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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 施工电梯拆除安全协议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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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 施工电梯拆除安全协议书(九篇)
2023-01-13 10:24:04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一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臵: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三、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四、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五、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六、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半包( )、清包( )。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xx、《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七、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臵,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臵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臵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八、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 %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章)

法定地址: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_____%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x提供合同设备总价_____%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_____%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_____%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卖方须在买x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_____%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__________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

产品交货地点:__________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x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x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x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__________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x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x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x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x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x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x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x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x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捌份,买x执伍份、卖方执叁份。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法人委托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三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 2 日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销售总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 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2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8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 卖方须在买方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10%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产品交货地点: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方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 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 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 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 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 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 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方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方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四

甲方:______(盖章,以下简称甲方)

订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盖章,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产品型号及价格

甲方经严格选型,决定向乙方订购下表所示电梯:

(注)合同总价包含:电梯设备款、运输费、安装及验收费、一年维修保养、卸车费、吊装费、脚手架费、税费。

2.交货期限

2.1接甲方进场通知天后进场安装,单台电梯安装工期天(从甲方工地具备进场施工条件算起,多台电梯可同时安装);

2.2保证上述工期甲方应先期完成的工作:

底坑无积水、无杂物并符合电梯设计要求深度;井道尺寸、提升高度、顶层高度、垂直度、机房地面和呼梯盒预留孔符合图纸要求,各个支撑点能够有足够的承受载荷,导轨支架井道壁固定处符合图纸要求;机房吊钩承重符合图纸要求、机房温度控制在+5~40℃之间,相对湿度不超过85%;提供地点合适的具备照明电源的库房,门窗完好并能安全锁闭;将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机房电梯配电箱内,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3.付款方式:

3.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合同方可生效;

3.2电梯发货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40%;

3.3电梯安装完毕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合格(以取得合格证为准)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27%,收到货款后电梯交付甲方使用;

3.4电梯在乙方自检合格90天内由于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不能取得电梯合格证,甲方应按3.3条款付款;

3.5甲方留3%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5个工作日内付清;

3.6甲方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时间,在电梯款未付清前电梯产权归乙方所有。

3.7乙方在申请付款时,须向同时向甲方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或延期付款。

4.交货日期与方式

①日期

4.1.1乙方在收到合同规定的预付款项后,个日历天内将设备生产完毕,具备提货条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最迟到货日期不得超过双方安装合同中的预约开工日期。

4.1.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以天为单位顺延。

②方式

4.2.1地点:

4.2.2负责收货人姓名:电话:

4.2.3监理单位名称:姓名:电话:

4.2.4交货事项:

甲方按本合同之约定付清相应款项后,乙方按合同进行安装、调试并经质量技监督局检验合格交付使用后视为货物交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电梯产权归乙方。

5.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6.产品质量保证

6.1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6.2本合同中国产电梯产品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进口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液压梯按我国拟等效采用的欧洲标准en81-2:1998《液压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杂物电梯按国家jg135-20__《杂物电梯》标准制造。

6.3由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甲方合理正常的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

6.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甲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乙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6.5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6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6.7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不补差价。

7.保修及保养的约定:

电梯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产品本身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承诺负责维修或更换。质保内容为:

产品质保期期限约定为自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的12个月。

7.1质量回访服务:

在经政府部门验收后的12个月内,乙方将免费提供定期产品质量保证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按照“电梯保质期回访单”的项目要求,以每季度至少对用户实施一次,且每两次时间间隔不得大于三个月的频次进行回访。质量回访人员将按回访要求对产品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了解,并对产品进行必须的现场检查或修理。

(2)售后三包服务:在质保期内对确由产品质量而非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零部件损坏乙方予以免费更换。更换下的损坏部件由乙方统一回收、处理。

(3)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在全国各分公司都设有24小时急修中心,在接到用户报修信息后,由急修中心通知相关维修站急修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迅速排除故障,并将故障原因反馈至乙方公司急修管理部门,以便在今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4)人员培训服务:甲方应在质保期内为用户免费提供“用户手册”等电梯使用资料,并为用户培训电梯维护管理人员,使他们初步掌握一些电梯日常使用中的维修保养管理知识。乙方在产品验收后对甲方人员或物业管理人员提供2个人次(为期3-5个工作日)的设备使用、简单故障排除培训(指现场培训,食宿由各方自理)。

7.2.乙方承诺,提供保养的方式为:

(1)每月定期保养服务:电梯保养人员根据“smec电梯维修工艺”的要求,根据“smec月度保养计划”所规定的日期,按“smec电梯/自动扶梯保养作业报告”所列的项目逐项实施保养。

(2)年度周期保养:电梯保养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周期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每月对电梯进行2次维修保养,其中间隔天数不超过15天一次。

(3)24小时应急修理服务。

(4)一梯一档记录:将买方每一台电梯的保养记录、故障现象、零部件更换情况进行归档。

(5)年检服务:乙方公司将配合用户做好政府主管部门对用户电梯的设备年检工作,对政府部门提出的保养环节、部位的整改内容及时进行整改。

(6)以上保养包含定期检查及故障维修的人工费及润滑油费用。

7.安装地点:

8.安装

8.1安装资格保证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规定,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由乙方实施安装,乙方须提供相关资质。

8.2甲方在安装施工的责任

8.2.1施工前

1.提供双方共同确认的符合土建要求的机房、井道和层站,按要求配置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

2.为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须给予乙方正常的施工周期。

3.负责电梯所需预埋件的预埋、缓冲器支承梁的土建工作。

4.施工现场应具备电梯安装的搬运通道,以满足乙方的正常安装工作。

8.2.2施工中

1.提供施工期间必需的水、电和安全护栏装置及消防器材,负责与施工有关的土建部分的填塞、浇注和按受托方要求实施的装修。

2.提供作业区域附近具有消防、防盗措施和足够面积的库房和工具室。

3.落实专门联系人负责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4.按照国家规定提供井道内永久性低压照明。

5.负责敷设从机房到值班室(或中央控制室)的电话线、视频监控线和消防联动控制线;

8.2.3施工后

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负责产品交付后的日常管理。

8.3乙方在安装施工中的责任

8.3.1施工前

1.提供的产品为全新制品;

2负责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报批手续。

2.提供符合经双方确认的与电梯土建图配套的产品

3.在合同预约的开工期前,按标准对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施工条件,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同时与甲方商定具体开工和竣工日期并签订“安装联系单”。

4.会同甲方共同开箱清点,若发现缺损,分清责任后列出清单向甲方主管部门反馈并做出及时的补救措施,确保施工前的供货质量。

5.自备安装工程的所需工具、机械和劳保用品;

6.妥善保管接收的产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8.3.2施工中

1.负责产品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

2.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脚手架,并提供合格证。

3.按照合同约定的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安装。

4.按照合同约定的规范和标准完成产品调试。

5.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6.根据甲方的要求,出席甲方主持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落实协调会议的工作要求。

7.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防产品零部件、施工设备和工具的遗失。

8.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半成品或原材料,否则照价赔偿。

9.电梯安装期间(电梯作业现场、井道、机房)因自身过失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8.3.3施工后

1.负责安装质量的验收,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2.协助甲方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进场前的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提供产品使用咨询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产品保修期内的服务。

5.一旦电梯发生故障,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后的8小时内没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始维修工作,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可动用涉及故障电梯的5%的保证金,请第三方维修。如超出5%的部分,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由甲方先行垫付,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归还甲方垫付的维修金并补足维修费用,如超过3天未支付者将收取维修金1%每天的违约金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9.安装工期

货到前十天内甲乙双方对现场安装条件进行评定,确定开工日期。

9.1单台安装工期为天(多台电梯可同时安装);

9.2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不能按时完工的,工期顺延。

10.产品质量验收

10.1本合同质量标准执行gb7588-20_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10.2电梯部件在出厂前均需乙方质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方可出厂;

10.3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经公司自检合格并出据自检报告,报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验收合格并出据《检验验收合格报告》和《电梯安全合格证》,乙方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10.4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乙方免费维护保养(甲方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内依照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1.违约责任

11.1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提出退货或因甲方行为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视为甲方中途退货,甲方负责赔偿,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按货款总金额的3%计算并赔偿损失);

1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的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除由乙方负责赔偿外,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违约金(按货款总金额的3%计算)。

12.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遵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1.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同意签字盖章并支付定金后方可生效;

11.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及双方就本合同另行订立的补充合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合同附件表

附件一

电梯规格明细表

一、主要技术参数

1.控制系统:

2.电梯型号:

3.额定载重:

4.停层:楼:

楼:

楼:

5.层高:

6.出入口设计:开门尺寸:宽mm×高mm开门方式:

7.轿厢设计:轿厢尺寸:宽mm×深mm

8.井道构造:

9.机房位置:井道上方

10.井道尺寸:楼:宽mm×深mm;

楼:宽mm×深mm

楼:宽mm×深mm

11.顶层高度:mm,底坑深度:mm

注:乙方保留依据井道实际参数并按国家标准重新设计轿厢、开门尺寸的权利。

二、电梯装饰

1.层门及门套:首层发纹不锈钢门及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其余为钢板喷塑门及钢板喷塑小门套

2.轿厢设计

轿厢:ty-20__-1型

地板:pvc电梯专用地板

通风:横流风扇

操纵厢:不锈钢系列

3.呼梯盒:不锈钢系列

附件二

电梯功能

c全集选控制

c检修运行

c慢速自救运行

c到站自动开门

c自动控制开门时间

c本层厅外开门

c关门按钮提前关门

c开门按钮开门

c重复关门

c换站停靠

c错误指令取消

c反向时自动消指令

c满载直驶

c五方通话(不含机房到值班室的布线)

c待梯时轿内照明、风扇自动断电

c自动返基站(按要求设计)

c来电自动平层

c平层微调

ccan通讯干扰评估功能

c时间段楼层封锁功能

c故障历史记录

c井道层楼数据自学习

c服务层任意设定

c楼层显示字符的任意设定

c司机操作服务

c独立运行

c运行方向滚动显示或层楼位置翻转显示

c层楼位置信号自动修正

c锁梯服务

c消防返基站服务

c关门过力矩保护

c门区外不能开门

c光幕门保护装置

c超载保护

c时钟控制

c防打滑保护

c防溜车保护

c终端开关跃程保护

c继电器、接触器点检查保护

c调速器故障保护

c轿厢调试功能

c主控cpuwdt保护

c预留视频线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___________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__________台;

2、___________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__________台;

3、___________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__________台;

4、_______________的建筑物名为_______________的小计_______________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_____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____________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_______________(甲方)电梯型号数量_______________(台)_______________层站载重_______________kg速度_______________m/s每月每台保养费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年合计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_______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章)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六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邮政编码: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20xx年11月 2 日

单位名称:(章)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销售总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纳税人代码: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 产品和价格

(1) 合同总价包含出厂价、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货物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种伴随服务费、质保期内保修费用和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设备供货的全部费用。 (2) 合同总价已含为完成本工程按相关法律规定应交纳的一切税、费。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备全部交货日期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2. 买方在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后、电梯正式排产前,预付设备费总价的2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3. 买方在交货期前二十一日支付设备费总价的80%至合同约定的卖方账户。

4. 卖方须在买方第二次付款前五日向买方提供设备费总价10%的银行质保金保函,保证期为自电梯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满为止。因卖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质保金保函的,由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卖方须在付款前向买方提供相应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卖方依法承担。

6. 设备费发票由卖方出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保险方出具。 注:如买方要求分批供货,双方同意按上述付款进度和比例分批结算货款。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支付合同规定的第一次付款项且电梯安装图纸双方盖章确认后,38天内全部设备必须发送到施工现场。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电梯安装图纸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确认的时间(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货物发送方式及地点

由卖方负责办理托运和保险,运输保险费由买方在交货期前七日付至卖方账户。卖方负责卸车,产品送达后,买方对产品的箱数和箱体的完好进行清点并签收。产品交货地点: 。

六、产品包装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因设备包装和装卸运输过程造成的设备损坏由卖方自行承担。

七、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对买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安装图纸的确认。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买方现场安装条件,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电梯产品按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30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549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5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6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并遵照执行。

7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8本合同内电梯设备所有不锈钢全部采用304材质。 八、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及功能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附件一)、“设备功能综合表”(附件后)。

2 电梯安装完成后,卖方须帮助电梯安装单位及买方,按国家有关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验收标准通过最终质量验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监督检验证书。

九、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此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逾期部分合同款的10%。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十、售后及保修服务

1. 卖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 卖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工厂最终出货期后的30个月。

3. 在质保期内,卖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 质保期内卖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 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卖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 在质保期内,如卖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卖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十一、其它

1 若买方延迟提货,须提前21天通知卖方,买方不收取保管费用。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按付款比例归买卖双方所有。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产品安装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第十七条规定。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电梯安装图纸”、“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书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的全部承诺 (4) 标准、规范及买提出的有关要求 (5) 图纸

(6) 经双方确认的洽商、变更、补充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 卖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用于 项目的东芝牌(toshiba)

条款如下:

一、机件规格及数量

1.产品制造商 :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 全电脑控制变频变压调速乘客电梯

□ 单速上下可逆运转方式自动扶梯

3.规 格

4.数 量

二、价格及付款币种

1.总价:人民币

2.总价款中不含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和调试费。

三、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双方同意,总价款分作4期支付:

第一期:甲方须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将定金(总价款的 20%)计人民币

第三期:甲方须于出货前30天将出货款(总价款的40%)计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逾预定出货期60天未付清出货款且双方未书面确认变更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期:甲方须于电梯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三天内(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汇入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

第五期:甲方须于验收合格日始计一年后的三日内将质保金(总价款的 %)计人民币

2.如甲方所购电梯需分批排产、出货、验收、交付使用时,除合同定金外,甲方可根据价格明细表分批分期付款。

3.上述款项分别凭收据收款,全部结清后7天,乙方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

4.甲方的付款以电汇(或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贷记凭证等)方式直接给付本合同中的乙方帐户(抬头请注明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四、出货日期及排产条件

1.机件预定出货日期:根据甲方的排产通知以及排产条件符合90天后

2.排产条件:合同生效后叁天内,甲方须提供正确土建图纸,供乙方绘制电梯/自动扶梯规格确认签认图,交甲方签认。甲方支付本合同排产款后应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排产,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以及返回后的签认图和选色表,开始排产工作。排产与出货之间的期限不得短于90天 (如甲方设计变更,则排产期限重新计算)。

五、机件交货地点:

甲方建筑物名称:

甲方建筑物地址:

六、机件出货方式 :

甲方自提。

乙方负责运输。货物发生破损或缺件,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予以协助。乙方负责运输时产生的运费,按电梯台数及运输距离进行结算。由于甲方原因需要变更运输方式时,甲乙双方可对运费另行议定。

七、所有权转移

对于双方缔结于本合同中的标的物,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八、合同规格及出货日期变更

1.甲方如需变更电梯规格或变更原设计建筑物尺寸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

2.甲方如需提前/延期出货时,应于电梯/自动扶梯预定排产前(出货日期前9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九、机件的验收标准及方式

1.甲方收到产品后,必须妥善保管至开箱,并承担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按装箱清单及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规格数量和表面质量标准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手续,签字确认装箱的完好性。

3.开箱验收时如发现缺件或部分零件不合格时,甲方应于开箱后七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对后负责迅速补齐或调换。甲方开箱后七天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4.甲方未会同乙方指定的单位,自行开箱或委托其他单位开箱的,视为乙方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验收标准。

十、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产品质量规格符合gb7588-20xx《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2.产品质量保证期为产品安装后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但最长不超过机件出厂日期起18个月。

3.产品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若甲方保管或使用不当而致产品损坏的,乙方可提供有偿服务。

4.为使废旧基板不流入市场,切实保护用户利益,以及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对所有电梯基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或销毁)换新。

十一、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如甲方仅支付了定金,则乙方可以不返还;如甲方已支付了除定金以外的部分或全部货款,造成乙方已部分生产的,则甲方应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产品制造完毕后甲方退货的,乙方可以不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

2.乙方收取定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出货的,加倍返还定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逾期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条款出货或延期出货,乙方承担逾期出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相应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十三、其他约定

1.合同生效三年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出货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天内不能接收货物时,自第天起(以邮戳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之仓储费、保管费,每台每天100元人民币。若逾期提货6个月时,且双方未有书面盖章签字确认文件,乙方有权视作甲方退货。

3.电梯在出货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安装、调试及国家部门验收工作的,在乙方停工180天后仍无法复工的,甲方未付的款项视为已达收款条件。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在签定设备销售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电梯安装合同》。

5.若判明甲方将向乙方购买的产品用于武器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核、生物、化学及导弹关联)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再处理、运行、研究开发、开发贮藏及其建筑物)时,乙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6.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7.双方不得单方以任何方式变更或修改本合同,但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确认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

8.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制定,其未尽事项皆受上述法律约束。

10.本合同正副本各 份,每份包括附件 页,双方各执正副本 份。印花税自贴。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八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范围的电梯及机房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实施保养服务。

1、设备位置:(上海律师)

2、设备编号:

3、设备型号:

4、数量(台):

二、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

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选择为全包( )、半包( )、清包( )。

2、乙方出具《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由甲、乙双方按《电梯维修规范》(国标gb/t 18775-20__、《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等的有关规定,协商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定期派技术人员,根据本合同附件内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四、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权力:

(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若乙方原因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3)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将其作为支付乙方维保服务费用的依据。

(4)有权安排专业人员随从乙方工作人员一起作业监督工作,也可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士对合同范围的工作进行抽检评估。

(5)考察其同行业公司或乙方的其他客户,对比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如确认乙方的工作质量、服务态度、技术实力等不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时,选择和更改服务对象。

(6)在每次保养或维修的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予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2、甲方责任

(1)在不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配合乙方工作人员通过或进入设备维修的专用区域。

(2)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有符合消防部门标准的消防器材。

(3)负责设备日常管理工作,并授权专门人员就乙方所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的工作单上签字确认。

(4)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保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

(5)应设备维护服务的要求,为机房提供足够的照明、冷暖气,按温湿度控制的要求做好通风,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作其他必要的工作,以保证设备高效率运行。

(6)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

3、乙方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与乙方以外的个人和组织发生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否则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服务期限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妥作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3)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4)未经乙方有关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而停止的设备,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5)正常情况下,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经乙方连续两次书面催告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6)除遇不可预见的因素,在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服务项目外之料件损坏,其更换或修理费用乙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发生强制性增补安全装置时,甲方有权令甲方承担安全装置的人工和材料费。

4、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本合同或附件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提供维修保养服务。

(2)维修保养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4)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紧急故障三十分钟到达现场处理,超出时间引起的事故或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因保养不到位或工作人员违章作业、违法犯纪行为造成甲方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通过年检,如维保质量原因未能通过定期检测或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8)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甲方将免付该台设备服务期限内的保养费。

五、服务费用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每年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元。

共计保养设备数量 (台),年共计: 拾 万 拾 佰 拾 元整。

六、付款方式

银行转帐( ) 支票( ) 现金( ) 其他( )

付款以季度为周期,各期维修保养费均在下季的第一个月内支付。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2、本合同签订后,以前所签订的有关设备的保养合同自动失效。

3、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年10%的违约金。

4、除本合同中约定终止条款,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本合同以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地址: 地址:

时间:

关于废旧电梯拆除协议书简短九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设备位置:

2、 设备编号:

3、 设备型号:

4、 数量(台):

二、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 年。

三、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四、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五、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七、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八、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12、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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