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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 基坑监测方案设计流程(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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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 基坑监测方案设计流程(六篇)
2023-01-13 11:25:23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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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北京发那科机电有限公司cnc数控系统应用技术中心项目(蓄水池工程)

二、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银铧路。

三、承包内容:基坑土方开挖运输、护坡、基坑、排水沟降水井、人工开挖平整、护坡土钉支护等。

四、承包基价:土方每立方米按土机械进退费、机械费、消纳费,也包括在挖运土方过程中涉及到市政、交警、环保等到单位发生的一切费用。挖土量按图纸设计、自然标高及方案计算。基坑土钉支护(护坡面)每平米 元,包括施工机械及人工费用。

五、施工日期:自具备条件挖土开始算起 15 天(除大雨天外)完成。由于乙方原因,工期不予顺延;由于发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经发包方代表签证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工期拖延按300元/天计罚。

六、质量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蓄水池图纸和支护方案及支护详图,严格按照程序施工,不得违规施工。如因乙方施工不当而发生工程超挖、少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返工等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工程款结算支付方式:

结算方式按平面图和剖面图计算工程量乘以单价。由于本工程工期短。土方及护坡工程完成付总工程款的%;小市政及室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个月后 付款完毕。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有关工程图纸等技术资料,提供围护方案、自然地面标高。

2)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确定蓄水池位置;

3)及时处理和协调挖土、护坡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4)按合同工期规定,监督乙方工期内完成任务;

6)负责提供夜间照明和组织基坑排水工作。

2、乙方责任:

1)土方开挖前上报登记甲方特种施工人员证件,工人证件;

2)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挖掘、运输、护坡支护现场管理,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合理完成挖运土任务;

3)按照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方案、资料进行挖土、运输、护坡支护施工,不得随意超挖、少挖;

4)挖土施工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与项目部协商,由项目部全权处理所有事务;

5)施工过程中如由乙方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如挖运及护坡施工过程中的环保、交警、市政等与之发生的冲突发生的费用,乙方负责交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关于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二

发包方:天合*设集团丁岸路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云庭花园建设项目1#、2#住宅、3#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基础土方开挖工程由乙方包工完成,为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丁岸路1#、2#住宅、3#办公楼及地下车库基础土方开挖工程,乙方提供大型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按甲方要求包工按时完成(包开挖、包回填),所开挖的土方量自行安排场外空地储存堆放。不得倒卖,以确保基础验收后土方足够及时回填,并按照甲方要求分层夯实。回填土应无杂质、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淤泥土等。乙方在施工前必须与昆山市城管中队联络、沟通,遵循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施工中负责施工厂内外道路清理、打扫等工作。如有违章罚款,一切均由乙方承担。在土方开挖期间,所有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严禁喝酒、疲劳驾驶等。若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均与项目部无关,因事故造成停工或延误工期对项目部造成的经济损失,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作业时,严格按照本工程基坑开挖方案施工。首先开挖2#商住楼基坑,然后再进行1#楼、3#办公楼土方开挖。必须指派专人指挥,采取“分层分段、对称开挖”,每层开挖长度不超过20m,开挖深度为2m,并严格遵循 “分层开挖、严禁超挖” 及大基坑小开挖的原则。当挖至标高接近基础底板标高时,严格按甲方施工人员的抄平位置,由甲方派人进行人工清槽,乙方挖机给予配合,防止超挖,并按围护结构要求及时修整边坡及放坡,桩体周围300厚土方甲方派人员清理,乙方应积极配合用挖掘机带走。切忌机械碰撞桩体。开挖时间:自20__年5月12日开挖日起,三十日内完工。

1、 甲方对乙方承包土方开挖工程项目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贯彻执行甲方的要求及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挖掘机前方及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同时应注意基坑土方坍塌,确保施工安全。

2、 本工程为江苏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乙方人员、机械进场首先要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挥,统一管理,机械停放有序,不得损坏甲方场内建筑物轴线控制桩和标高控制桩,以及甲方场内的电缆、电线、电箱等一切物品,不得偷窃甲方材料、工具等。如有发生,乙方照价赔偿,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罚。

3、 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

1、本工程土方开挖是每8元/立方,以实际放坡开挖体积计算,未挖边坡不在计算内。回填土时每14元/立方,且必须是粉质粘土,粘土为工程绿化土使用。

2、本工程涉及1#、2#、3#建筑物地下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须向甲方交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入甲方帐户由甲方出具财务专用章收据,待该工程1#、2#、3#建筑物基础验收后土方回填完毕,由甲方退还乙方。若乙方将开挖土方倒卖造成基坑无土回填,甲方将用此保证金购置土方回填,多余资金由甲方退还乙方。购土资金不足,乙方必须弥补。

3、在合同期间,如乙方工人发生任何意外伤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则甲方可以向乙方予以全部追偿。本合同自签订之后日至工程竣工,签订的价格无论市场材料涨价等因素,都不予调整。

1、乙方土方开挖完成付总款10万元。本工程全部回填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的50%,并退回保证金,其余款项在单元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

2、合同有效期:工程款付清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甲方 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 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现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

2、工程地点:蒲江县桫椤路上段1号。

3、基坑支护及降水工作概况:基坑支护旋挖桩约4100m(包括a’b’段增设的四根构造桩和a’b’段-0.7m~-6.5m的锚杆护壁施工),桩间网喷约5580㎡,高压旋喷锚索约11382m(在-9.0m锚索位置用两根32a工字钢作腰梁),桩间连系梁约371m;降水井共15个,每个降水井深30m,合计450m,台班按一年计算(超出两个月内不予增补,超出两个月外按实计算台班费用);沉砂池3座,排水沟约400m。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综合总价包干1180万元,大写:壹仟壹佰捌拾万元整(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包定位放线;不包括施工用电费用,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承包范围:凯世捷·财富广场项目的护壁及降水工程变更审后施工图中的所有内容;沉砂池及其排水系统的施工,包括施工期间的洗车设备及人工;乙方需做方案深化设计,组织专家审查合格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取水费由甲方负责;变形观测和钢绳锚拉检测由甲方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做点及检测并负责费用。

三、施工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2、开工时间暂定为:月面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3、竣工时间暂定为: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确定的施工工期计算。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为护壁及降水工程的综合总价包干费用。

2、本工程的综合总价为一次包干价,完成降水及护壁设计施工图中所有分项工程至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综合总价,含直接费、间接费、机械进出场费用及各种取费、人工工资调增、利润、税金、管理费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

3、降水费用含在本合同包干价内(电费由甲方负责)。

4、本工程降水台班在招标中按一年包干计算的,若乙方超出两个月内甲方不予增补,超出两个月外按实计算。

5、本合同包干总价费用均为含税价。

六、甲方驻现场代表及职责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负责合同的履行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

本合同内所有的文件变更、洽商签证必须由甲方驻现场代表签字后生效。

负责工程验收、工程款支付、办理竣工结算。

甲方代表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

七、乙方驻现场代表及职责

乙方指定 为该项目的驻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驻现场代表签字加盖乙方公章后生效,递交甲方。

乙方代表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

八、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审批乙方提供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但甲方无需对该审批承担任何责任;

2、提供施工图纸并组织设计交底;

3、向乙方提供高程控制点、坐标点;

4、协调乙方与其他参建单位的工作关系;

5、组织各项验收;

6、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职责:

1、编制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核,甲方审批;

2、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变更的设计要求及甲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范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工程施工;

3、服从甲方驻现场代表的施工指令,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接受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原材料及砼检测由乙方负责其全部费用。

4、按照成都市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施工并负责现场交通和噪音的管理;

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达到成都市有关文明施工规定的要求;

6、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临时保护;

7、工程正式交验前的成品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8、各项验收及工程档案移交,乙方交付的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档案管理规定;

9、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

10、工程的收尾工作、验收和移交,以及工程移交前的安全保卫工作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1、施工完成后按照甲方指令将机械设备及人员及时退场;

12、特殊情况下,当现场现有水井、水泵无法满足排水需求时,乙方根据甲方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13、在施工中按甲方的要求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4、乙方需提供合同价款全额的有效发票。

九、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交监理人员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乙方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并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方案通过及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核。

4、乙方应维护好和周边住户、商户、街办、政府相关部门(含当地乡、村)的关系,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甲方协助乙方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质量和安全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乙方按图施工,降水必须降至基础最高水位以下5米,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赔偿。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其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计取。

十二、付款方式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

1、降水井及排水沟和护壁柱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冠梁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3、护壁及腰梁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4、±0.00以下回填土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5、20xx年春节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6、降水工作结束后一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本工程保修期从土方开挖到基础回填及降水完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8小时之内到现场返修,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返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验收前一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予以确认。若事后发包人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无偿返修。

3、竣工日期: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是指乙方须在不超过该日期前,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经过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

4、当本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乙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 本工程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完毕;

(2) 申请竣工验收的资料齐备、完整、合格;

(3) 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具备该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给甲方审查。甲方应该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如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出具审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甲方审查后认为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还需进行和完善的工作内容。乙方完成甲方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当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直至甲方同意为止。

6、如果本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对本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重新办理验收。具体办理流程按照上述第4项、第5项执行。

7、如果本工程通过了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乙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上应当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8、如果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处理该竣工验收申请,或者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日期在前者为准。

9、实际竣工日期超过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五、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报告: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在 7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四 份。

2、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未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让乙方完成该未能完成的工作,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除承担按竣工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外,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是指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所须之手续并获得批准文件,如乙方因此而影响工程的开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实际完成进度滞后于甲方审批的施工计划,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存在滞后情况的。

(2)乙方工程施工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未有改善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4)乙方出现不服从不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指令的情况。

十七、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否则转让无效,并须承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的任何转让行为均不改变本合同的司法管辖。

十八、通知:

乙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通信地址为:“ ”。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信地址寄出的文书、函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如因乙方通信地址变化或乙方拒收等造成甲方寄送的文书、函件被拒收、退回的,仍然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九、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十、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合同附件

(1)承诺书

(2)工人进场要求

(3)签证程序

(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5)工程质量管理协议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交付竣工工程,工完款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补充协议规定

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关于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图纸及经市专家评审批准基坑支护方案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工程内容。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详见第八条附加条款。

(四)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

详见第八

条附加条款,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第二条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总工期为30天若发生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对乙方进行处罚。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就该责任及损失向乙方追索。

第三条工程质量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经专家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支护方案等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工程验收时,应按施工图纸、已通过评审的支护方案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执行。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除无偿返修整改至合格,且甲方扣罚乙方工程造价的5%外,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一)乙方应按施工图纸、已通过评审的支护方案进行施工。乙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经甲方认可后按实结算,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并注明时间、部位和工程量,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开封大庆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开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开封浙商城市广场

工程地点:开封新区五大街、六大街之间

经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广场的基坑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实际现状,特订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

1.1 1.1 承包范围

浙商城市广场基础开挖及回填,具体尺寸及标高控制详见施工图

1.2 1.2 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基坑土石方的开挖、外运、回填、开挖期间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还必须负责办理环卫、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 2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及结算原则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综合单价包干为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价格波动、城管、环卫、交管收费、管理费、弃土场地费、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燃油涨价、场地内外关系协调(保证不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购销等事宜,确保场外人员不来工地吵闹、拦路等现象发生)。

2.2 本工程开挖及外运综合单价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综合单价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费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税金等承包范围内所列的各项费用)

2.3 在合同范围外发生的临时性用工及机械台班现场确认按实签证。价格:铲车50型260元/小时,220挖机280元/小时,30小挖机180元/小时

3 计价方式及结算原则

乙方已综合考虑本工程特点,现场条件、情况、雨季影响、承包范围及方式、合同条款,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为前提,由双方根据图纸并经现场核实原始标高及平面尺寸,进行工程量计算,再按合同进行最终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价格调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础挖土后十天内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后十五天付30%,余款在年底前一次结清。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以及与本合同相对应的银行账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 工期、质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据具体施工时间,以施工任务单形式向乙方发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违约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诺给乙方任何形式奖励。质量要求:在验收时必须达到场地干净、平整、实际测量标高及平整度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回填土必须分层压实。工程质量未达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应配备具有上岗资质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更换。

6.2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受到媒体或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使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开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签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户:__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基坑监测管理协议书汇总六

甲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传真): ;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 工程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 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 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 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工程量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 60 天,自 年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 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 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超过合同工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可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 代表: 法人 代表:

委托人(盖章): 委托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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