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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实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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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实用18篇)
2023-11-18 18:29:48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进步做好准备。健康饮食对于保持身体健康至关重要,我们要有良好的饮食习惯。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看看以下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些范文,或许可以解决你的困惑。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一

1、按国家规定:离职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需要征税。例如:北京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2677元,3倍就是:188031元,经济补偿金超过这个数额的部分,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2、法律依据如下:

a、《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b、《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1、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的按12计算。

根据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离职补偿金个人所得税要根据补偿金的金额计算,一次性取得补偿金在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不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将补偿金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平均。

离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员工离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解除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未按照劳动法规矩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直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越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单位制度办理交接。

员工正常提交离职申请以后,应该按照单位制度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好在单位相关的工作,用品等。若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理交接而导致单位损失等情况下,单位是有权要求其补偿单位损失。对于离职,是必须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交接,若交接时间长于离职申请时间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避免产生纠纷。

3、员工离职以后,应该督促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向单位递交辞职信,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是员工单方面提出的,是员工个人意愿。而离职则可能是员工也可能是单位提出,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员工在离职的时候,要注意向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销售部经理__,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

我从20__年进入公司,到现在已有2年了,在这2年的时间里承蒙公司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厚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两年里,我在公司里工作的很开心,感觉公司的气氛就和一个大家庭一样,大家相处的融洽和睦,在公司里也学会了如何与同事相处,如何与客户建立关系等方面的东西。并在公司的过去两年里,利用公司给予的学习时间,学习了新的东西来充实了自己,并增加自己的知识和实践经验。我对于公司两年多的照顾表示真心的感谢!!

在经过20__年下半年的时间里,公司给予了很好的机会,让自己学习做市场方面__的运做,但自己缺乏市场等方面的经验,自己没有能很好的为公司做好新的市场开发,自己身感有愧公司的两年的培养。

我个人感觉,我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的表现不能让自己感觉满意,感觉有些愧对公司这两年的照顾,自己也感觉自己在过去两年没有给公司做过点贡献,也自己感觉自己的能力还差的远,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不够。经过自己慎重考虑,自己和公司考虑,自己现向公司提出辞职,望公司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二

国家规定,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数额,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

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为标准低于该数额的劳动者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高于该数额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用高处的数额除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照12年算,所得数额视为劳动者个人的月工资或者薪金收入,对该数额超过元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离职分哪些种。

员工辞职的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员工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二)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

(三)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

(四)《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申请书。

自我去年进入公司之后,由于领导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有了这样的工作平台机会,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各方面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由于自身存在很多尚不完善的地方,想通过继续学习来进一步加强自己的能力。为了不因为我个人原因而影响公司的工作,决定在20__年x月x日辞去目前的工作。我知道这个过程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对此我深表歉意。

我会尽快完成工作交接,以减少因我的离职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为了尽量减少对现有工作造成的影响,在此期间,如果有同事对我以前的工作有任何疑问,我将及时做出答复。

非常感谢领导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照顾。在x公司的这段经历于我而言非常珍贵。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x公司的一员感到荣幸。我确信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所有同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x公司的业绩蒸蒸日上!并再次对我的离职给公司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我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我的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考虑并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三

甲方:(xx单位)。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于x年xx月xx日开始在甲方处工作,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及离职补偿等事宜,双方表示认可。

一、乙方于x年xx月xx日申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甲方表示认可。

二、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等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xx元(此款项已包括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一切款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单位)。

日期:x年xx月xx日

乙方:

日期:x年xx月xx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四

辞退补偿金一般会在职员离职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发给职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离职的类型有以下两种:

(一)第1种:主动离职,主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策是由员工做出,包括所有员工主动辞职的形式。

(二)第2种:被动离职,被动离职是指离职的决策是由组织做的,包括员工被组织解雇、裁员、退休或死亡。

员工离职是雇员和雇主之间结束雇佣关系,员工离开原公司的行为。员工离职是员工流动的一种重要方式,员工流动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重要作用,但过高的员工离职率会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

临时工辞职要多久才离职。

在现实生活中,临时工辞职的问题分为三种,同时每一种情况的离职时间又是不同的,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处在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这样的临时工辞职的话应该按照试用期的规定,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临时工提出辞职三天以后就可以离职了。

2、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试用期已过的临时工辞职。过了试用期的临时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提出辞职三十天以后才可以离职。

3、没有签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辞职时不受约束,可以随时辞职并且当场离职。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五

甲方:(xx单位)。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开始在甲方处工作,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如下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及离职补偿等事宜,双方表示认可。

一、乙方于年月日申请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甲方表示认可。

二、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等一次性补偿金人民币xxxxx元(此款项已包括因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离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的一切款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六

劳动法中,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好意思啊,刚刚还是研究,有点不太明白,谢谢解答。学习中。。。。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七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综上所述,离职补偿金的纳税标准为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也就是说对于超过的部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纳税。

提出离职的法律依据。

提出离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定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尊敬的__领导:

您好!

这封辞职报告其实我一个月以前就写下了,好几次都是没有勇气递交出去,觉得在这个时候辞职很对不起您,对不起公司。但是时间是不等人的,我今天不得不递交出去,由于新公司那边要我尽快过去,我知道不能再拖下去了。在公司五年的岁月你,感谢全体同仁的配合与帮助,这段时光我将会永记于心。

我平时的工作都是这些,希望对找到接替我的人有所帮助。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努力作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到全方位服务。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企业具体管理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作好经营服务各项管理并督促、检查落实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各类文件的分类呈送,请集团领导阅批并转有关部门处理。

5、协助总经理调查研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供总经理决策。

6、做好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其他会议的组织工作和会议纪录。做好决议、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发布。

7、做好企业内外文件的发放、登记、传递、催办、立卷、归档工作。

8、负责保管使用企业图章和介绍信。

9、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10、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

最后公司能尽快找到人选,以便于我做好交接工作,对于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我感到很遗憾,也希望公司体谅我的苦衷。祝公司蒸蒸日上,再创佳绩,一路走好。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__年__月__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八

作者:杨帆律师。

来源:广州劳动网()。

近几年,劳动争议中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的比例畸重,不少人对经济补偿金的计发问题存在争议。以下笔者将经济补偿金计发问题中争议较多之处加以归纳,以供所需时参考。

一、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擅自离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辞退和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企业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办发(1995)50号文指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246号)所指的“生活补助费”是《劳动法》第28条所指经济补偿的具体化,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所指的“经济补偿金”是同一概念。

解答: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明确规定,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3条第2项明确规定,补贴包括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

六、哪些不能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解答: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七、本单位工作年限怎么计发经济补偿金?

解答: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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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九

一般企业员工终止合同离职时会签定一份补偿。

协议书。

那么以下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离职补偿协议书供大家阅读参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终止双方。

劳动合同。

1、甲方对乙方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提出辞职表示同意,放弃乙方提前30日通知甲方的权利。

2、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年月日正式终止,乙方同意提交。

辞职报告。

正式予以离职。

3、乙方离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4、甲方承诺上述补偿金在月日支付到乙方账户,逾期支付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的5%作为滞纳金。

5、乙方应于正式离职日前内办理完毕离职交接相关手续。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终止双方劳动合同,自愿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1、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自xxxx年xx月xx日正式终止,乙方即日即正式予以离职。

2、乙方离职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补偿金合计人民币xx元(大写:xx),乙方并同意甲方代扣代缴乙方依法应缴的税款。(该补偿金额已包括需依法支付乙方的一切补偿,含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差额(如有)、代通知金、加班费(如有)等,但不仅限于上述所列的几项赔偿。)。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将于乙方正式离职之日起下一月份的日前支付上述补偿金。

4、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不仅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而且须向甲方承担50%的违约责任,并且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5、乙方还承诺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未做出任何有损甲方权益的行为,若乙方在任职期间有损害甲方权益之行为或严重违反甲方。

规章制度。

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乙方责任。

6、乙方应于正式离职日前内办理完毕离职交接相关手续。

7、乙方离职后不得作出任何有损甲方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责任。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或工伤赔偿等情形,常常会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协议要求完整准确地把协议双方的意思表达出来,缺少或变更几个字,有可能会使得协议书面表达的意思和当事人的实际意思大相径庭,导致纠纷再起。近期我们律师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发现客户因签订协议内容不清、不全,又须另行赔偿员工其他费用。企业签订协议时的常见问题如下:

三、缺少“纠纷了结”“双方无涉”等权利义务终结的表示。企业与员工签订赔偿协议,无非是想一次性了解纠纷,避免以后麻烦,所以协议的最后,一定要加上“协议双方履行以后,纠纷了结”、“双方无涉”、“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等权利义务终结的字样,少了这几个字,无法表明协议双方对剩余权利的放弃,这样企业也面临再一次被员工索要的可能。

所以,员工离职或赔偿协议,需准确表达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并确保协议表达的内容在法律是合法有效,同时必须注明协议履行完毕后,双方以后再无纠纷。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族,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_____________元。

事实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一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归还属于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办公用品、电子文档以及其他一切物品,并按甲方要求妥善办理工作业务移交手续。

3.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乙方办理完本协议第2条所述事项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4.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至年月日止,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也结算亦至年月日止,社会保险金、公积金于次月缴交。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保证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信息,乙方不会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保留或带离甲方经营场所。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除上述所列事项外,在各自履行完相应义务后,甲乙双方不再存有任何劳动和经济纠纷。

8.本协议书壹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外壹份用于办理退工手续。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欢......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终止双方劳动合同,自愿达成如......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就终止双方劳动合同,自愿达成如下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正式职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另外,提醒如果员工有人事档案在公司的,要办理档案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单位愿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辞职信怎么写。

首先,辞职信的写法应注意要点:

(一)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__×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其次,写辞职信应注意的问题:

1、理由要充分、可信。写辞职书,一定要充分考虑辞职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陈述理由的文字应扼要,不必展开。

2、措辞要委婉、恳切。用委婉、恳切的言词来表明辞职的诚意。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于 年 月 日终止(劳动关系因乙方提出辞职终止),乙方在此之前应该继续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做好工作交接事宜。

二、乙方认可,截至 年 月 日劳动关系终止日,乙方 月份工资按照实际考勤结算正常发放,本函签订后,乙方确认劳动关系终止日前薪资结算无异议。

三、乙方同意,甲方支付给乙方补偿费 元(大写: ),乙方认可该补偿费已包括其所应得工伤、医疗、保险、福利、赔偿金、代通知金、补偿金及离职当月工资等所有权益。员工离职后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的劳动纠纷。

四、甲方于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工资和补偿费。

五、甲、乙双方同意放弃其他权益,本协议如有任何遗漏或与现行法规不一致之处,均视为甲、乙双方对自身权益的合法处分,任何一方不得再通过申诉、仲裁、诉讼等方式向对方提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要求,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上述补偿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函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且劳动关系的解除不影响乙方离职后所应承担的保密义务。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实际用工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因为是实际用工,所以排除了股权关系等其他方面的关系。劳动关系又是具体的,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纽带而形成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条件的合法劳动关系;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种事实劳动关系,即形式上非法的劳动关系。划分两种劳动关系有助于分析不同劳动关系的解除对劳动者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影响。

一、合法劳动关系和非法劳动关系的界定。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再次强调“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里的“应当”即“必须”,可以看出合法劳动关系排除了以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及建立所谓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合法的“法”指《劳动法》。从立法上看,劳动关系的确立,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要件,用工双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既是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为劳动争议的处理提供了直接依据。用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制度的必然要求。

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处在确立时期,受社会环境、法律意识、用人单位、劳动者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呈现出繁杂的状万言书,司法实践大量存在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由此引发的事实劳动争议纠纷,缺乏明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调整依据,致使用工双方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事实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客观上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情形。或许它的合理的因素,但它是相对于合法劳动关系而言的,存在明显缺点,即随意性大、用工双方权利义务不均衡和用工单位的规避法律,因此是非法劳动关系。它的存在,影响我国劳动合同制的全面推行,也潜伏着大量的劳动争议隐患,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实践中应当尽量避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一)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

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即《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非过失性辞退是指非因职工原因由用人单位辞退职工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非过失性辞退情况):(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27条对此类劳动合同的解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富余人员辞职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是允许的,同样也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法》第32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种情况:(一)在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劳动法》第23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第一次用法律形式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又称生活补偿费)的问题。《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发布的《经济补偿办法》(该办法与《劳动法》同时生效)及解释性规定,对经济补偿金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给予了进一步说明,现从劳动关系解除的五种情形做一分析: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依据《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另外,《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合意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法》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即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过失性辞退的,依据《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依照《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第7条、第8条规定执行。

(3)用工单位经济性裁员时,被裁减的人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因为经济性裁员非被裁减人员的过失,《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规定,即“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企业富余人员辞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13条规定:“职工可以申请辞职,经企业批准辞职的职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费”,这里的一次性生活费就是经济补偿金,但《劳动法》和《经济补偿办法》则未规定对富余职工辞职的经济补偿做出明确的规定。

(4)《劳动法》中未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进行经济补偿金。但《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及少付工资情况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即该办法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情形即该办法第4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

金”。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40条对于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32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范围作了解释:“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应按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从解释的另一方面看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则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解释》)均明确,用人单位在五种情况下,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5)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劳动法》及《经济补偿办法》都没有规定,《劳动法意见》第38条对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做出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这里的国家规定如《全民所有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该规定第17条规定:“农民工因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执行,或者属于第13条第3、4项和第1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该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本人12个月的标准工资。”由此,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也有例外。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但对具体计算方式没有明确,这就要求审判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如劳动部在《劳动法意见》中明确规定,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经济补偿办法》执行,即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月工资收入如何确定?《劳动法》界定了工资及其他收入的界限,即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属工资范围的收入包括: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障福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收入,应该符合上述条件,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作为基数的月工资收入应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

但由于目前各类企业经济效益良莠不齐,计发办法也不尽相同,严格用上述办法核算,可能较难准确计算。如东营地区下岗职工的生活费仅每月230元,而下岗又非其个人原因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按其实际收入计发经济补偿金,显然也不合理。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以分情况而定,劳动者月实得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该标准计算;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定的,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样计算,则相对合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劳动关系表现形式出现新的情况,而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调整却相对滞后,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如何能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公正合理地调整不断出现的新的劳动关系已成为摆在审判人员面前的重要问题:

(一)审理劳动关系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1、《劳动法》及其生效前的一些行政法规政策处于同时执行阶段,经济补偿金问题在各法律法规中规定得比较零乱,审判实践中容易混淆。《经济补偿办法》依据《劳动法》制订的,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调整范围小的局限,它仅适用劳动合同的违反和解除两种情况,条文共13条,难以涵盖各种类型的劳动关系解除后的经济补偿情形,如第8条用工双方因劳动合同变更而解除的,只规定了工作时间满1年即发给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没有规定补偿上限,审理案件时会产生歧义。

2、经济补偿金的性质重点在于补偿,其数额一般是由法定的,而《经济补偿办法》中规定的最高数额为12个月的工资。若一个人与用工单位劳动关系保持长达30年,其和工作的人所得到的经济补偿金相同,其余不予补偿,显然现民法上的公平原则不相符合。另外一些大型企业为减员增效,在与职工达成一致,给付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补助补偿金,按每年几千元的价格买断工龄,买断职工是协议解除,则补助补偿金性质如何认定,也是法院审判中遇到的问题。

3、劳动部《劳动法意见》第2条指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这与《劳动法》第29条强调的签订劳动合同必须是书面的相矛盾,审理这样的案件时,也给法院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增加了障碍。

4、劳动者被中方单位安排到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工作的经济补偿金究竟应由中方单位支付还是由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单位支付,现行法法律没有规定,出现了空白,使审判该类案件中无法可依。

5、我国现行关于劳动法律法规基本上是将违约金和赔偿金作为一个概念加以规定的,即违约金具有赔偿的性质。而用人单位往往具有主动权,使得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与赔偿用人单位的违约金相抵消。劳动者事实上很少能拿到经济补偿金,而劳动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单纯为了惩罚劳动者,因此,应当平衡双方的利益,按劳动者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获工资为参照标准,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支付数额。

(二)对劳动关系案件的若干思考。

1、为更好地维护好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就要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把劳动关系只所以划分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和民法意义上的劳务关系(非法的劳动关系),是为了更准确地为用工双方的劳动定性。前者是用工双方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受《劳动法》的调整;后者是雇用人与受雇人之间因提供劳务、给付报酬的雇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二者以用工双方是否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而区别。前者产生的争议依先裁后审的原则处理,后者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劳动法》实施以前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现仍继续维持的,应认定为合法的劳动关系。而《劳动法》颁布以后的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应由用工单位首先承担。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是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违约在先,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予以惩戒。

3、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里从事劳动,他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与该企业,而非中方或外方,因此,在解除了劳动关系时,其经济补偿金应由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支付。中外双方在合资、合作协议中对劳动者劳动关系有约定的应按协议约定处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例外情况。

4、经济补偿金与违约金可以相互并存的,这是因为违约金是对劳动单位或个人进行的惩罚,而经济补偿金是单方面的用人单位的补偿,与违约金的本质区别;违约金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额。违约金的支付一般从双方约定,但由于约定的违约金具有预定的赔偿性质,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经济补偿金则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更改。

综上,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劳动关系表现形式越来越复杂,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也会因劳动关系的多样发生变化,在审理劳动关系案件中,因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完善,这就要求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劳动立法的精神,公正合理地审理劳动关系案件,切实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五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镇。

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__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1、申诉人于_________年到__________________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

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____________元的补偿金。

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_____,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_____。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_____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_____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_____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

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_____委员会委申请_____,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_______劳动争议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六

11月6日,某出版社进行机构调整,撤销采集部将采集部的职工并入编辑部,并出台了[200414号文件,规定:“1.编辑部与采集部所有员工进行竟聘上岗。2.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约定工资”,规定自2012月1日起执行。某出版社提供的《企业职工安置办法》规定:“如果企业职工不同意上述安排,企业将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甲明确表示要求某出版社按原有工资标准支付其月工资,某出版社不同意职工甲的要求,双方未达成一致,某出版社于2004年12月8日与职工甲解除了劳动关系,并按规定支付了职工甲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月1500元,共计支付7个月10500元。但是,职工甲某认为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足,应要求按2000元标准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并加付不足部分的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案件分析。

双方当事人就工资标准虽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只是口头约定了工资支付标准,但一经约定就应认真履行,该口头约定不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其应尽的义务与应享有的权利。

本案中,用人单位在208月后,每月按2000元的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了职工甲的工资,应属用人单位与职工甲就工资标准协商重新约定。用人单位进行企业调整,要求劳动者竟聘上岗,职工甲依据企业的规定,明确表示了不同意,用人单位根据规定与职工甲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做法,符合关于解除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但其在支付职工甲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对工资构成的认识存在错误。职工的奖金属于工资的构成部分,职工甲自2002年8月后,用人单位在发放其工资时,每月一直是按2000元的标准支付职工甲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计算职工甲的工资时,应将该笔款项计算在内,用人单位未将奖金计算在内,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的构成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在支付职工甲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上,不符合国家关于工资规定的情形,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中存在错误与偏差,用人单位的行为符合《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除全额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职工甲的经济补偿金不足的部分外,还须加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七

1、计算离职补偿金的方法: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离职补偿金。

2、根据不同离职情形,可以主张不同的赔偿金。如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保。协商不成,依法提起仲裁主张权利,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离职信模板。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此时此刻,我怀着自己十分复杂的心情向您写下这个辞职报告,向您和公司提出辞职,对自己的离职也感到很抱歉,也很遗憾自己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

加入公司已经__年了,成为一名销售也已经__年了,在公司的这几年的时间里,我在一点点的完善自己,在工作当中也是兢兢业业,每天都勤勤恳恳的为公司工作,作为一名销售,业绩就是最能证明自己的方式,所以我每天都为了自己的业绩以及公司的业绩而努力,当初刚开始来到公司的时候,是我第一次从事销售这份职业,对于自己的能力以及工作态度我都不是很自信,对于自己的工作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刚开始的时候应该从何开始,很幸运自己遇到了很多公司的前辈们,也是因为公司领导们和前辈们的帮助才得已在短时间里熟悉公司的业务和产品,这也是自己在之后的销售工作中,能够做的如鱼得水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这一做便是__年了。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什么也不会的销售小白了,现在的我已经完全可以独立的完成自己的销售任务,而且也经历了很多新的`同事的参与,也看到了很多同事的离开,对于公司成员的离开与到来我每次都也都是感受颇多,对于公司新到来的同事,我仿佛再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影子,对于公司离开的同事,我也很感叹公司的一个又一个的离开的遗憾,对于公司的同事,我很喜欢这种有着竞争关系,又非常的团结的团体,虽说我们的业绩是按照个人的算的,但是公司所有的同事都是以公司的发展为己任,所以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在公司有什么不和的情况的产生。

现在之所以选择离开是因为自己在这一份工作上面待的太久了,对于销售而言也没有什么可以上进的空间,的就是属于自己的业绩,而且每个人在一件事情上面做久了就会有一些的找不到自己的方向感,所以我也希望自己能够好好的休息一段时间,也不希望自己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的运行,所以只能在这个时候选择向公司提出离职,也希望公司和领导能够理解。

但是对于自己现在手上的项目,我还是会将它们处理好,并且对于自己在公司一些不能完成的项目我也会交接给其他的同事,希望领导能够尽快的批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__年__月__日。

离职补偿支付协议书简短篇十八

用人单位与你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愿意在提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与员工续约,可员工提出不续约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费。

(2)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员工。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和你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你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你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特殊情况: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3)完成工作任务后解约。

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如果你按要求完成了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这时候公司提出要和你解约,那么公司必须向你支付补偿金。

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

(4)员工被迫离职。

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客观因素存在争议,并非故意,而你太“小气”,表示“不得不”离职的,不能被采纳。

(5)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你补偿费。

特殊情况:如果是员工提出提前解约的,公司不用支付补偿费。

(6)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都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特殊情况:裁员必须是用人单位提出,而且程序得当。如果是员工自愿解约,那不在补偿范围。

(7)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何为“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呢?就是并非公司的过失,而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误,用人单位觉得你不符合公司要求,从而提出解约,也是要向你支付补偿金的。

特殊情况:若员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态度不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约,补偿金付或不付可商量着办。

(8)用人单位破产解约。

当单位出现业绩下滑、破产等原因不得不与员工解约的情况,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

特殊情况:如果是破产,公司资金一定周转不济,补偿的费用可约定往后拖,但不能不付。

离职原因写什么合适。

(一)以家庭原因辞职的理由。

1、家里孩子太小,离不开。

2、家里准备盖房子。

3、家里庄稼要开始收割。

4、家里发生了邻里纠纷,要回去处理。

5、兄弟或姐妹要结婚,辞职回家。

6、父母生病了,需要回家照顾。(这个离职原因要慎用,如果不是实际情况不能这样说,那相当于诅咒父母)。

(二)以个人原因的辞职理由。

1、身体吃不消。

2、自己要回去结婚。

3、回去读书,再也不打工了。

4、我水土不服。

5、我非常想家。

6、自己太笨,学不好技术。

7、我不适应眼前的岗位。

8、我个人在这里没有发展。

9、我与这里人相处不来。

10、我承受不了这样的工作压力。

(三)以公司原因的辞职理由。

1、工资太低。

2、时间太长。

3、环境太差。

4、上班太累。

5、没有休息。

6、领导对我不公。

7、车间太热。

8、管理太严。

9、分配的岗位不好。

10、领导总是批评我。

11、生活及住宿条件不好。

12、车间里的活太重。

(四)以其他原因辞职的理由。

1、我要换个环境。

2、我亲戚叫我到他那里去。

3、有亲戚开店叫我过去帮忙。

4、我女朋友怀孕了。

5、我没有了生活费,公司又不借给我,我辞职。

6、我一到上班就头疼。

7、我这里没有老乡。

8、我老公(老婆)不要我干了。

9、在这里体现不出我的人身价值。

10、我看不惯这里人的工作作风,眼不见为净,我要辞职。

正常离职有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正常离职的工资按照剔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后,用月工资出勤天数,再按照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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