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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优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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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优质14篇)
2023-11-18 05:43:12    小编:ZTFB

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可以降低风险,提高成功的可能性。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问题的背景和现状。在参考范文时,您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问题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一

以本单位行业为主阵地、以党员所在社区(小区)和结对帮扶社区为服务重点广泛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志愿服务。

突出预防为主,大力宣传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等防疫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积极开展政策措施解读,引导群众自觉服从管理、积极配合防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

(一)开展“今天我是岗位志愿者”志愿宣传防控活动。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在岗宣传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等防疫知识,从机关做起,从自己做起。

(二)开展“千名党员入万户”志愿宣传活动。结合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双报到”和文明单位(院落)创建,发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志愿者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和防疫知识政策宣传等工作,并赠送一批口罩等防疫物资。

党员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争当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局办公室统筹保障志愿服务人员所需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妥善解决好志愿者就餐、值班、防暑等问题,对参加疫情防控宣传的志愿者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党支部要注意收集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典型事迹,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重要活动可通过“志愿湖南”app和“志愿娄底”小程序进行注册发布。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二

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解决当前湖北返乡常住湖村群众14天安全隔离期间的生活物资保障问题,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湖北返乡群众切实感受到家乡以及党委、政府的关怀。

由湖村镇文明办、团委、妇联、卫计办、卫生院以及各村(社区)干部成立“湖村镇疫情防控‘春风’志愿服务小分队”,以湖北返乡常住湖村、并处在14天安全观察期内的群众为服务对象。

1.送科普。及时上门宣传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广泛传播疫情防护安全知识,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做好宣传解读、解疑释惑工作。

2.送物资。实行“点单”模式,通过微信群每天收集隔离期内家庭购物清单,由志愿服务队伍代为采购食品、生活用品等物资,并送货上门,保障基本生活所需。

3.送服务。志愿服务队伍每天上门为安全隔离期内群众测量体温,开展身体状况监测、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了解健康情况,发现疑似病情及时上报。

1.组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伍。在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基础上,结合本次志愿服务需求,组建由镇文明办、团委、妇联、卫计办、卫生院、各村(社区)干部以及普通群众成立的“湖村镇疫情防控‘春风’志愿服务小分队”作为服务队伍。

2.搭建志愿服务需求共享平台。组建志愿服务工作微信群,由各村(社区)干部将本辖区湖北返乡处在安全隔离期内的群众纳入服务群,服务对象可通过微信群发送购物清单,传递有关需求。

3.协调解决群众所需所求。及时收集汇总群众反映需求,根据志愿服务队伍分工,及时协调解决。

1.强化组织领导。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有关责任,确保服务活动有领导、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效。

2.科学开展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开展,要严格控制志愿者数量,合理设置志愿者服务时长,建立健全健康志愿服务安全预案,坚决做到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决不上岗、防护培训不合格的决不上岗。坚决反对盲目、无组织的志愿服务,确保科学有序参与。

3.做好个人防护。志愿服务活动要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按照科学指引搞好个人防护。后勤部门要加强志愿服务队伍的物资保障,确保志愿服务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三

为深入学习贯彻_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xxx、xxx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工管委工作要求,做好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充分发挥志愿者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现制定高新区加强疫情防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的带头作用,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疫情,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开展群防群治,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营造万众一心、防控疫情、众志成城、克服困难的舆论氛围,确保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二、工作职责。

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向辖内各社区、村(居)居民及各界社会人士招募志愿者加入到高新区志愿服务队伍,由各社区服务中心、六盘水南收费站卡点工作组、南客运站卡点工作组组织开展防疫宣传活动、卡点值守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发放防疫物资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张贴招募令:各社区服务中心在辖区内张贴志愿者招募令,积极发动群众报名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

(二)做好志愿者登记工作:各社区服务中心要认真核查志愿者及志愿者家属是否为五类重点人员,志愿者身体是否健康、有无基础性疾病、近一个月无发热等病史,无感冒、咳嗽、发烧等症状,并签订告知书。

(三)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社区服务中心要认真管理招募的志愿者,统一安排部署服务岗位和服务类别。及时登录“志愿贵州”,录入志愿者信息,按照程序做好项目登记工作。组织志愿者根据《关于为防疫一线志愿者购买保险的通知》精神,引导志愿者完善个人信息,按照保险领取流程完成保险领取工作。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四

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密切党群关系、树立机关文明服务形象,不断提升机关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服务理念,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机关中开展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根据xx市委办公室黄办文[]73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通知》、xx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黄创“五型”发[]1号《关于印发〈xx年市直机关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及xx市规划局党组黄规组[]09号《xx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xx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黄创“五型”发[]1号《关于在“五型”机关创建工作中开展争创“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现结合规划局工作实际,制定xx市规划局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阳光规划”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目标和要求。

我局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建设的创新和有益探索,对于转变机关职能和机关作风、发展机关先进文化和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升机关形象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要以围绕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建立高效运行的服务机制、全新科学规范的服务模式、落实配套有力的服务措施三个支撑体系,着力打造“阳光规划”优质服务品牌。以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五型”机关活动的全面开展,最终实现“机关学习风气明显好转,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转变”。

开展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要努力把创建服务品牌的各项要求部门化、具体化、责任化,建立一套全新的、科学规范的服务模式,保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取得成效;要积极研究探索,不断创新品牌内涵、支撑体系和配套措施,努力把规划局创建服务品牌活动真正变成推动机关工作的一种导向,一个全员共同奋斗的目标,一套约束个人行为的规范。

(一)宣传发动阶段(xx年5月)。

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机关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中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根据我局工作职能、服务领域和基层、企业、群众的要求,开展创建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大讨论,集思广益,确定我局机关服务品牌的名称和定位。把机关服务品牌的定位过程变成宣传发动和增强机关干部服务意识的过程。

(二)品牌申报阶段(xx年5月底)。

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出《xx市规划局机关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建立一套“创建优质服务品牌”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并向市创建“五型”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xx市规划局机关创建优质服务的品牌,同时上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三)创建实施阶段。

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建立城市规划科学民主机制。

(1)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一步完善xx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将城市规划编制计划的拟定和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查纳入规划委员会审议,将重大城市规划决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审查纳入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框架。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完善涵括xx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法定图则和修建性规划等不同层次的城市规划控制体系,为xx市城市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加强规划行政服务窗口建设。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工作制度。窗口在服务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受理、热忱服务的原则,积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二是制作便民服务卡。将局行政许可事项、责任部门、联系电话、办事程序、申报资料等制作成服务卡片,存放行政服务窗口,提供建设单位使用。

(2)加强规划报批“绿色通道”,提供特事特办的便捷服务。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大型厂矿企业的技改扩建项目和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等,一是可实施上门服务代办机制,在报建环节上,可直接报局办公室受理,立即进入审批程序,由局办公室代理业主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善手续;二是在审批过程中,只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和通过环境评价等前提下,规划定点的审批做到随到随办;三是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涉及到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建设项目采取服务上门、主动沟通、现场办公的方式,及时为项目业主解决难题。

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以减少审批决策的失误;五是建设单位必须将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方案和建筑实施方案在建设场地以公示栏的方式进行批后公示,以在建设的过程中随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4)坚持完善优质服务制度。一是建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做到文明接访,一张笑脸相迎、一声你好问候、一杯热茶相敬、一把椅子让座、一声再见相送;二是坚持首问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就必须自觉当好引导员、宣传员、服务员;三是坚持报建项目回访制度,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四是坚持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理制度,向社会和群众承诺服务内容和办结时间,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3、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设xx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设覆盖城市规划行政办公、业务审批、批后管理、督察督办、违章查处、规划信息发布等规划业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对“一书两证”等行政许可事项和规划审批管理流程,实施全程网络办理、监控、查询、统计。从而为辅助决策提供支持,为实现规划行政许可的提速夯实基础,为加强规划效能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五

新型冠状病毒为最新出现的病情,会造**体肺炎,已在全国多地出现类似病例,传播较快、难以预防、为酒店重点防范病情,为保证运营正常,特制定出应急方案。

2、宾客预防应急措施。

宾客入住接待需严格实行每客登记制度,严格杜绝缺漏登记情况;

在宾客入住接待、餐饮用餐接待时,密切关注三类客人:户籍地来自xx、*期有xx出游历史,入住或点餐时已有疑似发热不退、乏力、干咳、呼吸沉重等症状的宾客。发现由来自xx或*期有xx出游历史的宾客,需立即登记客人姓名、房号、性别和病情在大堂礼宾部设立体温检测台。使用测温仪或消毒后的体温计为客人测量体温。

发现入住时已有发热不退、乏力、干咳、呼吸沉重等症状的宾客除登记客人讯息外,必须询问客人是否已去过医院确诊症状类型若未去过医院确诊,则建议立即去医院就诊,如需要,迅即帮助客人与医院联络,协助就诊。

发现宾客有以上三种情况,均需第一时间报告值班经理,出现有疑似症状宾客,值班经理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探视病情,确认情况。在征得客人同意后,联系医院就诊,并指派员工护送,同时避免惊扰其他宾客。客人在医院治疗指定专人探望和慰问与医院保持联系,了解客人最新病况。

若发现确诊的传染病人,立即与值班经理联系。报告酒店管理层立即组织相关区域封闭,避免员工靠*,由专人在客房门口看管客人或同住人,直到防疫人员到达。并跟进此区域或房间的消毒清洁。

在进行任何处置的同时,避免惊扰其他客人,影响酒店正常经营。

对接触过已确诊传染病人的员工,必须由医院及防疫部门进行专业消毒和隔离观察,发现病情及时与医院联系和诊治。

在管理层未发出宾客确诊情况前,做好内部保密工作,不传播散步谣言,防止造成不良影响。加强对员工思想教育。

3、员工预防应急措施。

每位员工班前准备需进行健康自查,其中体温为必查项目,填写健康自查表,部门负责人每日900、1800分两次汇总报至人力资源部。

*期有xx旅游历史、或有疑似感染症状的员工,需立刻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及时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并立即到医院就诊,待医院出具康复正门后方可返岗上班。

注意区域日常卫生,经常开窗透气加强空气流通。日常注意个人卫生*惯,勤洗手,每日用一定比例的消毒药剂进行卫生消毒。

餐厅禁止采购及使用野生动物、活禽,加工食物时需生熟食分开,充分加热,所有餐具严格清洗及消毒,明档操作人员需戴专用口罩。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用员工餐。特殊情况需用餐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提前发放员工餐券,需在用餐前由专人在现场核验,无疑似情况后现场同意用餐。

春节假期返乡若有返回xx探亲或前往xx旅游的,需如实报备,返岗前需专门确认。

4、配合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

如出现疑似,每日与卫生防疫机构联络。做好各项记录和调查方向。

为隔离观察人员准备隔离区域及生活用品。加派专人看护。

酒店进入危机公关状态,并做好接受媒体采访及相关调查的准备。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六

为全面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秋冬季疫情,防止扩散和蔓延,根据《xx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暨应急处置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抢抓当前疫情形势稳定向好的有利时机,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两个大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不惜一切代价抢救生命、救治患者,把宗旨意识转化成为民行动,在疫情面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统一领导,压实责任。在市委、市*的统一领导下,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准备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研究部暑,落实属地、部门单位、村(社区)、个人和家庭“五方责任”,快速响应、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在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针对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特点,进一步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以“治未病”理念,持续强化公众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病能力。发挥群防群控的优势,稳防控,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防控成效,在巩固现阶段防控成果的同时,有效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五)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有序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监报告、疫情控制、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序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

(一)强化监测预警。

1.主动配合监测。配合卫健部门强化出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配合市场*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各类交易市场(包括附设冷库)等开展环境监测,重点加大对自疫情高发国家进口食品的检测力度。

2.及时预警响应。根据卫健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按规定发布疫情信息,做好防控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增强公众信心。做好情导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对首例报告的人员和机构给子鼓励,对缓报、漏报、瞒报的严肃处理。

(二)加强入境和中高风险人群管控。

1.加强入境人员管控。一是确保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来乐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二是确保“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其他人员一律由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一律纳入村(社区)防控体系;三是确保不因输入性病例导致二代传播,杜绝三代传播和社区传播,坚决防范和化解境外输入性疫情扩散和蔓延的风险。

2.加强中高风险区域来乐重点人群排查。一是对外地通报的来乐/在乐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二是对外省通报的中高风险区域的亲乐人群开展排查管控;三是对以上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规范人员有序流动。对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健康码互认、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三)落实精准化情防控措。

1.及时发现。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七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经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到达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到达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到达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到达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到达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到达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景,经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职责,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职责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异常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职责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贴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能够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景,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供给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到达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异常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进取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进取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职责心强、有必须组织本事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职责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到达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构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职责,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取组织整改,到达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进取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资料,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31日)。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资料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职责。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职责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职责,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异常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职责,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八

第一条为切实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理顺职能部门、街道、乡镇、社区、建设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建设、物业销售、物业交付、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等环节权责关系,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

第四条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

(五)对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选举、换届和日常活动;负责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换届和委员变更的备案;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派员参加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指导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对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委员会换届组成员、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处理相关投诉和举报。

第六条物业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物业行业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州、县市依托行业协会成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涉及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

第二章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以有利于实施物业管理为原则,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属范围、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限、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一并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定。

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并已投入使用的,其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由物业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予以核定。

物业管理用房、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不能分割的,应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已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由相关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由物业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重新核定。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将物业管理区域资料报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公示。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向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公示。

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使用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交付使用的户数达到总户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业主可以向建设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筹备组报送建筑物面积清册、业主名册、建筑规划总平面图、共用设施设备交接资料、物业服务用房配置确认资料等。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社区(村)党组织或者居(村)民委员会代表、建设单位代表、业主成员组成。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七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条件成熟的,可以邀请物业小区党组织成员、辖区公安干警、司法所代表或者村(居)法律顾问等参加筹备组。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资格即行终止,筹备组应当从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员中依次递补。

第十三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下列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三)确认业主身份、人数及业主投票权数;

(四)组织业主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五)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公示会议通知、业主及投票权数确认情况、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以及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材料文本,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复核或者修改,并书面告知异议人。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即自行解散。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决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津贴及标准;

(六)确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八)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九)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十)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方式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一)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业主,并至少提前十五日公示相关文本和信息。

业主大会需要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当由业主本人签名;业主委托代理人表决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本人和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推广使用智能化物业管理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全部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业主可以查询、复制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不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组织召开;逾期仍不组织召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单数组成,每届任期三至五年,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中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选举材料应当载明候选人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是否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情况等信息,并向业主公开。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书面告知相关居(村)民委员会。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六)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示下列信息: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决定;

(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六)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及其分配与使用详细情况;

(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津贴详细情况;

(八)其他应当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事项应当持续公示;第五、六、七项规定的事项,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的信息,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查询、复制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及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有权终止其委员资格:

(二)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三)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四)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委员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或者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形的,其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属于业主共有的其他财物移交业主委员会。拒不移交的,业主委员会、业主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移交。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换届选举。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将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业主共有的其他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逾期不移交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移交。

第二十三条业主大会可以组成业主代表会议,业主代表会议由按区域或楼栋推选的业主代表组成,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职责;业主大会决定设立业主代表会议的,应当同时明确业主代表的产生及业主代表会议的权限及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可以设立业主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并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物业的建设、验收与销售。

第二十四条新建物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建筑物总面积的千分之二,最低不少于八十平方米;

(二)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的地面以上独立成套装修房屋;设置在无电梯的楼房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楼。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业主基本公共活动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保障性住房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或者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安置住房小区及有条件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还可以按照建筑物总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经营性用房。经营性用房的收益主要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

第二十六条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对所开发的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完整的小区综合验收资料报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可以实行分期验收,待全部建成后进行综合验收。分期验收的住宅小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以分期投入使用。综合验收报告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方可将房屋和有关设施办理交付使用手续。

第二十七条建设单位销售物业时,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区域资料、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材料和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节能情况等信息,并向物业买受人提供书面告知材料。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约定所交付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建设标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补充规定,在住宅交付的同时提供给业主。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存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的保障。

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予以维修。

物业保修期满,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剩余的物业保修金及活期利息退还建设单位。

第四章 物业交付与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时限一般为首次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之日止。

第三十条经竣工综合验收的新建物业在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物业承接现场查验。未经现场查验的,建设单位不得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邀请业主代表、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参加物业承接现场查验,必要时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或湘西自治州物业专家库专家进行现场物业承接查验。

第三十一条实施承接查验的物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八)按照规划要求完成了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配置;

(九)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标志标识完整、清晰;

(十)法律、法规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其他条件。

鼓励实行住宅物业住房品质分类。规划设计对住宅物业住房品质有明确标准要求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要求进行查验。

第三十二条经现场查验,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承接协议;不符合的,应当制作书面整改计划,由建设单位按照计划要求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组织复验。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承接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承接查验情况和承接协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三条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三十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临时管理规约;

(三)物业承接查验协议;

(四)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

(五)查验记录;

(六)交接记录;

(七)其他有关承接查验的文件。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四条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采用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组织招标。

业主大会决定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三家以上备选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并根据业主意见对公示内容调整后,提请业主大会决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业务的,应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另行备案。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二)依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劝阻、制止损害物业、妨碍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和其他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及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规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维修;

(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除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调取外,未经业主、物业使用人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人信息。

未经法定程序并签订委托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不得侵占或者擅自使用、处分业主共有财产和依法归业主所有的收益。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实行项目经理人制度。物业项目经理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人。

项目经理人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求更换项目经理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更换。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委托专门机构承担电梯、防雷装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等的养护、检测、维修以及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和消防器材、设施应当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方式收取,具体标准和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应当在指导价范围内确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方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经合同约定并经公示的费用。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服务合同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需提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幢公示拟调价方案、调价理由、成本变动情况等相关资料,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同意;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变更协议。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催交。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热以及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二条产权转让的,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转让事项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及时将承租人及其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物业服务费交纳的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示下列信息:

(一)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三)公共水电费用及其分摊详细情况;

(四)房屋修缮、装饰装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情况;

(五)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物业服务费采用酬金制方式收取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物业服务各项资金收支台账,于每年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各项成本费用、接受委托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各项收支、公共水电费用分摊等详细情况。

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查询、复制前款规定的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九十日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事宜。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

第四十五条 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项目,但与业主委员会另有约定的除外。

原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办妥管理交接手续并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物业承接查验资料;

(三)物业服务用房、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四)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相关账册、票据;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移交的其他资料和财物。

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时,尚未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应急管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十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应急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督促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不超过一年的基本保洁、秩序维护等服务,费用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封闭阳台以及安装空调外机、太阳能热水器、防盗网、遮阳罩、外置式晾衣架等设施,不得违反管理规约,应当保持物业的安全、整洁、美观。

第四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改变房屋、人民防空工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三)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或者以其他形式擅自改变物业规划用途;

(四)侵占、损坏共用的屋顶、地面架空层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五)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高空抛物、随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水;

(八)排放有毒、有害等污染环境的物质;

(九)侵占绿地、毁坏绿化和绿化设施;

(十二)违反规定饲养动物、家禽家畜;

(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九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饲养犬只的,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犬只对环境的影响,并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物业区域内养犬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规划设置的机动车停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建设单位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车位出售给本区域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业主要求承租尚未处置的规划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摩托车、电动车严禁在大厅及楼道停放、充电,应设置室外集中停放区,并设置充电桩。

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的机动车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五十一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禁止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现场巡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五十三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户以上业主的住宅物业和非住宅物业,业主应当缴存专项维修资金。业主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买受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房屋竣工后尚未售出和建设单位自留的物业,由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业主分户账面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及时续交;未建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建、补缴。

续交、补缴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可以一次性交存,也可随物业管理费逐月缴存。

第五十四条在保证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者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

利用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利用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应当转入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下列紧急情况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

(三)电梯故障;

(四)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脱落松动,玻璃幕墙炸裂;

(五)其他发生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形。

第五十六条业主大会可以在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中约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采取异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采取异议方式投票表决的,业主大会应当在表决期限届满后将初步表决结果予以公示,并规定不少于十五日的催告期。未提出反对意见的业主在催告期内提出反对意见的,计入反对票总数;最终表决结果以催告期届满时的票数为准。

异议方式投票表决的全部资料应当保存三年以上,业主可以查询、复制相关原始资料,并依法实施监督。

第五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或者委托代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的,业主大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筹集和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十八条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应当采取措施,支持老旧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地及文化体育、安全防范、物业服务用房等配套建筑及设施设备的改造建设。

既有多层住宅(含老旧住宅小区)业主需要增设电梯的,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审计、发改、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予以支持。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五十九条县级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生态环境、卫健、园林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房屋使用、平安建设、消防应急、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方式。

前款规定的部门接到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

第六十条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各职能管理部门应当监督实现小区对应设施配套标准化、人财物配备标准化;小区纠纷调解程序化、问题楼盘分类处置程序化、小区党建程序化;职能部门管理单元化。

第六十一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依法接受财政部门监督。

第六十二条州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全州统一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并通过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州、县市、湘西高新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将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经理人的有关信息纳入统一的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人的信息依法进行监督。

第六十三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物业纠纷,鼓励社会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专业人士等参加物业纠纷调解。

第六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安全台账按月送交居(村)民委员会。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明确专人专抓,及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矛盾纠纷。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五)公示,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告栏及其他显著位置和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张贴、发布信息。

第六十九条法律法规及规章对物业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九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供给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礼貌、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供给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到达90%以上。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所以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供给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进取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进取性和业主使用人的进取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经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立礼貌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一样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供给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

要严格检查省、丹东市、凤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通知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村管理。

村入口要设置卡点,24小时值守,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即本村居民无故不出村,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外卖、快递等人员也不得进入村。

村民(居民)近期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做好居家环境讲卫生,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好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三)返白人员管理。

1、本村返白人员应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与他人接触,不准探视,不参加聚会活动,不出人公共场所。同时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独立使用生活用品。

2、返白人员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每日配合接受健康询问,并做好记录。对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当立即联系负责实施隔离观察的管理人员,联系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四)村密切接触者管理。

1、属地管理化、台账式管理。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建立工作台账,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具体职责是: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病例发现与报告。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并按规定送发热门诊排查。

3、医学观察期限与解除。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没有上述症状,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解除医学观察。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一

为了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各项工作,打造信通公司“3456”优质服务品牌,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决定,xx年在公司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并以此带动和促进公司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开展。为此,特制定“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公司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两个转变”和管理“四化”,为电网和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持,为构建和谐陕西电力服好务为宗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绩效,牢固树立“优质服务是公司生命线”服务理念,加强队伍素质培养,提升服务水平,拓展网络运营市场,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快捷、方便的服务,建立“优质服务”长效机制,以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卓越的绩效为又好又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省公司“西北领先、全国一流、国际先进”的发展目标,围绕省公司和信通公司的总体工作,切实落实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技术、管理、组织”三位一体的措施落实建立优质服务“执行、监控、支持”三大体系,深化“3456”服务规范和“和谐服务十条承诺”的执行,努力做好为省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电网发展、信息化建设服好务,为网络运营客户服好务,为产品用户服好务,为省公司机关职工服好务,为公司内部客户服好务。重点抓好“三个窗口”(电话、电视、计算机网络),实现优质服务“一不发生、二减少、一确保”(不发生由于服务不到位引起影响公司形象的重大投诉,减少用户申报次数,减少终端维护次数,确保全年服务满意率99%以上)的目标,力争在服务质量评比中名列前茅。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宣传学习阶段(元月1日---元月31日)。

各部门要召开优质服务动员会议,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传达省公司一届二次职代会暨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公司一届四次职代会暨20xx年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公司“优质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把员工的思想统一到省公司和公司的整体工作思路上来,统一到公司的总体安排上来。通过学习、宣传、提高每位员工对“优质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高度认识以诚信服务为宗旨是公司的立足之本,以优质服务为目标是公司的发展之道,以创新服务为灵魂是公司的成功之举,牢固树立“优质服务是信通公司生命线”理念。通过学习、宣传使每位员工对公司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措施以及期望达到的主要目标等情况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优质服务年”活动中去,把优质服务工作落实到每位员工的言行之中。

第二阶段:梳理、规范流程,制定客户服务标准及考核评价体系。

阶段(2月1日---3月31日)。

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和各岗位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目前在服务上存在的问题,以服务质量缺口为切入点,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优质服务年”活动工作计划,从备份设备、服务人员装备监控分析管理软件等方面提供服务的技术基础,梳理优化实用性强的服务流程,完善操作方便的服务模版,建立知识共享平台,建立常态化服务质量监控考核制度,完善第三方案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客户投诉等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动态的组织体系,提出优质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争取的相应措施。通过制定并完善“技术、管理、组织”三位一体的措施落实,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第三阶段:改进提高阶段(4月1日---10月31日)。

优质服务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一项工作,要在服务过程中,不断总结、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一是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模版,做好服务,自觉遵守“3456”服务规范和“优质服务十项承诺”,严格执行服务质量事故追究制度。二是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各种流程和模版,不断完善、不断提高。三是在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新需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需求,消除不满意因素。四是坚决杜绝在服务中出现冷、傲、硬、推现象,杜绝逃避责任现象,杜绝顽固于执行公司规定现象,杜绝漠然、满不在乎、高傲自大、机械服务现象;同时在服务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心、和气、微笑服务、达到用户满意、公司满意、自己满意。

第四阶段:总结、建立长效机制阶段(11月11日---12月31日)。

只有不断总结,才能不断提高。一是各部门要组织员工对前三阶段服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创新服务方法,以及行之有效、方便操作的流程模版,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对成绩和优点加以巩固和锻炼;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时限;能够快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需要统筹兼顾初步解决的,要积极主动地创造条件抓紧解决,需要协调解决的通过协调限期解决,需要长期解决的,制定解决计划,建立优质服务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要坚持学习,在学习中改进,在改进中提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各部门要把“优质服务年”活动计划的落实情况,取得的效果,达到的目标,以书面的总结语11月底交优质服务办公室,年底公司将对就“优质服务年”活动进行总结和评比、表扬、奖励。

四、措施。

1、组织措施。

为了把优质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优质服务工作取得实效,公司决定成立优质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优质服务工作办公室,由寇怀刚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部门正职,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正职是本部门优质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工作措施。

(1)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责任心,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提高团队意识和沟通合作技能。通过培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公司将组织服务观念和服务满意理论方面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员工中形成坚持“服务上讲求优质,责任上讲求尽职”的服务工作原则。二是公司将组织有关礼仪、常识方面的培训,树立良好的信通服务形象。三是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岗位实际,做好技能培训。同时公司将在计算机网络服务和话务服务两个服务技术比武,通过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2)继续完善服务标准和创新服务机制,通过“3456”服务规范和“和谐服务十项承诺”的深化落实,在推行优质服务工作干部首问负责制、大客户负责制上下功夫,在服务方式方法上下功夫,创新服务机制,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服务速度,加大主动巡视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申告服务为上门服务,不断了解客户需求和客户期望,持续优化、不断创新,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

(3)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以责任区划分为基础,完善服务问责制度;以服务承诺兑现为基础,完善服务目标考核制度;以用户满意度调查为基础,完善服务质量及绩效考评制度;以完善各种报表制度、控制服务时限、规范服务标准为基础,加强服务的跟踪检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4)树立为内部客户服务观念,提高部门间及业务流程上下游的服务意识,始终把工作的相关环节当作自己的服务对象,下一节点是上一节点的服务对象,一线部门是管理部门的服务对象,业务部门是支撑部门的服务对象,跨部门协作互为客户,做好公司内部各环节的相互服务,提高公司整体工作绩效。

(5)继续完善公司客户服务支持系统,重点做好客户档案的建立,故障统计及分类查询,申告、申诉的收集,投诉受理等工作。同时做好客服系统的升级工作,切实发挥客服系统作用。

(6)做好宣传,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所有媒体(陕西电力报、西北电力报、网站、《信通》简讯等),做好公司优质服务宣传工作,宣传信通公司的服务理念、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标准、服务承诺以及统一客服号码“3186”等,使信通公司的服务工作在省公司系统和客户中,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打造信通“3456”优质服务品牌。

(7)各部门优质服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用户满意度情况,作为各部门月度工作重要内容,和部门月度绩效考核挂钩。公司把优质服务工作作为公司的一项劳动竞赛,年底将进行全公司范围内评比,对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公司各级干部要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积极投身于优质服务的具体工作中去;各部门要精细组织、合理安排,按照公司确定的优质服务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按照自身实际特点开展基于客户服务的组织变革、流程重整、服务标准大讨论。通过讨论明晰思路,形成服务系统设计体系,坚持三心二力(热心、细心、责任心、权力、实力)的优质服务原则,扎实有效的推动优质服务工作。

2、优质服务工作和公司其他各项重点工作有着密切的联系,不可分割、不可孤立。在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的同时,坚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和加强通信信息系统职能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结合起来,确保通信信息系统畅通。二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优质服务工作,确保全年经济指标的完成。三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和内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优质服务工作,深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四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和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如强化执行力文化建设、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工作质量、市场营销、管理创新等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优质服务体系,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和公司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优质服务工作,促进公司整体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六是把优质服务工作和公司的劳动竞赛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优质服务劳动竞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员工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3、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制定的优质服务工作计划,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总结优质服务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方法,建立优质服务的长效机制。办公室要制定检查、督办、评估制度,认真做好客户满意度调查和用户回访工作,确保优质服务工作计划的落实,确保优质服务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程、不搞运动,不摆花架子,确保优质服务工作扎扎实实,取得实效。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团干部、青年志愿者群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商场、超市人流密集场所的管控力度,严防疫情传播,统筹运用志愿力量,助力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2022年1月31日——2月6日。

万润发超市国贸店、万润发超市华夏店、万润发超市万豪店、大润发超市、华润苏果超市、苏宁易购生活广场、中央商场、凤凰广场。

接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调度指挥,协助各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安全生产督查等有关工作。重点开展以下几类志愿服务:

2.入口值守:在商超入口处协助工作人员提醒顾客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

4.场所管理:确保公共场所防疫物品齐全,卫生间配备含酒精洗手液等;

5.其他服务: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工作。

(一)注意自我防护。要把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上岗服务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和健康保障。

(二)避免擅自行动。要服从组织单位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积极参与,避免擅自行动。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三

为巩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成果,大力提升我市公共文明指数和整体文明程度,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窗口部门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市直各部门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指导,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核心,以优质服务创建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阳光便民行动,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使机关服务窗口逐渐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形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反腐败关口前移和作风整治的源头阵地。

二、主要内容。

1、改进作风,服务基层。要按照“争创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发动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零距离”服务。

2、了解民情,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打响品牌,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心声,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群众访贫问困,及时掌握民情,做好对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为民、便民、利民”的窗口效应。

3、围绕中心,服务发展。要增强大局意识,着眼全市的大局谋划各项工作,根据形势的变化改进工作方法,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企业党建、服务困难职工、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做到服务循环经济发展有新途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有新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有新办法。

三、具体措施。

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要与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与先进性建设、固本强基工程结合起来,与推动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办实事,见实效。主要措施如下:

1、开展“关注基层、关注服务对象”调研活动。深入到服务对象、基层单位、结对对象,听取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认真查找本部门工作存在的差距,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2、开展“为基层和群众做好事办实事”活动。抓住基层和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开展一些有特色的活动,努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几件好事实事。突出抓好窗口服务、现场服务、有效服务,强化党员干部的改革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3、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真正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xx大、市委十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解决影响和制约本部门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文明城建设结合起来。要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效形式和创新方法。

4、开展“创建和谐机关”活动。坚持以事业凝聚人心、以感情温暖人心、以适当待遇稳定人心,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根据自身的特点,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

四、组织领导。

搞好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对于提升机关公共文明指数、加强部门自身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市直各部门要围绕“建设和谐机关、打造活力团队”这一主题,加强机关形象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机关干部职工尤其是广大党员要积极参与,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为了将机关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抓紧抓好,落实到位,特成立局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袁小安(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傅正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管其伟(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冯鹏鹰(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舒成勇(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测绘办副主任、总规划师)。

刘晓华(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谭杰(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团城山规划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在市规划局“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是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一个载体,机关各科室(部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都要非常注意维护xx市规划局的优质服务品牌形象,在工作中依照品牌创建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约束自己,并把品牌的各项要求落脚到自己的日常工作中,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肯定。

机关防疫服务方案范文怎么写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抓好我镇第三季度“人见人检、全程服务”工作,努力推动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八月十六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服务活动。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人见人检、全程服务”,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结合当前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点带面,着力解决早孕发现率和孕情掌握率低、性别比过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四大突出问题,强化计划生育孕环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指标,提升工作水平,迎接省、市、县年终检查。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第三季度“人见人检”,提高孕情检出率和早孕发现率。

1、做好常住育妇孕环检工作。继续由服务所医生下村,按各村孕环检日在村室,是环检且有环对象的可以用b超进行检查,不需再尿检;是尿检对象的(无环和批生待孕人员)必须进行“两检”(本次两检不得跨村进行,当日未到位的一律到计生服务所进行)。

2、狠抓流出重点育妇“两检”。凡是批生待孕对象、二孩符合生育政策对象、脱环对象一律要求返乡到镇计生服务所“两检”,不允许到县设点城市、寄单或到村部进行检查,其它对象可以到县设点城市检查或寄回正规“两检”单。

(二)狠抓“两检”后补救措施的落实和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

1、“两检”后凡脱环对象一律要求补环或皮埋;

2、“两检”后发现政策外怀孕对象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对期内落实手术对象要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三)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

各村要把突破“两非”案件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对政策内孕情消失、扎后生育、女婴死亡、孕环检不愿见面后又生育的,随时发现,随时介入,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从现在起,凡政策内二孩超14周上报孕情的一律要求落实引产手术,并同时加大追究包保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力度,狠抓社会抚养费征收。

本次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原则上按期内期外(20xx年1月1日以来)均要完成60%以上,并分别考评,不完成任务绝不收兵。

三、时间安排。

1、8月16日—20日(宣传发动阶段)。

镇村召开镇村干部会、党组织扩大会、广播会,书写标语,出动宣传车,形成强大宣传氛围。

2、8月21日—9月5日(全面实施阶段)。

各地围绕工作任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3、9月6日—9月15日(攻坚克难阶段)。

以各村(街)工作组为主,计生办人员全力配合,采取超常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一是两检未到位,尤其是外出符合生育二孩对象户、脱环对象户,坚决做到“人见人检”;二是社会抚养费未缴和未完成规定数额的所有对象(包括已起诉法院未执行到位的);三是“两非”案件查处。

四、措施和要求。

1、强化领导和责任。本次集中服务活动仍然实行班子成员联系村,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班子成员联系村人员,包村镇干,村书记同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三集中,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完不成任务绝不收兵。

2、加强督查和调度。集中服务活动期间,镇党委、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街)加强督查和检查,适时对后进村和后进片进行调度,限期完成,对连续两次调度的后进村将通报全镇。

3、严格奖惩。对本次集中整治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本次分值10分,纳入全年计划生育目标考评之中,评出前三名,第一名1个,奖金2000元,第二名3个,奖金1500元,第三名5个,奖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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