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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 国有企业岗位设置方案(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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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 国有企业岗位设置方案(八篇)
2023-01-13 05:32:58    小编:ZTFB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将铜川汽车博览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从天骏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工程项目委托给鄂尔多斯市爱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该项目工程负责垫资并承包给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施工完成,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铜川汽博园基础设施高压电力线路工程

二、工程内容:从天骏集团办公大楼前至天骏重卡/工程机械配件城4号楼高 压分支箱之间的高压电力线路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工程地点:铜川汽车博览园

四、工 期:共计90天:20xx年8月29日至20xx年11月26日(施工期间遇到停电、下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五、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

六、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为:玖拾万元整人民币(¥900000.00 元 )。

第二条 甲乙方与施工方驻工地代表

一、工程甲方代表 : 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姜国锦

三、施工方项目负责人:李志英

第三条 各方工作

一、甲方工作: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二、乙方工作:

1、与乙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乙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3、负责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4、负责向施工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三、施工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该项目工程施工任务。

2、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要求施工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4、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的施工方返工,施工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五条 验收

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方申请,组织鄂尔多斯市和效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分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第六条 工程预付款: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和时间:工程为一次性包死价,无保修金,竣工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八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鄂尔多斯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二

供电企业城乡电网改造的逐步完善,供电网络结构趋于合理,运行更加稳定、经济,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电力销售市场。但要巩固好现有的市场状况,在现有的市场基础上,寻求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开拓市场、就需要我们克服自身在营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注重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全力打造供电企业服务的新品牌。

一、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影响电力市场营销的几个问题

1、企业的服务理念没有完全建立,在员工的思想当中没有搞清楚开展优质服务与企业的利益、市场营销的关系,认为优质服务是额外负加的工作,没有同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阶段性的短期突击行为在职工思想当中根深蒂固,甚至还有部分人存在“服务低人一等”的错误思想,服务工作中缩手缩脚,不好意思,难为情。制约了优质服务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2、优质服务没有同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往往是重形式、走过场,一个活动接一个活动轰轰烈烈地搞过以后,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甚至有些人提到优质服务就是搞活动,上街宣传,发放用电宣传资料等。

3、服务的体制不顺,体系不健全。客户服务应是一个全面设计、全员参加、全过程控制的整体,错误认为供电企业服务是一些直接面向客户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在整个全过程控制的整体中没有真正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生产服务经营、经营服务窗口、窗口服务客户的服务体系。

4、服务的手段落后。在电力事故抢修中手段落后,抢修时间较长,停电范围较大,客户电费的收交手工操作,大客户跟踪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需求,报装接电手续的办理,并不是所说的“只要一个电话剩下的事由我们来做”,查询服务步骤较多。

5、服务的概念不是十分清楚,服务的内容仍停留在完成自己本职应尽的职责和工作上,比如供电设施的事故抢修、本身属供电企业运行管理的设备,由供电企业进行抢修,消除自已产权范围供电设备的运行缺陷和事故,保证安全供电,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优质服务。那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本身就是做好了优质服务工作呢?还是需要开展一些深层次的服务?

6、没有把优质服务融入企业文化的建设,供电企业服务品牌的定位、经营的战略、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方面都不很明确。开展服务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内容的社会活动较少。

二、注重文化建设、培育企业服务的新理念在近年来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中,供电服务有了明显的改进。

首问责任制,上门服务,“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窗口服务,自xx年开展的“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以来的承诺服务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都停留在一种被动的、浅层的、单一化的服务上,没有完全从一种基于“以人为本”、注入企业文化建设内涵出发进行的全面建设,没有真正的体现出在服务中人的价值观的实现。必须在培育服务理念的思想中,提升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员工竟争意识的培养。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把服务文化渗透到企业的所有活动中,提高服务文化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使员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阶段性突击行为为融入岗位工作深层次的开展。理解优质服务与企业效益、个人利益的密切关系,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注重个人形象同打造服务品牌结合起来,在同客户的服务交流中,通过人与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构通,达到文化沟通,使客户在优质服务中感受到实惠和愉悦的同时,使供用双方的道德情操得以陶冶和提高,传播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三、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开展好优质服务工作建立“机关服务基层,全局服务营销,营销服务客户,全员服务社会”的服务体系。

形成企业内外搞好优质服务的常态运行机制,充分保证营销窗口的服务功能发挥。把各个环节的服务要有机的组合起来,各服务环节的工作必须融入岗位职责中,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运作。通过各种优质服务的宣传活动、竟赛活动、评比活动来促进岗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注重在服务的细节上下功夫,在服务的难点上做文章。在服务机制的建立上要考虑做好同客户的联络机制建立,增进同客户的交流与构通,真正形成以客户为中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为客户服务的营销氛围。同时要严格履行好已建立起来的供电服务承诺机制,诚信践诺,通过全天候的报修服务、零点检修停电方案,快速的故障处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电,缩短停电时间,缩小停电范围等具体行为措施,体现出岗位服务的灵活机制来。在服务机制上还要考虑建立需求侧的分析和市场的预测机制。加强开展市场调研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掌握各类客户、各个时段的电力供需状况,建立客户的用电服务档案,跟踪管理和服务。随着我局新用电营销系统的建立,银行代收电费网点增加并趋于正常,用电营销的网络服务平台已经形成,建立现代化的用电营销信息服务机制是势在必行,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引进、完善各类应用系统,真正实现网上交费、报装、查询等服务,实现对大客户的运程监控、实时抄表、在线监测防窃等功能,实现服务机制的现代化。

四、明确服务的目标,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电力市场营销的良好环境,说句实话,问及有些员工服务的对象、标准等问题,并不是都能完全回答上的,只能笼统的说“客户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客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标准”这样一些大的概念。

那么客户的哪些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全部所有的用电需求都是我们服务的目标范围?如果是,那就是说包括客户产权的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事故抢修都需要由供电企业承担,这是就引出一个延伸服务的话题。所谓的延伸服务,实际上就是供电企业维修、事故抢修的范围扩大到用电客户的产权设备范围。如果不是延伸服务,供电企业实质上是在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供电企业管理运行的线路、设备正常维护和事故处理,本身就由企业自己来解决,只不过给社会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对客户优质服务的内容,实际上就限定在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完成,咨询、查询的服务,安全用电及用电法规的宣传等范围内。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服务,是供电企业业扩发展的必然,不能理解把对客户接电日期的缩短,报装手续的简便,是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主要内容,即就是报装接电日期再长,做为客户可能一生当中也只有办理一次报装接电;咨询、查询的服务毕竟很少;安全用电和用电法规知识的获得途径很多,当今社会知识信息发展迅猛,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和知识。所以用电客户产权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维修、事故处理,就是一个服务的盲区。

做为用电客户,由于受技术水平、维护经验所限,有些事故不容易查清原因,不能及时的自行排除,正常用电受到影响。做为供电企业,认为这是用户产权的线路设备,投入人力、物力等成本消耗进行处理,一户两户、一次两次还行,户多次数多、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的开支,况且有了第一次的延伸服务,在客户当中形成一种这本身就是供电企业服务范围的错误认识,甚至在这些线路设备上发生事故,或造成设备财产失窃,还要供电企业来承担责任。现在有些地方实行有偿服务,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一个服务中的执行价格,在设备维修、事故处理中执行。执行效果,各地说法不一。

有的地方客户满意,认为花少量的钱,能在短时间内恢复用电,尽快恢复了生产,自己损失减少,产出效益远抵于支出的服务费,而且方便,只要打一个电话,问题就觖决了。有的地方客户认为自己不懂电,供电企业通过我们销售电力,我们买你的商品,你理应提供保证供电畅通到户的服务,还另外收什么服务费。做为执行有偿延伸服务的供电企业,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

有企业反映:自有偿服务开展以来,有些用电客户自已能处理的故障、事故,也再不用打电话报供电企业处理,减轻了企业繁忙的报修压力;开支过多的材料费、车辆耗费等大大减少;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积极性,员工认为客户花钱消费服务,理应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还认识到通过自已为客户的服务,给企业增加了收入、创建了服务形象,个人价值也再一次得以体现。有的企业反映:给客户干了活,可钱难以要回,遇到个别客户认为花钱消费服务,必须给我服务周到,稍有不合心意就到处投诉。认为挣钱不多,惹了一身的臊,延伸服务是为了搞好优质服务,反而事与愿违,没有达到真正的目的。

综观各地的延伸服务,我认为,延伸服务是优质服务的必然,收费服务也是势不可挡。但我想这样的服务收费一是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标准,而且政府明文规定;二是收费的标准应该以确保收回材料费和车辆耗费为基本,根据不同的用电客户,收取不同的人工费,对于居民客户的服务可以免收人工费,三是收费标准中价格成分的构成应该公开,并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四是在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与客户商定明确是否需要延伸服务,需要哪些服务,然后供电企业建档立案,确定具体的服务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服务的盲区,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供电服务的方便、快捷和周到,才能畅通电力营销的渠道,达到客户企业双方满意。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三

合同编码: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单位:元 工程

名称

合计

1、施工地点:

2、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3、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方式,包含施工图范围内全部设备、辅材、施工费、检测费等直至送电并达到正常用电状态一切费用(甲方仅负责向供电公司交纳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费,其余费用和工作由乙方负责)。

5、结算方式:进场付工程款的30%,施工完送电后付65%,余款5%质保期满后10日内付清。

6、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施工现场。

7、工期不得延误,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顺延,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否则构成违约。

8、质量保证承诺:施工之日起二年内若有质量及影响甲方用电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承担更换配件等直至达到甲方正常用电的所需规格型号 量 金额 工期

9、乙方承诺确保具有安装施工资质,确保安装设备、设施质量,如发生施工、设备、设施等导致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独立承担与施工有关的一切责任,如果甲方被第三方追究责任,乙方构成违约,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11、甲方通讯地址为: 乙方通讯地址为: 乙方维修电话:向以上地址所发专递、信件视为已经通知对方。甲方拨打乙方维修电话视为通知对方需要维修,无论乙方是否接听电话。因乙方关机、无法接通、不接听电话或不及时回复电话等原因导致不能接通的,乙方构成违约。

12、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合同法》解决。违约金性质为惩罚性违约金,数额为总价款的 %,违约方处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1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2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四

自xxxx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着营销方面的工作。从最开始的抄表催费,到专职的电费核算。xxx年,全所智能电表轮换完成后,转为营销员岗位,主要负责集抄运维、数据管理工作,同时身兼营销资料管理员、网络维护及供电所内训师等多项工作。

回首自己这十几年来的工作,心中感概颇多。有工作中取得了成绩的自豪感,也有不如意时的失落感。平凡的一线工作繁琐、辛苦,但是不管怎样,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使自己适应电力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长期的营销工作,使我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被表彰为国网恩施供电公司营销技术能手,并于xxx年11月,代表公司参加了省电力公司技能比武,取得了历年来的最好成绩。

为了帮助同事们提升营销业务技能,我们经常利用雨天进行集中培训,毫无保留地把我自己所懂的知识、积累的经验传授给同事们,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共同提高,我觉得是一件非常快乐而有意义的事。

集抄数据采集运维是一件非常辛苦的工作, 辖区全乡有低压用户12837户,公变199台,专变55台,加之屯堡辖区山高林密,大多台区住户分散,集抄运维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大。我每天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关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对信息采集不成功的表计,一一分析原因进行排除,如果确认出现了故障,哪怕是最偏远的一户,爬山涉水也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因为必须确保所有的设备运行正常,才能保证采集率100%。

xxx年5月3日清晨,我登录系统发现一级水库双龙村香龙坝台区有一户数据未采集成功,初步分析是用户表计故障,当即带上设备和同事熊国辉一起去现场核查处理,先驱车一个多小时到双龙村委会,下车花20多分钟乘渡船过一级水库,再步行一个多小时翻过一座山,才到达目的地。经过检查,发现数据模块烧毁导致采集不成功,立即更换了新模块。这样的事例在日常的采集运维工作中很常见,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奔波。

公司下达的智能表数据采集考核指标,公变、专变采集率100%,低压采集率98%。而我们所的公变、专变采集率一直是100%,低压采集成功率也始终保持在99.5%以上,甚至达到了100%。

在搞好采集运维工作的同时,我还要查看分析系统每天自动生成的用电信息报表,精准定位线损波动超过预警的配电台区,与前期线损异常台区进行对比分析,列出需要现场巡查的台区清单,并制定巡查计划。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有辛苦的付出,就一定总会有丰厚的回报。xxx年一季度,公司公布的营销同业对标结果,我们所综合指标在全公司十四个供电所中排名第一。

这份沉甸甸的成绩单里,浸润着大家的汗水和辛劳,也有我的一份付出!

我深爱着我的这份工作!虽平凡,但忙碌而充实。

今后,我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踏实工作,快乐生活,让自己的人生在奉献中闪光。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五

电力销售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销售量受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及各行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供电企业城乡电网改造的逐步完善,供电网络结构趋于合理,运行更加稳定、经济,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电力销售市场。但要巩固好现有的市场状况,在现有的市场基础上,寻求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开拓市场、就需要我们克服自身在营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注重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

电力销售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销售量受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及各行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供电企业城乡电网改造的逐步完善,供电网络结构趋于合理,运行更加稳定、经济,供电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电力销售市场。但要巩固好现有的市场状况,在现有的市场基础上,寻求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开拓市场、就需要我们克服自身在营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注重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上下功夫,全力打造供电企业服务的新品牌。

一、在优质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影响电力市场营销的几个问题

1.企业的服务理念没有完全建立,在员工的思想当中没有搞清楚开展优质服务与企业的利益、市场营销的关系,认为优质服务是额外负加的工作,没有同自己的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阶段性的短期突击行为在职工思想当中根深蒂固,甚至还有部分人存在“服务低人一等”的错误思想,服务工作中缩手缩脚,不好意思,难为情。制约了优质服务工作全面深入的开展。

2.优质服务没有同岗位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往往是重形式、走过场,一个活动接一个活动轰轰烈烈地搞过以后,在具体的工作当中没有真正地体现出来。甚至有些人提到优质服务就是搞活动,上街宣传,发放用电宣传资料等。

3.服务的体制不顺,体系不健全。客户服务应是一个全面设计、全员参加、全过程控制的整体,错误认为供电企业服务是一些直接面向客户的部门和员工的工作,在整个全过程控制的整体中没有真正形成:机关服务基层、生产服务经营、经营服务窗口、窗口服务客户的服务体系。

4.服务的手段落后。在电力事故抢修中手段落后,抢修时间较长,停电范围较大,客户电费的收交手工操作,大客户跟踪管理跟不上发展的需求,报装接电手续的办理,并不是所说的“只要一个电话剩下的事由我们来做”,查询服务步骤较多。

5.服务的概念不是十分清楚,服务的内容仍停留在完成自己本职应尽的职责和工作上,比如供电设施的事故抢修、本身属供电企业运行管理的设备,由供电企业进行抢修,消除自已产权范围供电设备的运行缺陷和事故,保证安全供电,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优质服务。那么,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本身就是做好了优质服务工作呢?还是需要开展一些深层次的服务?

6.没有把优质服务融入企业文化的建设,供电企业服务品牌的定位、经营的战略、员工个人价值的实现等方面都不很明确。开展服务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内容的社会活动较少。

二、注重文化建设、培育企业服务的新理念

在近年来开展的优质服务活动中,供电服务有了明显的改进。首问责任制,上门服务,“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窗口服务,自20xx年开展的“电力市场整顿和优质服务年活动”以来的承诺服务等,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都停留在一种被动的、浅层的、单一化的服务上,没有完全从一种基于“以人为本”、注入企业文化建设内涵出发进行的全面建设,没有真正的体现出在服务中人的价值观的实现。必须在培育服务理念的思想中,提升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员工竟争意识的培养。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把服务文化渗透到企业的所有活动中,提高服务文化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使员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阶段性突击行为为融入岗位工作深层次的开展。理解优质服务与企业效益、个人利益的密切关系,是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注重个人形象同打造服务品牌结合起来,在同客户的服务交流中,通过人与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构通,达到文化沟通,使客户在优质服务中感受到实惠和愉悦的同时,使供用双方的道德情操得以陶冶和提高,传播企业文化,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三、建立健全服务机制和服务体系,使员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开展好优质服务工作

建立“机关服务基层,全局服务营销,营销服务客户,全员服务社会”的服务体系。形成企业内外搞好优质服务的常态运行机制,充分保证营销窗口的服务功能发挥。把各个环节的服务要有机的组合起来,各服务环节的工作必须融入岗位职责中,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日常化的运作。

通过各种优质服务的宣传活动、竟赛活动、评比活动来促进岗位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注重在服务的细节上下功夫,在服务的难点上做文章。在服务机制的建立上要考虑做好同客户的联络机制建立,增进同客户的交流与构通,真正形成以客户为中心,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为客户服务的营销氛围。同时要严格履行好已建立起来的供电服务承诺机制,诚信践诺,通过全天候的报修服务、零点检修停电方案,快速的故障处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电,缩短停电时间,缩小停电范围等具体行为措施,体现出岗位服务的灵活机制来。在服务机制上还要考虑建立需求侧的分析和市场的预测机制。加强开展市场调研和需求侧管理工作,掌握各类客户、各个时段的电力供需状况,建立客户的用电服务档案,跟踪管理和服务。

随着我局新用电营销系统的建立,银行代收电费网点增加并趋于正常,用电营销的网络服务平台已经形成,建立现代化的用电营销信息服务机制是势在必行,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进一步引进、完善各类应用系统,真正实现网上交费、报装、查询等服务,实现对大客户的运程监控、实时抄表、在线监测防窃等功能,实现服务机制的现代化。

四、明确服务的目标,提供优质的服务,营造电力市场营销的良好环境

说句实话,问及有些员工服务的对象、标准等问题,并不是都能完全回答上的,只能笼统的说“客户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客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标准”这样一些大的概念。那么客户的哪些需求是我们服务的目标?全部所有的用电需求都是我们服务的目标范围?如果是,那就是说包括客户产权的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事故抢修都需要由供电企业承担,这是就引出一个延伸服务的话题。

所谓的延伸服务,实际上就是供电企业维修、事故抢修的范围扩大到用电客户的产权设备范围。如果不是延伸服务,供电企业实质上是在履行好自已的职责,供电企业管理运行的线路、设备正常维护和事故处理,本身就由企业自己来解决,只不过给社会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

对客户优质服务的内容,实际上就限定在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完成,咨询、查询的服务,安全用电及用电法规的宣传等范围内。报装接电按期践诺的服务,是供电企业业扩发展的必然,不能理解把对客户接电日期的缩短,报装手续的简便,是给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主要内容,即就是报装接电日期再长,做为客户可能一生当中也只有办理一次报装接电;咨询、查询的服务毕竟很少;安全用电和用电法规知识的获得途径很多,当今社会知识信息发展迅猛,人们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来获得他们需要的信息和知识。

所以用电客户产权的供电线路和设备的维修、事故处理,就是一个服务的盲区。做为用电客户,由于受技术水平、维护经验所限,有些事故不容易查清原因,不能及时的自行排除,正常用电受到影响。做为供电企业,认为这是用户产权的线路设备,投入人力、物力等成本消耗进行处理,一户两户、一次两次还行,户多次数多、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的开支,况且有了第一次的延伸服务,在客户当中形成一种这本身就是供电企业服务范围的错误认识,甚至在这些线路设备上发生事故,或造成设备财产失窃,还要供电企业来承担责任。现在有些地方实行有偿服务,政府物价部门核准一个服务中的执行价格,在设备维修、事故处理中执行。执行效果,各地说法不一。

有的地方客户满意,认为花少量的钱,能在短时间内恢复用电,尽快恢复了生产,自己损失减少,产出效益远抵于支出的服务费,而且方便,只要打一个电话,问题就觖决了。有的地方客户认为自己不懂电,供电企业通过我们销售电力,我们买你的商品,你理应提供保证供电畅通到户的服务,还另外收什么服务费。做为执行有偿延伸服务的供电企业,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有企业反映:自有偿服务开展以来,有些用电客户自已能处理的故障、事故,也再不用打电话报供电企业处理,减轻了企业繁忙的报修压力;开支过多的材料费、车辆耗费等大大减少;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积极性,员工认为客户花钱消费服务,理应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还认识到通过自已为客户的服务,给企业增加了收入、创建了服务形象,个人价值也再一次得以体现。

有的企业反映:给客户干了活,可钱难以要回,遇到个别客户认为花钱消费服务,必须给我服务周到,稍有不合心意就到处投诉。认为挣钱不多,惹了一身的臊,延伸服务是为了搞好优质服务,反而事与愿违,没有达到真正的目的。综观各地的延伸服务,我认为,延伸服务是优质服务的必然,收费服务也是势不可挡。

但我想这样的服务收费一是应该有一个具体的操作标准,而且政府明文规定;二是收费的标准应该以确保收回材料费和车辆耗费为基本,根据不同的用电客户,收取不同的人工费,对于居民客户的服务可以免收人工费,三是收费标准中价格成分的构成应该公开,并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四是在同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与客户商定明确是否需要延伸服务,需要哪些服务,然后供电企业建档立案,确定具体的服务方案。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消除服务的盲区,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供电服务的方便、快捷和周到,才能畅通电力营销的渠道,达到客户企业双方满意。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负责组织____________省电力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_________________辽宁省电力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七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实施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第一条:乙方承担的送电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名称:送电工程

工程地址: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面积计算,费用进行相应增减。

第二条: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如下:

(一)甲方负责按照供电部门审定的设计图纸建设小区配电室、箱变的土建房屋、基础、小区红线内电力土建管线、桥架、楼内通道的建设。

(二)依据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配合乙方到规划部门办理路由批复手续。

乙方责任如下:

(一)居民住宅:从供电线路(或变电站、开闭站的电缆接头)至居民表计以上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二)公建设施:从供电线路至计量点以上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三)送电工程费包括以上两条供配电设施的前期、设计、材料和设备购臵、安装、调试等费用。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经双方商议,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x元,大写肆佰陆拾陆万元整。(甲方前期购买的变压器等装臵费用150万元,施工建设完工后资产无偿移交给供电部门。)

甲方先交伍拾万元做为前期费用。

如甲方交款逾期则工程送电日期顺延。

第四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及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有任何变更,甲方应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已开始设备材料采购,则本合同价款不变,如乙方还未开始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则按照变更后的工程量重新商定合同金额。

第五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应保证所建设的配套电力设施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甲方应保证按照乙方审定的设计图纸向乙方提供配电设施用房及线路通道,并能满足国家标准及规范,同时符合电力部门安全运行要求。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提供施工条件: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配电施工。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及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协助解决甲方红线内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开工后继续协调遗留问题。

(二)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红线内青苗、树木赔偿,负责协调处理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

(三)提供水电及交通条件:负责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负责在开工前将红线内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满足供应需要。

(四)提供技术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校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对已完工红线内的电力管线,甲方应协调其他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如有损坏,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六)提供开放式、无遮拦的居民及底商的电表箱安放位臵,方便居民及底商客户使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程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各项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二)乙方在甲方红线内施工,需接受甲方的调度安排,如因此引起工程延误,则工期顺延;甲方提供红线内其他管线图,乙方注意对沿线已完工程进行保护,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赔偿相关费用。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八条:工程延期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一)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二)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小时。

(三) 不可抗力。

(四) 自甲方项目资料齐全递交规划部门之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未在二个月内办理完毕。

(五) 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送电日期

甲方交纳全部付款后,组织人员施工送电。

第十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第十一条:违约

甲方不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甲方二份、乙方四份,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需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解决。

建设单位:

实施单位:

年月日:

电力国企岗位提升方案范文(精)八

供电方:

用电方:

为明确电力供应与使用中供电方和用电方的权利义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电用电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以下文本中的填空线“ ”由供、用电双方协商一致或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为供选择项,选用的以“r”标记,不选用的用“s”标记。

1. 用电地址、用电类别和用电容量

1.1 用电地址:

1.2 用电类别:

1.3 用电容量:

1.3.1 变压器容量为 (其中分台容量为 )。

1.3.2 与供电电源直接接用(含通过隔离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为 。

1.3.3 用电方自备电源容量为 。

1.3.4 用电保安电源为: □供电方提供;□用电方自备,用电方自备的保安电源容量为 。

1.3.5用电方应安装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为 千乏。

2. 供电方式和供用电质量

2.1 供电方式

2.1.1 供电方以额定频率为50赫兹、额定电压为 千伏的交流电源向用电方供电。

2.1.2 供电电源:

2.1.2.1 第一路供电电源:

(1)供电方由 ,以 千伏电压,在 向用电方供电。供电容量为 千伏安(千瓦)。

(2)用电方采取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意外断电对安全产生的影响:

自备发电机 千瓦,安装 地点,或采用不间断电源(ups) 伏安,安装点 。

2.1.3 未经供电方书面同意,用电方不得自行接入其他电源或向第三方转供电力。

2.2 供电质量

2.2.1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用电方依法依约用电的情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连续供电。

2.2.2用电方用电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 以上。

2.2.3供电方有权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电能质量进行检测,如用电方谐波、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或安全运行造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gb/t12326-20__、gb/t15543-20__和gb/t14549-1993(该标准被修订或替代时,按修订或替代的标准执行)规定的要求时,供电方可中止对其供电,由此造成的损失,供电方有权向用电方主张赔偿。

3. 供、受电设施产权分界及维护责任

3.1 供、受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详见附图:《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2 供、用电双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责其电力设施的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但安装在用电方处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方应妥善保护,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外力和第三人破坏。

3.3 供电方和用电方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和受电设备,除另有约定外,未经管辖单位同意对方不得操作或更动;如因紧急情况必须操作或更动的,事后应迅速通知管辖单位。

3.4 电力设施的维护,是指对供用电双方产权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或在自然损害或外力损坏影响电力设施正常和安全运行时进行的维修、更换等工作。

用电方受电设施的产权属于用电人,由其对该受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用电方应做好受电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受电设施发生触电损害事故和遭受外力破坏,配合供电方用电检查,为供电方抄表、收费提供方便等,如因用电方受电设施引发电力事故的,应由用电方承担责任。

3.5 用电方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检查、检修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的用电事故时,应及时向供电方报告。供电方有权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如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有权要求整改,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完毕,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4. 用电计量

4.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自动化终端、计量柜(计量表箱)、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试验接线盒及其二次回路等。计费电能表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拆除、校验、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负责办理,用电方应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4.2 用电计量装置原则上应安装在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处。若产权分界处不宜装设,经协商供电方可采用 方式计量,另行装设在 。

若计量点设在任何一方的设施内,则由产权所有者承担从产权分界点至计量点间电力设施的损耗电量的电费。

4.3 用电方不同性质的用电,应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计量。

4.4 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

用电分类供电电压/计量点电压(v)计量设备规格准确度等级 计算倍率备注

5. 电价、电费结算及电费查询方式

5.1电价

供电方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分类电价,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电价或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5.2电费结算方式

5.2.1 用电方的电费结算执行 □单一制电价 □两部制电价,

□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 。

基本电费按: □变压器容量计算,变压器容量(含不通过变压器接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为 千伏安。

□最大需量计算,最大需量合同值为 千瓦。用电方当月实际最大需量值超过最大需量合同值5%以内(含5%)的部分,按合同约定值收取基本电费,超过5%部份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约定的最大需量值调整时,按现行物价文件执行。

5.2.2用电方同意采用“先支付电费后用电”电费结算支付方式。

5.2.2.1首次办理预售电业务用户,为防止发生接电后立即停电的情况,用电方应结清已使用电费,并按不低于约定的预存金额预存电费。

5.2.2.2供电方定期按合同约定的电价标准测算乙方剩余电费余额,用电方有义务根据供电方提供的各类服务渠道查询用电信息,了解测算电费余额,在余额不足时及时续交电费,确保测算电费余额充足。由于用电方未及时续交电费引起停电,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用电方承担。

5.2.2.3当用电方测算电费余额低于约定的停电阀值时,供电方可对用电方实施停电。用电方续交电费后,当测算电费余额大于停电阀值,通知供电方恢复供电。

5.2.2.4用电方可根据日常用电情况,填写以下内容(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1)用电方首次预存金额:________元(不低于500元)。

(2)用电方预警阀值:○500元 ○1000元 ○5000元○10000元○50000元。

5.2.2.5用电方停电阀值:_零_元。

5.2.2.6如用电方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当测算电费余额低于预警阀值时,每次自动代扣的预收金额为:○5000元○10000元 ○50000元 ○10000元,○500000元,其他:________元。

5.2.3结算周期及抄表例日:供电方原则上实行固定结算周期和抄表例日,但如遇特殊情况,供电方可适当调整结算周期及抄表例日,用电方应予以配合。结算周期及抄表例日如有变化,以供电方通知为准。

5.3电费结清期限:若抄表时间为当月20日前,用电方应于当月抄表之日起10日内结清当月电费;若抄表时间为当月20日及以后,用电方应于月末前结清当月电费。

5.4对于预存电费,供电方可根据用电方需要,按充值金额开具收款凭证,待抄表周期结算电费后,可开具电费发票。

5.5电费查询方式:用电方可选择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关注“广西电网95598”广西电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登陆95598网上营业厅( )、拨打95598热线电话或营业厅柜台服务等方式查询电费。

5.6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的,应当先结清电费后再协商解决。

5.7 用电计量标准:在用电方远程自动化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以远程自动化系统计量电量为准。远程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影响计量准确的,以现场抄表读数为准。

5.8供电方发现因计量装置记录不准或其他原因导致少计或多计电量时,供用电双方应依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5.9根据需要,供、用电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或电费担保协议。

5.10电费查询方式:用电方可选择开通短信提醒服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南方电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登陆95598网上营业厅()、拨打95598热线电话或营业厅柜台服务等方式查询电费。

6. 供用电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6.1 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和用电方依法依约用电的情况下,供电方应连续向用电方供电。因供电设施计划或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或因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供电方应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停电手续。除上述因故中止供电外,其他原因需要停止供电时(窃电或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除外),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如因政府要求供电方对用电方停止供电的,供电方有权对用电方停止供电,造成的后果由用电方承担。

6.2 供电方应在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用电方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到供电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交付费用。

6.3 用电方有权查阅自己的电价、用电电量及电费等资料,供电方应提供方便。

6.4 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安装在用电方处的用电计量装置,发现计量装置异常时,应及时报告供电方。用电方有权要求对计量装置进行校验,但如果校验合格,则由用电方承担验表费。

6.5 用电方自有的用电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电网运行规程。

6.6 用电方应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进网作业电工,进网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6.7 用电方应依法用电,不得从事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实施窃电。用电方窃电的,供电方有权当场中止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电方承担。窃电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供电方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8 为保障电网安全和制止违法用电行为,供电方有权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工作,该用电检查权的行使与否不影响、减轻或免除用电方对其用电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维护之责。用电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不得阻挠、拖延或拒绝。

6.9 用电方需变更用电时,应事先提出申请,并携带有关证明文件,到供电方营业场所办理手续,变更供用电合同。

6.10 用电方暂停、减容,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办理。

6.11 用电方应当按照不同时期的电力供应情况以及当地政府计划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实行计划用电和错峰用电。

6.12 供、用电双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用电方的用电设备如需由供电方调度的,双方应另行签订电力调度管理协议。

6.13 若用电方未能及时充值导致自动断电后,用电方须确认用电设备处于关闭状态,做好安全措施,不要随意触摸电路及电器可能带电部分。

6.14 用电方连续6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的,供电方有权以销户终止用电方用电。用电方需再用电时,按新装用电办理。

6.15预付费专项约定

6.15.1用电方采用预购电方式向供电方购买电量后再用电。当剩余电量不足时,系统直接跳闸中止供电。用电方应根据实际用电情况查询电量或电费余额,及时预存电量或电费,避免断电,否则造成的一切停电损失由用电方承担。

6.15.2 供电方安装预付费控制装置时,用电方应予以配合。供电方安装完毕后,对预付费控制装置进行加封,并由供电方对预付费控制装置运行进行监督检查。

6.15.3 用电方有正常使用和保管预付费控制装置的义务,预付费控制装置损坏或跳闸机构损坏的,由用电方维修或更换,以确保预付费控制装置和跳闸机构运行正常。如预付费控制装置损坏,用电方经供电方通知逾期未整改的,供电方可中止供电。

6.15.4 每月结算的电量按照双方约定计费的计量装置为准。预付费控制装置作为电量、电费的参考。

6.15.5 如用电方有陈欠电费,须从用电方每次预购电费款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用于支付陈欠电费及违约金,至用电方交清陈欠电费及违约金止,其余金额购当月电量。供电方仍有权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向用电方追索陈欠电费及违约金。

6.15.6 用电方按综合平均电价,综合考虑用电量、力调电费、政策性调价等因素预购电量。购电时,供电方向用电方开具临时收费收据,每月月末抄表结清电量电费后,用电方退回临时收据,再开具正式发票。多购电量结转下月使用,不足部分在购下月电量时先行扣付。

6.15.7 用电方必须凭电费资金到达供电方电费账户的有效单据或证明向供电方购电。

6.15.8 用电方预购电后,持购电卡(安装在供电方变电站的预付费控制装置,应交由运行值班员)插入预付费电能表读写卡插孔,将所购电量数据输入预付费电能表。

6.15.9 供电方定期或不定期对预付费控制装置进行巡检,用电方应配合检查。用电方负责预付费控制装置的保管,发现预付费电能表电子显示故障、欠费不能跳闸或误跳闸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电方维护处理(报修电话: 95598)。供电方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并处理故障。

6.15.10 用电方应掌握本单位日用电量和预购电量使用、剩余情况,及时续购电量。如因用电方未能及时续购电量或其他用电方原因引起预购电量用完跳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电方承担。

6.15.11 用电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拆除装置的任何部件、封印;不得改动相关控制回路,或以其他手段导致控制装置失效;用电方未能及时续购电量引起预购电量用完跳闸,用电方不得强制合闸。否则,按违章用电论处,并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五项的规定,用电方须承担每次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使用电费。造成预付费控制装置损坏的,用电方还须赔偿预付费控制装置。若用电方存在窃电行为的,供电方有权依法立即中止对用电方供电,除按国家电力法规补交电费及处罚违约使用电费外,供电方有权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电方刑事责任。

7. 通知: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保持相互之间通讯联系:

7.1 供电方通讯方式:市话通讯、号码:95598

7.2 用电方通讯方式:市话通讯、号码:手机1: ,联系人:

7.3 依据本合同或有关法律规定,供电方需事先向用电方发出的相关通知(包括催交提醒、停电通知等),供电方可选择用电方提供的上述任何一种通讯方式向用电方进行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话、电视或报纸公告、用电地址所在社区公告等。用电方应保证上述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有效。如上述通讯方式任何一项变更的,用电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供电营业厅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供电方仍按以上方式通知的,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用电方自行承担。

通知或者法律文书被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的,应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之日视为已有效送达;

(2)以公告方式通知的,应于公告刊登或发出之日视为有效送达;

8. 违约责任

8.1 供电方未按本合同第6.1条规定的办理停电手续,或因供电方责任造成电力运行事故,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2 因用电方责任造成供电方对外停电,用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3 因供电方责任造成供电质量不符合本合同2.2.1款规定的质量标准,给用电方造成损失的,供电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和九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8.4 因用电方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给用电方自身造成损害的,由用电方自行承担责任;给供电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电方应参照《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电方责任造成的扩大部分损害的赔偿责任。

8.5 在电力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受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受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但产权所有者不承担因受害者违反安全或其他规章制度,擅自进入供、受电设施非安全区域内而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

8.6因用电方维护管理不当导致用电、受电设施不符合有关技术、安全标准而引起事故,给供电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电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8.7 用电方未按约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电费结清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当年欠费的,每日按欠费总额的2‰计算;跨年度欠费的,每日按欠费总额的3‰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及违约金的,供电方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中止供电并酌情将欠费情况反馈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8.8 用电方违约用电或存在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行为,供电方有权予以制止。用电方除补交有关费用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违约使用电费。补交费用和违约使用电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8.9 用电方存在《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窃电行为的,除补交电费外,还应承担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窃电量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8.10 用电方因保护不善而造成用电计量装置损坏,并造成供电方损失的,由用电方承担赔偿责任。

8.11 供电方经检查发现用电方有违反《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的,供电方可要求其进行整改,用电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的,供电方可依法中止供电。

8.12 用电方应保证己方电气设备的运维人员具有电工资质,并具备一定的电气设备运维技能,否则因用电设备运行维护不当造成的全部后果由用电方承担。

8.13 其它违约责任依照《供电营业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供电用电办法》有关条款处理。

9. 争议解决办法

供电方、用电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电力管理部门调解。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可向供电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其他

10.1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全部条款已经双方详尽阅读和理解,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 年。若任何一方有异议,须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同一期限。

10.2 本合同的修改、变更或双方协商解除,必须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0.3 本合同一式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附图包括:《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因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调整而不适用时,按新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标准执行。

10.6 本合同生效,且用电方新建或改建的受(用)电装置经检验合格后,供电方开始向用电方供电。

10.7 本合同印刷的内容和手写的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

11.1用电方应保证其用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因用电方用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供电方的供电设备不能正常供电的,由用电方赔偿供电方的损失;在合同期内因用电方用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原因危及供电方供电设备达到2次的,用电方应按供电方的要求安装能自动隔离相间短路故障及接地故障的柱上负荷开关,否则供电方有权停电,造成用电方损失的由用电方自行承担。

11.2

★用电方声明:用电方已详尽阅读和理解本合同条款(包括合同中加粗体条款部分),供电方已应用电方要求对上述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做出相应的说明,用电方无异议。

供电方:(盖章) 用电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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