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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 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怎么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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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 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怎么写(5篇)
2023-01-13 08:32:31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精)一

一、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安钠咖、杜冷丁等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严禁走私、贩卖、运输、加工制作和非法持有毒品,违者一律依照全国人大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惩处。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种植罂粟及其他毒品原植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抗拒强制铲除或经处理后又种植的加重处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

2、为他人提供吸食场所和毒品,容留他们吸食、注射毒品的;

3、贩卖、运输、制作毒品的;

4、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和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向贩卖、吸毒人员提供管制药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

1、吸食、注射毒品的;

2、强制戒除后又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宽处理

1、主动投案自首的;

2、检举揭发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犯有毒品罪行的。

七、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应立即到呼市禁毒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市公安局刑警队)登记戒毒。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毒品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打击毒品犯罪活动,为全市的禁毒工作做出贡献。

特此通告。

六日

推荐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精)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扎扎实实地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听了张猛局长对我县毒情状况做的通报后,深切地感觉到禁毒工作刻不容缓,我认为张猛同志讲的比较客观,问题找的也比较准。实事求是地讲,近两年县公安局在禁毒领域工作成效比较大,这是县局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又一个胜利战役的体现。从通报情况看,去年全县铲除罂粟1200多棵、缴获鸦片达40多克,这足以说明我们的工作很有成果,禁毒部门同志们很辛苦,对于取得的成效我就不多讲了。春友同志传达了省委、省政府禁毒工作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对迎接省、市联合督导组对我县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工作做的安排和部署,很好,我都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就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抓好全县禁毒工作,我代表县委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深化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都知道,当今时代,毒品,是与“黄、赌”并称人类文明社会的三大顽疾之一,已经成为人类公害,同恐怖主义一样,构成破坏世界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毒品犯罪日趋猖獗,已经威协到一些地区的发展和稳定。早在1839年清政府执政的时候,林则徐就提出了“毒品危害,猛于洪水野兽”的结论,为此才有了“虎门销烟”的壮举,足以说明那时清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禁毒工作就有了坚定决心和觉醒意识。特别是我们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更是采取有力措施铲除毒品,强制吸毒者戒断毒瘾,保持了三十年“无毒国”的声誉。对于我县来说,前些年在谈毒品、吸毒、贩毒时,似乎还是个离我们很遥远,不相干的问题,特别是在我县很多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里,对涉毒犯罪没有警惕、防范意识,有的还没有认识到种毒、吸毒、贩毒是犯罪。现在,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老百姓的日子殷实了,科技发达了,伴随着这种进步衍生的社会负能量也迅速蔓延开来,一些地区毒品重新流行,特别是现在有些青少年吸毒,往往是为了新奇,在群体中自我炫耀,以获得在伙伴的肯定,认为吸毒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时尚,不吸就会落伍,吸了“神奇”,更显“身份”。再加上不法分子的推波助澜,导致毒品犯罪活动日趋活跃,禁毒形势十分严峻。从刚才张猛局长对我县毒情通报中不难看出,我县的吸毒人员每年都在以10%的速度增长,这个数字变化触目惊心,如果不加以遏制,后果将不堪设想。但是,当前,我们一些干部群众,甚至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毒品和吸毒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远不到位,对禁毒工作抓的不紧、支持不够、投入不多。对此,各成员单位必须树立起“毒品一日不绝,禁毒斗争一刻不止”的坚定信念,深刻认识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细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执行好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禁毒工作任务,不遗余力的抓好本地、本单位禁毒工作,坚决铲除毒瘤,扎实有效地解决好我县毒品问题,通过“一年整顿、两年巩固、三年提高”,努力实现 “无毒县”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确保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禁毒工作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开展好各类专项行动。一是要打好缉毒破案攻坚战。公安机关特别是禁毒部门和派出所,要承担起打击重担,适时开展以打团伙、抓毒贩、切毒源为目标的专项整治,要确保通过专项整治摧毁网络、打断通道,让犯罪分子无处遁形;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广泛提供破案线索,协助侦查破案。法院、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在打击惩办毒品犯罪上要统一执法尺度,绝不让毒品犯罪分子钻法律的空子,逃脱处罚;在批捕、起诉和审判环节要从快、从严、从重,坚决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二是要打好禁毒踏查持久战。要对毒品原植物开展禁种铲毒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严重危害性,坚持禁种铲毒工作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责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非法种植现象的发生。要层层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特别是种毒现象严重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结合毒品原植物种植特性,适时组织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深入每一处可疑地块,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任何死角死面,不让一株罂粟流入社会,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毒品“零产量”目标。有遏制住新吸毒,降低复吸率,才能有效控制吸毒行同时,有包扶任务的部门要引导群众发展新的致富产业,摆脱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依赖,从而实现长效禁毒的目标。三是要打好禁吸戒毒辅助战。禁吸戒毒工作是禁毒工作成效的一个直接体现,只为,这也是今后禁毒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县在这方面的设施、技术还比较落后、缺少经验。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体,县局要把登记在册的185名吸毒人员及时向相关乡镇进行反馈。县禁毒办要根据各地吸毒人员底数情况,指导好各涉毒乡镇建立健全相关办事机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场所,做好社区戒毒(康复)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家庭、社区、基层派出所等的作用,切实降低吸毒人员比重。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对禁毒工作齐抓共管的合力

禁毒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公安禁毒部门自身工作难以顺利推进,必须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形成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一是要发挥政治优势,加大对禁毒工作领导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九个进一步强化”的要求,县禁毒委员会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向县禁毒委报告一次禁毒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牢固树立“毒品一日不绝,治安一日不稳”的理念,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刚才我代表禁毒委员会和成员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年终,县禁毒委将按照责任书的内容,严格考评检查,对禁毒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地区、部门,由县禁毒委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直接责任人向县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因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力,导致种毒、吸毒、贩毒等毒品问题出现、泛滥或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本地毒情的,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禁毒委和禁毒办是我县禁毒工作的主导力量,要组织、指导和协调好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禁毒工作中来,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公安机关要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社会无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流入人口和娱乐场所人员的宣传教育,严防“k粉”、“冰毒”等新型毒品渗透;交通、交警、邮政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与公安部门形成协同作战、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查缉工作,努力提高查缉实效。三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知晓率和普及率。现在,吸毒、贩毒不只是普通群众的事,在机关工作人员身上也屡见不鲜,有些机关干部涉毒行为,已经不能简单的用法律意识淡薄来定性。今年初的时候,县政法委印制了《致全县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开展了禁毒知识进机关警示教育,目的就是给一些人敲响警钟,防止我县出现毒品大恶丑事件。省里的禁毒工作意见已经下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今年我县要抓好“ 6.26全民禁毒宣传月”和“毒品知识进万家活动”等宣传工作,开展好“无毒乡镇”、“无毒单位”、“无毒家庭”创建工作。宣传、维稳、综治部门要牵头,工会、团委、妇联和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积极配合,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经常性禁毒宣传活动,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四是要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禁毒工作执法水平。禁毒工作人员要结合新形势下毒品犯罪的特点,熟练掌握现代侦缉手段和技术,不断创新情报搜集、打击犯罪的方式方法,提高对毒品的识别能力和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现、打击能力。要不断强化学习培训,确保我县禁毒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具有较高政策法律水平、较强侦查办案能力的特殊队伍。五是要增加经费投入,增强工作保障力度。加强禁毒工作,就必须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县委、县政府已经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从财力上确保了禁毒工作的顺利推进。县局也要从实际出发,加大专项投入,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必需的技术设备和装备,改善禁毒工作条件,提高禁毒工作的业务水平。县禁毒办要尽快研究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行性报告,呈报县政府后研究通过。

同志们,查禁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消除毒品危害,是我们全县上下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禁毒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振兴提供一方净土,做出更大贡献!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推荐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精)三

20xx年4月24日,胡明龙主任主持召开县十四届人大会主任会议,副主任张海平、张建平、应明歇、徐薇薇、朱志明出席会议。县委、公安局局长王小平,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微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万贵,县人大会办公室、法工委负责人,县府办、县教育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工商局、食药监局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县委、公安局局长王小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禁毒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县人大会法工委主任吴君华所作的《关于我县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汇报》。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禁毒各项工作,在加强宣传教育、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推进社区帮教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任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我县禁毒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吸毒人员总量持续增多,禁毒工作机制不够健全,社区帮教不够到位等。为进一步推进“平安仙居”建设,扎实做好禁毒各项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会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推进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禁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禁毒成员单位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及时解决禁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把禁毒工作纳入“平安仙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要按照《禁毒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加大对禁毒工作的投入,重视解决办案、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不足和装备落后等问题,推动禁毒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要将禁毒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禁毒公益宣传。进一步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宣传,组织开展对易涉毒场所从业人员的禁毒知识宣传、培训,遏制新吸毒人员的滋生。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防毒、拒毒能力。

三、联合执法,严密管控,不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在加强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要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专项斗争。在打击涉毒犯罪中,司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监管,积极开展巡查、暗访等整治行动。狠抓“禁种铲毒”工作,确保毒品“零种植”目标的实现。卫生、食药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力度,严防流入非法渠道。

四、夯实基础,加强管理,扎实推进社区禁毒康复工作。要重视禁毒基础工作,加强乡镇(街道)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吸毒人员、毒情、戒毒脱毒等情况及动态信息。扎实做好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社区帮教工作。进一步整合和利用现有戒毒资源,积极开展吸毒人员的戒毒治疗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禁毒力量。加强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推荐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精)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四)对符合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已经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接受社区康复。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黄启光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邹应溪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办(电话:81332063),负责统一制定社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协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邹应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办吴志权、公安分局陈同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设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治保主任、警长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人员等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队伍

按照省市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队伍,以本村户籍的吸毒人员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吸毒人员不足20名的应配备1名禁毒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戒毒(康复)对象的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村(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告诫书》等台帐资料,形成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南,指导各村(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完成专兼职人员工作配备、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铺开14个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摸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全面总结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镇委、镇政府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情况;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尿样毒品检测;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下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的管控衔接工作;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组织民警参与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执行社区戒毒规定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毒品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严肃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道滘医院负责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疗;组织医护人员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对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应对措施;会同公安、药监部门共同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向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畴;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宣传教育,为社区康复工作做好铺垫;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

财政分局负责保障我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必要经费。

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技能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帮助其回归社会。

教育办负责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内容,有效提高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子女就学积极提供便利;出现在校生吸毒情况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各村(社区)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经费保障,将本村(社区)的吸毒人员层层分解落实到本村(社区)委会领导干部,落实“多帮一”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和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援助、心理矫治、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要大力给予援助。

社区戒毒(康复)治疗费用原则上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承担。对无力承担社区戒毒治疗费用的,经社区戒毒的决定机关同意,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或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接受生理脱毒治疗。禁毒宣传、禁毒社工、尿样检测和禁毒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以及委托禁毒社会工作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社区戒毒(康复)是贯彻《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广泛动员,精心部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是《禁毒法》的一个新举措,要结合《禁毒法》,广泛宣传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辅导培训,规范各项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镇社区戒毒(康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台账、档案,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监管;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推荐戒毒监狱矫治论文范文(精)五

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凤凰街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一、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有关法律为依据,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会。

二、社区戒毒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益寿(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雷家兵(居委会主任)古红伟(党总支副书记)组员:钟玉梅(妇联主席)许春丽(党总支委员)

邓玉亮(居委会专干)罗艳萍(居委会专干)陈娟(居委会专干)曾晓春(社区民警)苏玉恒(社区民警)张雄(社区医生)洪中荣(小组组长)高丽琴(小组组长)金继堂(小组组长)杨林(小组组长)苏崇贤(小组组长)

三、社区工作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5)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议的戒毒人员,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

四、社区戒毒的工作步骤

1、帮教小组与戒毒人员以及其家属建立联络机制(如手机、固定电话等),随时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与戒毒知识辅导。

2、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过程中,在就学与就业方面遇到困难,帮教小组及时与社区戒毒办进行汇报,与各部门进行协调,努力为戒毒人员解决就学、就业问题。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报社区戒毒办为其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3、对戒毒人员未经允许擅自离开社区戒毒地点、逃避或拒绝接受检测、拒不报告戒毒情况等违纪行为,帮教小组要及时对其进行告诫,并将此情况记入戒毒人员现实表现情况。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帮教小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派出所按照要求(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对戒毒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时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随时更新到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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