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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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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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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可以让我们更加有条理地了解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状态,找到提高的空间。常见的历史误解有哪些,如何正确看待历史事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一

答辩人就答辩人与原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在成立清算组后已经对公司清算的事宜进行了公告,原告起诉答辩人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提起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原告在起诉状中共提供了六组证据,其中第六组证据中的《繁昌县万好置业有限公司清算报告》中显示万好置业于20_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申请债权,20_年9月29日万好置业将清算事宜在《芜湖日报》进行了公告。20_年12月31日万好置业清算完毕。

第六组证据中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显示,繁昌县工商行政部门于20_年4月15日准予对繁昌县万好置业进行注销登记。

可知,万好置业在清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通知告知义务,万好置业解散的事实也得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许可,所以在法律上万好置业作为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主体已经消亡。新成立的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余万好置业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原告在起诉状中仍然要求万好房地产有限公司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债务责任的诉求于法无据。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予以驳回,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繁昌县万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_年12月10日。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二

扶贫小额信贷,是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收脱贫而量身定制的一款信贷产品。具有“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等6大特征。

二、扶贫小额信贷的借款对象是谁?

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有良好信用、有就业创业潜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扶贫小额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不得用于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不能投入国家明令禁止、破坏生态环境污染等产业。贫困户要自觉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严禁贷款转借用途。

四、贫困户如何获得扶贫小额信贷?

第一步:村风控小组对其授信评级确定贷款额度。村里成立风控小组,并按反映贫困户的信用意识和发展潜力的信用度、劳动力占比、劳动技能等指标,对贫困户逐项进行评议,按照评定结果划分授信等级,确定授信额度。第二步:贫困户在合作银行授信评级通过后,提出产业发展意向,向村风控小组提出贷款申请。

第三步:村风控小组接到后对贫困户的贷款申请资料、申报建设内容进行现场查验、初审和评估。

第四步:村社在公开位置对贫困户贷款申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五步:公示结果经乡镇复核,报合作银行审查批准。第六步:合作银行完成内部审批后,与贫困户签订借款合同,将贷款资金划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扶贫小额信贷贷款额度是多少?

根据贫困户生产经营的需要,合理确定发展规模和贷款额度,贷款额度为5万元以内。

六、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期限为多少?扶贫小额信贷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七、扶贫小额信贷利息如何支付?

扶贫小额信贷利息不高于5%,由财政给予贫困户贷款贴息。贴息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贫困户凭借款约据、身份证复印件、还本付息凭据申请贴息,县(区)财政再将贴息资金分期拨付给建档立卡贫困户。

八、扶贫小额信贷如何还款?银行提前列出到期者名单告知村风控小组,风控小组通知到期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九、如何管理扶贫小额信贷?

各乡(镇)要对取得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所在村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保证扶贫开发金融服务的公信力。对采取欺骗隐瞒获取信用凭证、不按规定使用贷款、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取消其信用户称号。建立扶贫小额贷款黑名单,将存在恶意欺诈和逃废债务等失信行为的借款人列入黑名单,并建立公检法联合追讨机制。定期发布黑名单,对黑名单所列人员,不再予贷款和承保。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三

11月12日全区推进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会议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此项工作的专题会议,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全面安排部署该项工作。我镇小额贷款任务为270万元,截至12月8日,通过大户带动和单户贷款,已完成发放180万元。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举措: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分解任务。11月13日召开了由信用社主任、财政所长、各村支部书记、站长参加的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区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强调小额贷款发放的重要意义制定了江庄镇扶贫小额贷款工作任务分解和时间表,并对照任务按各村贫困户的数量分解到各村。

二是认真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备选户的筛选工作。通过认真细致把关、筛选,把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全部提供给信用社,对备选户之外的种植、养殖大户,通过签订帮扶协议,在解决种养殖大户资金难题的同时,也较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是制定措施,强化管理。江庄镇扶贫小额贷款领导小组及成员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严格贷款发放前期调查、审批及发放手续,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扶贫小额贷款各项政策宣传到位,确保贷款发的出、收的回。

二、存在问题:

江庄镇贫困户十分欢迎该项政策,希望能够充分利用小额贷款进行脱贫致富,但因家庭贫困或没有资产进行抵押,没有人愿意提供担保,无法完成信用社规定的贷款手续、三、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全镇贫困户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同时,调动全镇种养殖大户积极性,完善帮扶举措,加强与信用社协调配合,全力加快江庄镇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四

借方:__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市x路x号。

贷方:__信托公司。注册办公地点:市__路__号。

贷方受委托,与借方就办理委托贷款事宜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贷款金额、利率及期限。

根据__委托贷款的要求,贷方同意向借方提供人民币__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从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贷款利率为月息9.8%。

二、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于__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贷方有权自挪用el起,按实际挪用额,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罚息__%,直到追回被挪用的贷款为止。

三、贷款的办理。

借方在办理贷款时,要提交贷款申请书、委托人的批准书和还款计划书。

四、贷款的管理。

借方应按季向贷方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每半年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及效益情况。

贷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检查本项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方有义务向贷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

五、贷款的计息方法。

六、归还贷款方法。

1、借方根据其提交给__信托公司的还款计划书归还贷款。

2、本项贷款一般不予展期,若借方申请贷款展期,应在到期前一个月向委托人提出申请,待批准后,与贷方补签贷款合同。

3、贷款到期时,若借方不能按时归还,贷方自逾期之日起,在原贷款的基础上,加收__%的罚息。

七、违约和仲裁。

1、凡是借贷双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都属违约。

2、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借贷双方及委托单位协商解决,当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由上述争议所引起的任何一方的全部损失及法院裁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自行修改和撤销,本合同所有修改均以书面形式出现,并由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合同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借方还清贷方的全部贷款本息后,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3、此协议不应因为借款方的关停并转、人事的变动而影响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4份,正本2份,由借贷双方留存;副本2份,由__信托公司和委托人留存。

借方签字:

贷方签字:

20__年__月__日。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五

今年以来,****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多措并举,让更多的妇女群众享受到这一惠民政策,为更多的妇女提供创业机会。主要做法如下: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妇女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安排部署。同时,组织镇妇联、劳保所、财政所、信用社等部门,成立宣传工作组,通过广播宣传、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介绍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的申贷流程、申贷条件、资金使用要求和贴息范围等主要内容。在每个管理区和社区设立咨询点,帮助她们了解政策、消除疑虑,积极申请小额信贷,让广大妇女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的机遇和实惠。

二、着力优化服务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村级妇代会组织贴近家庭、贴近妇女的优势,深入农村妇女、农村家庭进行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其家庭经济、生产发展情况。对有一定经济基础,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家庭,帮助她们打消顾虑,消除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思想,使她们早下决心,抢抓机遇,及早扩大生产规模;对申请贷款的妇女,到其家中了解其发展生产、发展经济的计划,根据其生产的情况、信誉程度,帮助其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确保小额信贷的有效投放。二是加强综合服务。经调查统计,我镇农户共有5200户,历年来,在信用社开设帐户的共有4263户,被信用社评定为信誉户的有2812户,没有定位的937户。镇妇联组织专门人员,对妇女小额信贷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积极做好妇女创业基础信息登记工作,并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推荐。信用社根据贫困妇女发展项目,发放小额信贷,做到上门服务,优先发放农业、畜牧水产等涉农部门,并做好科技、市场等跟踪服务工作。

三、取得成效。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服务跟进,着力加大政策扶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优化服务质量,妇女小额信贷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目前,我镇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87.1万元,发放贷款户数259户,其中:为妇女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68万元,为发展畜牧业的农户发放贷款86.6万元。为建安居富民房的农户发放贷款432.5万元。

截至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目前还有1258户家庭通过了妇女小额信贷资格审查,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妇女小额信贷工作进展顺利。

****人民政府2011年11月3日。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六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精神,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难、保障难问题,根据《省创新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放大扶贫资金效益,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投入不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瓶颈问题,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目标任务。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脱贫”,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公司壮大、基地增效、农户增收”的目标。

三、扶贫小额信贷主要内容。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条件:生产及经营地位于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具备一定还款能力、讲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农民专业合作。

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农、林、牧、渔及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三)贷款额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贫困户申请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实行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方式,经银行机构调查认定借款人确实预期风险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应抵押担保物或担保人;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以抵押或保证担保方式为主。

(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流程。

(一)确定合作银行。三峡农村商业银行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支行为扶贫小额贷款首批合作银行,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二)贷款操作流程。扶贫小额贷款按照评级授信、项目审核、贷款申请、银行调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贷款贴息等程序进行操作。

1、评级授信。

(1)建档立卡贫困户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各村成立村级风险评审小组,人员由村“两委”干部、乡镇联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银行信贷员组成。

评级授信标准:贫困户诚信度(40分)、劳动力(25分)、劳动技能(25分)、家庭人均收入(10分);60分以下的不授信,60-69分授信限额5万元,70-79分授信限额6万元,80-89分授信限额8万元,90分以上授信限额10万元。

贫困户评级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统一部署,经办银行参与协调推进,在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评级工作,力争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评级率达到100%。贫困户授信以银行为准,评级授信后由银行发放贫困户信用贷款证。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根据其生产经营规模,每带动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增加10万元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其带动的建档贫困户授信总额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扶贫部门复审通过后向银行推荐。

3、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持有效身份证件、《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和贫困户信用贷款证等资料,向当地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需持工商营业执照、《扶贫小额贷款项目审核推荐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脱贫帮扶协议等资料。

4、银行调查审批:银行接到贷款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贷款项目等内容进行调查、审查,按程序审批。

5、签订合同:对审批通过的扶贫小额贷款,及时与客户签定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合同签订后银行及时发放贷款,并登记扶贫小额贷款台账。

7、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扶贫办、经办银行应根据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保证贷款本息到期收回。

8、到期收回:经办银行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告知借款人,并做好贷款收回后的核对登记工作。

9、贴息申报。根据放贷银行签订的合同,每季度按照经办银行代贫困户申请、申报、人民银行县支行核实、区扶贫、财政部门审定、直接拨付代经办银行的工作程序,由区财政核算后,按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拨付到贷款银行。

(三)风险补偿。

区扶贫办在经办银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户,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的风险补偿,经办银行按照风险补偿基金的10倍发放扶贫小额贷款。对到期扶贫小额贷款,经办银行应及时进行催收,对逾期超过15天的,经办银行从风险补偿基金专户按赔付比例扣划逾期贷款本息。代偿后经办银行要和村、驻村工作队及乡镇扶贫部门共同对贷款进行追偿,追偿的资金按风险承担比例将资金返还至风险补偿金专户。

(四)预警机制。

“扶贫小额贷款”业务到期收回率应控制在98%以上,若该项业务到期收回率低于98%,经办银行应及时与扶贫办联系、沟通,及时预警,并审慎发放此类贷款,对不良贷款率达到总额2%的,经办银行应暂停该项贷款业务,并组织清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成立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扶贫办、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财政局、区法院、人行县支行及经办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精准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扶贫办,具体负责全区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日常管理工作。区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扶贫办、财政局、人行及经办银行等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合力推进,确保取得成效。

(二)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采取普遍倡导与重点推广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2、区扶贫办负责组织动员、政策协调,对贷款贴息对象进行审核;

4、区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债务诉讼案件、维护债权人、债务人。

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骗贷,逃避债务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各乡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对从事特色产业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调查、备案,做好贷款资格审查,审核确认申请贷款的农户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经办银行共同做好贫困户信用评级。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扶贫小额信贷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跟踪督办,推进工作落实。

(三)公告公示。将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规定、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区扶贫办要在本地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扶贫小额信贷和贴息资金扶持对象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完善行政村公告公示制度,引导扶贫对象自我监督、自主管理。

(四)监督检查。区扶贫、财政、人行等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省专项扶贫项目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21号)精神,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出现的问题。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扶贫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七

县督查中心:

2017年,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秉承“立足农村、服务农民、支持农业”的经营定位,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积极探索金融扶贫模式,超额完成金融扶贫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xx联社基本情况。

xx联社共有营业网点39个,其中1个营业部和21个信用社,4个分社,13家储蓄所。截至2017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08.22亿元,较年初增加11.82亿元,增幅12.27%,市场份额43.13%;各项贷款余额28.82亿元,较年初净增6.17亿元,增幅27.22%,市场份额44.78%,新增额占全县金融机构贷款增加额的96.09%。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一)金融扶贫模式。

第一种模式(户贷户用):由政府扶贫办牵头,中原农业保险公司提供担保、xx联社对贫困户发放扶贫贷款,按照6:3:1的比例共同承担风险,对有一定劳动能力、贷款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国家的扶贫贷款基准利率4.35%执行,由县扶贫办全额贴息,本模式主要发放小额扶贫贷款。

第二种模式(企贷企用):政府担保、贴息和支持下的2质押物能力不足,导致申请审批扶贫贷款额度受限,无法满足部分小微企业和产业项目的用款需求。

(三)中原农险业务暂停。目前中原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县子公司因公司自身问题,暂停了金融扶贫担保工作,因此金融扶贫工作开展进程受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xx联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将一如既往地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政策导向,倾力推动县域地方经济的稳步健康发展。针对因中原农险自身原因导致的原扶贫协议不能继续执行的问题,我联社已找到“河南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加快推进金融扶贫工作的开展,助力全县金融扶贫工作。

2018年3月1日。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促进发展、实现双赢的原则,就银企双方金融业务的合作进行了广泛协商,同意并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在合法合规经营的前提下,为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和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建立综合金融业务合作关系。

甲方将乙方列为重点服务的优质客户,并在公司金融业务及个人金融业务方面提供综合服务;乙方将甲方作为公司金融和个人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宣传、介绍各项金融产品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使乙方在熟悉、了解的基础上自主运用甲方提供的各类金融产品。

(二)甲方为乙方量身订作建筑业项目经理个人贷款品种,可以给乙方项目经理个人不高于项目总额0%及乙方在甲方年日均存款0倍0的贷款授信总额0,但必须在符合甲方有关信贷管理制度,贷款手续合法、合规、还款来源充足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给予办理贷款,贷款资金必须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涉及保证贷款的,必须按规定由保证方交足保证金后,方可办理贷款。

贷款应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单户贷款比例及集团客户贷款比例规定。

因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建筑、房地产开发行业及贷款规模限制,甲方可随时终止对乙方的授信业务。

(三)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办理信贷业务,并提供现金管理、票据贴现、资金结算等综合的公司金融业务。

(四)甲方将乙方的股东、高管、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关联方作为优质个人客户,配备专职的客户经理,提供账户管理、银行卡、电子银行、个人贷款及个人理财建议等个人金融服务,并有效落实优惠、优先、优质的“三优”服务。

(五)甲方综合考虑乙方公司及个人金融业务产生的综合贡献度大小并根据甲方有关业务办法规定来确定乙方贷款利率或相关业务的手续费率。

对于办理甲方代理的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或建工险后,贷款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0%执行,否则,按照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0%执行。

乙方要求的该公司股东高管人员办理贷款时,利率可按照上述相应标准少上浮0%执行。

(六)乙方出资成立的担保公司,即000有限公司与甲方合作(但要符合甲方规定的准入条件),专门为乙方的项目经理个人办理贷款作担保,但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或经甲方推荐的其他企业或个人贷款担保除外。

如甲乙双方签订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乙方须将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全额先存入在甲方开设的存款账户,并作为监管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七)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乙方生产经营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有权收集甲方的股东、高管、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关联方的个人金融产品使用信息;有权根据甲乙双方合作深度和效果,来决定对甲方的信贷政策。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办理金融业务的综合贡献度,享受甲方给予的优惠贷款利率或相关业务的手续费率。

(二)乙方获得贷款后,应优先通过在甲方的账户回笼资金,且通过甲方回笼的销售货款的占比应不低于在乙方的融资比例。

(三)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0个月之内,将基本账户转入甲方,保证其经营收入全部转入该账户,保持年资金流量不低于0亿元,并不低于全部回笼款0%,账户年月均存款余额不低于0万元,年日均存款不低于0万元。

(四)受甲方贷款支持的建设项目所涉及到的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全部由甲方代理。

(五)积极配合甲方在多个业务领域深化银企合作,在取得甲方贷款后1个月之内,委托甲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含年终奖金、分红款代发业务)、企业网上银行业务、财务转账pos等集团金融业务。

乙方要积极鼓励和协助股东、高管、员工及其配偶子女等关联方在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办理金农卡、储蓄等个人金融业务。

(六)乙方应动员上下游客户通过甲方进行资金结算,并争取账户多留资金。

乙方向上下游客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甲方直接办理的贴现额应不低于其上下游客户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总和的50%。

(七)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的财务数据,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信贷调查和金融产品使用信息收集等工作,主动与甲方沟通信息,及时通报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调整计划。

第四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作为指导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在每一项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需签署具体合作协议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具体协议的约定为准,但其内容应与本协议规定的精神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作为甲方签批乙方申请授信时必须的附件材料。

(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并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四)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遇甲方上级政策调整,不能兑现部分优惠承诺时,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通知对方。

(五)如果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之内,未将其基本账户转入甲方,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0万元。

(六)甲方可以在本协议生效后,与0000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但必须在乙方将基本账户转入甲方之日起,方可办理合作业务。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但在未续签新协议之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甲乙双方为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业务支持和全面合作关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进一步密切和深化合作,谋求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达成本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乙方作为重点合作客户,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为乙方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第二条 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甲方作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利用自身的资源为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利,以协助甲方为乙方提供金融服务并防控风险。

第三条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长期合作的基础文件,甲乙双方办理本协议项下各项业务,所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并以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甲方授权 支行为乙方金融业务承办行,为乙方及其下属单位提供业务合作服务,业务合作服务的日常事务由承办行具体负责与乙方联系处理。

第二章 业务合作内容

第五条 银行账户

乙方将甲方作为主要合作银行,承诺本公司和下属公司或单位在甲方开立基本结算账户,办理日常现金收付和转账结算业务。

第六条 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

甲方利用自身全面的资金结算网络和业务服务平台,为乙方提供“快捷、方便、安全、多渠道”的结算服务,协助乙方进行资金流动性和效益性管理。

甲方利用先进的现金管理平台,为乙方提供资金流动性管理、投融资服务、分院资金归集和下拨、风险管理等一揽子服务,乙方承诺将现金管理业务交予甲方办理。

双方就具体产品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七条 代理业务

甲方为乙方优先提供代发工资、代理保险、代理保管等多种代理服务,乙方所有人员的代发工资业务由甲方办理。

双方代发工资业务另行签订代发工资协议。

第八条 信贷业务

甲方在国家信贷政策范围内,为乙方提供贷款授信、用信和银票承兑服务,乙方承诺将融资业务全部交予甲方办理。

第九条 银医通收单管理信息系统(posmis)服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pos终端机具;乙方同意甲方为其在天津市的mis交易收单行。

双方posmis业务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第十条 银医一卡通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综合服务功能,彻底改变患者就医时排队挂号、缴费、取药现状,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医院自助综合服务系统”,银行与医院his系统对接,实现病人自助建卡、自助挂号、自助缴费功能。

第十一条 自助银行服务

在乙方院内,甲方提供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各一部,全天候24小时提供查询余额、存取现金、转账、自助交费、修改密码等金融自助服务,方便乙方员工、就医人员和客户自助办理金融业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自助银行所需房屋建设并协助甲方做好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工作。

双方另行签订自助银行合作和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 理财服务

根据乙方账户资金使用和具体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理财服务,为乙方制定理财方案,及时向乙方推介各类产品信息,协助乙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第十四条 银行卡服务

甲方优先向符合条件的乙方及下属单位员工、与乙方发生业务的客户及乙方提供服务的患者发行贷记卡、准贷记卡、国际信用卡、借记卡、芯片卡,为其提供包括存取款、转账以及异地汇款、消费信用等银行卡服务;乙方相关人员应优先推荐其客户使用甲方银行卡产品。

第十五条 企业年金服务

乙方承诺将企业年金委托甲方管理,甲方作为托管人,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乙方企业年金稳健高效运作。

第十六条 其他业务

随着甲乙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双方可以探索开拓新的业务合作项目。

第十七条 甲方具有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解释权。

第三章 双方承诺

第十八条 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如下义务:

1、按照约定的业务合作内容,为乙方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2、在符合甲方信贷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受理乙方的融资申请,并可视业务情况启用重要客户“绿色通道”,以方便乙方快捷使用授信额度。

在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甲方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优惠的贷款利率或费率。

3、关心乙方的长远发展,为乙方的经营和服务活动提供及时有效的国家政策、行业指导以及金融信息,并对乙方的管理提出建议。

4、高度重视乙方就所提供服务提出的质询、批评和投诉并迅速妥善处理。

采纳乙方对产品和服务提出的合理建议并及时改进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适当地履行如下义务:

1、积极与甲方在金融产品服务、资金融通、开发新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优先在甲方办理各项金融业务。

2、积极协助甲方在乙方和关联客户推广和开办各项金融业务。

3、与甲方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定期通报客户、投资、项目和财务发展战略等有关信息,以便于甲方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4、按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按时、足额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支付各项利息和费用。

第二十条 任何一方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与利益相关的财务数据或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除非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上述信息。

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何一款均被视为违约。

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对违约行为予以改正。

期限届满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已经发生的损失和可以预见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因不可抗力(如: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等)导致一方不能依约履行本协议的,该方无需就此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并在有关机关出具证明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

第五章 协议的效力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五 年。

期满前两个月内双方无书面异议的,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 五 年。

第二十四条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变更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的,各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本协议相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发生其他影响本协议目的实现的不利情形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乙方声明: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提示了相关条款,应乙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乙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作基础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探索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业务合作领域

(一)动产及货权担保项下监管业务

是指第三方客户以处于乙方占有、监管下的动产作为担保,甲方对其提供融资授信。

本业务包括静态监管、核定库存和仓单质押等模式,以及今后双方认可的创新业务模式。

(二)资源共享及市场开发

双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将各自拥有的客户优先向对方推荐进行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行联动营销和联合市场开发。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按合同规定发放授信;

3、有义务敦促客户向乙方交纳仓储及监管等相关费用;

4、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监管物的价格信息。

5、当授信客户可能出现财务问题等不利于乙方收取仓储和监管费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3、配合甲方对监管商品的勘验、检查、查询,对质押物及时办理质押手续;

4、协助甲方完成质押货物价值评估、质量鉴定、质押商品出质;

5、当授信客户经营或货物出现不利于甲方授信安全的预警信息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 营销推动

1、共建品牌

为推动业务合作深入发展,共建合作品牌,双方同意就合作范围内业务合作共同进行市场宣传、营销推广和商务公关活动,并可以互相使用对方拥有的商业标识。

2、交叉销售

双方同意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互相推介、代理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对方各项产品。

3、互惠待遇

双方同意在不与对甲、乙双方各自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相抵触的前提条件下,给予对方合作优先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在业务发展和开拓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增强各自的市场竞争能力。

4、培训支持

双方总部和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对现有业务品种、业务操作模式进行改进,使双方业务合作模式更适合市场需求。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

乙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收费适当优惠。

甲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适当优惠。

2、信息沟通及保密

双方对业务合作中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甲、乙方双方同意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沟通双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商定统一的合同范本和单证格式,合作研究开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3、双方同意采用相对集中统一的业务管理模式,包括:

乙方统一制定乙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开展监管业务的标准。

乙方除直接开展监管业务外,还可向甲方提交参与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名单。

对名单中所列下属企业因违反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未列入名单的乙方下属企业,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甲方不得与其开展监管业务的合作。

乙方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名单进行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但涉及正在与甲方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时,应事先协商一致。

4、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但涉及终止前本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时,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直至本协议项下具体业务终止时自动终止。

5、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审理,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本协议地位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

双方分支机构开展具体业务时,须由双方分支机构和授信客户签订具体的合同文本。

7、双方同意互设绿色通道处理合作项下各项业务。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金融扶贫贷款协议书范本篇九

撰写人:xxx本文档介绍了xxxxx.1。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精神,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难、保障难问题,根据《省创新扶贫小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放大扶贫资金效益,着力解决贫困户发展投入不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瓶颈问题,变“输血扶贫”为“造血扶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二、目标任务。

12、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

营主体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扶贫产业规划、扶贫开发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市场潜力大,且能。

带动当地相关产业发展,扶持效果得到贫困户认可;

(3)具有较强的扶贫辐射带动作用,能直接安排贫困农户子女务工就业,直接或间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收入,并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帮扶脱贫协议。

(六)还款方式:还款方式采用一次性还本或分期还本方式。

(七)贷款利率:执行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

准利率计算。

(八)贷款贴息:对贫困户、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区。

财政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流程。

评级授信标准:贫困户诚信度(40分)、劳动力(25分)、劳动技能(25分)、家庭人均收入(10分);60分以下的不授信,60-69分授信限额5万元,70-79分授信限额6万元,80-89分授信限额8万元,90分以上授信限额10万元。

贫困户评级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试验区统一部署,经办银行参与协调推进,在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评级工作,力争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评级率达到100%。贫困户授信以银行为准,评级授信后由银行发放贫困户信用贷款证。

签定借款合同。

6、贷款发放:合同签订后银行及时发放贷款,并登记扶。

7、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扶贫办、经办银行应根据有。

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保证贷款本息到期收回。

8、到期收回:经办银行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告知借款。

人,并做好贷款收回后的核对登记工作。

“扶贫小额贷款”业务到期收回率应控制在98%以上,若该项业务到期收回率低于98%,经办银行应及时与扶贫办联系、沟通,及时预警,并审慎发放此类贷款,对不良贷款率达到总额2%的,经办银行应暂停该项贷款业务,并组织清收。

五、工作保障。

4、区人民法院负责受理债务诉讼案件、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恶意骗贷,逃避债务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5、各乡镇政府(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试验区管委会负责对从事特色产业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的调查、备案,做好贷款资格审查,审核确认申请贷款的农户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与经办银行共同做好贫困户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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