潺,鸟语花香,被游人誉为“沙海绿洲”。绿洲南临黄河,奔腾的黄河自黑山峡至沙坡头,一路穿峡越谷,九弯八折,在沙坡头形成“几”字形大弯,南岸形成“u”形半岛,似天工巧陈,缔造出了沙坡头胜景。

旅游区黄河南岸的“u”形半岛上,由北至南分布着湿地、梯田、荒漠、低山,远远望去阡陌纵横,景观层次分明;黄河人家淳朴、宁静、鸡犬相闻,是现代都市人放飞心身的绝好去处;半岛西南有“双狮山”雄踞河畔;再往南,绵延不断的香山山脉(贺兰山余脉)似一道屏障呵护着母亲河,呵护着沙坡头。

在“沙坡鸣钟”北部,世界第一条沙漠铁路,包兰铁路穿越沙海,畅通无阻,形成人间奇观,这里有为防风固沙保护铁路而建立的“五带一体”防风固沙体系,堪称世界一流的治沙工程麦草方格沙障,在铁路两侧形成绵延几十千米的绿色屏障,被称为:“沙岭笼翠”,是中卫八景之一。

沙坡头集大漠、黄河、绿洲、高山于一处,悠久的黄河文化和自然地域的过渡性、多样性,使北国的雄浑与江南的秀美和谐地交织于这里。据考证,沙坡头是唐代大诗人王维写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千古绝唱的地方。沙坡头融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治沙成果于一体,被世人称为“世界垄断性旅游资源”,“世界沙都”。为此,1994年沙坡头被列为国家级沙漠生态自然保护区,被联合国授予“全球环境保护500佳单位”称号,20_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全国首批4a级旅游区,成为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

大漠风光旅游区,位于包兰铁路北侧,包括铁路以北享誉世界的“五带一体”治沙工程以及广漠无垠的腾格里沙漠。这是沙坡头旅游区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这里可以参观沙生植物园;观看治沙成果展;骑骆驼游览原始沙漠风光;腾格里沙漠野营生存游戏;自驾车沙海冲浪;卡丁车运动;进行沙浴、沙疗;举行沙滩排球、足球、爬沙坡耐力赛、沙海探宝、观日出日落、观星赏月、玩太空球、赛马、赛驼等活动。旅游区内配置沙漠帐蓬、蒙古包、民族餐馆、沙地篝火狂欢中心、洗浴中心、绿色休闲中心等接待服务设施,有独具韵味的蒙族风情接待仪式等。拟建设大漠黄河观景台,游客至此,可登高远望奔流的黄河、无际的沙漠、苍凉的长城,感受雄浑旷远、洪荒古朴的文化。

羊皮筏子是黄河上一种古老的水上交通工具,俗称“排子”。因它由若干个(一般是13个)充气的羊皮气囊(当地人称“浑脱”)分三排捆扎在纵横交织的木杆上制成。皮筏可大可小,大筏用数十个羊皮气囊,也有由几个、十几个小筏联成的。羊皮筏不仅制作简单,操作灵活,搬运轻便,而且吃水线仅十几厘米,不怕搁浅,随时可以靠岸。它最大的优点是不怕触礁碰撞,安全性能极好。旅游用的羊皮筏,不仅充分利用了民间皮筏的所有优点,而且根据需要,专门制作了4米见方的大筏,更稳更平,也便于游客在上面活动。

黄河从黑山峡至沙坡头60多千米流程中,两岸山峰峭立,险滩幽谷,比比皆是,尤其在沙坡头段,先民们利用黄河水资源,开流挖渠,引水浇田,创造了在河心筑堤分水,自流灌溉的奇迹沙坡头黄河“都江堰”。为纪念先民的聪慧与伟大而建造的“白马拉缰”雕塑迎风破浪,巍然耸立,似向游人诉说着古老的黄河故事,是黄河漂流线上的一大亮点。这里的风景更加靓丽,这里的环境更加纯净,世界沙都,风景如画!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千年的水车,岁月的年轮!古老的渡口,感受漂流的那份惬意!沙尽头,美丽的绿洲!王维的诗写尽了这里的天寥地远!黄沙吹老了岁月,吹不老我的思念!曾经多少个夜晚,梦回故园!渺远的沙海,叮当的驼铃,这似乎是从丝绸古道走过的驼队!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二

旅游,是很多人爱做的事,偶尔抽出一两天时间去到别的地方欣赏风景,让自己得到全身心的放松,缓解压力。

然而,在别人享受快乐时光时,你有没有给别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呢?

每个人都知道文明就是要礼礼貌貌的,要守规则,可是在我玩的时候,有些人就有了很多文明的行为。

有一次,我和家人到梅山去欣赏梅花,那时正式梅花开放的旺季,到梅花山不仅是看五彩缤纷的梅花,还要看梅花山的古迹,我想去梅花山的神道上看一看,没想到人这么多,神道两旁有很多石像,有老虎的,有大象的,有骆驼的,有的或立,有的或蹲……正在我拍照,我看到有小孩骑在了老虎的背上,很是高兴,家长给他拍了照,这种行为很不文明,恶意破坏文物,这可是有几百年历史的呀!这样可是在破坏我们中国的文明形象呀,我真为他感到耻辱。

这样不仅破坏了文物,而且也让人看着不舒服,虽然自己很开心了,但别人不开心,你这样做不是太不文明了。

为了让别人文明,我就要做自己做到文明。

爸爸经常告诉我,文明要从小事开始,爸爸叫我一定要把果皮纸屑扔到垃圾桶里,还不能破坏古迹等等,于是,我养成了这个习惯,常常在旅游景点的地图上把洗手间的位置给记下来,方便我有垃圾的时候或要上洗手间的时候更快,找到垃圾桶在丢垃圾,正是因为这些小事,我在不会做出不文明和让人不快心的事,在游玩过程中,自己快乐,别人也快乐。

文明,体现在人的外表,也体现在人们的心中,没有文明就没有当今发展的社会,文明,要从小事做,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这样才可以让人文明一生,不要做不文明的事,记住,文明也是一种风景。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三

公司全体员工

首先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工作,公司将定于7月20-21号组织第二批员工旅游,本次旅游体现了公司领导体恤员工的心情,也是为了增进同事之间的友情及团队凝聚力,给大家创造一个开心放松的假期;此次旅游费用由公司承担。现将旅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旅游时间:

20xx年7月20日-21日早晨6:30

二、旅游地点:

泰宁大金湖

三、旅游出发集合地:

泉州侨乡体育馆老地方

四、注意事项:

1. 请全体员工按以上旅游的地点、时间准时参加,并在活动过程中服从导游 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

2. 晕车员工请自带晕车药及方便袋,注意防晒。

3. 请在游玩过程中注意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快乐乐的 出游。

4. 因天气变化无常,请大家自备雨具及衣物。

特此通知

预祝公司全体员工旅游愉快!

仙醇b2c电子商务运营中心

人力资源部

20xx年07月19日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四

20xx年7月4-5号,我们旅游专业的全体学生进行了入学后第一次实习,有了一次难忘的经历。

实习的第一天,我们早早的起床,七点准时在西门集合,搭上旅游车。一切准备完备时,汽车平稳的驶在高速公路上,我们的学习也正式开始。

焦导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导游员,从事导游工作已有七年之久。做完自我介绍之后,焦导开始向我们传授经验并解答疑问。

首先是导游辞的准备,焦导先讲述了导游辞须遵守的几个原则:

1、根据客人所在地准备导游辞。在这一点上,焦导以山西洪桐为案例,向我们分析了导游辞的内容,根据元末明初洪桐县大槐树下的移民运动,讲述移民故事和历史,拉近双方关系;

2、因人而异;

3、突出自我的优点与特色,注意扬长避短,取长补短;

4、讲而非背,不能死记硬背,要用口语表达内心凸现的辞令。在这一点上,导游员要做好充分的知识储备、练好语言表达能力,基本功打扎实、本领练高。

在导游辞的内容上,焦导向我们推荐了他们经常使用的方案——即从河南本土文化特色出发,熟练运用和发挥河南的优势。如,河南是中国姓氏起源地,占中国姓氏的50%,针对外省和港澳台回乡同胞,可从姓氏出发,拉进彼此之间的关系,导游辞也亲切的多。

作为导游,要时时刻刻从游客的利益出发,因此有几点时要随时注意的:1、审清行程,弄清客人的地区、行业;2、计算时间,安排好旅游日程;3、牢记宾馆、餐厅、旅游车电话,并在启程之前核实电话;4、核对名单,注意单房差及单间需要;5、免费证件,如学生证、老人证、记者证、军官证等;6、游客口味,甜咸、淡浓、酸辣等。

导游员在工作过程中,最不能忽略的便是自己的形象。在形象上,一是仪容仪表,要有形有素,切不可邋遢窝囊;二是导游辞,要报以佩服、注意语音语速;三是服务中要细心,无微不至,如提醒天气、交通要道的路况等。总之,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很杂,但要扎实稳重,一步一步慢慢来。

旅游车驶进洛阳,焦导开始向我们介绍洛阳本土状况,从九朝古都讲到唐三彩,从白马寺讲到龙门石窟,充分调动我们的兴趣。经过全国十大零售市场——关林市场时,焦导向我们讲述了关林的由来,我们仿佛回到了三国时期,目睹了武圣人关羽的风姿。

距离关林不久,便是我们今天的目的地——洛阳龙门石窟,全国三大石窟艺术宝藏之一。

下了旅游车,在前往入口的过程中,焦导向我们介绍了龙门的概况:龙门石窟开凿于北魏孝文帝年间,迄今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后来,历经东西魏、北齐、北周,到隋唐至宋等朝代又连续大规模营造达400余年之久。密布于伊水东西两山的峭壁上,南北长1000多米,现存石窟1300多个,体现出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很高的艺术造诣。

进入龙门,远远的看到东、西两座青山对峙,伊水缓缓北流。远远望去,犹如一座天然门阙,所以古称“伊阙”,这便是龙门的第一景。

龙门的第一站,是潜溪寺。寺下,碧绿清澈的泉水注入禹王池,池中金鱼翩然游动,十分自在惬意。潜溪寺是龙门西山北端第一个大窟,唐高宗年间所造,寺前有对联,右曰:“寿星无边竖穷三际”、左曰:“光明有象横遍十方”。洞内造像布局为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二天王。主像阿弥陀佛居中坐于方台座上身体各部比例匀称,是一个比较理性化的典型,极富初唐伟丽的作风。阿弥陀佛和其弟子迦叶、阿难合称为“西方三圣”,是佛教净土宗尊奉的对象。

在此,焦导讲述了三大佛窟艺术的不同之处:大同石窟比较抽象,显得粗犷;莫高窟以彩绘为主,雕刻不成熟;而只有龙门石窟展现了中国高超的雕刻艺术,在现代社会依然遥遥领先于世界。

之后是陈抟十字卷碑和宾阳三洞,宾阳洞位于洛阳市龙门石窟古山北部,开凿于始北魏景明元年,分南、中、北三洞。

北洞始凿于北魏时期,唐朝初年完成。主尊为阿弥陀佛,火焰纹背,繁杂而生动,属北魏晚期之作品。

中洞以其富丽堂皇的景象而成为龙门众多石窟中的魁首。正壁雕主佛释迦牟尼坐像,左右有迦叶、阿难二弟子和文殊、普贤二菩萨。地面刻莲花图案装饰,窟顶中间浮雕一朵盛开的大莲花,八身飞天,洞口内壁两侧为大型浮雕。

南洞北魏开凿,隋代至唐贞观十五年完工。主佛阿弥陀佛面部丰润,唇厚,衣纹自然,流畅。此佛像是魏王李素为长孙皇后祈福所造,造像上续北魏刚健雄伟,下开隋代生动活泼,属于过渡时期的风格。

宾阳三洞外,有碑刻,为褚遂良所做,为龙门二十品之最。

摩崖三佛龛地处西窟,凿造于武周时期,所造三佛代表过去、现在、将来,系典型的三世佛题材,崖壁上为三坐佛,以弥勒佛为主尊居中。该佛像系石灰岩所凿,不易保存且风化严重,再加上其为半成品,仅为毛坯,比较粗糙,因此被称为龙门石窟中最丑的佛像。

参观完摩崖三佛龛之后,我们经过一条滑索,其中间有鱼标,为测水位水流所用,该处石壁上有水位纪录:1982.7.31 154.50m 5550 m2/s;1937.8.6 154.32m 7020 m2/s。继续往前经过珍珠泉,泉水由山上流下,甘甜可口。

万佛洞在宾阳洞南边,位于龙门西山中部的崖壁上,是专为唐高宗、武则天做“功德”而开凿的功德窟,因窟内南北两壁所雕15000尊小坐佛而得名。正壁主尊阿弥陀佛,旁有释迦牟尼,反映了政治上一朝二皇的局面。满壁生辉的万佛及洞窟群像的雕刻,相互映衬,使整座窟室洋溢着令人敬畏的氛围。

莲花洞又名伊阙洞,开凿于北魏晚期,因窟顶浮雕有一朵美丽的大莲花而得名,洞内雕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主尊释迦牟尼像,佛像为立像,身着袈裟。两侧浅浮雕众位弟子,迦叶、阿难随侍左右,亦步亦趋,迦叶手执锡杖,阿难致礼肃立。在洞窟两壁刻满了大大小小的佛龛,布局或层次分明,或错落有致。其中每尊小佛仅有2 m2,为龙门石窟中最小的佛像。

再次是龙门石窟中最大的卢舍那大佛,位于奉先寺,龙门西山南段,是唐高宗李治所创建,相传皇后武则天曾助施脂粉钱两万贯,它是龙门石窟中规模最大,唐代雕刻艺术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作品。造像布局为一佛、二弟子、二菩萨、二天王、二力士等九尊大像。主像卢舍那大佛面相丰圆,庄严典雅,眉若弯月,双目府视,小口微笑,灵活而又含蓄的眼睛显得更加秀美。不论从哪个角度仰望大佛,都能和她的眼睛对视,这反映了佛教中终生平等和佛祖万能的观念。奉先寺显示了唐代雕塑艺术的最高成就,是唐朝这一伟大时代的象征,是东方佛教艺术的典范。

至此,西山各佛已参观完毕,焦导向我们总结了西山各佛的特征和共同点,之后由我们自己参观东山佛像、香山寺和白园。

东山各佛为明清开凿,其中具代表性的有西方净土变龛、千手千眼菩萨龛、高平郡王洞、看经寺和二莲花南、北洞。其中看经寺为东山最大的洞窟,洞内东、南、北三壁在台基上浮雕二十九尊罗汉像,均有残毁,整组造像形态逼真,形象写实,辅以适当的夸张,使造像在整体上显得整齐划一而不失个性的张扬,秩序井然而不失节奏的抑扬顿挫,是龙门石雕罗汉群像中的杰作。

香山寺与龙门石窟西山窟区一衣带水,隔河相望,因盛产香葛而得名。始建于北魏熙平元年,史传武则天常驾亲游幸,御香山寺中石楼坐朝,留下了“香山赋诗夺锦袍”的佳话。白居易曾捐资重修香山寺,后自号“香山居士”居于香山。后历经数朝,清康熙年间重修,乾隆皇帝曾巡幸香山寺。几经波折,1936年香山寺进行重修后,为蒋介石庆祝五十寿辰而在寺内建一幢两层小楼。蒋介石和宋美龄多次在此避署,这幢小楼位于香山寺内东南侧,被称为“蒋宋别墅”。

过了香山寺,进入白园,它是为了纪念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依山而建的,峰翠水碧,秀丽古雅。园内路转峰回,林木森森;山泉叮咚,池水清碧。幽雅至极。漫步石级而上,山腰有亭,名曰“听伊”。由听伊亭而上,在危岩翠柏中有一古朴典雅之阁庐,题额“乐天堂”,堂内有汉白玉雕成的白居易塑像,素衣鸠杖,栩栩如生,有飘然欲仙之态。出乐天堂朝右步拾级而上,即琵琶峰顶。在翠柏丛中,有砖砌矮墙围成圆形的墓丘,即唐代大诗人白居易长眠之地。墓前立有高大石碑3块,其中1块上刻“唐少傅白公墓”6字。

此后,我们的旅行告一段落,乘车回到学校,第一天的实习到此结束。

第二天七点,前往焦作市久负盛名的亿万饭店,它成立于1997年9月,隶属广东亿万机构,是集客房、餐饮、娱乐、健身、办公、商务、会议中心、商场、旅游、装修等为一体的中外合作大型综合性服务企业,是焦作首家四星级旅游涉外饭店。

饭店主楼高20层,拥有会议室9个,其中能提供五国语言同声翻译的国际会议中心,可承办400余人的大型会议。饭店拥有不同风格的餐厅,能容纳700人同时进餐,为中外宾客提供各类中西式菜肴。饭店主楼16、17层设有豪华观光餐厅,宾客即可品尝高档美食,又可观赏城市风光。饭店还有大型健康美容桑拿中心,欧式风格的大型夜总会,现代化的ktv包房等。

在亿万饭店餐馆之前,总经理亲自给我们做了演讲,其中包括亿万饭店的发展史、饭店的经营、人员的培训、饭店形象的树立等。另外,他向我们传授了走入社会后的工作经验,一是了解企业文化,热爱本企业;二是勤奋踏实,认真努力,善于察言观色。

在这两天的实习中,我了解了作为一个导游的职责、能力和任务以及饭店的开发、管理等内容,收获了大量经验。“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在这一年的学习里,我们获得了理论上的丰富知识,通过这两天的实习,我们才能把这些知识运用,实现了把理论转化为实践,把知识转化为能力的初衷。

二十一世纪需要有能力的人才,因此,这就更要求我们除了注重理论上的学习以外,还必须切实把理论转化成实践,通过实践,加深对理论的认识。

本次的旅游实习对于我来讲是一次非常难得的学习机会,相信在未来的学习与工作中,这次的实习经历也将会让我终生受益。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五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出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体集合时间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点__________________。(二)结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游览景点共________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舱位安排:特等舱__________人。一等舱__________人。二等舱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三等舱,其中上铺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其它舱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铺__________人,下铺__________人。

第二条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一)旅游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费用与支付

(一)旅游费用(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代收费:游船票__________元;景区门票__________元;

保险费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综合服务费(按代收费总额的__________ 收取)__________元。

3.旅游费用总额(代收费+综合服务费)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游费用总额不含用餐、索道、缆车及游船上的其他费用。

(二)费用的支付

1.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团人数:__________;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__________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二)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选填项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三)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旅游者签字(盖章):_________组团旅行社签字(盖章):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六

公司于20xx年*月组织川渝地区旅游活动。

本次活动本着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举行。旨在放松心情、亲近自然、体验旅游当地的风土人情。

但旅行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为了让本次出游成员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各成员旅游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全体出游成员对旅游过程中的安全、纪律等事项承诺如下:

1)遵守团队纪律,服从公司组织安排,不中途离团,不单独行动。参加此次活动期间各成员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2)活动期间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尊重旅游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情和风土人情。

3)妥善保管个人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4)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避免吃生食及来路不明的食品。

5)注意环保,不随地乱丢乱扔垃圾和废弃物,不乱涂乱画;注意自身言行举止,体现团队良好的精神风貌。

6)不参与其他任何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活动。

7)出游成员需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现金及通讯工具;保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并记录本次活动负责人联系电话。

8)由于出游成员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出游人员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成员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10)活动时间:20xx年*月**日08:00至20xx年*月28日24:00(共*天*晚)

11)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公司发出的关于“20xx年*月旅游活动安排”的通知文件)

12)本次活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139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对其承诺。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名)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七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八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轻纺公司员工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杜绝员工外出旅游期间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旅游期间安全、愉快,特制定旅游期间安全责任如下,请大家按要求做好监护和自我保护工作。

1.出游前认真学习相关旅游安全常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

2.旅游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文明旅游、安全旅游。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选择安全的住宿场所,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存。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危险品和违禁品。

6.选择安全的娱乐场所,参加各种活动时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不要进入各种非法营业的娱乐场所。

7.旅游期间,员工要单独行动须征得带队领导同意,并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领导,有情况要及时汇报。

8.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集会,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不法活动。

9.旅游期间,部门领导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带队领导负有监管责任,所有员工对旅游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己负责。

公司代表人: 部门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旅游代订业务协议书九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 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组团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组团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旅游者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 ,结束日期 ;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 元/人;

合计:¥ 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 ;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 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

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出发前 日至 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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